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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權轉讓合同(集合15篇)

林權轉讓合同(集合15篇)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林權轉讓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林權轉讓合同(集合15篇)

林權轉讓合同1

轉讓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受讓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併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自主經營和利用,並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林權轉讓的權利內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將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條款所指範圍內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按有關規定,同意受讓該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

第二條轉讓山場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轉讓山場隸屬(集體組織)_,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界限

東:

南:

西:

北:

總面積約__畝,林種_林_,樹種__樹_,苗木約_株。原林權證登記號為:

第三條林權轉讓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林地使用的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_日至__年_12_月_31_日止。

第四條轉讓金

林地使用期限內轉讓金額人民幣元整

(¥。00__)。包括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轉讓金。

第五條轉讓金支付方式:乙方一次性將轉讓款於林權轉讓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後日內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2、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對本合同山場的.苗木進行為期一年(即年度)的護理,以使苗出荒。

1、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提供有效的轉讓文書(如有)。

2、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變更(或辦理)登記手續。

3、甲方應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

4、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山場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宣傳,禁止在造林山場內野外用火、放牧、砍柴、取土、採石等。

5、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林地享有完全獨立的經營、使用權,並對林地上現有林木及附屬資源(野生動物及礦產除外)享有完全所有權和經營權。

2、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可以按照國家林業政策法規規定,將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進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時乙方因造林而享有國家或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礙。

3、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現有其增設的林業輔助設施享有充分使用權,乙方生產經營所需增設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林業輔助設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林地使用經營過程中,有權自主選擇用工對象和方式。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將轉讓金支付給甲方。

2、以營林為主,不得任意改變林地用途(確因國家建設需要徵佔用該轉讓的林地,其森林、林木及其附着物補償、林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國家補償規定協商解決)。

3、在使用期內,乙方若進行林木更新採伐,更新的主體為乙方,造林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屬項目造林,其相關補助按項目相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債權債條處理

甲方山場轉讓前所涉及的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獨立享有和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一方若違約,應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的_%_(即人民幣元整)的違約金。若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進行賠償,其中乙方損失計

算方法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對合同項下林地的全部投入和預期收益。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爭議或糾紛,由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不願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終止

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本合同由雙方協商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執。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

見證機構(簽章):

XXXX年XX月XX日

林權轉讓合同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將____________總代理權轉讓給乙方一事簽訂如下合同條款,並共同遵守:

1.轉讓項目

甲方將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總代理權轉讓給乙方。

2.轉讓事項

2.1轉讓後,甲方不再享有“____________總代理”的代理權利、不再承擔代理義務,以後也不可以任何理由收回代理權,甲方不能私自以自己名義與總公司聯繫訂貨以及所有有損乙方經濟利益的一切活動。

2.2轉讓後,甲方將其代理所有權,客户名單及相關資料等交付給乙方。甲方承諾在經營期間所獲得以其相關的任何諮詢(包括財務狀況,客户及業務資源等等)嚴格的保密,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佔有或使用。

2.3乙方受讓後,乙方在享受代理權利的.同時承擔相應代理義務。

2.4合同生效後,乙方即是____________總代理商。關於價格和市場運作等策略,乙方和廠方相商。共同保護本產品在其江南區的合法,公平,良性運作。

2.5乙方支付轉讓費後,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在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代理權變更手續。

3.其它

3.1本合同正式簽訂後,甲乙雙方不能私自變更合同所有內容,若其中一方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的經濟損失。

3.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3.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方:_______受讓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3

___縣(市、區)___鎮(鄉)___村委會

合同編號:___村___組林地流字[___]第___號

簽訂日期:二O___年___月___日

廣___東___省___林___業___局___監製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轉出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轉入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範林地流轉(包括非“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林地)行為,維護林地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林地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現狀

甲方將其享有的坐落在___的下列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面積共___畝的林地使用權、經營權以___(承包再流轉形式為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租賃、抵押、入股和作為合資合作形式出資或條件;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的方式,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流轉期限共___年,流轉給乙方用於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___。

第二條 林地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及時間

(一)林地流轉價款採取以下第___方式支付,如需具體收

取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作補充約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使用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___為___元,面積___畝,共計為___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併轉讓的,按每年每畝___元,共計___元,支付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為___期,每期___年,每

期林地流轉價款遞增___%。合同生效後___天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___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轉讓款___元,共___元。以後每___年於當年___月___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轉價款。

(二)本合同生效後___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元

作為合同定金。採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後___天內一次性返還。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後一期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林地

流轉價款。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好林地;

2.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林地期限屆滿後收回流轉林地經營權或使用權;

3.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權屬應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流轉後發現原轉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4.提供所流轉林地範圍的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原轉出方合法的集體決議紀錄或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流轉經營合同等證明材料;

5.不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協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採伐手續,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對流轉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林木處臵收益權;

2.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林地被依法徵佔用的,有權依法按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該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用於非林業建設。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須做好造林培育,其採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閒臵丟荒,並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

5、依法按規定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採伐審批手續,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

除已使用期限後的剩餘年限。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徵佔用該流轉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地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四)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繼續經營使用權,但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後___天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林地的林木妥善處理。未採伐林木的處理約定為___。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臵方式為___;___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臵方式為___。

第五條___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如甲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須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流轉價款的___‰作為滯納金。逾期___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承包或流轉價款的___‰作為滯納金。逾期___個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給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經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經營使用權,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可由甲乙雙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可由村民委員會、鎮(鄉)政府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可採取以下第___種解決方式:

(一)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 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上述條款的修改或補充)___。

第八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如需經鎮(鄉)政府批准或經主管部門備案(簽證)的,經自批准或備案(簽證)後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原發包方和鎮(鄉)政府以及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身份證號碼: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二O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1.甲、乙雙方(負責人)身份證複印件;2.流轉林地四至範圍附圖(萬分之一地形圖);3.甲方《林權證》複印件;4.屬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的集體統一經營林地對本村、組外承包的應提供: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對外承包的票決記錄複印件和鎮(鄉)政府批准意見書;5.屬承包再流轉的,轉出方應提供原承包方同意流轉的書面意見和發包方書面同意(或方案)的相關證明材料。並在合同生效後終止原有的承包關係。

甲方(如屬集體發包的由村委會主任或村民小組長簽名、村組蓋章):

林權轉讓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轉讓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願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併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自主經營和利用,並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林權轉讓的權利內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將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條款所指範圍內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該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

第二條轉讓林權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轉讓林權林權的四至界限為:東:_________南:__________西:__________北:__________總面積:_________

第三條轉讓林權的期限

上述受轉讓的林權的林地使用的期限為23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轉讓金及其支付方式

林地使用期限內轉讓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整(¥__________)。包括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除現已經成材的老山木外)所有權轉讓金。

乙方的支付方式為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包括但並不限於:現金、轉款、承兑等。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2、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提供有效的轉讓文書。

2、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變更(或辦理)登記手續。

3、甲方應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

4、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林權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宣傳,禁止在造林山場內野外用火、放牧、砍柴、取土、採石等。

5、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林地享有完全獨立的經營、使用權,並對林地上現有林木及附屬資源(野生動物及礦產除外)享有完全所有權和經營權。

2、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可以按照國家林業政策法規規定,將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進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時乙方因造林而享有國家或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礙。

3、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現有其增設的林業輔助設施享有充分使用權,乙方生產經營所需增設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林業輔助設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林地使用經營過程中,有權自主選擇用工對象和方式。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將轉讓金支付給甲方。

2、以營林為主,不得任意改變林地用途。

第七條債權債條處理

本合同生效前,甲方林權涉及的債權債務及相關的抵押、擔保,全部由甲方獨立享有和承擔;本合同期內,涉及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享有及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並按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將林權交給乙方,除應儘快交付乙方外,按轉讓金總額的萬分之五/日支付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時支付甲方轉讓金的,除應繼續支付外,按未交款項萬分之五/日支付乙方違約金。

3、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超過違約金的,除支付違約金外,應賠償守約方實際損失(包括預期收益)。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爭議或糾紛,由雙方依法協商解決;雙方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終止

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本合同由雙方協商終止。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妥善解決,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5

轉讓方(甲方):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江蘇省土地登記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地塊概況

土地座落:_______

地號:土地證書號:_______

宗地總面積:___________m2轉讓面積:___________m2

使用權類型:_______終止日期:_______

批准用途:_______實際用途:_______

批准建設期限:_______實際投資比例:_______

國有出讓土地轉讓時土地開發建設必須達到《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約定的條件,轉讓後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條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後的終止期限不變,仍為甲方原土地使用證所載明的.終止期限。若國家建設需要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第三條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轉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收購權。

第四條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及轉讓金支付方式:

(1)本合同項下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為____元(幣種:人民幣);轉讓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幣種:人民幣)

(2)付款方式:_______

第五條____轉讓的地塊,乙方須按原規定用途使用,確需改變用途的,須按有關規定辦妥用途變更手續後方可轉讓。

第六條____甲方須在__年_月_日前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使用。

第七條甲、乙雙方必須持有關手續到江陰市國土資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共同簽署本合同,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不能到場簽署需委託他人簽訂的,必須出具有效書面委託書。

第八條____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____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須提供打印件原件),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並經審核登記後生效,甲乙雙方及土地交易中心各執一份,另一份用於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地____址:地____址:

電____話:電____話:

合同簽訂時間:__年_月_日

審核單位(簽章):

經辦人____(簽名)____:

林權轉讓合同6

轉讓方(甲方):____,住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電____話:____;

受讓方:____,住址: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身份證號碼:____,電____話:____。

一、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二、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的國有土地,證編號為:____,宗地面積大寫____平方米(小寫__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詳見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並經龍口市土地管理部門核准。

上述土地範圍內的一切建築物、附着物的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一併轉讓給乙方。建築物:____,____;____附着物:____,____。

三、乙方願意以總價人民幣:____元(小寫:____元)。

四、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轉讓地價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户內。開户銀行:____帳户號:____,帳户名稱:____。

五、甲乙雙方對上述土地己勘察核實,對現狀無異議。

六、____由甲、乙雙方按國家現行規定向市税務部門交納土地交易有關税費。

七、按該土地使用證確定的用途使用,轉讓後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

八、在土地使用期限內,乙方如需要改變土地用途,必須報請龍口市土地管理部門批准,經批准後與龍口市土地管理部門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地價,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九、轉讓地塊原是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在辦理轉讓過程中因增值所補交的土地增值税及其他費用由雙方方另行協商。

十、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____年,土地使用剩餘年期為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一、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天內,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到龍口市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過户登記手續,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及房屋所有權證。

十二、乙方在本地塊範圍內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必須遵守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履行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並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十三、土地使用期滿,乙方有優先續約的權利,須於期滿前180天向龍口市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與龍口市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繳付土地價款,並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十四、甲方保證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其房屋和附着物歸其所有,且不存在租賃和抵押的情況。

十五、甲方隱瞞該宗地存在爭議、共有、出租、抵押、被查或不符合轉讓條件等情況,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十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無條件給予補償。

十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縣級以上國土管理部門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自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經台山市土地交易中心監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由主管的龍口市土地管理部門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二十、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____方:____乙____方:

法定代表:____法定代表:____監證單位: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7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

鑑於,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1、甲方與發包方簽署了《xx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稱“山地承包合同”),並已經依法取得廈門 的林權及相關權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讓甲方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用於經營國家法律准許的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本着誠實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林權及相關權益的概括轉讓事宜,甲、乙雙方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即甲方基於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權及全部相關權益,具體包括:

1、甲方承包廈門 所取得的全部林權,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權,地上物包括但不限於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設施、道路設施、固定設備、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認可甲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並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轉讓價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款 萬元人民幣,並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內付清;

2、林權轉讓款分期支付,具體支付安排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每年每畝 元支付,並於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僅限於用作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2、乙方有權以轉包、出租、轉讓、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轉上述山林地,有關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甲方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盈虧與甲方無關。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權和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應依法經營,不得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國家政策法規。

3、因項目開發需要,須在承包區域內徵用建設用地時,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並負擔全部費用,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4、乙方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或經營項目時需要僱傭臨時工或者招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僱傭發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徵收或徵用的,發生的補償賠償款項除土地賠償款歸發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乾等所有其他補償賠償款項均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且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6、甲方承諾: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方無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單方收回林權或有關權益。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經營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未盡事宜與爭端解決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署補充協議。

2、因本合同的效力與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公司

(蓋章)

乙方:xx公司

(蓋章)

簽訂日期:簽訂地點:

林權轉讓合同8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乙方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物

1、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臵的座落在 鄉 村 組,小地名: 。面積 畝,成材林面積 畝,灌木 畝,疏林 畝,荒山 畝。四至界線: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農地上所有可以採伐的棲楠樺、水冬瓜木、紅木荷以及雜木等有償依法轉讓給乙方。

二、流轉期限及起止時間

轉讓年限:即從 年 月 日起至此片地上的樹木採伐完為止。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轉讓有權處臵的農地上的樹木。

(2)按照合同的約定取得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流轉樹木期限,在期滿後收回轉讓樹木經營權。 2、義務。

(1)、確認進行轉讓的農地的樹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流轉後發現樹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樹木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本轉讓期限內,對乙方依法以轉讓、出租、轉包,互換或以其它方式流轉樹木的,應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在流轉期間內依法享有樹木使用、收益和對樹木承包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樹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承包方式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轉讓樹木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4)、受讓方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2、義務

(1)、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各項管護措施。樹木採伐後應在當年或次年向甲方提供造林的樹苗。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乙方必須向甲方按時足額支付轉讓樹的`轉讓費。 (4)、轉讓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出具書面同意。

(三)、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可以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四、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本合同約定樹木轉讓價款為: 支付方式:

支付時間:

五 、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協商、協調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訟。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村公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林權轉讓合同9

轉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____________。

專利申請人:_________;專利權人:_________;

申請日:____________;申請號: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___;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本專利權的保護範圍:____________;

2.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____。

(注:許可證合同的授權性質,即在合同中明確授權性質是獨佔實施許可,排它實施許可,普通實施許可;對於產品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可以採取生產許可,使用許可或銷售許可等形式。)

3.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範圍:____________。

(注:授權的技術實施範圍、即授權的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4.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轉讓方應當承擔支付專利年費的義務

(注:當事人也可以約定,由受讓方支付年費,但應從許可證使用費中扣還受讓方所支付的年費。)

(2)轉讓方應在合同生效後___天內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_________。

(3)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指導:_________。

5.受讓方的主要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_。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__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向轉讓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月___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實施本專利技術:____________。

(3)(排它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技術範圍、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內,不得許可合同外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獨佔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技術範圍、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內,不得自己實施或者許可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6.技術性能擔保條款

轉讓方承諾對本專利技術的下列技術性能和指標承擔保證義務:______。

當本專利技術在實施中達不到約定的技術指標時,轉讓方應退還全部(或部分)使用費,並補償受讓方由此而花費的額外開支。

7.轉讓方不對實施本專利可能產生的經濟效益(如利潤、產值、銷售額等)承擔保證義務。

8.專利權完整擔保條款

轉讓方向受讓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①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②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③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④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⑤有被政府採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⑥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轉讓方如果不如實向受讓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受讓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並要求轉讓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9.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應由轉讓方到庭應訴並承擔法律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如發生專利權被告無效的情況,合同隨之解除。在專利無效宣告確定之前,受讓方已經支付的使用費,受讓方不得請求轉讓方返還。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由於轉讓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的違約金。

(3)(獨佔實施許可使用或者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的違約金。

(4)(獨佔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為,向受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__的違約金。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或者未經轉讓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的違約金。

12.後續改進的分享辦法

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專利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權優先有償受讓和使用該技術成果。雙方另有約定的以約定為準。

13.專利產品的質量驗收辦法以:____________。

14.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

15.有關名詞、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____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____(蓋章)____簽名:_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字時間: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___受讓方擔保人(名稱):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____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_(蓋章)____簽字:_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簽字時間: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林權轉讓合同10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協商、自願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 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

原林地承包合同編號:

林地所有人:

坐落:

面積: 。

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於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二、 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30年,從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三、 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並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髮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於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佔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 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准,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於非林建設; 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 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採石、取土、建窯等; 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採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 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採取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服從、支持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 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隨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 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乙方已於簽署本合同前,一次性支付予甲方。 甲方確認收到乙方上述款項。

五、 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當善意履行義務;若造成損失的,應當採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 通知與送達

雙方約定以下通訊地址為雙方通知或文件的送達地址:

甲方送達地址: 乙方送達地址: 送達地址未經書面變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達地址郵寄視為送達。如按上述地址郵寄文件被郵政部門退回,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七、 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可直接向本合同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 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簽證單位)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林權轉讓合同1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就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特立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所轉讓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轉包而來,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於20xx年7月7日簽訂山地轉包協議書。現甲方把轉包而來的山地經營權及其已經種下的桉樹和杉木一次性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期限: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7月7日。

三、轉讓期內,在林地內所種植的一切經濟林木屬乙方所有。轉讓期內,乙方為了方便運輸經濟林木在林地內開公路,或者經過村裏的公路時,如遇那丟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進行干擾,由甲方出面進行調解處理。

四、轉讓價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金共計人民幣xx正(xx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簽訂時,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轉讓金人民幣xx元(xx元),餘下的xx萬元(xx元)在20xx年xx月xx日前付清。剩餘的壹萬元作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後付清。

六、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面積以林業地圖為準,四至範圍及面積見森林、林木。林權證編號為:xx,宗地號:326

七、違約職責: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除賠償對方的損失外,須向對方支付拾萬元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九、本協議一式五份,本協議每位當事人持一份。

甲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1、甲方與發包方簽署了《廈門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稱“山地承包合同”),並已經依法取得廈門______________的林權及相關權益;

一、轉讓標的

即甲方基於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權及全部相關權益,具體包括:

1、甲方承包廈門______________所取得的全部林權,承包期限;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設施、道路設施、固定設備、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款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並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__內付清;

2、林權轉讓款分期支付,具體支付安排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每年每畝______元支付,並於每年____月____日前按年支付。

1、僅限於用作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2、乙方應依法經營,不得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國家政策法規。

3、因項目開發需要,須在承包區域內徵用建設用地時,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並負擔全部費用,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4、乙方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或經營項目時需要僱傭臨時工或者招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僱傭發包方的村民。

6、甲方承諾: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方無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單方收回林權或有關權益。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經營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五、未盡事宜與爭端解決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署補充協議。

2、因本合同的效力與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1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公司)成立於年月日,由甲方與三個合作經營。公司註冊資本金人民幣萬元,甲方佔其公司股份,甲方願將其股份轉讓給乙方。經公司董事會同意,並徵得其他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佔公司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人民幣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公司的'股權以人民幣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天內將轉讓款以銀行轉賬或現金方式分次付清給甲方。

第二條保證

1、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2、乙方承認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盈虧分擔

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且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同意並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公司的股東,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公司的債權債務)。

第四條費用負擔

本公司規定的股份轉讓全部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如果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公司存檔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公司股東會同意並由各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為土地轉讓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為土地受讓承租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着充分發揮農村土地的經濟效益,特別是開發利用荒廢閒置土地的作用,甲方在提交所涉及社員羣眾充分討論同意後,經甲乙雙方在公平自願和有償原則基礎上,一致協商將部分非耕地的`使用經營權超長期轉讓出租,特訂立本合同。

一:該兩宗土地位置:社(即原大地村社)面積為共計:_________畝(大寫:_________畝)。

二:該土地租期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三、土地租金價格及支付方式

畝_________年按元/年計算總額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採取現金支付,合同簽字_________日即時結算。甲方收到款項後出收據並加蓋村民組公章和村民組長簽字蓋私章交乙方收存。

十、其它

l、雙方協商一致向______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鑑證。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各一份,報村民委員會一份,並報趙家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機構。

4,本合同分另附社社員簽名名單(甲、乙方及村民委員會應持有該名單)。

甲方:_________蓋章,社長簽字: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林權轉讓合同15

甲方:(出租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土地資源,搞好高收養殖立體化,更好的實施菜籃子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益,雙方協調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

甲方把金躍村大灣灣河灘承包給乙方搞養殖基地,土地所處位置於李家山金躍村,土地面積為15畝.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20____年,甲方從20____年1月1日起將土地交付乙方使用至20____年12月30日.

第三條. 租金及租金交納的時間

租金為每年伍仟元整(5000元),交納租金時間為每年1月1日即上年到未交納下年租金.

第四條. 租賃財產的'的使用權和收益權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使用權和收益權由乙方擁有,甲方不再擁有使用權和收益權,

第五條. 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包括徵用)必須徵求乙方的同意,否則不予轉租或轉移.

2、 乙方如因其他原因,將租用財產承包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五條. 土地期滿及徵用約定事項

1、 在租賃租賃期間,如乙方依法徵用出租方(即土地)出租方可免去乙方徵用時間截止後的租金。土地徵用權及相關收益歸甲方所有。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未能徵用甲方財產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如雙方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財產,乙方所投入固定資產,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在租賃期間除以上條件以外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地,乙方不得改變土地其他性質(既只能是養殖產業)

2、 在租賃期間,如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甲方方可收取每月3%的滯納金。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期間乙方將租賃財產(既土地)無權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條補充協議

乙方在租賃期間若不投入生產,茺廢及閉置土地一年以上,甲方方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乙方每年給村民委員會交納伍佰元(500元)的管理費。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標籤: 林權 轉讓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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