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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績效考核方案(集合15篇)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集合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紮實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麼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集合15篇)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1

一、宗旨制定《教師績效考核工作實施方案》是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的需要,是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的需要,是推動和促進我校師資隊伍專業發展的需要。

二、理念我校考核方案既要符合義務教育學校的普遍規律,又要符合特校教育規律和特教職業特點。以提高教師敬業精神和專業素質為核心,圍繞做多做少、做好做壞、做與不做、早做晚做、快做慢做等問題,還有積極主動與消極被動、認真細緻與馬虎粗心、愛崗敬業與敷衍了事等問題,旗幟鮮明、立場堅定地明確倡導與鼓勵的方向。積極向教學一線傾斜、向專業發展傾斜、向老教師傾斜等,利用暑期聘用(任)開放中層領導崗位、班主任崗位和兼職崗位等,鼓勵開展競爭上崗、擇優上崗、優勝劣汰,形成積極進取、奮發努力的良好局面。

三、依據以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指導,以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為基礎,以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要求、學校發展規劃、工作計劃、規章制度和崗位安排的內容為基本依據,相應制定各類績效考核項目。以我校特色的日常工作要求為主要內容,設立綜合績效考核項目;以各兼職崗位履行職責為主要內容,設立崗位績效考核項目;以各類突出貢獻為主要內容,設立單項績效考核項目。

四、要求實施績效工資後最基本的要求是所有項目均需通過考核才能發放(班主任津貼也將先考後發),學校只有限量的公用經費,工會只有人均600元活動經費,財政局監察局將嚴格監督任何違反規定擅自發放或變相發放錢物等(除追繳外還將追究行政責任)。獎勵性績效工資一般在年度考核後發放,教育局考核校長,學校考核教師,各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在教育局考核學校工作基礎上差異性配發。

在廣泛徵求在職教師、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修改調整後提交教師大會審議,再上報上級有關部門批准。每位教師都要認真對照考核方案,在年終考核中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地逐項逐條自查自評,每項打分和定性評價都要有真憑實據的資料佐證,經得起驗證和審核,並作出説明。小組討論、大組交流和領導小組審核都要公開、公平、公正。教師的工作小結要以考核項目為依據,有血有肉的總結全年工作情況。家長滿意度測評將向家長髮放徵求意見信,提高測評的可信度。

五、目的制定方案不是目的,考核也不是根本目的,實施績效考核最終目的是促進教師愛崗敬業、提高特教服務質量、推進學校現代化建設步伐。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2

1、按期會考試名次,從高到低依次按每低一個名次相差0.3分。

2、教師帶語數多科頭的按最高分名次記分。

3、①後勤人員、②學前班、幼兒園教師、③非檢測科目及教輔人員的考績得分是全校教學一線教師教學業績的平均分。

4、①因教師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導致的安全事故,安全考核分扣2分。②遇到安全事故不及時制止,放任事故發生,一次扣2分。

五、考核結果的使用

1、考核結果作為評優表模、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位晉升、年度考核的依據。

2、作為發放教育績效工資的依據

教師一年的績效工資總量=上半年浮動績效工資總量×(本學期量化分÷本學期全校平均分)+下半年浮動績效工資總量×(下半年本人所得量化分÷下半年全校平均分)

3、考核的組織領導及操作辦法

①、教職工的考核工作由校長領導,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負責考核。

②、考核時個人提供履行職責的條款和履行的職責情況的總結及有關材料,據此,考核小組進行逐條逐項考核,登記考核情況並作出評價。

③、非考試科目的教學成績合併於“德、能、勤”進行考核,按90%記入總分。考試科目成績同年級無法比較的,教學成績合併“德、能、勤”按100%記入總分。

④、教師考核有關德部分的考核採取評議打分的辦法,教師互評佔60%,校領導評議佔40%(其中學生問卷情況作為領導班子評分依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票否決,扣發當月績效工資:

①造成教育事故,影響惡劣的;

②因責任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

③工作不負責任,動輒撂挑子的;

④有違法犯罪行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⑤因本人水平低,能力差,教學質量低,一直不受學生歡迎的;

⑥不能認真履行職責,師生評價很低的;

⑦不服從學校管理,無理取鬧,影響學校工作正常開展的;

⑧不講社會公德,言行不檢點,嚴重損害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⑨曠工累計3天以上,請假累計6天以上的。

六、如本方案所規定與上級文件相牴觸,以上級文件為準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3

為切實貫徹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績效工資發放精神,落實校園教育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方案,本着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原則,以及對教師的評價體現出公正、公平和公開的特點,到達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實現校園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階的目標,特擬訂“新甸鎮小南院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方案提交教代會討論透過後隨即生效。具體資料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增強辦學活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進一步推進校園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逐步構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

二、制定方案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優勞優酬”“不勞不得”的原則。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職責、崗位目標完成狀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考核的全過程要公示,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科學合理”的原則。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要力求科學合理。

三、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白正桓

副組長:王志敏

成員:張學儉及各年級班主任

四、績效考核資料及量化計分辦法

教師個人績效考核滿分100分。

(一)德(10分)

1、擁護黨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熱愛本職工作,模範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談吐、儀表、舉止禮貌大方。不賭博,不酗酒,不罵人,不搬弄是非,不挑撥離間,在校期間不做與教育教學活動無關的事。

3、關心愛護學生,尊重學生家長,不驅趕差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亂收費,不擅自或變相向學生推銷各種資料及其它學習用品。不讓學生為自己辦私事。

4、服從領導,團結同志,顧全大局,維護其他教師在師生中的威信,關心羣眾,維護校園榮譽。

5、按時參加政治學習和業務理論學習,專心守紀,做好記錄。

若發現違反以上前三條之一者扣10分,違反後兩條之一者扣3分,扣完為止。

(二)能(30分)

1、備課:教導處每學期定期、不定期檢查教案,要求:

(1)課時教案有必須的規範性,要有教學資料,教學目標,重點,難點,教學具準備;

(2)課時教案不缺課節、上下相連;

(3)與教學同步,且儲備課充足;

(4)有課後小結;

(5)有板書設計;

(6)教學目標明確、具體、有針對性。檢查教案時,不能與教學進度同步者,一次扣2分。違反其它幾條之一者一次扣1分。

2、上課:按時上課,上課前兩分鐘教師務必在教室門口準備上課,不拖堂,精神飽滿。課堂上禁止吸煙或接打電話。積極開展課堂教學模式改革實驗,踴躍參加校園、鎮舉行的優質課競賽,積極承擔校園、鎮的觀摩課、公開課。曠課一節扣5分,上課遲到、早退每次扣1分,上課吸煙或接打電話扣1分。

3、作業批改:各學科按有效教學常規的要求按質、按量佈置作業,要求作業全收全改,批改及時認真,批改符號準確、規範,批改字體大方美觀,無缺改、錯改現象,不準學生對改。作業不能按人數上繳檢查的,缺一人扣0.5分;作業批改符號不準確,發現一例扣0.5分;批改後,學生錯題不及時更正的,發現一例扣0.5分。

4、聽課與評課:堅持聽課制度,並認真評課,要求教師平均每週聽課1節(一期20節),並認真做好評議,缺一節扣1分,無評議扣0.5分。

5、教研活動:各教師應按照教導處和教研組的要求按時參加教研活動,無故不參加一次扣2分,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

6、教學資料上交:學期計劃、總結、考試成績記錄及試卷分析、論文、教學反思、課件等資料未在規定時間內上交的扣2分。

(三)勤(20分)

1、嚴格執行簽到制度,每一天簽到兩次,按校園規定按時上下班,及時簽到,嚴禁代簽,缺籤一次扣2分。

2、請假一節扣1分,事假一天扣5分,半天扣3分,病假一天扣3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3、上課期間嚴禁教師隨意離開教室,如有急事務必外出可向值日領導請假,一節內不記考勤,若辦公時間查崗不見本人又未請假者視為曠工,半天扣3分,一天扣5分。(辦公時間上午8:10—11:00下午2:00—4:30)

4、校園例會或臨時通知會議,遲到一次扣1分,無故缺席者扣5分。

5、校園舉行大型羣眾活動時,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務必在相應班級前後負責紀律、安全,中間早退者扣3分,無故缺席者扣5分,並通報批評。

(四)績(40分)

包括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等方面。

1、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紮紮實實幹好本職工作。2分

2、能做到工作務實、作風紮實、辦事快節奏、高效率。2分

3、在期中、期末質量調研及其它抽考中獲獎。5分

縣級第一名5分第二名4分第三名3分

鎮級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

片級第一名1.5分第二名1分

4、在本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的,記1分。

5、本年度在“名師工程”評選活動中,被評為省級學科帶頭人培訓對象、市級名師的記4分;省級骨幹教師培訓對象、市級學科帶頭人記3分;市級骨幹教師記2分;縣級骨幹教師記1分。

6、本年度在鄉鎮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舉行的業務研討活動中,講授過觀摩課(示範課),並取得較好效果。片級記0.5分,鄉鎮級記1分,縣級記2分,市級記3分,省級記4分,國家級記5分。(同一課題取最高獲獎得分,不同課題可累計記分,但最多不超過5分)。

7、本年度在鄉鎮及其以上教研部門舉行的優質課競賽活動中,獲得鄉鎮級記0.5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1.5分、1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分、2分、1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5分、4分、3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7分、6分、5分。(同一課題取最高獲獎得分,不同課題可累計記分,但最多不超過7分)。

8、本年度在縣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組織的論文評選活動中,獲得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1.5分、1分、0.5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5分、2分、1.5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5分、3分、2.5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5分、4分、3.5分。

9、本年度在CN刊物上公開發表教育教學論文每篇記0.5分,最多不超過2分。

10、本年度在縣、鎮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組織的教案評選活動中,獲得鎮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1.5分、1分、0.5分;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

1.5分、1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5分、2分、1.5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5分、3分、2.5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5分、4分、3.5分。

11、本年度在縣、鎮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開展的學科競賽活動中,榮獲優秀輔導教師獎,鎮級記0.5分,縣級記1分,市級記1.5分,省級記2分,國家級記3分。

12、本年度在教師節期間受到縣、鎮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聯合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鎮級記1.5分,縣級記3分,市級記4分,省級記5分,國家級記7分;省、市、縣學術技術帶頭人分別記3分、2分、1分。

13、本年度在教育教學工作的某一方面成績突出,受到縣、鎮及其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的,鎮級記0.5分,縣級記1分,市級記2分,省級記3分,國家級記5分。

14、本年度在縣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教研部門組織的教學(科研)成果評選活動中,獲得縣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2分、1.5分、1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3分、2.5分、2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4分、3.5分、3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記5分、4.5分、4分。教學(科研)成果獎要有研究報告、獲獎證書(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簽章),課題組組成人員只記前三名。

15、本年度承擔的教育科研項目、教改課題透過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的鑑定(要有立項報告、研究報告、鑑定證書),縣、市、省、國家級分別記1分、2分、3分、4分。

16、本年度獲得鄉鎮、縣、市、省、國家表彰的優秀班主任分別加記1分、2分、3分、4分、6分。

17、本年度在鎮組織的大型活動中(除考試外)獲得一、二、三等獎,輔導教師鎮級分別記3分、2分、1分;片級分別記1.5分、1分、0.5分。

18、本年度在本校組織的大型比賽活動中,獲得第一、二名,班主任分別記3分、2分。

19、本年度在本校組織的紀律、衞生學期總評中,獲得第一名,班主任記2分。

20、本年度在縣、鎮組織的質量調研中獲得團體第一、二、三名,班主任分別記3分、2分、1分。

21、本年度在業務考核民主測評中,得票率60%—69%記0.5分,70%—79%記1分,80%以上記1.5分。

22、以上第5、8、10、11、12、13、14、15、16條,每項取最高獲獎得分,不重複記分;第5、6、7、8、10、11、12、13、14、15條須經過逐級推薦。

上述各項業績應以文件、證書為依據,並進行公開展示,理解監督,發現弄虛作假者,給予通報批評。積分結果張榜公佈,理解本單位廣大教師評議監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當事人本年度績效考核評定為不合格:

1、病假兩個月、事假一個月及以上。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3、進行有償家教、亂收費或私發教輔讀物等違反師德師風建設有關規定。

4、觸犯國家法律、體罰學生、曠工超過規定的天數。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4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教人[20xx]15號)和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江西省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辦法的通知》(贛教人字[20xx]20號)及市教育局《關於印發<上饒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實施辦法>的通知》(饒教發[20xx]15號)、《鄱陽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服務和促進義務教育的科學發展觀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績效為導向,着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老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充分發揚民主,增強績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結果的公信力,全面考核教職員工的德、能、勤、績。

二、基本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1)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2)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3)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4)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考核對象

實施績效工資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包括學校領導、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一般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四、考核主要指標和內容

考核主要指標以教師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表現。主要指標包括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教師職業道德、個人品德、社會公德、廉潔從教等。

能,是指履行教師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標包括教師具備的文化素質、教學能力、科學研究能力、創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等方面的表現。主要指標包括出勤情況、工作責任心、工作作風等。

績,是指完成教育教學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以及所產生的效益和貢獻。主要指標包括從事德育工作、教學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學研究、教師專業發展等。

考核內容以教職工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從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五、考核辦法

(一)考核分類

1、中心學校領導及國中校長(以教育局正式批覆為準)由教育局和本校考核小組同時考核,其中正職校領導教育局考核佔60%,副職校領導教育局考核佔40%。

2、專任教師、學校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一般管理人員、工勤人員、班主任等均由學校考核小組考核。

(二)量化考核

考核共計xx0分,其會考勤20分、工作量3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育教學業績30分。

(1)考勤(2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出勤情況。病假3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曠工1天扣3分,本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考核依據為學校考勤記載。

(2)工作量(30分)。量化出學校所有崗位工作量(如管理工作量、課堂教學工作量、教學教研工作量、國中早晚自習學生輔導工作量等)。全體教職工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除以全校教職工總數,得出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除以學校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工作量分數即為教職工工作量得分。計算公式:

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周實際工作量÷教職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各學校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工作量,儘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均衡。

(3)教育教學過程(2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教育教學過程中的工作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和安全管理職責履行情況、工作態度、責任心。專任教師重在考核備、教、批、輔、考、研等常規教學落實情況和教學研究及教學研究活動參與情況及任務完成情況。要引導教師把教學工作落實在常規過程中,積極參與教學研究活動,提高課堂教學效益,實施素質教育。從事非教學工作的人員的此項考核各校要制定相應的細則。

(4)教育教學業績(30分)。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和工作的實際效果。非專任教師的教育教學實績考核,由學校依據崗位任務目標及每次安排的工作任務制定詳細的考核細則,認真嚴格搞好考核並量化打分。

六、考核程序

1、平時績效考核要堅持準確及時,簡便易行,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月度記錄為基礎,每學期考核一次;

2、學期末將績效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師。如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提出申訴。

3、學校將教師考核結果在本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

七、考核結果的使用

1、學期末考核結果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原則上獲優秀等次的考核總分達到90分以上;合格等項的分數在75—89分之間;基本合格的在60—74分之間;總分在60分以下及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評為不合格: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私自辦班或進行有償家教的;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資料和其他商品,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的;曠課或請假超過國家規定的天數的;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採取罷教等方式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出現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有其他嚴重損壞教師形象和聲譽行為的。被評為不合格的人數不佔比例。

全校績效工資浮動總額

全校教師績效考核得分總和

2、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為了此項工作穩定進行,我鄉教師平均績效工資額的30%進行浮動,另外70%如教師無嚴重問題則平均發放。

教師浮動績效工資額=×教師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八、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1、各中國小校結合本校實際制定績效考核細則,考核細則必須經過職工全會或職代會討論通過,報中心學校審批後方可執行。

2、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於5天。有意見的要及時核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並告知教師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核、申訴,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複核、申訴的答覆工作。

3、各校要成立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考核分配具體實施工作。工作機構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工代表組成,校長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教職工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考核小組成員可由學校行政會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

九、紀律要求

在整個考核過程中,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考核中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者從嚴處理。

十、本方案自20xx年4月1日起實施。

十一、本方案由侯崗中心學校負責解釋。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5

一、實施範圍和對象

1.縣公立學校編內人員

2.縣待入編教師

3.縣聘編外合同教師

二、考核辦法

我縣現行學年度教職工績效考核內容與《福州市屬學校教師年度獎勵性績效考核方案(試行)》大致相同,是對教職工的職業道德、出勤、工作量、業務能力、專業發展、工作成效等方面進行考核。為減輕學校、教師工作負擔,不做重複考核,直接運用現行學年度教職工績效考核結果,按考核結果分檔獎勵。

三、分配辦法

1.縣財政按每學年人均4000元安排年度獎勵性績效經費,縣教育局按人均4000元核撥到學校,學校按教職工學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分檔發放。考核優秀的教職工發放4800元,考核合格的教職工發放3800元。

2.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獎勵性績效考核或考核未合格的人員均不參加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3.全縣優秀人數控制不超過參加考核總人數的20%。

4.新招聘人員當年考核不定等次,按合格等級、實際在崗月份計發。

5.減少人員按學年度實際在崗月份計發。

6.根據學年度教職工績效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

四、執行時間

按學年度發放,從20xx年9月起執行。

五、其他

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縣成人教育服務中心、縣電化教育館等執行中國小工資制度的縣屬教育事業單位也參照本辦法執行。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6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規範教師隊伍管理,嚴肅教職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暫行規定》(人核培發[1995]153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中國小教師考核辦法》(內蒙教職改字[1991]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旗教師隊伍的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的目的

教師的年度考核是教師隊伍管理中一項重要的工作,也是評聘教師職務的基礎和前提。為了全面、系統地瞭解和掌握教師任職期間的實際情況,科學、公正地評價他們的工作,區分優劣,獎勤罰懶,克服管理上的平均主義,激勵先進、鞭策後進,促進教師不斷提高政治思想覺悟,努力鑽研業務,更好地教書育人,適應新的形勢對教師提出的更高要求,併為教師的獎勵、職務晉升、續聘、解聘、低聘、工資待遇等提供依據。

二、考核的原則

1、堅持全面、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公開、民主與集中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三、考核範圍

全旗中國小、幼兒園,教育單位的教職工。

四、考核內容

根據對教師基本素質、工作質量、教育教學效果全面考核的要求,把考核內容分為七個方面(每方面的考核指標體系由本單位自定並量化)。考核重點是考核政治表現,教書育人,履行崗位職責的實績。

1、政治態度與師德修養;

2、學識水平與業務進修;

3、教育工作;

4、教學工作;

5、教育教學與教育科研;

6、培養指導教師和主動接受培養指導情況;

7、工作負荷。

五、考核標準

考核要以教師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教育教學任務為基本依據。 教師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稱職)、基本合格(基本稱職)、不合格(不稱職)四個等次。優秀等次的人數應控制在本單位教職工總數的15%以內。

1、優秀的基本標準

能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業務熟悉,工作勤奮有創新,教育教學效果好,所承擔的工作成績顯著。

2、合格的基本標準

能正確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熱愛教育工作,業務熟悉,工作積極,較好地完成各項教育教學任務。

3、基本合格的基本標準

政治表現與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基本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在工作中有失誤。

4、不合格的基本標準

政治思想覺悟較低,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責任心不強,組織紀律性差,不能完成所分擔的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六、考核辦法

考核工作要採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先定性,後定量,在定量處理的基礎上最後再定性。

1 、教師的考核工作,實行平時考核與階段考核相結合;學年考核與任職期滿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一般為單項或幾項工作的考核,考核結果要由職能部門負責記載,每學期綜合一次。階段考核為全面考核,一般一年進行一次,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統一部署。

2、考核工作要在自我評價的基礎上進行。要充分聽取學校領導、同行教師、教研組、年級組、被考核教師以及學生和學生家

長的意見。也可採取聽課、座談、民意測驗、查閲備課筆記、學生作業、考卷及觀摩教學、答辯、民主生活會等多種方式進行。

3、考核工作要在佔有充分、真實的評價材料的基礎上進行。學校和教師本人要注意通過日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的渠道收集、記錄並提供有關的評價材料。

4、確定等級。學校考核領導小組對最後考核結果進行審查,確定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率不能超過15%。

5、考核工作要增加透明度,考核結果要反饋給被考核者,徵求本人意見,以指導其改進工作,提高政治業務素質。

6、教師的業務檔案是教師政治和業務素質的真實記錄,是教師年度考核結果、職務聘任、晉升、獎懲的主要依據,因此必須建立健全教師的業務檔案,加強業務檔案的管理和使用。每次考核結果都要及時整理歸檔。評定職務時必須提交業務檔案中的有關材料,教師調動時,業務檔案與人事檔案一併移交。

七、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領導小組

由校長任組長,副組長由學校各職能部門的領導擔任,成員由具有較高學術水平、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羣眾公認的環節幹部和教師代表組成,教師代表應占領導小組人數的三分之一。領導小組人數根據學校規模自定(5-9人)。考核小組的產生,必須走羣眾路線,要在廣泛徵求羣眾意見的基礎上,民主產生。考核工作由考核領導小組統一部署,組織實施。也可在領導小組下設學科考核組或各校點考核組,具體負責教師的初步考核工作,後報領導小組審定,最後形成對教師的綜合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小組的職責,

1、根據本“方案”和學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教師年度考核方案”和“實施細則”。

2、組織、指導、監督本單位的考核工作,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受理教師對考核結果不服的複核申訴。發放考核結果書面通知書。

(二)組織召開教師大會或教代會,傳達教體局下發的《科左中旗中國小教師年度考核實施方案》;討論、通過學校的“教師年度考核方案”和“實施細則”。

(三)設立教師個人考核檔案(檔案內容包括:教育教學計劃、總結;聽評課記錄;所教學科的競賽、考試成績記錄;獎懲記錄;教育教學論文;考查、考核總結及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記錄考核鑑定表等)。

(四)被考核教師,根據考核內容,自我總結,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

(五)考核領導小組根據被考核人的自我評價和學校對該同志各項考核指標量化情況,依據本“方案”的有關規定確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由單位領導寫出的考核評語並簽字。考核結果要在校內公示7天。如被考核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應在公示期內向考核小組提出複核申請。考核小組在認真進行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10 天內提出複核的處理意見,並以書面形式再通知本人。

八、下列人員按以下辦法進行考核

1、因公離開現職崗位的(指與教體局有協議者),參加原學校的年度考核,其中時間超過半年以上,由其服務或學習單位提供詳細書面表現情況,再定等次,否則考核結果為“不定等次”。

2、調動(含借調)工作單位的,在現工作單位進行年度考核,其中在新單位工作不滿半年的,由調出學校提供詳細書面表現情況,再定等次。

3、見習期、試用期教師參加考核,定為“不定等次”,轉正定級後才評定等次。

4、一年內請病假( 公傷除外、不含女職工產假) 累計超過6個月,考核結果為“不定等次”;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15 天的教師,當年的考核應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5、本年度內退休教職工,以審批手續為準,不參加本年度考核。

6、本年度因某種情況正被停職調查,以至立案審查未作結論的教師,參加當年的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

7、本年度受行政記過或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教師考核等次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8、本年度有亂辦班、亂補課,體罰學生,影響極壞,受行政處分的教師,考核結果一律定為“不合格”等次。

9、本年度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教師考核等次定為 “不合格”

九、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不進行考核

1、因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半年以上者;

2、到校外進修或出國學習等(指與教體局有協議者),按規定返校時間,無正當理由,未經批准超過一年以上未返校者;無協議者。

十、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教師在本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的發放一次性獎金;

(二)“優秀”、“合格”等次的,具有晉職和晉升工資的資格,其中優秀人員在職務晉升、評模選優、職稱聘任等方面可優先考慮;

(三)本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定等次”、“未考核人員”、“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1、所在單位要安排人員進行幫帶。

2、當年不得評聘專業技術職務;不得晉升工資。

3、對連續兩年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師,應調整其工作崗位。

(四)未盡事宜按國家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 組織領導

考核工作是一項嚴肅認真的工作,涉及到對教師工作的評價和本人的名譽利益,必須按政策、按規定的程序組織實施。

1、 教體局設立考核領導小組,審核各校的考核工作。人事股負責處理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務。

2、各單位領導一定要高度重視,嚴格把關。考核要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和政策導向,實行公開、民主、平等、競爭的原則。考核過程中,要重視教師的思想政治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7

一、考核對象:

團西二小現任具體學科教學崗位的專業任課教師。

二、考核時間範圍:

每年的春學期開始至當年的秋學期結束。

三、考核細則:

(一)業務素質(10%)

本科學歷記6分,專科記4分,中師記2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課題和論文)的“學科帶頭人”省、市、縣級分別記5分、4分、3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的“教學能手”省、市、縣級分別記4分、3分、2分,未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務的的減半記分。當年新增各級“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名教師”、“名校長”稱號的另加1分,總分不超過10分。

(二)計劃的制訂與總結(5%)

每學期計劃總結各記2 .5分,各類學科計劃、小結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0.1分/份,按學期分別計算,對應學期計劃或總結分數扣完為止。

(三)備課20%

集體備課計8分,每學期4分。材料不符合學校統一要求的-0.1分/次,未按時上傳學校網站的-0.1分/次,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個案備課計12分,每學期6分。檢查或抽查中發現備課材料質量較差被點名通報的-0.4分/次,備課節次不足的-0.2分/課時,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四)上課25%

為他人代崗但實際未到崗的-0.5分/次,代崗而未按時到崗、上課不備課或備課與上課明顯不符造成課堂紀律混亂的、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0.4分/例,未經教導處同意私自調課或不按教導處課表上課的-0.2分/例,上課遲到、拒絕學生聽課、因教師責任造成的學生上課不全且無嚴重後果的(有嚴重後果的另外處罰)、中途離開課堂、課堂上接聽電話-0.1分/例。教學工作檢查或抽查聽課被評為差課的-0.5分/次,總扣分不超過10分

(五)作業與輔導20%

作業輔導每學期各記10分,佈置學生書面完成的作業有連續未批閲或錯批的-0.1分/例,教學工作檢查或抽查中發現作業質量較差或批閲不符合學校要求的-0.2分/次,對應學期的分數扣完為止。

(六)考查與評價4%

每學期考查各記2分,未按學校要求完成期末學情調研或考查任務的-0.5分/科,未按要求完成質量分析報告的、統一閲卷中積分錯誤或錯批的-0.1分/例,考核學期內分數扣完為止。

(七)學習教研16%

教師參與集中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各記0.1分/周,學習無詳實記錄的減半記分;參與教研組集中活動記0.2分/周,學習無記錄的減半記分,不參加活動不得分。

四、考核辦法

積分從高到低排名,前十名為優秀級,後十名為合格級,其餘為良好級。每級獎金相差250元。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8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注重實效,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指導思想,以服務和促進義務教育科學和諧發展為目標,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為核心,全面建立我校教師工作考核獎勵制度,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

二、實施原則

1.以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指導,堅持“以德為先、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以師德考核合格為前提、以工作實績考核為依據,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績貢獻。

2、實行教師基本崗位工作與班主任崗位工作分開考核和獎勵原則。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制定公開,考核過程公開,分配結果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4.堅持“績效考核三結合”原則。考勤、考量、考績與考德(師德師風)相結合;平時過程考核與學期結果考核相結合;年度目標考核與專項考核相結合。根據專任教師、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

三、實施步驟

1、學校成立教師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由行政班子成員和教師代表組成;

2、研究制定教師工作績效考核實施方案,並由教師大會80%以上教師通過方予以實施;

3、每學期結束時由考評小組依據教師提供的真實資料和本期工作表現,進行客觀公正公平的考核打分。

4、考核結果核實無誤並公示後,經考評小組簽字並上報有關主管部門。結果作為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

本辦法於20xx年12月26日學校教師績效考評小組全體成員通過,於20xx年12月27日教師大會通過。本辦法具體解釋由考評小組負責。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9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進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現就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績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義

經國務院同意,自20xx年1月1日起,首先在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分配政策,這是堅持教育優先發展戰略的又一重大舉措,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件大事,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教育事業的高度重視,對廣大教師的親切關懷。對於依法保障教師收入水平,激發廣大教師積極投身教書育人事業,吸引和鼓勵優秀人才長期從教、終身從教具有重大意義。

做好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是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制度的必然要求。績效考核結果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分配改革,必須建立符合教育教學規律和教師職業特點的教師績效考核制度,為績效工資分配更好地體現教師的實績和貢獻、更好地發揮激勵功能提供製度保障。

做好教師績效考核工作是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基礎。科學有效地實施教師績效考核,是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舉措,是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促進教師隊伍科學發展的關鍵環節,是完善教師激勵約束機制、努力構建充滿生機與活力的教師人事制度的重要任務,對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具有極其重要的導向作用。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義務教育學校要充分認識做好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全面建立教師績效考核制度,深入推進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為深化義務教育學校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創造有利的條件。

二、全面把握績效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服務和促進義務教育的科學發展為目標,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以促進教師績效為導向,着力構建符合教育教學和教師成長規律、導向明確、標準科學、體系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促進廣大教師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貢獻智慧和力量。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尊重規律、以人為本。尊重教育規律,尊重教師的主體地位,充分體現教師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特點。

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完善績效考核內容,把師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

激勵先進,促進發展。鼓勵教師全身心投入教書育人工作,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客觀公正,簡便易行。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科學合理、程序規範,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三、科學確定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

教師績效考核的內容主要是:教師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教師法定職責,以及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績,包括師德和教育教學、從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實績。

師德主要考核教師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情況,特別是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的情況。在考核中,要明確規定,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並將此作為教師績效考核合格的必備的基本要求。

教育教學主要考核教師從事德育、教學、教育教學研究、教師專業發展的情況。德育工作是每個教師應盡的責任,要結合所教學科特點,考核教師在課堂教學中實施德育的情況;教學工作重點考核教學工作量、教學準備、教學實施、教學效果,以及組織課外實踐活動和參與教學管理的情況;對教學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國家規定的教學目標、學生達到基本教育質量要求為依據,不得把升學率作為考核指標,要引導教師關愛每個學生,特別是學習上有困難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學生。教育教學研究工作重點考核教師參與教學研究活動的情況。教師專業發展重點考核教師拓展專業知識、提高教育教學能力的情況。

班主任是義務教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中的重要崗位。班主任的工作任務應作為教師教學工作量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鼓勵教師尤其是優秀骨幹教師積極主動承擔班主任工作,使他們有熱情、有時間、有精力,高質量高水平做好班主任工作,當好學生的人生導師,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要強化對班主任工作的考核,重點考核其對學生的教育引導、班級管理、組織班集體和團隊活動、關注每個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

各地要從實際出發,圍繞考核內容,建立健全科學完善的教師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指標體系的建立要符合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體現課程改革的方向,正確發揮對教師的激勵導向作用,充分體現考核指標的激勵性和約束性的有機統一。

四、積極探索績效考核的有效方法

各地要積極探索、創新績效考核的機制與方法,規範考核程序,健全考核組織。績效考核工作一般由學校按規定的程序與年度考核結合進行,可採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教師自評與學科組評議、年級組評議、考核組評議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等方法,同時適當聽取學生、家長及社區的意見。要充分發揮校長、教師和學校在績效考核中的作用。

要不斷完善績效考核載體。可採取指標要素測評、業務知識測試、建立教師發展檔案、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等多種形式,完善教師績效考核載體,通過多種形式,全面反映教師的業績和貢獻。

各地在教師績效考核中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充分發揚民主,增強績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結果的公信力。

五、高度重視績效考核結果的合理運用

績效考核結果要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對履行了崗位職責、完成了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對有突出表現或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視不同情況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要根據績效考核結果,合理確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等次,堅持向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教師傾斜,適當拉開分配差距。

績效考核結果也要作為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考核工作組織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

六、切實加強績效考核的組織領導

績效考核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係到廣大教師的切身利益。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部署,認真組織實施。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本地區實際,科學制定本省(區、市)績效考核辦法,認真分析和解決績效考核中存在的問題,不斷總結和推廣績效考核的典型經驗,努力提高績效考核工作的水平。地(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實施工作的指導與監督檢查。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本地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組織實施工作,要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制訂本地具體實施辦法,指導學校制訂教師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切實做好教師績效考核實施工作。與此同時,各地也要積極完善校長及其他教職工的績效考核工作。

切實做好深入細緻的教師思想工作。要嚴肅考核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要不斷探索和完善績效考核方法,努力提高績效考核的科學性,保證績效考核機制的有效運行,充分發揮績效考核在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10

一、指導思想

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實施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思想,充分認識績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建立科學規範的教師績效考核評價制度及收入分配製度,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員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努力推進學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對象

在編在崗的全體教職工。

三、考核原則

實施績效考核工作堅持“尊重規律、以人為本;以德為先,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促進發展;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基本原則,體現“科學合理、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績效分配原則,合理拉開差距。

四、工作職責

根據《潮陽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實施辦法》,學校結合實際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根據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制定教師和其他教職工的績效考核實施方案,成立績效考核工作小組,組長:,成員:,負責全校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的組織、督查和實施。

五、績效考核的指標與內容

教師績效考核以教師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實績。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文件提出的主要指標與主要內容,結合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和課程改革的要求,以及本校實際情況,對考核指標、內容進行細化和量化,科學制定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具體細則見《金灶某某國小教師績效考核量化表》。

“德”、在具體細化的考核指標及規定的基礎上,在其總分內以扣分為主,扣完為止。“德”在考核中,要明確規定,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並將以上規定作為教師績效考核稱職(合格)或良好的必備的基本要求。其中為人師表佔6分,愛崗敬業佔7分,關愛學生佔7分。對出現指標內容中情況的予以扣分,每次扣2分,扣完為止。

“能”主要考核教師履行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其中文化素質佔5分,教學能力佔5分,科研能力佔5分,創新能力佔5分。各項中能完全做到的得5分,大部分做到的得4分,一般做到的得3分。

“勤”主要考核教師的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以扣分為主,扣完為止。其中出勤情況佔4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病假每天扣0.5分,扣完為止。工作責任心佔3分,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工作懶散、不到位、不負責任、不服從安排、出現責任問題等每次扣1分,扣完為止。工作作風佔3分,違背原則,撥弄是非,製造矛盾,造成不良影響等情況每次扣1分,扣完為止。

“績”主要考核教師完成教育教學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以及所產生的效益和貢獻。其中德育工作佔7分,教學工作佔18分,班主任工作佔5分,教育教學研究佔10分,教師專業發展佔5分,成果獎勵佔5分。各項中能完全做到的得A級分值,大部分做到的得B級分值,一般做到的得C級分值,其中成果獎勵獲市級及以上層次的得5分,獲區級的得4分,獲鎮(校)級的得3分。

學校教職員工按教師、職員、教學輔助人員和工勤人員劃分,教師是指學校中直接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專業人員。職員是指學校校長和其他從事學校管理工作的人員。教學輔助人員是指學校中從事教學實驗、圖書、電化教育以及衞生保健等教學輔助工作的人員。工勤人員指學校後勤服務人員。

教學工作量校長必須任一個教學班的學科教學,副校長每週任課不少於8節;中層幹部每週任課不少於12節;班主任每週任課不少於12節;專任教師每週任課應達到16節及以上。其他職員、教學輔助人員及工勤人員完成學校規定分配的工作任務,視為完成每週工作量。

六、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考核採用量化積分與評定等次相結合的方法,確定每位教職員工的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形式採用“平時績效考核”與“學年度績效考核”。

“平時績效考核”以月度量化積分記實,學期末進行考核評定等次,每學期考核一次。

“學年度績效考核” 以平時績效考核為基礎,由學校按照制定的程序,在第二學期末與年度考核結合集中進行考核,評定等次,每學年考核一次。

(一)平時績效考核

1、月度記實

月度記實採用量化積分形式,以“德、能、勤、績”為一級指標項目,總分值為100分,其中“德”佔20分,“能”佔20分,“勤”佔10分,“績”佔50分。對績效考核指標與內容進行細化的基礎上,在一級指標項目下設置二級指標項目及相應的'分值標準,並根據指標進行細化和具體化,形成科學系統的績效考核量化表,用積分形式如實記錄每位教師德能勤績等方面的情況。

2、學期考核

每學期末進行一次學期考核,以月度記實為基礎,按照制定的程序,按“好、良好、一般、差”四個檔次評定考核等次,寫出考核評語,並把考核結果和意見及時反饋教師本人。

評定“好”等次的月度平均積分要求達到90分及以上,評定“良好”等次的月度平均積分要求達到75分及以上,評定“一般”等次的月度平均積分要求達到60分及以上,評定“差”等次的月度平均積分在60分以下。

(二)學年度績效考核

學年度績效考核以平時績效考核為基礎,按照制定的程序,在第二學期末與年度考核結合集中進行考核,按“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和不稱職(不合格)”四個檔次評定等次。

確定為優秀等次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高;

2、精通業務,工作能力強;

3、工作責任心強,勤勉盡責,工作作風好;

4、教育教學工作實績突出。

確定為稱職等次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較高;

2、熟悉業務,工作能力較強;

3、工作責任心強,工作積極,工作作風較好;

4、能夠完成本職工作。

教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

1、思想政治素質一般;

2、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工作能力較弱;

3、工作責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風方面存在明顯不足;

4、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數量不足、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發生較大教學事故。

教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1、思想政治素質較差;

2、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不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要求;

3、工作責任心或工作作風差;

4、不能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發生重大教學事故;

5、當年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五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十個工作日;

6. 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如:私自辦班進行有償家教的;向學生推銷、代購教輔資料和其他商品,向學生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的。

受黨紀和行政處分的教師確定學年度績效考核的有關問題按照中央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考核時要求做到:

1、教師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年度個人總結,並在一定範圍內述職。

2、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按照教師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採取多種有效方法對教師進行績效考核,結合平時績效考核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提出考核等次建議。

3、校長對學校考核工作小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議進行審核,確定考核等次。

4、對學校教師績效考核結果在本校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

5、將績效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教師。如教師對考核結果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考核工作小組和學校主管部門申訴。

6、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評定,必須在績效考核的“優秀”等次人員中產生。

七、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平時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1、月度量化積分的運用

月度量化積分作為定期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依據。將學校在該段時間內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除以該段時間內全校教職員工積分的總分,算出每分得多少獎金的分值,再將每位教職員工在該段時間內獲得的積分總分值乘以每分得多少獎金的分值,算得該員在該段時間內應得到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公式為:

×該員積分總分值=該員應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2、平時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平時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學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平時績效考核結果一學年內有一次被確定為“差”檔次的,學年度績效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一學年內兩次均被確定為“良好”以上檔次的,學年度績效考核應確定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二)學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學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評為稱職以上的教師,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對學年度績效考核結果評為基本稱職及以下的教師,不得全額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並在下一學年度扣減。

學年度績效考核結果也作為教師資格認定、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八、工作要求

學校在組織實施績效考核時積極探索、創新績效考核的機制與方法,規範考核程序,健全考核組織,努力提高績效考核的科學性。績效考核工作採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教師自評與學科組評議、年級組評議、考核組評議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等方法,同時適當聽取學生、家長及社區的意見。要充分發揮校長、教師和學校在績效考核中的作用。

不斷完善績效考核載體。採取指標要素測評、業務知識測試、建立教師發展檔案、開展爭先創優活動等多種形式,完善教師績效考核載體,通過多種形式,全面反映教師的業績和貢獻。

學校成立的考核工作小組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工代表組成,其中校長任組長,普通教職工代表不得少於1/3。考核工作小組成員須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或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學校正式人員均應納入績效考核。績效考核實施方案要廣泛徵求教職工的意見,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後,報學校主管部門批准,並在本校公開。

在教師績效考核中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充分發揚民主,增強績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和考核結果的公信力。要嚴肅績效考核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11

一、指導思想:

1、加強校園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於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用心性和創造性,有利於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資料與分值: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為100分。

1、教學常規(基本為20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務必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核)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佈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到達規定要求,並有評課意見加2分,每少聽一節扣1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0.5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2分。

(5)未經校園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每次扣5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10分,監考遲到一次扣5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2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後果者扣10分。

(7)閲卷不服從校園安排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閲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10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從校園課務安排一次扣10分,不理解校園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長室考核)

(10)上課時,坐着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信息的發現一次扣5分,手機鈴聲響扣2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為學生訂閲資料的,職責人每次扣10分,並追究其相應職責。(校長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範課超過規定標準的並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彙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核要求為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務必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透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2分-5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2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3分(超過3人獲獎的,按3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並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3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職責的一次扣5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10-30分。(校長室考核)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10-20分,工作期間上網遊戲的一次扣2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核)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為好課加2分,評為差課扣2分。

(10)校園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5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85%加2分,70%——84%加1分,低於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辦考核)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准。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務必出具醫院診斷,否則以事假考核。(校辦考核)

(3)未經批准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1分。(校辦考核)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3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校園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以銷假時日為準)(校辦考核)

(6)曠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鈎

1、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核計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師為優秀,考核分不滿70分的教師為基本合格,其餘教師為合格。

2、在《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中,增設績效考核係數,凡考核為優秀的,增加係數0.1,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在總係數中扣去0.1係數。

四、説明

1、此《方案》教代會透過後,自20xx-2015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資料帶給期),統計時間為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的考核對象為全校任課教師,其會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鈎的對象為高級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幹部與高級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高級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幹教師其績效考核結果是骨幹教師考核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12

一、考核原則

1、激勵性原則考核工作堅持有利於促進事業的發展和教師的成長;有利於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激勵教師出滿勤,愛崗敬業,注重師德,鑽研業務,更好地教書育人;有利於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全面性原則在考核中堅持平時考核和階段考核相結合,領導、教師考核和民主評議相結合的方法,對教職工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既要防止求全責備,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觀性原則考核工作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內容真實全面,考核方法科學簡便,考核結果客觀公正。

4、導向性原則在考核過程中要重視教師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勵為主,積極引導教師參與考核工作,引導教師立足崗位比奉獻,比貢獻

二、考核內容

分政治思想及師德修養、學識水平及業務能力、教學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個方面進行,對教師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考核的重點是工作實績,也就是教師的政治思想表現和教書育人的工作實績。

三、考核方法和步驟

1、全體教師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的總結。總結要求全面系統、客觀真實、實事求是,並形成文字材料。總結材料交考核小組。

2、考核小組彙總考核材料,開始進行考核。在考核稱職的基礎上,按相關要求進行評定優秀。

3、按教師總人數12%的標準我校評定6名教師為優秀。分別從語文組、數學組、綜合組中分別評出2名德能勤績突出的教師。每個組別按照20xx年月考總分、20xx年度獲獎情況、平時工作表現和工作實績提出侯選人;再由全體教師進行民主評議、不記名投票,按得票數評出優秀人選。

4、考核小組將優秀人選公示,充分聽取教師、學生的意見。

5、考核小組進行審核鑑定,簽寫意見,評定等級,彙總結果,上報教育總支。

為客觀公正考核教師一年一度德、能、勤、績等方面情況,本着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科學合理又便於操作的原則,特制定本方案。

一、領導機構:

由中心國小班子會確定產生。

二、考評小組:

由中心國小校務會部分成員、部分完小校長、中心國小部分教研組長組成。(具體名單由領導機構確定)

三、考評時間:

以區教體局安排為準,以學年度為單位。

四、評分細則

(一)德(20分)

1、具體要求:政治立場堅定,講求職業道德,忠於職守、嚴於律己,顧全大局,服從分配,工作負責,實事求是,為人師表,廉潔奉公,熱愛學生,關心集體,團結協作,上進心強,遵紀守法,教書育人。

2、考核辦法:採用減分制計分,每學年總分不超過20分。

(1)由各校校長向評委介紹本校教師情況(中心國小教師直接由校務會介紹),教師在一年來無不良表現或未造成不良影響記20分(以書面材料為依據)。

(2)受到鎮、區級以上處分的,每次扣10分,受到校內行政處分的每次扣5分,因師德問題造成較壞影響的每次扣3分。

(二)能(20分)

1、具體要求:具有系統紮實的理論知識、專業知識和學科知識,能獨立地開設本學科的活動課,組織學科競賽,堅持有目的有計劃的自學進修及繼續教育,不斷更新知識。能較好地執行教學常規,能勝任本學科的循環教學,有較強的班級(教研組及學校行政)管理能力和較強的組織教學能力。能積極參與學科教研活動,勇於進行教改。

2、評分辦法:

(1)能勝任本職工作,能積極接受各項工作任務,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各方面反映好記10分,不能接受任務,不能按時完成任務及造成不良影響每次扣4分。

(2)學歷記5分,按最高學歷計分。研究生5分,本科4分,大專3.5分,中專3分,高中及以下2分。

(3)綜合能力5分。中心國小校長、書記5分,副校長4.5分,現任中層正職及村完小校長4分,中心國小其它校務會成員(包括幹事、村完小副校長)3.5分,村小教導主任3分,教研組長2.5分,班主任2.5分,教師1.5分。

(三)勤(15分)【以上學年考勤為準,即前一年9月份至當年8月份】

1、具體要求:按照學校及上級教育、人事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評分辦法:採用減分制,每學期總分不超過15分,年度考核時,取兩學期的平均分。

(1)曠工一天扣5分,曠課一節扣2分。

(2)學校各類會議及活動每缺席一次扣0.2分。

(3)事假一天扣0.2分,病假一天扣0.05分。正常產孕假不扣分,保胎假或是延期產育假當年考核不計分,病假出示病歷證書。

(4)會考3天、大學聯考2天,家長陪伴照顧不扣分。

(5)其它假按國家規定執行,超假按事假一天扣0.2分。

(6)遲到、早退每次扣0.1分。

(7)未經有關部門批准、擅自停課,每節扣1分。

(8)未完成學校佈置的各項任務(如上交表格、文件等),每缺一次扣0.2分。

(四)績(45分)

1、教學成績40分

(1)考核依據:xxx質量監測成績為準。

(2)計分辦法:

①總分40分封頂,總得分低於20分保底20分。

②計算公式:

個人成績得分=個人成績÷【(第一名總成績+第二名總成績)÷2】×40

(3)備註:

①按總分值的100%計分,校級領導、中層人員、專業教師、中心幼兒園教師成績記分辦法:校級計滿分,中層計95%(兼任統考科目的中層人員按個人成績得分或按管理崗位得分佔60%+個人成績得分佔40%的綜合得分,二選一就高不就低的辦法計分)。

②任教中心幼兒園兼班主任的計90%,任教中心幼兒園但非班主任的計85%。未兼任統考科目的專業教師按總分值的85%計分。

③兼任雙科:先分科計分再取平均分×110%。任教三個班或XX學科(語數英)及以上的教師計分:在每學年總成績上,依次加1分、2分,依次類推。

④交流人員當年評優成績計算上一年,依此類推。

⑤正常產假、病假人員按參評人員成績的平均成績計分。

⑥超產假、病假人員及未正常上班人員按參評人員最低分的60%計分。

綜合榮譽5分

教師本人蔘賽及輔導學生參賽獲獎、教師書寫教育教學論文獲獎或發表,課題當年已結題,國家級記5分,省級記4分,市級記3分,區級記2分,鎮級及校級記1分,可重複記分(但一次或一項只按最高級別記分),總分不超過5分。該獎項不分等次,按級別計分。

所有有效榮譽證的時間以上學年度(前一年9月份至當年8月份)為準。

(五)加分

1、邊遠國小任教:田某某2分、XX加1分。

2、其他村小任教的老師加0.5分。

3、獲得優秀教師、優秀共產黨員及優秀班主任等榮譽,國家級記5分,省級記4分,市級記3分,區級記2分,鎮級、校級記1分。

4、舉行一次全鎮公開教學記0.5分(含經驗介紹),每缺席一次教研活動扣0.2分。舉行一次市級以上公開教學記1.5分,區級1分。

五、考核程序

1、正常情況下,每年11月份考核。

2、各種證書必須在11月內交學校保存。

3、準備好各種數據,交評委瞭解情況。

4、正式考核按細則記分。

5、複查分數(3天內完成)。

6、領導小組審結.定果,確定優秀人員名單,公佈考核情況,xxx。

六、優先評優與當年不參加評優人員。

1、近一年符合競聘上一級崗位職稱,任現職以來無年度考核優者優先。在名額範圍內直接評優,超過名額直接打分評優。

2、任現職以來近五年(含五年)來無年度考核優的老師優先考慮。

3、任現職以來五年之內有優的人員不參與當年的年度考核評優(五年不兩優)。

4、符合《xx_x試行)》競聘高級教師,在鄉村學校累計任教滿23年並受聘中國小一級教師年限達五年以上,且無年度考核優秀者,經本人自願申報後,在相應崗位直接評優(一票否決者除外)。

七、附則

1、考核總分低於60分或單項低於合格線(各項合格線為:德16分,能12分,勤10分,績16分),由領導小組討論,是否定為不合格等次。

2、評優結果在評優上線的對象,由評委會根據申請評優對象的綜合表現提名,通過後確定,評優上線對象範圍為教職工總數的15%。

3、個人不願參加評優的,不作評優對象。

4、以上各項的扣分均可以扣至負分。

5、本方案解釋權屬中心國小校務會,未盡事宜,由評委會修訂。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13

為鼓勵學校教師積極參加各類教育教學評比活動,努力工作,出優秀成績,特制定我校評優制度。具體如下:

一、評選範圍:

我校在編在崗的教職工。

二、評選時間:

以年度為單位,每個年度評選一次。具體時間在縣級評選之前。

三、評選原則:

堅持以平時工作考核、學期工作考核考核為主要依據,堅持評選以教育教學第一線教師為主的原則;堅持不評誤工較多或有違紀行為人員的原則,做到評優內容和程序民主,方法科學易行,可操作。做到客觀、公正、科學地分析運用評優資料,使評優手段、方式、標準、程序達到恰當、合理、促成評優雙方理解,有利於調動教師主動性、積極性。

四、評選條件:

1、模範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愛崗敬業,在本學科教師中有較高威信。

2、有歧視學生、以教謀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行為者,一票否決。

3、能主持(或參與)一項教改實踐活動,能舉行學科講座,在教學中取得一定效果。

4、教學效果好,所任學科成績在本校名列前茅。

5、教學綜合素質較高,在全縣有一定影響力。

6、主持或參與到一項縣級以上的課題研究(項目)。

7、參加過各級組織的課堂教學比賽,按獲得獎項的級別分別進行不同的獎勵。

8、參加縣級以上組織的説課、課件製作、教案設計等有關教學比賽獲獎。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14

一、指導思想

1、加強學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於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xx》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內容與分值

考核基本分為xx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為xx分。

1、教學常規(基本為xx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xx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必須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核)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xx分、xx分、扣xx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佈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xx分、0分、扣xx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達到規定要求,並有評課意見加xx分,每少聽一節扣xx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xx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xx分。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xx分,曠課一節每次扣xx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xx分,監考遲到一次扣xx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xx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後果者扣xx分。

(7)閲卷不服從學校安排一次扣xx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xx分,閲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xx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xx分。

(9)不服從學校課務安排一次扣xx分,不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xx分。(校長室考核)

(10)上課時,坐着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短信的發現一次扣xx分,手機鈴聲響扣xx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xx分。無故缺席一次扣xx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為學生訂閲資料的,責任人每次扣xx分,並追究其相應責任。(校長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xx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範課超過規定標準的並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彙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核要求為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必須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xx%以上的,加xx分;xx%以下扣xx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通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xx分xx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xx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xx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xx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xx分(超過xx人獲獎的,按xx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並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xx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責任的一次扣xx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xx分。(校長室考核)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xx分,工作期間上網遊戲的一次扣xx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核)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為好課加xx分,評為差課扣xx分。

(10)學校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xx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xx%加xx分,xx%——xx%加xx分,低於xx%的扣xx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xx分)。

(1)每遲到或早退xx次扣xx分。(校辦考核)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准。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須出具醫院診斷,否則以事假考核。(校辦考核)

(3)未經批准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xx分。(校辦考核)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xx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xx分。

(注: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以銷假時日為準)(校辦考核)

(6)曠工一天扣xx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鈎

1、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核計分。考核分前xx%的教師為優秀,考核分不滿xx分的教師為基本合格,其餘教師為合格。

2、在《xx》中,增設績效考核係數,凡考核為優秀的,增加係數xx,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在總係數中扣去xx係數。

四、説明

1、此《xx》教代會通過後,自xx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即每年xx月xx日—次年xx月xx日(資料提供期),統計時間為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xx》的考核對象為全校任課教師,其會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鈎的對象為高級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幹部與高級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高級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幹教師其績效考核結果是骨幹教師考核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15

為加強全市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根據《昌邑市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指導意見》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試行)。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全面、綜合、多元考評教師的德、能、勤、績。通過建立符合教育教學規律和職業特點的考評制度,充分發揮考核的規範、導向和激勵功能,調動和激發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促進素質教育全面深入實施。

二、考核範圍

全校在編教職工、交流教職工。

三、組織實施

納入校長職級管理的校長,由市教育局按《昌邑市中國小校長績效考核細則》組織實施考核;其他人員的考核在教育辦的領導下,由學校按以下辦法組織實施。

四、考核辦法

根據工作崗位性質的不同,教職工按專任教師、管理、教學輔助和後勤服務人員分類考核。領導幹部等非專任教師兼課節數超過學校專任教師平均課時量2/3的,可按專任教師進行考核。

績效考核採用量化考核和民主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量化部分以學校考勤、實際授課記錄、獲獎證書等為依據,主要對工作量、考勤和業績成果量化計分;評價部分採用多主體綜合評價打分的方式,對職業道德、職業能力、工作表現和工作成效等進行綜合評價。

(一)量化部分(70分)

1、工作量(30分)

根據不同學段、不同學科教師在備、教、批、輔、檢測等環節中實際付出的差別,設定學科標準周課時量,具體由學校研定。學校根據教學人員數、班級數和學校正常開展的教育教學活動情況,量化出學校所有教學崗位標準工作量。

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師標準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崗位工作量。自習輔導、體育訓練、文娛活動、考試等其他教學活動的工作量學校結合實際情況核定。

根據管理、工勤、教輔等非教學人員數和各崗位應完成的工作任務量核定出各非教學崗位標準工作量。

在核定崗位工作量時,非教學崗位總工作量佔學校所有崗位總工作量的比例:國小不高於9%。

學校要合理搭配教職工的工作量,儘量使教職工周工作量大體均衡。教職工可根據崗位要求,通過學校安排和雙向選擇、競爭上崗等方式兼任多個崗位,合併計算總工作量。

教職工總工作量由學校每週進行統計備案,考核時累計。

教職工人均工作量=學校各個崗位工作量總和÷教職工總數

教職工工作量得分=教職工實際工作量÷教職工人均工作量×30 分

2、考勤(20分)

主要考核年度內教職工出勤情況。病假每天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曠工每天扣2分,遲到、早退、脱崗每次扣0.2分,因公請假和婚、喪、產假等規定假期內不扣分。考核依據為學校考勤記錄。

3、業績成果(2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完成崗位職責情況,包括育人效果、教學質量、教研成果、專業發展等方面。考評時要注重教學常規檢查,不得簡單地以考試分數為標準,應設立學困生轉化、考試合格率、輔導學生獲獎等量化指標,同時將教職工在教書育人、教育教學管理、文體活動、培訓進修以及公開課、示範課等方面獲獎情況納入量化範圍,突出教職工在教育教學活動中的貢獻,具體打分由學校根據自身特點制定。

(二)評價部分(30分)

管理、教輔、工勤崗位人員的業績評價由學校教職工和考評委員會評分。其中學校教職工評分佔40%;考評委員會評分佔60%。

專任教師業績評價由考評委員會評價、年級組和學科組評價、學生評價三部分評價綜合構成。其會考評委員會評價佔50%;年級組和學科組評價佔30%;學生評價佔20%。

兼任教師或管理、教輔、工勤崗位的,參與不同類別的評價,並根據實際工作側重按比例計算總分。

五、等次確定

(一)考核等次: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的比例依據上級規定的績效考核等次標準確定,嚴格控制。學校按崗位分類考核,非專任教師崗位優秀等次的比例不得高於專任教師崗位優秀等次的比例。

(二)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

1、有違法違紀行為,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2、按《中國小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規定,受到警告及以上處分的;

3、違反濰坊師德投訴30項必查內容規定,被投訴查實的。

(三)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評定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1、教職工受嚴重警告以上紀律處分或記過以上行政處分的;

2、按《中國小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規定,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

3、曠工累計5天以上的以及非特殊原因、未經教育局批准,病、事假累計超過60天的。

(四)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1、教職工受撤銷黨內職務或降低崗位等級及以上處分的;

2、因嚴重違反職業道德、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等行為受到濰坊市級以上通報批評或被省級以上新聞媒體曝光的;

3、考核總分達不到60分的;

4、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考核的。

(五)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以及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不參加考核。

六、結果使用

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同時作為教師專業發展、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培養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今後,學校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原則上根據績效考核成績確定,不再單獨考核;師德考核優秀等次50%的人員可根據績效考核成績確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時教育教學業績評定賦分可參考績效考核成績。

七、考核程序

(一)個人自評:要求教職工對自己採取全面、發展、聯繫的觀點,客觀地檢查各項評價指標的達到程度,按照學校量化測評辦法填寫相關表冊。

(二)量化核算:考評委員會根據學校提供的授課記錄、考勤記錄以及教職工獲獎證書原件等,參照量化考核方案進行核算計分,計算出量化指標的得分。

(三)民主評價:組織考評委員會評價,教研組評價,學生、家長評價,教職工評價。各種評價填寫相應評價表,並由考評委員會進行彙總計分。

(四)綜合評定:在量化和考核的基礎上,學校考評委員會按照考核標準進行綜合評定,確定考核等次。

(五)公示備案:對考評委員會綜合評定的等次進行為期3-5天的公示,並按管理權限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備案。

教職工績效考核時間一般根據上級的安排進行。

八、相關要求

(一)學校要根據“指導意見”制訂教職工績效考核方案,經全體教職工大會討論表決通過後實施(通過率不低於85%),如需修正需通過上述程序進行,學校制定的方案需送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備案。

(二)學校要成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和考評委員會,負責考核工作的具體實施。考評委員會由學校領導和教職工代表7—13人組成,成員可由學校民主推選,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通過的方式產生,其中一線專任教師的比例不少於60%。

(三)績效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考核的各項得分必須有原始依據印證,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結果要在本學校顯眼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七天。

(四)績效考核關係到教職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強、關注度高,學校要高度重視,嚴格考核標準和程序,做好政策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對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形的,一經查實,從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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