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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商業合同3篇

【熱門】商業合同3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商業合同3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熱門】商業合同3篇

商業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三年,自20xx年3月15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止。

二、以出勤天數為勞務報酬的依據,實行月工資制度。

第二條 勞動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建築工作,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甲方可以合理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和乙方的工作崗位,按照月預付,每季進行一次結算的方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實行現金支付,每月不低於人民幣3000元。

第四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由甲方繳納工傷社會保險費。其他福利待遇暫定。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衞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二、甲方有權依據國家和**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七條 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勞動合同,工程完工勞動合同終止。

三、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八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國家和**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合同 篇2

出租人: 身份證號: 承租人: 身份證號:

出租人受本合同第一條所述的租賃房屋的所有人的委託,出租該廠房。承租人根據自身經營要求,欲承租該廠房用於經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和期限

1、出租人將房”),租賃給承租人經營。該廠房類型為商業用房,結構為框架,建築面積 平方米(見附件—2)。

3、租賃期限為年,起租自

第二條:產權及租賃期保證

出租人保證依法擁有該廠房的出租權,完全有權對該廠房進行出租,倘若有任何第三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該廠房提出權利主張,承租人的損失責任一律有由出租人承擔。

第三條:經營範圍

承租人應在工商行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進行合法經營。承租人在該廠房。承租人不得將該廠房作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承租人沒有徵得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經營範圍。

第四條:租金、相關費用及付款方式和保證金

1、承租人承租的該廠房,應先付租金後使用,租賃期內合計租金人民幣 承租人於年月日前支付給出租人。如逾期支付,承租人自逾期之日起支付出租人所欠金額 %的逾期違約金,直到付清全部租金為止。

2、本合同簽訂之日,承租方需支付定金為本合同租金。

3、若承租方違反本合約各項條款之規定或未經出租房同意擅自終止本合約,承租方同意該保證金出租方無需返還。

4、物業管理費用由物業管理費按該廠房實際使用面積分攤,物業管理費每月每平方米 元,按承租人承租該廠房 平方米,應承擔物業管理費 元/月。支付時間、方式以及逾期支付應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責任與本條第一、第二款相同。

5、承租人租賃該廠房需要自行承擔水、電、通訊等相關費用。支付時間、方式為接到出租人出示的水、電等部門的繳費單之日起的五天內繳清上述費用。如逾期支付應承擔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方式與本條第二款相同。

第五條:出租人的義務

1、確保承租人的合法經營不受與該廠房有關的其他第三方的干涉,使承租人能合法正常經營。

2、出租人承擔因出租該廠房所應交納的税費

3、在徵得出租人同意後,承租人可以將該廠房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裝飾裝修

1、由承租人自行裝修該廠房(包括道具、照明設備及其他用品用具),但承租人需事先通知出租人,在徵得出租人認可後放可進場施工。承租人不得對該廠房作任何結構上的改變或附加建築。承租人若違反以上規定,出租人按其對建築物的妨礙或損害程度,有權作出下述決定:A、立即停工 B、即時整改 C、收回該廠房、終止合同。

2、出租人同意之裝修,承租人需督促施工單位服從出租人監督管理,並承擔潔場費用。

3、經承租人裝修後該廠房的裝潢物,在合同終止後,在承租人同意後,其處置權歸出租人所有。

第七條:銷售和物業管理

1、承租人在該廠房的經營活動中,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商、合法經營、合法從業,並接受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服從出租人對商品質量、服務等工作的管理。

2、承租人有權在該廠房內自行組織各種促銷活動而無需先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但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活動。

3、承租人存放於該廠房內的商品、物品由承租人自行保管。承租人不得在該廠房內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不在該廠房內容留不明身份者。承租人負責該廠房內部的消防和安全保衞工作。配合出租人做好公共部位、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和環境秩序工作。出租人不承擔承租人租賃的該廠房內承租人的客商、顧客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4、承租人在該廠房內陳列或銷售之商品或提供的服務,應負責起售後或善後工作,如經顧客使用後發生不良反應或有損顧客權益或因此造成出租人信譽受損時,承租人應負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

5、承租人在該廠房陳列或銷售之商品,應使用其依法獲得的商品名稱、商標、著作權、圖案或專利權,並依法納税;所有商品均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明碼標價。若承租人在承租的房屋內陳列或銷售的商品發生侵犯他人的商標專用權、專權、著作權或其他權益,承租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概與出租人無關。

6、允許出租人和出租人授權的'人在一切合理的時間進入該廠房察看物業使用狀況,如發現違章出租人可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這些決定對承租人有約束力,承租人必須嚴格執行,糾正違章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7、出租人應為承租人的店招牌提供合理、醒目的架設或懸掛處,並經協商有償為承租人提供在該廠房外或 公共部位,人行通道等處懸掛廣告牌、指示牌的合理位置。

8、接收該廠房後,承租人負責該廠房範圍內門窗、電力、消防設施等維護。承租人應妥善使用該廠房,保持該廠房原主體結構及外立面的完好,並積極配合出租人對該廠房主體結構的檢查和維修。

9、房屋及附屬設施維修責任

(1)該廠房主體結構部分發生非承租人或承租人顧客原因而損壞由出租人負責進行維修並承擔費用。如因承租人或承租人顧客原因損壞的,由承租人進行維修並承擔費用,如造成損壞無法修復,組承租人應做相應的經濟賠償;承租人裝修改建部分的損壞由承租人負責維修並承擔費用。

(2)電以電錶及控制箱為界,靠該廠房一側管路由承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電錶及控制箱子以外(含水錶及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

(3)弱電系統以該廠房控制箱為界,控制箱靠該廠房側管路由承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控制箱以外(含控制箱)管路由出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該廠房內部消防設施由承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承租人自行改建設施由承租人維修並承擔費用。

 第八條:承租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或開業前,應向出租人提交有關的法律文件,如:營業執照、税務登記、產品合格證、《商標註冊證》或經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備案的商標許可使用合同、食品衞生許可證、法人委託書及其他有關文件。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字簽訂之後,經雙方當事人的書面形式達成一致,可變更。

2、合同未到期之前,雙方當事人不得隨意提出解除合同。如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提前兩個月通知對方,並需要向對方支付相當於四個月的租金的賠償金。

3、為使商業業態更加合理,更有利於承租人的利益,出租人根據統一經營管理的需要,在同一區域大多數承租人同意的情況下,可對部分業態進行調整。承租人理解並支持出租人的調整。

4、承租人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一個月前向出租人提出意向申請,經出租人同意後,雙方須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如在上述期限內,承租人未曾以書面向出租人發出要求續租的通知,則出租人有權在租約期屆滿後將房屋出租他人,並有權在租賃期屆滿前與他人訂立本租賃期滿後起租的新租賃合同。

第十條:違約處理

1、出租人、承租人都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

(1)在合同有效期限內,承租人隨意撤離該廠房,造成事實上停止營業一週的(節假日除外);

(2)由於承租人在該廠房內的經營活動或提供的商品或商品商標構成侵權,或被指控侵權並已影響到出租人聲譽或利益的;

(3)由於承租人經營的商品質量或銷售手段或服務項目及內容導致消費者投訴,承租人又不及時採取措施處理,嚴重影響出租人聲譽及利益的。

(4)由於承租人行為導致有關行政執法職能部門給予罰款,通報批評,停業整頓等處罰;

(5)承租人未按雙方約定如期支付租金,拖欠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等費用超過十五日的;

(6)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為。

發生上述情況之一者,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有權收回該廠房,並沒收保證金,要求承租人支付相當於三個月的租金的賠償金作為對出租人預期利益的補償,並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追究承租人的其他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訴訟糾紛,雙方確認向對該廠房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爭議。

2、本合同共

附件一:場地位置圖(用紅線標明)

附件二:合同雙方營業執照等相關執照及許可證等(複印件)

出租人: 承租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商業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於信陽師範學院東門2街好再來招待所以南_______門面房小間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該門面建築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2、內附屬設施:

第二條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作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第1年租金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整。第2年租金經雙方協商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_____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3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3、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對所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所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並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4、在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之前,應負責將所租賃房屋與隔壁門面房隔開,以及配備燈具、水電等基本設施等,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5、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同屬於其權限內的房屋承租方協商因門面房共享的設施所產生的費用達成1致協議。

6、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於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設備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後15日內搬離。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衞生費、物業管理費、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租金。

第七條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在租賃期間,甲方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

第八條續租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2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第九條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1日,乙方應按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第十條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租賃期間,乙方再轉租房屋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1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60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或用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或同意,擅自轉租或轉讓承租房屋的。

(4)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1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與第3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3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20天的。

(3)甲方未經乙方書面許可,擅自將出租的房屋用於抵押或轉讓給第3方的。

(4)租賃房屋主體結構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賃期限內,有下列情況之1的,雙方均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1致,書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嚴重受損,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在租賃期間,乙方承租的門面被徵收、徵用或被拆遷的。

(4)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4、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1)該房屋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3)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4)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及賠償

1、符合本合同第9條第1、2項的約定,非違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5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應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5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3、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如乙方未經甲方同意逾期交還。甲方有關要求乙方按當年租金的日萬分之5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於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繳納的其他費用,乙方應將相應收據複印件交於甲方。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未到期限的房租金)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頁,壹式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

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其中水元/噸,電元/度)無特殊情況約定不變。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電話:電話:

證件號:證件號:

產權證號:代表人/代理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簽訂門面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

1.承租之前一定要查證商業用房情況,確認對方為該商鋪產權人,如對方不是權利人,取得商鋪產權人書面同意;

2.確認商鋪內煤氣、水、電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

3.把每年租金調整幅度事先約定於合同當中,明確何種條件下可調整房租;

4.確認商鋪整修期是否免租,費用由誰來負擔,租約到期之後,店面是否應恢復原狀,最好把店面照片存檔,並註明使用材質,作為日後原狀歸還的證明;

5.確認租賃期間租押金與收取日、租約終止轉租限制、租期中途解約應如何處理,要提前多久告知;

6.確認租約到期後如繼續承租,要提前多久告知;

7.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

另外,在承租商鋪前,需要了解該商鋪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將要經營的業態不符合相關的商業規劃和有關政策,如承租一個不可經營餐飲行業的房屋準備開設酒店,必將導致人力和財力的損失。在無法確定的情況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賃合同中特別約定相關事宜作為解約條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違約責任。

標籤: 合同 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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