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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方案範文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方案範文

一、基本情況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方案範文

(一)基本縣情。

全縣幅員面積2165.35平方公里,轄12個鄉鎮、145個行政村(其中,磨西鎮、新興鄉由海螺溝景區管轄),7個社區居委會,總人口約8.88萬人(其中,農業人口67467人),總耕地面積71925畝。2014年農業生產總值4.6172億元(其中:重點農產品(蔬菜)種植面積40012畝,年產量100552噸,年產值3.0165億元),農業在縣域經濟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基本情況。

1、體系建設情況。

我縣建立完善了縣、鄉(鎮)兩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體系。充實縣農牧和科技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人員力量,配齊專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人員3人,農業綜合執法人員12人,動物衞生檢疫人員8人;將10個鄉鎮(海螺溝景區管理局管轄的磨西鎮、新興鄉除外)“農產品質量安全服務站”設在“農技綜合服務站”內,配備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兼農殘快檢員1名、農殘快速檢測儀器1套。

同時,我縣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檢測體系正加快建設,儀器設備已完成政府採購,業務用房正進行裝修。

2、品牌培育情況。

一是我縣已完成無公害農產品產地整體認定工作;二是培育無公害農產品22個、綠色食品1個、地理標誌產品1個。

3、畜禽屠宰情況。

一是在制度上加以規範。對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建立完善了“生豬進廠驗收制度、產品進銷台帳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三制度。生豬定點屠宰場嚴格執行上述制度,未有“屠宰注水豬、病死豬,無檢疫證章、耳標等合法標誌的生豬進廠屠宰,檢疫檢驗不合格、未加蓋檢疫檢驗證章的肉品出廠銷售”的情況發生。對有害肉品全面實行無害化處理,實現了病害肉無害化處理率100%,出廠肉品檢驗合格率100%。

二是在責任上加以約束。我縣與生豬屠宰場承包商簽訂了《豬肉質量安全責任書》,對屠宰廠生產條件不能滿足《條例》第七條要求的;在屠宰廠內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質的;屠宰病死豬、注水豬的;生豬進場未驗收檢疫、豬肉出廠未檢驗的和有其它違法行為被舉報查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定點屠宰資格,從源頭上保證豬肉品質。

三是受各種因素影響,我縣尚未建成禽類定點屠宰場。對禽類的屠宰監管,我縣主要通過派出專業人員對城區及周邊兩個禽類交易市場進行報檢及抽檢管理的方式進行。明確要求上市進行銷售的活禽必須附帶產地檢疫合格證,市場內銷售的禽類必須具備檢疫合格證方能進行銷售,堅決杜絕病、死禽類的銷售。

4、開展宣傳培訓情況。

一是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宣傳媒體及科技下鄉等活動,廣域宣傳監管示範縣建設的要求和舉措;二是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年度計劃,大力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知識,通過舉辦各類培訓,提高農業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

二、創建思路

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公眾健康為目標,以縣級政府為建設主體,以落實法律責任為核心,以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為重點,以發展“三品一標”農業品牌為抓手,強化政府屬地管理責任落實,努力創建“工作體系健全、監管責任到位、機制制度完善、監管措施有力”的監管模式,基本實現“從生產到市場”的全程監管,確保農產品優質、安全。

三、創建目標

(一)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合格率達到96%以上,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二)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納入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安排專項工作經費;

(三)構建“政府負總責、鄉鎮有機構、監管到村社、經費有保障、檢測全覆蓋”的工作機制;

(四)主要優勢農產品全程標準化生產覆蓋率達到90%以上,基本實現全程質量控制和品牌化銷售。

四、創建內容

(一)健全監管服務體系,落實工作責任。

建立完善縣、鄉(鎮)、村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體系。一是建立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檢測站;二是在縣農牧和科技局設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配備2名專職監管人員;成立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配備12名以上的專職執法人員、1套攝像和速測儀等必要的取證設備、1輛有“農業執法”標識的專用執法執勤車和電腦、打印機等必要辦公設備;三是在10個鄉鎮分別設置農產品質量安全服務站和農殘檢測站,配備1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員,1名專職農殘檢測員,配置1套農殘快速檢測儀器;四是在75個涉農村各配備1名專(兼)職農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嚴格落實縣、鄉(鎮)、村三級崗位職責、工作經費、監管手段3項保障措施,確保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和農業投入品違法行為查處率達到100%。

(二)依法做好產地管理,強化農資監管。

1、根據產地環境質量現狀,做好產地質量監督。

一是禁止向原產地排放或傾倒廢水、廢物等有害物質;

二是引導生產者及時清除農田的農用殘膜及其它投入品包裝物;

三是加強產地環境檢查,淨化產地環境。

2、強化農資監管。

一是強化農資監管,推行誠信經營,建立失信企業“黑名單”;

二是建立完善進銷貨台帳,實行索證索票制度和質量安全公開承諾制度,嚴厲打擊禁用高毒農藥銷售和使用等行為,確保全縣農資市場監管面達到100%,案件辦結率達到100%,投訴舉報回覆率達到100%。

(三)加快推進農業標準化,培育農業品牌。

一是以我縣蔬菜、水果、食用菌和生豬等主導產業為重點,加強農產品標準化基地建設,改善生產條件。

二是依託農產品生產企業(園區)、農民專合組織和種植大户等生產主體,制訂完善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將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製作成簡單實用的操作圖(或明白紙),加強技術培訓,確保生產技術規程一户一份。

三是大力開展統防統治,推廣病蟲害綠色防控、測土配方施肥等技術,嚴格執行農藥安全使用間隔期規定。

四是積極開展“三品一標”認證和品牌提升工程,嚴格生產管理、產品認證和證後監管,強化退出機制,加強品牌宣傳,規範用標行為,推動“三品一標”持續健康發展。

(四)強化產品質量監測,做好源頭監管。

一是積極構建以縣級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為骨幹,鄉(鎮)檢測室為支點、生產基地為基礎的監測網絡,監測覆蓋主要生產基地、企業(園區)、專合組織和農產品批發市場,類別涵蓋蔬菜、水果、食用菌等主導主業。

二是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常態化檢驗檢測。配齊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檢測儀器設備和取樣必備交通工具,取得計量和資質“雙認證”,提升檢測能力,對不合格產品,及時移交農業執法機構(或相關部門)處理;建立鄉(鎮)農產品農殘速測站,配備專職檢測人員,開展轄區內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工作;支持農業生產企業(園區)、專合組織配備農藥殘留速測儀器,開展農產品自檢工作。

三是將全縣“三品一標”獲證單位和10個鄉(鎮)納入監測範圍,年定性抽檢樣品不低於1500個,確保“三品一標”農殘監測合格率達到100%,農產品農殘監測合格率達到96%以上。

(五)推行質量追溯、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

1、建立完善縣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通過規範產地編碼規則、生產檔案記錄、產品包裝標識,建立質量追溯信息管理平台,結合良好農業規範的實施,以農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載體,帶動農户建立生產者責任制度、產品準出制度、產品質量信譽制度,逐步完善農產品質量全程追溯制度,實現“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全監管,在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時,能夠快速鎖定問題環節和責任人,必要時進行產品召回或懲罰措施。

2、對農產品生產企業、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户等生產主體的生產記錄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確保生產信息真實有效。嚴格實行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各鄉(鎮)根據農產品生產記錄檔案,對檢測合格產品開具《產地證明》;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對自檢合格產品出具《產地證明》,做到內容真實、編號有序、有據可查;加大“農超”對接力度,設立“三品一標”農產品專櫃,嚴格用標管理。

(六)健全落實監管制度,做好應急管理。

建立縣、鄉(鎮)、村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生產巡迴檢查、監測預警、執法監督、輿情控制、舉報獎勵和定期通報制度;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強化生產經營主體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規範生產經營行為;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反應機制,制定應急預案及實施辦法,堅持“預防為主、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強化應急知識宣傳、培訓,提升應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資金使用計劃

項目總投資100萬元,主要用於: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主要用於落實縣、鄉(鎮)監管機構、辦公場地、工作人員、牌子、印章、制度、資料、人員培訓等(共計10萬元)。

(二)檢驗、檢測、監測體系建設。主要用於購置農殘速測儀10台(套),支付檢測採樣費、設備維護費、耗材費、人員培訓費;指導各鄉(鎮)開展日常檢測費用,督促指導生產基地、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户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自檢工作等費用(共計20萬元)。

(三)追溯管理系統建設。主要用於:一是縣級監管平台建設:數據輸入處理設備和數據輸出設備1套(1.5萬元),數據監管設備1台(1萬元),視像採集設備1套(1萬元)。二是縣級終端查詢設備購置:追溯終端查詢機1台(1萬元)。三是企業追溯管理平台建設:數據輸入處理設備和數據輸出處理設備(二維碼打印機)2套(3萬元),移動數據採集器和視像採集設備2套(3萬元),耗材(碳帶、標籤紙)2.5萬元,搭建平台補助建設費(包含追溯軟件購買和三年服務費)5萬元。四是追溯體系建設宣傳培訓、資料印製等費用2萬元(以上共計20萬元)。

(四)購置執法取證設備。主要用於購置農業執法取證所需設備及配套設備等。包括筆記本電腦2台、便攜式打印機2台、複印機1台、傳真機1台、掃描儀1台、攝像機1台、照相機2台、錄音筆2台、投影儀1台(共計10萬元)。

(五)農產品品牌培育和打造。主要用於“三品一標”農產品品牌創建、品牌申報獎勵、品牌用標補助、品牌營銷、品牌專銷店建設等(共計20萬元)。

(六)農業生產標準化建設。主要用於制定和發佈地方標準2-3個,統一製作和印製技術規程、標牌、操作卡、明白紙、生產檔案(三大記錄),推廣綠色防控等(共計5萬元)。

(七)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產地環境監管。主要用於農業投入品營銷配送服務體系建設,推行高毒定點經營專櫃銷售、任身份證實名購買、索證索票建立營銷檔案,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監測、評價與管理等(共計7萬元)。

(八)農產品產地準出、運輸環節監管。主要用於有關單位(農產品生產單位、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縣級農產品質檢機構等)對合格農產品出具產地準出證明資料設計印製、速檢耗村,收、貯、運、保鮮環節監管等(共計5萬元)。

(九)技術宣傳培訓。主要用於每年組織農資、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參加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培訓不少於2次,學時不低於40小時;將農產品質量安全納入公益性範圍廣泛宣傳;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核心示範區(店)標識標牌(共計3萬元)。

六、創建進度

創建期限(201x年5月-201x年4月)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x年5月-6月)。

縣人民政府組織召開全縣“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範縣”建設工作動員會,成立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範縣建設領導小組,制定實施方案,落實成員單位責任分工。

(二)全面推進階段(201x年7月—201x年2月)。

1.進一步健全農產品質量監管體系,成立監管機構,落實專兼職人員、辦公場地、儀器設備;

2.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各項制度;

3.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及檢測人員培訓;

4.推進農業投入品監管、農業標準化、農產品質量安全體系、“三品一標”認證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等工作;

5.建立農產品生產質量安全責任機制和承諾機制;

6.開展生產基地農產品監督抽查、日常巡查與質量監測,開展農產品產地環境與農業投入品監督執法檢查;

7.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其他工作任務。

(三)自查自糾階段(201x年3月)。

1.縣級相關部門、各鄉鎮、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合組織等按照實施方案及建設內容,開展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並將自查材料交至縣農牧和科技局。

2.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範縣建設領導小組組織開展全面檢查。

(四)申請驗收階段(201x年4月)。

1.通過自查自糾,發現問題並及時整改。

2.申請省農業廳考核評定。

七、創建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發改、財政、農牧、水務、工商、質監、審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範縣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指導、協調和督促。同時,不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確保創建工作紮實有效推進。

(二)保障資金投入。項目投資100萬元(省級下撥,已下達至我縣農牧和科技局),主要用於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檢驗、檢測、監測體系建設、追溯管理系統建設、執法取證設備、農產品品牌培育和打造、農業生產標準化建設、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產地環境監管、農產品產地準出、運輸環節監管、技術宣傳培訓等。

(三)開展宣傳培訓。充分利用報刊、電視、網絡等宣傳媒體及科技下鄉等活動廣泛宣傳監管示範縣建設要求和舉措。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年度計劃,大力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培訓,整體提高農業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

(四)強化工作考核。明確相關部門和鄉鎮的工作職責、工作要求,完善運行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強化工作監督、考核檢查和責任追究,對相關部門和鄉鎮負責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進行年度考核,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五)做好工作總結。相關部門和鄉鎮要及時總結建設工作典型經驗,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積極尋求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要加強信息報送,於每月20日前向縣農牧和科技局報送工作動態,每季度末報送建設工作小結。201x年3月20日前,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示範縣建設領導小組將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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