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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制度通用15篇

財務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現如今,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財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財務管理制度通用15篇

財務管理制度1

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規範會計核算工作,統一管理各項資金,正確、及時、完整的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級公司董事會有關決議,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部系公司職能部門,公司財務部有權對財會人員進行考核,並有權向公司提請對有突出貢獻的財務人員進行獎勵,對不稱職的財會人員進行撤換。

三、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税收,保證股東權益不受侵犯。其基本任務時,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籌措資金、有效運用資金,提高企業效益。

四、公司財務部應認真分析、反映本公司財務計劃執行情況和執行國家有關企業財務法規得情況,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並分析產生原因,提出解決的辦法和措施。

五、逐步採用現代化管理辦法,如責任會計、目標利潤、計算機管理等,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財務人員應當好公司領導的參謀,為公司聚財、理財、用財出謀劃策,嚴格把好財務收支關,為提高公司效益努力工作。

財務會計機構、人員和制度

一、財務機構及人員設置

(一)依照健全、有效的原則設置財務會計機構,配備財務會計人員,依法辦理財務會計工作。

(二)財務人員因故離辭職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不得中斷財務會計工作。一般財務人員變動應時先徵得公司領導批准,並辦理財務人員登記手續。

(三)公司根據實際需要,設置財務部級財務部經理,主持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財務部經理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任免。財務部成員按業務活動的需要劃分崗位攝製。

二、財務會計制度

(一)人員考核:

1、公司財務部對財會人員每年考核一次。對其業務水平、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考核。財會人員要進行總結和自評。

2、公司財務部應建立財會人員考核檔案,作為晉級及獎懲的依據。

(二)財務部制度的建立:

1、財務部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級和公司具體情況,指定公司財務制度,包括財務收支管理、固定資產

管理、流動資產管理、成本費用管理、開支標準與審批程序、內部控制、稽核制度以及印籤、支票、發票、會計檔案等管理制度。

2、公司的財務制度應報公司董事會批准。

(三)財務工作要求:

1、公司財務部按財政部規定的格式、內容和時限,定期向主管財税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帳表、年度報表應附有中國註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

2、

3、公司財務部應於每月七日前向公司領導報送財務報表。公司應於每月二十五日向公司董事會報送月度“收支計劃表”,“資金支付預算表”,待公司董事長批准後按批准額執行。

4、公司財務部應按國家的財務會計制度設置帳户;應定期核對帳户,定期財產清查,保證帳實相符;應規範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行為保證各種報表數據的正確性、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

資金管理及成本、費用管理

一、資金管理

(一)公司用款按用款計劃撥付。經公司董事會同意使用所收

的售樓款,帳務處理上仍計作撥付。售樓款未經公司領導批准部的退款。

(二)非計劃用款要專門向公司領導請示報告。

(三)公司接到董事長簽字之調配資金通知,應立即照辦,不得延誤。

(四)公司將非公司業務之用的資金調出公司系統,應由董事會研究決定董事長書面批准。如系口頭通知,需補辦書面批准手續。非經董事長批准將資金調出系統,有關人員以嚴重過失論處。

(五)各幣種之間的兑換一律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私自進行外匯買賣業務。

(六)公司要積極籌措、運用和管理好各類資金,保證工程項目的需要。

二、成本、費用管理

(一)公司的工程項目款項的支付一律實行申請、審批手續,公司財務部對經董事長批准支付的款項及總經理簽字的預算內的申請付款款項,辦理付款手續,對未經申報及申報後未經批准的款項,即不符合財務手續的款項,財務部有權拒付。

(二)嚴格進行工程成本和管理費用的管理和控制。從材料設備採購、日常開支到工程預算,應進行全過程管理和控制,努力降低工程造價。不得超標準支付工程款項。

(三)財務部在工程付款記賬方面按部童工或單位、按不同承包單位,分別設置預付款和應付帳款明細賬。預付帳款用於歸集

我公司對各供貨商及承包單位的預付購貨款和預付工程款的詳細記錄,應付帳款反映我公司對供貨單位及承包單位所欠債務的詳細記錄。在合同最後一次付款時經管部必須和財務部對帳,經財務部確認實際付款情況後,方可付款。

(四)公司的管理費用,包括:辦公費、業務費、工資、房租等,採取在經董事會批准的預算內,按實報銷的形式,由總經理批准、財務部負責執行,公司財務部控制使用,不得隨意突破限額。凡屬國家規定應於支付的費用如:税務、財政、會計常年諮詢費按實列支、會議等在發生實單獨申報預算交董事會批准。

(五)購入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攤入費用後,應有辦公室相應建立實物台帳。

(六)重視固定資產的管理,所有固定資產由辦公室登記造冊,專人管理和使用,每年清核一次。督促員工做好日常維修保養工作,節約修理費用,防止毀損和盤虧。

(七)對外簽訂材料、設備、工程承包、勞務等方面合同應嚴格按照公司經濟管理工作實施辦法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2

一、明確崗位職責,實行財務集中管理

1、機構設置:全鄉各機關、單位、村社財務實行分級管理、集中結算、分別核算,由鄉財政所統一代理各機關、單位、村社的財務會計核算和資金收支結算。

2、崗位設置:財政所內要分別設立單位辦公室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單位核算會計、資金結算會計、專項資金管理以及國有資產管理、農村財務管理、財務收支監督稽核等業務崗位,實行一人多崗和一崗多人。各財務單位均要分別確定單位財務審批、審核和報賬員,並保持人員相對穩定,各村社均由村文書作為統一的報賬員。

3、職能劃分:財政所辦公室主要負責單位的日常工作和檔案管理,以及黨政領導交辦給財政所的臨時性工作任務;財政總預算會計崗位主要負責財政預、決算編制業務,負責財政資金的調度、平衡,組織預算執行;單位核算會計崗位主要負責各代理單位的財務核算,協助代理單位內部財務管理;資金結算會計崗位主要負責財政預算內、外資金、專項資金、單位資金和村社集體資金的收支結算,保證資金安全;專項資金管理崗位主要負責辦理各種專項資金的領撥、使用、報賬和財務核算;國有資產管理崗位主要負責全鄉國有資產的修購配置、調配使用和出入登記工作,確保資產的安全完整;農村財務管理崗位主要負責村社集體資金的收支核算和各種集體資產的監督管理;監督稽核崗位主要負責各種專用票據的管理,對財政所內各業務崗位經辦的收支憑證進行復核審查,組織鄉、村的財務檢查和專項審計,負責查處財務違紀事項的牽頭、協調工作。

4、集中結算:對統管的行政事業單位和村社集體,一律取消其所有的銀行賬户和出納崗位,實行“零户統管”,由財政所資金會計統一辦理各單位、各村社的資金收付結算。

5、集中核算:由鄉財政所對統管的鄉級行政事業單位和村社集體財務全面實行“代理記賬、集中核算、無償服務”,取消所有代理記賬單位的

— 1 —所有會計崗位。每個財務主體單位只設一名報賬員,由財政所按所統管的單位分別建賬,對村社集體財務應以村、社分別核算,以分清財務主休、明確資金權屬。對財務清理不徹底,分別建賬確有困難的,可暫以村為單位建立過渡賬,明細核算到社。各村社、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體外設立單位、集體收支賬務。

二、加強收支管理,規範資金結算秩序

1、嚴格收入管理,實行村賬鄉管。改變資金分散管理、會計人員分散管理、財務核算分散管理為集中統一管理。對各種農户繳款,由財務人員分户、分次開票。

2、實行資金統管,杜絕體外循環。單位和村社資金在會計主體、資金權屬和財務審批“三權不變”的前提下實行收支兩線、定期報賬。對所收資金實行直達國庫、財政專户或財政統管的單位賬户。對非現金往來結算由財政所直接實行內部劃轉。各村社、各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體外開立單位、集體賬户。

3、規範資金結算,實行封閉運行。對行政事業單位應繳預算和應繳專户的資金分別直達國庫和財政專户,不得直接記入單位收入,更不得公款私存或以個人名義收取單位或集體的各種資金。對單位職工和村社幹部的固定性人員經費實行財政直髮;對各單位和村社日常開支,由鄉財政所一次性核定預借備用金;開支發票統一由單位報賬員定期報賬,實行資金直達用款單位或個人賬户,年終一次性歸還備用金,徹底杜絕截留坐支現象。

三、規範資金渠道,健全財務管理體系

1、全鄉財務實行專項預算和部門綜合預算管理辦法,建立嚴格的預算指標控制制度,徹底理順村社和各單位的財權、事權關係。根據村社和各單位的職能職責,在上級統一的財力保障標準的基礎上,確定財政補助比例或補助數額。整合各單位和村社的其他資金,實行部門綜合預算和村社集體資金預算,重點專項資金實行財政直接管理。嚴格預算約束,強化預算鋼性。

2、鄉財政所要按照“兩上兩下”的單位預算編審程序“和“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從嚴審查各單位和村社預算,作出單位和村社綜合預算— 2 —批覆。

3、建立財政資金保障機制,鄉財政所要妥善調度資金,根據各單位和村社的用款計劃和時間進度進行撥款,做到資金調撥進度和時間進度基本同步。

4、各單位、各村社要通過爭取上級補助、開展單位創收活動等多渠道增加本單位收入,確保單位正常運轉,實現收支平衡,略有節餘。鄉財政對各單位經費的自給能力實行激勵約束機制。

5、財政所財務人員和單位報賬員,要按指標控制賬、財產物資賬、資金核算賬規範設立相應的各類總賬,明細賬和備查賬,

6、各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只能與本單位報賬員發生個人財務往來,納入本單位財務核算,財政所不得與其它單位職工個人直接發生財務關係,不得辦理任何超預算開支的資金結付。

7、鄉財政所每半年要向鄉人大主席團和鄉政府分管領導提供一次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每季度向政府鄉長提供一次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按月向各統管的獨立核算單位提供會計報表。

四、強化財務管理,嚴格費用報銷審核

1、財務審批程序。各單位和村社費用開支,實行交叉審核、單位法人“一支筆”審批制度。各種開支發票嚴格堅持“一單三籤”和財務複核制度。由經辦人在發票上“背書”詳細開支情況、經單位會計人員進行發票要素審核,涉及補助的費用報銷,要由單位財務負責人確定報銷標準和金額。未經財務負責人審核的發票,財務審批人不得審籤,未經財政所長複核的發票,資金會計不得辦理資金結算,核算會計不得受理做賬。10人以上的單位開支,由單位財務負責人審核、單位法人(或委託人)獨立審批,法人經辦的支出不得自行審籤;10人以下的行政事業單位開支,由政府分管領導審核,單位負責人審批。單位負責人經辦的支出,由政府鄉長審批;村社集體開支由村主任審核、鄉長審批,村主任經辦的支出由支部書記審核。財務審核人對報賬人提交審核的開支發票,要明確簽署審核意見,對不屬實或需進一步調查核實的開支發票,要明確提出處理意見,原則上不得將原始票據退還經辦人重新變通、完善。

2、費用報銷辦法。各單位費用開支要嚴格堅持開支範圍和標準,實行“定期報賬,逾期不報”的辦法。對黨政實職領導和單位負責人的非上交性職務消費實行“定額控制,憑票報銷,超支不報,節約歸公”。對其他人員實行實報實銷。實行包乾補助的人員,在補助範圍內不得再報銷費用。

3、報賬結算程序。對供給內直髮的鄉、村、社固定性人員經費,由財政直接列支,直接頂抵各單位預算指標。各單位、各村社的其它費用、福利開支,由單位報賬員憑“一單三籤”後的原始發票,經複核後,到資金會計處辦理資金結算和票據移交。

4、債務往來管理。各單位和村社都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增收節支和債務消化目標,及時清理往來,力所能及地搞好債務劃轉,防止新增債務。從嚴控制內部職工的借款規模,嚴格執行“前借未清,不得辦理新借”的規定。

5、開支發票審核。各單位職工在外開支,要嚴格堅持“誰經辦,誰報賬,誰結付”的辦法,嚴禁以單位名義在外,掛賬。要重點加強對公務租車、接待用餐、物資採購和在外出差開支的管理。財務人員必須嚴把原始憑證審查和資金支付關,不得經辦超標準、超範圍、超預算等各類違規支出。

6、激勵約束機制。各單位都要建立增收節支、勤儉辦事的激勵約束機制,對沒有突破個人開支定額的節約部份,可由本單位在年度綜合預算經費內,在節約額的50%以內發給個人節支獎勵。

五、嚴格開支標準,從嚴控制支出規模

公用支出本着勤儉節約的原則,優先保證水電、電話費和機關公務支出。以下是政府機關公用支出管理的相關規定,其他單位可參照執行。

1、水電費:公用辦公的水電費由單位負擔,個人用電實行定額補助,每人每月補助20元。

2、打印費:各辦公室打印文件、報表及其他資料,統一交黨政辦室打印(黨政辦公室按打印數量收取適當費用),無特殊情況不得在營業性打印部打印,否則,打印費用由個人負責。

3、電話費:電話費實行包乾使用,享受正科級待遇的黨政實職領導每人每月300元,黨政副職、享受正科級以上待遇的非實職領導每人每月150元,享受副科級待遇的非實職領導和辦公室主任每人每月70元,其他幹部每人每月40元,政府辦公室每月80元包乾使用。

4、差旅費:由書記出據出差通知單並核定生活、住宿補助金額:出差開支往返車、船、飛機費據實報銷;其他差旅費開支包乾使用(包括住宿費、生活補助、乘車補助、市內交通費),到縣城出差50元/天/人(家住城區的按30元計算),到縣外市內出差100元/天/人,在市外省內出差150元/天/人,到省外出差200元/天/人,到經濟特區出差250元/天/人;特殊情況經鄉主要領導同意接待的生活費外,超標準開支一律自理。外出學習、培訓時間較長的(一個月以上),不適用該補助標準,根據情況適當補助,但縣內不得超過15元/天,縣外市內20元/天,市外省內30元/天,省外40元/天,經濟特區50元/天。

5、租車費:一般情況不允許任何人租車,因工作需要急需租車的,在請示書記或鄉長同意後,由辦公室出據租車通知單,並經主要領導簽字後方可租車。

6、業務招待費:來人來客一律在政府伙食團就餐,不準找包包煙。確需進營業性餐廳就餐和找包包煙的,在請示書記或鄉長同意並確定標準後方可就餐和找包包煙。所有來人來客就餐均由辦公室出據就餐通知單,月末憑通知單結算。煙、酒等由財政所派專人統一採購,煙、酒分別由政府辦公室、財政所管理員管理,管理人員必須做好出庫登記。

7、辦公設備購置費:各辦公室因開展工作需要購置辦公用品的,由各辦公室提出申請,經領導審批後,交財政所統一購置。

六、強化財務監督,嚴肅資金結算紀律

1、所有鄉、村幹部和其它人員,未經財政所審查和財務人員委託,不得從事財務收支活動。各單位、各村社有關財務收支的文件、合同、協議等相關資料要抄送交鄉財政所存查、備案。

2、財務人員收款一律使用監管專用收據,單位和村社收款及結算資金由財政所審查後核發票據。實行數量控制、交舊領新,徹底杜絕白條收支和票據混開的現象。

3、建立國有資產管理責任制,實行資產修購、進出登記,確保資產安全、完整。充分明確各單位的資產使用、管理權限,落實每綜資產的具體管理責任人,鄉財政所要與每一個管理人員簽訂責任書。未經資產主管主管機關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資產用途,或者調配、交換資產。

4、財政所要與税務、國庫、銀行、信用社和各代理單位、村社定期對賬。做到隨發生、隨結算,隨做賬,不得出現臨時性票外收款。單位和村社結報票款,必須檢核所發票據,實行票款同行。徹底杜絕先交錢後交票和只交票不交錢的的現象,保證各項收入真實準確。

5、財務收支考核一律以單位核算會計賬面數字為準。

6、鄉財政所要定期審查村社財務,防止集體資產流失。

財務管理制度3

一、財產管理細則

(一)學校的財產管理工作,由校長主管,後勤總務處具體負責。

(二)財產管理員要認真做好校產、校具及採購物品的登記、編號、保管工作,要做到帳物相符,每年清點一次。

(三)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符合審批、採購、驗收、報銷手續,經保管員和使用部門按實物、發票登記後方可使用。

(四)價值20元以上固定資產確係使用年久,又無法修復使用的,要辦理報廢手續,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經總務處核實簽署意見後,主管校長批准。

(五)總務處配合政教處、少先隊、班主任,經常對學生進行愛護公物的教育,表揚好人好事,對故意損壞公物的學生要進行嚴肅處理。

(六)學校的教學設備、實驗儀器、圖書等實行分級管理,責任到人。

1、教室財產的管理辦法:

①由班主任負責對班級財產的管理、登記;

②課桌椅實行學生責任制,誰損壞誰賠償原則;

③實物展示台由班級負責管理,班主任總負責;

④若班主任調換,要做好交接手續;

⑤發現受損或被盜現象要及時向總務處彙報;

⑥每學年對公物愛護情況作一次檢查。由校長、總務處、政務處組成檢查評價小組,對班級的所有財產、牆面等做出等級評定,作為評比先進班級的條件之一。

2、專用教室財產管理辦法:

①專用教室要有專人管理,管理員把名單上報教導處、後勤處;

②專用教室制度要上牆;

③帳與物相符。要有報損記錄、出借記錄,若有不正常損壞要與後勤處聯繫,做好賠償工作。

3、辦公室的財產管理辦法:

①由辦公室號長負責管理、登記;

②發現財產損失或被盜現象及時向總務處彙報。

4、教師住房的財產由居住者各自負責保管,若工作調動,所有財產都要清點、歸還、銷賬。

二、財產領發出借細則

1、學校財產除已分配到各組、室、人之外,由後勤處保管員統一保管,教職員工因工作、學習和生活需要,領取或借用物品,通過保管員領取或借用,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2、領取或借用學校財物必須辦理一定手續。如消耗的辦公用品要簽名,儀器等器材借用須登記,並按時歸還。

3、學校的儀器、設備等物,一般只供校內使用,外單位借用,要有正式介紹信,校長批准方可出借。

4、歸還物品,保管員要驗收,如有損壞、短缺,經查明原因,按責任大小和損壞程序賠償。

5、學校財產出借時間不宜過長,日常用品等要求在24小時內歸還,其它物品按規定借期歸還,超規定時間責令歸還。

三、財產損壞賠償細則

1、學校財產、實行“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的原則,損壞、遺失要賠償(自然損耗辦理報損手續),賠償分現金、實物或限期裝修等。

2、(1)打破玻璃一塊(按規格)40元

(2)損壞日光燈一盞(按貨質)200元

(3)損壞凳桌腳(照實際量)5—10元

(4)損壞凳桌面、門窗等(實際量)5—20元

(5)損壞花木按花木實際價賠償

(6)損壞體育器材、圖書、文娛用品、儀器、自來水龍頭等按價值現狀進行賠償。

(7)以實物抵償或負責修理,原則上三天內完成不得無故拖延。

(8)誰損壞公物由誰賠償,若查無人頭,室內應由班級或辦公室負責。

四、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從重賠款處理、直至紀律處分。

1、屢教屢犯,知錯不改者;

2、有人證、物證而拒不承認,態度惡劣者;

3、策劃、鼓動破壞公物者;

4、知情不報、包庇隱瞞者。

財務管理制度4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工作方針、政策、制度、紀律。

二、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工會經費收支由主管會計審核簽字,工會主席審批。

三、年底及時編好下年度工會經費預算,做好本年度決算。

四、根據工會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工會主席作為法人代表是工會財務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工會會計是直接責任人。

五、站工會財務必須自覺接受上級工會和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審查監督。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每年至少對工會經費的收支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審查,並向站工會委員會提交書面審查報告。

六、工會經費收支,預、決算經站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後定期向會員大會報告,接受民主監督,並予以公示。會員有權對工會經費使用情況提出意見和質疑。

七、妥善保管現金和一切財務帳表、憑證、檔案、資料。

八、開支要有計劃,否則不予報銷。借款外出採購,需經主席批准,及時報帳。

九、站行政向站工會撥繳的全員職工工資總額百分之二的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工會實體創收的收入和會員上繳會費的百分之四十可以用於會員福利性開支。

十、按季度做好資金平衡表。

十一、工會經費、財產和站撥給工會使用的不動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挪用和任意調撥。

十二、根據特別工作需要,及時提供有關資料。

財務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國小食堂管理,規範中國小食堂會計核算,根據《中國小校會計制度》、教育部《關於加強農村中國小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中國小食堂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食堂應堅持為師生服務的宗旨,按照保本經營的原則,規範伙食費的收支行為,不得以贏利為目的。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食堂成本核算,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範圍,保證伙食質量。

第三條學校食堂必須配備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專(兼)職會計人員,按照規定設置總帳,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日清月結。學校和主管部門履行管理、督查的職責。學校法人代表為食堂管理第一責任人。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條伙食費按成本確定收取標準。按每人每天15元收取。伙食標準要根據食堂的盈虧情況和市場物價等因素進行適時調整。伙食費標準需提高時,應在一定範圍內舉行有學生、家長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廣泛徵求各方面的意見。

第五條收取伙食費由班主任負責收取後交膳食科,並填寫收費情況統計表。收費後按班級彙總造冊,以便核查。

第七條收取的伙食費必須當天存入學校食堂帳户。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八條伙食費支出分為“伙食支出”和“其他支出”。“伙食支出”含米、面、油、葷菜類、素菜類、電費、水費、燃料、配料、物價風險準備金等。“其他支出”含為食堂服務人員勞保用品支出、餐具及小型設施的維修、添置等。

第九條與食堂無關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一律不得在學校伙食賬中列支。

第十條所有支出的發票憑證必須由經辦人、驗收人、主任簽字後報學校分管領導簽報,由食堂會計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一條伙食支出均須提供正規的發票。

第四章物資採購及管理

第十二條大宗物品採購要實行招標,肉、米、面、油等要選擇證件齊全、誠信經營、質優價廉的供應廠商,從而保證質量,降低成本。

第十三條購進的物資要有驗收手續。非當日耗用的物品要辦理入庫手續,領取當日耗用庫存物品要辦理出庫手續。

第十四條物資保管員要建好物資管理台賬,每天結出餘額。學校要定期對庫存物資組織盤點,如實反映盈餘情況。

第五章檢查監督

第十五條建立信息反饋渠道。定期召開就餐師生代表座談會,主動徵求他們對學校食堂管理的意見。每月至少向就餐師生進行一次問卷調查,調查結果及時公佈和反饋,對調查滿意度較低的必須責令整改。

第十六條發現下列情況的,必須立即查清事實、落實整改措施,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1.原料質量明顯不符合衞生要求仍採用的。

2.價格明顯高於批發市場,甚至高於零售市場批發價的;與供貨商暗中勾結,牟取非法利益的。

3.伙食賬目不清,嚴重違反財經紀律,收支及物資管理存在明顯漏洞的。

4.伙食質量差,管理混亂,師生反映強烈的。

財務管理制度6

一、總則

第一條為嚴格財務管理,明確經濟責任,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和省財政廳頒佈的有關財務法規和制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由主管總務工作的副校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第三條 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對學校負責。同時,學校財務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監督。

第四條學校總務處財務辦公室配置一名財務主管、兩名會計、兩名出納,具體管理財務工作。

第五條學校財務應加強預、決算管理,按上級指示精神和有關的財務制度、規定,結合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收支計劃和決算,經學校領導審核、批准後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六條 認真執行“收支兩線”管理的規定,將學校的預算內、外資金以及暫存類資金按性質及時劃入財政 “專庫”。

二、各項收入管理制度

第七條學校的各項收入,包括學雜費收入、計劃外招生收入、借讀生、承包收入等。

1.學雜費收入:按市物價局和市教育局等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取的學雜費是學校的重要收入,學校總務處應積極組織收納,做到安全、快捷、準確。

⑴學生的各項收費標準,應分清年級、項目;應交學費的學生人數,應分清班級,做到數字精確、姓名確實;及時瞭解中途離校的學生名單。

⑵學生的學雜費一旦入庫,除計算、收款等技術性錯誤的款項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學校減免學費的學生,均為陽光班、唯新班學生和學校正式教職工子女及特困户子女,減免標準由學校行政辦公會確定。特困户子女學雜費減免程序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民政部門出具貧困證明,經總務副校長簽字同意後執行。學雜費之外的其它費用均不減免。

⑷學費一學期收繳一次,在春、秋季入學時進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確有實際困難,經總務副校長批准可延期交納。否則,視同故意不交學費,學校將責成限時交納,超期不交者,應予勸退。

⑸對學雜費收入,總務處應自收費之日起,30天內做好清算、核對、結帳、上繳財政“專庫”,並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收費情況。

2.計劃外招生收入,與學雜費一同清算、結帳,上繳財政“專庫”。

3.借讀生收入,入學時與學雜費、書本費等一同清算,上繳財政“專庫”。

4.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學校超市、食堂、醫務室等承包收入。應按合同規定,由出納人員按時、足額地收納入帳,不得拖欠、滯納,否則,應按合同規定對承包人予以處罰。

第八條學校任何處室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學校的收入,私設“金庫”;為學校或處室採購物品、繳納款項等,不論對方以什麼形式或藉口返回的現金、禮金及物品,都要繳交總務處,並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一經發現,按違反財務制度處理。

第九條學校財務人員因工作失職,引起學校收入減少或流失,應視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條借款是指學校各科室因辦公、教學、後勤等工作需要購置設備、辦公物品、公務出差以及行政維修等,請求學校總務處給予的借款。

第十一條借款手續規定

借款經手人須按如下規定辦理借款等手續。

1.借款須經校領導批准。超過3000元者,還需提前2天到財務辦公室預約,否則不予借出。

2.借款時,由各分管處室領導提出,報分管校長批准。借款人須填 “借款單”,先由各處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再報分管財務校長籤批,以後憑“借款單”到財務辦公室借款。

3.借款後,借款經手人須在預定的還款日期內還款或憑正式發票到財務報銷,月底結帳前須辦理完報銷手續,特殊情況暫不能報銷者,須經財務主管同意。

4.一般情況下,第一次借款未報銷之前不給予第二次借款

5.根據批准的用款計劃,維修、改造、採購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預付款,憑學校領導的用款批示及用款處室的有關資料説明(如合同、購物用途説明),經財務校長審核無誤後方可付款。

6.學校舉辦臨時性的大規模活動,如運動會、藝術節、慶祝活動等,主辦單位須提前列報用款計劃,經校領導批准後,財務方可付款。

7.學期結束前一個星期,借款經手人應辦理借款報銷手續。如放假時仍未到財務辦公室報銷者,視同佔用公款處理,並從借款人工資收入中扣回。特殊情況需續借須經分管財務校長批准。

四、財務報銷與審批制度

第十二條學校的.各項支出,除工資、津貼等經常性支出及節假日支出外,應分清支出類別,在取得發票等報銷憑證後,辦理審批報銷手續,以便財務及時入帳。

第十三條報銷支出審批權限:

1.500元以上由校長籤批,500元以內由財務副校長籤批,餐飲費無論金額大小都必須經校長籤批,最後由分管財務副校長籤批後方可到財務辦公室報銷。

2.報銷憑證應以正式發票為準,並有單位名稱、開具發票單位印章、單價、數量,批量採購應附貨物清單、規格、型號、金額等內容,發票上應有經辦人簽字、處室負責人簽字證明;採購書本及資料還須有倉管員驗收簽字。對於不符合填寫要求的發票,財務人員不給予報銷。

3.行政採購支出:是指行政、後勤部門因工作需要採購圖書、學生學習資料、辦公用品、配件、修繕用材料等支出,此項支出數量大、品種繁多,須經校領導研究同意,並經學校紀檢部門同意,採取招標等形式並在學校紀檢部門的監督下采購。

五、財務報表及預決算報表管理制度

第十四條會計人員應於每月終了的次月8日前,完成上月份財務收支報表,並附文字説明;按月結帳、對帳,現金、銀行存款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後,應在一週內完成學期報表。各種報表應按月報學校領導審閲。

第十五條學年初、學年終,應按時完成預、決算報表的編制及上報工作,同時按規定附加報表文字説明,年終結算應有決算報告。

六、附則

第十六條如本制度與國家財會法規或上級文件精神有牴觸,則以國家法規、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第3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閒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 根據教育局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採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5條 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 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税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 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內容是支出預算。

第8條 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 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餘”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並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況,批准下學年度的預算。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1、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範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税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並且退回給經辦人。

2、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提供反映學校經營情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並就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並就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

3、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4、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符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5、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是否相符。

6、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係,做好服務工作,積極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7、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佈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8、協調與當地税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係。

9、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範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0、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並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1、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並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第三章、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税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第四章、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每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況、税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複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況的諮詢;

4、瞭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建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第五章、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並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税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税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章、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並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並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複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8

為嚴肅財經紀律,控制各種資金使用範圍,加強學校財務管理,防止浪費,勤儉辦學,使有效的資金髮揮其應有的效益,特制定以下財務制度。

一、嚴肅收費政策,嚴格收費手續

1、學校的收費嚴格的按照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印發的《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的“一費制”收費方案》,嚴格執行,公示收費。

2、按照上級財務規定,嚴格的執行“收支兩條線”,學校的收費資金先繳財政專户,轉回後方可使用。

二、嚴格控制經費開支

1、經費的使用,須有申報手續,購物須填寫申購單,由校長審批後方可購買,使用經費在五千元以上須學校校委會研究決定,並制定實施方案方可實行。

2、學校所需的物品,統一由總務處購買,並做好登記,然後發放,並簽好領取手續,非經學校批准的,一切個人購買的物品學校不予報銷。

3、購物發票務必經審查實屬工商税務部門註冊的正規發票,報銷發票做到有四人以上簽字(校長、總務主任、會計、經辦人)方可報銷。

4、任何人不準挪用學校公款,教師出差辦事使用資金一律自行墊付,回校結算。

5、學校的由出納員保管,法人章、收費票據、及財務檔案由會計保管。

三、堅決制止亂收費和私設“小金庫”。

學校代收代管的項目按照上級規定嚴格執行,合理收費,定期結算,做到多退少補。

國家推行的學生“一補”政策,學校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上級的要求,嚴格按程序操作執行,建立領導小組,健全實施方案,理解社會各界的監督。

學校每年度向全校教職工通報學校的收入和支出狀況。

學校的出納人員,按照財務和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做好資金的收付工作,對違反財務制度的開支,有權拒付,根據原始憑證,及時記帳,天天盤點庫存現金,月月核對銀行存款,做到帳款相符,帳據相符,不出差錯,庫存現金務必控制在限額500元以內,不準公款私存。

會計人員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向校長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合理編制學校經費預算及年終結算工作,做好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工作。

加強票據管理,收費票據使用務必進行登記,定期向財政部門報告,收費票據的領取使用結存狀況。

財會人員要持證上崗。

加強學校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不斷健全財務規章制度。

學校校舍財產物品一律不準出租出借。

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以及會計核算專業材料要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會計檔案清冊,妥善保管。

財務管理制度9

為進一步規範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財經政策、法規、制度,加強監督,維護財經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要求,結合我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根據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行政經費實行“包乾使用、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辦法,應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管理制度,發揚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厲行節約,杜絕浪費。項目經費由各科室編排預算方案,集體研究落實,各項資金一律不準用於私人借支,定期存款做到定期、定點、專人管理,不得以移民資金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貸款、貸款擔保。

財務人員要以身作則、奉公守法,認真貫徹國家各項改革措施,既要維護國家和集體利益,又要維護廣大幹部職工的切身利益。

1、會計的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依法組織會計日常核算、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賬目清楚。按期報賬,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表,及時上報上級單位。

(2)收集、整理和分析有關會計數據與資料,提出管理意見,實行事前控制與事中監督。

(3)按會計法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會計原始憑證及賬本等會計檔案的管理。

(4)按照經濟稽核原則,定期檢查資金使用情況,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

(5)及時做好銀行對賬工作。

2、出納的職責: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按審核籤批後手續完備的單據憑證辦理款項收付,收付款憑證及原始憑證附件上加蓋“收訖”、“付訖”、“附件”。

(2)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款憑證;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及時盤點現金、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若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嚴禁私人挪用;預支現金必須經分管領導審批同意。

(3)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積極配合會計做好銀行對賬、報賬工作,嚴禁將銀行賬户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使用。

(4)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根據我辦實際,財務由主任授權副主任審批。財務印鑑分開管理(法人代表章由會計管理,出納章、單位財務章由出納管理),互相制約。機關財務和移民後期扶持資金分別由綜合科和發展扶持科分管領導負責審批。

凡機關財務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經辦人簽名,綜合科負責人核籤,報分管副主任批准後方可報銷。單位公務接待統一由綜合科安排,一律要填報申請單,按標準接待。本辦非日常性的開支,凡5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副主任籤批;5000元以上的經主任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後方能報銷。

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的使用要嚴格對照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水庫移民安置辦公室浙財農字〔XXX7〕55號、57號、65號文件和瑞移辦〔XXX7〕20號、21號文件執行。

珊溪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要嚴格對照温州市移民辦關於珊溪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對項目資金撥付必須經辦聯繫片、村、點幹部、項目負責人、後扶科負責人簽字後,報分管領導審批。

大中型水庫移民直補資金的撥付必須由後扶科提供直補資金髮放的名冊,經財務會計審核後提交給分管領導籤批後,方可撥付。

因公外出開會、培訓的車船費、住宿費、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費等報銷標準根據《瑞安市行政事業單位經費開支控制標準暫行規定》執行(瑞財行〔XXX〕37號文件)。借支差旅費的人員,必須由本人填寫借款申請單,註明到何地、辦何事及計劃天數,核定借款金額,經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領取,返回後一週內按審批程序報銷,報銷單據不得使用白條。

3、辦公用品、其他物品購置及報刊、雜誌的訂閲

訂閲報刊雜誌,先由各科提出訂閲意見,再由綜合科綜合平衡,報分管領導批准後統一訂閲。購置各類辦公用品和其他物品等,應向綜合科提出購置意見,經分管副主任同意後,由綜合科具體實施。

凡金額在100元以上的開支必須憑税務部門統一監製的正式發票報銷,非正式發票或非行政事業單位收據不予報銷。1000元以上的開支必須通過銀行轉帳結算。

4、車輛的運行和維護費

機動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維修前應由司機提出計劃,經綜合科彙總後報分管

領導和主要負責人同意。年終或每半年結帳一次,報銷時必須按正常報批程序結算,並附修理費明細表。機動車燃料費實行一次性購買,分期領用。

5、參加培訓和學歷教育經費的報銷

機關工作人員參加學歷(學位)教育和培訓必須按幹部管理權限報銷,未經組織批准,自行參加學歷教育和培訓的費用不予報銷。報銷標準按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財政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10

為加強我校公用經費管理,規範公用經費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教育部《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經費是指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在教學活動和後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

公用經費開支範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交通差旅、郵電、日常專用材料等購置,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二、公用經費不得用於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

三、公用經費是學校經費綜合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按生均標準列入年度預算,實現收支平衡,規範收支行為。

四、加強實物消耗核算,建立規範的經費、實物等管理程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五、建立物品採購登記台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六、公用經費使用情況每月進行公示,接受師生和羣眾的監督。

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景,制定本制度。

第2條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第3條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閒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根據我市教育局20xx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採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二章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景,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税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為,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核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貼合會計工作規範的要求,是否貼合國家的税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並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供給反映學校經營情景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並就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核算,並就月預算執行情景進行分析。

4、審核記賬憑證,審核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核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核學校收繳費是否貼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核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係,做好服務工作,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佈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税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係。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範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並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景、税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複核,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景的諮詢;

4、瞭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景,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提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並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税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税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並與會計賬核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並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並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景,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複核、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資料是支出預算。

第8條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第9條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餘”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並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景,批准下學年度的預算。

為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於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准,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景,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准後,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准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准的預算資金範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景,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能夠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覆,重複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1條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核准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貼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賬户,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14條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於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並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為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為收取,統一交到財務部。

4、對於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必須事先徵得財務部的同意,並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擇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於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准同意後,按批准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准、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摺銀行轉賬)——》財務彙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並報總務一份——》總務製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供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

2、新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摺銀行轉賬)——》總務製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供給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彙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審核彙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並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於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製定價目表,置於校內網,以供查閲。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個月一次)供給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教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核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於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後,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所以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情景進行現場核對,將核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核對情景作為當月績效考核資料之一,如現場核對結果與實際情景有出入,將對直接職責人員(如生活教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並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條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資料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兑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並按照必須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准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准後,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後方可執行。

第19條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淨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年度淨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後的餘額。能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餘部分併入學校結餘。

第22條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學校應當從年度淨收益中,按不低於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於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於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於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於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於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後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到達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並報董事會批准後實施。剩餘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資產管理

第23條資產是指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職責,經規定程序批准後核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堅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築物,折舊年限為20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為10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校董事會批准。

第28條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供給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財務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1、為加強財務管理一經濟核算,規範企業財務行為,保證公司經濟健康、穩步發展,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2、財務管理以公司價值增值為目標,以財務資源合理配置為內容,價值分析為工具,以決策---控制---評價為主線,保障公司價值最大化與股東財富最大化目標的實現。

3、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賬務管理制度,做好賬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税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5、公司經濟核算必須以法規、準則為準繩,以信息採集、加工、反饋、披露為重點,不斷改善財務信息質量,以更好地為經營管理決策、風險控制及業績評估提供有效信息。

6、公司及各控股企業(含全資、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企業)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各級企業的負責和財會人員為執行本制度的責任人。

二、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1、公司及控股公司實行獨立核算,獨立核算企業設置財務機構,配置會計人員並指定主管會計。

2、公司總部設財務總監、財務部。各控股公司設置財務機構,必須報股份公司財務部,經理室審批。

3、公司財務部門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財務總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財務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良好的品德和較高的業務素質。對財會人員被告統一任用,持證上崗,重點委派。

4、財會人員任命的程序

(1)財務總監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命。

(2)公司財務部部長由總經理任命。

(3)各級控股公司財務部長(賬務負責人)及財會人員由各控股公司提名,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4)未經委派或任命的財會人員,不得在財會部門從事財會工作。人事關係不在本公司的,不能從事出納工作。

(5)公司財務部是公司財會業務的主管部門,各級財會人員接受本單位的行政領導,同時接受公司財務部的業務指導,具有雙重性。對財會人員的處罰、解聘、辭退必須報公司財務部經總經理室審查批准。

5、聘用財會人員應實行迴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6、各控股公司財務部長(財務負責人)在上級財務部門和所在公司領導下工作。其具體職如下:

(1)主持財務部日常工作,保證財務部門崗位責任制的切實執行,組織財會人員完成各項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維護公司的利益。

(3)維護企業資產的完整、安全、增值,搞好企業的資金籌集、管理調試和合理使用。對已付出的資金去向,正在執行的經濟合同,應收未收的賬款,投資分紅款,單位及個人貸款等,應定期檢查、監督、追蹤、督促限期收回。

(4)負責審核企業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證會計核算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5)組織編制本企業的財務計劃,並督促其實施。

(6)搞好經濟活動分析和財務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信息。

(7)參與企業重大經濟事項的討論,以及參與重大經濟合同的洽談及簽訂。

(8)嚴格控制成本費用開支,制止鋪張浪費。

7、各級財務機構、財會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為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會計監督職能,賦予各級財務部長(財務負責人)如下職權:

(1)有權對所在企業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審核、檢查和監督;

(2)有權檢查所在企業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管理執行情況。

8、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9、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10、賬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11、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財務科監交。

1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賬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利用賬户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5)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6)保留賬外款項或者將公司款項以賬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7)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以處罰的。

1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賬務人員應予解聘”

(1)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2)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3)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薄的;

(4)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5)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祕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6)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7)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予以辭退的。

三、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1、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薄、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2、公司採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並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3、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人同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賬本位幣。

4、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賬,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摺合成本位幣記賬和編制財務報表。

5、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6、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7、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賬。

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後。

8、公司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9、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本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户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賬依據;

(2)以廠房、設備、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並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賬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作為記賬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10、公司向其它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賬,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賬,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11、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准後方可行。

12、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13、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公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及辦公設備;

(4)運輸工具;

(5)其它設備。

14、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設備(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15、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税及工商税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16、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衝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其收益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時行核算。

17、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賬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賬準備金。

18、公司主要的會計報表有如下幾種:

(1)資產負債表(年、季、月);

(2)損益表(年、季、月);

(3)股息紅利分配方案(年度);

(4)財務狀況變動表(年度);

(5)專用基金明細表(半年);

(6)固定資產增減變化表(月);

(7)銀行貸款增減變化表(月);

(8)現金出納月終盤存表(月);

(9)提取壞賬準備金明細表(月);

(10)應收、應付和預付款項明細表(月)。

四、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1、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2、銀行賬户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户只供本單位經營業餘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户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

3、銀行賬户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4、銀行賬户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5、銀行賬户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彙總高收,也不準以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也逐筆調節平衡。

6、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7、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作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餘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餘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確保現金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8、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9、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兑付現金。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定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10、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11、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12、未經董事會批准,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13、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責任。

14、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賬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賬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項目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付款審批權限如下:屬預付貨款、定金的,10萬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賬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30萬元(含3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3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部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5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董事長審批。

報上級審批的項目上,上報單位應先提出初審意見;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先報總會計師審查。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並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五、工資及資金

1、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製度。

2、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資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3、員工的工資標準和獎勵方法,應由總會計師提出方案後,報總經理審定。

4、下屬公司、企業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鈎的工資制度,具體辦法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5、下屬公司、企業的資金按下達的利潤基數及實際完成的利潤額分別提取,採取平時預提、年終結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6、實行全員抵押承包經營與經理任期目標責任制的下屬公司、企業,其工資及獎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書》的規定執行。

六、税收及利潤分配

本利潤分配製度用於規範公司的利潤分配順序和分配內容。

第一條 範圍:本公司的利潤分配管理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 目的:本規定的目的在於加強對利潤分配順序的規範,提高管理效率,實現對公司業務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

第三條 內容:

1、公司及下屬公司、企業依法向國家繳納的税金,不準偷税漏税。

2、税後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3、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按國家規定做相應調整後,應先依法繳納所得税,利潤總額減去繳納所得税後的餘額即為可供分配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可供分配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被沒收的財務損失、支付各項税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即彌補超過用所得税的利潤抵補期限,按規定用税後利潤彌補的虧損。

(3)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即按税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盈餘公積金已達註冊資金的50%時可不再提取。盈餘公積金可用於彌補虧損或按國家規定轉增資本金。

(4)提取公益金。公益金主要用於企業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

(5)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向投資都分配。分配順序為:

①支付優先股股利。

②按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決議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

③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四條 注意事項:

1、企業以前年度虧損未彌補完之前,不得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

2、盈餘分積金轉增資本金時,轉增後留存企業的法定盈餘公積金應不少於企業註冊資金的25%;

3、在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4、企業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七、利潤不交和庫存物資財務管理

1、下屬公司、企業應上交公司的利潤(含基數利潤和分成利潤),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上交70%,餘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對不按時全額上交的單位,公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計收利息。

2、本公司所得税採用應付税款法核算。公司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上一年度的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10%;

(3)提取任意公積金;

(4)支付股東股利。

3、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積金後,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由股東大會決定。

公司不得在彌補公司虧損和提限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盜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

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所留存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25%。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後,應在股東大會召開後兩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4、倉庫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範,每月向財務部門報送一次庫存報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5、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管理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並編制出庫存物資盈虧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6、對庫存物資的笑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作財務處理。盤虧在1000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單位賬務部審核,報經理審批後處理;1000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須呈報會計師審批後處理;5000元以上的由總理經審批後處理。

八、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1、各下屬公司、企業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xx,違者處發票額15%以上的罰款和扣發1-2個月的獎金,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塗改和挖補,如事後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畫雙紅線並蓋章進行更正。

3、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4、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保存15年。採用電子計算機記賬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賬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5、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閲、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會計檔案保存期滿需銷燬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税務機關同意後,才能銷燬。

九、附則

1、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2、企業可以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3、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4、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財務管理制度13

1、加強財務管理,實行領導班子成員集體理財制度。領導班子要根據學校當年收入情況,年初集體研究制定出學校全年經費支出計劃,年終向全體教職工做出計劃執行情況報告。並將年初計劃,年終總結上報中心學校。

2、實行民主理財。凡超過1000元(含1000元)的支出必須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不得個人或極少數人主觀臆斷,擅自作主。

3、凡學校計劃改建、維修等工程及大額購置超過5000元的支出要經過領導班子例會研究,同時上報上級部門審批,批准後方可實施。凡是符合招投標條件的項目,要按招投標有關規定執行,工程項目要堅持預決算制度,否則要追究學校一把手經濟責任。

4、凡支出單據一律實行聯籤制。核銷單據時,要有經手人簽字,屬有形資產類支出要要經實物保管員驗收簽字,然後報請校長審批同意,同時還需有關人員實行聯籤。我校單據聯籤人由校長、和經辦人及學校理財小組組成。上述人員分別簽字後才能報財,否則不得核銷。

5、量入為出,學校當年收支必須做到無赤字,有結餘,確保收支平?,嚴禁負債運行。

6、嚴格控制差旅費和招待費支出,實行年度限額管理制度,如有特殊情況超限額的部分要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能做財務處理。

7、努力做到節約、壓縮開支。如沒有外債,學校必須結餘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改善辦學條件。學校各項收入全部入帳,實行財務一本帳,不得出現赤字。

8、扶困助學資金要及時足額發放,嚴禁擠佔挪用。凡是上級扶困助學資金應發給學生的,要及時足額發放到學生手中。領取手續健全。如困難住宿生補助及其他形式的救助資金,學校不得擠佔、挪用,否則要嚴肅處理。

9、學校財務要及時公開、公示,認真接受民主監督。學校要把本校財務收支情況每一學期向全體教職工公開、公示一次,對羣眾提出的質疑,學校分管負責人要做出明確解釋,陽光操作,增加透明度。

10、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嚴防集體財產流失。學校必須建立固定資產帳薄,新增固定資產要及時登記入帳。因工作需要存放在個人手中的學校財產,工作變動時必須移交回學校。對學校固定資產每年盤查一次,減少的固定資產要合理,且經過正常批准,切實做到帳物相符,嚴防集體財產流失。

陳店鎮桃嶺國小

財務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中國小食堂管理,規範中國小食堂會計核算,根據《中國小校會計制度》和《韶山市中國小食堂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鄉中國小食堂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食堂應堅持為師生服務的宗旨,按照保本不營利的原則,規範伙食費的收支行為,不得以贏利為目的。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食堂成本核算,嚴格控制食堂成本開支範圍,保證伙食質量。

第三條各學校食堂必須設置各學校校長任組長的食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及總務任組長的食堂伙食管理小組,具體負責食堂的日常監管工作。學校食堂由各學校校長審批收支、往來、採購等事宜。食堂財務實行報帳制,各學校設事務一名,全鄉設會計、出納各一名。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四條伙食費按物價部門審批的價格確定收取標準。

第五條收取伙食費時由學校食堂出具財政往來收據。收費後按班級彙總造冊,以便核查。

第六條收取的伙食費必須在三天內上繳學校出納,由出納上繳至韶山市國庫收入支付管理局賬户。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七條伙食費支出分為“伙食支出” “其他支出”。“伙食支出”含米麪油、菜金、配料等。“其他支出”含為燃料、食堂服務的臨時工工資、餐具及設施的添置和折舊、食堂的小型修繕等。

第八條與食堂無關的人員經費和公用支出一律不得在學校伙食賬中列支,凡在食堂招待用餐的,學校必須按實從公用經費撥入經費彌補。

第九條所有支出的發票憑證必須由經辦人、驗收人簽字彙總後報各學校校長簽報,由食堂會計進行賬務處理。

第十條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根據食堂就餐人數的多少,食堂採購人員可預付一定限額的備用金,定期結報。

第四章物資採購及管理

第十一條大宗物品採購要實行定點採購,肉、米、油、煤等要選擇證件齊全、誠信經營、質優價廉的供應廠商,從而保證質量,降低成本。

第十二條學校成立採購小組,物資實行集體採購,採購小組須有多方代表參加,不能單獨和固定人員採買。每次採購結束時要做好採購記錄備查。

第五章檢查監督

第十三條發現下列情況的,必須立即查清事實、落實整改措施,並追究當事人責任:

1、原料質量明顯不符合衞生要求仍採用的。

2、價格明顯高於批發市場,甚至高於零售市場批發價的;與供貨商暗中勾結,牟取非法利益的。

3、伙食賬目不清,嚴重違反財經紀律,收支及物資管理存在明顯漏洞的。

4、伙食質量差,管理混亂,師生反映強烈的。

第十四條各學校成立食堂伙食管理小組,要有教師、學生會幹部和學生家長等各方面代表參加。民主理財小組每月集中一次,理財結果通過一定形式予以公佈。每學期結束時,伙食結餘要按實退給就餐學生或結轉入一下年度。

第十五條本制度從20xx年xx月xx日起試行。

財務管理制度15

為加強財務管理,實行民主理財,特制定以下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人員必須認真學習財政、財務、税務等方面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努力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負責搞好財務工作。

二、堅持一支筆審批報帳和會計管帳不管錢,出納管錢不管帳的原則,切實履行財務人員的工作職權。出納和會計有權拒絕白紙條入帳和不合理的開支,有權拒收未經經手人簽字和領導審批的票據。財務人員應主動當好村民委員會的參謀,經常分析財務情況,及時向領導彙報財務收支情況。

三、不得以白紙條作庫存現金,不得私借或挪用公款,不得將村集體現金以個人名義借貸,未經主管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向村民委員會借支現金。

四、村民主理財小組定期審核會計的財務收支單據,無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印鑑的單據,會計不得入帳。

五、財務人員應如實提供財務發生情況,自覺接受村務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的監督和審計核查。

六、加強民主監督,實行民主理財,財務人員要做到財務相符、帳物相符、帳帳相符,帳目日清月結,按季公佈,年度清理審計。財務收支情況須交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後立卷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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