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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合同書

荒山合同書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荒山合同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荒山合同書

荒山合同書1

甲方:_______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 鄉 村

乙方:_______

為了推進家業產業化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委發(20xx)6號文件《關於認真做好農村土地使用權和土地流轉,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按照"依法有償自願"的原則,甲方經 村 組同意,報經 人民政府批准,將該村理的部分土地集中發包給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

一、承包範圍:_______山地古堡一帶。

二、承包期限:_______20xx年09月22日至20xx年09月23日止,共計 14 年。

三、承包金額核算:_______

水田:_______人民幣/畝,人民幣大寫/畝。

山地:_______人民幣/畝,人民幣大寫/畝。

四、付款方式:_______滿一年即付清當年承包金。

五、合同簽字後,甲方必須終止該宗土地上的種植,管理權交與乙方。乙方具有根據市場經濟規律進行種養業及經濟與作物全理佈局安排,包括家禽養殖。

六、甲方應認真做好乾部羣眾工作,依法維護乙方的合法生產、經營、管理權利,村負責協調村民及外地人員在乙方租賃的地內葬墳、取土、開山取石、修房、堆放垃圾等非正常性干擾障礙,否則視為農户違約,乙方有權拒付租金。

七、甲方應協調乙方與當地農户一樣享受水源、道路、電力、通訊、電話等自然資源和公益設施的權利,水力資源和電力資源由乙方自己和相關人員協調,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乙方在承包的山地上修建用於生產、生活、經營及畜禽養殖的基礎設施,甲方不得干涉,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八、乙方在承包生產經營期間,享有完整的、獨立的自主經營權和用工權,甲方應保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否則視為甲方違約,並賠償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九、該宗地國家的補助政策(包括資金補貼)由乙方享受(必須由農户認可)。

十、在承包期內,乙方所承包耕地若屬國家總體規劃建設需要,乙方必須服從,該承包合同隨即終止。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及地面,由用地所需方負責賠償給乙方,其徵地費由甲方享受。

十一、合同期滿後若乙方需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給乙方。若終止合同,乙方投資基礎設施及產業根據物權法歸乙方所有,自行處理。

十二、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違約。若單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按累計投資150%的經濟價值負責賠償對方。

十三、乙方在承包期內,有權要求對該宗承包土地的剩餘租期以同樣的內容實行流轉和傳承。(必須經過甲方和農户認可同意)。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土地承包費支付結算,承包期內前20xx年按每年每畝

人民幣小寫元,人民幣大寫元計算。20xx年內,根據國家發改委所定物價不管上漲或下降5%內照原價不變。如超過5%則按5%浮動。

監證機關:_______ 人民政府:_______

甲方:_______

南充市嘉陵區新廟鄉高頂寺村村民委員會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

二〇一

法人代表:_______年 月 日

荒山合同書2

甲方:

乙方:

為發展經濟保護和發展林木資源,甲方把原龍潭__的經營權給乙方承包,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山林的面積範圍:承包範圍為舊龍潭__的全部範圍,面積約七十五畝,四至界限為:東至風流坳橫至石託窩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為界;南至林場屋對面荒田坑邊為界;西與寶溪山背分水為界;北至山頂與寶溪山分水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________年一租價,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交下________年租金,

第一個________年叁仟元;

第二個________年在原基礎遞增10%,即每年佰元,如此類推,直到承包期滿。

四、承包期間,乙方對荒山地所種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權,但必須依法依規辦證,否則按森林和林業部門有關規定處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時,甲方給予支援。

六、合同期滿,乙方所種的一切果樹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如合同期滿乙方願意續包,甲方給予優先承租。

七、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資金的五倍作補償。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合同書3

甲方:

乙方:

甲方在 有一片荒山,乙方擬在該地段建立一個以種植林木為主的綜合發展基地(林場),現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租賃該荒山地給乙方經營使用,為明確責、權、利等權利義務關係,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 土地租賃地點、面積和期限:

1、 乙方向甲方租賃土地

2、 租賃地點為:下巖至天門坳山頂(倒水以西南方向),四至界限詳見:1:10000的地形圖,(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具體以圖紅線範圍為準。

3、 租賃期共三十年,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

二、 租賃方式和租金:

1、 乙方向甲方租賃荒山,並向甲方交納租金,本村權屬地形圖界限之內全部轉給乙方租賃。租賃的荒山山權實行自主投資經營,自負盈虧,項目亦由乙方自行選定,同時乙方有責任搞好租賃範圍的護林防火,第三者放火、失火與甲方無關;如造成乙方損失,甲方協助乙方索賠;甲方並協助乙方護林防火。

2、 乙方交納租金的標準是合同期每年十二月前交清當年租金。從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上交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正; 年 月 日至 年 月元正;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上交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正。

3、 乙方在承包荒山山地期間,甲方有義務維護該處的治安,如出現違法偷砍林木、搗亂,甲方應請求政府和派出所出面調停、制止,乃至追究肇事者的責任。

三、 雙方職責:

1、 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地點提供

2、 甲方所提供的荒山山地必須權屬清楚,沒有爭議,如發生山林權屬糾紛,由甲方負責理妥,否則乙方有權追回乙方一切經濟投資損失費用。

3、 甲方不得干預乙方的生產經營,應為乙方提供各方面的方便。

4、 乙方所租賃山地必須按期向甲方交納租金,逾期一年不繳交租金,逾期一天甲方按2‰向乙方計加滯納金,逾期6個月不交租金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5、 乙方所有生產投資由乙方自行解決,承包範圍內不得無故丟荒。

6、 乙方在承包期間林木成材,若需採伐林木,甲方必須出示相關證明、資料給乙方辦理砍伐手續(辦理手續費用由乙方支付)。

7、 乙方應守法經營,甲方不承擔乙方生產過程中自己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甲方不能因乙方產生經濟效益的前提下無端生事,對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 乙方在任憑甲方荒山期間,寺前至礦塘道路由甲乙雙方共同維護。

9、 乙方在租賃甲方荒山使用期間,荒山及土地一切青苗款屬公山的甲方全部免費,屬個人的,由乙方付款給村民小組,再由村民小給轉發給個人。

四、 其它事項:

在租賃期內,如租賃地點政府需要中途徵用土地,乙方必須服從協調,土地款歸甲方所有;青苗補償費與甲方無關,一切損失補償款全部歸乙方所有。合同期滿後,乙方在沒有續包的條件下,動產、不動產歸乙方所有,所有土地歸甲方所有。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承包權。

五、 韋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守信合同,違約方必須承擔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 村委與家户簽訂的合同與此合同同步生效,並轉交乙方一份保存

七、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林業部門和當地司法所備執壹份。合同自答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荒山合同書4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________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____的荒山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_______年不變,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

風險告知:“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這是針對集體經濟組織對外承包的特別規定。違反這種強制性民主程序而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是無效的。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後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二、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_______政府調解處理,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選擇申請仲裁,一裁終局,若選擇訴訟,兩審終審。

十五、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_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荒山合同書5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訂立本合同。

一、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二、承包時間及承包現金額

即之日起,甲乙雙方簽字後,轉讓荒山全款 元一次性付清。

三、至及範圍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四、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擁有該荒山的永久所有權;

2)對所發包範圍內糾紛,由乙方負責調解;

五、違約責任

1)合同訂立後,雙方均不得無故撕毀合同,若單方終止,造成損失,由造成方負全部責任;本合同不因雙方代表變更而變更。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調達成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荒山合同書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

,東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元,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_____%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山合同書7

甲 方:

乙 方: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 荒山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將位於(組)的荒山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限即從起至 年 月 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整,付款方式為:

四、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五、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六、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七、乙方將荒山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八、甲方保證該荒山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九、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一、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二、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三、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裁決。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合同書8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加快荒山綠化,切實搞好我場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減少自然災害的作用,扭轉以往荒山造林由甲方實施,又因經費短缺,無力管護,造成屢造屢毀的現象,現經XXX場職工代表會議研究通過,甲方將部分荒山承包給熱愛林業,責任心強,有志於荒山造林的職工。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坐落在的荒山畝,發包給乙方從業植樹造林等林業生產經營,四至範圍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及交付方法:承包費為

1、00元畝183;年215;________年元,計人民幣元整。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交給甲方。

四、乙方承包的荒山用地性質屬於退耕還林工程中“退一還二”的荒山造林任務,國家不納入退耕還林錢糧補助政策的面積範圍,甲方也不予任何補助。

五、乙方承包經營荒山造林所得收益完全歸乙方享有;乙方承包經營荒山造林及管護所需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後,在________年末前必須完成全部造林任務,並達到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要求的荒山造林樹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七、自簽訂本合同起至________年末,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經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檢查驗收仍達不到要求的成活率和保存率,甲方將解除本合同,並將該荒山承包給他人造林。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含承包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八、根據荒山立地條件,遵循“適地適樹”的原則,以及在總結近年來荒山造林經驗的基礎上,由甲乙雙方共同研究決定整地方式、造林樹種、樹木株行距等。

九、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造林技術規程執行,甲方在乙方造林期間及時進行質量檢查,提出技術標準要求,乙方必須接受和執行。

十、乙方必須維持承包荒山的林業用途,不得用於非林用途、建設或者毀林開荒、閒置荒蕪等。乙方必須認真搞好幼林撫育管護工作。

十一、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的荒山上毀林開墾、採石、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甲方要求乙方將承包的荒山用網圍欄圍起來,並進行________。

十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乙方合同的執行情況,有權制止乙方違反林業政策、破壞森林資源的各種違法行為。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對其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服從甲方的規劃和技術指導。

十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可依法繼承、轉讓、抵押、擔保、入股等,但必須經甲方同意並按有關規定履行相關手續。

十四、因國家建設需要,徵、佔用乙方承包的荒山時,若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樹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已通過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驗收的,其屬於乙方的補償費由乙方領取;若未通過驗收的,則該補償費先由甲方領取並代為保管,待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________年末)全部通過驗收後,一併全額發放給乙方;若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________年末)仍未通過驗收的,該補償費由甲方收取,同時甲方將該荒山另行承包給他人。

十五、依據國家有關禁牧的政策規定,為了保護乙方承包經營荒山及其它林地資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須做到:在承包經營的荒山上,在不改變林地用途,不佔用林地面積,不影響林地樹木生長的前提下,可以搞養殖業,但不得超過所承包的荒山範圍,更不得在承包荒山外散養、散鬆牛、羊等牲畜。

十六、乙方在承包荒山造林期間,在同等條件下須優先使用甲方所屬職工及其子女,報酬由乙方承擔。

十七、甲乙雙方必須信守本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給乙方的荒山,並轉包給他人,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其乙方承包費也不予退還:

1、改變荒山的林業用地性質、用途,進行非林開發、建設的;

2、毀林開荒、荒蕪荒山的;

3、在________年末,荒山造林樹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仍達不到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檢查驗收標準的;

4、在承包荒山外散養、散鬆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並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級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合同書9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為加快荒山開發,改善生態環境,甲方決定將承包的____市歷____區柳埠鎮柳西XX荒山帶土地一處轉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和柳西村委會共同協商一致,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一、荒山位置及面積

甲方轉租的荒山坐落於 ,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面積約 畝。

二、租賃期限及用途

租賃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租賃荒山用作 。

三、租金及繳納辦法

租金按的方式繳納。每________年支付一次,籤合同時一次性交清前________年租金共計 元,另付押金 元。以後每次提前 個月交清下次租金。

四、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乙方承租的荒山及土地無民事糾紛,能夠正常使用和經營,並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經營;

2、合同到期後,若乙方承租範圍內的樹木及植被未被破壞,甲方應全部退還乙方繳納的押金,不計利息。如有破壞,按照實際損失在押金內扣除;

3、合同到期後,如甲方繼續對外出租,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承租;

4、乙方對承租的範圍只有使用權,且只能發展林果業、種植業及適當的養殖經營,不準擅自開礦採石,不準破壞植被,由於乙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產生的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5、乙方對承租範圍內的樹木有管護受益權,如需採伐,必須達到成材,經甲乙雙方協商由林業部門辦理採伐證方可採伐。乙方在租賃期內新種植的樹木必須達到成材期限,經林業部門審批後,可進行間伐,不得進行皆伐,同時乙方在間伐後,要在________年內補植完。上述範圍內的合法經營所得全部歸乙方,一切税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6、合同期內乙方經營所需證照手續等,全部自行辦理。

7、合同期內,乙方應做好護林防火工作,因乙方管理不善和自身原因造成的火災,乙方承擔全部損失及法律責任。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不得無故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若一方違約,應賠償因違約造成對方的全部損失;

2、乙方應按時繳納租金,若乙方拖欠甲方租金達30天, 本合同自動終止,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3、合同期內,乙方若將承租範圍轉租給第三方,需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否則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轉租後風險押金不予退還;

4、合同期內,乙方應切實搞好對自然資源及環境的保護,不得搞掠奪性和破壞性經營,否則乙方承擔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

5、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荒山及土地,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按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

6、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因此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六、本合同如有與國家政策法規相牴觸的地方,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國家政策法規。

七、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簽字人的變更而變更或解除。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其它説明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歷____區柳埠鎮柳西XX委會存檔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存檔部門簽字(蓋章

荒山合同書10

出租方(簡稱甲方):( )村,鎮水磨村,( )村

承租方(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 )(40%股份),( )(30%股份),( )雲(30%股份)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住址:

甲方委託現任組長將稻穀條村民組範圍荒山(約一千三百畝)承包給乙方開發生態旅遊,山下荒地(耕地)提供給乙方經營開發建設等。地面附屬物甲方清點補賞給乙方後歸乙方所有,甲方漏點的附屬物自乙方補賞之日起不得再此提出異議,應有甲方負責。荒山及土地乙方租賃期限七十年,今後荒山

如有國家補貼應歸乙方享有,荒山自定立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補賞給甲方荒山費用( )元。甲方將林權證過户給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 四至邊界:

東指:

南指:

西指:

北指:

二. 租賃價格及支付方式:

1. 荒草地:( )畝( )畝/元

2.非耕地: ( )畝( )畝/元

3.耕地: ( )畝( )畝/元 三.

三、地面附屬物

1.核桃大( )棵,( )棵/元,中( )棵,( )棵/元,小( )棵,( )棵/元

2.山芋肉樹( )棵,( )棵/元

3.板栗樹( )棵,( )棵/元

4.雜樹( )棵,( )棵/元

四.租賃標準:

租賃時間為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支付方式:山下土地每年租賃費為:( )元,每年提前一個月支付

4、每次租賃金交付給甲方當屆村民小組負責人(組長、會計),並由其發給各農户,甲方提供給乙方正式收款憑證。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將所租範圍內山林完整交給乙方使用,保證所租山林無權屬爭議,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3、不得無理由干涉、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乙方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該租賃山地的自主生產經營開發、使用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4、在租賃期內甲方需協助乙方處理好租賃山地周邊的村民關係及租賃期範圍施工或生產經營時影響租賃範圍外的突發事情。

5.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通往開發區域12米寬的道路,包括山門口一塊空地,修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對此租賃地進行自主的利用和管理,甲方不得無理干涉。

2、租賃期內,因政策等原因給乙方帶來的的優惠、待遇等權益,一切歸乙方獨自享有。

3、乙方保證依照本合同並且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使用此租賃地。

4、乙方需依約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5、乙方在租賃期內除交納所租賃地的租金外,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乙方對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攤派有權拒絕。

6、租賃期內乙方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需要,可對租賃範圍內的水系、路網、供電及水利等設施進行改造,其費用自理。

7、在租賃期內如遇道路徵地或政府部分徵地時,其補償費用乙方所有,所剩餘部分繼續履行本合同,雙方也可選擇終止合同。

8、租賃期間乙方工程項目及經營過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必須優先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設備。

9、租賃期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經營違法事業和做違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合同自行終止。

10、租賃期內乙方在施工或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和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產和生活及環境,並保證無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給村民造成損失。如有此事發生,其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1、在租賃期間乙方如自動放棄經營,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終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壞不動產;如在甲方未知情的情況下放棄經營,則所租賃地內的資產都歸甲方所有。

13、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約定付款義務,經甲方催繳後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

14.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在建設中可以用甲方羣眾務工。

15.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當的費用

16、本合同簽訂後需由村級和當地司法部門蓋章鑑證,保證本合同的公平及合法性。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處置或轉租所租賃地及其設備、設施,但轉租第三方時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三方當面重新簽訂合同,廢除本合同。

2、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不得無理由終止本合同,如有違約,則違約方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六、糾紛解決

如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或由主管部門或司法部門調解,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約定並形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一起時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股東三人和村委會和

村民組各持一份

3.乙方需要招商引資或轉讓他人,乙方的股東全部到場簽字,否則無效。

4.合同後附清單

八.付款方式

1.荒山下所佔土地每畝每年( )元,由當年組長收納,並出具收據。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村委會鑑證:

鎮司法所鑑證:

年 月 日

荒山合同書1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本着 公開、 公平、 誠信、 平等、 自願的原則。

一、甲方將位於 以東、以西毗鄰的 其四至為:_______  東至:_______現 西邊; 南至:_______與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_______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_______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後,承包使用期________年不變,即從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終止。

三、 乙方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 700 畝 使用權及其地上附着物總承包款為人民 幣(大寫)貳拾捌萬元整、(小寫)280000 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__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農村耕地 700 畝 後應積極治理,在耕地上植樹、種草或搞多 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准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範圍內的粘土、沙石等 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 700 畝 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 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農村耕地 700 畝 的生產經營自主權, 保護其合 法權益不受侵犯,對 農村耕地 700 畝 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農村耕地 700 畝 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 以北、以南、 發包給乙方使用。方式取得甲方 農 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以茲共同遵守,達成如下協議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農村耕地 700 畝 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 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 農村耕地 700 畝 承包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 合理利用,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 農村耕地 700 畝 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 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 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 金人民幣 伍萬 元整、退還乙方承包農村耕地 700 畝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 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 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 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徵用土地時,應首 先從徵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後,如乙方願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 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 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後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託甲乙雙方共同認可 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此合同發生糾紛由 當地法院 裁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 鄉人民政府備案 一份,經 五家____市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合同書12

甲方:鄧成斌 鄧友湘

乙方:漿水鄉洛閣村一組

一、乙方將本組所有的坐落在高嶺背的部分荒山約320畝發包轉讓給甲方經營。此片荒山的四至界線分別為:面對該山,北(下)至山腳田埂,南(上)至山***脊分水處(與小塘村山嶺交界線),東(左)至與小塘村山嶺交界線,西(右)以高嶺背莽梅高壓電線下 (具體情況見示意圖即本合同書附件)。三、承包費用為112000元,大寫壹拾壹萬貳千元整。

四、承包費用的交付方式為現金支付,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承包費用為承包期內的一次性費用,即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索取與承包荒山有關的費用(比如管理費、使用該山內簡易公路的使用費和其它贊助費或木材等物資)。

六、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時即獲得此荒山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甲方在承包期內的經營管理方式、股份組成由其自主,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進行干預,任何個人不得在此荒山範圍內進行開採礦產、開荒耕作、砍柴燒炭等生產活動。如遇國家(縣政府及其以上政府、鄉政府、村委會)徵地開礦、修路等開發,土地徵用費歸本組(乙方)集體所有,乙方要履行向土地徵用方索取林木賠償費、因徵地開發而造成的經營補償費的義務,該兩款項無條件地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扣留。

七、現有進山公路和此荒山中的簡易公路屬乙方所有,任何個人(含承包方)不得耕作侵佔和損毀,但在承包期內,甲方可以無償地作運輸使用。

八、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滿,此荒山內的地表附屬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屬甲方所有。承包期內,如發生森林火災或本村村民私自進山零星盜伐林木,乙方必須履行配合、協助司法機關查處案件和甲方向肇事者索要賠償的義務。合***同期滿即到20xx年1月1日後,此荒山內的地表附屬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屬乙方所有,林地使用權、管理權和處分權即歸乙方,但甲方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九、此荒山四至界線若發生糾紛爭議,乙方必須無條件的出面調解並妥善處理,調解處理費用開支由乙方負責。因四至界線發生糾紛造成承包範圍內的面積減少了10畝以上(含10畝)時,承包費用酌情減少,具體情況另行議定。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也必須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林業和養殖、藥草種植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管理權和處分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其它情況。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產生法律意義上的效力。本合同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現任組長鄧志勤持一份、洛閣村委會存檔一份,每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發包轉讓荒山示意圖。

甲方簽章:

乙方法人代表簽章(公章):

洛閣村民委員會蓋章:

在場村民代表簽字:

20xx年1月 日

荒山合同書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大x溝、小x溝堰灘的栗子樹 畝除外,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 年承包費用 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 年 月 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通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大南溝、小南溝堰灘栗子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荒山合同書1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有效使用荒地,促進____市____區上王鄉子諫村的經濟發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荒山承包經營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承包土地位置、面積及現狀

1.1甲方發包給乙方的39;土地性質為荒山,位於____市____區上王鄉子諫村,甲乙雙方共同勘查確定的四至邊界為:東至,西至,南至,北至。(雙方勘查確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圖作為本合同附件一)

1.2雙方確認,本協議項下承包土地面積為畝。本合同生效後,該荒山如經甲、乙雙方或任何

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後總面積發生變化的,承包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不再變更,仍以約定的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為準。

1.3本合同項下的地貌現狀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範圍內如果存在具有經濟價值的林木、種植物或其他附屬物(地上附屬物),雙方在辦理承包交接手續時應對地上現有附屬物登記造冊,協商補償價格,由乙方將地上附屬物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屬物的實際所有人發放或付清補償款。

1.4甲方承諾和保證其對上述土地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有權對上述土地發包。

1.5甲方承諾上述土地不存在權屬爭議及其他任何爭議,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對上述土地範圍內沒有權利主張,甲方對上述土地擁有獨立的發包權。

第二條土地承包經營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用途為發展林業經濟、農業經濟,包括各種林木種植、經濟作物種植及養殖。

第三條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項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計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承包土地,應在承包期限屆滿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優先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發包給乙方,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條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為元年畝,每年土地承包金數額為元,合同期限內土地承包金總額為元人民幣。甲方承諾承包期限內的土地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保持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

4.2土地承包金每________年支付一次。

第一期:甲方免除乙方________年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實交元,應於本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一次性交清。此後,乙方應當在每期屆滿後三個月內向甲方支付本週期的全部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時應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4.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應向國家(集體和個人)繳納的一切税收和費用,承包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

4.4乙方應按照約定數額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遲延支付,每遲延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合同書15

甲方(發包方):烏蘭浩特市勝利林場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碼:

為發展林業生產,加快荒山綠化,切實搞好我場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減少自然災害的作用,扭轉以往荒山造林由甲方實施,又因經費短缺,無力管護,造成屢造屢毀的現象,現經勝利林場職工代表會議研究通過,甲方將部分荒山承包給熱愛林業,責任心強,有志於荒山造林的職工。為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將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乙方從業植樹造林等林業生產經營,四至範圍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附草圖及GPS點。

二、承包期限為三十年,自20xx年5月7 日起至20xx年5月6日止。

三、承包費及交付方法:承包費為1.00元/畝·年, 畝×1.00××元/畝·年×30年= 元,計人民幣 元整。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交給甲方。

四、乙方承包的荒山用地性質屬於退耕還林工程中“退一還二”的荒山造林任務,國家不納入退耕還林錢糧補助政策的面積範圍,甲方也不予任何補助。

五、乙方承包經營荒山造林所得收益完全歸乙方享有;乙方承包

經營荒山造林及管護所需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支付。

六、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後,在20xx年末前必須完成全部造林任務,並達到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要求的荒山造林樹木成活率和保存率。

七、自簽訂本合同起至20xx年末,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經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檢查驗收仍達不到要求的成活率和保存率,甲方將解除本合同,並將該荒山承包給他人造林。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含承包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八、根據荒山立地條件,遵循“適地適樹”的原則,以及在總結近年來荒山造林經驗的基礎上,由甲乙雙方共同研究決定整地方式、造林樹種、樹木株行距等。

九、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造林技術規程執行,甲方在乙方造林期間及時進行質量檢查,提出技術標準要求,乙方必須接受和執行。

十、乙方必須維持承包荒山的林業用途,不得用於非林用途、建設或者毀林開荒、閒置荒蕪等。乙方必須認真搞好幼林撫育管護工作。

十一、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乙方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的荒山上毀林開墾、採石、採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甲方要求乙方將承包的荒山用網圍欄圍起來,並進行封山育林。

十二、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乙方合同的執行情況,有權制止乙方違反林業政策、破壞森林資源的各種違法行為。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對其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服從甲方的規劃和技術指導。

十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林木所有權、林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可依法繼承、轉讓、抵押、擔保、入股等,但必須經甲方同意並按有關規定履行相關手續。

十四、因國家建設需要,徵、佔用乙方承包的荒山時,若乙方承包的荒山造林樹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已通過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驗收的,其屬於乙方的補償費由乙方領取;若未通過驗收的,則該補償費先由甲方領取並代為保管,待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20xx年末)全部通過驗收後,一併全額發放給乙方;若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期限(20xx年末)仍未通過驗收的,該補償費由甲方收取,同時甲方將該荒山另行承包給他人。

十五、依據國家有關禁牧的政策規定,為了保護乙方承包經營荒山及其它林地資源,甲方要求乙方必須做到:在承包經營的荒山上,在不改變林地用途,不佔用林地面積,不影響林地樹木生長的前提下,可以搞養殖業,但不得超過所承包的荒山範圍,更不得在承包荒山外散養、散鬆牛、羊等牲畜。

十六、乙方在承包荒山造林期間,在同等條件下須優先使用甲方所屬職工及其子女,報酬由乙方承擔。

十七、甲乙雙方必須信守本合同。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十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給乙方的荒山,並轉包給他人,由此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其乙方承包費也不予退還:

1. 改變荒山的林業用地性質、用途,進行非林開發、建設的;

2. 毀林開荒、荒蕪荒山的;

3. 在20xx年末,荒山造林樹木成活率和保存率仍達不到國家退耕還林“退一還二”工程檢查驗收標準的;

4. 在承包荒山外散養、散鬆牛、羊等牲畜的。

十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並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二十、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森林公安派出所及上級主管部門各一份。

甲 方:烏蘭浩特市勝利林場

乙 方:

合同簽訂日期: 20xx年 5月 7日

標籤: 合同書 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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