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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攬合同集合15篇

加工承攬合同集合15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加工承攬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加工承攬合同集合15篇

加工承攬合同1

甲方:

乙方:

1、前言

經過友好協商,甲、乙雙方本着長期友好合作、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前提,就鑄件合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並共同信守執行。乙方將根據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鑄造清單進行鑄造並供貨。

2、供貨範圍和雙方職責

(1)供貨範圍

按甲方提供的鑄件清單供貨。

鑄件上要帶檢驗試棒2根(¢30﹡300);球鐵件的附鑄試塊採用“Y”型試塊並附質保書。

(2)乙方職責

完成上述規定供貨範圍的供貨。

返回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併為甲方保密。

向甲方提供鑄件的材料説明(A、機械性能;B、材質化驗)

(3)甲方職責

每套鑄件(每件)向乙方提供鑄件圖紙一套。

負責解決乙方在泡沫模型製作過程中的技術問題。

向乙方提供鑄造清單(明細)並説明材料,件數,交貨期。

甲方向乙方提供技術要求。

技術要求

(A)鑄件材料:HT250、HT300、MoCr鑄鐵、QT600-3

(B)鑄件化學成份:根據提供給貴公司的化學成份標準。

(C)鑄件應清理乾淨,去除冒口殘餘,粘砂以及內腔殘餘物等。鑄件表面進行噴丸處理,要求鑄件表面光潔。

(D)鑄件不允許有影響使用性能的裂紋、氣孔冷隔、縮鬆、鐵包砂和起皮等缺陷存在。

(E)鑄件加工面上不允許存在加工餘量範圍內的表面缺陷。

(F)鑄件交貨時應附有合格證、質保書,其中包括:供方名稱、鑄件名稱、鑄年材料牌號、圖號及必要的檢驗結果、製造日期(或編號)或生產批號、機械性能。

3、價格

(1)鑄件價格

HT250:

MoCr:

QT600:

特殊規格鑄件價格雙方協商定

4、結算方式:

(1)鑄件以甲方驗收過磅,並通知乙方認可。

(2)鑄件在甲方現場驗收合格後,開具發票,甲方收到發票30天內全額付款。

(3)鑄件經甲方使用,確認滿足第六條定義的質量保證。

5、交貨期

(1)乙方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清單、週期進行鑄件並及時交貨。

(2)具本交貨日期:(泡沫模型與鑄件製造,週期,不含路途)

鑄件5噸以下16-20天。

鑄件5-8噸18-22天。

鑄件8噸以上的另商定。

(3)特殊規格雙方協商定。

6、驗收

甲方應根據有關資料和技術協議、國家標準對鑄件進行驗收。

7、質量保證:

甲方在加工過程中發現鑄造原因造成的廢品,應立即通知乙方,如確係乙方鑄造原因造成的廢品,由乙方補廢包換,並以急件的形式補廢,模型費由乙方負擔。

8、合同修改:

只有在合同雙方的合法代表書面簽字同意後,才能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和更改。這些修改、補充和更改的文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效力。

9、不可抗力:

(1)當不可抗力發生時,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有義務做出努力,將不可抗力帶來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商定解決。

10、權力和義務的轉讓:

乙方不得將本承包合同所產生的權力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11、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終止和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按期製造投入時。

實際製造進度比進度表上的日程大大延遲,按期交付無可能時。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執行合同有關規定,經甲方書面催促仍無解決誠意時。

(2)發生下列情況時,乙方有權終止和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而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

甲方沒有支付合同金額的能力時。

12、爭議解決:

當甲、乙雙方之間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而通過協商已無法解決時,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甲方乙方同意雙方的爭議由合同履行地(煙台)人民法院管轄。

13、合同附件

下述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同進簽署,一併有效。

附件一、每次提供鑄造清單、進度表。

14、通知

所有通知和通訊均需採用書面形式,如為傳真或電傳,則發生當日視為送達。

1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加工承攬合同2

承攬方:

身份證號:

電話 :

定作方:_____________傢俱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電話:

_____________傢俱有限公司(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傢俱一批,現經雙方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公正、互利共贏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產品及工價(見產品清單)

第二條 :加工產品質量要求(依照定作方公司品質部要求)

第三條 :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公司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定作方公司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完善,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公司品質部人員,定作方品質部應即時回覆並提出修改意見。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公司生產部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四條:工資:依照定作方公司生產排單上標明的的工價結賬(有特殊約定的除外);

第五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依照定作方公司品質部要求驗收。

第六條: 交貨時間和地點:依照定作方公司的排產日期交貨。交貨地點為定作方公司倉庫,嚴格依照定作方交貨流程入庫,即承攬方所製作的成品均需定作方公司品質部檢查驗收並簽名確認方可生效。

第七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按定作方品質部驗收合格的產品數據結賬(平時借支除外)。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合同期間,承攬方必須嚴格遵守定作方公司各項管理規定,不得違反,否則定作方公司有權依照公司規定實施管理和處理。

2、承攬方要嚴格按照行業操作規定和定作方公司的安全管理規定操作,以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合同期內,承攬方承諾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攬方自行負責,與定作方公司無關。

第九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1、承攬方未按合同規定(生產排產單)的時間和質量標準交付產品的,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產品質量不達標的要進行返工處理(返工費用由承攬方自行負責),經過返工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品質要求的,定作方公司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2、承攬方交付產品或完成產品的數量少於合同(訂單)規定,應當向定作方提出報損及申請補料。定作方公司有權要求承攬方承擔補料責任;

3、承攬方無論何種因素不得延期交付產品(定作方公司欠料所致除外),不得延期.否則定作方公司有權追究因延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4、合同期間,若承攬方單方中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定作方公司書面申請並得到定作方公司同意並完成加工中的全部工作後方可生效。若承攬方單方中途廢止合同的,視為承攬方單方違約,為此,承攬方承諾並兑現全額賠償定作方公司一切損失。

第十條: 定作方公司的責任

1、提供承攬方的訂單、工作場所,機器設備和材料、部份工具等;

2、提供承攬方合同期免費住宿,水電費承攬方按實際使用自行負責;

3、合同期間免費提供承攬方午餐和晚餐;

第十一條:糾紛的處理

合同期間,若加工承攬合同雙方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或工程)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

定作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攬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3

委託方:_______紡織器材廠(甲方)

承攬方:_______電鍍廠(乙方)

1.加工的項目、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交貨期:

項目

產品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單價(___元)總價(___元)交貨日期一季度二季度鍍鋅綜架_______以上只_______萬_______萬_______萬淬火綜條支_______萬萬_______萬合計。

2.質量標準: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圖紙規定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加工。在加工工藝過程及運輸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許損壞千分之______,但損壞件必須歸還甲方。

3.原料供應:

加工用鋅塊由甲方供應。

4.交貨方式:

由乙方負責往返運輸,運費由乙方自負。

5.質量驗收方法:

完成加工後由甲方按質量標準驗收。

6.結算方式:

xxxx。

7.違約責任: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鍍鋅、淬火等,乙方應按規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負擔甲方的經濟損失,每天按加工產品總值千分之______交納罰金。甲方未按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損失,應按實際損失賠償。

甲方:_______紡織器材廠 乙方:_______電鍍廠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長春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承攬合同5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開户行:

帳户:帳户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品種或項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期限

定作物品名或項目規格

型號計量

單位數量價款或酬金交貨數量及交貨期限

單價總金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________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幣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6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加工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鋼結構加工製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並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加工方式

甲方提供鋼結構工程施工圖紙,乙方包工包料加工。

二、加工內容

本合同所涉之加工內容為甲方提供的 錦繡物流倉儲樓 工程的施工圖紙中的鋼結構的加工製作(含拋丸除鏽,刷 紅丹 防鏽底漆一遍)。

三、加工工期

從乙方收到甲方的第一筆預付款(或定金)之日起開始計算工期。

四、加工量、單價及總金額

1、以上價格均為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xx)。甲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並簽字蓋章,乙方須嚴格按圖紙要求加工製作。

2、上表所列之加工量為暫定加工量,結算時按加工廠分解圖、下料單、理論重量加量0%損耗計算。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合同單價不因市場價格變化而變更。

3、上表所列之“金額”的“合計”項為暫定總價。

4、本合同採用的定價方式結算。

五、運輸方式:需方自提,運費自負。

六、結算、付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萬元為定金, / 萬元為預付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額定金和預付款後開始組織生產。如本合同簽訂後3天內,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額定金和預付款,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不退還。

2、乙方生產、製作鋼結構過程中,甲方付款提貨,且甲方累計所提貨物的價款不得超過甲方實際已支付的貨款數額(定金除外)。甲方最後一次提貨前,雙方辦理結算,貨款應全額付清,乙方財務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額貨款並確認後,安排發貨。

3、如甲方在現場安裝時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12小時內到現場處理問題。

七、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應於合同簽訂時提供給乙方完整、詳細的工程施工圖紙壹套。 2、甲方負責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提貨、驗貨,支付貨款、辦理結算。

3、本合同所涉及工程如中途有設計變更,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在變更實施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因變更導致的材料增減按實結算。甲方書面通知前產生的半成品由甲方承擔,按照合同約定價格支付乙方價款。

4、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需交乙方審核,對乙方提出的圖紙錯誤,甲方必須在乙方提出後12小時內解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5月日為甲方最後提貨期限。因甲方原因造成在期限內未提完所訂的全部貨物,甲方應在最後提貨期限屆滿後7天內付清全部貨款。否則甲方提貨時,市場價格上漲的,按照漲價後價格結算;市場價格下跌的,按照下

乙方責任

1、乙方承擔本合同範圍內鋼結構構件的材料採購和加工製作。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提出的技術要求、質量、數量、包裝等具體要求進行生產加工,並做好自檢工作,確保質量、進度。加工完後,保存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

2、乙方負責成品構件的捆紮、裝車等工作。

3、乙方在鋼構件出廠時,需提供所採購鋼材的材質證明,產品的檢驗報告,合格證明等技術資料一式四份(注:不含帶MA章的探傷報告及第三方材料複檢費)。

4、日開始供應第一批構件,供貨要求詳見甲方書面需貨計劃, 20xx 年 9 月 15 日前將全部鋼構件供完。

八、質量驗收

1、甲方在鋼構件出廠前進行質量複檢。複檢合格後,由於運輸的原因產生的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乙方加工的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並在48小時內解決。

2、質量異議期限:甲方收到產品後如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在48小時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派員到現場查驗並與甲方協商解決。如甲方未在以上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或甲方收到貨物後1個月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全部合格,甲方不得再以貨物質量問題為由要求乙方承擔任何責任。

3、甲乙雙方約定,如果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存在缺陷,乙方僅對質量缺陷產品本身的價款損失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由於產品質量缺陷而造成其他直接或間接損失。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提貨的,乙方自最後提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提供10天的免費保管期限。免費保管期滿後甲方仍未提貨的,甲方按每噸每天10元的標準支付給乙方保管費用。乙方計收保管費用的保管期限為60天,超過60天時,乙方有權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窩工、返工及原材料、構件報廢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直接損失。

3、乙方無故延遲交貨的,應負責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4、本合同生效後履行完畢前,任何一方不得毀約,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十、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在簽訂及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知悉對方的商業祕密,必須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給第三人。保密期限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該商業祕密之日起,至對方將該商業祕密公開之日止。

十一、其他約定

1、本合同所涉之法定代表人、經辦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後生效,至構件交付完畢貨款付清後自然終止。

5、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

年月日:

加工承攬合同7

甲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合同訂立地點:

乙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合同訂立地點: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砂、碎石、片石等地材加工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地材名稱及單價

一、砂石料加工為綜合包乾單價,單價內含人工費、機械維修費、材料費、場內轉堆費、場內裝車費、所有加工用電費、機械燃油費付郵費、料具費、照明費、所有人員工資、人員進出場費、管理費、利潤等。

二、乙方在開工後,必須買好所有人員的工傷保、醫保及社保。

第二條 機械及原材料提供方式甲方提供原材料(山碴)到碎石廠現場,提供所有設備(含碎石設備_____台、裝載機_____台、破碎錘_____台、挖掘機____台、電力設施、生活設施),由乙方利用路基挖方料(山碴)進行加工成甲方所需要的砂、碎石產品。

第三條 加工砂石料質量要求

乙方加工的砂、碎石、片石等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需達到國家標準《建築用砂》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加工,其質量要求只能為甲方提出的有效粒徑為標準。

第四條 加工砂石料數量

本工程在________時間內預計加工砂石料數量合計為________萬m33,具體數量由甲方向乙方下達使用計劃,乙方應按甲方下達的計劃編制砂、碎石或甲方工程所需其它石材加工計劃,確保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若業主中途調整生產計劃,乙方需服從甲方整體安排。

第五條 砂石料數量確認方法及價款支付方式

一、每月_____日甲方組織相關部門對本月砂、碎石等用料清理彙總,以甲方籤認過領料單作為計算依據製作計價單,並扣除乙方在甲方領取的油料、五金等材料總價款,該計價單由甲方計劃經營部、工程部、機物部進行籤認,經總工程師審核後報項目經理審批並加蓋加蓋甲方印章,作為支付乙方價款的憑據。

二、甲方根據計價單按80%的比例支付計量款,另____%在乙方未再甲方加工原材料後一個月之內付清給乙方,保證金待合同履行完畢後或合同終止____個月內不計利息退還。(若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有權從乙方交納的履約金及結算款中代扣代付)。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指派工程技術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實施對產品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試件取樣、試驗進行管理,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

二、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或其加工能力不能滿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權收回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加工承攬任務,終止與乙方的合同關係,合同終止時一次性付清乙方所有的加工產品計量費用。

三、負責提供施工用電(高壓端)引入到乙方加工場地,如有場地電機超負荷運轉造成變壓器損壞乙方概不負責。

四、負責提供施工用水引入到乙方加工場地內。

五、負責協調關係。

六、負責下達砂、碎石等石料需用量計劃,確保每天所需的石料。

七、負責組織車輛運輸吧原材料(山碴)運輸到乙方施工現場,並承擔運輸費用(場內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在滿足合同約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對自有人員、甲方提供的設備進行合理調配,在甲方的監督下自主組織砂石料的加工等相關事項。

一、上足本工作的生產工人,保證生產需要,負責按甲方要求組織崗前培訓,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活動。乙方必須進行安全崗位培訓,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操作,若出現一切安全事故、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在生產加工區域內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做好生產加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義務配合甲方安全文明施工和迎接上級領導的檢查工作。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加工出的`合格產品量必須完成甲方下達的使用計劃用量,因乙方原因造成生產量不能滿足本工程需用量,需去其他料場採購時,價差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甲方原材料供應不足造成乙方停工需去其他料場採購時價差費用與甲方承擔,且停工達______天以上甲方需負責支付乙方停工期間費用。

二、原材料、成品(即使經檢驗質量不合格)或半成品僅限於本項目建設使用,乙方不得對外銷售;生產線設施、設備,僅用於本項目砂石料加工,乙方不得對外承接其他加工任務。否則,乙方承擔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連續兩次發生上述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三、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工作進行分包、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由乙方承擔與履約保證金等額的違約金。

四、乙方應採取有效安全保衞措施,保障料場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的安全。若發生被盜事件,相關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履約保證

提供履約保證金______萬元。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法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能解決時,交由思南縣人民法審理裁決。

第十一條 協議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四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

甲方:

授權代理人:

合同訂立日期:

乙方:

授權代理人:

合同訂立日期:

加工承攬合同8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縣木具廠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方:××縣百貨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乙方加工櫃枱,貨架,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

┌──────────┬───────────┬───┬───┬───┐

│品名│規格(長,寬,高cm)│單位│數量│備註│

├──────────┼───────────┼───┼───┼───┤

│玻璃櫃台│130x40x90│件│120││

├──────────┼───────────┼───┼───┼───┤

│塑料枱面櫃枱│180x100x95│件│10│其中不│

│││││帶抽屜│

├──────────┼───────────┼───┼───┼───┤

│玻璃枱面櫃枱│180x100x95│件│20││

├──────────┼───────────┼───┼───┼───┤

│棉布貨架│180x40x200│件│10││

├──────────┼───────────┼───┼───┼───┤

│大百貨電器貨架│180x80x200│件│5││

├──────────┼───────────┼───┼───┼───┤

│小百貨貨架│180x50x200│件│80││

└──────────┴───────────┴───┴───┴───┘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一,材種:櫃枱,貨架一律採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圖紙所標尺寸做.

三,嚴格掌握木製品的木材幹燥程度,榫縫、肩角結構必須嚴密,堅固、表面必須平整光滑,木材無形變,翹曲,撥縫,鬆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齊,四周不得有翹起,脱膠現象;玻璃位置以圖紙標示為準,保證方正,平直,安裝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縣物價局核定價格後,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圖紙由乙方於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工程價款:按核定價格單計算款25000元.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到廠驗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內必須到廠驗收.驗收標準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為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為標準.雙方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由縣物價局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貨的時間和地點: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貨.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交貨地點在乙方百貨大樓,由百貨公司供銷科收貨,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為準;每件包裝費均按4元計算,共計98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運輸,每件運輸費用均按2元計算,共計49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運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給付預付款20000元(貳萬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時,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應返還.

第十一條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驗收合格後,即辦理移交手續,據以結帳,並在收貨後十五天內通過銀行付款.

第十二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六,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十三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

30%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於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公證處,縣物價局,縣建設銀行各存一份.

甲方:××縣木具廠(蓋章)

代表人:黃華新(簽名)

地址:七都鎮

電話:66.8971

開户銀行:××縣支行七都鎮營業所

帳號:104750

乙方:××縣百貨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關中山街5號

電話:33.7347

開户銀行:××縣支行

帳號:003485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加工承攬合同9

甲方:

乙方:

一、標的、數量、價款

編號

項目名稱

説明

單價(元)

數量

合計(元)

25座21米美化塔施工

費用總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二、乙方負責設計、加工、代運輸、鐵塔防腐、熱鍍鋅等

三、甲方須積極協助乙方施工:因甲方不讓施工或變更施工地點而誤工期,甲方承擔由此而支出的一切費用。乙方施工人員到場後,甲方免費提供一切食宿事宜。

四、交(提)貨方式、地點:交貨地點為:新疆昌吉市。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承擔: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預付為10萬元,貨到後全款付清,付款按合同賬號,傳真合同有效,如延誤付款時間,甲方承擔所有滯納金。

七、本塔可抗颱風、防潮、三年內不出現質量問題,如出質量問題乙方承擔甲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除外。

八、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須修改或終止合同時,須事前通知對方,協商解決,協商達不成協議時,原合同不得變更。

九、如甲方不經乙方同意,中途修改或終止合同規定的由甲方承擔的內容,乙方產成品或半成品歸甲方所有,甲方承擔產成品或半成品的生產費用。

十、雙方嚴守合同,如有違約時,違約方承擔違約金,雙方發生合同爭議,由產品加工所在地法院裁判。

十、其它未盡事宜。(如地基施工處理等)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帳號:

乙方

單位名稱:河北泰峯鋼結構有限公司(蓋章)

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户銀行:

帳號:

加工承攬合同10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攬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依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以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就甲方向乙方採購相關___________等小商品事宜約定如下:

一、採購產品情況:

1、品名____________,規格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_;

2、品名____________,規格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_;

3、品名____________,規格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_;

……

總金額(含税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樣品約定時間: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其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負責按甲方要求製作__________樣品,經甲方去人後的樣品將作為乙方最終交貨的標準。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運費:

合同生效且_______%預付款到乙方賬户、確認協議第一條中各拼命的尺碼數量後_______天內交貨(具體數量雙方那個協商去人以書面傳真或者電子郵件方式確認)。

四、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按照甲乙雙方事先確認的樣品為標準,貨物主要技術指標説明:

按國家興行業標準。

五、驗收標準、方法及期限:

以甲乙雙方確認的樣品為準,如甲方發現貨物的品種、面料、數量、顏色、規格與裝箱單不符,應與收到貨物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乙方核實後,儘快做出相應的處理。若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本合同標準,乙方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應當由乙方承擔。

六、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乙方按其企業或行業標準提供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和期限:

合同生效且受到乙方發票後______日內甲方支付總價款______%作為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約定匯款方式為甲方電匯,乙方收款賬户為:

收款人:

開户行:

賬號:

最終結算金額以實際定作、雙方簽字確認的數量和金額為準,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__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其餘貨款。

八、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合同一方單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一方有權要求違約一方支付總合同金額的_____%作為違約金。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約定時間製作樣品的,不能按時交貨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3、若乙方提交的樣品和甲方定作的_______小商品存在較大差異,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調或者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其生效。合同未盡之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地址:

電話:

代理人: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地址:

電話:

代理人: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11

承攬方(甲方):xx定作方(乙方):xx

甲乙雙方為了保證全面地履行各自的義務,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加工費定作物名稱

型號

規格

質量要求

計量單位

數量

加工費

單位

總價

第二條

加工成品的完工時間、檢驗標準與方法、包裝標準與費用承擔定作物名稱

完工時間

檢驗時間地點

檢驗標準與方法

包裝標準

包裝費承擔

第三條

加工成品的交付時間、地點、運輸方法與運費承擔定作物名稱

交付時間

交付地點

運輸方法

運輸價款承擔

第四條

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稱、規格、質量、數量、價款等及圖紙、技術資料材料名稱

型號

規格

質量要求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價

圖紙、技術資料及交付時間

第五條

原材料交付時間、地點、包裝、檢驗方法、運輸材料名稱

交付時間

交付地點

交付數量

包裝要求

檢驗方法

運輸方法和運費承擔

第六條

加工費結算辦法與時間

第七條

乙方應於xxx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xx元;乙方應於xxxx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交付預付款xx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可以請求返還。

第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整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3.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xx‰償付違約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xx%的違約金。

6.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xx%的違約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它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4.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5.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6.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條聲明及保證

(一)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xx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xx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xx(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xx。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xx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xx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種方式解決:

(1)提交xx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xx年,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本合同正本一式xx份,雙方各執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xx份,送xx留存一份。

承攬方(蓋章):xxxx定作方(蓋章):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法定代表人(簽字):xx

地址:xxxxxx地址:xxxxxx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簽訂地點:xxxx簽訂地點:xxxx

加工承攬合同12

定做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承攬方:

地址: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定做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組成及內容

1.1本合同規範由定做方委託承攬方承攬加工後,將全數加工製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關法律行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製成品之具體品種數量、交期、交貨地、加工費金額、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經承攬方確認之定做方採購單、發票或其它書面約定所列,並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定做方和承攬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攬方委託加工承攬方目前和將來的可批量生產的產品,可批量生產之外的產品,雙方另行協商。

三、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3.1按照雙方認定的樣品質量標準為檢驗合格的標準,經檢驗,定做方有權拒收任何低於該樣品質量標準的產品。

3.2承攬方需為每單件產品提供產品合格證。如果國家或者行業標準有另行規定,以相應的標準為準,承攬方應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關的資料文件。

四、訂單確認

4.1定做方以訂貨單形式將訂貨信息傳真或者快遞給承攬方。

4.2承攬方收到定做方訂單在_____工作日內確認交貨期及交貨數量。在正常情況下_____天內交貨。大宗訂單,指單品訂購數量_____套以上,特殊產品,指非承攬方正常產品(正常產品指定做方對承攬方原有產品沒有改動的情況下)及新產品,雙方另行協商交貨期。

4.3定做方指定訂貨負責人,訂單必須由該負責人簽字或蓋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則承攬方不認可該訂單的有效性。

4.4定做方傳真給承攬方訂單經確認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訂單付款方式、交貨時間、包裝要求

5.1定做方所委託承攬方加工的產品訂單經雙方確認日起____天內,定做方首付該訂單總額的____%給承攬方作為預付款,餘下____%在定做方驗收貨物後____天內付清給承攬方。

5.2產品包裝要求:採用承攬方的中性包裝,並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稱、產品名稱、型號、聯繫方式等,具體的包裝,以具體的訂單要求為準。

六、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6.1(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做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做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6.2(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做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做質量時,定做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七、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7.1承攬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做方;定做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做方賠償。

7.2定做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7.4由承攬方提供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圖紙和技術資料發生變更的,承攬方應及時通知定做方,定做方認可後方可按照訂單生產。

八、價款

按照具體的訂貨單進行價款結算。

九、驗收標準和方法

9.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9.2承攬方需提供每款新產品的檢測報告,以及國家和行業強制要求的報告。

9.3每批產品,定做方按照雙方認定的樣品作為檢驗標準進行驗收,如不符合樣品的產品,定做方通知承攬方,承攬方應在雙方約定時間內退換符合樣品標準的產品。

9.4定做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9.5當事人雙方對委託的定做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十、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0.1交(提)定做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10.2交(提)定做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做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十一、包裝、運輸及費用

11.1發貨方應確保其供料或加工製成品包裝牢固,並保障運輸過程安全。

11.2發貨方應按收貨方確定的運輸路線、運輸方式、送貨地點委託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11.3承攬方對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對承攬方運送加工製成品之運輸及保險費,由承攬方負擔。

十二、加工貿易手冊、原物料進口及成品出口報關(若有)

加工貿易手冊由定做方按海關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填報,但因承攬方向定做方提供資料性文件與實際進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於重量、品名規格、數量、原產地等),導致定做方在料件進口報關或加工製成品出口報關時產生一切支出費用損失,由承攬方全數承擔。

十三、保密條款

13.1承攬方不得將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標或標識的產品置於承攬方工廠展示給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承攬方未經定做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定做方產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標或標識的產品印刷於承攬方自身或與承攬方有關的樣本、介紹、圖冊等宣傳品上。

13.3未經定做方事先書面同意,承攬方不得將定做方產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標或標識的產品在展銷會、展覽會上展覽或展示。

13.4定做方不得將承攬方所報產品價格泄漏給任何第三方。

13.5承攬方同意對所有定做方口頭或書面的披露或提交給承攬方的保密信息嚴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於)數據、製圖、原料、規格、手冊、文件、樣品、模具、產品、價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對承攬方有責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間接地輕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承攬方同意根據國家規定的技術採用技術措施保護存在計算機中的數據,以避免任何第三方從外部輕易地得到上述數據。

13.7雙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文件均在上述義務的範圍內。

13.8承攬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還上述的樣品和文件時,承攬方立即返還。即使定做方在這期間與承攬方有關係,但承攬方也無權保留。當根據承攬方的文件澆鑄、再製造、抽選等樣品或其複製品時承攬方同意將上述物品與原始文件一起返還給定做方。

13.9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於)數據、製圖、原料、規格、手冊、文件、樣品、模具、產品和其他信息,承攬方未經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給第三方使用,或者再為第三方加工產品時使用。

13.10應非常小心地對待專門為生產所發送的樣品,同時不能夠讓任何第三方輕易地得到。只有當執行定單所需時才能使用照片、掃描或者其他光學記錄等。無論如何,將上述物品轉給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執行完訂單後,上述樣品應無需要求立即返還給定做方。

13.11承攬方和其合法繼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樣品和文件或以摘錄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給他或他們時,不將此用於給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場生產製造。

13.12在生產訂單的過程中定做方和承攬方共同研發的結果和其技術祕密應為定做方的無限制的財產,未經允許,承攬方不得使用。

13.13定做方同意另外用書面聲明來約束與訂單生產有關的所有和其任何員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條款。

13.14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時間檢查承攬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違約責任

14.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做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14.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14.3未按合同規包裝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做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做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14.4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做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做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14.5未經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權拒收。

14.6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14.7異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做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做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14.8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做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責任。

14.9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14.10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4.11擅自調換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做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14.12承攬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當賠償定做方的所有損失,並加付合同標的額的20%的違約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本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於該原因發生起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16.2如承攬方在規定交貨期遲延的_____日內仍然無法交付貨物,定做方有權解除合同,承攬方所收定做方款項應如數退還,如_____日內不能退還,承攬方還應在確定還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遲延付款違約金。

十七、糾紛的處理

對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提交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開户銀行:

帳號:

法定地址:

電話: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攬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開户銀行:

帳號:

法定地址:

電話: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13

甲方(定作方):

代理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承攬方):

代理人:

地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得的原則,依據《民法典》和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就___________(地點)玻璃供需問題,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加工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品種、規格、數量、單價:

玻璃品種: ___________,規格: 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單價:___________。

交貨地點:

運輸方式、費用:

1)由乙方負責送貨,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玻璃卸車前破片由乙方負責,落地驗收後出現破損由甲方負責.

2)產品必須按甲方訂單要求每片附加標籤、規格、品種、樓號樓層等識別編碼,標籤編統一貼在白玻面,以便區分。

二、交貨期:

合同簽定後,乙方收到甲方訂單後十日內供貨,補片玻璃應在七日內完成。

三、驗收方式:

1)玻璃送達甲方工地後應當場驗收當批玻璃,發現有不符合下單尺寸的產品應以及時予以檢驗,若有異議應在三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視為驗收產品合格。

2)_________玻璃製作按國家標準執行,相關規定以行業標準為準.

六、結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根據玻璃保修期給乙方一張遠期支票,乙方發車後,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方可存支票並提供發票給甲方。

七、違約責任:

1)雙方應按合同約定履行,乙方若延期供貨,每日應向甲方支付3%作為違約金.

2)如產品質量達不到設計要求,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

八、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爭議雙方均有權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簽訂至本項目結束本合同自行解除。

十、保質期及保修

1、保質期為二年(驗收之日起)

2、執行本項目保修期,在保修期內發現玻璃質量問題,乙方無償更換,執行保修內產品所附有的責任。

甲方:

代表:

賬號:

户行:

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代表:

賬號:

户行:

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14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攬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經過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負責為甲方加工所有需要雕花的產品,產品雕花單價雙方確認,(詳見附件《雕花單價表》)。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加工場地,水電,鑼機,打磨機等機器。乙方自備所需要的手工製作雕刻工具。

三、乙方為甲方加工的雕花產品所需要的工人由乙方自行聘請及管理。(包括工資及食宿福利等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予干預與管理)。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雕花木料及圖樣,由乙方雕刻及砂光成雕花產品。樣品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予以封存。

五、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樣品或設計圖紙進行加工,甲方提供的樣品或設計圖紙在正常情況下,能生產或製作出符合甲方產品要求及質量標準,並由甲方自行決定是否變更設計圖紙或樣品。

六、交貨期:從甲方提供雕花木料日起,同一款式_______套的_______天內必須完工,_________套以下的_______天內必須完工,___________套以下的_______天內必須完工。特殊情況加急的,在雙方協定的期限內完工,非標的必須在兩天內完工。

七、甲方品質管理員有權驗收乙方為甲方加工的雕花產品,乙方必須給予配合與協助。驗收不合格產品,乙方必須負責無條件返修。乙方不得對其進行刁難或進行賄賂,一經查明有此種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且向乙方索賠。

八、乙方為甲方加工的雕花產品,必須完全配套,並由甲方品質管理員驗收簽名,甲方生產管理人員簽名確認,方可結算加工費。

九、加工費按月結算。當月加工的產品,乙方必須在下月______號前將當月加工的產品《過料單》交給甲方財務部予以確認,甲方在下月底____日前將當月加工費以_______付款方式付給乙方。

八、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期限交貨,應當向甲方償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每遲延一天,按其價款總額的_______%計算,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2、乙方不得提供甲方的產品花樣給同行競爭對手仿造,不得對外泄漏甲方的相關產品機密及信息。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相關損失賠償。

九、解決合同糾紛方式:甲、乙雙方因此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訴訟。

十、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協商解決。雕花加工單價為本合同的附件,視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簽定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加工承攬合同15

承攬方:

地址:

電話:

定作方:

地址:

電話: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轉包

1、乙方(同意或不同意)將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乙方同意甲方將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

(1)乙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

(2)乙方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負責。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將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可以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乙方將其承攬的輔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應當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負責。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 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6、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7、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8、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9、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0、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5、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6、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7、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定作方:

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方:

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承攬 合同 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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