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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合同範文彙總5篇

臨時工合同範文彙總5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臨時工合同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臨時工合同範文彙總5篇

臨時工合同 篇1

甲方:X身份證號碼:

乙方:X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聘用制臨時職工,並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年X月XXX日起至年X月XXX日止。其中試用期從年X月XXX日起至年X月XXX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接甲方工作需要,在XXX崗位工作(具體事項另行約定)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甲方依據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1、試用期內每月工資XXX元,試用期滿後每月工資XXX元。

2、甲方每月XXX日發放工資。不得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根據國家、省有關政策和規定按期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公(工)負傷的待遇,因公(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甲方(簽章):XXX乙方(簽章):XXX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X月XXX日年X月XXX日

臨時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託代理人:

出生年月:

廠址:

家庭住址:

所屬區:

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上海市勞動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應即終止,如甲方工作(生產)需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應即續訂合同。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直至《暫行規定》中約定的條款發生時自行終止。其中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並參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長,經考核後擇優上崗或安排適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與所在部門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在徵求乙方意見時,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以服從為原則。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項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廠職工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辦理。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衞生和勞動保護,並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並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並進行政治文件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後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並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並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小、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不同工種的勞動報酬,隨着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2.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福利待遇和勞動保險

1.在勞動合同期間,乙方仍享受統一規定的有關津貼,物價補貼、計劃生育、住房補貼、養老保險、獨生子女費以及法定的公休節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規定的職工休假等。

2.在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屬勞保待遇等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3.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待遇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對乙方的停工醫療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暫行規定》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4.被列入下崗待聘範圍的人員,其各種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執行。

5.乙方到達離退休年齡,其離退休待遇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必須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法紀、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如有違紀違章行為,甲方有權按有關廠規廠紀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罰。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訂勞動合同。

2.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3.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4.在勞動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屬《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中的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5.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屬《暫行規定》中第十六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7.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8.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人員,甲方根據《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辦理有關手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3.凡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學歷學習、進修或分房的人員,其有離職、調動或違約時,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廠關於職工在服務期內離崗及違約賠償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十、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或企業調解不成三十日內,按規定向虹口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企業和職工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蓋章或簽名)

委託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月日

鑑證單位:

鑑證日期:

臨時工合同 篇3

甲方:房縣大木廠鎮中心衞生院

乙方:身份證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臨時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並參與甲方組織的專業考試考核合格後,由甲方錄用為臨時工,並簽訂臨時聘用合同,內容如下:

一、聘用期限

乙方被錄用,在甲方試用期為三個月,自 年月日至 年日日止。試用期滿,不能勝任工作,予以辭聘;合格者繼續聘用。乙方進入甲方單位工作之日起,聘用合同期限壹年。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續簽臨時聘用合同。

二、工作任務

乙方在甲方的崗位承擔工作,並服從甲方因工作需要的工作崗位調整。

三、勞動紀律和待遇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工作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罰分明。

3、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每月輪休四天(休假日期以醫

院內部規定為準,春節及婚喪假除外),不允許兩月及以上假期一次性連休。

4、乙方試用期月工資為,試用期結束後月工資 ,執業證書取得後參予科室績效考核,發放績效工資,一年後仍未取得執業證書的,甲方予以辭聘。待獲取執業證書後甲方優先聘用。法定假日值班另算,其他節假日福利待遇同正式職工 。

5、臨時聘用期間,甲方應為乙方繳納“五險一金”的待遇部分,每月隨工資發給乙方。由甲方出具證明,乙方自己負責辦理。

6、乙方工作表現良好,在勞動人事部門辦理人事代理時,優先考慮,擇優錄取。

四、終止解除聘用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續聘考試及考核不合格者;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工作安排者;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醫院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鬥毆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6)醫院因管理、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國家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聘用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五、雙方協定的其它事項

1、乙方在聘用期間由於個人原因對甲方所造成的醫療差錯事故,嚴格按衞生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法規和規章文件及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派乙方外出進修學習的人員,回單位後必須在甲方工作滿五年。否則,乙方一次性補償由甲方支付給乙方進修期間所有費用。

3、在聘用期間,上級有人事政策變動,無條件執行上級政策。

4、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六、調解與仲裁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甲方:

乙方:

月 年日

臨時工合同 篇4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於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或參加社會招工考試已被錄取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款規定的`;

②患職業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的;

③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④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3款第(2)項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 元。

2.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 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 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

7.其他需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__元,賠償金 元。

第十條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逢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臨時工合同 篇5

甲方:xxx幼兒園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xxx幼兒教師招聘實行一學期一聘。

聘用條件為:

(1)熱愛幼教事業,對幼教事業具有崇高敬業精神;

(2)有一定幼教工作經驗

二、乙方自願應聘到甲方幼兒園擔任教師工作,經甲、已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1、甲方向乙方提供辦公設備、教材及其他設施、器材。

2、甲方每月向乙方發放基本工職___元。

3、學期末,甲方從德、能、勤、績等方面對乙方進行考核(“績”考核來自每學月目標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發給一定學期工作考核獎(標準為1500元)。如果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扣掉全期所有獎,並且追究相關責任。

具體項目是:

(1)保教人數獎目標:全學期幼兒在園人數若達到160人以上幼兒教師人均獎100元;幼兒在園基數為160人若每增加1人,人均又獎勵5元。

(2)安全管理獎200元目標為:全學期,乙方無安全責任事故。否則“一票否決”。

(3)師德師風獎200元。目標為:全學期,乙方職業道德表現好,工作態度端正,服從領導,服從分工,衣冠整潔,若乙方不服從領導、不服從分工,則一次扣100元。

(4)出勤獎100元。目標為:出滿勤。若乙方遲到一次扣5元,病假一天扣10元,事假一天扣20元,礦工一天扣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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