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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購銷合同(集錦5篇)

實用的購銷合同(集錦5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購銷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的購銷合同(集錦5篇)

購銷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貨時間及數量

交貨時間式量原煤產地

自簽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貨完畢

二、交貨地點:甲方貨場

三、煤炭運輸時間:按甲方要求時間運輸。

四、質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化驗數據為準)

1、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Kg

2、揮發份:Vad22%—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Aad≤24%

7、粒度:粒度小於3mm佔30%以下,大於3mm佔70%以上

五、價格及金額

乙方煤炭達到第四條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礎上,定價為元/噸(按1票結算)。高於5000KCal/Kg的價格見本合同第七條第四款。

六、煤炭檢驗

1、煤炭檢驗數據以甲方中心化驗室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2、煤炭到貨後,須先經甲方中心化驗室到乙方存貨點(或車內)取樣化驗。如達到第四條質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進煤200-300噸進行試燒。如煤炭適合甲方爐型則繼續履行合同。如不適合甲方爐型則中止該批合同,乙方損失自負。

3、乙方批量供煤過程

(1)汽車運輸甲方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2)火車運輸到站後甲方負責到火車站取樣化驗,確定是否接收,運輸中每500噸化驗一次,連續二次不合格,中止執行合同,責任乙方自負。

4、在取樣化驗過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驗室、熱源部、物資供應。

5、在進煤過程中,發現乙方明顯摻假作弊,立即終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驗室單獨取作弊部分化驗,並將化驗結果作為該批次的結帳依據,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獎罰措施

1、合同簽定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5萬元的合同保證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嚴格按甲方進煤計劃和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供貨,因供貨不及時或未達到本合同有關質量要求給甲方生產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所交保證金甲方不再退還(或從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於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發熱值在4901-5000KCal/Kg之間,扣減10元/噸,在4801-4900KCal/Kg,扣減20元/噸,低於4800KCal/Kg拒收,甲方終止合同,已入庫部分按熱值與噸煤產氣量理論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發熱值5000KCal/Kg---5500KCal/Kg內,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10元/噸,在5500KCal/Kg---5800KCal/Kg內,發熱量每增加100KCal/Kg,價格上調5元/噸,大於5800KCal/Kg不再上調價格。

6、含硫量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高於0.1%,價格下調5元/噸.

7、揮發份在指標要求範圍內每降低1%,價格下調10元/噸。

八、數量計量

以甲方地中衡稱量為準,雙方共同監磅。如需外委稱重,需有甲乙雙方共同監磅,並在過磅單上簽字。

九、付款方式及時間

全部接貨並驗收合格後,乙方按要求出舉發票,甲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付清貨款。

十、本合同如有變更,雙方另立供貨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區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

購銷合同 篇2

甲方(供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使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就農藥、肥料供貨一事,自願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電話或訂單通知所需肥料和農藥的具體名稱、數量及送貨時間。

二、甲方負責將產品運往乙方指定地方,其運費由甲方承擔。

三、質量標準及要求:甲方供給乙方的產品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肥料和農藥質量標準,隨產品附送同批產品的生產批號、開據正規發票,並保證產品的剩餘有效期不少於 個月。

五、驗收方式:產品包裝要完好,生產批號與產品批號須一致,如有破損或質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權退貨或拒付貨款。

六、結算方式:乙方與甲方以月結形式付款,甲方需每月初與乙方核對上個月所產生的貨款,開具發票,乙方儘快審付貨款。

七、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1)如甲方供給乙方的產品不合格而造成乙方作物減產的,則甲方應賠償乙方合理的經濟損失。(2)甲方不能按時送貨的,應提前至少_ 天通知乙方,並與乙方協商處理。否則甲方逾期供貨的,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收貨或折價後接受貨物。2。乙方責任:(1)乙方使用甲方產品必需按甲方產品説明用藥,如乙方不嚴格按甲方產品説明用藥產生藥害或其它病害,甲方不負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到 年 月 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購銷合同 篇3

一、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二、需方料場交貨,由供方運輸,送到價112元/噸,其中運費每噸45元(含税),礦石款為67元/噸(含税),自本合同簽訂後按需方通知開始送貨。

三、結算方式及期限每1000噸結算一次,即供方供應達到1000噸後,供方將運費發票及礦石發票(17%的增值税專用發票)開具給需方之日起一週內付清,過期未支付的,每延期一日按5%支付違約金。

四、產品標準,

CaO≥51%,Si02≤1%,AL2O3≤1%,MgO≤1%,Fe2O3≤1%,研磨指數≤10KWh/t。

五、合同期限及相關規定

1、合同同期限為一年,即自20xx年10月25日至20xx年10月25日,合同期限內,本合同所約定的各項條款供、需方不得隨意發生改變。

2、本合同期限內,供應必須保證需方石灰石的需求供應,不得延誤;同時本合同期限內,需方不得再與第3方簽訂石灰石的訂購合同。

3、供方提供產品質量檢驗報告,供方供貨車輛必須服從脱硫項目部的'調度管理。

六、違約責任

供、需方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則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叁拾萬元。

七、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供需雙方通過協商友好解決,如無發達成一致,可提交烏魯木齊沙依巴克區法院訴訟解決。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4

銷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訂貨金額及技術參數乙方向甲方訂購XXXX木地板。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下表所列:

第二條 定金

簽定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壹萬元。

第三條 交貨時間、地點及付款結算方式

1、日期:另行通知

2、交貨地點:另行通知

3、付款結算方式:

第四條(1)乙方通知甲方提貨時,乙方支付木板總貨款的30%

(2)木地板到乙方工地,其餘貨款乙方在五天之內合部付清,乙方未付款按貨款的10%交納違約金每天。付款方式按實際面積結算,質量保證三年內有任何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保證期內乙方通知甲方維修,甲方不去維修,乙方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3)甲方墊付款在乙方驗收合格後五天之內付清。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貨,則甲方應付給乙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

2、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規定時,每延期一天,甲方應償付乙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5%的違約金。

3、木地板屬於半成品商品,只有通過科學的安裝方法才能成為一個完整的.商品,安裝部分如不符合質量標準和使用要求,甲方應及時維修或重新安裝,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自行負責。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標準的,應按變更部分貨款總值的5%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甲方協商,甲方同意退貨的,應由乙方償付甲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50%的違約金。甲方不同意退貨的,乙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乙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甲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付款總額的10%承擔逾期交款違約金。

4、合同簽定後如甲方送貨,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貨,乙方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違約金5%。

第六條 變更產品技術參數的協商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應提前30天與乙方協商。

第七條 方不得擅自修改合同條款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可要求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擔一切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的通知

甲、乙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説明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九條 爭端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1、消費者協會申請仲裁;

2、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與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 乙方: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定日期:

購銷合同 篇5

甲 方:

乙 方: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並承擔本協議所規定的各項責任和義務。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文義另有要求,本協議及其附件中的名詞應具有如下定義:

本協議:本協議包括本協議正文、採購訂單、本協議所有附件、技術協議以及本協議中提及的任何其他文件。框架協議甲 方:指 ,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在中國境內成立。註冊地址為 。

乙 方: 指 ,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律在 成立。註冊地址為: 。 最終用户:指 下屬的分(子)公司(見附件1)。為本協議項下 最終使用人。除甲方書面同意,本協議所指定任何最終用户均無權直接向乙方發出採購訂單。

第 三 方:指甲乙雙方、執行方、最終用户、集成商以外的其他法人、組織機構和自然人。

招標文件:指由甲方發佈的編號為 的 項目的招標文件。

投標文件:指乙方為響應編號為 的招標文件而編制的投標文件,包括評標過程中籤署的答疑、澄清等補充文件。 技術協議:指乙方與本協議的最終用户就本協議項下的設備技術條件而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標 的 物:指按照招標文件要求為完成本協議及其項下合同所必須的、由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於全部的硬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運輸及保險等。

採購訂單:指甲乙雙方依據本協議簽訂的包含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材質、數量、價格、交貨期、交貨方式和付款方式等具體要素的交易憑證,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見附件3)。

現 場:指項目所屬最終用户的工作現場。

第二條 框架協議執行方式

1.為執行本協議,甲方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根據其需求計劃及本協議向乙方發出採購訂單,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價格和付款方式執行採購訂單,雙方最終簽署採購訂單。

2.除本協議明確約定或雙方另行書面約定外,乙方不得將本協議及其本協議項下訂單的製造、加工等義務委託或轉包給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條 適用於本協議的項目、供貨範圍及技術標準

1.本協議適用於附件 1 中所列項目。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可以對適用於本協議的項目清單進行增減調整。每次調整由雙方書面確認。乙方承諾不因項目未批准無法實施追究甲方的責任。

3.技術標準:按照乙方與最終用户簽訂的技術協議為準。技術協議應作為本協議項下訂單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價格及交貨期

本協議項下所指貨物單價固定(分項價格表詳見附件 2 )。甲乙雙方根據該固定單價簽署本協議項下訂單。

1.貨物單價貨幣單位為人民幣,為到最終用户現場價格,含國內運保費、增值税等費用。

2.附件 2 中的價格為固定單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受訂貨數量、批量、交貨期和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附件2中設備數量增加或減少均按該單價增減。

3.附件 2 中的價格有效期為自協議簽訂之日起2年時間,在此有效期內,框架協議下的價格保持不變.

4.採購訂單項下每套交貨期不應超過 8 周。

第五條 技術協議與商務報價

1.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應立即與項目最終用户技術交流,並在接到通知後 10 個工作日內完成與最終用户技術協議的談判和簽署。

2.乙方應將在採購訂單執行過程中有關開工會、設計聯絡會、組態、培訓、工廠驗收、現場開箱驗收、現場服務等所需人工日數量明確在與最終用户簽訂的技術協議中,並將上述費用在商務報價時一併報出。

3.乙方根據與最終用户的技術協議和本協議中的單項價格,向甲方報出每套系統的配置和商務報價,經用户核實並簽字確認後,提交甲方,作為甲乙雙方簽署訂單的依據。

第六條 付款條件

1. 本協議項下人民幣採購訂單付款條件為:(銀行承兑支付)合同簽訂後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5%作為合同預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發貨通知後30天內支付合同總額的45%;合同設備全部到達甲方現場,乙方向甲方開具合同全額税率為17%的增值税發票後30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的40%; 餘款10%為合同質量保證金,待合同設備(或合同工程)正常運行壹年無質量問題後結清餘額。

2. 如果採用上述以外的其它付款方式,甲乙雙方應在訂單中另行約定。

第七條 採購訂單

1.甲方根據項目進展向乙方發出項目技術和商務談判通知,乙方根據本協議約定程序和原則報價,雙方確認後簽署採購訂單

2.採購訂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其未約定權利義務等內容均適用本協議有關規定。其約定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採購訂單約定為準。

3.採購訂單經甲乙雙方確認後,任何一方不得單獨修改。如確需修改,則提出一方需承擔由此引發的影響簽約進度和交貨期的責任。

第八條 包裝和運輸

1.乙方應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並提供適合運輸方式安全可靠的包裝、運輸支撐件等,以保證貨物安全穩妥送達現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裝卸或運輸中發生貨物損壞、滅失或丟失,乙方應自費對進行修理、更換或補供。

2.如因承運人自身原因造成貨物損壞、滅失或丟失,乙方應自費對進行修理、更換或補供並向承運人追究責任。

第九條 貨物的'風險及所有權轉移

本協議及其項下采購訂單中貨物風險和所有權自貨物交付時起由轉移,雙方各自承擔交付前後的風險。即在採購訂單約定時間、地點交付之前貨物的風險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後貨物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驗收標準和驗收方式

1.最終用户負責根據技術協議約定標準對到貨貨物數量、外觀等進行全面檢查及質量驗收。

2.如雙方對貨物質量、數量等產生爭議,雙方同意由共同認可的第三方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檢驗並將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作為確認貨物質量的基本依據。相應的檢驗費用由檢驗報告中引起質量問題的責任方承擔。

3.如最終用户通知甲方在貨物驗收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單方暫時中止支付相應部分貨款並根據第三方檢驗結果決定是否恢復支付。

第十一條 質量保證、質保期限及服務

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每批貨物通過現場驗收後12個月或發貨後18個月,以先到時間為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貨 (不可抗力除外),應向甲方承擔以下遲交貨違約責任:

1.1每遲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遲交部分貨值萬分之一的違約金,最高不超過遲交部分的貨值。乙方支付違約金並不解除其交貨義務,交貨時間由雙方另行商定。

1.2逾期交貨超過90日曆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遲交貨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1.3分期交貨情況下,如乙方部分交貨延遲導致本合同被甲方單方解除,甲方有權就已接收部分貨物向乙方要求退貨,乙方應退還該部貨款、承擔退貨費用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2、如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數量,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補足。如逾期未補足,應按本條第1款承擔遲交貨違約責任。

3、如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應向甲方承擔以下質量違約責任:

3.1如貨物在現場開箱檢驗或安裝調試過程中被發現不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甲方有權拒收貨物、拒付貨款並要求乙方立即修理或更換。

3.2質量保證期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貨物質量問題,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自費對質量問題貨物進行修理或更換。

第十三條 備品備件

乙方應保證根據甲方要求供應本協議項下貨物的備品備件。如乙方因系統升級不能提供原型號備件,則須提供滿足系統要求的替代備件 。

第十四條 有效期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除另有約定外,有效期為2年。

2.本協議下采購訂單有效期至訂單項下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

第十五條 修改和解除

1. 除非雙方另行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對本協議主體及附件作任何單方面修改。如一方有修改建議,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經協商一致後簽署修改協議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在修改協議簽署生效前,任何一方應保證本協議/採購訂單正常執行,不得停止擬修改內容所涉及的工作。

3. 雙方經協商一致可書面解除本協議/採購訂單。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立即單方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②對方未經書面同意,將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由於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協議及訂單,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24小時內通知另外兩方,並在其後14日內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2.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3. 如對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估計將延續到90日以上時,雙方應通過

協商解決如何繼續履行或終止本協議及訂單

第十七條 爭議協調程序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應本着公平友好原則協商解決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協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解決。

第十八條 知識產權和保密

1.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設備、服務和文件,不受第三方關於專利、商標或工業設計權的侵權指控。如甲方或用户因使用乙方或集成商提供的任何硬件、軟件、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技術資料等而受到第三方對於甲方或用户侵犯其知識產權的起訴,將由乙方負責應訴,並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和後果。

2.為履行本協議及訂單需要,在與本協議有關的管理方、設計方、施工方、集成商承諾保密的前提下,可向其提供必要資料。除此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透露本協議、附件及本協議項下采購訂單、技術協議內容及有關項目的資料信息,否則將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

3.甲方和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附件及本協議項下采購訂單作為商業宣傳資料。

第十九條 附件及解釋順序

1.本協議所列下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協議與附件內容不一致,應按如下順序解釋:

本協議補充協議(如有)

本協議

附件1:項目清單

附件2:分項價格表

附件3:採購訂單範本

附件4:招標文件

附件5:投標文件技術協議

第二十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伍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壹份。

第二十一條 其它

1. 除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協議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2.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雙方發生所有權、經營權變更不影響本協議及項下采購訂單執行。公司合併收購應由合併後公司、重新變更註冊的公司或原公司所有權獲得者承繼本協議項下權利義務。

3. 本協議及項下采購訂單有關來往函件,應以信函、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進行。重要傳真的接收方應將傳真首頁簽字後回傳給傳真發出方;電子郵件的接收方應向電子郵件發出方確認收到。

簽字:甲 方:

營 業 地:

授權簽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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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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