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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員工競業限制協議,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員工競業限制協議

員工競業限制協議1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作為甲方或甲方的全資子公司、合作公司和關聯公司(以下統稱“甲方公司”)的員工,鑑於乙方已經(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祕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既要防止出現針對甲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又要保證乙方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得到實現的原則,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本競業限制協議。

第一條名詞解釋

競爭業務: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

競爭對手: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夥、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區域: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為界,作為履行本協議競業限制的地域範圍。

期限:乙方受聘於甲方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2年的時間。

關聯公司: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有競爭關係: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單位。

第二條乙方競業限制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期限內,非經甲方董事會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不得自己經營與公司有直接競爭的業務。

2、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董事、管理人員、顧問等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3、乙方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公司:

(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3)在期限內不得搶奪日前甲方在冊客户,也不將甲方的客户介紹給其它單位及個人,損害甲方的利益。

4、在期限內承擔的其他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公司的商業祕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於公司的消息或報道;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非職務成果並可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的,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認為確屬職務成果並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的,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6、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屬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7、乙方在完成具體工作過程中知悉或應當知悉自己工作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應立即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甲方主管領導。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時,若甲方或乙方遭到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8、乙方離職以後,若利用原來在甲方任職期間掌握或接觸到的祕密研製、創作出新的成果,在擬予實施或投入使用前,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並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補償費用。未徵得甲方同意或無證據表明有關內容為乙方自行創作的成果,甲方保留追究當事人及當事人新任職單位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的權力。

9、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相關祕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保密期限依據各技術項目、資料的保密期限而定。第三條乙方確認,遵守本競業限制協議是獲取甲方公司支付的工資、獎金、提成、獎勵的必要條件。甲方按照標準每月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認可,甲方每月在支付乙方工資等報酬時已額外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遵守敬業限制協議需產生的經濟損失,故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行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乙方同意,甲方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

2、乙方保證遵守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乙方違反任何此等義務,均會給甲方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乙方同意:如果乙方違反任何本協議約定,則應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並返還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所有競業限制補償金,如果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遭受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乙方還應當向甲方賠償違約金和實際損失的差額。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含律師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3、如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職期違反本競業限制協議,視為乙方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乙方應立即終止違約行為,並且甲方公司有權單方根據乙方所造成的後果輕重分別採取即時調離崗位、即時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等處理,甲方公司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賠償。

4、甲方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當在次月按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支付乙方違約金,甲方是否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不影響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5、因甲方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而給乙方造成其他方面的直接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獲得賠償。因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而導致的直接損失,以延遲或者未支付的價款加上延遲支付期間每日萬分之四的利息來計算

6、乙方未經公司批准擅自離職或離職,仍須遵守本協議規定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五條法律責任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違法的,由甲方公司移送國家行政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本協議應當視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與該《勞動合同》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協議為準。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七條如果在聘用期內乙方的職務職位、工作地點等發生變化,本協議將持續有效並適用於雙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本協議繼續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甲乙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仔細審閲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競業限制協議2

甲方:_________ (總部/分部/加盟店)。

乙方:_________ (分部/加盟商/加盟店/員工)。

上列雙方當事人為了滿足特許經營的要求,根據特許經營系統總部(_________ )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限制協議:

第一條競業限制

本協議所稱競業限制,是指乙方在《特許經營合同》(或《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從事與特許系統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託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於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第二條禁止期限

競業限制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終止後_________ 年內。合同終止時間按照以下規定予以確認:

(一)雙方協商終止合同的,以協商確定的時間為準;

(二)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以仲裁裁決的時間為準,但同時裁決履行債務及其他義務的,從履行完畢之日起計算;

(三)因乙方違約終止合同,但未經仲裁裁決的,自乙方按照合同規定向甲方及_________ 清償債務(貨款、違約金等)並履行其他全部義務之日起計算,否則應自合同終止之日起滿兩年。

第三條禁止行業

本協議所指與特許經營系統相競爭的業務,應理解為與總部相同和相似的經營領域,包括以下行業:

(一)_________ 行業,包括_________ ;

(二)_________ 行業,包括_________ ;

(三)_________ 行業,包括_________.

第四條禁止地域

乙方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地域範圍,包括乙方參與本協議規定的競業限制行為時,總部特許經營系統實際開展經營活動以及已經簽署《特許經營合同》正在籌備經營的省(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

第五條除外情形

鑑於乙方長期從事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終止後,可以在_________ 行業、_________ 地域範圍內繼續從事原來的業務,但不得開展特許經營及_________.

第六條補償

在合同終止後,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期間,甲方(不)給予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為_________ ;但因乙方違約而終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同時,無權要求補償。經總部同意,可以放棄要求乙方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權利,不再給予乙方補償。

在乙方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期間,甲方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由_________ 承擔補償義務。

第七條支付

給予乙方的補償,應當按月(季)支付,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補償。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應當向總部申訴,總部應當在_________ 個月內予以解決;超過期限仍未解決的,乙方不再承擔競業限制義務,否則,不得免除乙方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八條總部保留權利

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及其他義務,均視為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在甲方終止與總部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後,以及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

當甲方為分部或加盟店時,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第九條監督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與檢查: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檔案存檔機關出具的證明其勞動關係的證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證明其任職單位為其交納養老保險的證明文件;

(三)_________.

第十條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競業限制義務,其所得收入歸甲方所有,並應賠償損失。賠償損失的數額,為乙方所參與的業務在違約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許經營系統在違約期間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為制止、調查違約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在違約期間所得利益,或者在違約期間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根據違約行為的情節給予_________ 萬元以上_________ 萬元以下的賠償。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並停止給予乙方補償。乙方在承擔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且無權要求甲方繼續給予補償。

第十一條協議文本

本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 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 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員工競業限制協議3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 性別: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競業禁止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諾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 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户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户;

5.乙方離職後不得誘使其他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的員工離職。

二、甲方承諾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 元。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約定

(1)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一條第1款規定的義務,乙方應當承擔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一條第2款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返還甲方。公司有權對乙方給於處分;

(3)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一條第3、4、5款所列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若甲方所受實際損失高於此違約金數額,則甲方有權按實際損失額向乙方追償;

(4)上述條款所述“損失”包括:

A甲方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所遭受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投標失敗和份額減少、產品銷售失敗或數量下降所造成的利潤損失,以及其他經濟損失;

B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C甲方因主張和追究乙方的違約或侵權責任而實際支付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以及律師費等合理費用。

(5)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以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構成犯罪的,甲方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四、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因本協議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五、其他

1.甲、乙雙方在協議簽訂前就競業禁止事宜已有的口頭或書面約定,在本協議生效後,與本協議有衝突的,均以本協議為準;

2.本協議自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都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作為乙方與甲方勞動合同的附件之一,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員工競業限制協議4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作為甲方或甲方的全資子公司、合作公司和關聯公司(以下統稱“甲方公司”)的員工,鑑於乙方已經(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祕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既要防止出現針對甲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又要保證乙方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得到實現的原則,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本競業限制協議。

第一條名詞解釋

競爭業務: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

競爭對手: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夥、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區域: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為界,作為履行本協議競業限制的地域範圍。

期限:乙方受聘於甲方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2年的時間。

關聯公司: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有競爭關係: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單位。

第二條乙方競業限制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期限內,非經甲方董事會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不得自己經營與公司有直接競爭的業務。

2、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董事、管理人員、顧問等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3、乙方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公司:

(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3)在期限內不得搶奪日前甲方在冊客户,也不將甲方的客户介紹給其它單位及個人,損害甲方的利益。

4、在期限內承擔的其他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公司的商業祕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於公司的消息或報道;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非職務成果並可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的,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認為確屬職務成果並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的,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6、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屬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7、乙方在完成具體工作過程中知悉或應當知悉自己工作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應立即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甲方主管領導。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時,若甲方或乙方遭到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8、乙方離職以後,若利用原來在甲方任職期間掌握或接觸到的祕密研製、創作出新的成果,在擬予實施或投入使用前,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並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補償費用。未徵得甲方同意或無證據表明有關內容為乙方自行創作的成果,甲方保留追究當事人及當事人新任職單位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的`權力。

9、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相關祕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保密期限依據各技術項目、資料的保密期限而定。第三條乙方確認,遵守本競業限制協議是獲取甲方公司支付的工資、獎金、提成、獎勵的必要條件。甲方按照標準每月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認可,甲方每月在支付乙方工資等報酬時已額外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遵守敬業限制協議需產生的經濟損失,故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行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乙方同意,甲方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

2、乙方保證遵守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乙方違反任何此等義務,均會給甲方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乙方同意:如果乙方違反任何本協議約定,則應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並返還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所有競業限制補償金,如果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遭受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乙方還應當向甲方賠償違約金和實際損失的差額。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含律師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3、如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職期違反本競業限制協議,視為乙方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乙方應立即終止違約行為,並且甲方公司有權單方根據乙方所造成的後果輕重分別採取即時調離崗位、即時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等處理,甲方公司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賠償。

4、甲方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當在次月按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支付乙方違約金,甲方是否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不影響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5、因甲方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而給乙方造成其他方面的直接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獲得賠償。因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而導致的直接損失,以延遲或者未支付的價款加上延遲支付期間每日萬分之四的利息來計算。

6、乙方未經公司批准擅自離職或離職,仍須遵守本協議規定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五條法律責任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違法的,由甲方公司移送國家行政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本協議應當視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與該《勞動合同》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協議為準。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七條如果在聘用期內乙方的職務職位、工作地點等發生變化,本協議將持續有效並適用於雙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本協議繼續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甲乙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仔細審閲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員工競業限制協議5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甲方員工)姓名: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競業限制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競業限制的範圍為: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户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2.競業限制期:勞動合同期限內及解除勞動關係後____________年。

3.勞動合同解除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計人民幣______元整。

4.若乙方違反以上約定,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計______元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經濟損失。

5.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員工競業限制協議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

2、員工理解並確認,員工離職後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一、競爭業務

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單位。

二、競業的區域

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三、乙方的義務

3、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4、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5、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户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6、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户。

四、甲方承諾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7、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後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8、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髮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經濟補償金

9、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10、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並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七、違約責任

1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1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八、其他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員工競業限制協議7

合同編號:合同簽訂地: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證號: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競業禁止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諾

1、在與甲方簽訂本協議時,不受原單位競業禁止協議的約束;

2、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己經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____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户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4、乙方在離職之前不得搶奪甲方客户;

5、乙方離職後不得誘使其他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的'員工離職。

二、甲方承諾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競業限制期內甲方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每月人民幣____元。

三、競爭業務競爭業務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四、競爭的地域範圍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五、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員工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公司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員工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六、爭議的解決辦法雙方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因本協議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所有爭議。如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七、其他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員工競業限制協議8

甲方:地址:

乙方:身份證號:鑑於:

1、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能夠接觸、掌握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祕密;

2、員工理解並確認,員工離職後從事與公司有競爭業務的工作,將會嚴重損害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的經濟利益或使公司及其關聯公司處於非常不利的競爭地位。

現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司所在地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競業限制

1、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不論終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論終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

2、競業限制的區域為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第二條 競業限制的義務

1、不得與公司的客户發生商業接觸。

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説、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説、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

3、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4、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第三條 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員工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後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

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髮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第四條 競業限制經濟補償

1、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競業限制補償金為員工離職前月平均工資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並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總額的____倍。

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1、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後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員工競業限制協議9

甲方(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甲方的若干商業祕密;鑑於乙方即將同甲方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包括但不僅限於勞動合同到期、離退休、調動、辭職、辭退、自動離職、除名等,以下簡稱離職),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現就乙方離職以後有關保密及競業限制等事項,雙方簽訂如下協議,以共同信守:

第一條 乙方明確: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商業祕密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屬甲方資產,均歸甲方所有。

第二條 乙方保證:第一條所述載體已經全部歸還甲方,並按照甲方規定,辦理了相應的交接手續,或根據甲方指令已經予以銷燬;

乙方保證:記錄於乙方自有載體上的商業祕密,已經全部刪除;不能刪除的,已將記錄有甲方商業祕密的上述載體全部銷燬或已經全部轉讓給甲方。

乙方保證:自己不再持有記錄有甲方商業祕密的任何載體。

第三條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的(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並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條 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  種(沒有選擇填寫的,視為無限期保密):

(A)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乙方承諾:自離職之日起 年內,不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或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不向上述單位提供技術、業務諮詢和技術服務,也不組建或參與組建、或參股這樣的單位。但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後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向其支付相應的補償費,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製作方法、操作方法、控制方法、測試方法、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管理訣竅、客户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生產成本、負債情況、重大訴訟、談判底線、標底及標書內容、行銷計劃、發展戰略、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既包括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業祕密,也包括雖屬於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

第九條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約定義務,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乙方的違約行為致使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另行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相應損失。

第十一條 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十二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閲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理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競業限制協議10

企業:(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碼: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員工知悉的企業商業祕密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1.員工義務

1.1 未經企業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企業同類的行業;

1.2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得到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1.3 不論因何種原因從企業離職,離職後______年內不自辦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企業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

2.企業義務

從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後第二天起,企業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員工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年經濟補償費的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1/3;不滿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資推算。補償費按季支付,由企業通過銀行支付至員工銀行卡上。如員工拒絕領取,企業可以將補償費向有關方面提存。

3.違約責任

員工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企業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企業單位前一年的工資收入的'______倍。同時,員工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企業。

4.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閲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企業:(簽章)_______________

員工:(簽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員工競業限制協議11

甲方(單位):_________乙方(員工):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甲方單位從業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確保乙方不與甲

方競業,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競業限制協議: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次日起年內(不得超過2年),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2.第1條所稱的“有競爭關係”是指:(1)某單位或者個人從事的生產經營行為與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的生產經營行為在市場上存在商業競爭關係;(2)某單位在工商行政機關登記的經營範圍與甲方或者甲方的關係公司的經營範圍相同、類似或者屬於同一行業。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單位。

3.乙方在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工作期間履行競業限制和保守商業祕密義務是其作為員工的義務,甲方無需給乙方任何補償金。乙方離開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後須按約定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甲方應給予競業限制補償金。每月的數額為乙方在甲方最後六個月月平均工資(以工資條為準)的%(計元)。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支付起算日為甲方離職之次日,不滿一月的期間按日曆天數計算乙方應得的競業天數補償金。

4.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後方可領齲乙方逾期一個季度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季度的補償金。

5.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後應在一週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6.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發出之次月起,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終止,甲方應按照乙方已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時間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7.甲方逾期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8.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應立即與甲方競爭單位脱離關係,繼續履行本協議,並按照違約期間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的兩倍支付違約金。無法確定違約時間長短的,按照一年計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大於該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損失額依照以下三種方式計算,以計算結果最高的為準:獲取或開發該產品技術的全部費用;甲方相關業務因此損失的利潤;競爭單位相關業務因此取得的利潤。

9.乙方從甲方離職時,甲方如確認乙方無競業限制必要,可以通知乙方無需承擔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甲方也無需按本協議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的補償金。

10.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者終止。本協議終止之日起,乙方不再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甲方也不再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1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意協議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2.本合同所稱甲方關聯公司是指甲方下屬的分公司、子公司或者甲方參股、控股的企業。

13.雙方傳遞文件的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郵編:

電子郵箱:

乙方: 郵編:

電子郵箱:

雙方相互送達的任何文件,以快遞或ems形式寄出的,自寄出之日起第三日即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寄出的,自郵件發出即視為送達。

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均應以書面方式及時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變更,對方以原通訊地址寄出的文件符合前款約定條件即視為送達。

1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

日期: 日期:

員工競業限制協議1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作為甲方或甲方的全資子公司、合作公司和關聯公司(以下統稱“甲方公司”)的員工,鑑於乙方已經(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祕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既要防止出現針對甲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又要保證乙方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得到實現的原則,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本競業限制協議。

第一條名詞解釋

競爭業務: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

競爭對手: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夥、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

區域: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為界,作為履行本協議競業限制的地域範圍。

期限:乙方受聘於甲方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2年的時間。

關聯公司: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有競爭關係: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單位。

第二條乙方競業限制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期限內,非經甲方董事會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不得自己經營與公司有直接競爭的業務。

2、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董事、管理人員、顧問等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3、乙方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公司:

(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3)在期限內不得搶奪日前甲方在冊客户,也不將甲方的客户介紹給其它單位及個人,損害甲方的利益。4、在期限內承擔的其他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公司的商業祕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於公司的消息或報道;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非職務成果並可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的,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認為確屬職務成果並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的,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6、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屬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7、乙方在完成具體工作過程中知悉或應當知悉自己工作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應立即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甲方主管領導。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時,若甲方或乙方遭到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8、乙方離職以後,若利用原來在甲方任職期間掌握或接觸到的祕密研製、創作出新的成果,在擬予實施或投入使用前,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並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補償費用。未徵得甲方同意或無證據表明有關內容為乙方自行創作的成果,甲方保留追究當事人及當事人新任職單位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的權力。

9、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相關祕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保密期限依據各技術項目、資料的保密期限而定。第三條乙方確認,遵守本競業限制協議是獲取甲方公司支付的工資、獎金、提成、獎勵的必要條件。甲方按照標準每月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認可,甲方每月在支付乙方工資等報酬時已額外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遵守敬業限制協議需產生的經濟損失,故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行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乙方同意,甲方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

2、乙方保證遵守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乙方違反任何此等義務,均會給甲方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乙方同意:如果乙方違反任何本協議約定,則應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並返還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所有競業限制補償金,如果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遭受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乙方還應當向甲方賠償違約金和實際損失的差額。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含律師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3、如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職期違反本競業限制協議,視為乙方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乙方應立即終止違約行為,並且甲方公司有權單方根據乙方所造成的後果輕重分別採取即時調離崗位、即時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等處理,甲方公司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賠償。

4、甲方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當在次月按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支付乙方違約金,甲方是否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不影響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5、因甲方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而給乙方造成其他方面的直接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獲得賠償。因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而導致的直接損失,以延遲或者未支付的價款加上延遲支付期間每日萬分之四的利息來計算。

6、乙方未經公司批准擅自離職或離職,仍須遵守本協議規定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五條法律責任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違法的,由甲方公司移送國家行政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本協議應當視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與該《勞動合同》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協議為準。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七條如果在聘用期內乙方的職務職位、工作地點等發生變化,本協議將持續有效並適用於雙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本協議繼續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甲乙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仔細審閲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員工競業限制協議13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風險提示:

競業限制合同只能適用於居於單位比較重要崗位、掌握企業商業祕密人員,而不是企業所有員工,針對企業所有員工而適應的;競業限制;條款是無效的。鑑於乙方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公平、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一、競業限制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和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二、競業限制的期限競業限制期限為員工與公司任何一方與對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的____個月內,員工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有競爭的業務。風險提示:

雖然競業限制是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但並不意味着這個約定的時限可以隨心所欲不受限制。競業限制期限的約定可根據商業祕密的價值、競爭優勢的持續時間以及員工掌握祕密的程度協商確定,但應注意最長期限不得超過。

三、競業限制的區域指甲方或其關聯企業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

四、乙方的義務

1、與公司的客户發生商業接觸。該種商業接觸包括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務、收取訂單、直接或間接轉移公司的業務的行為以及其他各種對公司的業務產生或有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的行為,不論是否獲得利益。

2、直接或間接引誘、要求、勸説、僱用或鼓勵公司的其他員工離職,或試圖引誘、要求、勸説、僱用、鼓勵或帶走公司的其他員工,不論何種理由或有無理由,不論是否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組織的利益。不得以其個人名義或以任何第三方名義慫恿或誘使公司的任何員工在其他單位任職。

3、向與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直接或間接提供任何形式的諮詢服務、合作或勞務。

4、不論員工因何種原因離開公司,員工均應在進入新用人單位就職前向公司書面説明新的用人單位的名稱、性質和主營業務。

五、義務的履行和解除

1、在離開公司時即承擔競業限制義務,但公司可在員工離職前或離職後通過書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員工的競業限制義務;本協議所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時公司將不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2、在員工完全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下,公司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超過三個月的,員工可以依法解除競業限制協議。雙方如因競業限制補償金髮生爭議的,在爭議解決期間,員工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六、競業限制經濟補償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與公司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在競業限制期間內,員工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有關競業限制的規定,公司則向員工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風險提示: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競業限制的合同,用人單位則要支付相應的費用,這也是公平合理原則的具體體現。若雙方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相應補償金或是沒有如期支付補償金,則員工可依據先履行抗辯權,不履行同業競業限制的義務。

用人單位在約定競業禁止補償金時,補償應當與員工的收入情況相一致,還應綜合考慮到這一商業祕密帶給用人單位的利益,競業禁止的時間長短,區域範圍的大小等情況。

七、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應當在競業禁止協議里約定違約金。如果勞動者違約了,則可要求其按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也可約定違約金的計算公式。具體數額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在約定違約金時不宜過高,以避免員工以違約金過高而請求法院降低違約金,增加麻煩。

1、員工違反本協議約定,公司將停止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有權利要求員工糾正違約行為。

2、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員工如違反本協議,應當一次性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彌補公司實際損失的,公司還有權要求員工按照實際損失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員工依照本協議約定承擔賠償損失和其他民事責任後,公司仍保留提請司法途徑追究員工刑事及行政責任的權利。

七、其他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月____日

員工競業限制協議1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作為甲方或甲方的全資子公司、合作公司和關聯公司(以下統稱“甲方公司”)的員工,鑑於乙方已經(可能)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祕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循既要防止出現針對甲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又要保證乙方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得到實現的原則,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本競業限制協議。

第一條名詞解釋競爭業務: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所經營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的業務。競爭對手:除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外,從事競爭業務的任何個人、公司、合夥、合資企業、獨資企業或其他實體。區域:公司或其關聯公司從事或計劃從事其各自業務的地理範圍為界,作為履行本協議競業限制的地域範圍。期限:乙方受聘於甲方公司的期限和該期限終止後2年的時間。關聯公司:控制公司的、由公司控制的或與公司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有競爭關係: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與公司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及其直接或間接參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單位。

第二條乙方競業限制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期限內,非經甲方董事會書面同意,不得在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不得自己經營與公司有直接競爭的業務。

2、在期限和區域內不直接或間接地以個人名義或以一個企業的所有者、許可人、被許可人、本人、代理人、僱員、獨立承包商、業主、合夥人、出租人、股東、董事、管理人員、顧問等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義:

(1)投資或從事公司業務之外的競爭業務,或成立從事競爭業務的組織。

(2)向競爭對手提供任何服務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3、乙方在期限內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説、引誘、鼓勵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公司:

(1)任何管理人員或僱員終止該等管理人員或僱員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聘用關係。

(2)任何客户、供應商、被許可人、許可人或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有實際或潛在業務關係的其他人或實體(包括任何潛在的客户、供應商或被許可人等)終止或以其他方式改變與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業務關係。

(3)在期限內不得搶奪日前甲方在冊客户,也不將甲方的客户介紹給其它單位及個人,損害甲方的利益。

4、在期限內承擔的其他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公司的商業祕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於公司的消息或報道;未簽訂過且不會簽訂任何與本合同條款相沖突的書面或口頭合同。

5、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非職務成果並可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的,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認為確屬職務成果並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的,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6、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屬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7、乙方在完成具體工作過程中知悉或應當知悉自己工作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應立即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甲方主管領導。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時,若甲方或乙方遭到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8、乙方離職以後,若利用原來在甲方任職期間掌握或接觸到的祕密研製、創作出新的成果,在擬予實施或投入使用前,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並需向甲方支付一定的補償費用。未徵得甲方同意或無證據表明有關內容為乙方自行創作的`成果,甲方保留追究當事人及當事人新任職單位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的權力。

9、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相關祕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保密期限依據各技術項目、資料的保密期限而定。

第三條乙方確認,遵守本競業限制協議是獲取甲方公司支付的工資、獎金、提成、獎勵的必要條件。甲方按照標準每月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乙方認可,甲方每月在支付乙方工資等報酬時已額外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遵守敬業限制協議需產生的經濟損失,故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行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承認,其違反本合同將給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並且通過任何訴訟獲得的金錢賠償都不足以充分補償該等損害。乙方同意,甲方公司有權通過臨時限制令、禁止令、對本合同條款的實際履行或其他救濟措施來防止對本合同的違反。

2、乙方保證遵守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乙方違反任何此等義務,均會給甲方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乙方同意:如果乙方違反任何本協議約定,則應向甲方支付元人民幣的違約金並返還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所有競業限制補償金,如果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遭受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乙方還應當向甲方賠償違約金和實際損失的差額。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含律師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3、如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職期違反本競業限制協議,視為乙方嚴重違反規章制度,乙方應立即終止違約行為,並且甲方公司有權單方根據乙方所造成的後果輕重分別採取即時調離崗位、即時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等處理,甲方公司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賠償。

4、甲方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當在次月按競業限制補償金標準支付乙方違約金,甲方是否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不影響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競業限制義務的履行。

5、因甲方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而給乙方造成其他方面的直接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獲得賠償。因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而導致的直接損失,以延遲或者未支付的價款加上延遲支付期間每日萬分之四的利息來計算。

6、乙方未經公司批准擅自離職或離職,仍須遵守本協議規定的競業限制義務。

第五條法律責任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違法的,由甲方公司移送國家行政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本協議應當視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協議,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與該《勞動合同》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協議為準。雙方一致同意對本協議補充、修改時,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或變更協議。

第七條如果在聘用期內乙方的職務職位、工作地點等發生變化,本協議將持續有效並適用於雙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本協議繼續有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甲乙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經仔細審閲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員工競業限制協議15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甲方員工)姓名: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繫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競業限制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1.競業限制的範圍為: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同一產品和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任職,不得自己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經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有相同或類似客户的行業,也不得從事經營與甲方經營項目相同或類似的行業。

2.競業限制期:勞動合同期限內及解除勞動關係後 ____________年。

3.勞動合同解除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計人民幣______元整。

4.若乙方違反以上約定,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計______元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經濟損失。

5.本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標籤: 競業 員工 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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