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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房屋合同5篇

[實用]房屋合同5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房屋合同5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實用]房屋合同5篇

房屋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租房屋的情況

1、甲方依法承租的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有居住/非公有居住)房屋已(書面告知公房出租人/按房屋租賃合同的轉租約定/徵得房屋出租人書面同意),由甲方將上述承租房屋________(全部/部分)即____號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轉租給乙方。該房屋的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2、該房屋的共用或合同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狀況,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予以明確。甲、乙雙方同意附件(二)、(三)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乙方在本合同轉租期滿向甲方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1、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該房屋____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賃證)(編號________)。該房屋的用途為________,乙方承諾按________(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用公房憑證)所載明的用途使用該房屋。

2、乙方保證,在轉租期間未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取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核准前,不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轉租期限及交付日期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轉租期為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保證該轉租期限未超出________(租賃合同/前一個轉租合同)的租期。

2、轉租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在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轉租期屆滿前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轉租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________幣)______元,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_幣)______元。(大寫: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該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______(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2、乙方應於每月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支付違約金。

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費用

1、在房屋轉租期間,乙方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管理、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其它有關費用,均由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2、乙方負責支付的一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轉租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用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轉租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4、在轉租期間,出租人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具體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在條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的則應報經有關部門核准後方可進行。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幣)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2、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返還該房屋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的費用,方可辦理退租手續。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1、在轉租期間,乙方再轉租房屋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由甲方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徵得出租人的書面同意。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轉租期間不將該房屋承租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換使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例

在轉租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本合同也隨之終止,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月租金的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但下列情況除外:

1、該房屋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3、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4、甲方已被告知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 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 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於該房屋的陽台、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衞生間、院壩、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建築面積計算價款,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 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為: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該定金條款的約定,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條款的調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幣萬元;

第二期: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款萬元。 ;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第五條

1、甲、乙雙方定於 年月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雙方定於 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3、甲方應在 前將其落户於該房屋的户籍關係遷出。

4、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

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户手續。

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户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户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辦理過户登記,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並按本合同第八條承擔違約責任。並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

第八條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

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第九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所有權按的轉移時間。

第十一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二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執 份,乙方留執 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現住址: 現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甲方為___ ___省__ ___市__ ___區/鎮____ ____居民 甲方配偶: 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房屋地址: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區/鎮__________居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 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房屋情況 該房屋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座落:

______ 市 ______ 區 _______ 村。設計用途 房 , 建築結構 該房房土地來源為:

農村集體土地劃撥 年使用至今為______年。

第二條 該房屋價款規定 該房屋按照協商以總價計算,價款為30萬元,計叁拾萬元(大寫) 第三條 房屋交付日期 經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付清甲方房款_5_日內方可交付。甲方 在將房屋交付乙方時如遇不可抗力 (如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 時, 且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2_種方式處理:

1、 變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居民自住用 , 建築層數為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 房屋建於_________ _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3、 ____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__。 如甲方無異議,乙方將在合同簽訂_5_日內按一次性付款形式付 款。

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約定,追究甲方違約 責任,約定為:

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 方應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 按銀行同期貸款利 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萬分之七向乙方支付違約 金。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約定,追究乙方違約 責任,約定為:

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 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 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房屋價款的萬分之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房屋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房屋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 承諾(特別是房屋主體結構的質量需要達到國家關於房屋居住的要 求) ,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乙方在房屋 主體結構完好情況下,承擔維修責任。

第八條 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權力延伸的規定 該房屋及其土地使用權利由甲方保證為本人所有,且甲方於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按照合同規定將所屬房屋售於乙方。

乙方作 為購買者享有該房屋及其土地使用的一切權利, 且雙方需聲明乙方在 購買該房屋後, 擁有對於房屋及與其不可分割的土地的任何處置權利 (包括被徵用、改造、遷移產生的賠償或者其他形式所產生的賠償均 由乙方所得,與甲方無任何關係,且甲方後代不得對乙方及其後代進 行追償) 。

該合同由雙方所在村委會給予認可, 甲方應將該房屋的農村集體 土地使用證轉交於乙方,乙方在法律規定和適當機會下將其作廢,並 在村委會的證明和市/區政府規定的條件下重新辦理乙方對於該房屋 的農村集體使用證。

第九條 公證人的規定 本合同在 ________ 省 ________ 市 ________ 區 ________ 村村委會 的公證下籤訂,雙方對於村委會的公證給與肯定和贊成。 公證人(簽章) :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得,與甲方無任何關係,且甲方後代不得對乙方及其後代進行追償) . 該合同由雙方所在村委會給予認可,甲方應將該房屋的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轉交於乙 方,乙方在法律規定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租賃標的

甲、 乙雙方通過居間方提供的居間服務,出租及承租座落在大連市_________區______路(街)________號_______單元_______層_______號,權屬為______________,證號: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約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及其設備(見交接單)。該房屋由乙方_______人使用,租賃用途為______________。房屋具體面積與地址以房產證及相關正式法律文書上的記載為準。

二、租賃期限

2.1 租賃期限為_______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2 甲方須在本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3 租賃期滿,如乙方欲繼續承租該房屋,須在租期屆滿前_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續租事宜。

三、租金及費用

3.1 該房屋( )月( )年 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2 租賃期間,甲方承擔該房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 用,乙方承擔該房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 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約定的費用項目,與乙方使用、居住或經營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租賃期間乙方如需開具租賃等相關發票、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租金結算時間和方式:

租金的付款方式為( )季付( )半年付( )年付,以現金方式支付。 ____年___月____日,支付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的租金,共計

____________元;

____年___月____日,支付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的租金,共計 ____________元;

____年___月____日,支付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的租金,共計 ____________元;

____年___月____日,支付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的租金,共計 ____________元;

____年___月____日,支付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的租金,共計 ____________元;

____年___月____日,支付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的租金,共計 ____________元;

四、履約保證金

4.1 乙方簽署本合同同時須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作為履約保證金。4.2 履約保證金用作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擔保,如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甲方可於該保證金中直接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租金、違約金、賠償金和相關費用。在本合同期內,如出現履約保證金不足以抵扣前述款項及費用時,乙方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十日內補足,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3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甲方在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和相關費用 後,應將履約保證金剩餘部分無息返還給乙方。

五、甲方承擔責任

5.1 租賃期內,該房屋自然損壞的維修養護由甲方負責,除此之外由乙方自行負責維修。

5.2 甲方需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並保證共有人同意出租該房屋。同時甲方須保證在籤 訂本合同之前該房屋不存在出租、轉讓、查封等權利限制和相關債務,如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5.3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需將該房屋轉讓或抵押,甲方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保 證本合同的繼續履行,乙方有該房屋的優先購買權。

5.4 甲乙雙方確認, 該房屋交付乙方前,與該房屋有關的水、電、煤氣、採暖、物業等費 用由甲方承擔並負責結清;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的租賃期內,與該房屋有關的相關費用按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5.5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金,賠償金額為相當 於本合同約定的_______個月租金的金額。

六、乙方承擔責任

6.1 在租賃期間,如出現需由甲方負責維修的情況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積極協助, 如因乙方延誤通知或不配合給甲方以及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維修責任,無法維修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2 本合同因雙方協議解除或租期屆滿而終止履行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的書 面通知或租期屆滿之日遷出該房屋,並將該房屋及甲方所屬內部設施、設備及乙方對該房屋所進行的裝修(如有)完好無損的返還給甲方,如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繕或按價賠償。

6.3 乙方使用該房屋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該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該房屋 從事任何違法、非法、不道德、不恰當或有傷風化的活動;不得存儲任何違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品。同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經共和國法律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否則視為違約,自甲方提出限期整改之日起15日內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6.4 如將該房屋轉租,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簽訂轉租合同;如未經甲方同意並籤 訂轉租合同而擅自轉租的,甲方可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並有權解除合同。

6.5 租賃期間,乙方欠繳本合同第三條第2款中的各項費用達二個月的,視為乙方違約, 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處理。

6.6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3款的約定,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 金,賠償金額相當於應付款的千分之日;乙方無故拖延支付下一期租金(甲乙雙方另有約定除外)。逾期_____日活逾期遷出該房屋時,甲方有權採取相關措施收回該房屋,並無需給予乙方任何賠償、補償,同時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對於乙方遺留在該房屋內的任何財產、物品、文件、資料、設備等,甲方有權通過該房屋所在當地居委會或小區物業等相關部門,將上述物品妥善放置其它處並書面通知乙方。

6.7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賠償金額相當於 本合同約定的`_____個月租金。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而造成合同解除的,雙方免責

7.1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須提前解除的;

7.2 該房屋經房屋安全鑑定單位鑑定為危險房屋不能繼續使用的;

7.3 因國家政策需要對該房屋進行拆遷或改造的。

八、其它

8.1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解釋及爭議,均適用中國法律。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8.2 本合同簽署前兩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相關協議內容,如有與本合同 不相符之處,以本合同為準。

8.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 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8.4 租賃雙方保證在簽署本合同時所確認的通訊地址真實有效,如日後需送達相關材料, 以該地址為送達地址,相關材料郵寄該地址則視為送達對方,同時視為司法機關送達文書的一句。

8.5 每次繳租日之前,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各項使用費用的階段費用進行核對,以免造成 長時間欠繳;

8.6 甲乙雙方承諾就本合同提供的相關證明(房產證明、身份證明等)真實有效,已互 驗並認可,如有不實視為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8.7 甲乙雙方在簽約時已見過對方本人或有授權書的代理人並認可對方的簽約權利。

8.8 甲乙雙方涉及境外手續的,由當事人自行辦理。

九、甲乙雙方承認的附加條款如下:

出租方: 承租方: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4

購買查封房屋的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奚正輝

案例:

乙向甲購買了一套房屋,但是該房屋有法院查封,雙方簽署了房屋買賣合同,該買賣合同是否有效?對此人們認識不一致。

認為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主要理由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1994年7月5日通過,20xx年8月30日修正)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五)權屬有爭議的;(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其中第二款明確查封的房地產不得轉讓。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轉賣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為無效問題的覆函》(1997年4月7日通過)其中提到:“北京亞運特需供應公司在此後擅自將其已被查封的房產轉賣給北京沃克曼貿易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行為是違法的,所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系無效合同”。

其實隨着市場經濟地不斷髮展,無論在立法界還是司法界越來越維護交易的穩定,保護合同的效力,強調意思自治。不輕易干預交易,不輕易確認合同無效。

首先,從合同法歷次解釋的角度分析買賣合同的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購買查封房屋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屬於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最高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1999年12月1日通過)第四條:“合同法實施以後,人民法院確認合同無效,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為依據,不得以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為依據”。購買查封房屋的確是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最高院關於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xx年2月9日通過)第十四條:“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的“強制性規定”,是指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20xx年7月7日通過)第15條:“正確理解、識別和適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中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關係到民商事合同的效力維護以及市場交易的安全和穩定。人民法院應當注意根據《合同法解釋(二)》第十四條之規定,注意區分效力性強制規定和管理性強制規定。違反效力性強制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合同無效;違反管理性強制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具體情形認定其效力”。第16條:“人民法院應當綜合法律法規的意旨,權衡相互衝突的權益,諸如權益的種類、交易安全以及其所規制的對象等,綜合認定強制性規定的類型。如果強制性規範規制的是合同行為本身即只要該合同行為發生即絕對地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合同無效。如果強制性規定規制的是當事人的“市場準入”資格而非某種類型的合同行為,或者規制的是某種合同的履行行為而非某類合同行為,人民法院對於此類合同效力的認定,應當慎重把握,必要時應當徵求相關立法部門的意見或者請示上級人民法院”。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了查封的房地產不得轉讓,應該就是屬於管理性強制性規定,並不是效力性強制規定。乙向甲購買了查封房屋,願意為甲歸還其所欠的債務,並解除查封,這在現今社會經常發生,這也是甲清償債務經常採用的方法。甲乙雙方的交易沒有損害債權人的利益,跟談不上損害國家社會利益。若債權人認為甲低價轉讓侵害其利益,其有權提出撤銷權之訴,撤銷甲乙雙方的買賣行為,無需公權力介入來確認合同無效,從而影響交易的安全性與穩定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第(六)款: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若購買期房,產權證還沒有辦理,那麼簽署的房地產轉讓合同是否無效呢?這點法律界曾經也有爭議,但是目前已經形成了一致意見,轉讓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房地產登記機構不準辦理轉讓登記。第三十八條第(四)款: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不得轉讓。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可能是表見代理,那麼就是有效合同;也可能是效力待定,因為其他共有人可能會追認,若追認肯定是有效合同。可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主要是管理性強制規定,違反該規定,並不一定合同無效,只是登記機構從行政管理的角度不給予登記。

認為購買查封房屋的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是混淆了合同效力與登記效力,買賣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沒有登記還沒有取得物權,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區分兩則的效力,具有一定的實際意義:

1、有利於保護買受人依據合同所享有的佔有權。

2、買受人有權依據合同主張違約賠償。若合同無效,違約責任也就無效了。

3、買受人有權依據合同要求繼續履行合同,要求辦理產權登記。若確認合同無效,就要返還房屋,那麼就妨礙了現有的財產秩序,也剝奪了買受人主張房屋的權利。

其次,從其他規定分析買賣合同的效力。

《關於依法規範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通知》(20xx年2月10日通過)第21條:“已被人民法院查封、預查封並在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了查封、預查封登記手續的土地使用權、房屋,被執行人隱瞞真實情況,到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轉讓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確認其行為無效,並可視情節輕重,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現在法院的查封都是登記的,被執行人也不太可能隱瞞,登記部門更不能擅自辦理登記,若這種情況發生,則要追求其法律責任,該規定明顯帶有行政管理的色彩。而且該規定只是明確登記行為無效,沒有規定轉讓合同也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20xx年10月26日通過)第二十六條:“被執行人就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所作的移轉、設定權利負擔或者其他有礙執行的行為,不得對抗申請執行人。第三人未經人民法院准許佔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或者實施其他有礙執行的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解除其佔有或者排除其妨害。人民法院的查封、扣押、凍結沒有公示的,其效力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該規定明確了被執行人的轉讓行為不得對抗申請執行人,法院的查封沒有公示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其實該規定的基礎都是轉讓合同是有效的,若無效就不可能對抗第三方,而且本條的規定也取代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轉賣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為無效問題的覆函》。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20xx年3月16日通過)第十五條:“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物權法》明確了合同是否有效依據合同法等規定,不登記不產生物權,也不影響合同的效力。物權法的出台,明確了合同效力與物權登記無關。最典型的規定是抵押權,原來規定抵押不登記,抵押合同無效,但是物權法規定抵押不登記只是抵押權無效,抵押合同還是有效的。

購買查封房屋的轉讓合同應該是合法有效的,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只是房地產登記機關不受理轉讓登記,所以買受人也要注意不能取得所有權的風險。

房屋合同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房屋座落、間數、面積、房屋質量第二條租賃期限租賃期共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二條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租賃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房屋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維修房屋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的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徵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負責賠償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房屋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元。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____份,送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鑑(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經辦人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鑑(公)證機關電掛: 電掛:(章)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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