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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攤位租賃合同(通用15篇)

市場攤位租賃合同(通用15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市場攤位租賃合同,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市場攤位租賃合同(通用15篇)

市場攤位租賃合同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租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須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租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租賃保證金: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元整。期滿雙方不續簽合同的,甲方應在合同期滿後七日內無息退還保證金。如乙方欠甲方款項或有其他違約行為,甲方可從保證金中扣除。

第五條其他協議:

(1)甲方依法建立並組織實施食品衞生、消防安全、公共安全和環境衞生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誠實守信,文明經營。

(2)為確保貨物的食品安全和健康,乙方應在採購時檢查貨物質量,從供應商處獲得原始發票和文件,並建立採購賬户。商品包裝使用環保塑料袋,並執行塑性極限。相關規定。

(3)乙方在市場使用的水、電、照明由甲方提供,產生的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店鋪內經營,不得跨店經營、佔道經營、堆貨經營或跨門經營。

(5)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攤位轉租或轉讓給第三方的,必須徵得甲方同意並辦理手續。

(6)乙方在市場上的經營設備和財產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損壞,甲方不予賠償。

(7)甲方應對市場設施進行日常維護。乙方應妥善使用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乙方應承擔維修和經濟賠償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期內,甲方無故解除合同收回攤位的,應當退還解除合同之日起提前收到的租金和全部押金,並向乙方支付已退還租金的30%作為違約金。如乙方要求解除合同並退回攤位,甲方同意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超過租賃期總租金的30%作為違約金,押金不予退還。

(2)如乙方未能按期支付租金及水電費,則乙方應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總額1%的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攤位。乙方支付的租金和押金不予退還。

(3)乙方逾期營業、佔用道路、堆放或亂扔垃圾、不使用環保袋包裝商品的,甲方可一次性收取違約金20元。

(4)乙方擅自轉租、轉讓攤位或改變經營範圍,違反市場封鎖制度,經甲方指出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攤位,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5)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取消經營資格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收回攤位,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在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或電網停電導致乙方無法繼續經營或財產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市場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行政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市場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承租該攤點,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內向甲方申請續租,並經甲方同意後,按照新規定辦理續租手續,簽訂新的攤點租賃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市場攤位租賃合同2

合同編碼:

出租方: 家庭住址:

承租方: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複印件)

第一條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所有的商位(指倉位或攤位,下同)座落位置:

市場 區 號,共 個(間), ㎡.商位設施有: ,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為 .

第二條 租賃期限共 三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滿。

第三條 租金(大寫) 元/月(小寫¥ 元),承租方必須每月十日前一次性交清當月租金,逾期者每日按未交部分的3%計算滯納金,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內全部租金的,優惠 元。

第四條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必須按市場統一規定使用出租方水電並向出租方繳納水電物管等費,雙方約定價格為:水費 元/噸、電費 元/度,水電費總表與分表的誤差按分攤係數計算交納,價格隨國家調整而調整,衞生費 元/月(商位內日產生垃圾量超50斤的,每次加收20元以上垃圾清運費)

第五條 承租方需對商位進行裝修或增設他物的,事先必須書面申請,經出租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商位內承租方裝修、增設他物費用自理,合同期滿後裝修設施或新增固定設施(不可撤除部分)無償歸出租方,承租方不得拆除,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增設的他物(可撤除部分)由承租方自行撤除,損壞攤位的必須由承租方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費用。

第六條 租賃期內出租方負責屋面防漏和水電錶前的維修,承租方負責商位其他維修及水電錶後的維修,費用各自承擔。

第七條 經出租方同意並經有關部門批准,承租方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廣告宣傳必須遵照市場統一規定並向出租方交納廣告位使用費。

第八條 承租方經營的商品的.保管和財產安全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可自行辦理財產保險,出租方不承擔承租方經營商品財產丟失(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 承租方必須遵守以下條款:

(一)遵紀守法,遵守市場各項管理制度,誠實守信,亮照經營,明碼實價,照章納税,自辦經營手續

(二)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商品;

(三)做好商位清潔衞生工作,配合出租方維護市場秩序,維護設施完整,維護公共安全;

(四)在租賃合同到期前,必須提前一個月向出租方表明是否續租並辦理相關手續。

(五)必須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建立農產品進銷台帳,認真執行《農產品索票索證制度》及《市場的准入制度》,保證所經營的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和可追溯求源,不合格農產品必須立即銷燬,已銷售由承租方負責收回,未銷售的由承租方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六)嚴格遵守《消防法》及《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安全用水用電,安全使用商位及設施,嚴禁私拉亂接和使用大功率(超過1000瓦)電器設備,嚴禁竊水、竊電,嚴禁在市場內燃放、轉運、銷售、存放煙花爆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嚴禁在經營場所及公共區域進行污染性作業以及違章用火,燃燒柴快、垃圾、有煙煤等,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因承租方原因發生的安全、火災事故及違反治安管理法規造成的相關責任及損失概由承租方負責,出租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不負責賠償相關損失。

(八)違反市場管理規定須交納教育費的,必須及時交納,否則無條件從保證金中扣除,合同到期需續簽合同的,必須補足保證金後方可續簽。

第十條 承租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承租方擅自將商位轉租、轉讓他人,或不按要求使用商位隨意亂改致使商位損壞的;

2、承租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或相關費用累計超過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

3、承租方製售假冒偽劣、三無商品,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商品等,受到相關處罰兩次以上的;

4、承租方欺行霸市、哄抬物價,採取非法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不正當經營的;

5、承租方違反國家及出租方安全管理規定,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限期未整改的;

6、承租方不遵守市場管理規定,拒不服從市場管理,超攤、擴攤、離攤經營、佔道經營、大量隨地傾倒果皮菜葉等垃圾,累計受到處罰超過四次(含四次)的;

7、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商位的。

第十一條 資產以現狀出租,合同簽訂前出租方必須先行查驗商位,無異議後再行簽訂合同,合同一旦簽訂,在承租期內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尋釁滋事或者拒交商位租賃等費用。

第十二條 政府統一規劃或資產處置、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合同自行終止,承租方無條件在規定期限內搬離,出租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不作任何賠償。

第十三條 本合同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商位的優先租賃權,如承租方無意續租的,應在規定期限(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書面告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的,承租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三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出租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完好、適租的狀態交還出租方,出租方不作任何補償。承租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出租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及另行出租並不退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損失及法律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第十五條 其它約定:

第十六條 因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一份,承租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出 租 方(章) 承租人(章)

電 話: 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市場攤位租賃合同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蘇省城鄉集市貿易管理條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就東罾村農貿市場攤位租賃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攤位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攤位農貿市場_____交易區_____號攤位,具體位置以商户與市場協商的具體位置為準,面積_____㎡,市場規劃要求經營範圍__________ 。

第二條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攤位租賃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滿。

第三條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1、租金為人民幣(小寫:_____)元整。

2、租金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以現金方式支付租金;逾期繳交的按日追加_____的違約金。

第四條租賃物及附屬設施的維修、更換、改建、擴建

(一)市場內公共設施的維修由甲方負責,乙方應予以配合。

(二)乙方應自覺愛護好市場設施,期滿交接時乙方應保證租賃設施處於良好狀態。租賃物附屬設施屬容易損耗的(如光管、燈炮、消毒燈、滅蚊燈、排氣扇、漏電開關、水、電開關、水錶、電錶、支管線、滅火器、門鎖、鋪位的卷閘的小修等),其維修、更換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不得擅自在市場內(含商鋪內)拉接水、電和增設負荷。乙方如需對鋪位進行裝修、改建、擴建或增設負荷,必須書面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屆滿或乙方中途違約致使合同解除時,乙方增設的設施不能拆除,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如將租賃物及設施(含增設設施)損壞、毀壞,必須照價賠償或恢復原狀。

第五條攤位的轉租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攤位。如私自轉租,乙方所交管理保證金甲方全部扣除。

2、甲方同意轉租的,乙方應當與第三人訂立轉租合同(必須經甲方簽章方為有效),轉租期限應在本合同租賃期限之內。轉租期間,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效力及於第三人。

第六條攤位的調整

在市場運營過程當中,甲方對乙方均不做任何獨家經營以及嚴格經營範圍劃分的承諾,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乙方不得無理糾纏,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終止協議。如因市場需要甲方對攤位進行調整,甲方應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擴充攤位的行為甲方無需向乙方通知,擴充攤位數量的行為乙方也無權過問。調整攤位,乙方可以決定是否接受。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於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多餘租金及保證金。

第七條廣告宣傳

市場內建築物即附屬物屬甲方所有,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市場內張貼廣告,如需做廣告宣傳申報市場管理辦公室由市場管理辦公室統一策劃進行製作,進行區域內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物業管理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市場管理辦公室負責,物業管理費用(包括水、電、暖、衞生等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1、電:市場內有分支電錶的商户,電費按照每月電錶實際用電度數1元計算由甲方管理人員收取;沒有分支電錶的商户按照每月甲乙雙方均認可的用電數估值1元計算由甲方管理人員收取,副食、麪點、蛋糕區櫃枱電費按10元/月每節櫃枱收取。

2、水、暖、衞生費、治安費:一次性繳清。

第九條管理保證金

攤位交付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納管理保證金_____元。在租賃期內,管理保證金由甲方管理。只用於消費者權益以及市場規章制度和市場經營場所設施和設備的保障。

下列情況下,甲方可有權自行動用保證金進行處置或者處罰:

1、乙方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乙方對消費者提出的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違反市場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或者損壞市場設施以及市場設備的。甲方使用管理保證金先行處置或者處罰後,可以要求乙方在___3__日之內予以補足。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偽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並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

(4)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以及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

(5)制止乙方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6)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組織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活動。

2、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部門規定的衞生、工商、税務等營業證、照,但是辦證費用及日後產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

(2)確保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衞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並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3)保證場內通道暢通、通道衞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4)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5)履行食品安全法定義務,成立商品准入辦公室,落實專人負責市場商品准入工作,明確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相關違法行為,及時予以制止並報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1)在甲方核准的經營範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要求,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3)有權瞭解物業管理、管理保證金等有關費用的收取、支出等情況;

2、乙方義務

(1)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參加甲方舉辦的有關法律、政策、消防安全的學習,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税(費);

(2)不得銷售《食品安全法》第28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包括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3)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甲方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乙方需使用用電器具,必須先經得甲方同意方可使用,並自覺遵守市場用電管理規定。

(4)乙方購進商品,應當檢驗商品質量,按規定要求保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合同等,建立進貨台賬。牲畜、禽類等按規定應當檢驗檢疫的農產品,還應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相關證明。

(5)乙方從事批發經營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購貨者出具銷售票據和其他有關憑證,並進行台賬登記備查。

(6)乙方要及時記錄商品准入台帳,記錄完畢歸檔的台賬可自行妥善保管,也可委託甲方代為保管,保存期不少於2年。

(7)自覺服從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對商品質量的抽檢。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乙方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

(8)不銷售、不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9)乙方應服從管理方對商品划行歸類的管理,保持商品陳列整齊劃一,圈內貨物陳列有序,保持攤位內部衞生,不在攤台襯墊雜物,不佔道經營,不在攤位內及周邊亂貼吊掛個人用品及雜物。

(10)乙方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食品安全法》

第27條要求。

第十二條責任的劃分

1、因供電部門檢修或者調度造成市場停電所導致的乙方經營或者商品受到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2、經營者亂拉電線造成人員傷亡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3、因經營者忘記關水龍頭而導致自己或者其他商户受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4、乙方多次違章屢教不改,不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管理,甲方有權擅自將其清除出場,攤位另行安排,所有後果乙方自擔。

5、乙方不按期繳納租賃費、税費、電費、水費、衞生費、採暖費、治安費超過規定期限半個月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並要求乙方停業以及搬出市場。

6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物業管理等責任,給乙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7攤位交付後__1__個月內,乙方未開業或者在租賃期內無正當理由累計停業_____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時間扣除後,剩餘部分予以退還,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8乙方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管理部門處以吊銷證照,或拒不執行出租方正當管理要求的,給市場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9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攤位轉租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並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_____%的違約金;因過錯造成攤位嚴重毀損的,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10乙方不服從甲方對市場內經營商品陳列、圈內貨物擺放、佔道經營、攤位衞生的統一管理,經甲方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1承租方不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擅自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2乙方未按相關規定對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3對嚴重失信經營者或者信用低下經營者,取消其下年度入市場經營資格。乙方被行政管理部門年度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列入市場經營者黑名單的,甲方有權將其清退出市場。

14、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必須在5日內搬出全部物件,如乙方逾期5天內仍未搬出物品,視為乙方放棄物品所有權,自願交由甲方處理。因乙方逾期不搬遷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15、甲、乙雙方若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應支付違約金_____元給另一方。

第十三條其他

(1)賣熟食或者直接入口食品的商户如果因為產品質量問題而導致的責任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制定並且張貼明示的各項市場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同意遵守。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濱海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後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電話:_____

電話: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家庭住址:_____

代理人:_____

電話: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市場攤位租賃合同4

出租人(簡稱甲方):

承租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下簡稱《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 菜市場攤位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攤位基本情況:本合同所指攤位位於,設施為電錶、開關、插座、磚混瓷磚貼面櫃枱。經營項目為。

第二條 租賃期限:攤位租賃期限為一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合同簽訂5日內交付攤位。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租金為每年交付(大寫)叁仟元整,(¥ )。交付時間及方式為租期開始前5日一次性交付,同時繳納水費、衞生費、垃圾清運費共計 元/年。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有關市場開辦者的規定,制訂有關市場物業、治安、消防、計量、衞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制度,承擔相關義務,並監督乙方遵守有關規定。

2.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及時制止,對出現的消費糾紛及時調解,調解不成的報有關部門處理。

3.協助、督促乙方辦理相關證照,為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5.甲方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進行調整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乙方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於15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餘租金及保證金。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亮證亮照經營。

2.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履行相關義務,承擔法律責任,服從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3.乙方必須將經營過程中長生的垃圾放到甲方制定的地點。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私自擴建攤位。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攤位,需經甲方書面同意。經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應在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餘租金及保證金。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項目。

8.乙方經營的產品價格不得高於縣城農貿市場聚格。

9.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如果房屋租金上調,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先行賠付保證金:

1.合同簽訂5日之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先行賠付保證x元整,。

2.甲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使用保證金:

(1)乙方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乙方對消費者提出的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因乙方過錯,甲方使用保證金先行賠付的,乙方應於5日內補足保證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場地、用水、用電、用暖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不得收取租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損害場地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賠償實際損失,乙方亂扔垃圾甲方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罰20-100罰款。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並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5.乙方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10日內仍未交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10日內提供證明,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解除合同:

(1)在租賃期限內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證照的;

(2)違反市場管理制度情節嚴重且不服從管理的.;

(3)逾期10日未支付租金、水、電、暖等費用的;

(4)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義務,影響正常的經營活動的;

第九條 續租:租賃期滿乙方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1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x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在租賃期限內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權利不受影響。

2.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因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10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後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共x頁,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租人承租人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場攤位租賃合同5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承租_____________菜市場攤位____________個,門店_________間,編號:_________。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簽定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租賃保證金: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時應交付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元給甲方。期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甲方應於合同期滿之日起七天內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乙方如有拖欠甲方款項或其它違約行為,甲方可從保證金中扣抵。

第五條其他約定:

(一)甲方應依法建立食品衞生、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環境衞生等制度,並組織實施。乙方應自覺遵守、誠實守信、文明經營。

(二)為確保商品食用安全、健康,乙方在進貨時應當檢驗商品質量,並向供貨方索取原始發票、單證,建立進貨台帳。商品包裝使用環保塑料袋,執行“限塑”相關規定。

(三)乙方在市場內使用的水、電、照明由甲方提供,發生的水費、電費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攤店內經營,不超攤擴攤、佔道堆物或跨門營業。

(五)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攤店轉租或轉讓給第三人,必須經甲方同意,並辦妥手續。

(六)乙方在市場內的經營器具及財物應自行妥善保管,發生損壞甲方不予賠償。

(七)甲方應對市場設施進行日常維修。乙方應妥善使用設施,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和經濟賠償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合同履行期內,甲方如無故解除合同收回攤店,應退還從解除合同之日起已預收的租金及全額保證金,並按退還租金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乙方。乙方如要求解除合同退還攤店,甲方同意的則解除合同,乙方應按乘餘租期租金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乙方如不按期交納租金及水電費,應每天按欠款總額的1%支付甲方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攤店,乙方已付租金及保證金不予退還。

(三)乙方如超攤營業、佔道堆物或亂丟垃圾,商品包裝不使用環保袋,甲方可按次收取違約金20元。

(四)乙方擅自轉租、轉讓攤店或改變經營範圍,違反市場建立的制度,經甲方指出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攤店,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五)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取消經營資格的,本合同自行終止,甲方收回攤店,已收租金不予退還。

第七條合同期內,因不可抗力或電網停電,自來水水網停水,造成乙方不能繼續營業或財產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市場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行政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依法向市場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期滿,乙方需要繼續租賃攤店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內向甲方提出續租申請,經甲方同意,按照新的規定,辦理續租手續,簽訂新的攤店租賃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菜市場攤位租賃合同範文2

出租人(簡稱甲方):

承租人(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以下簡稱《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菜市場攤位租賃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攤位基本情況:本合同所指攤位位於,設施為電錶、開關、插座、磚混瓷磚貼面櫃枱。經營項目為。

第二條租賃期限:攤位租賃期限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簽訂5日內交付攤位。

第三條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租金為每年交付(大寫)叁仟元整,(¥)。交付時間及方式為租期開始前5日一次性交付,同時繳納水費、衞生費、垃圾清運費共計元/年。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有關市場開辦者的規定,制訂有關市場物業、治安、消防、計量、衞生、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制度,承擔相關義務,並監督乙方遵守有關規定。

2.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及時制止,對出現的消費糾紛及時調解,調解不成的報有關部門處理。

3.協助、督促乙方辦理相關證照,為乙方提供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4.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5.甲方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進行調整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乙方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於15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餘租金及保證金。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法亮證亮照經營。

2.按照《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履行相關義務,承擔法律責任,服從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3.乙方必須將經營過程中長生的垃圾放到甲方制定的地點。

4.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因經營產生的各項税、費。

5.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6.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私自擴建攤位。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攤位,需經甲方書面同意。經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應在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結餘租金及保證金。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經營項目。

8.乙方經營的產品價格不得高於縣城農貿市場價格。

9.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如果房屋租金上調,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先行賠付保證金:

1.合同簽訂5日之內,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先行賠付保證元整,。

2.甲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使用保證金:

(1)乙方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乙方對消費者提出的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因乙方過錯,甲方使用保證金先行賠付的,乙方應於5日內補足保證金。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場地、用水、用電、用暖等市場內的經營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的,不得收取租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3.乙方損害場地設施,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賠償實際損失,乙方亂扔垃圾甲方一經發現將對乙方處罰20-100罰款。

4.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並按攤位租金總額3%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市場攤位租賃合同6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租賃朝陽市種子市場攤位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一、攤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條:乙方承租甲方號攤位,面積平方米,門、窗、鎖、隔斷、防護欄、水、電、牆面等設施完好無損,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XX年7月xx年7月 9日止,共計五年。

第三條:攤位租賃費為每年人民幣大寫壹萬肆千元整,小寫 4000.00元;租賃費按年繳納,首期租金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交付,餘下交費日期為每年的9月xx年內出現 ~2起影響較大,給一户農民造成200元以上或幾户農民造成 000元以上損失拒絕賠償、或拒不接受有關部門正常管理的。

第十四條:除本合同第十三條之規定,甲、乙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不能按時交付攤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每天賠償乙方人民幣伍十元。

第十六條: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還合同期內的'攤位租賃費及其它費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時應該及時將攤位騰出,否則應該每天賠償甲方人民幣伍十元。

第十七條: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5%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證金。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二十條:本合同履行期內種子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制訂的種子市場的治安、衞生、營業時間等各項規章制度,也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與本合同約定相違背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相牴觸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市場攤位租賃合同7

出租人(甲方):朝陽市種子市場管理辦公室

承租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租賃朝陽市種子市場攤位從事經營的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攤位位置及租金、租期等

第一條:乙方承租甲方 號攤位,面積 平方米,門、窗、鎖、隔斷、防護欄、水、電、牆面等設施完好無損,用途以營業執照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第二條:租賃期限自**年10月20日起至**年10月20日止,共計五年。

第三條:攤位租賃費為每年人民幣大寫壹萬肆千元整,小寫14000.00元;租賃費按年繳納,首期租金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交付,餘下交費日期為每年的9月20日前;以現金方式交付。除此之外,租賃期內所發生的水、電等費用也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交付甲方伍千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乙方違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否則合同期滿後退回。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甲方應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第六條:甲方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經營。

第七條: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甲方應對市場進行物業管理,並負責市場內的安全防範和經營設施的建設及維護,包括:建築物(包括公共區域及租賃攤位)的管理及維修保養;水、電、氣、等設備、管道、線路、設施及系統的管理、維修及保養;清潔管理;保安管理並負責市場的公共安全;消防管理等。

第九條:乙方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格,並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亮證照經營。

第十條: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市場內的各項設施,不允許隨意改動牆、隔斷、門、窗、水、電、暖氣等設施,造成損壞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在攤位租用期間,不允許轉租、轉讓;不允許超範圍經營及製售假劣種子、農藥、化肥等違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項目,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出賣營業執照;不允許欺行霸市,隨意哄抬或降低物價,擾亂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

第十二條: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攤位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廣告宣傳。

三、合同解除約定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並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如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還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不再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包括因違法經營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收回經營證照的;

2、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攤位,經甲方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3、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規定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的';

5、一年內出現1~2起影響較大,給一户農民造成200元以上或幾户農民造成1000元以上損失拒絕賠償、或拒不接受有關部門正常管理的。

第十四條:除本合同第十三條之規定,甲、乙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 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不能按時交付攤位或因甲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每天賠償乙方人民幣伍十元。

第十六條: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不退還合同期內的攤位租賃費及其它費用;合同到期乙方不再租用時應該及時將攤位騰出,否則應該每天賠償甲方人民幣伍十元。

第十七條: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5%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用及退回保證金。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攤位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3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二十條:本合同履行期內種子市場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甲方制訂的種子市場的治安、衞生、營業時間等各項規章制度,也視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與本合同約定相違背或與國家法律、法規等強制性規定相牴觸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朝陽市種子市場管理辦公室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市場攤位租賃合同8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附身份證複印件)。(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門市/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門市/攤位)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出租位於江津區杜市鎮農貿市場內的(□門市/□攤位)給乙方;不論是門市或攤位的面積、大小、所處地理位置以及修建的結構形式、建築材料等乙方在現場已確認並無異議;按市場劃分要求經營用途為_____。

二、租賃期限共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滿。

三、租金:(以下租金為甲方淨收金額,若產生其它費用由乙方負責)

1、履約保證金(大寫):_____元(小寫¥_____元),租賃期滿後無息退還給乙方。

2、按每季度交一次,甲方淨收(大寫):_____元/季度(小寫¥_____元),乙方必須每季度10日前一次性交清下季度的租金(先租後用),租金期滿後逾期不交者每日按每季度租金的1%計算滯納金;乙方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內半年的全部租金的,優惠_____元,乙方一次性交清合同期內全年的全部租金的,優惠_____元。

四、市場的物業管理由甲方負責,乙方必須按市場統一規定向甲方繳納水電物管等費,雙方約定價格為:水費_____元/噸、電費_____元/度,水電費總表與分表的誤差按分攤係數計算交納,價格隨國家調整而調整,衞生費元/月(商位內日產生垃圾量超50斤的,每次加收20元以上垃圾清運費)。

五、乙方需對商位進行裝修或增設他物的,事先必須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商位內乙方裝修、增設他物費用自理,合同期滿後裝修設施或新增固定設施(不可撤除部分)無償歸甲方,乙方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補償。增設的他物(可撤除部分)由乙方自行撤除,損壞攤位的必須由乙方恢復原狀,或賠償修復費用。

六、租賃期內甲方負責屋面防漏和水電錶前的維修,乙方負責商位其他維修及水電錶後的維修,費用各自承擔。

七、經甲方同意並經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廣告宣傳必須遵照市場統一規定並向甲方交納廣告位使用費。

八、乙方經營的商品的保管和財產安全由乙方自行負責,可自行辦理財產保險,甲方不承擔乙方經營商品財產丟失(損失)的賠償責任。

九、乙方必須遵守以下條款:

(一)遵紀守法,遵守市場各項管理制度,誠實守信,亮照經營,明碼實價,照章納税,自辦經營手續

(二)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商品;

(三)做好商位清潔衞生工作,配合甲方維護市場秩序,維護設施完整,維護公共安全;

(四)在租賃合同到期前,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表明是否續租並辦理相關手續。

(五)必須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建立農產品進銷台帳,認真執行《農產品索票索證制度》及《市場的准入制度》,保證所經營的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和可追溯求源,不合格農產品必須立即銷燬,已銷售由乙方負責收回,未銷售的由乙方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嚴格遵守《消防法》及《環境保護法》等法律,安全用水用電,安全使用商位及設施,嚴禁私拉亂接和使用大功率(超過1000瓦)電器設備,嚴禁竊水、竊電,嚴禁在市場內燃放、轉運、銷售、存放煙花爆竹、乙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嚴禁在經營場所及公共區域進行污染性作業以及違章用火,燃燒柴快、垃圾、有煙煤等,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因乙方原因發生的安全、火災事故及違反治安管理法規造成的相關責任及損失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不負責賠償相關損失。

(八)違反市場管理規定須交納教育費的,必須及時交納,否則無條件從保證金中扣除,合同到期需續簽合同的,必須補足保證金後方可續簽。

十、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將商位轉租、轉讓他人,或不按要求使用商位隨意亂改致使商位損壞的;

2、乙方不交付或不按約定交付租金或相關費用累計超過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

3、乙方製售假冒偽劣、三無商品,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商品等,受到相關處罰兩次以上的.;

4、乙方欺行霸市、哄抬物價,採取非法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不正當經營的;

5、乙方違反國家及出租方安全管理規定,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限期未整改的;

6、乙方不遵守市場管理規定,拒不服從市場管理,超攤、擴攤、離攤經營、佔道經營、大量隨地傾倒果皮菜葉等垃圾,累計受到處罰超過四次(含四次)的;

7、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商位的。

十一、資產以現狀出租,合同簽訂前乙方必須先行查驗商位,無異議後再行簽訂合同,合同一旦簽訂,在承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尋釁滋事或者拒交商位租賃等費用。

十二、政府統一規劃或資產處置、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合同自行終止,乙方無條件在規定期限內搬離,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不作任何賠償。

十三、本合同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商位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規定期限(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書面告知甲方。

十四、租賃期滿未能續約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三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完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甲方不作任何補償。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及另行出租並不退還保證金。由此造成的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十五、其它約定:

十六、因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簽證單位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證單位:__________

市場攤位租賃合同9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繫電話: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為繁榮市場經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就農貿市場攤位租賃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攤位□商鋪)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攤位□商鋪)位於_______市場______座______號出租給承租人做經營使用,形式為(□攤位□商鋪),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攤位□商鋪)租賃期限為壹年,自20xx年1月1日交付至20xx年12月31日期滿。

第三條 租金、押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租金為 元/年 (即 元/季 元/月,繳款方式為:

1、□季度交付。先付款後使用,交付時間為每季末最後一個月二十五號前交納下個季度的租金,逾期未交按每天所欠租金的5%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超過7天未交納租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合同履約保證金,出租人在作出解除合同的決定時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必須在接到書面通知三日內無條件退還所租賃攤位。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納(□攤位□商鋪)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 元整,水、電押金 元整。承租人在攤位租賃期屆滿時,出租人扣除承租人所欠租金、垃圾清理費、水電費、違約金等費用後30天內,將剩餘攤位租賃合同履約金和水電押金退還給承租人,且不計利息。

3、租賃期間水電費及垃圾清理費承擔:水電費按市場管理規定收費標準收取。租賃期間,承租人用水、用電按每月水錶電錶的度數加上應分攤的損耗以及國家規定的水電牌價由承租人按照當地水電部門和出租人的要求按時付清(在抄表後5天內交清),逾期7天未交,出租人有權停止供水供電。如承租人需另行安裝水電設備的,需向出租人提出申請,經出租人同意後方可安裝,所需費用由承租人承擔。同時承租人所承租(□攤位□商鋪)的垃圾清理費由承租人承擔。

第四條 攤位的調整

在租賃期間,如出租人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商鋪)進行調整的,出租人應提前60日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攤位□商鋪)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應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餘租金及押金。

第五條 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偽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並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

(4)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以及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

(5)督促承租人辦理市場內經營(含以專營、專賣、總代理、總經銷、特約經銷等特殊經銷形式經營)所需證照及有關手續,查驗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

(6)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組織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活動。

2、出租人義務

(1)確保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衞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並達到有關標準,並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2)保證場內通道暢通、通道衞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3)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第六條 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權利

(1)在依法核准的範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承租人義務

(1)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參加出租人舉辦的有關法律、政策的學習,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税(費);

(2)不得銷售《食品安全法》第28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包括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3)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出租人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

(4)承租人購進商品,應當檢驗商品質量,按規定要求保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合同等,建立進貨台賬。牲畜、禽類等按規定應當檢驗檢疫的農產品,還應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相關證明。

(5)自覺服從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對商品質量的抽檢。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承租人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

(6)承租人應服從出租方對商品划行歸類的管理,保持商品陳列整齊劃一,圈內貨物陳列有序,保持攤位內部衞生,不在攤台襯墊雜物,不佔道經營,不在攤位內及周邊亂貼吊掛個人用品及雜物。

3、承租人的責任

(1)承租人要做好(□攤位□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得在(□攤位□商鋪)內使用明火的炊具,不能佔用公共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承租人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的損失均由承租人負責賠償。

(2)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動,拆除(□攤位□商鋪)內的建築結構和裝修設備。

(3)承租人負責保管,維護(□攤位□商鋪)內的設備、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承租人負擔。

(4)承租人應積極協助配合出租方對(□攤位□商鋪)、設備、公共設施的檢修工作,不得妨礙檢查和施工,更不得以此作為不交、少交或拖欠各項應交費用的理由。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時間或約定的面積、方位等提供攤位的,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5%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的5%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攤位交付15日內未開業或者在租賃期內無正當理由連續停業20日以上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3)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管理部門處以吊銷證照,或拒不執行出租方正當管理要求的.,給市場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攤位轉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10%的違約金;因過錯造成攤位嚴重毀損的,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5)承租人不服從出租人對市場內經營商品陳列、圈內貨物擺放、佔道經營、攤位衞生的統一管理,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5%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6)承租人未按相關規定對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5%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7)對年度信用等級為D級的嚴重失信經營者和連續兩年度信用等級為C級的信用低下經營者,取消其下年度市場招投標資格。承租人被行政管理部門年度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列入市場經營者黑名單的,將其清退出市場。

凡有違反上述攤位合同約定者,出租人視承租人的違約約情節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攤位,承租人所交的租賃合同履約金、已交租金不予退回。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承租人在租賃期內確需中途退租,應提前一個月向出租方提出書面申請,經出租方同意後,承租人須繳清應繳費用,承租人所交保證金無償歸出租方。

2、在租賃期內,如承租人提出將(□攤位□商鋪)的承租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的,須經出租方審核同意,中途轉租的,按承租人所交保證金的50%作為辦理轉租手續費用。

3、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確需收回(□攤位□商鋪)時,出租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應無條件按出租方要求交還(□攤位□商鋪),所繳的保證金在扣清承租人應繳的費用後,將餘額退回承租人(不計息),如保證金不足抵繳承租人所應交的費用,則由承租人補足差額。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協商不成或調節無效,由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場攤位租賃合同10

甲方(甲方):

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就農貿市場攤位租賃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攤位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攤位位於嵊州濱江農貿市場交易區319號攤位,具體位置以商户與市場協商的具體位置為準,面積㎡,市場規劃要求經營範圍。

第二條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攤位租賃期限自20xx年x月x日交付至20xx年x月x日期滿。

第三條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該攤位租金為人民幣xx(小寫:)元整,以現金方式支付租金;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或分次繳清租金。

第四條攤位的轉租

乙方轉租攤位,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如私自轉租,乙方所交管理保證金甲方全部扣除,乙方的保證金不能作為第三方的管理保證金。同時由第三方向甲方繳納轉租剩餘總租金10%的轉讓費以及攤位保證金。甲方同意轉租的,乙方應當與第三人訂立轉租合同(必須經甲方簽章方為有效),轉租期限應在本合同租賃期限之內。轉租期間,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效力及於第三人。

第五條攤位的調整在市場運營過程當中,甲方對乙方均不做任何獨家經營以及嚴格經營範圍劃分的承諾,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乙方不得無理糾纏,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終止協議。如因市場需要甲方對攤位進行調整,甲方應提前10日書面通知乙方,擴充攤位的行為甲方無需向乙方通知,擴充攤位數量的行為乙方也無權過問。調整攤位,乙方可以決定是否接受。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於30日內退回乙方已交付的多餘租金及保證金。

第六條廣告宣傳

市場內建築物即附屬物屬甲方所有,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市場內張貼廣告,如需做廣告宣傳申報市場管理辦公室由市場管理辦公室統一策劃進行製作,進行區域內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物業管理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市場管理辦公室負責,物業管理費用(包括水、電、暖、衞生等費用)的承擔方式為:

1、電:市場內有分支電錶的商户,電費按照每月電錶實際用電度數x1元計算由甲方管理人員收取;沒有分支電錶的商户按照每月甲乙雙方均認可的用電數估值x1元計算由甲方管理人員收取,副食、麪點、蛋糕區櫃枱電費按10元/月每節櫃枱收齲

2、水、暖、衞生費、治安費:一次性繳清。

第八條管理保證金

攤位交付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交納管理保證金元整或者直接把試營業期間乙方繳納的保證金或者訂金轉成此合同保證金。在租賃期內,管理保證金由甲方管理。只用於消費者權益以及早市規章制度和早市經營場所設施和設備的保障。

下列情況下,甲方可有權自行動用保證金進行處置或者處罰:

1、乙方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乙方對消費者提出的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違反早市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或者損壞早市設施以及早市設備的。甲方使用管理保證金先行處置或者處罰後,可以要求乙方在___3__日之內予以補足。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偽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並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

(4)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以及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

(5)制止乙方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6)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組織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活動。

2、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相關部門規定的衞生、工商、税務等營業證、照,但是辦證費用及日後產生的税費由乙方承擔。

(2)確保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衞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並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3)保證場內通道暢通、通道衞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4)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5)履行食品安全法定義務,成立商品准入辦公室,落實專人負責市場商品准入工作,明確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相關違法行為,及時予以制止並報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1)在甲方核准的經營範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要求,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3)有權瞭解物業管理、管理保證金等有關費用的收娶支出等情況;

2、乙方義務

(1)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參加甲方舉辦的有關法律、政策、消防安全的學習,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税(費);

(2)不得銷售《食品安全法》第28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包括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3)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甲方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乙方需使用用電器具,必須先經得甲方同意方可使用,並自覺遵守市場用電管理規定。

(4)乙方購進商品,應當檢驗商品質量,按規定要求保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合同等,建立進貨台賬。牲畜、禽類等按規定應當檢驗檢疫的農產品,還應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相關證明。

(5)乙方從事批發經營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購貨者出具銷售票據和其他有關憑證,並進行台賬登記備查。

(6)乙方要及時記錄商品准入台帳,記錄完畢歸檔的台賬可自行妥善保管,也可委託甲方代為保管,保存期不少於2年。

(7)自覺服從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對商品質量的抽檢。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乙方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

(8)不銷售、不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9)乙方應服從管理方對商品划行歸類的管理,保持商品陳列整齊劃一,圈內貨物陳列有序,保持攤位內部衞生,不在攤台襯墊雜物,不佔道經營,不在攤位內及周邊亂貼吊掛個人用品及雜物。

(10)乙方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27條要求。

第十條責任的劃分

1、因供電部門檢修或者調度造成市場停電所導致的乙方經營或者商品受到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2、經營者亂拉電線造成人員傷亡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3、因經營者忘記關水龍頭而導致自己或者其他商户受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4、乙方多次違章屢教不改,不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管理,甲方有權擅自將其清除出場,攤位另行安排,所有後果乙方自擔。

5、乙方不按期繳納租賃費、税費、電費、水費、衞生費、採暖費、治安費超過規定期限半個月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乙方的保證金。

6、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物業管理等責任,給乙方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7、位交付後1個月內,乙方未開業或者在租賃期內無正當理由累計停業1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時間扣除後,剩餘部分予以退還,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8、乙方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管理部門處以吊銷證照,或拒不執行出租方正當管理要求的,給市場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9、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攤位轉租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並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10%的違約金;因過錯造成攤位嚴重毀損的,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10、乙方不服從甲方對市場內經營商品陳列、圈內貨物擺放、佔道經營、攤位衞生的統一管理,經甲方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1承租方不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擅自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2、乙方未按相關規定對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3、對嚴重失信經營者或者信用低下經營者,取消其下年度入市場經營資格。乙方被行政管理部門年度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列入市場經營者黑名單的,甲方有權將其清退出市常

第十一條其他

(1)賣熟食或者直接入口食品的商户如果因為產品質量問題而導致的責任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制定並且張貼明示的各項市場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同意遵守。

(3)以上合同文本所涉及的款項全部交清方為有效。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嵊州市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雙方可協商後做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及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2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方1份,乙方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場攤位租賃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就租賃攤位的農產品貿易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租賃房屋

乙方租賃#號展位: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從______________

免租期從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續租

本合同續簽採用以下第種方式:

1、租賃期滿後,乙方如需續租,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書面答覆是否同意續租。如甲方同意續租,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如甲方未在租賃期滿前給予書面答覆,則視為甲方同意續簽租賃期限,租賃期限不確定,租金標準與本合同相同。

2、租賃期滿,乙方未違約的,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該房屋的權利。乙方無續租意向的,應在租賃期滿前45天內書面通知甲方;如乙方違約,甲方應決定是否續租。

第四條租金

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一年/半年/季度/月),租金支付方式為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乙方應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同意。

第六條保險

1、甲方負責的保險範圍為:公眾責任險、火險及相關必要的保險。

2、乙方自保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徐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制定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機關對違反相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和整改。

3、向乙方提供約定的場地、相關配套設施和運營條件,以保證乙方的正常使用。

4、除非另有明確約定,乙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按時交房租,承擔一切税費。

4、場地內的所有設施都應得到很好的保護和合理的使用。如需變更,甲方應取得甲方同意,造成的任何損壞也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5、如將該房屋轉讓給第三方或與其他承租人交換,應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營業執照不得出租、轉讓或出借。

6、甲方應提供甲方要求的本人或企業的備案材料。

7、在建築立面和建築內部非乙方租賃房屋內發佈廣告的權利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上述範圍內以任何形式發佈廣告。

8、租賃期內,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第二次書面通知仍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2次或者被新聞媒體曝光並造成不良影響的。

3、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出借給第三方,或與其他承租人交換房屋。

4、未在30日內繳納房租、水電、管理費等費用的。

5、違反融資融券合同的有關規定。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30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乙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1000元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終止合同,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少相應的租金,並退還押金及利息。

第十條其他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水電等設施或條件,導致乙方無法正常使用,則相應租金降低。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如甲方未按約定投保,導致乙方相應損失未得到賠償,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如乙方未按約定支付租金、水電費及其他費用,乙方應每天向甲方支付延期租金或費用的3%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免責條款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雙方原因導致場地不適合使用或租賃,甲方應降低相應租金。場地無法恢復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押金及利息退還乙方,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特殊設施、場地的維護、保養

1、乙方在租賃期內對租賃物業所擁有的設施享有專有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業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和年度審查,並確保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將隨租賃物業以可靠的運行狀態返還給甲方。甲方有權對此進行檢查和監督。

2、乙方應負責租賃物附屬物的正確使用和維護,並應及時排除一切可能的故障和危險,避免一切可能的隱患。

3、乙方應在租賃期內愛護租賃物。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內,乙方如需對租賃物業進行改造或重建,必須提前向甲方提交改造及重建設計方案,該方案須經甲方批准,並報政府相關部門批准。如果改造和重建計劃可能影響公共部分和其他相鄰用户,甲方可對該部分計劃提出異議,乙方應進行修改。改造和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果乙方的裝修改造計劃可能對租賃物業主體結構產生影響,需經甲方和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

第十三條租賃房屋的返還

如因解除或其他原因導致租賃期滿未續租或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應在租賃期滿或終止後____天內將甲方提供的租賃房屋及配套設施完好無損地歸還給甲方。如乙方拒絕歸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追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無法預見、克服或避免並對一方產生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自然災害,以及戰爭、動亂和政府行為等社會事件。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將事故情況告知另一方,並在10日內提供事故詳細情況和合同無法履行或需要延期的書面資料,經雙方同意後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所有通知,以及雙方之間的文件交換、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以書面形式,並可通過信函、傳真、電報或親自傳送。如果無法通過上述方式送達,可以公告送達。

2、各方的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非通知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補充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書面形式訂立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 本合同以_______份合同副本應送交半吉行政村留存。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

市場攤位租賃合同12

出租人:農貿市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賃攤位從事農產品貿易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 租賃場地

乙方承租甲方板集農貿市場_________號攤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用於農副產品交易。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免租期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續租

本合同續租適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賃期滿後續租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進行書面答覆。甲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甲方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為甲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標準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對場地的優先租賃權,如乙方無意續租的,應在租賃期滿前4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有違約行為的,是否續租由甲方決定。

第四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籤合同_________日內乙方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後再交租金_________元,然後依次交納。

第五條 保證金

是否收取保證金由雙方協商約定。

第六條 保險

1.甲方負責投保的範圍為:公共責任險、火災險及有關必須險種。

2.乙方自行投保的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衞生、用電、營業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

2.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

3.應按約定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經營條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3.應按期支付租金並承擔各項税費。

4.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場地內的各項設施,如需改動應先徵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5.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並不得出租、轉讓、轉借營業執照。

6.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本人或本企業的備案資料。

7.建築物外立面及建築物內部非乙方承租場地範圍內的廣告發布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範圍內進行廣告宣傳。

8.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改變租賃物的用途。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照___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第2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2.進行其他違法活動累計達2次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3.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換場地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電、管理等費用的。

5.違反保證金合同的有關約定的。

6.未經甲方同意連續30日未開展經營活動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經協商一致後辦理解除租賃手續,並按照1000元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減收相應的租金,並退還保證金及利息。

第十條 其他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設施或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應減收相應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水電等費用的,應每日向甲方支付遲延租金或費用3%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專用設施、場地的維修、保養

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年審,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可靠運行狀態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甲方對此有檢查監督權。

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4.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並經甲方同意,同時須向政府有關部門申報同意。如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鄰用户影響的,甲方可對該部分方案提出異議,乙方應予以修改。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後方能進行。

第十三條 租賃場地的交還

租賃期滿未能續約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_________日內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10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板集行政村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 授權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市場攤位租賃合同13

甲方(出租人):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方將自己位於宜城市自忠路168號合同模板下載美巢商業廣場商住樓農貿市場一樓C100號攤位租給合同模板格式規範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賃結算:

在本合同簽訂後,每年租金必須一次性全部付清,年租金: 元合同模板圖片。

三、甲方承諾條款:

1、甲方提供給乙合同模板格式規範方租賃使用攤位,規範、整潔。

2、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將該出租攤位產權轉讓給第三者後,不影響效力。乙方依據本合同享受的權利對第三方仍有約束力,到承租期屆滿。

3、在乙方承租期內,甲方不得收回攤位。合同模板

4、乙方承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權。

四、乙方承諾條合同模板大全款:

1、依法經營,照章納税,並服從攤位所在地物業管理。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法律責任租房合同模板、安全事故及民事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自己承擔並及時繳合同模板格式規範圖片納水電費及勞動合同模板物業管理費。

2、乙方承租期屆滿時,應按期將攤合同模板簡單位騰退甲方。否則按期佔用時間,照本合同租金結算雙倍合同模板圖片賠償甲方。

3、乙方每年11月1日按期足額交納下一年度租金。否則甲合同模板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承擔乙方任何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

雙方若違反本合同義務,除承擔相應條款責任外,另承擔伍仟元違約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租房合同模板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場攤位租賃合同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店面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攤位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店面符合國家對租賃店面的有關規定。

二、店面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攤位位於_________。

2、該攤位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店面時的驗收依據。

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收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四、租賃期限、用途

1、該攤位租賃期共_________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攤位僅作為商業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攤位,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攤位租賃首年租金為_______(大寫_______圓整),租賃期從第二年起,月租金在原基礎上遞增200元。

2、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時,想甲方繳納保證金為_______元(大寫_______圓整)租賃期滿,費用結算清楚並經甲方驗收商鋪合格後甲方退回上述保證金給乙方(不計息)。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三個月一交(先交租金後使用)

六、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税金

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確定月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租賃合同確定的'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滯納金。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店面。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五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方、雙方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攤位,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病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不包含辦理租賃登記及繳納相應税費的費用,若需辦理,由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2、在有效合同期內不得轉讓,如中途不租,把攤位還給甲方(房主),押金不予歸還。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乙方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場攤位租賃合同1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户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現就________________農貿市場攤位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攤位基本情況

攤位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共______平方米。該攤位現有裝修、設施和附屬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攤位租賃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保證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最後_________天內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乙方向甲方交納攤位租賃保證金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

保證金作為下列約定保證:

1、單方面違反合同約定。

2、損壞市場內設施照價賠償。

3、不違反治安條例、市場管理條例(例:在市場內吸煙、打架滋事、公然吵架等情況。)

4、對消費者合法權益侵犯者。就下列情況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對消費者進行先行賠償:

(1)承租人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承租人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3)出租人使用保證金先行賠償後,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_日之內予以補足。

(4)保證金的退還方式和期限為合同期滿後____日內。

第四條攤位的轉租

承租人轉租攤位,應事先徵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承租人應當與第三人訂立轉租合同,轉租期限應在本合同租賃期限之內,同時向市場管理部繳納年租金_____%的管理費。轉租期間,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效力及於第三人,第三人對攤位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廣告宣傳

經出租人同意並經有關管理部門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內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第六條其它費用

(1)工商、税費按國家政策法規規定繳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2)水電費自理。

第七條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偽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並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

(4)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以及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

(5)制止承租人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6)督促承租人辦理市場內經營(含以專營、專賣、總代理、總經銷、特約經銷等特殊經銷形式經營)所需證照及有關手續,查驗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

(7)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組織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活動。

2、出租人義務

(1)確保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衞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並達到有關標準,並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2)保證場內通道暢通、通道衞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3)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4)提供統一的市場商品准入所需的空白台帳,負責指導、督促承租人及時收集原始進貨票證、記錄商品准入台帳。對承租人記錄完畢歸檔的台帳,出租人提供保管服務,專人管理,妥善保管,保存期不少於2年。對承租人記錄台帳有困難的,提供代為記錄服務。

(5)按約定提供統一的經營容器,統一配置加蓋保潔桶(箱),熟食攤位設有防蠅、防塵、防腐“三防”設施;

(6)按規定配置食用農產品安全快速定性檢測設施,配備檢測人員,提供檢測服務。

(7)履行食品安全法定義務,落實專人負責市場商品准入工作,明確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相關違法行為,及時予以制止並報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管理部門。

第八條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權利

(1)在依法核准的範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有權拒絕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3)有權瞭解物業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等有關費用的收取、支出等情況;

2、承租人義務

(1)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參加出租人舉辦的有關法律、政策的學習,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税(費);

(2)不得銷售《食品安全法》第28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包括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3)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出租人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承租人需使用用電器具,須經出租人同意並自覺遵守市場用電管理規定。

(4)承租人購進商品,應當檢驗商品質量,按規定要求保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合同等,建立進貨台賬。牲畜、禽類等按規定應當檢驗檢疫的農產品,還應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相關證明。

(5)承租人從事批發經營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購貨者出具銷售票據和其他有關憑證,並進行台賬登記備查。

(6)承租人要及時記錄商品准入台帳,記錄完畢歸檔的台賬可自行妥善保管,也可委託出租人代為保管,保存期不少於2年。

(7)自覺服從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對商品質量的抽檢。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承租人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

(8)不銷售、不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9)承租人應服從出租方對商品划行歸類的管理,保持商品陳列整齊劃一,圈內貨物陳列有序,保持攤位內部衞生,不在攤台襯墊雜物,不佔道經營,不在攤位內及周邊亂貼吊掛個人用品及雜物。

(10)承租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27條要求。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時間或約定的面積、方位等提供攤位的,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的____%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提供攤位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水電、消防、安全、衞生等設施不符合有關要求,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經營,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改善的,應向承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3)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物業管理等責任,給承租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出租人未按約定提供准入空白台帳;對承租人委託保管的商品准入台帳保管不力造成損壞、遺失,給承租人商品准入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應向承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

(5)未按約定提供統一的經營容器、加蓋保潔桶(箱),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改善的,應向承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的____%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攤位交付後____日內未開業或者在租賃期內無正當理由連續停業____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時間扣除後,剩餘部分予以退還,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追償;

(3)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管理部門處以吊銷證照,或拒不執行出租方正當管理要求的,給市場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攤位轉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因過錯造成攤位嚴重毀損的,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5)承租人不服從出租人對市場內經營商品陳列、圈內貨物擺放、佔道經營、攤位衞生的統一管理,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6)承租人不及時收集、記錄商品准入工作所需的資料和台帳,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辦仍不予以辦理,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7)承租方不服從出租人的統一管理,擅自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8)承租人未按相關規定對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____%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9)對年度信用等級為D級的嚴重失信經營者和連續兩年度信用等級為C級的信用低下經營者,取消其下年度市場招投標資格。承租人被行政管理部門年度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質的,列入市場經營者黑名單的,將其清退出市場。

第十條解除協議

如需解除協議,乙方需在租賃期滿____日前告知甲方,甲方應允許,在乙方足額繳納水電費後退還保證金,乙方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市政規化及市政拆遷、公司策化及發展需要等不可抵抗因素)乙方應無條件搬遷。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協議效力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攤位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況

1、作為承租方,應先審查租賃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規禁止出租的情形:如共有租賃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權屬有爭議的等。

2、作為承租方,為了預防欺詐,在合同中約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賃物的所有人,必須具有轉租權。

3、為了避免爭議,在合同中對租賃物的基本信息應進行明確約定。

租賃合同之租期條款在合同中,約定租賃物的租賃期限,明確租賃的具體起止日期。

二、租賃合同之租金條款

1、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

2、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租金支付時間。

三、租賃合同之保證金條款在租賃物租賃合同訂立時,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儘量避免風險,預防欺詐;租賃合同之轉租條款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轉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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