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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慶服務合同

婚慶服務合同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婚慶服務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婚慶服務合同

婚慶服務合同1

甲方:(委託方)乙方:(婚慶單位)

新郎:聯繫人:

新娘:

地址: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一下協議,共同遵守。

委託情況:

甲方為其於20xx年XX月XX日在XX酒店XX廳(地址:XX市XX區XX路XX號)舉行婚禮委託乙方進行司儀服務,指定X司儀主持當天的婚禮慶祝儀式。

服務內容總價為人民幣XXX元整(大寫)XXXX(小寫)

甲方簽訂合同時需付訂金XX元整。餘款XXXX元整,於婚禮結束後支付給□婚慶單位或□司儀本人。

甲方付訖訂金後,乙方需出具相關收據。

乙方在收取全額費用後應開具統一發票交於甲方。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包括與指定的司儀多溝通,商討婚禮的流程細節,告知自身對婚禮基調的要求,以及簡單的家庭人員狀況等。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XX司儀將於婚前XX月與甲方面談婚禮流程與細節XX次,並根據討論的結果出具流程。(附流程細節)司儀將與婚禮當天下午XX點整到達酒店,做好事先的準備工作。

乙方承諾:司儀主持的語言文明,不使用粗俗的語言與笑話。如當天天由於生病等不可抗原因該司儀不能前來主持的,由該婚慶單位提供同等以上價位的司儀供甲方選擇。

三、合同權利義務轉讓: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下將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該轉讓給甲方遭受損失,該實際損失先由乙方承擔,然後由甲方協助乙方進行求償,但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協助應給予合理的補償。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於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需承擔責任(但必須出示有效證明),該方也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四、違約責任:

如因司儀服務質量發生爭議,雙方同意交由北京婚慶行業協會評估中心鑑定評估。如評估後確有問題,由乙方按北京市婚慶行業協會《北京婚慶禮儀投訴處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賠償甲方的損失;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因單方面無故退單發生糾紛,雙方同意按照《北京婚慶禮儀投訴處理暫行辦法》進行處理。

五、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本正本一式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新郎:婚慶單位:

新娘: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住所(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日期:20xx年XX月XX日XX日XX期:20xx年XX月XX日

合同附件:

流程細節:(婚慶當天雙方確認流程表)

司儀服務時間(半程/全程),如超時需註明費用,入場儀式的確認(幾次入場儀式,中/西式,嘉賓、新人配合;語言確認(是否雙語);現場活動的確認。

婚慶服務合同2

接受服務者(甲方):

提供服務者(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為使合同內容具體明確,請在本合同及附件有關條款中選定的項目前打“√”,未選擇項目請劃去。本合同各項目如有需要可另附圖片説明。

第一條服務時間、地點。

婚禮儀式舉行時間年月日時分

婚禮儀式舉行地點市區路弄號

第二條服務項目及報酬。

總服務報酬為人民幣元(大寫)其中各分項目(內容見附件)及相應報酬如下:

□婚車使用元(大寫)

□化粧服務元(大寫)

□紀實攝影元(大寫)

□紀實攝像元(大寫)

□其他服務項目元(大寫)

第三條服務報酬支付期限。

第一期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支付總服務報酬的%即元;

第二期日前支付元;

第三期日前支付元。

第四條服務原則。

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的約定,安全、有效、保質保量、及時地完成各服務項目。

第五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支付第一期服務報酬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總服務報酬的%即元支付違約金。

甲方遲延支付服務報酬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日內支付,並要求甲方按未付款項的‰/日支付違約金。若催告期限屆滿甲方仍未付款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或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甲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已收的所有款項。

乙方不提供分項目服務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分項目服務約定,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同時要求乙方退還已收的所有款項。

乙方遲延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該項服務元/小時支付違約金。

乙方提供服務不符合約定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該項服務報酬%即元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後,可將本合同中乙方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該轉讓使甲方遭受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可協商解決,或向相關行業協會或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協商、調解不成的,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本項選擇亦適用於合同權利義務的受讓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變更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行使單方解除權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與第二條的約定相對應:

□附件一:婚車使用約定

□附件二:化粧服務約定

□附件三:攝影服務約定

□附件四:攝像服務約定

□附件五:其他服務項目約定

合同附件應由雙方簽章並簽署具體日期。如雙方另有協議的,其內容應當包括上述合同附件內容。

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內容與上述附件內容不一致的,以附件為準;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另行簽訂的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另行簽訂的協議為準。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簽字):

住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郵編:

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

營業執照號碼:

住所(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郵編:

日期:年月日

婚慶服務合同3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婚禮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 (新郎)和 (新娘)的婚禮儀式提供相關服務。 本合同中“□”後內容為可選內容,雙方可根據實際需求以劃“√”方式選定適用,可多選。

二、婚禮儀式開始時間:

三、婚禮儀式舉行地點: 市區(縣)路(街)號。

四、婚禮服務項目

策劃服務 □ 主持服務 □ 攝像服務 □ 攝影服務

化粧服務 □ 鮮花服務 □ 樂隊服務 □ 場地服務

婚車租賃服務

各個服務項目的具體內容、要求和費用標準由雙方以附件形式約定。

五、服務費用及支付

1、各項服務費用合計為 元,大寫

2、本合同簽訂後當日,甲方應 □按服務費用總額的20%即 元向乙方支付定金; □按服務費用總額的 % 即元向乙方支付預付款。定金和預付款可抵作服務費用;

3、策劃方案經簽字確認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總額的 %,即 元。

4、餘款 元,應在 付清。

5、本合同簽訂後雙方約定新增加或取消服務項目的,相應費用應計入服務費用總額或從服務費用總額中扣除。

6、乙方收到錢款,應即時向甲方開具收款憑證。

六、合同變更

1、甲方因故需變更服務項目、內容、時間的,應在舉行婚慶儀式前15日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簽訂變更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如因意外情況(如車輛、設備故障、人員生病、等)導致合同約定的車輛、司儀、攝影、攝像等需要變更的,應在舉行婚慶儀式前48--72小時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調換,並退還甲方50 %的該項服務費。

七、雙方主要違約責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於婚禮儀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 %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內(含7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 %作為違約金。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以外,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並應支付乙方實際支出的費用;由於乙方原因導致提供的服務不符合約定要求的,乙方應退還該項目服務費,並按該項目服務費的 %支付違約金。

3、由於一方原因給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代租婚車服務違約責任

(1)婚車無法按約定提供服務的,乙方除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約定的備用車輛,還應退還差額婚車租賃費。

(2)實際婚車低於約定級別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3)實際婚車數量少於約定的,乙方應退還代租服務費和相應的租賃費用,並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4)婚車未在約定時間內到達起始地點超過 分鐘以上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婚車未在約定時間內到達婚禮儀式舉行地點超過 分鐘以上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5)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婚車毀損或違反交通法規的,車輛維修費、罰款及其他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攝像服務違約責任

(1)攝影、攝像師無法按約定時間提供攝影、攝像服務的.,經甲方同意,乙方應及時安排職業等級或技術水平相當的其他攝影、攝像師;乙方未做出替換安排或甲方不同意替換安排的,乙方應按該項服務費用的 倍支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滅失的,乙方應退還相應服務費用,並按相應服務費用的 倍支付違約金。

(3)乙方交付的拍攝成品中缺少約定必拍場景的,應按每個場景 元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乙方交付的拍攝成品質量不符合約定要求的,應按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可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其賠償損失:

(1)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全部或部分約定義務的;

(2)甲方遲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務費用,經乙方催告後日內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服務內容、降低服務標準或增加服務費用,經甲方催告後仍未改正的。

3、在婚禮儀式舉行前,一方因上述以外的原因提出單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有權要求解約方在日內按服務費用總額的支付違約金。已支付定金的,也可選擇適用定金規則:甲方違反約定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違反約定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3、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十、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慶服務合同4

甲方:(委託方) 乙方:(婚慶單位)

新郎: 聯繫人:

新娘: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一下協議,共同遵守。

委託情況:

甲方為其於 年 月 日在 酒店 廳(地址: 市 區 路 號)舉行婚禮委託乙方進行司儀服務,指定 司儀主持當天的婚禮慶祝儀式。

服務內容總價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小寫)

甲方簽訂合同時需付訂金 元整。餘款 元整,於婚禮結束後支付給□婚慶單位或□司儀本人。

甲方付訖訂金後,乙方需出具相關收據。

乙方在收取全額費用後應開具統一發票交於甲方。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包括與指定的司儀多溝通,商討婚禮的流程細節,告知自身對婚禮基調的要求,以及簡單的家庭人員狀況等。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 司儀將於婚前 月與甲方面談婚禮流程與細節 次,並根據討論的結果出具流程。(附流程細節)

司儀將與婚禮當天下午 點整到達酒店,做好事先的準備工作;

乙方承諾:司儀主持的語言文明,不使用粗俗的語言與笑話。

如當天由於生病等不可抗原因該司儀不能前來主持的,由該婚慶單位提供同等以上價位的司儀供甲方選擇。

三、合同權利義務轉讓:

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下將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該轉讓給甲方遭受損失,該實際損失先由乙方承擔,然後由甲方協助乙方進行求償,但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協助應給予合理的補償。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於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需承擔責任(但必須出示有效證明),該方也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四、違約責任:

如因司儀服務質量發生爭議,雙方同意交由北京婚慶行業協會評估中心鑑定評估。如評估後確有問題,由乙方按北京市婚慶行業協會《北京婚慶禮儀投訴處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賠償甲方的損失;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因單方面無故退單發生糾紛,雙方同意按照《北京婚慶禮儀投訴處理暫行辦法》進行處理。

五、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1、

2、

3、

4、

本正本一式兩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新郎: 婚慶單位:

新娘: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住所(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流程細節:(婚慶當天雙方確認流程表)

司儀服務時間(半程/全程),如超時需註明費用

入場儀式的確認(幾次入場儀式,中/西式,嘉賓、新人配合)

語言確認(是否雙語)

現場活動的確認

婚慶服務合同5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婚禮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甲方委託乙方為(新郎)和(新娘)的婚禮儀式提供相關服務。

本合同中“□”後內容為可選內容,雙方可根據實際需求以劃“√”方式選定適用,可多選。

二、婚禮儀式開始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三、婚禮儀式舉行地點:

市 區(縣) 路(街) 號。

四、婚禮服務項目

□ 策劃服務 □ 主持服務 □

□ 攝像服務 □ 攝影服務 □

□ 化粧服務 □ 鮮花服務 □

□ 樂隊服務 □ 場地服務 □

□ 推薦婚車服務 □ 代租婚車服務 □ 婚車租賃服務

各個服務項目的具體內容、要求和費用標準由雙方以附件形式約定。

五、服務費用及支付

1、各項服務費用合計為 元,大寫 元。

2、本合同簽訂後當日,甲方應;

□按服務費用總額的20% 即 元向乙方支付定金;

□按服務費用總額的 % 即 元向乙方支付預付款。

定金和預付款可抵作服務費用;

3、策劃方案經簽字確認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總額的 %,即 元。

4、餘款 元,應在 付清。

5、本合同簽訂後雙方約定新增加或取消服務項目的,相應費用應計入服務費用總額或從服務費用總額中扣除。

6、乙方收到錢款,應即時向甲方開具收款憑證。

六、雙方主要權利義務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

乙方提供的各項服務以及服務中所使用的各種產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或行業有關規範確定的標準。

□ 策劃服務

(1)策劃方案為乙方智力成果,僅供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使用。甲方不得擅自將策劃方案用於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給第三方使用。

(2)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策劃方案,策劃方案經驗收合格,甲方應予以簽字確認。

□ 主持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提供合格主持人供甲方選擇。

(2)婚禮儀式舉行當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於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親自主持的,乙方應及時提供同級別以上的主持人代為提供服務。

□ 推薦婚車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為其推薦符合汽車運營管理規定的汽車租賃企業提供婚車租賃服務。

(2)甲方應自行與乙方推薦的汽車租賃企業洽談簽約。

□ 代租婚車服務 □ 婚車租賃服務

(1)乙方應保證婚車符合《汽車租賃經營服務規範》(DB11/T475-20xx)的要求。

(2)乙方應保證每輛婚車配備合格駕駛員1名。

(3)代租服務費是乙方提供婚車代租服務所應收取的報酬;婚車租賃費是甲方所應支付的婚車租用費用,其中包含車輛使用費、燃油費、駕駛員服務費,停車費、過橋費等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不得要求婚車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

□ 化粧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提供試粧服務,以確定化粧師的具體人選和測試被化粧人員有無過敏反應;因化粧產生過敏反應的,應允許調換化粧品,如皮膚仍無法適應的,甲方可取消本項服務;對乙方提供的化粧師均不滿意的,甲方也可取消本項服務。

(2)化粧師人選及使用的化粧品一經確定,雙方均不得隨意更換。

□ 攝像服務 □ 攝影服務

(1)甲方變更拍攝時間應提前1日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應於拍攝前提供活動流程並註明必拍場景。

(3)乙方應為婚禮儀式配備合格的攝像、攝影師和設備。

(4)除署名權外,乙方對於攝影、攝像作品著作權中的其他權利,只有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行使。

(5)乙方留有原始圖像文件或複製件的,應妥善保管,並不得提供給第三方。

(6)乙方應保守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悉的甲方隱私。

七、雙方主要違約責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於婚禮儀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內(含7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作為違約金。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以外,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並應支付乙方實際支出的費用;由於乙方原因導致提供的服務不符合約定要求的,乙方應退還該項目服務費,並按該項目服務費的%支付違約金。

3、由於一方原因給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 代租婚車服務違約責任

(1)婚車無法按約定提供服務的,乙方除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約定的備用車輛,還應退還差額婚車租賃費。

(2)實際婚車低於約定級別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作為違約金。

(3)實際婚車數量少於約定的,乙方應退還代租服務費和相應的租賃費用,並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作為違約金。

(4)婚車未在約定時間內到達起始地點超過分鐘以上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婚車未在約定時間內到達婚禮儀式舉行地點超過分鐘以上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5)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婚車毀損或違反交通法規的,車輛維修費、罰款及其他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 攝像服務違約責任 □ 攝影服務違約責任

(1)攝影、攝像師無法按約定時間提供攝影、攝像服務的,經甲方同意,乙方應及時安排職業等級或技術水平相當的.其他攝影、攝像師;乙方未做出替換安排或甲方不同意替換安排的,乙方應按該項服務費用的倍支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滅失的,乙方應退還相應服務費用,並按相應服務費用的倍支付違約金。

(3)乙方交付的拍攝成品中缺少約定必拍場景的,應按每個場景元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乙方交付的拍攝成品質量不符合約定要求的,應按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可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其賠償損失:

(1)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全部或部分約定義務的;

(2)甲方遲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務費用,經乙方催告後 日內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服務內容、降低服務標準或增加服務費用,經甲方催告後仍未改正的; 。

3、在婚禮儀式舉行前,一方因上述以外的原因提出單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有權要求解約方在日內按服務費用總額的%支付違約金。已支付定金的,也可選擇適用定金規則:甲方違反約定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違反約定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

甲方的委託代理人應提交甲方(新郎或新娘)親筆簽名的授權委託書,明確代理權限。

身份證號碼 : 營業執照號碼 :

住所:(新郎) 住所:

(新娘)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婚慶服務合同6

甲方:(委託方)

乙方:(婚慶單位)

新郎:

聯繫人:

新娘: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次婚禮慶典服務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婚禮慶典基本情況

舉行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

舉行地點: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

(飯店)________廳

婚宴:共________桌

第二條約定事項

各具體項目類別及價款(請在選定的項目前打√,未選擇項目請劃去):

□總體策劃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婚禮主持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婚車使用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化粧服務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紀實攝影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紀實攝像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其他服務項目價款:人民幣_________元

各項目的具體約定內容詳見相關附件。

第三條約定事項的總價款

上條選定約定事項的價款總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

第四條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按所選約定事項總價款的30%即人民幣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定金;

(二)如選擇婚車使用項目,則試粧、婚禮主持人見面、策劃完成後付總價款的50%即人民幣_______元;婚禮當天車輛到達驗收合格後付總價款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元;

如未選擇婚車使用項目,則試粧、婚禮主持人見面、策劃完成後付總價款的50%即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三)完成所有服務項目後付清餘款總價款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四)如需增加服務項目,需另訂補充協議,價款及付款方式以補充協議為準;

雙方所有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結束後乙方應統一開具發票交甲方。

第五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嚴格遵照本合同的內容,按照雙方約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時地完成各約定事項。

第六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按時支付各約定事項的價款。

第七條任一方如單方面無故終止本合同,應按合同總價款的30%即人民幣元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乙方違反第五條的約定,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同時根據所造成的實際損失,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第九條甲方違反第六條的約定,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同時根據所造成的實際損失,要求甲方給予賠償。

第十條若附件對違約條款及賠償標準另有具體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於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需承擔責任,但該方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經甲方同意後,可將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該轉讓使甲方遭受損失的,該實際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或向有關行業組織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通過下列方式(請選定的方式前打√,空置內容請劃去):

□向仲裁機構(名稱:)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合同的未盡事項及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書面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及附件內容作補充、刪減或修改等變更事宜的,須經雙方達成書面變更協議,取代其所修正的內容。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新郎:

婚慶單位:

新娘: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慶服務合同7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服務時間、地點

婚禮儀式舉行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婚禮儀式舉行地點: 市 路 號 酒店

第二條 服務項目及報酬

總服務報酬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其中各分項 (婚禮策劃內容見附件)及相應報酬如下:

婚禮策劃會場佈置 元 (大寫)

備註內容:

化粧服務 元 (大寫)

備註內容:

紀實攝像 元 (大寫)

紀實攝影 元 (大寫)

第三條 服務報酬支付期限

第一期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支付總服務報酬的20%即 元;

第二期 婚禮當天支付剩餘80%即 元;

第四條 服務原則

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的約定,安全、有效、保質保量、及時地完成各服務項目。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支付第一期服務報酬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總服務報酬的10%即 元支付違約金。

乙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採取補救措施、繼續履行或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總服務報酬的10%即 元。甲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已收的所有款項。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變更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行使單方解除權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生效為準;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另行簽訂的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另行簽訂的協議為準。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婚慶服務合同8

甲方:(委託方) 乙方:(婚慶單位)

新郎: 聯繫人:

新娘: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行業規範、社會道德規範誠信經營,結合本次婚宴慶典服務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婚宴慶典基本情況

舉行時間:_____ 年 ___ 月____ 日_____ 時_____ 分

舉行地點: ____ 市___ 區___ 路____ 弄____ 號_______ (飯店)_____ 廳

婚 宴:________ 桌,備用_________ 桌

婚 房:______________ 室

第二條 約定事項

各具體項目如下:

一:菜餚

二:酒水、飲料

三:婚房

四:停車場

五:其他服務項目

第三條 婚宴的總價款

酒席價格: __________ 元;

酒水飲料價格: ______ 元;

婚房價格:___________ 元;

價款總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 元, (小寫):______ 元。

第四條 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向乙方交納定金即人民幣元;(常規一桌10 人定金100 元)

(二)乙方完成所有服務項目後提供結算清單,甲方確認後付清餘款即_______ 元;

(三)雙方所有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結束後乙方應統一開具發票交甲方。

第五條 乙方義務乙方應嚴格遵照本合同的內容,按照雙方約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時地完成各約定事項。

第六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按時支付各約定事項的價款。

第七條 任一方如單方面無故終止本合同,應按合同總價款的 % 即人民幣 元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乙方違反第五條的約定,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同時根據所造成的實際損失,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第九條 甲方違反第六條的約定,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同時根據所造成的實際損失,要求甲方給予賠償。

第十條 乙方對第二條款中提供食品保證衞生負有責任,乙方發生食品質量問題,被甲方投訴,經調查屬實應主動表示歉意,併為其調換相同的符合質量標準的食品,也可按原價退款。甲方消費者因用餐健康受到損害,經有關部門鑑定屬實,乙方應當給予賠償。

第十一條 若附件對違約條款及賠償標準另有具體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於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需承擔責任,但該方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經甲方同意後,可將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該轉讓使甲方遭受損失的,該實際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或向有關行業組織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協商、調解不成的, 可通過下列方式(請選定的方式前打√,空置內容請劃去

□向仲裁機構(名稱: )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甲方住址所在地);

第十五條 合同的'未盡事項及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書面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及附件內容作補充、刪減或修改等變更事宜的,須經雙方達成書面變更協議,取代其所修正的內容。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

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變更協議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與第五條的約定相對應:

附件一:菜餚價格(一桌供人使用)約定

附件二:酒水、飲料價格約定

附件三:其他服務項目約定

附件四:婚房約定

附件五:停車場約定

附件六:其他事項約定

合同附件上均應有甲乙雙方的簽名及具體簽署日期。

婚慶服務合同9

甲方:(委託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次婚禮慶典服務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婚禮慶典基本情況

舉行時間:_____年 _____月_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

舉行地點:____市____區_____路____弄____號 (飯店)________廳 婚 宴: 共________桌

第二條 約定事項

各具體項目類別及價款(請在選定的項目前打√,未選擇項目請劃去): □總體策劃 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婚禮主持 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婚車使用 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化粧服務 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紀實攝影 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紀實攝像 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其他服務項目 價款:人民幣_________元 各項目的具體約定內容詳見相關附件。

第三條 約定事項的總價款

上條選定約定事項的價款總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

條四條 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按所選約定事項總價款的 30 %即人民幣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定金;

(二)如選擇婚車使用項目,則試粧、婚禮主持人見面、策劃完成後付總價款的 50 %即人民幣_______元;婚禮當天車輛到達驗收合格後付總價款的 10 %即人民幣 ________元; 如未選擇婚車使用項目,則試粧、婚禮主持人見面、策劃完成後付總價款的 50 %即人民幣 __________元

(三)完成所有服務項目後付清餘款總價款的 10 %即人民幣 ___________元 (四)如需增加服務項目,需另訂補充協議,價款及付款方式以補充協議為準; 雙方所有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結束後乙方應統一開具發票交甲方。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嚴格遵照本合同的內容,按照雙方約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時地完成各約定事項。

第六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按時支付各約定事項的價款。

第七條 任一方如單方面無故終止本合同,應按合同總價款的30% 即人民幣 元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乙方違反第五條的約定,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同時根據所造成的實際損失,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第九條 甲方違反第六條的約定,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同時根據所造成的實際損失,要求甲方給予賠償。

第十條 若附件對違約條款及賠償標準另有具體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於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需承擔責任,但該方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經甲方同意後,可將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該轉讓使甲方遭受損失的,該實際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或向有關行業組織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協商、調解不成的 , 可通過下列方式(請選定的方式前打√,空置內容請劃去) :

向仲裁機構(名稱: )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的未盡事項及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書面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及附件內容作補充、刪減或修改等變更事宜的,須經雙方達成書面變更協議,取代其所修正的內容。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

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變更協議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婚慶服務合同10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婚禮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甲方委託乙方為 (新郎)和 (新娘)的婚禮儀式提供相關服務。

本合同中“口”後內容為可選內容,雙方可根據實際需求以劃“√”方式選定適用,可多選。

二、婚禮儀式開始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三、婚禮儀式舉行地點: 市 縣(區) 路(街) 號 。

四、婚禮服務項目

口策劃服務、口主持服務、口攝像服務、口攝影服務、口化粧服務、口鮮花服務、口樂隊服務

口場地服務、 口推薦婚車服務、口代租婚車服務、口婚車租賃服務

服務流程內容附後,由甲方認選,不盡項目由甲方書明,如無認選和無書寫,由乙方安排。

五、服務費用及支付

1、各項服務費用合計為 元(大寫 元)。

2、本合同簽訂後當日,甲方應;

口按服務費用總額的20% 即 元向乙方支付定金;

口按服務費用總額的 % 即 元向乙方支付預付款。

定金和預付款可抵作服務費用;

3、本合同簽訂後雙方約定新增加或取消服務項目的,相應費用應計入服務費用總額或從服務費用總額中扣除。

六、雙方主要權利義務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

乙方提供的各項服務以及服務中所使用的各種產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或行業有關規範確定的標準。

口策劃服務

(1)策劃方案為乙方智力成果,僅供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使用。甲方不得擅自將策劃方案用於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給第三方使用。

(2)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策劃方案,策劃方案經驗收合格,甲方應予以簽字確認。

口主持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提供合格主持人供甲方選擇。

(2)婚禮儀式舉行當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於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親自主持的,乙方應及時提供同級別以上的主持人代為提供服務。

口推薦婚車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為其推薦符合汽車運營管理規定的汽車租賃企業提供婚車租賃服務。

(2)甲方應自行與乙方推薦的汽車租賃企業洽談簽約。

口代租婚車服務口婚車租賃服務

(1)乙方應保證婚車符合《汽車租賃經營服務規範》。

(2)乙方應保證每輛婚車配備合格駕駛員1名。

(3)代租服務費是乙方提供婚車代租服務所應收取的`報酬;婚車租賃費是甲方所應支付的婚車租用費用,其中包含車輛使用費、燃油費、駕駛員服務費,停車費、過橋費等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不得要求婚車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

口化粧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提供試粧服務,以確定化粧師的具體人選和測試被化粧人員有無過敏反應;因化粧產生過敏反應的,應允許調換化粧品,如皮膚仍無法適應的,甲方可取消本項服務;對乙方提供的化粧師均不滿意的,甲方也可取消本項服務。

(2)化粧師人選及使用的化粧品一經確定,雙方均不得隨意更換。

口攝像服務口攝影服務

(1)甲方變更拍攝時間應提前1日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應於拍攝前提供活動流程並註明必拍場景。

(3)乙方應為婚禮儀式配備合格的攝像、攝影師和設備。

(4)除署名權外,乙方對於攝影、攝像作品著作權中的其他權利,只有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行使。

(5)乙方留有原始圖像文件或複製件的,應妥善保管,並不得提供給第三方。

(6)乙方應保守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悉的甲方隱私。

七、雙方主要違約責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於婚禮儀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 %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 %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內(含7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 %作為違約金。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以外,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並應支付乙方實際支出的費用;由於乙方原因導致提供的服務不符合約定要求的,乙方應退還該項目服務費,並按該項目服務費的 %支付違約金。

3、由於一方原因給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口代租婚車服務違約責任

(1)婚車無法按約定提供服務的,乙方除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約定的備用車輛,還應退還差額婚車租賃費。

(2)實際婚車低於約定級別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3)實際婚車數量少於約定的,乙方應退還代租服務費和相應的租賃費用,並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4)婚車未在約定時間內到達起始地點超過15分鐘以上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婚車未在約定時間內到達婚禮儀式舉行地點超過 15分鐘以上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5)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婚車毀損或違反交通法規的,車輛維修費、罰款及其他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口攝像服務違約責任

(1)攝影、攝像師無法按約定時間提供攝影、攝像服務的,經甲方同意,乙方應及時安排職業等級或技術水平相當的其他攝影、攝像師;乙方未做出替換安排或甲方不同意替換安排的,乙方應按該項服務費用的2倍支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滅失的,乙方應退還相應服務費用,並按相應服務費用的3 倍支付違約金。

(3)乙方交付的拍攝成品中缺少約定必拍場景的,應按每個場景 元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乙方交付的拍攝成品質量不符合約定要求的,應按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可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其賠償損失:

(1)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全部或部分約定義務的;

(2)甲方遲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務費用,經乙方催告後3日內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服務內容、降低服務標準或增加服務費用,經甲方催告後仍未改正的;。

3、在婚禮儀式舉行前,一方因上述以外的原因提出單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有權要求解約方在2日內按服務費用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已支付定金的,也可選擇適用定金規則:甲方違反約定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違反約定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婚慶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向婚慶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

甲方的委託代理人應提交甲方(新郎或新娘)親筆簽名的授權委託書,明確代理權限。

甲方住所: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婚慶服務合同11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婚慶禮儀服務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基本情況

1.新郎姓名:______________新娘姓名:______________

2.舉行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上午□中午□下午□晚上

3.舉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賓客人數:_______人酒席桌數:________桌

第二條服務項目及服務費用

服務項目包括:婚禮策劃、婚車迎送、化粧造型、影像攝製、婚禮主持、婚紗禮服、婚禮用品、場地佈置、燈光音響、花藝裝飾、婚慶宴會等。

服務費(元)為:_________元。

第三條服務費支付方式和期限

甲方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1.本合同訂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現金□轉帳。

2.本合同履行期間分____次支付□現金□轉帳:

第一次: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元;

第二次: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元;

第三次: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元。

第四條定金或者預付款

本合同訂立日起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預付款_____元(大寫_____元整)。

支付預付款的,甲方在第一次支付服務費時扣除已經支付的預付款數額。

交付定金的,甲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乙方違約,雙倍返還定金。雙方約定定金數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婚禮服務所需的基本信息,包括婚禮日期、婚禮場地、婚慶宴會、戀愛故事、婚禮要求、喜歡顏色、私人禁忌等;

2.確認乙方提供服務創意、流程、內容等策劃;

3.按照約定的數額、方式和期限支付服務費;

4.甲方提供服務場地、婚宴的,要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輔助條件;

5.按照約定的時間、內容和方式配合乙方完成各項服務。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為甲方做出統籌安排提供建議和協助;

2.按照合同的要求及時完成與服務相關的`創意、流程、內容等策劃及準備工作;

3.尊重甲方的人格尊嚴、民族風俗、宗教信仰、私人禁忌,保護甲方的個人隱私;

4.提供的服務符合國家和地方服務質量標準。確保服務中使用的設備、器材、用品的安全;

5.協調婚禮服務涉及的各環節和方面有效銜接。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任何一方請求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須在履行日的____日前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確認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八條不可抗力

在合同履行期間內,因發生重大疫情、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導致一方不能按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在影響的範圍和期間內免除責任。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單方面無故不履行合同,應按專項協議費用的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造成對方損失,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行業組織、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等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可選擇按照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及其附件、補充協議、變更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終止。

本合同與專項協議內容不一致的,以專項協議的內容為準。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婚慶服務合同12

甲方新郎:新娘:乙方婚慶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次婚禮慶典服務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婚禮慶典基本情況

舉行時間:年月日時分

舉行地點:市區路號(飯店)廳

婚宴:共桌

第二條約定事項

各具體項目類別及價款(請在選定的項目前打√,未選擇項目請劃去):

口總體策劃價款:人民幣元

口婚禮主持價款:人民幣元

口婚車使用價款:人民幣元

口化粧服務價款:人民幣元

口紀實攝影價款:人民幣元

口紀實攝像價款:人民幣元

口其他服務項目價款:人民幣元

各項目的具體約定內容詳見相關附件。

第三條約定事項的總價款

上條選定約定事項的價款總計為人民幣(大寫)元。

條四條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按所選約定事項總價款的30%即人民幣元向乙方交納定金;

(二)如選擇婚車使用項目,則試粧、婚禮主持人見面、策劃完成後付總價款的80%即人民幣元;婚禮當天車輛到達驗收合格後付總價款剩餘的20%即人民幣元;

如未選擇婚車使用項目,則試粧、婚禮主持人見面、策劃完成後付總價款的80%即人民幣元;婚禮當天晚上佈置場地完成後由新人驗收合格後付總價款剩餘的20%即人民幣元

(三)如需增加服務項目,需另訂補充協議,價款及付款方式以補充協議為準;雙方所有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

第五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嚴格遵照本合同的內容,按照雙方約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時地完成各約定事項。

第六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按時支付各約定事項的價款。

第七條任一方如單方面無故終止本合同,應按合同總價款的30%即人民幣元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乙方違反第五條的約定,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同時根據所造成的實際損失,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第九條甲方違反第六條的約定,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同時根據所造成的實際損失,要求甲方給予賠償。

第十條若附件對違約條款及賠償標準另有具體約定的,從其約定。第十一條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於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需承擔責任,但該方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經甲方同意後,可將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該轉讓使甲方遭受損失的,該實際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或向有關行業組織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通過下列方式(請選定的方式前打√,空置內容請劃去):

口向仲裁機構(名稱:)申請仲裁;

口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合同的未盡事項及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書面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及附件內容作補充、刪減或修改等變更事宜的,須經雙方達成書面變更協議,取代其所修正的內容。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份。

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變更協議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與第五條的約定相對應(請在需要的項目前打√,空置項目請劃去):

口附件一:總體策劃約定口附件二:婚禮主持約定

口附件三:婚車使用約定口附件四:化粧服務約定

口附件五:攝影服務約定口附件六:攝像服務約定

口附件七:其他服務項目約定口附件八:補充約定

口附件九:服務變更約定口附件十:服務驗收單

合同附件上均應有甲乙雙方的簽名及具體簽署日期。如企業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內容應當包括上列示範合同附件內容。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新郎:婚慶單位:

新娘: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住所(址):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日期:年月日

婚慶服務合同13

甲方:

乙方:

婚禮慶典化粧服務具體約定如下;

一、化粧師

人數 名 級別 聯繫電話 ;

二、服務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服務起始地點;

三、使用的化粧品必須符合國家的相關標準,如有特殊要求的'請註明;

四、被化粧人員

五、化粧服務項目

全程;第一套服裝造型化粧至最後一套服裝服裝造型化粧結束;

半程;提供第一套服裝造型化粧;

補粧;不提供第一套服裝造型化粧、僅提供補粧及造型改變服務;

其他

六、被化粧人員皮膚過敏史説明 (可附頁)。

七、乙方應提供 次免費試粧,以確定化粧師的具體人選和測試被化粧人員有無過敏反應;因化粧產生過敏反應允許調換化粧品,如皮膚不適應化粧,甲方可以解除本約定。

試粧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或電話預約 ;

試粧地點; 。

八、被化粧人員婚禮當天服裝説明 (可附頁)。

九、雙方均不得隨意更換約定的化粧師人選及使用的化粧品。

十、本約定服務報酬中包含約定的化粧品、 等服務所需用品。

十一、其他約定

甲方(簽字); 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婚慶服務合同14

甲方:(委託方) 乙方:(婚慶單位)

新郎: 聯繫人:

新娘:

地址: 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次婚禮慶典服務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婚禮慶典基本情況

舉行時間:_____年 _____月_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

舉行地點: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

(飯店)________廳

婚 宴: 共________桌

第二條 約定事項

各具體項目類別及價款(請在選定的項目前打√,未選擇項目請劃去):

□總體策劃 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婚禮主持 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婚車使用 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化粧服務 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紀實攝影 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紀實攝像 價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

□其他服務項目 價款:人民幣_________元

各項目的具體約定內容詳見相關附件。

第三條 約定事項的總價款

上條選定約定事項的價款總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

第四條 付款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按所選約定事項總價款的 30 %即人民幣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定金;

(二)如選擇婚車使用項目,則試粧、婚禮主持人見面、策劃完成後付總價款的 50 %即人民幣_______元;婚禮當天車輛到達驗收合格後付總價款的 10 %即人民幣 ________元;

如未選擇婚車使用項目,則試粧、婚禮主持人見面、策劃完成後付總價款的 50 %即人民幣 __________元

(三)完成所有服務項目後付清餘款總價款的 10 %即人民幣 ___________元

(四)如需增加服務項目,需另訂補充協議,價款及付款方式以補充協議為準;

雙方所有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結束後乙方應統一開具發票交甲方。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嚴格遵照本合同的內容,按照雙方約定的程序及要求,安全、有效、及時地完成各約定事項。

第六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按時支付各約定事項的價款。

第七條 任一方如單方面無故終止本合同,應按合同總價款的30% 即人民幣 元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乙方違反第五條的約定,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同時根據所造成的實際損失,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第九條 甲方違反第六條的約定,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同時根據所造成的實際損失,要求甲方給予賠償。

第十條 若附件對違約條款及賠償標準另有具體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於不可抗力事件所直接造成的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需承擔責任,但該方應採取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經甲方同意後,可將本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如該轉讓使甲方遭受損失的,該實際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或向有關行業組織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申請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協商、調解不成的. , 可通過下列方式(請選定的方式前打√,空置內容請劃去) :

□向仲裁機構(名稱: )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的未盡事項及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書面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需對本合同及附件內容作補充、刪減或修改等變更事宜的,須經雙方達成書面變更協議,取代其所修正的內容。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雙方各執 份。

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變更協議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與第五條的約定相對應(請在需要的項目前打√,空置項目請劃去) :

□附件一:總體策劃約定 □附件二:婚禮主持約定

□附件三:婚車使用約定 □附件四:化粧服務約定

□附件五:攝影服務約定 □附件六:攝像服務約定

□附件七:其他服務項目約定 □附件八:補充約定

□附件九:服務變更約定 □附件十:服務驗收單

合同附件上均應有甲乙雙方的簽名及具體簽署日期。如企業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內容應當包括上列示範合同附件內容。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新 郎: 婚慶單位:

新 娘: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婚慶服務合同15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婚禮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甲方委託乙方為

(新郎)和

(新娘)的婚禮儀式提供相關服務。

本合同中“□”後內容為可選內容,雙方可根據實際需求以劃“√”方式選定適用,可多選。

二、婚禮儀式開始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

三、婚禮儀式舉行地點:

市 區(縣) 路(街) 號。

四、婚禮服務項目

□ 策劃服務 □ 主持服務 □

□ 攝像服務 □ 攝影服務 □

□ 化粧服務 □ 鮮花服務 □

□ 樂隊服務 □ 場地服務 □

□ 推薦婚車服務 □ 代租婚車服務 □ 婚車租賃服務

各個服務項目的具體內容、要求和費用標準由雙方以附件形式約定。

五、服務費用及支付

1、各項服務費用合計為 元,大寫 元。

2、本合同簽訂後當日,甲方應;

□按服務費用總額的20% 即 元向乙方支付定金;

□按服務費用總額的 % 即 元向乙方支付預付款。

定金和預付款可抵作服務費用;

3、策劃方案經簽字確認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費用總額的 %,即 元。

4、餘款 元,應在 付清。

5、本合同簽訂後雙方約定新增加或取消服務項目的,相應費用應計入服務費用總額或從服務費用總額中扣除。

6、乙方收到錢款,應即時向甲方開具收款憑證。

六、雙方主要權利義務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

乙方提供的各項服務以及服務中所使用的各種產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或行業有關規範確定的標準。

□ 策劃服務

(1)策劃方案為乙方智力成果,僅供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使用。甲方不得擅自將策劃方案用於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用途或提交給第三方使用。

(2)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策劃方案,策劃方案經驗收合格,甲方應予以簽字確認。

□ 主持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提供合格主持人供甲方選擇。

(2)婚禮儀式舉行當日,甲方指定的主持人由於生病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無法親自主持的,乙方應及時提供同級別以上的主持人代為提供服務。

□ 推薦婚車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為其推薦符合汽車運營管理規定的汽車租賃企業提供婚車租賃服務。

(2)甲方應自行與乙方推薦的汽車租賃企業洽談簽約。

□ 代租婚車服務 □ 婚車租賃服務

(1)乙方應保證婚車符合《汽車租賃經營服務規範》(DB11/T475-20xx)的要求。

(2)乙方應保證每輛婚車配備合格駕駛員1名。

(3)代租服務費是乙方提供婚車代租服務所應收取的報酬;婚車租賃費是甲方所應支付的婚車租用費用,其中包含車輛使用費、燃油費、駕駛員服務費,停車費、過橋費等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不得要求婚車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

□ 化粧服務

(1)乙方應根據甲方需求提供試粧服務,以確定化粧師的具體人選和測試被化粧人員有無過敏反應;因化粧產生過敏反應的,應允許調換化粧品,如皮膚仍無法適應的,甲方可取消本項服務;對乙方提供的化粧師均不滿意的,甲方也可取消本項服務。

(2)化粧師人選及使用的化粧品一經確定,雙方均不得隨意更換。

□ 攝像服務 □ 攝影服務

(1)甲方變更拍攝時間應提前1日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應於拍攝前提供活動流程並註明必拍場景。

(3)乙方應為婚禮儀式配備合格的攝像、攝影師和設備。

(4)除署名權外,乙方對於攝影、攝像作品著作權中的其他權利,只有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行使。

(5)乙方留有原始圖像文件或複製件的,應妥善保管,並不得提供給第三方。

(6)乙方應保守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悉的甲方隱私。

七、雙方主要違約責任

1、因自身原因,一方於婚禮儀式14日之前(不含14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

%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前(不含7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

%作為違約金;於婚禮儀式7日之內(含7日)要求取消具體服務項目的,應以該項目服務費的

%作為違約金。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以外,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並應支付乙方實際支出的費用;由於乙方原因導致提供的服務不符合約定要求的,乙方應退還該項目服務費,並按該項目服務費的

%支付違約金。

3、由於一方原因給另一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 代租婚車服務違約責任

(1)婚車無法按約定提供服務的,乙方除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約定的備用車輛,還應退還差額婚車租賃費。

(2)實際婚車低於約定級別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3)實際婚車數量少於約定的,乙方應退還代租服務費和相應的租賃費用,並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4)婚車未在約定時間內到達起始地點超過

分鐘以上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婚車未在約定時間內到達婚禮儀式舉行地點超過

分鐘以上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租賃費用的 %作為違約金。

(5)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婚車毀損或違反交通法規的,車輛維修費、罰款及其他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 攝像服務違約責任 □ 攝影服務違約責任

(1)攝影、攝像師無法按約定時間提供攝影、攝像服務的,經甲方同意,乙方應及時安排職業等級或技術水平相當的其他攝影、攝像師;乙方未做出替換安排或甲方不同意替換安排的,乙方應按該項服務費用的.

倍支付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照片、影像全部或部分滅失的,乙方應退還相應服務費用,並按相應服務費用的

倍支付違約金。

(3)乙方交付的拍攝成品中缺少約定必拍場景的,應按每個場景

元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乙方交付的拍攝成品質量不符合約定要求的,應按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可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其賠償損失:

(1)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全部或部分約定義務的;

(2)甲方遲延支付全部或部分服務費用,經乙方催告後 日內仍未支付的;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服務內容、降低服務標準或增加服務費用,經甲方催告後仍未改正的; 。

3、在婚禮儀式舉行前,一方因上述以外的原因提出單方解除合同的,另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有權要求解約方在

日內按服務費用總額的

%支付違約金。已支付定金的,也可選擇適用定金規則:甲方違反約定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違反約定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用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

甲方的委託代理人應提交甲方(新郎或新娘)親筆簽名的授權委託書,明確代理權限。

身份證號碼 : 營業執照號碼 :

住所:(新郎) 住所:

(新娘)

電話: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標籤: 婚慶 合同 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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