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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事務合同錦集8篇

律師事務合同錦集8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律師事務合同8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律師事務合同錦集8篇

律師事務合同 篇1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律師事務所)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登記地 實際經營地 聯繫方式及電話 乙方(律師)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

律師執業證書號碼:

户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

通信地址郵編:

聯繫方式及電話:

(説明:若乙方聯繫方式、通信地址及電話發生變更,應在發生變更之日起三日內通知甲方)

甲乙雙方根據《律師法》及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就聘用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律師助理聘用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 年,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檢查、指導乙方各項業務活動,對乙方的個人能力、業務水平和完成任期目標的情況進行考核;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支持乙方工作,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3、履行本合同各項規定,實現對乙方的承諾;

4、按時發放乙方的報酬。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有依法履行職責、參加業務學習、培訓並按合同獲得報酬的權利;

2、有對甲方工作提出建議、意見的權利;

3、服從甲方的管理,遵紀守法和遵守甲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4、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和接受甲方分配的案件,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交給的各項任務;

5、根據甲方安排,輔助律師辦理業務,不得單獨執業;

6、因乙方過錯或無正當理由終止合同造成甲方及當事人損失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 工資待遇:合同期內,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乙方的月工資為 元人民幣。試用期工資為 元人民幣。

第四條 甲乙雙方應當執行國家標準的工作時間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第五條 乙方按國家規定享有法定節假日。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一)對乙方有如下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缺乏履行職責能力,不能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

2、違法亂紀,違反職業道德;

3、責任心不強,嚴重失職或承辦法律業務出現嚴重質量問題;

4、當事人或有關機關投訴超過三次,且投訴屬實者;

5、不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屢教不改者。

(二)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在能力範圍內不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2、甲方不履行合同規定實現其承諾,剋扣乙方應得的報酬。

第七條 陳述和保證

(一)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乙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律師事務所;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二)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甲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 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協議支付乙方報酬,則按逾期天數每日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不超過應付遲延報酬金額的 %;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二)乙方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本協議履行應盡義務,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3)乙方違反工作紀律或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規範等方面的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有損於律師事務所聲譽和形象的,甲方有權給予行政處分,並按規定扣除工資、獎金,其不足部分可要求賠償損失。

第九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聘用律師助理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律師事務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北京市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規定和政策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本合同由以下兩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

甲方:

負責人: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姓名)

性別:男

身份證:

律師執業證號碼:

户籍所在地及住址:(按身份證地址填寫)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住所地:(按實際居住地填寫)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一、勞動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類型為:無固定 □/有固定 □ 期限的勞動合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至 年 月 日止。

鑑於甲方為訂立本合同,提供 元的專項培訓經費對乙方已經進行了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聘用乙方為專職執業律師,並根據司法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為乙方辦理執業登記。乙方在甲方從事的工作內容為: (如訴訟、非訴訟等業務或其他分類方式) 。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本所註冊地)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點工作的,不視為工作地點的變更:

(一)仲裁機構所在地;

(二)人民法院所在地;

(三)甲方分支機構所在地;

(四)甲方委託人辦公場所所在地;

(五)甲方委託人指定的為辦理律師業務的其他地點;

(六)甲方臨時性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其他地點。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的相關標準(工作定額)。

三、工作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制 □ 不定時工時制 □

第六條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日的工作時間為八小時,每天上班時間為 ,下班時間為 。中午 至 為用餐時間,不視作工作時間。

第七條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或未安排年休假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本條中用於計算加班工資報酬的工資基數,按照本合同第9條中約定的基本工資確定。

第八條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甲方可通過崗位責任制度對乙方進行考核。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甲方有權通過績效考核定期評定乙方的工作表現。(績效考核辦法由甲方根據行政主管機關的指導意見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並向乙方公示或告知。)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模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第(一)種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資為税前 元/月,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税前 元/月。(基本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期滿後工資標準的80%並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可以綜合考慮乙方的工作表現、承辦案件/項目的難度、經營業績等因素向乙方發放獎金。獎金計發辦法、數額、支付時間等由甲方依法定程序制定。

第(二)種模式:

1.乙方的基本工資為税前 元/月,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税前 元/月。(解釋同上)

2.乙方可以根據工作成果享有效益提成的權利,具體提成辦法及支付時間由甲方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可考慮繼續採用現行律師事務所的提成辦法)

第(三)種模式:

1.甲方按月以不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數額,向乙方支付生活費,具體數額為 元/月。

2.甲方採取效益工資方式,根據乙方工作成果為乙方提取並支付勞動報酬,具體標準和辦法雙方可以依據甲方的提成辦法另行簽署業務提成協議。

雙方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勞動政策的規定,可以對上述分配模式進行補充約定,也可以依法約定其他分配模式。

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制定並公示的規章制度、簽署的集體合同或單項協議對於勞動報酬分配模式進行調整,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規章制度或集體合同約定對本合同勞動報酬條款進行變更,如乙方拒絕變更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無論以何種分配方式,甲方為保障乙方正常的生活,在乙方向甲方正常提供勞動的情況下,應按月向乙方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

【對於無法完成(或 次未完成)定額或提成基數的律師,甲方可以根據雙方約定解除勞動合同,但已經領取的基本工資或生活費不得要求乙方退還。】

第十條 乙方的基本工資應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甲方應以貨幣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上月□的工資,遇節假日則提前至節假日前最後一個工作日。基本工資可以以現金的方式發放,也可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

第十一條 如果乙方對勞動報酬產生疑問或者異議,可在下一個勞動報酬發放週期前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並領取了下一週期的勞動報酬的,視為認可甲方支付勞動報酬的數額及行為,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因甲方工作任務不足導致使乙方待崗的,甲方應自情況發生之次月起,按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向乙方按月支付生活費。甲方安排乙方待崗的,應當向乙方出具書面待崗通知;但乙方仍然負有遵守甲方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商譽的`義務。

五、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住房公積金和其他法定的福利待遇的費用。

第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乙方的病假工資不低於本地最低工資的80%,具體計發辦法為 。

第十五條 乙方請事假的,在事假期間甲方可以不向其支付工資。

第十六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乙方為女性,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和其他檢查、生育、哺乳等方面的待遇。

第十八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律師註冊費用、檔案管理費用由甲方 □/乙方 □ 承擔。

第十九條 甲方根據單位經濟效益狀況可為乙方提供其他補充形式的保險或福利。【具體內容雙方商定】

六、休息休假

第二十條 乙方依法享受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休息及帶薪年休假的權利(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無須規定公休日)。休息日指週六、日,法定節假日全年共十一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對公司女員工而言,法定節假日除前述規定的十一天外,還包括“三八國際婦女節” 的半天休息。少數民族的節日是否也需要説明一下。

第二十一條 甲方可以根據勞動用工管理需要,依法制定適用於本單位的考勤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條 帶薪年休假及具體執行參照國家規定及甲方休假辦法。

七、工作條件和勞動紀律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當根據管理需要,在徵求全體職工(或職工代表)意見的前提下,依法制定本所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並向全體員工公示。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第二十五條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內,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工作。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及其他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社會聲譽;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及北京市律師協會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服從甲方安排,積極工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二十七條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計劃和業務需求為提供乙方學習、培訓的條件和機會,根據主管機關的要求完成對乙方的執業培訓任務。

第二十八條 甲方鼓勵乙方通過各種渠道參加學習、培訓或其他業務研討活動,提高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需要支付費用的由乙方自行負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九條 除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約定外,甲方再次提供專項費用對乙方進行培訓的,雙方可另行約定乙方在甲方的服務期限。乙方在服務期限屆滿前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或因乙方違紀被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根據服務期剩餘的時間確定向甲方返還培訓費的數額。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採用書面方式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四)雙方約定的情形出現的。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依據前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至乙方實際到崗日之間,乙方未實際為甲方提供勞動的,雙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且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拘留、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依法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條第(三)項的重大損害,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的過錯行為給甲方造成人民幣 元(含)以上經濟損失的;

2.因乙方的過錯行為導致甲方、乙方分別單獨地或共同連帶地受到司法部門或律師協會行政處罰或行業懲戒的;

3.因乙方的行為使甲方失去與第三方的合作機會或使甲方遭受投訴等,使甲方的聲譽、行業地位、社會評價等無形財產受到損害等。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基本工資標準向乙方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不能完成定額或提成基數的。

本條所指客觀情況包括:(雙方可指明)

第三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三十四條規定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後,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20xx年(含)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六)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八)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九)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含)以內的。

第三十六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七條 勞動合同解除後,且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後,雙方應對乙方承接但未完成的工作做出妥善安排。乙方不按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的,甲方有權暫時不為乙方辦理律師檔案和工作轉出手續。

第三十八條 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料、信息和文件,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三十九條 除本合同第三十七條情形外,勞動合同解除後,甲方應當及時為乙方辦理檔案或者律師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由於拖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但是,如因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同意承接其檔案或律師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新單位資料或者提供信息錯誤的,相關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或不遲於本合同約定的脱密期起始日,甲乙雙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方終止本合同的,在此期間內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但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第四十一條 勞動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暫時不為乙方辦理律師檔案和工作轉出手續,不支付終止合同應支付的相關費用。

第四十二條 勞動合同終止後,乙方律師檔案轉移手續按照本合同第四十條的約定辦理。

第四十三條 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或者客户要求變更承辦律師,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未結的工作有義務繼續辦理。在繼續辦理期間,甲方無須再支付經濟補償,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十、知識產權、商業祕密、競業限制

第四十四條 乙方執行甲方的工作或者主要利用甲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完成的工作成果,其知識產權屬於甲方。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知識產權權益,並且不得實施任何侵害甲方知識產權權益的行為。

第四十五條 甲方所有的書面和軟件圖文資料,客户名單,技巧和法律文件等均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對甲方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

乙方無論因何原因離職,不得在任何場所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網絡和/或刊物上,將甲方的客户宣傳為個人客户。乙方因任何原因離職,不得誘導甲方的員工離職.

第四十六條 薪金和有關個人資料均屬甲方商業祕密,乙方不得將本人薪酬或有關資料以任何形式透露給包括甲方其他僱員在內的任何第三方。

第四十七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對於知識產權及保密事宜有明確規定,乙方應當遵守。

第四十八條 除本合同第四十三條約定情形外,乙方在離職後 年/月(但最長不超過兩年)內不得與甲方的客户有任何業務往來,甲方為此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元(或 元/月);若乙方違反此約定,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違約金支付方法和標準可另行商定)。

十一、承諾

第四十九條 甲方承諾,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經辦理了正常的年檢工作,並有合法的執業資格。乙方承諾,在簽署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單位不存在仍存續有效的勞動關係。

第五十條 乙方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後,甲方不會因任何原因被捲入乙方與其他單位的任何形式的勞動爭議糾紛中,且不存在任何未處理完畢的投訴或可能投訴事項。否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經濟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甲方為妥善處理爭議糾紛而支付的調查費用、公證費用、律師費等。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一條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或持有不同見解時,應進行協商或通過行業主管部門或律師協會進行協調,雙方如書面約定或爭議發生後達成協議,可將爭議提交行業主管部門和指定的機構進行調解。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未能通過協商解決的,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有一方或雙方不服仲裁的,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進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內容與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首頁所記載的通訊地址為其真實有效的通訊地址。雙方所需送達的文件郵寄、傳真或直接送達至該通訊地址即視為送達方履行了送達義務。如地址發生變化,甲乙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對方,否則因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未通知方自己承擔。

第五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 一份。

十四、其他約定

第五十七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1.律師協會制定的行業規範;

2.甲方的規章制度;【列明】

3.(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以上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為本合同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律師事務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受聘人)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司法行政機關有關律師事務所聘用律師的管理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聘用應聘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一)項確定: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從_20xx_年_5_月_13日起至_20xx__年__5__月__12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崗位。甲方經考核,同意聘用乙方為甲方的__專__職律師;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專__職律師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報酬。按下列第(一)項確定:

(一)乙方的月工資為__1000_元。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15__日。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二)雙方議定:

四、乙方受聘期間的權利。

(一)瞭解對律師的權利義務有影響的甲方規章制度,對相關規章制度的補充、修訂享有建議權;

(二)享受必要的培訓和教育;

(三)取得規定的報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當行為損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賠償;

(五)遇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權利和雙方約定的'其它權利。

五、乙方受聘期間的義務。

(一)遵守《律師法》以及律師執業紀律的規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二)按時完成承辦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

(三)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僅由甲方統一簽訂委託代理合同,接受甲方指派開展律師業務;

(五)未經允許不得從事公民代理。

六、甲方聘用期間的權利。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督促乙方依法執業、依法納税;

(二)乙方完不成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甲方有權提議修改聘用合同的部分內容;遇到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的違法、違紀或者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可以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有權拒絕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律師執業規範的不當請求。

七、甲方聘用期間的義務。

(一)支付規定的報酬及兑現相關福利待遇;

(二)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和工作條件;

(三)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四)對乙方違法違紀和不當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義務。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由甲方出資,以乙方名義為乙方繳納醫療、養老保險 ;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的出資,均由乙方辦案提成中扣除,也從乙方辦案中產生;

十、本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期限屆滿時終止。

(二)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就有關條款加以修改、補充。

十一、本合同的續簽及終止。合同期限屆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聘用合同。如果乙方要求離所,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一個月前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限屆滿前就是否同意乙方離所作出答覆,如果同意乙方離所,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情節嚴重的;

2、乙方連續兩年無法完成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的;

3、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害的。

律師事務合同 篇4

以下稱“甲”方)

被委託監理方為:_______工程諮詢監理公司

(以下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監

理範圍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服務期限為____年__月

至____年__月。總費用為:____萬元。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簽定本合同

書。

本合同書(協議書連同合同一般條款、特殊條款與附錄,稱為“本合同書”)

經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合同雙方各持合

同正本壹份和副本四份,副本報送監理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

本合同書籤於:____年__月__日 地點: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律師事務合同 篇5

一、公司企業勞動人事法律服務:

企業勞動人事制度管理法律服務:企業建立完善的勞動人事制度有助於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幫助企業提高發展速度。

1、企業勞動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審查;

2、企業規章制度起草、修改和審查;

3、向企業及時提供相關勞動人事新法規和規章、提供勞動人事政策、勞動人事法律法規諮詢;

4、為企業培訓勞動人事管理人員勞動法律知識;

5、為企業做好社會保障相關內容的指導和法律諮詢;

6、協助企業做好勞動安全管理和勞動保護制度的建立和制度制訂修改工作,及時協助處理工傷認定事件;

7、協助企業建立健全勞動人事制度,建立制定企業有關用工、工資分配、福利保 險等方面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

9、協助企業審查、起草、修改、制訂完善《勞動合同》、《公司章程》、《員工守則》、《勞動紀律手冊》和《企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幫助調整勞資關係;

10、為顧問單位的專利權 、商標權 、著作權、商業祕密和專有經營權的保護提 供法律建議,並協助顧問單位制定保密制度、保密協議和競業禁止制度。保密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審查(可以針對不同的.工作崗位制訂不同的保密合同);

11、定期瞭解企業勞動合同訂立、履行情況,幫助企業規範其用工行為,使企業避免因解除勞動合同程序不合法或解除勞動合同條件不合法引起的風險;

12、指導企業提高收集證據技巧,指導企業運用規章制度進行科學管理,避免、減 少處理違紀員工而發生勞動爭議應當承擔的舉證風險;

13、提醒企業依法定程序制訂內容合法的勞動制度,避免企業在仲裁、訴訟中不能履行舉證責任;

14、協助企業預防和處理工資、工傷、辭退、社保費和補償金等引起的勞動爭議,真正為企業減輕負擔,使企業能夠把全部精力放在生產、經營上;

15、協助企業進行勞動年審和社會保險費登記申報等工作;協助企業申報內部規章制度備案和申報採用綜合工時和經濟性裁員審批手續;

16、 協助企業做好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續簽工作和勞動合同終止工作;

17、進行律師見證,簽發律師函;

14、定期宣傳國家及本地最新發布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

15、根據企業的需要,對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16、根據企業需要,協助設立法律顧問室,並對其日常工作進行指導;

17、根據企業的需要,列席重大會議,現場提供法律諮詢;

18、代理勞動合同鑑證;

19、其他有關勞動事務;

二、企業勞動仲裁與訴訟法律服務:

企業每年勞動案件勝訴率都不高,因為大部分單位都有自己的法律顧問,在發生勞動糾紛時,往往由法律顧問去應急處理,但是很多法律顧問在平時忙於處理事務時,並不注重勞動法律的收集和查找和及時更新學習,因此我們認為,為了更好的維護合法權益,應找勞動法方面的法律人員去處理。我們為公司企業提供如下勞動法律服務:

1、勞動仲裁與訴訟日常諮詢和個案諮詢;

2、代表企業與員工進行相關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法律專業談判;

3、代理企業與員工發生的勞動仲裁案件和勞動訴訟一審與二審案件;

4、代表企業與員工協商調解勞動糾紛爭議;

5、代理企業協調處理相關勞動行政處罰案件,以及勞動行政複議和勞動行政訴訟;

6、代理企業處理集體勞動仲裁、一審訴訟、二審訴訟。

三、公司企業勞動法培訓法律服務:

增強公司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平時處理勞動人事相關事務時的合法性,提高公司勞動人事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法律實務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1、 企業特殊崗位針對性法律培訓;

2、 新進員工法律培訓和產業法律講座;

3、 員工相關案例講解;

4、 勞動合同法律責任和法律效力講解;

5、 商業祕密和競業禁止法律講解;

6、規章制度合法性和有效性講解。

律師事務合同 篇6

編號:

遼寧 律師事務所提成律師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大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律師事務所)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單位類型 合夥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註冊登記地省市區(縣)街(鄉) 號 實際經營地省市區(縣)街(鄉) 號 聯繫方式及電話

第二條 乙方(律師)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律師職業證書號碼

户籍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鄉) 號 實際居住地省市區(縣)街(鄉) 號 通信地址省市區(縣)街(鄉) 號

郵編:聯繫方式及電話

第三條 乙方聯繫方式、通信地址及電話發生變更,應在發生變更之日起三日內通知甲方。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幾種方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試用期: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專職律師崗位,從事訴訟、非訴訟等工作,工作地點為 甲方註冊地

因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到下列地點工作的,不視為工作地點的變更:

1、甲方分支機構所在地

2、仲裁機構所在地、人民法院所在地;

3、甲方委託人辦公場所所在地或甲方委託人指定的為辦理律師業務的其他地點;

4、甲方臨時性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其他地點。

第六條 乙方服從甲方安排,積極工作,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定的提成協議書並遵守甲方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及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社會聲譽、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下列第 (二) 種工作時間制度:

(一)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以(月、季、年)為週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八條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及律師事務所需要,合理安排乙方工作時間,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結合本律師事務所的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律師事務所的工資分配製度。

第十一條 甲方按下列第 三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業務能力、完成的工作質量等確定。

(二)記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記件單價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十二條 甲方於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正常提供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大連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五條 乙方在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由甲方根據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支付,但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採用下列第 一 種方式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一)參加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

(二)參加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及

第十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律師註冊費用、檔案管理費用由甲方 /乙方 承擔。

律師事務合同 篇7

xx律師事務所 行政人員聘用合同

聘用方:xx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 法定地址:xxx 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號碼:211011995xxxxxxxx

受聘方: 姓名: 性別 出生: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第一條、本合同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制定。

第二條、受聘方自願申請在聘用方從事 工作,並將相關檔案調入聘用方指定的收檔部門。

第三條、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合同。

第四條、 受聘方的工作內容為下列第( )項:

(一) 辦公室

1. 考核事務所聘用人員的出勤情況; 2. 管理事務所的辦公設備、設施及辦公用品; 3. 整理案卷檔案文件; 4. 管理圖書資料; 5. 管理事務所公章使用情況; 6. 辦理人事檔案和保險福利等事宜; 7. 負責與相關司法行政部門及律師協會的聯絡與協調; 8. 其他行政事務。

(二) 財務

1. 管理事務所的財務收支帳目; 2. 根據事務所的要求,執行支付和收取款項等事宜; 3. 管理事務所的業務統計及收結案工作; 4. 交納手持電話的年服務費; 5. 辦理本所因公出差人員的機票、火車票購買等事宜;

2 6. 其他與財務相關的工作。

(三) 祕書

1. 接聽電話,記錄並及時轉達電話留言; 2. 接待來訪客人; 3. 接受事務所律師指示,及時完成打字、複印、裝訂、收發及轉交傳真、電子郵件和有關文件資料等工作; 4. 及時準確地填寫工作記錄和工作時間量表; 5. 具體管理事務所的辦公設備、設施及辦公用品; 6. 具體管理圖書資料; 7. 接受事務所和律師指派的其他工作事項。

(四)網絡管理員

1. 所內辦公自動化設備系統的安裝、維護與數據整理、更新、備份;計算機相關設備的硬件檢測與故障排除; 2. 對所內辦公自動化設備相關軟件、硬件的使用培訓與講解; 3. 給予辦公自動化設備的一切工作支持; 4. 申報辦公自動化設備所需軟、硬件的購買、更新計劃; 5. 接受事務所指派的其他工作事項。

(五) 戰略發展研究部

1. 負責所內刊物《共和》的編撰; 2. 負責所內專業資料及圖書庫管理、典型案例庫管理、業績及各類榮譽總結和管 理、大事記庫管理、著作論文庫管理、法律文書標準化模板管理; 3. 負責各類總結和宣傳與推廣的文章撰寫; 4. 網站簡介與新聞消息的審核發佈; 5. 定期分析所內業務領域構成、國內國際律師服務市場現狀及走勢、律師服務市 場的競爭態勢; 6. 定期發佈立法動態簡報、分所工作簡報; 7. 協助所專業委員會委員的工作。

第五條、受聘方的工資及津貼數額自 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為:工資人民幣 元/月,通訊及交通補助人民幣 100 元/月(試用期的薪酬為 元/月)。 聘用方和受聘方同意,聘用方將根據受聘方上一年度的綜合表現上調或下調其下一年度的薪酬。

上述薪酬均為税前金額,聘用方將依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薪酬的支付時間為每月二十五日,但遇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則相應順延。 除上述工資及津貼外,受聘方有權依《XX市共和律師事務所收益及分配製度》的相關規定獲取收益或獎勵。

第六條、事務所承擔費用為受聘方辦理必需之社會統籌及保險。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或受聘方調離事務所時,上述社會統籌及保險允許轉移的,則由事務所按有關規定予以辦理;不能轉移的,則由事務所與受聘方協商處理。

第七條、事務所有義務為受聘方提供良好的辦公條件、工作環境和必要的'辦公用具及用品。

第八條、 受聘方的權利: 1. 有權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賦予的權利; 2. 有權享有本所相關規章制度賦予的權利; 3. 有權對涉及自身利益的事務所帳目處理情況提出質詢; 4. 有權對事務所的業務發展和管理建設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九條、受聘方應遵守的工作紀律: 1. 受聘方應當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擅離值守; 2. 受聘方應當準確、及時的完成工作任務,不得以任何藉口拖延、推卸工作; 3. 受聘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保守在工作中瞭解到的有關案件的祕密和當事人的商業祕密及隱私。受聘方無權透露事務所或各類律師的業務情況; 4. 受聘方應嚴格遵守事務所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合夥人會議的決議,服從所內管理,病、事假須向行政主管請假; 5. 受聘方應忠實履行崗位責任,自覺維護事務所利益、信譽,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侵佔或變相侵佔事務所財產; 6. 受聘方對外不得代表事務所或以事務所名義與他人簽訂協議; 7. 受聘方若違反事務所的有關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事務所將視情節予以警告、罰款、停職直至解聘的處罰。

律師事務合同 篇8

(以下簡稱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仁義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 糾紛案的'第 審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並依約收取叁拾萬元(小寫:¥300000.00元)代理費。

四、如甲方中途終止合同,則必須支付乙方代理費叁拾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因本案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六、特別約定:

1、本案為風險代理,本案勝訴以後,三個月內甲方必須支付乙方代理費叁拾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

2、本案案件受理費及法院所收取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本案所需交通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如甲方不交納案件受理費及法院所收取的相關費用或者不協助乙方辦理案件、不提供乙方所需的證據材料,甲方必須無條件支付乙方代理費叁拾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

3、本案代理費叁拾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由三都縣人民法院吳昌學同志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年 月 日

連帶責任保證人:

地 址: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年 月 日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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