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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經營合同【熱門】

合夥經營合同【熱門】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夥經營合同,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合夥經營合同【熱門】

合夥經營合同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合夥企業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合夥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合夥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合同。

第二條合夥人的姓名及家庭住所:

第三條企業依法在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取得營業執照,取得合法經營資格。合夥期為45年。從______年算起。

第四條企業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本企業由各合夥人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第二章合夥目的及經營範圍

第六條合夥的目的、宗旨:共同勞動、共同經營、互利互惠。

第七條經營範圍:_______動植物保護、繁育、標本製作及科學研究,住宿、餐飲服務

第三章出資方式、數額、期限和盈虧分擔方法

第八條各合夥人的出資方式和數額為

(一)以貨幣出資,為人民幣______元。

(二)以出資,為人民幣______元,佔______%。

第九條各合夥人應當在本合同簽字、申請註冊登記前,按照前條約定的數額比例足額繳付各自的出資。

第十條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

第四章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十一條合夥人共同委託一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執行合夥企業的事務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委託為本企業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

第十二條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人由出資大的為事務執行人,其它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第十三條不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帳簿。

第十四條合夥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一)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爭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它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八)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九)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五章入夥與退夥

第十五條入夥

(一)新合夥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合同;

(二)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三)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六條退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合同的經營期限屆滿;

(二)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三)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四)其它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七條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它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它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九條合夥企業因退夥、入夥、合夥合同修改而發生登記事項需變更或重新登記的,應於作出變更決定或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六章合夥企業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條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夥合同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三)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四)合夥合同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五)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人企業解散的其它原因。

第二十一條合夥企業解散決定後十九日內由全體合夥人或者指定一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並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第二十二條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七章違約責任及合夥人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三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合同擅自退夥,應當賠償由此給其它個別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合同,不履行出資義務,經其它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第二十五條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對本合同約定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它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企業的事務,給合夥企業或者其它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合夥人履行合夥合同發生爭議的,合夥人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從年月日生效。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工商局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合夥經營合同2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甲、乙、丙、三方達成共同出資經營賓館的意向,經三方共同選址並共同出資,在廣元市南河敬國路興旺大廈租賃一、二層1000餘平方米房屋開辦興旺賓館。現賓館已經裝修完畢,各項證照齊備,已正式營業。為進一步規範賓館管理,明確三方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合夥共同經營興旺賓館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以國家改革開放、西部開發為契機,抓住國家鼓勵民營資本發展的機遇,利用合夥人自身資金,經營旅館業,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經營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性質和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賓館名稱為:興旺賓館。經營場所位於:廣元市南河敬國路興旺大廈。

賓館性質:以甲方張泳郯的名義辦理各項證照,實際經營性質為合夥經營。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旅館業。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8年零4個月,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

第五條 三方出資額比例、方式

本合夥經營出資已於賓館正式營業時基本完成,20xx年 月經三方共同核算,本合夥三方已出資共計人民幣100萬元,其中, 出資金額10萬元,佔總出資的10%; 出資金額50萬元,佔總投資的50%;xX出資金額40萬元,佔總投資的40%。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按份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份額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時三方協議分割。

第六條 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

1、財務結算和利潤分配原則上每月進行一次;

2、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債務承擔:

興旺賓館在 年 月 日以前所有債權債務及所欠税金及相關部門的規費等由 和 共同承擔,與乙方胡興波無任何關係。20xx年8月26日以後興旺賓館合夥經營過程中如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首先用合夥收益償還,合夥收益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合夥人喪失管理、經營旅館的能力;

②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③合夥人因其他原因被有關部門強制執行了其在合夥企業中的70%以上或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合夥人退夥時,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但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胡興波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代表賓館履行賓館負責人的法定事宜;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積極配合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

4、與其他合夥人協議決定經營價格;職員聘用、辭退;職員工資福利待遇;擴大或者縮小經營規模、範圍;購進常用物品;

5、支付合夥債務;

6、辦理各項證照的年審、換證等工作;

7、完成合夥人委託的其他事宜。

(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胡興波為賓館財務管理人,其權限為:

1、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並對賓館收入、支出明細賬目進行登記;

2、辦理賓館辦公、業務費用的報銷、支付;

3、税費、水電費用的繳納;

4、職員的教育、培訓;

5、配合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搞好賓館日常管理;

6、做好每月一次的財務清理、利潤分配;

7、完成合夥人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事情大小、資金多少,均由全體合夥人同意或簽字後方可實施和入帳報銷。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按月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其他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任何人不能以合夥企業興旺賓館的名義進行抵押借款,否則造成損失由該合夥人全額承擔並將其除名,所投入資金及所佔股份全部歸其他合夥人所有。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喪失經營、管理旅館能力、喪失或者部分喪失行為能力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近親屬的選擇,既可以按退夥對待,旅館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合夥人的近親屬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某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清算後,按下列順序清償:賓館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賓館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利潤分配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對外出質、抵押或者清償其他債務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六)違約責任金額為違約責任人合夥投資金額的20%。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合夥人均可向提交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合夥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系全體合夥人共同起草,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

合夥經營合同3

合同編號:89663

合夥人:(甲)女(簡稱甲方)現住址:

電話: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女(簡稱乙方)現住址:

電話:身份證號碼:

一、甲乙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如下:

二、甲乙兩方合夥經營品牌女裝,總投資為 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房租、裝修費、貨款、僱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的投資款必須到位,到位後投資款打到新辦理銀行卡上,交由方管理。

三、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守法經營繳納相關税費,擔任企業法人代表。企業名稱為“太平鳥品牌女裝”,並以此名義繳納相關費用;對外行使所有經營行為。經營管理過程中若出現需法人承擔責任等情況或因此產生相關費用等問題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四、本合同企業經營期限為3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6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五、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分工核算:由雙方協商分工,甲方負責電子管理及營運模式,乙方負責管理賬目,管賬人員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每月30日為簽字日,順延7日之日不籤則視為認可。

2、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季度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在季度末雙方核算無誤認可後進行均分,如需將其中的部分利潤用作再投資,由雙方商定。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服裝成本、房租、裝修、員工、水、電、營業税等所有支出後,是為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均攤(如:包含僱員費用、水費、電費、營業税等)。

5、前期考察所產生的費用(包括車費、住宿、吃飯)均屬於投資費用當中。

六、在經營期間,沒有回本之前,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出,如個人經濟出現問題或其他原因需用錢,可以私下商議,但決不能挪用店內錢財,若違約,對店內造成的所有損失要負上全部責任及法律責任。

七、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薦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門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牆面、地面、屋頂等附着不可拆卸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本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1.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2.品牌女裝的本地區授權代理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合夥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合夥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4

公司名稱: (最好是將雙方的詳細信息寫上)

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第一條 合夥經營目的是將公司做大做強,雙方共同盈利,本着公平公正訂立本合同書對雙方合夥經營生意都有保障。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註冊公司,合夥期限為年,自年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合夥經營合同書。

第四條 出資金額、出資方式、有效期限

1.合夥人

2.合夥人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不得不經商議隨意請求分割、挪用共有財產做其它事情,合夥終止後,雙方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合同終止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利潤分配、資源資金分配、債務承擔

1.可分配到公司利潤比例的50%, 可分配到公司利潤比例的.50%。

2.兩人是某某有限公司企業法人,雙方享有平等權利。羅某某與陳某某各佔有某某有限公司所有總資產、固定資產、供貨商、貨物、客户、現金、貨款、利潤比例的50%。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以合夥人各按債款比例50%承擔。

第六條 合夥人雙方的權利

1.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產品(貨物);⑤支付合夥債務;⑥管理公司所有實物帳薄、客户帳薄、現金帳薄、廠家帳薄;進貨、出貨的實物和數量單據;⑦有權對實物帳薄、客户帳薄、現金帳薄、廠家帳薄與公司銀行帳號存款進行核對。⑧共同決定合夥經營的大小事項。

2.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產品(貨物);⑤支付合夥債務;⑥管理公司的所有存款,存入現金與轉出現金;公司的銀行户名: ;⑦有權對實物帳薄、客户帳薄、現金帳薄、廠家帳薄與公司銀行帳號存款進行核對。⑧共同決定合夥經營的大小事項。

3.50% 進行結算。

第七條 禁止行為

未經合夥人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公司名義進行個人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雙方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如一方用合夥或者公司名義開展個人業務活動,另一方需要採取什麼措施)

第八條 合夥生意終止後的事項

1.進行總資產、固定資產、存款、現金、貨款的清算,清算後有盈利,則返還出資、按比例50%分配剩餘財產給各合夥人。

2.固定資產、貨物、不可分物品,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按比例50%分配給各合夥人。

3.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的部分,由合夥人雙方各按50%比例承擔。

4.供貨商資源、客户資源按50%比例分配給各合夥人。

第九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

第十條 如有一方違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另一方。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xxx

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xxx年xxxx月xxxx日

xxx年xxxx月xxxx日

合夥經營合同5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

合夥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相關規定,現就經營客車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人購買的渝Gxxxxx客車是掛靠在重慶市涪陵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經營,並經營涪陵至温州的客運路線。

二、渝Gxxxxx客車購買成87.8萬元,其中支付了現金50萬元,按揭37.8元;按揭公司支付保證金2萬元,涪陵運輸集團有限公司支付線路牌保證金2萬元。共計出資91.8萬元。其中合夥人田華、田應發和甘國兵各出資佔總出資額的四分之一,合夥人馬澤桂和秦玉祥各出資佔總出資額的八分之一。

三、各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得利潤和承擔虧損。

四、從車輛開始經營每月提取1.7萬元作為還按揭款和公司的管理費,餘下的利潤在每年春運結出後按照出資比例分利潤或承擔虧損,

五、渝Gxxxxx客車的'駕駛員由合夥人田華、甘國兵駕駛,從涪陵到温州,又從温州到涪陵,每人工資1000元。每次出車必須兩人駕駛。

六、渝Gxxxxx客車的賬務由合夥人田應發管理,每月工資600元。其他合夥人在年底結算時,可以查看賬務。平時的賬務由合夥人田應發、田華和甘國兵處理清楚。

七、渝Gxxxxx客車需要開會、領取利潤等,合夥人田華負責通知合夥人田應發,所產生的電話費等由田應發承擔;合夥人甘國兵負責通知合夥人馬澤桂和秦玉祥,所產生的電話費等由馬澤桂和秦玉祥承擔。

八、合夥人如果需要轉讓自己的出資份額,需徵得其他合夥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不願意購買的,想轉讓的合夥人可以轉讓給他人。

九、客車經營中出現交通事故時,各合夥人需無條件出面做好工作,否則做工作的合夥人所花的交通費、電話費、誤工費、伙食費等所有花的費用由其他沒有做工作的合夥人承擔。交通事故賠償需要合夥人承擔的,如拒不承擔,就從其出資額中扣除,同時減少其出資比例。交通事故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的以外,由當班駕駛員負責並從其所交風險金中扣除。駕駛員無責任的,不承擔任何損失。

十、在經營過程中,如果出現意見分歧,由各合夥人協商處理。如果協商無果,由涪陵汽車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出面解決。任何合夥人不得任意攔車,否則承擔車輛停運的一切損失。

十一、本協議各合夥人簽字生效,任何一人違約,支付違約金5萬元,並承擔一切經濟損失。20xx年5月17日合夥人田華與甘國兵簽訂的<車輛合夥經營協議>作廢。

合夥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誠實、互利共羸,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共同經營童裝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宗旨:利用甲乙兩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兩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二、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及合夥經營地點。

1、合夥組織名稱:

2、合夥經營項目:

3、合夥經營地點:

三、合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出資方式:甲乙雙方平等出資,投入店鋪的所有費用由兩人共同平等分擔。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五、盈餘分配:除去工資、經營成本、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以甲乙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平均分配。

六、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甲乙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 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甲乙合夥人同意。

七、甲乙雙方的權利平等:

1、甲乙雙方的權利平等,共同對外開展業務,提高店鋪的經營範圍和管理店鋪的日常行為工作。

2、甲乙雙方如對店鋪的經營收支情況有質疑,任何一方都可無條件要

八、合夥兩人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合夥兩人人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雙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合夥兩人終止後的事項:

1、由合夥兩人蔘與資金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按平均的比例分配剩餘財產。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另一合夥人(以進貨價的7折賣給另一合夥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兩人共同承擔。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九、糾紛的解決:

合夥兩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兩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合夥兩人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合夥雙方兩人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7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共同投資經營品牌童裝,共同承擔風險事項,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事項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經營品牌童裝,品牌童裝位於_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記負責人為________________,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現品牌童裝由乙方獨自經營,乙方同意甲方出資加盟品牌童裝經營,雙方共同利用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期限

雙方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投資約定

1、品牌童裝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雙方根據品牌童裝包括裝修裝潢、設施設備、原材料等一切經營有關固定資產進行評估後的最終總價值)。

2、雙方各自出資情況如下: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

其中甲佔投資總額的50 %、乙佔投資總額的50 %。

第四條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品牌童裝盈餘(利潤)按照雙方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如存在盈餘,雙方應於每月_______日前對前一個月的盈餘進行結算,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結算利潤盈餘,禁止一方私自結算盈餘。

2、品牌童裝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出資比例在15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出資轉讓

如一方要求轉讓該商鋪的自持投資份額,應當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否則私自轉讓部分無效。如另一方不同意轉讓給第三人,則應當出資購買該轉讓份額,如不同意出資購買,視為同意另一方的份額轉讓。

第六條特別約定

1、未經雙方一致確認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品牌童裝名稱或名義在_______市範圍內進行經營活動(包括以品牌童裝名稱單方面另設“分號”、或與他人合夥經營等)。未經雙方一致確認同意,禁止任何一方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品牌童裝或相關品牌童裝活動。

2、雙方確認,該店包括但不限於裝修裝潢、設施設備、原材料等共計_______元,全部資金已由乙方出資完成,現雙方同意,甲方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以相同金額出資,出資形式:以支付房租、原材料等品牌童裝經營所需的一切開支作為出資,直至甲方出資部分與乙方投資部分持平為止。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任何一方違反6、1條約定,應向守約方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2、如一方未違反4、1條款私自結算盈餘,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30日內交還私自結算盈餘部分,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元違約金。

3、除雙方書面達成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品牌童裝經營信息或者與他人合夥以本品牌童裝名義開設“分號”,否則違約一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4、如合作期限屆滿前,一方要求退出合作的',應當經雙方結清品牌童裝的一切債務、開支費用,並且通過轉讓出資給第三方後方可退出,否則,強制退出或不參與品牌童裝後續投資、品牌童裝經營管理的,應當向守約方支付補償金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轉讓給第三方的,應當依據本協議第五條(出資轉讓)規定執行。同時,中途退出合作的一方,除經另一方書面同意外,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即應當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八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為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雙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後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後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塗改,雙方均應在塗改部分蓋章或簽字確認,否則塗改部分無效。

3、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4、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止。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以傳真形式簽字蓋章後文件同樣有效。

6、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8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户主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於__,東至__,西至_,南至__,北至__。其中,一等地__畝,二等地__畝,三等地__畝,四等地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築其它建築物。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於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税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斤,____,____斤____,____斤____,……。交售時間是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税__元,納税時間是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元,公益金__元,管理費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月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採取列表形式,見後)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户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後,轉包户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税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願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税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於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佈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佈買賣與租讓關係無效,並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後,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公章)

代表人:__(蓋章)

乙方户主:__(蓋章)__年__月__日訂

合夥經營合同9

合夥人:甲(姓名)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現住址:x市(縣)x街道(鄉、村)x號

合夥人:乙(姓名)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現住址:x市(縣)x街道(鄉、村)x號

合夥人:丙(姓名)xx,男(女),x年x月x日出生,現住址:x市(縣)x街道(鄉、村)x號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x(項目名稱),總投資為x萬元,甲出資x萬元,乙出資x萬元,丙出資x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x%、x%、x%。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x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x(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x(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x(簽字或蓋章)

xx年x月x日

合夥經營合同10

合夥人:

第一章 總章

為搞活經濟,豐富廣大人民羣眾的業餘生活,為創造和諧社會做出貢獻,三位合夥人經友好協商決定合作經營足浴城。為了規範合夥人的行為,以利於日後順利經營和長期合作,特制定以下合作協議。

第二章 合夥人的股份比例和出資方式

第一條 本足浴城採取店鋪的經營方式和公司化的管理模式,三位合夥人均為股東,三個股東按其最終的出資比例佔有相應的股份,並取得對應的分得紅利權和承擔同等比例的經營風險。

第二條 三個股東分別認購的股份如下:

佔足浴城股份33.33%,佔股份的33.33%,佔股份的33.33%。約預算總投資60萬元計算,投資20萬元,投資20萬元,等人投資20萬元(包含6萬元的技術股份)。等人分股人員如下:投資3萬元,投資3萬元,投資3萬元,投資2萬元,投資3萬元。技術股分配:佔資2萬元,佔資1萬,佔資1萬元,佔資1萬元,佔資1萬元。但若足浴城因各種原因轉讓或出賣等,(等人只按出資現金的股份進行分利,技術股不予參與)。但也必須保證足浴城正常運轉,尤其保證技師的水平與數量(開業時必須保證25個以上熟手技師到位),若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本店嚴重虧損,等人6萬元的'技術股則自動作廢。足浴城建成進入營業階段時,在留出足夠的流動資金後,所餘或所欠投資按股比多退少補。

第三條 本足浴城只認可三個記名股東的出資、決策和經營管理權,

對於各股東名下的小股東可以取得在其掛靠名下的股份分紅權,但不得參與經營決策。各股東已認購的股份,在未取得另外股東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變更出資比例。否則按欠繳出資額的二倍處以違約金賠償給另外的股東,如不能取得現金賠償則以其已出資的金額抵扣,直至完全使違約人喪失全部股權。

第三章 足浴城的經營地點、期限的管理構架

第一條 足浴城經營地點:藍山縣南海二樓。

第二條 為了便於管理,分工合作,互相監督,三個股東在本足浴城的職權作出明確認定:

任董事長,負責本店外界工作,月薪1000元;為總經理,管理現場,月薪4000元;

第三條技術總監月薪3000元; 後勤老張月薪2600元(鍾房、倉庫、會計); 委託代理人 管理 以上股東所找的人員,必須抱着對本店負責的態度,遵守所從事崗位的規章制度,若有違規按照規章制度嚴肅處罰,所找人員在工作中(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對本店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上述所找人員的股東負全部責任。

重大決策由股東共同商定,任何一人不能獨自拍板,特別是經濟支出必須由董事長及股東委託人員簽字生效,才能報帳。凡單項開支超過1000元必須電話通知股東委託人員。在決策中如果不能完全統一意見,則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表決。本次分工不具備永久性,今後不稱職者經股東同意可以更改、撤換。

為了充分利用個人關係的資源,決定本足浴城以李熙鵬個人名義辦理營業執照和相關手續,費用由足浴城共同承擔,所辦理手續屬於三個股東共同所有。

為了穩妥管理現金(包括投資期間和今後經營期間),決定以個人名義開具銀行專用帳户,其密碼由、控制,取款必須經三個股東同意後才能取款,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公款,否則按挪用公款金額的雙倍進行處罰。開業後每天的營業額次日存到銀行。

三個股東同意,各股東可以不必要本人親自參與日後的經營管理,可選派全權代表代替(當然也可以本人親自進行管理),但所選派的代表必須取得另外股東的認可,股東如果不親自參加管理,則不得領取任何薪酬,參與管理的股東或代表按規定領取工資。

第四條 在籌備和經營期間各股東不得損害公共利益,不得搞職務侵佔和挪用公共資產、資金及亂報費用。如發生上述違約情況,一經查實,按同等額度處罰十倍金額賠償另外股東。如果不能賠償現金,則以其股份的同等額度抵扣,最多的處罰可以完全讓其喪失所有股權。

本協議的有效期與經營場所的租賃時間相同,期間各股東不能在未取得其他幾位股東同意的情況下轉讓,出賣其股權,本協議生效後,如需擴股必須取得全體股東的同意。

第四章 其它的約定

本足浴城開業經營後,每月底結算一次,如有紅利則按規定分紅,如發生虧損按規定填補。

本足浴城經營後,無論盈虧堅持經營五年以上(國家政策重大變更或不可抗拒的一天災人禍除外),五年內不得撤股,如果到期仍然難以為繼,經三個股東同意可以解除合夥協議,停業清算資產,按股份分攤虧損。

本足浴城堅持守法經營,注意公共安全防止任何事故發生。

如果萬一發生意外事故造成損失,不由任何單個股東獨自承擔責任,而由全體股東按股比共同承擔責任。

第五條 本協議簽字後,先按各股東認購的股份比例共同籌資。簽字後退股或擅自改變股比的,其出資作為違約金賠償另外幾位股東,不再退還其本人,同時其股權亦自動作廢,本協議亦不再生效或另行變更。

第六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三個股東未經其他兩個股東同意,任何一個股東不得獨自或參與他人在本縣城範圍內另行經營足浴城。否則按嚴重損害公共利益論處,對當事人處以其股金50%的額度作為違約金賠償另外兩上股東,並責令其退股解除合夥關係。

第七條 本協議經三個股東逐頁簽字生效,具備法定效力,希共同遵守.

第八條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以日後協商補充。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股東各持一份。

合夥人簽字: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合同11

合夥人:

姓名:xx,身份證號碼:xx

姓名:xx,身份證號碼:xx

姓名:xx,身份證號碼:xx

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的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鞋面加工。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xx(姓名)出資人民幣xx元,及技術。

合夥人xx(姓名)出資人民幣xx元,及技術。

合夥人xx(姓名)出資人民幣xx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xx年xx月xx日以前交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xx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合夥人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合夥人xx(姓名)因出技術支持,工資分別為xx。

2、盈餘分配,扣除包括合夥人工資後根據出資額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根據出資額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xx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xx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xx。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②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xx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xx

合夥人:xx

合夥人:xx

xx年xx月xx日

合夥經營合同12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煙酒銷售、中西式簡餐、棋類牌類等。

第四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公司合夥經營協議書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

2.聯營企業名稱:____市(縣)____公司地址:____隸屬:____經濟性質____(所有制)聯營。

核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

3.聯營項目:

4.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

甲方投資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

甲方以下列作為投資 現金:____元:

廠房: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機械設備: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專用工具:____元,折舊率為每年____%

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元

專利權:________元

商標權:_________元

技術成果:________元

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公司財產為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公司實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則,即,依法繳納產品税、營業税後,由投各方將分得利潤併入投資方企業利潤,一併繳納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11.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現負責制,董事會為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

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

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12.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由出資各方共同經營管理。

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人,由__方推薦,副經理____人,由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會聘請,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方推薦,____方推薦____名協助之

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13.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給守約方。

如逾期(時間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行為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13

合夥人:(甲方)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女裝批發店,店名為88時尚女裝。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甲出資_______元,乙出資________元,甲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乙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__%。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房租、裝修費、貨款、僱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合同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

第二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核算:由雙方協商選聘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

2、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月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結算後,再投入作流動資金。待年底總結算後進行分紅。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作為是為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各按股份所佔比例承擔(如:包含但不限於僱員費用、水、電費、暖氣費、營業税等)。

5、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三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出現下列事項之一,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牆面、地面、屋頂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第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合同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14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共同經營事宜簽訂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

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共同經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

合夥經營的酒店名字為: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面積: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營銷,範圍包括採購、銷售、售後服務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比例及期限

1、甲方___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佔投資比例%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月__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方辦理銀行卡(開户行:_______,賬號:_______)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以酒店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酒店的財產,各合夥人在酒店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酒店的財產。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酒店於每年月日進行盈餘分配,如盈餘為負,則不進行分配,合夥人按照下列項進行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及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①、酒店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酒店事項表決方式:但對於改變酒店的名稱;改變酒店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處分酒店的不動產;轉讓或者處分酒店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以酒店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酒店的經營管理人員的事項,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方可實施;

②、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③、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義務:

①、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②、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③、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④、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私自以酒店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⑤、禁止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⑥、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⑦、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方為合夥負責人,對外代表酒店。

其權限為: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酒店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③、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其義務為:

①、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酒店事務執行情況;

②、定期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③方在執行酒店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酒店,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酒店承擔。

第九條入夥、退夥、財產出資和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其他法定事由。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酒店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酒店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合夥財產份額的出資

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財產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或另行約定:)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酒店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酒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四條生效條款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執壹份,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經營合同15

甲方:xx 身份證號碼:

乙方:xx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xxx(名稱),經營地點:xx,總投資為x萬元,甲方出資x萬元,乙方出資x萬元,分別佔投資總額的x%、x%,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執壹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合夥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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