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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單位合同模板彙編七篇

【推薦】單位合同模板彙編七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單位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推薦】單位合同模板彙編七篇

單位合同 篇1

同志:

您於20xx年1月起就職於本公司。現因下列第一項與第九(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 20xx 年 1月 1 日簽訂的為期 5 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於 20xx 年 3 月 31 日解除,勞動關係同時解除。

1.經當事人協商一致;

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6.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8.醫療期滿後,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9.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10.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雙方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

請您於__20xx______年__4__月___5__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蓋章)

2月26 日

單位合同 篇2

單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嗎?這是很多勞動者都比較擔心的一個問題,害怕一覺醒來就被單位給解除了。那麼針對這種情況,法律是否規定了單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呢?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有以下三種方式:

(1)《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用人單位在解除合同時的程序應注意,工會要發揮作用。

《勞動合同法》第43條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通過介紹,相信大家都已經知道單位是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與此同時,法律對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又是作出了條件限制的,用以保護廣大勞動者的權益。

單位合同 篇3

一、單位解除合同賠償標準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二、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注意事項

1、任何解僱都不能以性別,宗教,政見,參加罷工,工會活動和種族理由作為依據,否則即被視為對員工的歧視和對員工權利的侵犯。

2、所有因個人原因而進行的解僱都必須説明理由,以可證明的嚴重事實為依據,而不能以個人印象和主觀的判斷為準。

3、企業應根據事件的後果和影響作出具體分析,在考慮企業的正常經營和員工的實際責任後作出決定。解僱應是不可避免的解決方案。

因個人理由進行的解僱並不需要證明員工的過錯。無法勝任工作,經常缺勤也可成為解除工作合同的理由。但未造成嚴重後果的無故缺勤,疏忽大意和工作失誤應作為簡單過錯處理,企業不應以此為理由而解僱員工。

三、辭退員工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國務院發佈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國發[1986]77號)第2條規定,企業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職工,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5、貪 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6、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7、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符合除名、開除條件的職工,按照《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執行。

單位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相關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餐飲服務事宜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期限

1、服務期限暫定為12個月,自月日止;

2、因工作性質特殊,乙方同意約定試服務期1個月,自月月日起至日起至年年月月日;正式服務期11個月,自日。年年年月日起至年

第二條服務類型、服務時間及服務地點

1、服務工作性質為廚師,服務方式為上門服務,服務地點為甲方臨時食堂;

2、服務時間:乙方服務時間採用固定式工作時間制度,上午7:00點至9:30;11:00至14:00;下午17:00至19:30點。(以上時間已包含菜品、配料及其它必備品採購時間,同時也包含了廚房、餐廳等用餐環境的維護清理時間)

3、每天服務時長控制在8小時,每週服務時長控制在5-6天,根據甲方實際需要,適當調整確定,具體確定均以保障按時供應全體員工日常三餐及良好就餐環境等為前提。

4、除定期物資採購外,乙方服務地點固定為臨時食堂,乙方不得於工作時間在臨時食堂或外出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一切活動。(臨時外出處理與工作相關事宜需提前徵得甲方同意)

5、本條所述服務時間、服務地點在下文亦可表述為“工作時間”,“工作地點”。

第三條服務報酬

1、乙方正式服務期報酬為:2800元/月(税前),試服務期乙方報酬為2500元/月(税前)。

2、乙方每月報酬由甲方於次月5日前發放。若服務報酬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若甲方推後半個月未發放服務報酬,視為違約。

3、乙方在服務期間,甲方除支付乙方服務報酬外,負責乙方工作餐的提供(注:與甲方員工一同在食堂就餐)。

4、因服務性質特殊,乙方如在服務期間請假,甲方將聘用其他人臨時頂替乙方工作直至乙方歸崗,但甲方不支付請假期間服務服務。

5、本協議甲方不提供住宿,乙方自行解決住宿問題。

第四條服務內容

1、乙方主要負責甲方所有員工一日三餐供應,根據實際情況及甲方要求做好臨時接待餐飲的供應,並負責日常菜品、配料、廚房餐具及其他日常必備品的採購工作。

2、乙方負責甲方臨時食堂餐廳、廚房安全、防火、衞生工作,不得有外人隨意出入廚房重地,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3、乙方負責廚房食品的安全衞生,不得發生食品中毒等事件,如發生食品中毒等事件由乙方負責,並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責任。

4、乙方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在服務過程中愛護設備、節約能源,避免浪費。做到科學組織、工藝合理,做出物美價廉,搭配合理,營養豐富,色、香、味俱全的高品質菜品。

5、甲方應根據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及時結清乙方合理的採購報銷費用。

6、甲方應為乙方更好的服務創造必要條件,聽取乙方關於伙食改善及衞生條件提升的合理性建議或意見。

第五條服務紀律

1、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合同相關約定;嚴格遵守安全衞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2、乙方不得在工作或非工作時間在臨時食堂從事一切非法活動,否則一經發現,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

3、乙方於非工作時間、非工作地點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相關規章制度,甲方可視情節給予經濟處分,乃至解除本協議。

4、乙方保證:基於廚師工作性質的特殊性,乙方於本合同簽訂時(前)身體健康,精神狀況正常,未有任何傳染性、間歇性或其他一切不適於從事廚師服務行業的疾病,且未有任何隱瞞身體疾病的`行為。如違反承諾,甲方一經發現可單方解除本協議。

5、乙方不得於工作時間在臨時食堂或外出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一切活動,如由此造成乙方自身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自行負責,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自行賠付,情節嚴重的,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

6、乙方發生其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管理要求的行為,甲方可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乃至解除本協議。

7、服務期內,乙方出現上述第四條第2、3款及第五條第4、5、6、7款約定情形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賠償費用。

8、無論何種原因,造成乙方非工作時間人身或財產損失的,均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負責。

9、乙方每天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嚴格執行服務考勤記錄工作。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未能按約履行協議約定義務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違約責任。

第七條合同終止

1、如乙方終止協議,必須提前半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可終止協議。

2、如甲方逾期支付服務報酬超過30日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包括服務報酬等在內的相關費用。

3、試服務期內,甲乙雙方均可根據實際情況單方解除本協議,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正式服務期內,如因乙方服務質量不能滿足甲方需求,經甲方督促改進後,仍未能滿足需求的,甲方可協商終止本協議。

第八條:其它

1、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協議所發生一切爭執,雙方應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單位合同 篇5

甲方(聘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本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聘用乙方擔任 職位/職務。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用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障

1.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每週40個小時的工作作時間。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為 元人民幣。(獎金另計)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由甲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金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按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5.乙方對職務上須知的公司產銷(包括技術)及財務上的機密盡維護保守之責,如有泄露,應負法律之責,並賠償相應損失。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或雙方協商立即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不負任何責任。

(1)工作成績不佳、品德不良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嚴重損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報酬或提供工作條件的,乙方可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7.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單位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民權縣中醫院 崗位工作、乙方自願接受甲方聘用為臨時工。並服從甲方安排,保證完成本崗位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自行終止。

三、待遇與獎懲

1、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支付工作報酬為月工資: 元,(包含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需要醫院繳納的養老金、醫療保險金、房改公積金等各種費用);不安排住房;勞保、節假日福利與正式職工相同。

2、依法取得執業資質人員參與科室崗位值班後,由所在部門(科室)支付績效工資,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個人工作績效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3、協議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4、所有新聘人員,必須經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批准同意,分批辦理行政關係後,方可享受院方正式職工待遇。

三、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事宜

1、在甲方醫院工作期間,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

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本協議

(1)、提供虛證件、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信息的;

(2)、在國家規定年度內不能通過本專業國家執業證書資格考試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3、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醫生、技師由醫政科;護士由護理部)。

4、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及賠償金,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

5、乙方要求終止協議的,需提前30天告知甲方並做好各項交接工作。

四、協議的終止與續簽:

1、協議期滿自行終止。

2、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即生效。

甲方具體部門、乙方,甲方人事科各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具體應聘部門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單位合同 篇7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車輛及駕駛員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型為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乙方為該車輛駕駛人。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期為_____年,到期後如甲方需續租,該協議條款可繼續有效。租金每年____元(含駕駛員報酬),憑正規票據按季度支付,先租用後支付。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擔車輛租賃期內的油費、過路費、停車費、保險和維修等費。

2、甲方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責任,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3、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4、甲方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應享有的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車輛的使用權歸甲方。

2、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不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車輛在租賃期內正常使用時應處於良好的狀態,保持車容整潔。需保養維修或臨時他用時,應通知甲方並徵得同意後方可。

4、乙方在租賃期內服從甲方管理,車輛每天使用時間由甲方確定。

5、車輛在租賃期內不得將車輛交給其他人員駕駛,發現一次,扣除一個月的租金。

6、車輛在租賃期內需有乘座人員保險,如沒有保險,乘座人員發生傷亡,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五、其它

1、因車輛狀況原因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有關合同的爭議,雙方經協商解決未能達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起訴。

3、本協議從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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