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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合同範文合集七篇

固定資產合同範文合集七篇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固定資產合同7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固定資產合同範文合集七篇

固定資產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以及人民幣固定資產貸款合同文批准立項,甲乙雙方就下列人民幣固定資產貸款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

經乙方申請,甲方同意按下列條款向乙方發放固定資產貸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二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僅限用於_________,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

自甲方第一筆撥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還清本息之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_________年)。

第四條 貸款利率

本貸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自其公佈或生效之日起,本貸款上述利率或計息辦法亦作相應調整,並以甲方通知為準。

第五條 貸款的撥付和作用

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用途和金額內,按照乙方提供的、經借貸雙方協商同意的用款計劃,逐筆核貸,供給資金。乙方須於每次用款日前_________天以電報(加註雙方確定的編碼)或信函(信託放款支付憑條)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體日期、金額。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後,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額將款項以電匯方式劃撥至乙方_________在_________行開立的人民幣第_________號帳户內。乙方須在發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時即將簽字、蓋章的貸款借據寄甲方。

乙方須按用款計劃用款。如延遲用款,除須於該次計劃用款日前_________書面通知甲方外,乙方將對延遲用款金額部分自延遲之日起,按實際延遲天數,收取本貸款利率之50%的承擔費。如延遲天數超過_________天,甲方有權終止貸款,並保留立即對已貸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權。

如提前用款,乙方須於該次提前用款日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生效,否則甲方因資金不便、不能適時供應資金之責任,由乙方自負。如因國家計劃或政策變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計劃供應資金,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計、付利息

本貸款起息日為甲方第一筆撥款日,利息按實際用款天數,以360天為一年計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計算與付息日為每季度/半年最後一個月的二十日。如該日恰逢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營業日。

第七條 貸款管理

乙方須按時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財務報表,並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貸款使用和效益情況報告。甲方有權在其認為必要的時候檢查本貸款的使用情況以及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資料,並給予協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發生任何影響本貸款按期還本付息的固定資產或其他債務之增加,須事先經甲方同意。

第八條 貸款償還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償還貸款,不得逾期。如提前還款,須於該次還款期日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方可提前還款。每次提前還款不得少於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本貸款非經甲方特別許可,不得展期。本貸款項下的應還本金、利息(包括罰息)、承擔費,均由乙方以電匯方式匯至甲方在中國銀行總行營業部開立的人民幣第_________號帳户內。

第九條 還款擔保

本貸款本息的償還由經甲方認可的、有實際擔保能力的作為乙方的擔保人,擔保人按甲方的條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銷的擔保書。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還款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包括罰息、承擔費),上述擔保人保證按擔保書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十天內,無條件代為償還乙方所欠的.應還本息(包括罰息承擔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權停止貸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發放的貸款,並對其挪用金額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100%的罰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計劃書)的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甲方有權對逾期償還金額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礎上加收30%的罰息。

三、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資料不真實或拒絕甲方對本貸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檢查;

(二)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從而影響了其還款能力;

(三)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以抵償其負債總額;

(四)乙方的擔保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的條件;

(五)乙方或其擔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內瀕臨破產。

四、凡乙方對除本貸款之外的其他債務有違約行為,或其它債務已經(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經司法程序宣告破產或乙方承認無力清償已到期債務,或將其財產讓與給其他債權人,則均被視為對本合同同時違約,本貸款亦須同時(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償或同時(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讓與及清償財產。

第十一條 乙方須對本貸款項下購置的固定資產,在貸款期內辦理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財產保險,直至乙方全部還清本息。保險單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條 甲方將委託_________代其管理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和歸還以及辦理與本合同有關的貸方所授權或委託的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變更本合同或其中條款,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新協議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擔保人的關停並轉、清盤、破產、人事變動及其它債務而影響其對本貸款本息的上述償還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的履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甲乙雙方如就本合同項下有關事宜發生爭執,友好協商不能解決時,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訴之法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附“貸款借據”、用款計劃書和擔保書等文件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固定資產合同 篇2

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應借款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人願意向借款人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借貸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規定,經過平等協商,現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_________。

1.2 借款金額: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其中備付利息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1.3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於_________。

2.2 備付利息款限用於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人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後方可進行;

(1)已提供借款項目納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供合營各方註冊資本已按規定繳足的驗資報告或出資證明;

(3)已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項目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准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註冊外投資或/和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等;

(4)已提交董事會有關借款、財產抵押的有關決議及法人代表授權書;

(5)已提供貸款人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6)自籌資金已按貸款人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賬;

(7)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8)其他_________。

3.2 提款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每次提款額為_________萬的整數,但最後一筆提款除外。

3.3 在提款期限內,借款人應按下列分年提款計劃提款:

┌─────────────┬──────┐

│ 計 劃 提 款 │ 金 額│

├───┬───┬───┬─┼──────┤

│ 年│ 季│ 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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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 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人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交貸款人。

3.5 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並經貸款人同意。

3.6 借款人辦理提款,應提前——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7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註銷,但事前已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_________。利息每_________計收一次,結算日為_________。計息辦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承諾費:貸款人有權在提款期內向借款人收取承諾費。承諾費費率為年率_________;承諾費起算日為_________,並在_________日計收。計費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未提金額和實際未提天數計收承諾費。承諾費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存款賬户中扣收。

4.3 管理費:借款人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____%向貸款人一次性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 凡因簽訂與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4.5 借款人應於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人有權主動從借款人的存款賬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人可計收復利。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還款來源為_________及其他可用於還款的資金。

5.2 借款人應在第1.3條款規定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之日後_________個月進行,各期還款金額見下表:

┌───────────────┬──────┐

│ 期 序 │ 金 額│

├────┬──┬──┬──┬─┼──────┤

│ 序 數│ 年│ 季│ 月│ │ 幣種: │

├────┼──┼──┼──┼─┼──────┤

│ 第1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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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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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期 │ │ │ │ │ │

├────┼──┼──┼──┼─┼──────┤

│ 第4期 │ │ │ │ │ │

├────┼──┼──┼──┼─┼──────┤

│ 第5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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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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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期 │ │ │ │ │ │

├────┼──┼──┼──┼─┼──────┤

│ 第8期 │ │ │ │ │ │

├────┼──┼──┼──┼─┼──────┤

│ 第9期 │ │ │ │ │ │

├────┼──┼──┼──┼─┼──────┤

│ 第10期│ │ │ │ │ │

├────┼──┼──┼──┼─┼──────┤

│ 第11期│ │ │ │ │ │

├────┼──┼──┼──┼─┼──────┤

│ 第12期│ │ │ │ │ │

├────┼──┼──┼──┼─┼──────┤

│ 第13期│ │ │ │ │ │

├────┼──┼──┼──┼─┼──────┤

│ 第14期│ │ │ │ │ │

├────┼──┼──┼──┼─┼──────┤

│ 第15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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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期│ │ │ │ │ │

├────┼──┼──┼──┼─┼──────┤

│ 第17期│ │ │ │ │ │

├────┼──┼──┼──┼─┼──────┤

│ 第18期│ │ │ │ │ │

├────┼──┼──┼──┼─┼──────┤

│ 第19期│ │ │ │ │ │

├────┼──┼──┼──┼─┼──────┤

│ 第20期│ │ │ │ │ │

└────┴──┴──┴──┴─┴──────┘

5.3 借款人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款日前一個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人同意並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後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後一期),借款人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一個月前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對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後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 借款人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人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人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後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經貸款人同意方可辦理,並應提前__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人,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並應按第5.2條款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衝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人未能履約,貸款人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6.2 借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5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期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人。保險單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人保管,貸款人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如借款人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保險賠償時,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七條 陳述與保證

7.1 借款人向貸款人陳述並保證:

(1)借款人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的、獨立的企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2)借款人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權手續,並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3)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對借款人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權並無牴觸之處;

(4)借款人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且向貸款人提出本貸款申請以來,借款人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5)借款人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人權益的下列事件:a.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d.各類舉債、欠債;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條款所述每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人在每一筆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 約定事項

8.1 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開立往來户或/和專户。本合同項下開證、付款等應在貸款人辦理,並接受貸款人的審核。

8.2 如貸款人認為某項設備訂購應實行公開招標,借款人應遵照辦理。

8.3 本合同簽訂後,借款人應按計劃對外訂貨,進口訂貨清單應交貸款人審核。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人,貸款人憑以開證、付款。

8.4 借款人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人的信貸監督和檢查,併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人有權參與招標、商務談判、竣工驗收等活動,有權參加借款人有關工程建設、生產經營、計劃財務等方面的重要業務辦公會議或列席董事會,有權參與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重大活動和會議。借款人應將上述重要活動和會議事先通知貸款人。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及時報送與項目建設、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類重要設計文件、統計財會報表、各年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書面報告、董事會重大決議和決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人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貸款人有權調閲原始憑證,審查借款人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8.5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借款人建設和經營期間,借款人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保險額應為財產原值的110%。如原值低於市場價時,應按重置價投保。借款人如中斷保險,貸款人有權主動代為保險,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8.6 借款人同意將本貸款項下未參與週轉的全部折舊基金和不低於_________%的其他專項基金存人貸款人,將不低於_________%的各類結算業務交由貸款人辦理。

8.7 借款人如未能按第5.2條款規定還款,則不能進行紅利分配。

8.8 借款人對本貸款和其他同類債務的清償,應按照比例平等原則進行。如果今後為其他建設項目採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款人應同比例地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晶。借款人不能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9 借款人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徵求貸款人的意見:

(1)合資(作)合同、企業章程的任何變更;

(2)為其他建設項目向境內外舉債。

8.10 借款人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徵得貸款人同意:

(1)以資產和收人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或設定抵押權;

(2)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以本貸款購置的設施、設備、器具及其他任何固定資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人即構成違約:

(1)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款人履行和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後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陳述與保證被證明其在作出、重複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或使人誤解的;

(5)借款人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採取信貸制裁措施;

(6)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15%以上,而借款人在接到貸款人有關通知後一個月內又未按貸款人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還款擔保;

(7)停止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

(8)借款人(被)申請破產。

9.2 貸款人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於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後採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貸款人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人負責,對貸款人採取下述任何措施,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1)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的任何賬户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第9.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並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9.1(3)、9.1(4)、9.1(6)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人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一次性收取不高於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人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佈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並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採取的任何措施。

9.4 如貸款人違約,借款人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人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季)度提款調整計劃、借款憑證、還款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並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並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l0.3 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人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4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人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5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0.6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固定資產合同 篇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本協議(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固定資產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聯繫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乙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其身份證號(乙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租固定資產事宜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專用條款

第一條 租賃物基本情況

甲方出租的房產(以下簡稱租賃物)及其權屬情況如下:

1、地上建築物。位於,面積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編號為/,具體情況詳見合同附件一。

2、其他構築物及附屬設施。位於無,具體情況詳見合同附件二。

附件一、二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租賃物交付乙方和乙方交還該租賃物時的驗收標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暫定為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具體起算時間自甲方交付租賃物開始計算。

第三條 租賃用途

租賃物用途為。乙方不得將租賃物用於違法犯罪活動,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也不得將租賃物用於其他用途。

第四條租金、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租賃物第一年度租金總額為¥(大寫人民幣整),第二年度租賃金總額為為¥(大寫人民幣)。以上價格均為含税價,各期間租金明細金額如表1所示:

表1:租金明細表(單位:元)

租賃期間年租金月租金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2、租金支付方式為□一次性/■按年度支付。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當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的租金;以後每年度(年度/半年/季度)屆滿前7日支付下年度(年度/半年/季度)的租金。付款方式為:轉賬。

收款人全稱:

賬 號:

開户行:

3、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元(大寫人民幣)作為租賃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乙方不得拖欠甲方租金與保證金,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五條 雙方接收本合同所有通知及同意的地址、傳真號碼和電子郵箱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第二部分一般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租賃物的現狀進行出租。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清楚瞭解了租賃物的權屬、質量、外觀、內部結構、附屬設施設備等實際狀況並不持任何異議。甲方交付租賃物給乙方時,乙方不得以前述理由拒絕接收,也不得對租賃物已有建築物、構築物及附屬設施提出異議。乙方因使用租賃物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概與甲方無關。

第二條 乙方是自然人的,應向甲方提供身份證明文件;乙方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上述證明文件經甲方審核無誤後由甲方複印留存,乙方在複印件上簽字或蓋章證明覆印件為乙方提供,與原件一致且承諾是真實的,甲方留存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租賃保證金

1、雙方權利義務終止時,在核實乙方租賃資產期間未欠水電、衞生、物管等相關費用或無違約行為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保證金返還乙方(不計付利息)。乙方存在違約、侵權或欠費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欠費或損失賠償金後將剩餘部分退還乙方。如乙方提前退租不退還保證金。

2、租賃期滿(包括合同被解除、撤銷或宣告無效,下同)或租賃期間,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如在甲方指定期限內不予糾正,甲方有權在租賃保證金中扣收相應金額,扣收後不足部分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1)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

(2)逾期未交納本合同本部分第五條約定的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

(3)違反本合同本部分第六條第3項的約定;

(4)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的;

(5)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

(6)其他損害或足以損害甲方權利的;

(7)單方面解除合同的;

(8)存在其它違約或侵權行為的。

3、甲方在保證金中扣除相關費用後,租賃合同繼續履行的,可要求乙方補足保證金。乙方應在接到甲方要求補足的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補足。

第四條租賃物的保險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承租方應對租賃物□辦理/■不辦理保險。辦理保險的,應在保險單或保險合同上將甲方列為被保險人和唯一受益人;保險期不得短於租賃期限;投保金額不得低於經甲方認可的租賃物現市值;保險單不得含有任何有損甲方權益的限制性條款;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保險所需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保險單或保險合同正本由甲方收存。

第五條 租賃期間的費用

本合同生效後,租賃物所涉及的水、電、氣、光纖、電信、看護、物業管理等乙方承租期間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不得拖欠。

第六條 租賃物的修繕與使用

1、租賃期內,租賃物由乙方負責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乙方因維修租賃物期間影響其正常使用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用途合理使用租賃物,如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的,乙方應立即修復或進行賠償。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對租賃物實施下列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並收回租賃物:

(1)在土地上修築新的建築物或構築物;

(2)挖損、破壞土地;

(3)改變或損壞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的外觀、結構,對地上建築物及構築物、附屬設施進行裝修、裝飾等;

(4)在地上建築物、構築物上增設附屬設備、設施等;

(5)拆除、損壞建築物、構築物上的附屬設備、設施;

(6)其他對租賃物的權屬、位置、價值、結構等有影響的行為。

4、乙方在租賃期間,應妥善保管、保養、維護租賃物及附屬設施設備。

第七條 租賃物的轉讓與轉租

1、乙方不得轉租、轉借、分租租賃物,也不得以合作、聯營等方式變相轉借、轉租、分租租賃物。

2、甲方轉讓租賃物,應在 壹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如乙方自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的壹個月內未就行使優先購買權明確書面答覆甲方的,視為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八條 租賃物的查驗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隨時對租賃物的使用情況及維護狀況進行查驗,乙方應予配合。

第九條 租賃物的收回

1、乙方應於租賃期滿,將租賃物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如期交還甲方。如果乙方將租賃物登記為經營地址的,應辦理經營地址變更的工商登記變更手續,並將變更後的資料交甲方核查並交甲方備存相關複印件,是乙方租賃物交還義務之一。

2、甲方組織人員按照本合同約定對租賃物進行交接驗收,乙方應予以配合。

3、乙方交還甲方的租賃物應當保持完好狀態,如發生毀損、滅失的,乙方應恢復原狀或承擔賠償責任。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物上留存物品、設備、設施或影響租賃物正常使用的其他物件。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自行處置,處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在保證金中扣除處置費用,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償。

5、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租賃期間改良租賃物或在租賃物上增設他物所形成的附着物或添附,在非因乙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情況下,乙方將租賃物交還甲方時,雙方約定採取以下的第壹種方式處理:

(1)改良工程及增設物可在不影響租賃物權屬、位置、價值等情況下拆除的,由乙方自行拆除並負擔拆除費用;若因乙方自行拆除導致租賃物損毀、滅失的,乙方應恢復原狀或承擔賠償責任;改良工程及增設物不可拆分的,由甲方行使所有權,甲方不給予乙方任何補償。

(2)不論改良工程及增設物是否可拆分,由甲方給予乙方補償後行使所有權,具體補償標準由雙方另約商定。

6、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合同解除或終止,租賃物因裝修、裝飾、改建、擴建等形成的添附或附着物,甲方同意利用或不拆除的,歸甲方所有,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賠償或對價。甲方不同意利用的,乙方應自行拆除,恢復原狀,乙方不恢復的,甲方可以委託第三方恢復,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若乙方在本合同未正式簽訂前已佔有使用本合同房屋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3日內搬離,且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租金與房屋當時租賃市價中孰高方的價格交付房屋佔用費,並按照本合同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簽訂後壹個月內,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租賃物,並嚴重影響乙方使用;

(2)本合同簽訂後,在未解除租賃協議的情況下,惡意將租賃物再出租、出借,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賃物: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租賃物用途,未按照甲方要求期限整改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借租賃物或變相轉租、轉借租賃物,未按照甲方要求期限整改的;

(3)利用租賃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或超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用途且未經甲方許可的;

(4)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累計或連續超過 30 日的;

(5)違反本合同本部分第八條的約定,拒不配合甲方查驗租賃物的;;

(6)逾期未交納本合同本部分第五條約定的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可能或已經損害甲方合法權利或累計或連續超過 30 日的;

(7)違反本合同本部分第六條第3項的約定;

(8)因使用不當、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租賃物或其附屬設施、設備毀損、滅失的,未在甲方指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內履行租賃物的維修或賠償義務;

(9)其他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行為。

4、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如租賃物拆遷等)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在甲方或政府規定的時間內無條件搬遷,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租賃期滿後雙方未另行簽訂書面協議的,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搬離,甲乙雙方的租賃關係不因乙方未撤場而自動轉為不定期租賃關係。乙方需要續簽租賃合同的,至少應在租賃期滿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得到甲方認可,方式為雙方租賃關係繼續。

6、其它原因導致的租賃終止,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撤場通知後3 日內搬離。

7、因租賃合同期滿或其他原因導致的租賃終止,乙方逾期不撤場搬離的,除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使用費、違約金及賠償甲方損失外,甲方可採取斷水、斷電、鎖門等措施強行要求乙方離場,造成的乙方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未提出解除租賃關係的情況下,將租賃物再出租、出借,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1%/天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租賃關係;

2、非因乙方或本合同約定的原因,甲方擅自單方終止本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1%/天的違約金,本合同另有約定或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按甲方要求限期糾正,並向甲方支付當年度年租金30%的違約金,同時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甲方依據約定或法律規定提出解除合同的,收回租賃物的,乙方仍應承擔前述違約及賠償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租賃物用途;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租、轉借或變相轉租轉借租賃物;

(3)利用租賃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4)違反本合同本部分第四條的約定;

(5)逾期未交納本合同本部分第五條約定的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逾期支付累計或連續超過30日的;

(6)違反本合同本部分第六條第3項的約定;

(7)拒不配合甲方查驗租賃物的;

(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解除、終止本合同的';

(9)其他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的行為。

2、乙方因使用不當或保管不善等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在甲方指定期限或合理期限內履行租賃物的維修或賠償義務。

3、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租金或其它應付甲方或第三方的費用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1%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逾期支付累計或連續超過30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4、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將租賃物交還甲方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月租金1%的違約金,並按照日租金的2倍支付實際佔用天數的租金。

5、乙方因使用租賃物所產生的一切責任,應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當年度年租金20%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

第十三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2、因國家政策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3、本合同因本條第1款、第2款原因終止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反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通知及同意

根據本合同約定發出的所有通知及同意,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地址、電子郵箱或傳真號碼送達相關方。有關通知及同意的送達時間按下述約定確定:

(1)通過郵寄方式發送的,郵寄到達相應地址之日為其有效送達之日;

(2)通過電子郵件形式發送的,由收件人收到之日為其有效送達之日;

(3)通過傳真形式發送的,發出並收到發送成功確認函之日為其有效送達之日。

但如果按照上述約定確定的送達時間在被送達人所在地不屬於工作日的,則當地收訖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視為該通知或同意的送達時間。

任何一方均可按照本條關於通知及同意送達時間的約定,向另一方發出通知,變更其接收地址、電子郵箱或傳真號碼。

雙方接收所有該等通知及同意的地址、傳真號碼和電子郵箱地址按照本合同雙方約定。

2、甲乙雙方在交接租賃物時,應對租賃物水、電、氣度數以及費用等進行交接確認,並留存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合同到期後,若甲方不願再出租租賃物,乙方應於期滿前騰空並退還甲方租賃物,否則甲方有權在租賃保證金中扣除違約金、損失賠償金等費用,乙方還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使用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簽章)並加蓋公章(乙方為自然人的簽字並捺印)且乙方支付全部保證金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一份報總行鑑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乙方同意並自願簽署本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承諾有權簽署本協議,乙方為法人的,承諾已經根據其內部規定獲得了相關授權和審批,乙方為自然人或個體的,承諾已經告知其共有人、合夥人或其它有權人知曉並取得同意。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1、地上建築物清單;2、其他構築物及附屬設施清單;3、身份證明文件(乙方為自然人)或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乙方為法人或其他組織)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固定資產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甲方:

委託代理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開户行:

賬號:

乙方:

委託代理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開户行:

賬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經過協商,確認根據下列條款訂立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品名

種類

規格

單位

數量

備註

合計金額(大寫):

二、固定資產質量標準及包裝

1、質量與技術標準:

固定資產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_____項作標準:

(1)附固定資產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固定資產質量,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_______%)。

(3)固定資產質量由雙方議定。

2、產品包裝:

按照各種固定資產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三、收貨事項

1、本合同設備的到貨日期為:合同生效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

2、本合同實際支付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

3、甲方給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電匯;()銀行匯票;()LC;()T/T。

4、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正式生效,付款方式:_______。

5、甲方未付齊貨款全款(100%)之前,貨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6、定金:_______

四、包裝、運輸、交貨、驗收及異議的提出

1、貨物包裝為製造商原包裝。

2、貨物的運輸和運輸過程中的'保險由__________方負責辦理,費用由_______方承擔。

3、乙方負責在將貨物交付給甲方。按照交貨地點與時間,根據不同固定資產種類,規定驗收的處理方法。交貨後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4、甲方發現收到的貨物與規定的不符,應在貨物到達之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收到異議後應在合理期間內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協助甲方解決,直至驗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該該項權利,視為產品驗收合格。

五、免責條款

1、雙方約定由於水災、火災、地震、颱風、戰爭、海關檢查、進口手續及廠商供貨延遲,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適當履行)的,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

2、受到上述免責事項影響的一方,應在_______天內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責事項的影響,使本合同只要義務之履行延遲的時間超過_______天,則任何一方均有權接觸合同而不承擔任何後果,也可有雙方協議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標的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交通費等相關合理費用。

八、其他

1、甲、乙雙方應保守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取的對方之商業及技術祕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關技術文件、相關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

2、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固定資產合同 篇6

固定資產、電腦及辦公用品轉讓合同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協作,就甲方固定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同意將一批固定資產(見附件清單,它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轉讓給乙方。

2、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資產向乙方轉讓。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日期為: 年 月 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協議結果,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 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電腦及辦公用品轉讓價格: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全額支付。(以甲方銀行到賬為準)。

6、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7、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沒分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手人簽字: 經手人簽字:

開户行及卡號:

日期: 日期:

固定資產合同 篇7

轉讓方:常德柳葉湖旅遊度假區中心管理處(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常德柳葉湖水上游樂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進行協作和配合,就甲方資產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同意將收購的23艘快艇、45艘木船資產轉讓予乙方。

2、有關甲方所擁有的擬向乙方轉讓的全部固定資產包括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的資產評估報告內,於評估基準日的全部固定資產。甲乙雙方確認,在交割日,甲方將上述全部固定資產作為轉讓資產向乙方轉讓,包括:

(1)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船隻船體、發動機及其他附件。

(2)列載於資產評估報告內的有關船隻的所有權。

3、雙方協商一致的轉讓交割日為: 20xx年 09月01日

4、自本協議規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為該轉讓資產的合法所有者,享有並承擔與轉讓資產有關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資產評估結果及獎勵款,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236.2329萬元人民幣作為固定資產轉讓價格。

6、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6.1甲方是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6.2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並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繼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並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況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有是合法的,並不需要補交任何税費,且並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義務或責任。

6.5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乙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7.1 乙方妥善維護使用受讓的資產,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

7.2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神與甲方共同妥善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7.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8、保密條款: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要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後,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10、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11、爭議的解決

11.1.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12、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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