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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車轉讓合同

吊車轉讓合同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吊車轉讓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吊車轉讓合同

吊車轉讓合同1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1、車輛基本信息:

品牌型號: 車牌號碼:

車輛類型: 車身顏色:

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號碼:

表徵里程: 萬公里:

使用性質:□家庭用車 □公務用車 □營運用車 □其他;

2、車輛相關憑證

登記號:初次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行駛證:□有(證號) □無

年檢證明:□有(至 年 月) □無

購置税完税證明:□有(税號) □無

養路費交付證明:□有(至 年 月)□無

車船使用税完税證明:□有(至 年 月) □無 交強險:□有(至 年 月)□無

其他相關保險:□有(險種 ;至年 月 日)□無 附加費發票:□有(發票編號 ) □無

購車原始發票:□有(發票編號:) □無 質量保證:□有(質保範圍)□無

3、車輛配置

燃料: ;排量/缸徑:

缸數: ;發動機功率:

氣囊: ;驅動方式:

排放標準:;變速器形式:

ABS: □有□無

其他重要參數:

4、車輛事故和修理情況

(1)、車輛事故情況:□曾發生 □未發生

(2)、車輛損傷和修理情況:

5、車輛權屬狀況

(1)、車輛所有人姓名或名稱:

(2)、車輛設定擔保(抵押或質押)情況:□乙設定□未設定

6、車輛其他相關作息:

協議內容

一、甲方自願將車賣給乙方,車輛產權屬於賣方,內容真實,無產權糾紛,一旦發生問題由甲方負責

二、經雙方協商價格為:32000元(大寫:叁拾貳萬元整),

乙方先付定金 5000 元(大寫: 伍仟 元整),提車時在付 215000 元(大寫: 貳拾壹萬伍仟 元整)餘下的 100000 元(大寫 拾萬 元整)於明年三月底以前支付完。買方於20xx年3月5日之前支付完賣方餘款100000元,如買方未支付完餘款,賣方無償收回此車。賣方不退買方任何費用,過户後車輛號牌 川Q23927買方原認此車伴為欠款擔保。

三、此車自 年 月 日 時 分以前與本車發生的一切有關事情及問題由甲方負責;

四、此車自年 月 日 時 分以後與本車發生的一切有關事情及問題由乙方負責;

五、過户由乙方辦理,甲乙雙方出示手續,一切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期限為5天(從把提車款付清算起)。

六、違約責任:

1、違反本協議約定的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履行義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以轉讓成交價為基數按日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並繼續履行協議,如甲方逾期履行超過五日,乙方可以解除協議並選擇要求甲方支付轉讓成交價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或雙倍返還乙方支付的定金。

3、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履行義務,甲方有權要求甲方經轉讓成交價為基數按日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並繼續履行協議,如甲方逾期履行超過五日,乙方可以解除協議

並選擇要求甲方支付轉讓成交價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或沒收乙方支付的定金。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3、在合同履行之前,買賣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

4、買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買賣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或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合同解除不影響當事人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甲方:乙方:

日期: 年月日

吊車轉讓合同2

甲方:(賣車方)

乙方:(買車方)

今甲方(牌照號)號轉讓給乙方,雙方議定價格為付款,提車,為明確產權和有關法律責任,經甲、乙雙方同意,協議如下:

一、甲方保證此車手續齊全、真實、有效,如有手續不全,製假證等行為,所產生的刑事責任、經濟損失,概由甲方負責。

二、自提車之日起,以前由該車引起的`經濟糾紛,交通事故,刑事責任,概由甲方負責,並對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責任。自提車之日起,以後由該車引起的經濟糾紛,交通事故,刑事責任,概由甲方負責,並對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三、自提車之日起,該車產權歸乙方所有。

四、經雙方同意,此車要求過户,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有關過户手續。

五、此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並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賣車方) 乙 方:(買車方)

年 月 日

吊車轉讓合同3

出售方: (簡稱甲方)

求購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就甲方現位於 翠城小區工地 的塔吊 C4808 型號 1台(生產廠家: 成都市強力塔式起重機有限公司 ,出產時間: 20xx年 )轉讓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塔吊説明:

轉讓的塔吊高度 60 米,標準節 10 個,大臂 50 米,及相關的零部件。

二、轉讓費用:

甲、乙雙方確定塔吊轉讓價格為: 250000.00 元RMB。

三、產權説明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部轉讓費後,塔吊的產權歸乙方所有。

四、甲方責任

1、保證乙方購買塔吊時設備的完好和零部件的齊全,及設備購買發票。

2、將塔吊的説明書及相關資料提供給乙方。

3、負責施工現場塔吊的拆卸和裝車。

五、塔吊轉讓後的責任

塔吊轉讓後,塔吊所發生的安全問題與質量問題甲方不承當任何責任。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xxxxxxxxxxxxx

xx年x月x日 xx年x月x日

吊車轉讓合同4

甲方: 賬號:

乙方:

為增加甲、乙雙方的責任感,確保實現各自經濟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購買三一牌450挖掘機一台,達成如下協議:

一、商品名稱:三一牌450挖掘機。

二、合同金額: 壹佰肆拾萬元整(¥:1400000.00)。

三、付款時間及方式:

合同分兩批付款:在合同生效當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價款柒拾萬元整(¥:700000.00);剩餘柒拾萬元整(¥:700000.00)於六月十日前全部付清。

四、交貨時間、地點

1、交貨時間:合同生效後當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神木縣店塔鎮

五、違約責任:

1、乙方無故中途退貨,應支付甲方合同總額的5%違約金。(如對方提出類似條款時可作此約定,否則,建議刪除此款)。

2、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甲方合同總額2‰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如對方提出類似條款時可作此約定,否則,建議刪除此款)。

3、甲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應支付合同總額1%的違約金,違約金累計總額不超過合同總額的30%。逾期交貨超過5天,視為不誠信,甲方應雙倍返回乙方已付款項,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合同金額30%違約金。

六、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同意,可據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責任。

七、合同變更、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的變更及修改須經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

八、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九、合同生效及終止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十一、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年 月 日

吊車轉讓合同5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就吊車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該車基本信息

廠牌型號:____

車架號發動機號:____

車牌號碼:____

首次落籍時間:____

二、甲方同意將此車以人民幣____萬元(大寫____)轉讓給乙方。自____年12月20日成交起與此車有關的一切事宜含交通違章、事故、債務糾紛等由甲方負責。合同成交後一切事宜含交通違章、事故、債務糾紛等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同時承擔原甲方購買吊車時所承擔的所有權利、義務和責任,若乙方未能全部承擔以上責任,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吊車,乙方同時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三、乙方應於交接汽車吊前一次性支付吊車首付款____萬元給甲方。

四、乙方付完吊車購車時全部款項後,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吊車過户手續,費用乙方自理。

五、車輛年審、過户及其費用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保證提供車輛信息的真實性。

六、違約責任:

1、賣方向買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買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賣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2、賣方未按合同約定將本車及其相關憑證交付買方,買方有權終止合同,賣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3、買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本車價款的,賣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沒收定金。

4、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吊車轉讓合同6

(甲方):

(乙方):

甲方現將一台塔吊轉讓於乙方 。 現簽訂此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轉讓合同如下:

第一條: 塔機情況:本次轉讓共計一台塔吊,機械設備具體情況如下:

1、QTZ63C塔機是山東乳山乳塔建築機械有限公司xx年x月生產,出廠編號:xxxxxx。

第二條: 塔機價格:經雙方協商塔機的轉讓價為人民幣xxx萬元整。

第三條: 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轉讓塔機時向買受人提供塔機證件;説明塔機的現狀。

2.乙方在購塔機時應認真檢查甲方所提供的塔機證件、手續是否齊全.並且應對所購塔機的功能及外觀進行認真檢查、確認。乙方在購買該塔機後,負責塔機的維修。

第四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將塔機驗收合格後,支付貳拾貳萬元給甲方。

第五條: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經買賣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七條: 違約責任:按(合同法)參照執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仲裁或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聯繫電話: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標籤: 吊車 轉讓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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