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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貿易合同10篇(經典)

出口貿易合同10篇(經典)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出口貿易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出口貿易合同10篇(經典)

出口貿易合同1

合同號碼:

日期:

xxx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xx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部分

一、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數量:___噸(換算原油重量按gb1884-80方法進行)

三、規格:指標項目試驗方法

①密度:克/立方厘米p20°C最高0.920 gb1884-80

②含硫:重%___最高0.9 gb 387-64

③含水:重%___最高1.0 gb 260-77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___

第2季度噸

第3季度噸

第4季度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xxx。

七、目的口岸:xxx。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註: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xxx公司

買方:

地址:xxx

地址:

出口貿易合同2

委託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委託代理進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諮共同遵守:

一、委託代理進口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等:

1、名稱:

2、數量:

3、單價:

4、生產場地:

5、規格:

6、型號:

7、付款方式:

8、其他:如成份、含量、顏色、款式等。

二、代理方權利義務

1、以代理方的名義對外簽約,並及時將合同副本送交委託方。進口合同已經由委託方確認。因進口合同及其附件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承擔。

2、代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到港後的報關、報檢等進口手續。並及時通知委託方貨物到港時間,配合委託方做好進口商品的商檢、提貨工作。

3、在執行合同中,隨時向委託方通報情況,及時解決問題。

4、因委託方原因致使進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並享有對貨物的處置權,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5、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如委託方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進口合同,積極協助委託方對外索賠,委託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户。若委託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託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並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

三、委託方權利義務

1、保證所委託進口的貨物符合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所委託進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否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2、負責提供進口貨物的詳細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商品檢驗等技術指標,對委託進口的貨物品質及數量負全部責任。委託方不得因進口貨物的質量或數量等問題而拒不付款提貨或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有關義務。

3、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等具體業務。

4、未經代理方同意,委託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後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5、委託方應在代理方通知後_____日內提貨。委託方需分批提貨的,應在____________前提貨完畢。

6、承擔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7、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8、承擔因政策和匯率風險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一切責任。

9、負責所有的碼頭、運輸及倉儲費用。

四、財務結算

1、委託方應在對外合同簽訂前將_____%的預付款劃至代理方帳户,代理方在未收到此預付款前,不對外簽訂合同。預付款只能衝抵最後一批貨款。若市場價格跌幅過大,代理方可以要求委託方在提貨前追加相應金額的預付款。

2、本協議所涉匯率暫按_______計,如實際對外付款當日銀行匯率發生變化,以實際匯率為準,多退少補。

3、代理進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税費均由委託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託方須按代理方要求將各類進口税費在發生前匯入代理方指定帳户。若因海關審價需補交有關税費,則無論報關前後,委託方應在海關發出通知後三日內將補交税費付至代理方帳户,若委託方遲延支付,則代理方有權在代繳後向其追索有關税費及違約金。

4、委託方應於提貨前結清所有貨款,並且不遲於代理人對外付款日。

5、代理方按進口合同總金額的______%收取代理費_______元。委託方應於___________前將代理手續費一次性付給代理方。

6、若委託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按時履行付款義務,應承擔日萬分之四的違約金,且委託方在未履行完付款義務前,不得提貨。委託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不能及時結清貨款或不提貨,代理方無需通知委託方而享有對貨物的'處置權,由此產生的損失由委託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1、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於後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而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六、爭議解決方式

委託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

七、委託方或代理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代理協議的,免除相互間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雙方應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10日內通知對方,並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以便代理方與外商交涉,免除代理方對外商的責任。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雙方日後可再行協商。

九、其它條款

委託方: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代理方: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

出口貿易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售方)為一方,與_____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合同對象

依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訂的關於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_____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

第二條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_________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_________國家標準,並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徵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淨重。

第六條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關於邊境貿易支付協議書所規定的辦法及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共同條件”以_________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

1.帳單_________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_________份;

3.明細單_________份;

4.品質證明書_________份。

第七條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後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後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於保證期結束30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並負擔費用。

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後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並註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儘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_________,_________方為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其他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共同條件”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以中、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購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第十三條運輸地址

發貨人: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

發站: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

購方(簽字):_________

售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出口貿易合同4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本進出口代理合同由上述各方於xxxx年xx月xx日在xx市訂立。

鑑於:

1、甲方決定獨家發起,採取社會募集的方式設立xx股份有限公司,並將股份公司的股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乙方為經甲方批准設立的股份公司籌委會。在股份公司籌建期間,由乙方代表股份公司辦理與股份公司設立、股票發行與上市有關的一切事宜。

3、甲方有權在核定的經營範圍內代理其集團成員的進出口業務。

4、股份公司成立後,將成為集團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在進出口方面的業務將由甲方代理。

5、甲、乙雙方同意,自股份公司依法設立之日,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所享有及承擔的一切權利和義務,均自動轉由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擔,本合同的乙方即為股份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本着“平等、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代理權限:

1、甲方確認,甲方經主管部門批准,具備代理乙方進出口業務的'權利。

2、甲方同意在其進出口權限許可範圍內,代理乙方辦理生產經營中所需之進出口{業務,以便乙方進口維持其生產所必需的物品,並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出口。

第二條代理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協助股份公司辦理進出口批文;負責對外談判,代表股份公司對外簽約;負責對i外執行合同,包括對外開證、結算、結匯、對外索賠等,並隨時向股份公司通報情況;負責提供外方及國內有關部門的資料、單據以便股份公司及時做財務處理。

2、股份公司的權利、義務:

負責進出口項目的全部技術問題,包括設備、原材料的選型、驗收;負責簽署技l術附件;協助甲方對外進行談判,在價格、運輸、保險、索賠等方面提出參考意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進行收付款、驗收等工作;負責進出口貨物的境內運輸、保險等事宜;除按照進出口合同規定,及時進行收付款外,還需及時支付報關、商檢代理費等費用。

第三條代理費用:

本着對內優惠的原則,在外經貿部規定標準的基礎上,下調百分之xx至百分之xx。

第四條特惠條件:

除代理費優惠外,甲方將利用自身在銀行的信譽,為股份公司提供資信擔保,減少股份公司抵押款的數額,減少利息支出,加快資金週轉。

第五條期限:

本合同規定之進出口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至乙方獲得獨立之進出口權之日即告終止。

第六條代理事項: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負責辦理一切有關乙方進出口所必需的報關、清關手續痴及文件,並儘量協助乙方取得有關的進出口批文。

第七條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約定,或無故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髮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

3、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略)

第八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進出口代理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後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出口貿易合同5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甲方出售,乙方購進貨物: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

第二條 貨物數量:

第三條 貨物單價:

第四條 買賣貨物總值:

第五條 貨物裝運期限:

第六條 貨物裝運口岸:

第七條 目的口岸:

第八條 貨物保險:由甲方按發票金額 %投保。

第九條 付款條件:乙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甲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 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 天在中國到期。

第十條 單據:甲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①載運船隻由甲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②甲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乙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乙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甲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甲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乙方。

第十三條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是甲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的,甲方不負責任。但甲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乙方。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應以掛號函向乙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 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約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五條 備註:

甲方(蓋章):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口貿易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事宜,雙方一致同意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辦理的進出口貨物的具體明細,由甲方另以書面的方式提供給乙方,並應在貨物裝船前_________ 日、裝飛機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飛機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將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給乙方:

1、合同;

2、發票;

3、裝箱單;

4、提單、空運單或其他運輸單證;

5、提貨單;

6、貨物的hs編碼;

7、貿易性質;

8、手冊,批件,如進出口許可證,配額證,免税表,證明等;

9、報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10、報關所需的其他資料。

二、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權限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乙方只對因自身的過失與疏忽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負有責任。

三、甲方需要變更有關報關等事項的,應在報關前提出,並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後有正當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託乙方協助辦理。由於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後果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於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和費用,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五、甲方應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上的內容一致。如委託的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甲方應承擔由於委託內容與報關單不一致而產生的一切責任,並對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於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彙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貨物的報關、報檢及報驗等信息。

七、對於進口貨物,甲方是進口貨物的海關關税、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税的義務繳納人。如甲方書面委託乙方代付,甲方應在乙方報關前根據乙方估算的數額將上述款項匯至乙方帳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納税期限內向海關繳納。否則,乙方無義務為甲方墊付前述費用。

八、甲方如對海關開徵的税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後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税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應收取的具體每票業務的報關、報檢和報驗等費用標準和結算方式,詳見《報價及結算單》,《報價及結算單》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報價及結算單》中的內容甲、乙雙方可根據情況進行變更,變更經雙方書面確認後方可生效。變更生效前所發生的業務,仍按原《報價及結算單》的標準執行。若單票業務的委託書中的費用標準與《報價及結算單》不一致的`,按該票委託書中的標準處理本票業務。對於《報價及結算單》和委託書中均沒有約定的乙方應收費項目,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十、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付款義務,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對於甲方委託乙方代付海關關税、海關監管手續費、代徵增值税的業務,甲方應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內將該税費付至乙方指定的帳户,最後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甲、乙雙方另行結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或貨物,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十三、由於海關、衞生檢疫、動植檢部門的審核、查驗等原因造成乙方報關、報檢、報驗等延誤的,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十四、由於海關的原因致使貨物被扣押或者報關滯後的,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同海關進行交涉,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五、如因甲乙雙方的過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給雙方造成了實際損失,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責任。

十六、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政府政策的改變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貨物被扣、不能報關或者報關滯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雙方首先就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貿易合同7

賣方:________

買方:________

合同號碼:____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2)數量 │ (3)單價 │(4)總值

───────────────┼────────┼─────┴─────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賣方有權在3%以內│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

捆500~1000千克 │多裝或少裝 │金 %按fob值計算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註:

賣方: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簽字)

買方: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

出口貿易合同8

賣 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 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包裝及嘜頭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

賣方有權在3%以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或大捆500-1000千克內多裝或少裝

按f.o.b.計算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

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

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註:

賣方:__(蓋章)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簽字) 代表人: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貿易合同9

甲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________ (以下簡稱買方)為一方,與________ (以下簡稱賣方),根據下列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質量和數量的保證

賣方保證商品系全新的且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和質量的各項指標,質量保證有效期為貨物到目的港後的_____個月。

第三條 單位及數量

單位:________ 數量:_________

第四條 生產國別和製造廠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包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單價及總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

1.離岸價條款

a.按合同規定賣方應在裝運之前30天用電報(或函件)通知買方合同號碼、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尺寸及何時可在發運港口交貨,以便買方訂艙。

b.若貨物系由郵寄(或空運),賣方應在發運前30天,按照第8條規定,用電報(或信件)通知買方大約的發貨期、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等。賣方在發貨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價格及發貨日期通知買方,以便於買方及時購買保險。

第八條 裝運口岸

裝運通知:賣方在裝貨結束後應立即用函電將合同號碼、貨物名稱、數量、發票價格、毛重、船名和船期通知買方。由於賣方未能及時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及時買保險,則一切損失均由賣方負責。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海運:全套潔淨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貨人空白背書註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並通知目的港的________公司。

2.航空郵包:____________提供一份空運單,註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給買方。

3.發票5份,註明合同號碼和裝運嘜頭(若超過一個裝運嘜頭,發票應分開,細節應根據合同辦理)。

4.由製造廠開出一式兩份的裝箱單。

5.由製造廠開出的數量和質量證書一份。

6.在裝運之後,立即通過電報/或信件將有關裝運之細節通知買方。此外,賣方在裝船後的10天內,要用空郵另寄兩份所有上述文件,一份直接寄給收貨人,另一份直接寄給目的`口岸________公司。

第十條 目的港及收貨人

第十一條 裝運期限

收到不可撤銷信用證____ 天。

第十二條 裝運嘜頭

賣方應在每個箱上清楚地刷上箱號、毛重、淨重、體積及“防潮”、“小心搬動”、“此邊朝上”及裝運嘜頭等字樣。

第十三條 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自理。

□由賣方投保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交貨條件

第十五條 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口岸之後的90天內,若發現商品的質量、規格或數量不符合合同之規定,則買方憑________檢驗局頒發的檢驗證書有權提出更換質量合格的新商品或要求賠償,且所有的費用(如檢驗費、保險費及裝卸貨費等)均由賣方負擔。但所提的索賠屬於保險公司或承運方的責任,則賣方不負責任。貨到目的口岸之後的12個月內,在使用過程中若由於質劣而出現損壞,買方應通過書面立即通知賣方並憑________檢驗局所頒發之檢驗證書為依據,提出索賠要求。根據買方的要求,賣方應負責立即排除缺陷,必要時,買方可自行排除缺陷,費用由賣方負責,若賣方收到上述要求之後1個月內未能答覆買方,則便視為賣方已接受要求。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商品,在製造和裝運過程中,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拖延裝運或無法交貨,則賣方概不負責。賣方應將上述的事故立刻通知買方,且在其後的14天內航空郵寄一份由政府簽發的事故證書給買方,作為證據。賣方仍應負責採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交貨,若事故持續超過10個星期,則買方有權取消合同。

第十七條 延遲交貨和罰款

本合同內所述的全部或部分商品,若賣方不能按時交貨或延遲交貨,且賣方同意罰款,則買方應同意其延遲交貨,但本合同第16條規定的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延遲交貨則不罰款,所罰的款項經協商可由付款銀行從付款中扣除。罰款不應超過延遲交貨的貨物總值之5%,罰款率每7天為0.5%,不足7天的天數按7天算。若賣方超過本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10個星期仍然不能交貨,則買方有權取消本合同。儘管合同已取消,賣方仍然應毫不延遲地支付上述罰款給買方。

出口貿易合同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作為具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專業外貿公司,在相應領域內擁有良好的資信;

鑑於乙方已獲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所需的批准;

鑑於乙方作為委託人,願意委託甲方為其出口本合同項下貨物;

鑑於甲方作為受託人,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_________號貨物出口合同(以下簡稱“出口合同”);

為明確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此訂立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委託出口貨物(以下簡稱“貨物”)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質量

數量

單價

總價

交貨期

(註明貿易術語)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和責任(根據貿易術語項下賣方義務調整)

1.與貨物出口合同的買方(以下簡稱“外商”)簽訂出口合同。

2.在簽訂出口合同後,負責向外商催開出口合同項下的信用證。

3.在收到外商的承運貨物的船舶動態後,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委託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2.按照出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商檢,並提供商檢報告。

3.在出口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將貨物運至交貨地點並交給外商指定的承運人。

4.備齊貨物出口所需的'文件、許可證。

5.負責賠償甲方履行本合同時因不可歸責於其自身的原因受到的損失。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

1.委託手續費:_________。

2.其他費用:(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貨物的出口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費税均由乙方承擔。此等費税包括但不限於關税、增值税、報關費、保險費、碼頭雜費、倉儲費、開證費、商檢費、短駁運輸費、內陸運輸費等。若由甲方代墊,則乙方依甲方提供的有效憑證進行結算。

3.費用支付:乙方應當在_________內,將本條第1款、第2款規定的委託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匯至甲方指定的賬户。

第五條 與出口合同有關的違約、索賠

1.外商違約:當外商未能履行其相應義務時,甲方應及時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披露該外商,乙方可以行使甲方對外商的權利並對其提出索賠,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必要之協助;如乙方委託甲方索賠的,應當在有效索賠期限內提交必要的索賠證件;如乙方委託並提供相應仲裁或訴訟費用的,甲方應依出口合同之規定對外提起仲裁或訴訟。上述索賠或仲裁、訴訟產生之利益或損失,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如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未能對外商履行義務的,甲方有權向外商披露乙方;如甲方因此對外商或承運人承擔違約責任或受到其他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但甲方因外商或承運人違約而不能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義務的不屬違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其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解除後3日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提供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後,根據情況可延期、部分或全部不履行合同,同時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但如果甲方未能因不可抗力免除對外商的責任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2.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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