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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樓租賃合同(合集15篇)

寫字樓租賃合同(合集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寫字樓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寫字樓租賃合同(合集15篇)

寫字樓租賃合同1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於 年 月 日立此租約,並就乙方租用甲方的 大樓房屋的事宜達成下列各項協議:

一.租賃單位

1.租用單位 樓 層 房間

2.租用面積 平方米。

二.租憑期

1.租期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承租的全部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三.租金

1.每月每平方米為 元,總計 元(不包括內裝修、辦公用水、電、冷暖氣、通訊、清潔等費用)。租賃期內第 年起租金每年遞增百分之 。

2.乙方必須在每月 日前預付當月租金。逾期未付,則按日繳納租金的千分之 ,作為滯納金。

四.押金

1.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天內,乙方應向甲方一次付清三個月租金額的押金 元。

2.在乙方全部忠實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規定和條件的情況下,合同期滿,乙方不再續租,甲方應在兩個月之內,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3.合同期間,乙方如違反合同規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到租金,因而蒙受損失或發生費用開支,甲方可以扣留部分或全部押金抵付其蒙受的實際損失或由此產生的合理費用開支,並向乙方出示其蒙受損失的合理證據以及實際費用開支的發票。

4.發生上述第3款情況後,押金不足以抵付損失或有關費用,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後十天內補足。

五.水、電和空調費

1.水、電和空調費由甲方負責將大樓每月水、電和空調支出的總數(或另加百分之 手續費),按各租户的租用面積計算分攤。乙方收到甲方的付款通知單後,必須在指定的日期內一次付清上述各款,逾期將按日加收水、電和空調費支出總額的百分之 的`滯納金。

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1.管理體制費以每月租金的百分之 隨租金及水、電、空調費同時繳納。

2.乙方如需室內清潔或其他特殊服務,可委託大樓管理處辦理,費用標準另定。

七.付款辦法

1.乙方向甲方所付租金、押金、水、電和空調費、管理費及其他費用可以用

幣繳付(用人民幣時,均按當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總局規定的美元售出牌價計算。)

2.甲方銀行賬號:

美元賬號:

人民幣賬號:

開户銀行:

地址:

八.甲方責任

1.甲方應確保大樓的設備正常運行,並對房屋設備定期進行維修保養。

2.甲方應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在合理的時間內進入乙方所租房屋進行必要的安裝、維修設備等工作。

3.做好大樓的安全和管理工作。

4.保持大樓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

5.由於不可抗力(如遭遇地震、颱風、洪水、火災等自然災害的襲擊)或非甲方過失而致使大樓內任何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電、空調的正常供應中斷時,甲方概不承擔賠償乙方損失的責任。同時,本合同的規定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亦不應因此受到任何影響,但是這種暫時中斷一次不能超過7天。全年累計不超過14天。否則甲乙雙方將舉行友好協商,決定是繼續履行本合同,還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6.星期一至星期 (0.00~00:00),提供冷暖氣服務,星期 與國家法定假日不提供。

九.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條款的規定,按時付租金、押金、水、電和空調費、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所租房屋轉租給第三者。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所租房屋內各種設備進行任何改建、增設或拆除。

4.乙方應愛護所租房屋及設備,如因使用不當而導致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5.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各項規則,若違反規則,除非在甲方提出後的14天內予以自行糾正,否則甲方有權進行糾正,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乙方還應從糾正期14天后起交付罰款,每天 元。

6.乙方如對所租房屋內的裝修認為不合適而需要改造或拆除時,要委託甲方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7.合同期滿,乙方必須保持所租房屋完整無缺(除正常自然損耗外),恢復承租房屋原樣,經甲方驗收認可後歸還甲方。

8.乙如需提前終止合同、期滿延續合同或按期終止合同,均應提前 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辦理必要的手續。

9.租約期間,乙方如需擴大租用面積(包括調換房屋),租金應按甲方當時執行的租金標準計算。

10乙方如違反合同中的任何規定,除非在甲方提出後 天內予以糾正,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收回出租房屋的要求,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蒙受的實際損失。

11.乙方所租房屋只限作商業性質使用。

十.退租

1.乙方簽約後,未使用即撤約,則扣除全部押金。

2.乙方如在租期內提前退租,又找不到甲方滿意的,至少能接受本合同所有條款的新租客,致使甲方蒙受房租及其他損失,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押金,並保留追索賠償之權利。

3.租約未滿,乙方要求縮小承租面積,縮小部分按本條第2款處理。

十一.其他

1.甲方委託 大樓管理處負責處理本合同,收繳租金和大樓管理等工作。

2.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代表機構: 代表機構:

地址: 地址:

電話:

寫字樓租賃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租賃標的及用途

1.1甲方同意將園區位於 室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及配套設施租給乙方使用。

1.2房屋的具體位置、使用範圍以甲方提供的相關權屬證明或圖紙為準,平面圖另見附件。

1.3乙方承租該房屋的用途為: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承租房屋用途,不經甲方同意不得轉租第三方使用。

第二條 租賃期限

2.1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具體交付條件、內容及交接手續見物業服務須知)。

2.3若乙方在規定之交房日起七日內未辦理收房手續的,則從第八日開始算起算逾期日,乙方逾期三十日不辦理交付手續的,甲方有權利終止本合同。

2.4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若乙方需要繼續承租的,租金應當在本租賃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將下一期的租金繳納給甲方。

2.5若乙方決定不再續租該房屋的,則甲方有權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在不影響乙方正常辦公的情況下,帶領潛在客户參觀該房屋。

2.6租賃期滿,如乙方未繼續承租的,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金金額:甲、乙雙方確定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租金標準為: 元/日/建築平方米,,以 年 月 日為租金起算日,第一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整(RMB 元);第二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整(RMB 元);第三年租金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整(RMB 元)

3.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須按每 半年 支付租金。第一次支付日期為甲方交付房屋前的七個工作日之內,以後租金到期,乙方需提前壹個月支付給甲方,先付後用。

3.3定金支付: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大寫) 整(RMB 元)。合同簽訂後定金轉為合同保證金;如乙方無違約或無損害甲方設施的行為,在合同結束後三個月,保證金返還給乙方;如乙方在簽訂合同後中途提出解除合同的,保證金不予返還。

3.4乙方在房屋裝修前需繳納房屋裝修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RMB 元),裝修期為 天,裝修完畢驗收通過後三個月內保證金退還給乙方。

3.5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逾期未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應按月租金的5‰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五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一個月租金作為賠償。

第四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4.1甲方保證出租的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甲方提供的牆、頂、地內裝修部分、電路及相應開關、門鎖)、設備處於正常狀態。

4.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

4.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附屬設施、設備完好的`交還甲方。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5.1甲方保證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合法。

5.2甲方保證按時提供出租的房屋。

5.3甲方保證出租的房屋質量良好,如因房屋建設質量引起的事故,造成乙

方的損失,甲方承擔責任。

5.4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基礎水、電。乙方若增容,費用自理。

5.5如乙方在承租房開辦新公司,需要相關租賃手續和證明,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

5.6甲方對乙方使用房屋有監督權。

5.7乙方不得對外透露房屋租賃價格,如因透露價格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有權按原價收取,或者收回房屋。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6.1乙方在不影響該房屋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據自身經營需要對房屋實施裝修、改造。乙方需將裝修改造方案事先報甲方書面批准,費用自理。如由乙方裝修改造引起的安全問題等責任均由乙方自負。

乙方在裝修過程中,不得損害房屋的主體結構。如涉及主體結構及改變租賃用途的裝修,必須經甲方和設計部門書面批准,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施工,乙方如對甲方的房屋造成損壞,應當負責修復並賠償。

6.2乙方水、電費(包括分攤的電費)、寬帶費、服務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向有關部門交納,甲方可以配合。

6.3乙方要負責對承租房維護,因管理和使用不當造成承租房損壞,乙方要修復或賠償。

6.4乙方自主合法經營,自負盈虧,在承租期間與外界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6.5租賃期滿,或因乙方違約引起合同終止,乙方應當將甲方的房屋完好無損的歸還甲方,乙方對房屋內自己購置無法拆除的設施及裝飾歸甲方所有,其餘歸屬於乙方所有。如乙方還要繼續承租,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的權利。

第七條:做好消防、用電、等安全防事故工作

7.1乙方應在所租賃的房屋內按照消防部門要求,配置滅火器材和消防設施,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要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對所屬員工進行必要的消防知識培訓,做到萬無一失。如因乙方責任失火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責任發生的火災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2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做好用電等安全防範工作,如造成火災等人身安

全事故,是乙方責任由乙方負責。如因乙方責任發生的事故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甲方和乙方對租賃房屋維修的區分

8.1甲方維修的範圍:涉及房屋主體質量的維修,由甲方負責。

8.2乙方維修的範圍:室內日常的損壞、維護、裝修、改造等,由乙方負責維修。

第九條: 有以下情形,合同可以解除

9.1乙方如超過2個月不繳納房租,構成根本違約,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將房屋出租給其他單位。

9.2乙方如對所租賃的房屋進行轉租、轉借、分租。如將房屋用於非法活動。如將房屋以任何方式抵押給他人,或者以房屋入股。或者改變租賃用途。

9.3乙方如擅自改造房屋,特別是對房屋主體結構造成危害。

第十條: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的方法

10.1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都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否則視為違約。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地震、水災、戰爭、政府規劃拆遷等)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均不承擔經濟損失。

10.2租賃期內,雙方如因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時,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並一次性補償對方一個月的房租作為違約金。

10.3如屬於乙方的責任,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責任。如屬於甲方的責任,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責任。

10.4合同期滿,如甲方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承租優先權,雙方續簽合同。

10.5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0.6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7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書一式肆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一份。

10.8乙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交給甲方備檔。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您還需要支付的費用包括:

簽約時您需要提供的文件包括:

1、 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

2、 公司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3、 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2015年 08 月 01 日 年 月 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為支持乙方開展業務,甲方願意將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用工作用房地址、用途、面積。

1.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房。

2.用途:_________。

3.使用面積(按建築面積計,下同)_________平方米,內含廚房_________間,衞生間_________間;房內設備有:電錶_________個,檢漏開關_________個,電話線_________條,電話機_________台,(號碼:_________),洗手盆_________個,抽水馬桶_________個,淋浴器_________個,光管_________支,插座_________個。

第二條 租用期限

乙方租用期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費用及交納期限

1.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房租為人民幣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2.甲方向乙方提供電話使用(不代辦查閲電話費用明細賬)、供水、供電、電梯、保安,公共設施的管理、維修及公共場所清潔衞生等綜合服務,甲方向乙方收取綜合服務費,按_________元每月每平方米的標準收取,即每月收取綜合服務費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乙方必須在當月十五日前交清,交納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3.乙方使用工作用房期間,其水電費、電話費由乙方負擔,乙方當月的水電費和電話費按水電及電信部門收取的金額在下一個月十五日前由甲方代收,收費地點在甲方財務部。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負責對工作用房的維修(如屬乙方使用不當造成需維修的項目,其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確保工作用房的使用安全。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話通訊設備(以下簡稱tel),tel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

3.本協議期滿甲方在乙方已辦妥退房手續,並交齊所有有償費用,按時遷出後,將本協議規定的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4.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金及保證金、綜合服務費的標準不變。

5.甲方不承擔因乙方對工作用房進行裝修拆改,或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工作用房和造成乙方財產、人身安全等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

1.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後五天內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電話及通話保證金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國際長途:_________元/部;國內長途:_________元/部;市內:_________/部)。乙方若中途退房,保證金歸甲方所有。

2.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綜合服務費、水電費、電話費,逾期不交者須繳交滯納金,即乙方每逾期一天應按應交費用總金額的30%向甲方繳交滯納金。

3.乙方使用的工作用房,只准用於開辦獨立核算的企業,不得將其轉讓、轉租、擅自改變使用用途。

4.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工作用房。若需對房間裝修的,乙方須按_________執行,到甲方綜合管理部辦理填報《申請表》等手續,經甲方批准後方可組織施工。否則,乙方裝修視作違約,應自行拆除,恢復原狀;同時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本協議終止後,其牆面(含門、窗)、天花、燈具、地板、招牌底、防盜網等不動產均無償歸甲方,乙方不得自行拆除。否則,乙方必須在將其所使用的工作用房恢復原狀後,方可取回保證金。房間的.建築和各種設施若因乙方裝修拆改,或使用不當,或人為損壞,或下水道堵塞所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賠償。

5.乙方不得私自拆裝電話,或轉讓、轉租給他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收回乙方的電話機,並按電信局有關規定處以罰款。若乙方對電話有任何損壞,均由乙方負責維修和賠償。

6.乙方在使用期內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令,依法經營。注意防火安全、計劃生育、治安管理,乙方若違反上述條例應承擔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7.乙方拖欠甲方的租金、綜合服務費達1個月,則作乙方自行終止協議處理。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天內自行遷出,並補交所欠甲方的一切費用。若乙方不按時遷出,則從協議終止日起計收逾期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協議所定的日租金、綜合服務費金額的兩部計收。

8.乙方在本合同期滿後續籤新合同時,交費標準按新合同執行,且須在本合同終止前一個月到甲方辦理續簽(新合同)手續,逾理作不續簽處理。乙方如無意續簽,則應在本合同終止前一個月內,到甲方辦理退房手續,並於本合同終止後5天內遷出。如未及時遷出,保證金歸甲方,並由甲方向乙方收取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本合同所定的日租金額和綜合服務費的兩倍計收。

9.本合同期滿或乙方需中途退房,應按規定辦妥退房手續,乙方須到甲方綜合管理部填寫《退房驗收情況登記表》,在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才能搬出甲方大院,否則甲方不予放行。

10.乙方辦理進駐甲方工作用房的手續程序,按_________辦理,乙方應如實填寫《進駐企業人員登記表》,並向甲方提交有關資料。

第六條 其他

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書與甲方_________同時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書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條 以上條款若與國家新頒的法令有牴觸之處,即按國家法令的新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寫字樓租賃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二、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坐落於寧波市鄞州區寫字樓出租給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50平方米

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空調三台、日光燈十盞、飲水機三台。

傢俱如下:辦公桌十張、窗簾五套。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營業執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營業執照文件。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租賃期限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年。自__年0月0日起至__年0月0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3、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五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五、租賃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

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寫字樓的使用用途。

六、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前三年的租金為人民幣5000元月(大寫:伍仟元整)。三年後,每年租金在年前的基礎上遞增0%。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期租金簽訂合同當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提前五日支付,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七、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3)物業管理費,租金税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租金。

(2)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的水電費,電話費,網絡使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抵押金人民幣__0元(大寫:貳萬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以後,甲方應於結清費用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

八、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保持該房屋符合約定用途。因房屋及所屬設施瑕疵或損壞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負責維修。對其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負有賠償責任(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3、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0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4、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5、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6、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為經同意自行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7、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2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乙方轉租、轉借承租房屋必須經過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簽訂的轉租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轉租、轉借改房屋,訂立的合同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__年0月0日。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和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變更、解除和終止。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和使用的。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和使用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5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十一、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乙方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5日內向甲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十二、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雙倍押金,並對超出雙倍抵押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5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退還雙倍押金,並對超出雙倍抵押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十三、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所繳納的抵押金貴甲方所有。若抵押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5%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所繳納的抵押金貴甲方所有。若抵押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5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5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十四、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2種方式解決:

1、提請鄞州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鄞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十八、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律術語:

1、不可抗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房屋權屬瑕疵:房屋的權屬不明、存在爭議。

甲方: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寫字樓租賃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權法》等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 房屋位於北京市朝陽區朝陽外22號泛利大廈__________室,面積________m,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

2. 房屋產權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租期

1. 租期為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 租期屆滿,甲方若繼續出租乙方有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租賃。

第三條 租金

1. 房屋租金為每年__________元,每半年付一次。

2. 簽訂合同時乙方付給甲方押金_______元,合同期滿甲方退還乙方。

3. 租期內未經協商一方不得變化租金。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保證房屋符合質量標準,能用於正常辦公,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2. 甲方應於租期開始前將房屋交予乙方,延遲交付應承擔違約金。

3. 甲方保證房屋證件齊全真實,無所有權、使用權糾紛,因出賣、抵押等產生的房屋權利糾紛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賠償損失。

4. 甲方負擔支付房屋物業費用。

5. 甲方對房屋進行裝修並提供供暖、供水、供電、電話、網絡、消防設施,對自然損壞應及時進行修理。

6. 房屋或其內設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當而損壞,甲方應在收到乙方通知2天內進行維修,若超過兩天未維修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損失;若乙方自行維修甲方應承擔費用。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及時足額繳納房租,若超過一月未繳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押金。

2.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需改造房屋須經甲方同意。

3. 乙方因工作需要並經甲方同意方可對房屋進行裝修。

4. 乙方自行承擔水、暖、電、網、電話費用。

5. 乙方保證對房屋進行辦公用,不進行違法活動。

6. 乙方應合理使用房屋及設施,因故意損壞或使用不當應承擔修理或重換責任。

7.租賃期內甲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

8.租賃期滿乙方不再續租則應自行搬離,但甲方應給予7天搬遷時間。

第六條 任何乙方若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合同權利義務。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地震造成房屋損壞雙方互不負責,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九條 產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應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訴訟中除爭議

部分外合同其他條款效力不受影響。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及時足額繳納房租,若超過一月未繳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押金。

2. 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如需改造房屋須經甲方同意。

3. 乙方因工作需要並經甲方同意方可對房屋進行裝修。

4. 乙方自行承擔水、暖、電、網、電話費用。

5. 乙方保證對房屋進行辦公用,不進行違法活動。

6. 乙方應合理使用房屋及設施,因故意損壞或使用不當應承擔修理或重換責任。

7.租賃期內甲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不影響租賃合同效力。

8.租賃期滿乙方不再續租則應自行搬離,但甲方應給予7天搬遷時間。

第六條 任何乙方若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月通知對方。

第七條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合同權利義務。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遷、地震造成房屋損壞雙方互不負責,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九條 產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應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訴訟中除爭議

部分外合同其他條款效力不受影響。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租賃合同6

合同

甲方(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傳真號:

開户銀行帳號:

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傳真號:

開户銀行帳號:

為維護xxx租賃雙方面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房屋租賃及其它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於20xx年xx月xx日簽定本合同,並嚴格執行。

一、 甲方同意將北京市xxx,租給乙方用於辦公使用。建築面積x平方米。

二、 租賃期限:

xxx

三、 租金及結算方式:

xxx

1、 房屋租金為每建築平方米xxx

2、 合同簽定之日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相當於xx個月房租金額的履約保證金xx元和電話押金xx元,合計xx元整,作為確保信用和遵守合同的保證。

3、 首月租金在入住之日交付,其餘租金應於每月開始五日內支付當月房租。

4、 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乙方付清一切費用,騰清物品,經甲方檢查確認所租用房屋和電話完好並完全退出房屋後,甲方五日內將租房保證金和電話押金全數本金不計息退還乙方。如乙方繼續承租,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通知甲方,並重新簽定合同。

四、 房屋裝修與恢復

如承租人需要對所租房屋進行室內裝修,應在裝修前書面申請出租人審批裝修方案。經同意後方可進行。房間裝修應遵守國家地方相關法規和大廈物業管理規定。承租人租賃期滿前或中途退租前,應將進行裝修的房間恢復原狀或者委託出租人進行恢復,發生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房屋恢復期間由承租人承擔房租。

五、 甲方責任:

1、 保證乙方有良好,安全的辦公環境,提供大廈24小時保安服務。

2、 在正常的辦公時間(早7:00-晚21:00時;節假日除外)負責提供電梯、公共區域之照明。負責夏季提供中央空調(5月下旬至9月中旬,每天早7:00至晚19:00,節假日除外)冬季提供室內供暖,按照北京市供暖標準執行。上述時間,出租人可根據天氣情況適當調整。

3、 負責公共區域的維護、維修、清潔。並使電梯、樓梯、洗手間、走道和公共大廳堂處於正常的合理的使用狀態。

4、 負責維護天花板、電線、各種管道、下水道、牆、內窗、空調的正常使用。

5、 負責提供飲用開水。

6、 該租房單位可使用權計算機二台、複印機一台及傳真機一台。上述設備用電和正常照明用電免收電費。

7、 負責提供直拔電話---------部。每部國內直線電話收押金-------------元。直線電話話費代收代繳。移機電話/部,每部移機電話收佔線押金-----------元。

8、 提供------------個機動停車位,每車位每月租金為人民幣------------元。

9、 應允許出租人有合理時間檢查和修繕缺陷以保持大廈良好狀態,由於出現出租人人力不能及的情況而使大廈內任何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電、煤氣、空調的`正常供應中斷或其它意外情況發生,出租人概不承擔賠償承租人損失的責任,同時,本合同的規定以及承租人繳付租金和其它費用義務亦不因此受到任何影響。

10、上述項目之外的特殊服務,雙方協商另訂協議,實行有償服務。

六、 乙方責任:

1、 乙方應按時結算付清全部租金、押金和各種通訊及甲方所提供的有償收費的服務費,不得有任何拖延和不付。

2、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改動房間的結構和室內裝修及門、窗、鎖等附着物,不準私自在外牆等公共部分懸掛招牌和標誌,乙方如因業務的原因需要改動室內裝修,在徵得甲同意後方可實施。退租時由乙方負責恢復房屋原狀。

3、 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增加使用傳真機、複印機、電冰箱、電視機、錄像機等辦公設備和增設通訊設施,應提前向甲方申請,經甲方有關部門同意後方可安裝,並交納有關費用。

4、 不得在承租房屋內設置、儲存易燃易爆、非法和危險物品。

5、 不得使用未經甲方許可的電器設施,如電爐、電暖氣、空調等。

6、 乙方使用房間應與租用目的相一致,如有變更應徵得甲方同意,甲方如發現乙方進行與業務無關的或非法的活動,有權中止租房協議。

7、 不能在樓梯、過道及其它公共區域放置或丟棄任何箱子、傢俱和廢棄物,保持公共區域通暢。

8、 不得擅自拉掛動力電線、通訊電線、信號接收線等各種線路,或安裝各種用途的管道。

9、 不得擅自安裝各種能夠引起承租房屋冷熱温差變化的裝置,以保護中央空調系統正常進行。

10、 因乙方使用房屋不當而引起的房屋子損壞,由乙方負責及時修復。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時限內及時修復,甲方可自行修復,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概由乙方承擔。如該修復工作影響房屋租金,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所租用房屋不得轉租。否則甲方有權中止協議。

12、 如乙方在正常辦公時間之外使用租用房屋,應向甲方支付合理費用(如水、電、氣、供暖和物業管理費)。

13、 乙方同意------------------------大廈物業管理的規定及用户守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應予嚴格遵守。

七、違約責任:

1、 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及時支付房屋租金和有關費用,如逾期支付,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拖延金額百分之一的滯納金。拖延付款一個月視為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有權對乙方租金保證金全部進行扣罰外,還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支付拖欠的款項。如乙方未能及時在甲方要求時間內付清款項及滯納金,乙方同意其留存於所租房屋內或甲方處的所有財產即抵押予甲方,並在此授權甲方代理辦理抵押手續,甲方有權無須通知乙方自行清理乙方財產,騰空租占房屋,並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財產進行留置,折價或變賣。由此所發生的所有處分費用概由乙方承擔,處分所得款項扣除處分費用及抵作乙方欠款後,如有剩餘退還乙方,如仍不足繼續追索。

2、如遇特殊原因,乙方要求中止合同,應提出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獲甲方書面同意後,乙方支付甲方一個月房租金額的違法亂紀約金,如書面通知甲方不足三個月,乙方應支付甲方三個月的房租金額的違約金,在搬出乙方的物品,騰空房屋,保證租用房屋完好及設施完好並經甲方驗收確認,支付甲方有關費用後,與甲方進行費用清算。

3、如遇特殊原因,甲方要求中止合同,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獲乙方同意後,甲方支付乙方一個月的房租金額的違約金,如書面通知乙方不足三個月,應支付乙方三個月的房租金額的違約金,乙方搬出物品,騰空房屋子,保證房屋完好與甲方進行費用清算。

七、 通知:

八、 甲乙任何一方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當面簽收或通過傳真或掛號郵寄至本合同所在各方法定地址,如傳真則以傳真發出之日(憑傳真報告單)這送達日,如以掛號郵寄,則以函件寄出地郵戳日為送達日,任何一方地址如有變化,應提前15日通知對方,否則因此引起的責任由變化方承擔。

九、 出入所租房間:

甲方或甲方所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在通知乙方後(在緊急情況下可不作通知)進入所租房間,以便進行物業管理必要的檢查和進行有關的維護、修理工作。

十、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十一、甲乙雙方不能通過協商解決的問題應通過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寫字樓租賃合同7

出租人:

承租人:

鄭州市房屋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寫字樓租賃合同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甲方已對乙方身份證件進行了審核,乙方已對甲方提供的產權證書及產權人身份證明文件進行了審核、對該房屋進行了實地查驗,對房屋本身及其權屬的所有情況均已瞭解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鄭州市出租給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平方米。

1-3、該房屋室內現狀為:□簡裝□精裝□毛坯。

1-4、甲、乙雙方承諾其提供的全部證件合法、有效、真實。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費、電話、網絡使用費、物業管理費、租金髮票税金、停車費、空調使用費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5-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元(大寫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後,甲方應於結清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如乙方結清,甲方須全額退還押金。

六、房屋修繕責任

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6-3、室內現有設施:

電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轉租的約定

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7-2、如甲方同意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

(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

(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8-1、在租賃期限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且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

(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七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4)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拆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條)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乙方的責任

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

(4)拖欠租金累計半個月以上的。

(5)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十五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租金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甲方的責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該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應按上述規定支付違約金外,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2、在租賃期限內,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條第1款規定的情況,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3、乙方無論任何原因退租,則甲方將根據乙方實際居住天數計算租金,並將剩餘(如有)返還,違約金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10-4、甲方應保證出租之房屋其所有,並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十一、其他條款

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未加蓋丙方正式印鑑的任何書面承諾、口頭承諾、條款的變更等行為均非丙方的授權行為,對丙方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11-4、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三方均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11-5、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它補充約定: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寫字樓租賃合同8

合同編號:HDHG-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

北京紅都集團公司紅都物業管理中心

承租人:

北京紅都集團公司紅都物業管理中心(下稱“甲方”),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的公司,總部設在中國北京市東城區東交民巷28號;(下稱“乙方”)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的公司,在京註冊辦事處設在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於二零 年 月 日立此合同, 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所租房屋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位於中國北京市東城區安德路甲61號鼓樓紅都商務中心第 7 層的房屋(建築面積467平方米),作為辦公房(下稱“所租房屋”)。所租房屋具體情況如下:

結 構:

樓層配套:有無電梯;

裝修情況:

該房屋的房產證及平面圖複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確認複印件與原件一致。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交付日期與租賃期限

2.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起租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裝修免租期,不計入正式租期,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本時間段內租金。

2.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等租賃條件均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3.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該房屋租金 年內不變,自 年 月 日起,雙方同意對租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細節由雙方根據調整時具體情況進行協商確定,租賃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繼續租賃且甲方同意,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3.2 乙方應於每(季/月/年)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則乙方需向甲方支付 滯納金。

3.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 方式支付房租。甲方在收到乙方所交房租後,應在3日內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賃費發票。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4.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4.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等費用、房屋日常使用設備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設備、房屋維修、物業管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日常費用指房屋日常發生的小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包括燈、門、水電、燃氣設施以及其他屬於甲方的設施。房屋出現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包括牆體裂縫、基礎下沉、房屋漏雨、滲水等。)

第五條 房屋使用要求及裝修要求

5.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5.2 屬於甲方維修範圍需要進行大修時,若因維修工作對乙方的營業造成較大和較長時間的影響,甚至導致乙方完全無法營業,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響期間適當減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體減免比例由雙方根據影響時間和影響程度協商確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設施維修或公共部分維修所造成的影響不屬於此範圍,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協商的方式妥善解決。

5.3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4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2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5.5 乙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乙方保證不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5.6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需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及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房屋返還

6.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當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 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若雙方另有約定的,遵循約定。

6.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6.3 屬於乙方的傢俱、電器等設備由乙方負責搬走。如不按時搬離將視為遺棄,甲方有權對該物品進行處理。由乙方增加的裝修,乙方可以拆除,但如拆除則會造成室內裝修破壞(包括新增固定的隔牆、窗、燈具、門及其他拆卸後會損壞室內狀況的情況等)的,乙方不得拆除。雙方可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協商處理。

第七條 續租

7.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規定和條件的前提下,有權要求續租,條件由雙方於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洽商另定,續租後所租房間的房租金額由雙方商定。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所存在缺陷較大,足以影響乙方使用或具有影響可能性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不支付違約金,乙方自訂約之日至解除之日所花費費用,由甲方補償。

8.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或有其他權利瑕疵的,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8.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8.4 租賃期間,甲方無合法理由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個月的租金做為賠償。

8.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8.6 租賃期間,乙方無合法理由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個月的資金做為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九條 其他

9.1 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乙方所租房屋轉租他人或進行抵押,甲方如需轉租他人或抵押該房屋,應當提前 月書面告知乙方,並承擔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元。

9.2 若因政府調整規劃等原因發生房屋拆遷,雙方同意按照政府有關拆遷的規定協商處理善後事宜。

9.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後立即生效。生效後的____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並向乙方提供備案證明的複印件;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____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9.4 甲方應按照國家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租賃費發票。

9.5 乙方保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合法經營,保證不在本房屋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令、法規的事情;若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全部損失。

9.6 若乙方在本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9.7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9.8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依法向人民起訴方式解決。

9.9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出租人:北京紅都集團公司

承租人:紅都物業管理中心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零xx年 月 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9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將其所有的位於 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在良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辦公使用。

二、房屋面積

該房屋的登記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為。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為期自 年 月 日起 日為裝修期,裝修期內出租房免收承租方租金。

四、租金

1、物業管理費元/平方米/月,水費/立方,電費/度,空調費元/平方米.日。

2、租金支付方式為:

3、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天,則每天以月租金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過30天,需甲方書面告知,若乙方3日內依然未交納房租,則視為乙方自動退租,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五、甲方義務

1、甲方須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將房屋及附屬設施交付乙方使用,若甲逾期7天以上未交付房屋,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2、房屋設施如因質量原因、自然損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損壞,甲方有修繕並承擔相關費用的責任。如甲方未在兩週內修復該損壞物,以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設施,乙方有權終止該合約,甲方需退還乙方已交租金,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應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壹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乙方辦全和正常使用。

4、甲方在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之前,應結清該房屋年月的物業費、水電費、寬帶費等相關費用。

5、在乙方正常繳納物業費、水電費、取暖費等相關費用情況下,若該房屋出現停水、停電及物業服務不到位等現象,由甲方出面與物業管理部門協調解決;若經甲方協調後,依然無法解決,乙方有權終止該協議。

6、甲方應確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權利,如租賃期內該房屋發生所有權全部或部分轉移、設定他項物權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事件,甲方應保證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其他影響乙方權益的第三者能繼續遵守本協議所有條款,反之如乙方權益因此遭受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六、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協議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

2、乙方經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內添置設備。租賃期滿後,乙方將用於裝修的設備不予搬走,留給甲方處理,並確保不影響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3、乙方可以將承租的`房屋轉租或分租,需愛護使用該房屋,並按時向甲方交付房租,若因轉租所產生的糾紛,全部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過失或過錯致使房屋及設施受損,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應承擔租賃期內的水、電、電話費、收視費、暖氣費及一切因實際使用而產生的費用,並按單如期繳納。

七、協議終止及解除的約定

1、乙方在租賃期滿後如需續租,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租權。

2、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在日內將房屋交還甲方;任何滯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諒解,均視為放棄,任憑甲方處置,乙方絕無異議。

3、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任意終止,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

八、違約及處理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對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履行本協議規定條款,導致本協議中途終止(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則視為該方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合同總額的百分之十,若違約金不足彌補無過錯方之損失,則違約方還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賠償金。

2、若雙方在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事宜時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提起訴訟。

九、其他

1、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3、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元整,自乙方交付履約保證金之日本合同開始生效,甲方收到乙方履約保證金後將房屋交付乙方開始裝修。解除合同無違約情況下無息退還。

4、雙方終止合同須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日期: 日期:

寫字樓租賃合同10

出租方(下稱甲方):

承租方(下稱乙方) :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 ]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為證。詳細內容如下:

第一章 定義及釋義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承租單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條所述的物業;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條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條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條所述的租金;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衞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為大廈的業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户、用户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為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管理費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條所述的費用;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為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僱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佔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第二章 承租單元

2.1 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 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 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計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五章 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託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並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5.2 在承租期內,乙方須於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 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兑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5.4 管理費的使用範圍詳見物業公約所定。

5.5 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説明合理調整理由。乙方應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簽訂本合同後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於承租期結束後的十五日內一併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於該欠繳之款項。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

第七章 承租單元用途

7.1 承租單元僅作為辦公用途。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範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後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為演播室或用於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於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為其營業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誌。若乙方經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 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

第八章 裝修或改建

8.1 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設備之要求)和詳細説明。

8.2 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並協助該設計方案儘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覆。

8.3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牆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

第九章 維護與修理

9.1 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的管理和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 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章 損壞

10.1 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90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1)宣佈由於上述損壞而終止本合同;或

(2)修繕承租單元並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後180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並能滿足乙方特定業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為止。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

第十一章 續約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約協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户進入承租單元視察。如乙方此間願繼續承租此物業,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價格制定續約後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惠。

第十二章 法律費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記費及附帶手續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為以致對方需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並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

第十三章 甲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甲方向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就其違反本章所述的責任對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賠償或承擔責任:

13.1 中央空調及單元空氣

甲方應向乙方按正常辦公時間(目前為早八點至晚八點)提供承租單元的中央空調。如乙方有意於上述時間以外享有中央空調,應預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機構並支付超時空調費。

13.2 公共區域、公共設施的檢查及維修

管理機構負責對大廈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維修,使其連續處於良好、適用狀態。

13.3 保安、防火、環境、衞生

管理機構負責公共區域及其公共設施的保安、防火、環境、衞生等事項並承擔相應責任。

13.4 大廈配套

管理機構應使大廈配套之電力線路、機械設備(含電梯)、水管、通訊及線路、廢水排放系統和其他公共設施處於暢通適用狀態。

13.5 大廈水牌和標識

甲方承諾並責成管理機構,在廣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顯位置,以顯著字體為乙方製作名稱、標識和單元説明,且租期內不收任何費用,但標牌製作費應由乙方承擔。

13.6 大廈轉讓和糾紛

甲方承諾如發生房屋轉讓或抵押、債務或糾紛等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單元權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項,均應徵得乙方同意方為有效。

13.7 承租單元平靜使用權

甲方保證並責成管理機構依據公約及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保障承租單元得以安全、安靜和潔淨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責任及保證條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機構聲明及保證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關費用

在承租單元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費、各種設施收費等。

14.2 轉讓、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讓與使用權,但乙方可將承租單元用於其關聯公司辦公用途和地址,同時應由乙方向甲方統一承擔本合同所述責任。

14.3 物業管理規定及保安、保險條例

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維修公約》, 《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機構就大廈和公共區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險等所制定的規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規則

在對承租單元的使用期間,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與防火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或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安全規則,並由乙方自費在承租單元配置除甲方按規定已經配置之外的足夠有效的便攜式滅火器。

第十五章 交還

15.1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承租單元之裝置、裝配和設備恢復至交付乙方時的原來狀態(正常折舊、磨損除外),並在良好、清潔、堅固及維修適宜的狀態下將承租單元交還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負責拆除其對承租單元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或改動。

15.3 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其屬於自己的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單元內的留置物品,處理留置物品引致費用將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違約責任

16.1 本合同各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損失。

16.2 如因甲方違約或侵權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憑有效裁決從下期應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費中相應扣除作為賠償且不構成乙方違約行為。

第十七章 終止租約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規定的前提下,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內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為不正確或不真實,並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後七日內不予糾正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向違約方追討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的法定地址或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7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18.2 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單元或附件一第1條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任何一方不願意協商或進行協商30日後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9.2 在解決爭議的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規定

20.1 雙方可經協商後修訂本合同的條款。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變更適用於民法房屋買賣合同不破租賃原則。

20.3 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0.4 若本合同的規定與《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為準。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1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情況及用途:

1.1 甲方同意將位於北京市的房屋在設備完好狀態下出租給乙方使用。

1.2 承租區域的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出租面積為(最終以開發商實際交房面積為準),承租區域作為 辦公 用途。

二、免租期(含裝修期):

免租期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在免租期內免付租金。

三、租賃期:

3.1 自年年。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在租期滿日或之前,保持房屋設備及交房時附屬配備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3.3 租賃期滿,乙方如需要續租,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前天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另行簽署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

4.1 租金:承租房屋租金以每天每平米(建築面積)平方米,計每月租金為 元人民幣 。租金包括物業管理費,此價為不含税價格,税金由乙方自行承擔。

4.2 租金支付方式為押付 □甲方直接收取支票 □乙方直接匯至甲方指定銀行帳户 。

4.3 租金每三個月支付一次,於付款月起租日天前支付下一次租金。

4.4 元人民幣,押金是乙方作為誠信履行本合同各條款之規定,向甲方交付的保證金。

4.5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可按雙方約定扣留全部押金;如押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應按

4.6 合同簽定當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交齊首次租金和押金,否則,乙方所交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向乙方繼續追償因房屋空置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五、其它費用

5.1 電話:合同期內,乙方自行報裝電話,報裝費用及電話費用按電信局的收費標準,乙方按單支付。

5.2 其它費用:承租期內,此房屋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寬帶費、空調加時費、停車費等所有費用);按物業管理機構提供的交費通知單按時交付,逾期未付產生的滯納金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6.1 甲方在合同規定的租賃期限起租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6.2 甲方為乙方正常使用承租區域提供與物業的協調和註冊手續及相關的產權證明文件,並確保其真實有效。

6.3 甲方負責協調承租期內提供水、電、空調、供暖及日常房屋維修。

6.4 在承租期內甲方有權進入乙方承租區域對公共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甲方行使該項權利時,應提前通知乙方,緊急情況除外;對於乙方的裝修、改善和增設的設備設施,甲方不負責修繕。

6.5 甲方在對該房屋設施進行維修時,乙方應予以配合。

6.6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將本人物品及時搬出本房屋;逾期五日不搬,視為乙方放棄物品所屬權,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6.7 租賃期滿前二個月,甲方與代理方有權在提前通知乙方情況下,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帶未來客户看房,乙方應予以配合。

6.8甲方有權授予代理人行使甲方的權利及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或代理人應出示該房屋相關的法律證明及各自的身份證明,並保證其為本房屋的合法擁有人及具有合法地位。

6.9租賃期滿後,甲方應與乙方共同清點室內設備設施;在設備設施良好,且乙方已經結清本房屋使用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燃氣費,寬帶、電話費、有線收視費、停車費等)後十日內,甲方應將全額押金退還給乙方。

七、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7.1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條款,按時支付押金和租金後有權使用本房屋。

7.2 承租區域內的裝修費用及協調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7.3乙方對承租區域進行的裝修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規範的要求,並提前向甲方及相關部門提供內部裝修設計施工圖;待甲方及相關部門審批同意後乙方方可施工,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7.4 在裝修和使用的過程中,乙方對承租區域的主要結構及裝置進行任何改動、改變或調整,應先徵得甲方及相關部門審批同意。

7.5 乙方在裝修工程開工之前將裝修方案提交甲方物業管理機構,獲得批准後方可施工。

7.6 乙方應按時繳納房屋租金及本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

7.7 乙方在租賃區域內保證其營業活動的合法性;不得存放違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品;如乙方違反,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負擔。

7.8乙方在承租期內如需將其承租區域轉租、轉借給第三方的,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7. 9乙方在承租期內應遵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7.10乙方在裝修期間和平日使用過程中應注意防水、防電、防火、放盜,因乙方過失造成水災、火災、傷亡等事故,乙方應承擔相關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相關的'經濟賠償。

7.12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連帶責任的,所造成的相關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及相關的經濟賠償由乙方承擔;租賃期滿後,乙方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八、違約責任與合同終止

8.1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1.1甲方不能提供本房屋的產權證明。

8.1.2 因甲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的無法繼續履行,在乙方結清使用該房屋期間所產生的各項費用的前提 下,乙方所交付的租金按日結算,甲方應退還乙方已經支付但沒有使用的租金及押金,並賠償乙方相當於壹個月房租的違約金。

8.2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8.2.1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本房屋的內外結構,損壞本房屋的設備、設施不及時修復,或者改變房屋的使用性質。

8.2.2乙方利用該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8.2.3 因以上原因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無須退還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及剩餘的租金;如押金不夠賠付給甲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甲方可再向乙方追償。

8.2.4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逾期按日加付其月租金的5%作為滯納金;逾期十五日仍未支付房租視為乙方自動退租,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8.3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支付守約方壹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8.4 合同終止

8.4.1 租賃期限屆滿。

8.4.2一方進入破產、清算、解散或任何類似程序。

8.4.3一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資產或資產的重要部分被扣押、禁運或徵用,如甲方發生上述問題則甲方歸還乙方全部押金,並承擔乙方所遭受的損失;如乙方發生上述問題,則甲方無需退還乙方所交付的押金及剩餘的租金並承擔甲方所遭受的損失。

九、免責條款

9.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不能預見、無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或社會異常現象;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地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履行失敗、遲延,不得視作對本合同的違約,聲稱因不可抗力事件喪失履行能力的一方應採取適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嘗試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9.2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多退少補。

十、 爭議解決

10.1 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之一解決:□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2 解決爭議期間,雙方在所有其他方面應繼續執行本合同。

十一、補充條款

11.1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訂和終止均受正式頒佈的中國法律法規的保護。

11.3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代理方執一份,做為向甲方收取代理費的依據;並做為甲、

乙雙方的見證方。

11.4 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1.5 本房屋租賃期滿後,本合同自然終止。

十二、補充説明

12.1此合同中的租金價格不包含租房發票,由租金所產生的一切税、費,由乙方負擔。裝修期間物業費、水、電及物業收取的因裝修帶來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12.2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權、債務等一切經營活動與甲方無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租賃合同12

甲 方:____________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位於第____層,共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所佔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幣)_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幣)_____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__個月的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着設施每隔____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修理費用由____方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____方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設備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衞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設備,需經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

3.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4.無正當理由閒置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文件向____申請登記備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日 期: 日 期:

寫字樓租賃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1)甲方將_____層_____號房屋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租賃該房屋僅用於辦公,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2)房屋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每年純租金元,即元整。

(3)本合同租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

(4)水、電、衞生費由乙方支付,電錶讀數_____度。甲方每季度抄表一次,電費為_____元/度,水費_____元/噸,衞生費_____元/月。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先支付半年水費_____元,半年衞生費_____元,共計_____元。房租費由乙方先一次性付清半年的房屋租金共計_____元,先交錢後用房。下半年的租金須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給甲方。

(5)雙方簽訂合同時,甲方預收乙方房屋押金共計_____元作為合同保證金,雙方合同到期在沒有出現違約問題時退還乙方(不計息)。

(6)支付方式:由乙方按以下賬户支付給甲方,開户行:______,賬户名稱:______,賬號:______,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據。乙方無故拖欠租金超過一個月(含一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該房屋,沒收其房屋保證金,並追收所欠費用。

(7)承租期間,乙方在房屋使用中產生的設施設備費、裝飾裝修費、物管費、停車費、網絡費、電話費以及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税費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8)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改造、裝修,設計方案須經甲方蓋章同意。裝飾裝修期間應遵守裝飾裝修中的強制性標準、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不得影響建築結構,全同期滿乙方退出該房屋甲方不給予任何補貼。如果乙方擅自動工引致任何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損失。

(9)為了大樓的整體形象,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總體安排和統一管理。如遇城市建設需要或甲方重大經營決策需新建、改建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中止本合同時,乙方必須無償無條件配合甲方執行,租賃費、水電費、衞生費均按實核算。

(10)為保持本大樓的外立面美觀,大樓外牆嚴禁自行製作廣告牌和防盜網,確實需要安裝防盜網的,須用不鏽鋼製作且安裝在門窗內。

(11)承租期間,乙方負責做好該房屋的消防管理、安全防範等工作,如因乙方疏忽和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承租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和政策,乙方必須出示有關證明、證件後方可辦理租賃手續。

(12)乙方租期內,損壞房屋或公共場地和設施的`,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損失,並負責修復或委託甲方修復,修復款由乙方負責。合同到期後,乙方負責恢復承租前房屋的原貌(牆面、地磚、門窗、燈具完好)。

(13)以上各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違約方須向對方繳納半年的租金作為違約賠償。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認同此房屋已交付乙方使用,並且即日起此房屋的水電費、衞生費由乙方負責。

(1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轉借、調換所租用的房屋。

(15)租賃期滿,本租賃合同自動失效。如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續租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乙方不再續租的,則應在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16)簽訂合同時,乙方需提供身份證、營業執照複印件。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雙方簽字後合同生效,希望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寫字樓租賃合同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擁有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_年11月制定的上海市房屋租賃及商品房預租合同為範本,結合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制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一、出租寫字樓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寫字樓的主要情況如下:

座落:上海市_____區____路___號(弄)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土地用途:__________。

結構:__________。

樓層:本房屋所在建築共____層,本房屋位於第__層,有/無電梯。

裝修情況:精裝修房配傢俱和電器(清單見後)。

(簡裝修不配傢俱電器)

(毛坯房)

該房屋的房產證及平面圖複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確認複印件與原件一致。

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證本租賃事宜已經抵押權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處分本房屋,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條件的有關內容處理。

3、本房屋的產權共有人包括: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所有產權共有人均同意將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並與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簽字確認,出租的房屋沒有權屬糾紛。(產權共有人以授權的方式委託甲方簽字,甲方保證授權委託書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乙方辦公營業使用,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的時間,甲方同意該段時間做為乙方籌備和裝修時間,不計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為該段裝修時間向甲方補償人民幣____元。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等租賃條件均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該房屋租金____年內不變,自____年__月__日起,雙方同意對租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細節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協商確定,雙方同意租金調整幅度在_______%範圍之內。租賃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繼續租賃且甲方同意,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2、乙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______支付滯納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現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後,應在3日內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賃費發票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2、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等費用、房屋和設備日常維修由乙方承擔。設備、房屋維修、物業管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日常費用指房屋日常發生的小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包括燈、門、水電、燃氣設施以及其他屬於甲方的設施。房屋出現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包括牆體裂縫、基礎下沉、房屋漏雨滲水等。)

3、雙方同意由乙方負責辦理本房屋的意外商業保險事宜,並承擔保險費用,保險受益人為甲乙雙方。保險範圍包括:甲方擁有產權的本房屋、設施、傢俱和電器;乙方擁有的傢俱電器設備。若因發生意外情況如火災等造成雙方的財產損失,由雙方共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獲賠償金按照所保險合同中所保險的內容由雙方分享。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另外,屬於甲方維修範圍需要進行大修時,若因維修工作對乙方的營業造成較大和較長時間的影響,甚至導致乙方完全無法營業,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響期間適當減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體減免比例由雙方根據影響時間和影響程度協商確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設施維修或公共部分維修所造成的影響不屬於此範圍,但雙方同意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協商的方式妥善解決。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2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由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負責。

5、乙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6、乙方保證不在該房屋內存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當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1.5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3、屬於乙方的傢俱、電器等設備由乙方負責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裝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牆、窗、燈具、門及其他拆卸後會損壞室內狀況的情況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壞室內的裝修狀況。(或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協商處理)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1、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由甲方(或甲方委託乙方)向上海___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3、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____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根據國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給第三人後,本合同繼續有效。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乙方為自然人的情況下,若在租賃期內由於乙方發生人身意外事故導致意外死亡,根據國家法律,從人道主義角度考慮,乙方的家人、法定繼承人可以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擔違約責任。

(五)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倍支付違約金;給雙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在租賃期間房屋發生權屬糾紛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四)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六)乙方擅自轉租房屋、轉讓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日的;

 十、違約責任

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個月的租金做為賠償。5。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個月的資金做為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條款

1、租賃期間,甲方如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並且處分該房屋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2、若因政府調整規劃等原因發生房屋拆遷,雙方同意按照政府有關拆遷的規定協商處理善後事宜。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後立即生效。生效後的____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上海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並向乙方提供備案證明的複印件;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____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4、甲方應按照國家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租賃費發票。

5、甲方應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在完成合同備案後的__個工作日內負責與當地公安派出所簽定治安責任保證書。乙方應全力協助辦理好相關事宜。甲方也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乙方辦理相關事宜。

6、乙方保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合法經營,保證不在本房屋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令、法規的事情;乙方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條例;若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全部損失。

7、若乙方在本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8、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9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0、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方式解決。

11、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五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兩份,上海市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國籍:國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產權共有人(簽字):

住址:住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名蓋章: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經紀機構名稱(蓋章):

經紀人姓名(簽字):

經紀人資格證書編號:

寫字樓租賃合同1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中文:

英文:

地址: 市 區 街 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

電話:

傳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中文:

英文:

營業執照/註冊號碼:

地址: 市 區 街 號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 市政府有關規定訂立本合同,寫字樓物業租賃合同範本。

第一條 名稱、地址、面積

大廈是由甲方興建 坐落 市 區 街 號的 結構大廈。乙方承租該大廈第 層 型 單位(以下簡稱該物業)。該物業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詳見平面圖。

第二條 同意根據下列條款將該物業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願意承租。

第三條 業內部之所有物

物業內部之所有物於租賃期開始之日起,一併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內部所有物的租賃費用,該物業內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裝置、地板、牆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設備(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四條 及租賃期限

1. 甲乙雙方議定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租賃期自甲方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第十四天開始,共計 年。甲方須於 年 月 日或之前向乙方發出該物業的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該物業,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但甲方應將延期原因書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誤;

(5)市政項目配套設施批准及安裝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批准有關文件;

(7)圖紙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地政府的法規而致的延誤;

(10)自來水、電力、煤氣、熱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

2. 租金不包括管理費、市政設施使用費、電話費及其他費用。

3. 租金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租金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日繳付。逾期繳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繳付違約金。

第五條 管理費

1. 租金不包括有關該物業的管理費。管理費由乙方按該物業管理公約的規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管理費每月繳付一次,首月管理費於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繳付,以後於每月的第一天繳付。逾期繳付管理費,每逾期一日,乙方應當按月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繳付違約金。

2. 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權根據該物業管理公約在租賃期間內調整管理費,乙方應按時繳付新調整的管理費,不得異議。

3. 若因不可抗力、罷工、政府行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導致管理服務終止或受影響,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費。

第六條 市政設施使用費、水、電、煤氣費、電話費及其他市政設施使用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逾期繳付而造成被有關部門停水、電、煤氣、停止電話,後果由乙方自負。

第七條 保證金

1. 乙方應於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定金。乙方還應在甲方向乙方發出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向甲方繳付下列保證金:

(1)三個月租金保證金;

(2)三個月管理費保證金;

(3)水費保證金;

(4)電費保證金;

(5)電話費保證金。

甲方有全權決定以上(2)至(5)項保證金的金額及增收其他甲方認為需要的保證金項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證金時,定金將自動轉為乙方應繳保證金的一部分。

2. 若甲方調整管理費,保證金額將作出相應調整,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向甲方支付原保證金與新保證全的差額。

3. 定金及以上保證金用作保證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乙方違反其中任何條款,甲方可於定金及/或保證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若定金及/或保證金不足補償甲方損失及所支付的開支,乙方應支付差額給甲方。

4. 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及政府規章的條件下,甲方應當於租賃期滿或於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將該物業以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於甲方計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項之日(以後者為準)三十天內,將保證金或其餘款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八條 該物業用途

乙方不得將該物業用於本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證不改變該物業用途。

第九條 不得分租等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物業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任何第三者或與其互換房屋使用。

第十條 裝修及改建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該物業進行任何擴建或改建、裝修及/或改變該物業的外觀及結構,或改變及/或增加固定設備。乙方獲准進行裝修及改建時,應事先將設計圖紙交甲方審批同意,遵照大廈裝修指南的規定施工。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審批設計圖紙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期滿後,乙方須將裝修及改建後的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復該物業的原狀,所有費用由乙方負擔。

2. 若乙方對該物業作出的改動、擴建或拆除,因違反政府法規,被政府有關部門要求恢復原狀或作出行政處罰時,不論事先是否已獲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十一條 保險

乙方必須於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日內自費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為該物業購買有關的保險,險種及保額由甲方確定。

第十二條 正常使用及維修該物業

1. 乙方應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設備,如發現該物業及其設備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無須上門維修,合同範本《寫字樓物業租賃合同範本》。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檢查和維修該物業,因延誤該物業維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的,乙方負責賠償。

2. 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該物業或設備損壞的,乙方應負責賠償或修復,並負責下列涉及該物業維修項目的費用:

(1)排水管、廁所、化糞池的清理疏通;

(2)飲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門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換,分電錶或無分電錶的表內電線、電閘、燈頭、插座等更換和分水錶以內水管、龍頭更換;

(4)室內牆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飾;

(5)因使用安裝超水、電錶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費。

3. 除以上規定外,乙方亦須自費負責保護及維修該物業內部及其內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違反本條或因使用不當或人為造成損壞,應負責修復並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4. 甲方有權根據需要於發給乙方事先通知後,於任何時候進入及視察該物業,記錄該物業內的所有物品及進行任何檢查、測量、維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對該物業進行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責的維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單方面強制維修或進行施工,乙方必須充分合作,有關施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保護該物業

1. 乙方應在租賃期內自費負責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狀態,要愛護和正常使用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並於租賃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時將該物業及其內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狀態交還甲方。

2. 乙方不得損害該物業的任何部分。如該物業因乙方或乙方的訪客、僱員、代理人、借用者的行為受到任何損害,致使甲方遭受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3. 因乙方的行為或過失或因該物業爆炸或溢出水、煙、火或氣體而導致大廈任何部分損毀,應由乙方負責修理及恢復原狀,有關賠償、費用及開支應由乙方負責。

4. 乙方應採取一切防範措施,使該物業免於受火災、水浸、風暴、颱風等或其他類似的破壞。

第十四條 甲方緊急進入該物業

如遇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甲方及其代表有權未經乙方批准進入該物業滅火及保護財物。

第十五條 服從法規及管理公約

1.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及房地產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當地房地產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2. 乙方須遵守及服從該物業管理公約或根據管理公約制訂的管理規則(以下一併簡稱“管理公約”)。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違反以上規定而遭受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 乙方賠償損失

1. 如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損失(不論是財物或人身,故意或過失),均由乙方賠償。

2. 所有乙方的訪客、僱員、借用人、代理人的過錯及行為,均視為乙方的過錯及行為,乙方應負全責。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招租等

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甲方有權在該物業的外牆張掛把該物業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認為需要張掛的資料,乙方不得提出異議或干涉。

第十八條 合同解除

1. 如發生下列任何情況: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繳付(不論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費及/或其他本合同項下乙方應繳費用;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經甲方指出後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產或清盤或無力償還其債務;甲方有權重新佔有該物業或其部分及單方面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將不影響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項下向乙方請求賠償的權利。

甲方並可從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證金內扣除甲方因上述情況所受的所有損失及開支。

2. 如發生上述情況的(1)或(2),甲方有權終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務及市政設施如水、電、煤氣等,直至上述情況完全糾正為止。

3. 租賃期內,如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賠償甲方的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 交還該物業

1. 如甲方根據本合同條款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於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時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一切有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2. 如甲方因任何理由無法將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達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後拒絕遷出該物業及/或未能將該物業恢復至原有空置狀態交還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依法律規定的程序重新佔有該物業並清理傢俱及其他所有物品並將該物業恢復原狀,甲方無須對此作出任何賠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清理該物業及將該物業恢復原狀及有關的所有費用。

3. 甲方可全權處理按上述規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將其依法變賣,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後,將餘額退還乙方。甲方並不因本條而有任何責任將有關物品進行變賣。乙方不得對甲方變賣物品所得款項提出異議。

4. 租賃期滿後,乙方應自費搬出該物業並將其恢復至原有的空置狀態交還甲方,若乙方拒絕遷出該物業,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補償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權按本條處理。

5. 租賃期屆滿或本合同解除之日,雙方應共同檢查交接該物業及其所有物和設備,如發現有損壞的,應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6. 甲乙雙方在此同意和聲明,在租賃期滿或本合同解除時,甲方無任何義務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覓居處的援助。

第二十條 支付違約金等

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及其他賠償金額應在確定責任後三日內付清,否則按逾期付租金的條款處理。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互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税費

甲、乙雙方應按政府規定支付各自所應承擔的登記費、印花税及/或其他費用及税項。乙方還應負責租期內其他一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規定應由租户繳納的費用及税項。

第二十三條 通知

1. 甲方根據本合同發出任何通知給乙方,應以甲方有記錄的乙方最後的通訊地址為乙方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出48小時後,視為送達。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2. 所有乙方根據本合同發出給甲方的通知,必須以甲方實際收到通知方視為送達。

第二十四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 本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爭議解決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 甲、乙雙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 申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其他

1. 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雙方均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並願意按本合同規定處罰違反本合同的一方,違約的一方願意接受。

2.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為法定文字,本合同書寫與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送一份往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標籤: 寫字樓 租賃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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