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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集)實用的安裝合同5篇

(合集)實用的安裝合同5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裝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集)實用的安裝合同5篇

安裝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協商,簽訂以下合同條款:

1、安裝設備規格、數量、價格具體見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2、設備購買、安裝調試費用標的額:

2.1本合同購買、安裝調試費用總金額為人民幣,本金額已包括税款、運輸費及安裝人工費及維護費等(大寫: 人民幣 萬元整)。

2.2 設備購買、安裝及調試費的支付方式:

2.2.1 甲方在雙方約定的安裝開工日期前7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標的額的30%,設備安裝、調試完畢,並通過甲方或甲方委託的安全或質量技術檢驗部門驗收合格後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剩餘安裝費的 65%。餘下5%的合同款,作為乙方向甲方履行設備購買、安裝、調試以及維護的質保金,該質保金的返還方式,按本合同第6條約定。

2.2.2 乙方應在收到安裝價款的同時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且發票專用章應與簽訂合同公章一致。

3、設備購買、安裝調試施工期:

本工程開工日期應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和甲方要求確定,開工日期確定後,乙方購買、安裝調試完成時間最遲不得超過? ? 年? 月? 日,經乙方完工通知,甲方或甲方委託的安全或質量技術檢驗部門應及時驗收。

4、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4.1、甲方義務:

4.1.1 協助提供在安裝作業附近有足夠面積的材料、零件、工具的操作場地。

4.1.2 協助處理乙方與其它土建施工單位交叉作業。

4.1.3 配合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委託的安全或質量技術檢驗部門及時交付驗收。

4.1.4 本合同約定的由乙方購買、安裝調試的設備未經完工驗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則由此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1.5 甲方應指派一至兩名人員代表甲方對乙方設備的採購、安裝調試等進行監理、協助。

4.2、乙方義務:

4.2.1 本協議約定安裝調試時間前,負責派員前往安裝現場進行土建勘測,確認工地安裝條件,向甲方提供諮詢服務,在設備到貨後,會同甲方代表根據發運資料共同對設備包裝完整性及裝箱數量進行清點。

4.2.2 負責安裝、調試、運行直至通過甲方或甲方委託的安全或質量技術檢驗部門驗收合格。

4.2.3設備的拆箱清點、起吊和卸車(甲方可派上述代表進行配合)。

4.2.4 在安裝期間,負責保管設備及部件,注意成品、半成品保護及防盜,直至驗收合格移交甲方。

4.2.5 按照國家產品質量法及其他特別或單行法規及質量規範標準完成設備的購買、安裝調試工作。

4.2.6 乙方應當自行提供安裝所需輔助材料設備等。

4.2.7 乙方有義務為施工人員解決食、宿費用、購買勞動保險和人身保險。

4.2.8 負責由於安裝質量問題造成的二次檢驗的整改和驗收費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2.9 保證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垃圾處理。參加現場施工協調會議,配合甲方土建施工。

4.2.10 安裝現場培訓甲方的系統管理操作及簡單維修人員不少於 2 名。可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注重實踐的技術培訓。使甲方人員達到能夠獨立進行管理、故障處理、日常測試維護工作,以便乙方所提供的設備能夠正常、安全的運行。

4.2.11乙方承諾並實際具備隧道配水配電安裝、維修保養的相應資質,否則,甲方有權因乙方不合資質而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7條的規定支付違約金。

4.2.12乙方到甲方安裝前裝貨、運輸、卸貨、安裝過程等給己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4.2.13乙方在甲方工地安裝,調試設備過程中,應當按照甲方關於質量、安全等要求施工,否則,給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應給予賠償,並自行承擔自身損失。

4.2.14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嚴重違反甲方作業規章制度,如有嚴重安全隱患、質量嚴重不達標等情形,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在合同終止的情況下,乙方有義務在接到甲方退場通知書後三日內撤離,乙方不得因此拖延撤離影響工程正常施工。否則,甲方有權強行清場,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5、安裝驗收:

5.1 乙方應於安裝、調試工作完工前3天,通知甲方組織甲方人員或甲方委託的安全或質量技術檢驗部門根據本合同規定,依據相關技術數據、施工圖紙、業主要求以及國家產品質量法及其他特別或單行法規及質量規範標準進行驗收,驗收費由 (甲方/乙方/甲乙共同)負擔。

5.2 乙方負有對安裝調試完畢的設備申請驗收並承擔費用的責任,甲方應積極配合。

5.3甲方應及時驗收,通過驗收的,驗收合格日為乙方安裝調試合同竣工之日,否則,乙方返工至設備通過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之日,違約責任按本合同第7條規定執行。

5.4 如工程中途因甲方原因停建、緩建或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返工,經有關部門審定後賠償由此造成乙方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損失,由甲乙雙方根據乙方實際損失協商解決賠償方案,驗收竣工日期由雙方另行商定。

6、安裝質量的保證:

6.1 安裝調試完畢並經甲方驗收合格的'設備,自甲乙雙方辦理移交之日起,乙方負責保證設備在兩年內在正常運行條件下的安裝質量。在此期間內,乙方應提供如下保修服務:

6.1.1 在保修期內,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的保修服務,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負責。在保修期內,若設備重要部件發生更換或返修,更換件或返修件的保修期按前款規定重新起算。

6.1.2 無論保修期內外,設備送修時,乙方必須同時提供相同部件供甲方繼續使用維持成品正常運轉,且臨時代用部件應與送修部件版本相同。

6.1.3 在保修期內,乙方提供一年365天,一天24小時的在線服務,提供服務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承諾在保修期間內產品出現故障後保證12小時內到現場維修,確保設備正常使用。

6.1.4乙方違反本條保修維護義務的,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扣除部分質保金,因乙方違反本條保修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6.1.5保修期滿,乙方未發生上列條款事項的,甲方在保修期滿七日內返還乙方5%合同款的質保金。

6.2 在保修期內,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由甲方承擔責任和費用,乙方提供有償服務:

6.2.1 未經乙方或乙方委託的安裝公司安裝所致的故障;

6.2.2 未經乙方或乙方委託的維修公司維修所致的故障;

6.2.3 因甲方的過錯而造成的損壞。

7、違約責任:

7.1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時竣工交付使用,從合同到期日次日起,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安裝工程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期超過 10 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安裝工程價款 5 %的違約金。如延期完工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據實賠償甲方所受的損失,違約金不折抵乙方應賠損失額。

7.2 若乙方完成的安裝工程無法通過驗收,乙方除應立即返工直至驗收合格外,還應承擔安裝工程價款 5 %的違約金,並據實賠償甲方所受的損失,違約金不折抵乙方應賠損失額。

7.3 乙方守約的情況下,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延遲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總額不超過合同價款的5%。

8、附加條款:

8.1 不可抗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諸如戰爭、地震、水災、旱災,政府禁令、罷工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而無法履行合同、或繼續履行合同顯失公平的,發生不可抗力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而不需承擔違約責任。

8.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8.3本合同及附件生效後,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必須得到雙方的確認。

8.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合同的義務進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將本合同權利、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他人。

8.5合同爭議的解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企業法人住所地的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訴訟。

8.6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8.7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裝合同 篇2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年 月 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興業銀行濟南分行天橋、燕山支行霓虹燈廣告牌製作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種概況、要求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

1.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程日期:工期為日曆天數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6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2 工程不允許轉讓,分包

3 工程項目的保險

本合同工程項目由承包人辦理一切保險,保險公司由承包人選定,但須發包人認可,承包人負責付給保險公司相關工程保險的所有費用。承包人若不投保,施工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與本工程有關人員、工程、財產等意外傷害、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 4 圖紙

4.1 承包人設計的圖紙必須滿足使用功能要求,並經發包人確認後才能施工。向發包人提供3份根據相關部門意見修改後的正式施工設計圖紙。竣工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及時繪製竣工圖。

4.2 由發包人提供的圖紙、規範和其它文件,未經發包人代表許可,承包人不行以任何形式用於或轉給第三方。

4.3 發包人代表有權隨時向承包人發出為使工程合理正確施工、竣工以及保修所需的補充文件和指示。承包人應執行這些補充文件和指示,並受其約束。

二 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 工程師

5.1 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

5.2發包人代表

姓名:

6 項目經理

姓名:

7 發包人工作

7.1 發包人應在開工前做好施工現場的三通一平工作。

7.2發包人應在合同簽訂後日內負責組織承包人和相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承包人

進行設計意見交底。

8 承包人工作

8.1 施工所需水、電、通訊等管網線路,由承包人自行解決,達到施工要求的標準,滿足施工需要,費用由承包人安裝表計量數承擔。

8.2 承包人負責整修發包人指定的場內施工用道路,滿足施工及材料、設備運輸的需要,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8.3 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提交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8.4承包人提交其他各類文件和圖紙,應當至少給與發包人代表3個工作日審核認可。提交份數視發包人代表的需要而定。

8.5 所有承包人提交的文件或圖紙的修改和撤回,必須得到發包人代表的認可。

8.6承包人負責在工程施工、安裝和保修的整個過程中,施工現場全部人員的安全。發包人不承擔承包人的工人或其他人員的傷亡賠償或補償責任。承包人負責在需要的時間和地點,根據有關部門要求,自費提供和維護所有燈光、護板、柵欄、警告信號和警衞,並且對工程進行保護或為公眾提供安全和方便。

8.7 對施工場地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及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8.8 承包人負責已完成的成品保護,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8.9 專門用於本工程施工的、由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設備、設施和材料一經運至現場,即應被視為是專門供本工程施工使用。承包包人除將上述物品在現場各部分之音轉移外,如果沒有發包人代表的書面同意,不得將上述物品運出現場。

8.10除合同另有規定外,發包人無論何時均不對上述承包人的設備、設施和材料的損失或損壞承擔任何責任。

8.11 在合同要求範圍內的施工、安裝和保修均應避免下述情況發生:

A、干擾公眾的`便利;

B、對公用道路、便道的使用和他人財產的佔用。

承包人應保證發包人免於受到或承擔應由承包人負責的的上述事項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及其他開支,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完成上述工作時,應承擔全部及費用,工期不得順延。

8.12 負責與原建設單位協調施工中有關事宜,保證施工項目隊與原大樓的工程匹配,保證通過相關單位的驗收。

三 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9 進度計劃

9.1 承包人簽訂合同後兩工作日內,提交施工組織設計;在工程開工前,提交進度計劃。

9.2工程師應在7天內做出批覆。

9.3 如果工程的實際進度與已經批覆的施工進度計劃不符,根據工程師的要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

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0 開工及延期開工

10.1 開工: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師的開工通知後,應在2日內開工,並按進度計劃進行施工。

10.2 延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在接到工程師的開工通知後3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和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承包人延期開工要求後3天內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內不予答覆,可視為已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發包人因政策變化、遷佔、地方干擾等原因推遲開工,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工期相應順延。 11 暫停施工

發包人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發包人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 12 工期延誤

12.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2)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一週內累計超過8小時;

(3)不可抗力。

12.2 承包人應在第12.1款情況發生後5天內,就延誤的工期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人提出書面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5天內予以確認。

四 質量與檢驗

13 工程質量

13.1發包人對工程質量的要求:合格

13.2承包人組織施工必須按照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及設計圖紙要求,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例行日常檢查制度,做好自檢記錄。各種施工機械、工具、器材必須保持良好的工作,不得因數量不足或故障而影響工程進度。

13.3承包人按發包人要求和施工所在地市有關規定提供本工程的有關技術質量資料。 13.4本工程必須按照國家各有關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材料、配件採購,構件製作,安裝施工及保修。

13.5質量等級應根據現行國家標準規範執行,若當地政府有更高規定時,承包人遵守,但不得要求增加費用。

13.6隱蔽工程承包人應提前24小時通知發包人及監理驗收,未經發包人及監理方現場代表簽證不得隱蔽。

13.7如發包人、監理方需對已經同意隱蔽的工程進行復查時,其複查結果不符合設計要求或質量不合格者,複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予順延。若複查結果符合設計要求,質量合格者複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13.8任何材料或覆蓋工程的檢查測試須提前24小時通知發包人和監理公司,而上述開户、檢驗費用(含修復費用)應認為已包括在合同價內,如未通知發包人、監理方,則承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和損失,工期則不予順延。

13.9工程竣工後,如因工程質量問題導致發包人或第三人的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承包有承擔賠償損失。

安裝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水電工程預留預埋,安裝順利完成,按照標準規範要求完成施工任務的總體目標,同時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及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岷東城區棚户區改造(二期)工程。號樓標準層(富牛鎮)。

二、號樓標準層水電圖所有預留預埋 及二次安裝,消防及預留預埋,由乙方承接。

三、乙方不含製作盒子、泡沫、套管。

四、工程單價:每平方 元,標準層面積最終勞務方結算為準,其中含進度、安全獎 元/㎡。

五、木工程付款方式以工程勞務和重慶達康簽定的.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為準。乙方不準因為工資沒有到位鬧事或停工,乙方必須寫承諾書。

六、乙方如半途退場,保證金不退還所有人工和工資,不給以結算,作為違約金,(不退,不結算)並且還要賠償甲方一切損失。

七、籤合同時,乙方須交保證金肆仟元整,主體六層,完工退還。

八、乙方不準任何理由(天氣熱或其它原因)跟不上進度。

九、乙方安全責任,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嚴格遵守各類規章制度和操作程序,如乙方任何罰款都由乙方承擔。

十、乙方承包後,自負盈虧,風險自擔,文明施工,工完料清。

十一、乙方承包後,工具、機械自帶。

十二、安全事故:有勞務方買建安險,若發生意外(事故),除保險合同賠償的費用外,甲方將以乙方的安全獎勵 元/平方米作為賠償,不足部份由乙方補足,節餘的安全獎勵由乙方領取,若無安全事故,則安全獎勵 元/平方米全額領取。

十三、停電、下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甲、乙 雙方各自承擔責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 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財務結算清賬目終止。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安裝合同 篇4

燈具供貨安裝合同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承包範圍:對應效果圖的供貨清單範圍內所有燈具供貨、安裝。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合同工期:

供貨日期:合同簽訂之日(預付款到賬)起25天內運送到田方指定工地,即 年 月 日前所有燈具運抵施工現場,裝並交驗完畢。

6、 產品質量:優質

7、 合同價款:

優惠後總價(大寫): 小寫: 元

以上價款為固定總價,包含所有燈具材料、生產、運輸、安裝、取費、税金、驗收備案及未完成工程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二條 甲方工作

1、 向已方提供貨物存放地的約定:甲方提供現場貨物存放地,乙方自行擺放、保管。

2、 負責根據效果圖、圖紙、規範及合民規定的相關標準對產品進行驗收。有權利隨時對產

品質量進行抽查,對不符合合同規定質量的產品要求限期調換。

3、 做好合同執生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工作。

4、 指派 作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對產品質量、進度等進行全面管理,並負責

辦理設訐變更、洽商、現場簽證、工程結算等的內部審批手續。

5、 甲方需協調相關單位,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第三條 乙方工作

乙方未能履行下述各項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相關損失。

1、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轉給第三人。

2、 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工程使用的燈具照明產品,負責因產品質量原因產生的安全

事宜,並承擔相應費用;

3、 指汽船派 (電話) 為乙方駐工地項目負責人,負責合同履行,

按雙方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甲方發出的指令組織指導施工,確保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方負責的務項事宜。

4、 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承擔相應費用,同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 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承但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6、 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和甲方的《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辦法》,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進場。負責對施工場地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隨時接愛甲方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 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發出的指令供貨,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8、 服從甲方工地的觀管理。負責乙方施工人員的防盜、防意外事意外事幫等安全事項。

9、 乙方在交貨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在三日內完成驗收,逾期視為合格,乙方負責安裝驗收前的成品保護工作,出現破壞應及時更換修補,承擔相關費用。

10、 已方負責上報本工程相關竣工資料。

11、 效果圖經相關部門已認可,乙方應甲方提供的效果圖,聯繫設計單位完善施工圖設訐,因乙方未能按甲方確信的效果圖及施工圖生產導致不能通過驗收,則乙方承擔給甲方造成一切損失。

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1、 因以下情況嚴得影響工程施工,造成工期延誤的,經甲方確認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1) 設計變更和工和量增加;(2)不可抗力。

2、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交貨、中途無故售貨停產或產品質量不合格返工等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第五條 關於工程質量的約定

1、 本工程以甲方相關質量驗 收規定和國家、行業現行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生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同時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3、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乙方必須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並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返工直至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返工費由乙方承擔,並且工期不予順延。

4、 非乙方原因造 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維修或更換,支付給乙方的維修或更換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5、 工程總體質量保修期為工程驗收合格後一年。質保期內,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乙方免費負責維修或更換,質保期外,乙方也需要進行維修,費用甲乙雙方商定。

第六條 關於合同價款與支付的納定

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固定總價方式。

2、 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3、 工程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後付合同部價款20%做為預付款;貨物全部到場,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0%作為質保金,質保期後無質量問題一週內付清(無利息)。

4、 付款時,乙方需要開具符合甲方要求的發票。第七條 關天才洋供應的約定

1、 乙方付責施工中所有的材料供應,費用乙方承擔。電線電纜、燈具材料選用詳見附件(供貨清單)。

2、 乙方採購的材料與合同約定或雙方確認的產品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以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 乙方採購的材料在使用前,乙方應甲方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由乙方承擔。

4、 甲方發現乙方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有權求乙方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必須按照合同中確定的交貨日期交貨,否則,每延誤一天,甲方有權在付款時扣除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一;延誤達十天(含十天)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乙方時合同解除。乙方必須妥善做好施工場地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設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同時在接到合同的通知後十五日內返還田方已支會款項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承擔因合同銀除給發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並一次性向發包人支付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2、 產品未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本、示準,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在甲方指定期限骨返工直至工程達到合同規定的杯準,返工所發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且工期不予順延。

3、 乙方應妥善保護施工現場 的設施,如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4、 K如乙方違約,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山乙方賠付,並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總價款的10%做為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處理

1、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產關部門進行調解。

2、 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附則

1、 本合同工式陸份,甲方肆份,乙方貳份,具有同等交力。

2、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 合同的實質性變更(包括工程承包範圍、合同工期、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合同價款調整範圍和方式、材料設務供應、質量及驗收、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並經雙方共同簽字、蓋章確認後才有效變更。

4、 本合同附件及相關説明,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匐同經辦人: 合同經辦人:

開户銀行:

帳 號:

簽訂日期: 年月 日

簽訂地點:

安裝合同 篇5

發包方: (以下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稱乙方)

甲方為加快新農村建設,提供本村品味和方便村民生活,經村兩委會討論決定在本村安裝亮光工程,為確保工程質量,經供電部門推薦,村兩委會同意將該工程承辦給乙方安裝施工,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 工程名稱:松陽縣扶困項目新興鎮竹囮村路燈工程。施工地點:竹囮村

二、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三、 工程造價按乙方實際施工工程量結算。單價參照相關定額及麗水市市場信息價。

四、 工程支付: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後經驗收合格審核結果認定後十五日內付清。

五、 工程質量要求:材料由古市供電所指定的經銷單位購買,安裝標準,要求以供電部門驗收為準。

六、 施工期限XX,開工時間為 20xx年 11 月 1 日,竣工時間為 20xx 年 12 月 6 日。在施工期間遇天氣等特殊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時竣工的',工期可相應順延。

七、 施工安全責任:乙方在施工中應做好安全施工防護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發生。在施工中發生一切共事故的,由乙方自負,費用由乙方支付。

八、 工程驗收:乙方施工竣工後,應通知甲方組織相關人員對工程進行驗收,甲方應該7日內對工程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乙方無條件返工。

九、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

十、 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按逾期付款額日2%支付滯納金。乙方違約,未按時竣工的按逾期日期支付甲方日違約金200元。

十一、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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