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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精選6篇)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精選6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後果,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精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精選6篇)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1

一、總則

1、我工廠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模範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本工廠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以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須要以防為主。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必須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要使全體員工充分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認識到搞好預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滅存在的各種,要把各種事故統統消滅於萌芽狀態!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方面教育與培訓,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識,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為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必須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的精神原則,有條不紊地處理這些事故,而不至於臨陣手忙腳亂,貽誤戰機。為此,特制定本。

4、要求我工廠全體員工人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項具體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靈活指揮,妥善處理各種事故。

二、一般規定

1、如遇突發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領導者(指事故班組的班長及以上幹部),就是處理事故的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必須要頭腦冷靜,處理事情要堅決果斷,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組織員工展開營救工作。千萬不要拖泥帶水,耽誤救援的最好時機。

3、現場總指揮要本着“先救援、後彙報”的原則,首先組織在現場的員工實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後,立即向工廠領導彙報。

4、一旦出現現場局勢無法控制,同時又與工廠領導聯繫不上的情況下,現場總指揮有權處置各種突發事態:

(1)如是火災,應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時又找不到車,應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發生事故,所有現場員工都應積極、主動地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參與救援工作,而決不能遇事退縮、當逃兵,或拒不服從領導而貽誤戰機。一旦此類事件出現,工廠必將追究責任,並予以嚴肅處理。

三、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火災事故後,事故班組班長應立即組織本班組員工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滅火工作。

2、突發火災事故後,非事故班組操作人員應視當時火情的嚴重程度,在現場滅火總指揮的統一調度下,或派部分人員過去協助滅火,或採取緊急斷電停機措施,派出所有人員協助滅火。

四、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班組班長和現場操作人員應採取果斷措施立即停機或停電,將受害人從機器設備上或觸電部位迅速解救出來。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現場指揮者應立即組織員工對其進行臨時性的綁紮、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曠場地,實施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復甦,不得耽誤半分半秒。

4、此時,現場指揮者要爭分奪秒、當機立斷、緊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現場指揮者應及時向工廠領導彙報。

6、如遇一般人身傷害事故,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工廠領導彙報,並及時找車將受害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7、現場指揮者在處理人身傷害事故時,要本着迅速、穩妥地原則,立即予以處置,千萬不要拖延時間!千萬不要耽誤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時機!!

五、設備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班組班長要迅速採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設備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後,立即啟動《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後在去處理設備事故。

3、發生後,如不是因為救人等特殊情況,儘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後,如不迅速採取“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採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並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後,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工廠領導彙報。

六、糸統組成

事故發生時,事故預案的實施是由糸統完成的。應急救援糸統分為指揮部和專業隊兩部分。指揮部總指揮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擔任。指揮成員應包括具備完成某項任務的能力、職責、權力及資源的廠內生產、設備、消防、醫療。指揮部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急救專業隊,並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工廠領導電話:

總經理:

指揮部總指揮:電話:

指揮部副總指揮:電話:

指揮部成員:電話: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其按任務可分為通訊隊:確保各專業隊與總調度室和指揮部之間廣播和通訊的暢通;通過廣播指導人員的疏散和自救

人數:5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報警器。

治安隊:維持廠區治安,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地疏散人員車輛的進出。

人數:4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對講機、電話、手機、高音喇叭、指示牌。

搶險搶修隊:該隊成員要對事故現場、設備、工藝熟悉,在具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搶修設備,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制危害範圍的擴大。

人數:2人

隊長:

成員名單:

器材配備:防護手套、搶修工具等。

專業隊組成:由車間主管組成。專業隊:事故一旦發生,經組織火速趕往事故現場,在現場和第一線具體實施應急救援計劃。

七、本《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是我工廠所有員工在處理突發重大事故的基本原則。要求工廠所有幹部、員工都要模範遵守、堅決執行。對本《預案》有修改意見和補充意見者,應儘快向工廠領導提出,以便工廠將意見彙總後,適時對本《預案》予以修改。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為進一步提高全鎮保障安全生產工作和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能力,確保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及時、有效,最大限度減少人民羣眾生命財產損失,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促進我鎮經濟社會穩定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三)分類分級

本預案中的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安全事故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全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分為以下二類:

1、事故災難。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泄漏,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2、公共衞生事件。主要包括髮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動物疫情,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安全事故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安全事故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羣防羣控。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經常性地做好應對安全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鎮、村、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內安全生產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依法規範,加強管理。結合實際依法制訂、修訂應急預案,依法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切實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5、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聯動協調製度,整合社會資源,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轉動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村委和企(事)業單位要協調周邊地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學者在應急管理中的參謀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提高公眾自救、互救,應對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綜合能力。

(五)應急預案體系

全鎮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鎮總體應急預案。鎮總體應急預案是全鎮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鎮政府應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範性文件,適用於鎮域範圍內的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

2、鎮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安全生產而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應急預案,由鎮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和相關室、所、辦(中心)制定,報鎮政府批准後實施。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氣象、地質、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2)事故災害:主要包括交通運輸事故、生產加工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物品泄露、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件等。

(3)公共衞生事件:主要包括髮生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農村羣宴、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六)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類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

上述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可能和其它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各部門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既要明確責任,又要協同作戰。

按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原則上可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的分級標準是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鎮機關各部門要根據以上分類分級的要求以及責任劃分,積極與上級對口業務部門聯繫,結合我鎮實際制定出相應處置工作方案和協作方案。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由制定單位及時修訂。

二、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

1、關於楊橋畔鎮安全生產應急隊:

隊長:

副隊長:

隊員:

第一組:

第二組:

鎮黨委、政府是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研究決定、部署和推動全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分管領導按照業務分工,負責相應類別安全生產的應急管理工作。

2、指揮機構

根據鎮各相關專項預案的規定,啟動預案時自動組成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總指揮一般由鎮長擔任,分管安全的副職領導任副總指揮兼辦公室主任。

三、預測、預警

各村會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防患於未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通過對監測信息的分析研究,對可能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時間、地點、範圍、程度、危害及趨勢作出預測。

突發安全生產事件進入預警期後,鎮突發安全生產事件應急指揮部可以根據需要,採取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等措施。同時要求各類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四、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較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發地村委會要在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的同時立即如實向鎮政府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鎮政府及時向上級安監部門和縣政府報告。

2、先期處置

任何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村、居委會和事發單位應立即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並將處置情況隨時報鎮政府,鎮政府視情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隊伍,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鎮政府要密切跟蹤事件發展態勢,及時傳達縣安監部門按指示和要求並做好綜合協調和督促落實工作。

3、指揮與協調

鎮政府處置安全生產事故,主要任務是:提出現場應急行動的原則要求;組織協調有關單位負責人、專家和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制訂並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事件;協調有關部門提供應急保障,及時向縣安監局和縣委、縣政府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處理其他重大事項。

4、擴大應急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依靠一般應急處置隊伍和社會力量無法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需要實施擴大應急行動。鎮政府按照有關程序採取有利於控制事態的非常措施並向縣政府報告。

5、應急結束

安全生產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五、後續工作。

1、善後處置

善後處置工作以事發地村委會和單位為主、鎮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進行,必要時報請縣政府協調。主要內容包括:對安全生產事故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給予撫卹,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羣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按規定給予補償。

2、調查與評估

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安全生產事故處置結束的同時,鎮政府形成書面報告縣安監部門和縣政府。

六、應急保障

(一)各村企(事)業單位、鎮機關各部門要組建應急預備隊伍,鎮機關相關部門要加強業務指導培訓,強化應急協調配合,增強救援能力。任何突發安全生產事件發生後,村鎮兩級和事發單位應及時派員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相鄰地段的村組和邊緣單位要積極組織治保巡邏隊、民兵和廣大羣眾協助事發地做好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

(二)鎮財政所要做好應急處置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儲備等工作,並逐步建立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應急經費投入機制。應急工作的日常經費由鎮機關相關部門提出,經鎮財政所審核後,按規定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對受突發安全生產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鎮機關有關部門要及時研究制定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政府)審批。

(三)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所需的資金、物資、裝備進行捐贈和援助。

七、宣傳和培訓

各村、各部門要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預案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責任感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會的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

八、責任與獎懲

鎮政府對參加安全生產事故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3

為了保證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目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現場應急救援機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車間主任、工段長、大組長、值班長、公司辦、安監部。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事故報告程序: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事故崗位人員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向分管負責人彙報,必要時越級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一、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

二、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負責指揮調動公司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四、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在關人員未受到教育放過。

五、要求事故責任單位對於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72小時內)報告公司安監部,不得隨意拖延和瞞報,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複發生。

六、公司安監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調查,公司辦做好傷員醫療及善後工作處理,事故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七、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發生產事故的類別:

1、灼傷;

2、高處墜落:包括從行車、架子、卸料平台、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5、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傷害;

6、火災爆炸;

7、中毒、中暑;

8、車輛傷害;

9、坍塌:包括建築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工作前應制定好防止發生事故所採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信息傳遞。

2、保安部建立羣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九、應急響應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現人應立即向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2、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救援隊伍求救,並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故發生現場道路,設置警戒線,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無關人員到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脱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5、必要時可截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設緊急聯絡員一名(事故生產單位車間主任),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明確聯絡地址和電話。

十、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原則

1、生產現場任何人發現發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現場管理負責人,現場管理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通知公司生產副總經理,並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總經理及公司總部。

2、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十一、救援器材及設備

1、通訊設備:包括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對講機

2、交通工具:供指揮、聯繫、救援的用車

3、急救藥品及器材:止血帶、頸託、擔架等救援器材及滅火器等。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4

一、發生重傷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重傷事故,首先迅速組織搶救,將傷員送往醫院進行積極治療(急救電話:120),並保護好事故現場,通知項目經理和公司安全處前往事故現場取證調查,詢問目擊證人,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做為事故處理的事實依據。

2、事故現場取證完畢後,立即採取加強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的連續發生。

3、檢查傷者的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和項目部對班組、班組長對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明確事故責任。同時確保施工現場的幹部和工人受到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閲傷者病歷,進行傷者傷殘等級鑑定,書寫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對該事故當事人爭取妥善處理。不留後遺症。

二、發生死亡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首先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急救電話:120),封鎖保護好事故現場,為搶救傷員而必須移動的現場實物應做好標記。

2、立即用電話通知項目經理、公司安全處、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勞動局、市公安局、市檢查員、市建築業管理局和市工會。死亡超過三人必須同時通知省級以上有關單位。

3、採取加強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繼續發生和擴大。

4、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的調查和取證工作,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真實和詳細的事故發生情況,準備好項目部安全檔案資料,提供給事故調查組真實的文字資料,保護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做好死者家屬的接待工作,穩定死者家屬的情緒,防止事態惡化。妥善做好事故處理的善後工作。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死者家屬進行補償。並做好死者家屬的思想工作。

6、處理安全事故必須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瞞報,謊報,提供不真實的依據,對事故責任者處理也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使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的羣眾得到教育。

三、發生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火災事故首先撥打火警電話(119),積極採取滅火措施,設施隔離區,防止不明情況的羣眾誤入火災危險區,積極搶救火區內的危險傷員和羣眾,緊急疏散危險區羣眾,搶救火區內和危險區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貴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減少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2、組織業餘消防隊使用現場儲備的各種滅火器材撲滅火災,至少應遏止火災蔓延的勢頭,等待消防警察的到來。

3、保護好事故現場,提供真實的事故現場情況,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火災發生的過程,以便於消防警察對事故的調查。

4、加強防範措施,撲滅餘火,,防止死灰復燃。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羣眾。

四、重大設備、設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龍門架事故:通常為吊欄冒頂和墜落事故,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切斷電源,檢查與架體與建築物之間的連接是否失效,並採取加固措施,確認架體安全後,再處理吊欄冒頂和吊欄變形問題。

2、觸電事故: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將觸電者抬到通風處,檢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沒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時打急救電話(120),不得少於四個小時,直到救活為止。

3、塔吊事故:

(1)鋼絲繩接觸高壓線事故:司機原地不動等待救援,如離開塔吊,必須雙腳併攏,跳躍離開危險區,在塔吊周圍設立警戒線,防止不明情況者闖入,造成跨步電壓傷害,直到高壓線斷電後,將大臂移開為止。

(2)大臂翻墜和倒塔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塔吊剩餘部分結構情況是否牢固,採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取證。

4、腳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未倒部分與建築物的連接點是否有效並採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車吊車穩定危險部分,將倒塌部分拆除,與未倒部分分離,確認安全後方可取消警戒。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羣眾。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5

在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指導、監督下,公司認真貫徹國家的安全生產法規和省、市關於安全生產的法令,按照排除消防隱患,杜絕機械傷人事故的要求,在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鬆籽仁(堅果)加工廠區禁火規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機械操作規程》的基礎上,制定本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模板。

一、應急預案的組織領導

1、公司總經理為實施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模板的第一責任人。如遇火災和生產事故,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實施滅火和搶救工作。

2、廠長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為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模板執行的直接責任人。當發生火災和生產事故時,必須立即撥打“119”和“120”電話報警,同時向總經理報告,採取應急措施,保護公司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並配合消防部門和急救中心實施滅火和救護。

二、防火應急措施

1、當火災事故發生時,在第一時間組成由公司總經理、廠長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成的指揮部,清點職工人數,安排報警和自救。

2、工廠電工立即切斷廠區內所有電源,同時啟動院內機井,保證滅火用水。

3、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疏散職工的同時,按照公司消防工作分工,在消防車未到之前,組織職工利用工廠的消防水槍和滅火器材進行了自救,控制火情,等待救援。

三、生產事故應急措施

1、加工、烘乾等車間若出現生產事故時,車間主任和現場第一目擊人,要在第一時間撥打求救電話,同時報告廠長和總經理。

2、如有機械傷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人員立即關停機械,組織人員對傷者進行止血等應急救護,並安排專人看護,等候救護車急救。

3、對受傷人員要有專人陪護到醫院救治,安排財務人員親自到醫院辦理相關手續,保證實施有效的搶救。

四、火災、生產事故應急組織

1、火災撲救應急組織

①由公司總經理和分廠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滅火指揮部,負責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

②成立公司義務消防隊。在火災發生後和專業消防隊未到之前趕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級階段。

③義務消防隊由機關男職工和分廠工人組成。分三個組:水槍滅火組。由劉德勝負責,利用院內機井和樓內消防栓滅火;泡沫滅火組。由史鐵章負責,利用樓內和廠區內的泡沫滅火器進行滅火;報警通訊組。由門衞負責,及時報警,維持廠區秩序,引導消防車滅火。

2、生產事故應急組織

①由公司總經理和分廠及各部門負責人組成生產事故自救應急指揮部,負責對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②組成由廠長和車間主任負責的機械傷人自救小組。在萬一發生生產事故時,切斷電源,搶救受傷人員,報警求救。

③成立由副總經理和財務人員組成的救護組。負責陪同受傷人員到醫院進行救治。

④成立由辦公室和業務部門負責人組成的事故報告組,配合相關部門處理事故的善後事宜。

五、預防為主、杜絕事故發生

1、公司及分廠和各部門,在嚴格執行本公司的防火和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同時,強化對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把預防放在首位。嚴格治理一切不規範和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加大硬件設施改選和建設,保證及時排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2、加大安全生產的宣傳力度。提高全體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全體職工處理突發事件、執行應急預案的能力,做到保證自身安全和企業減少損失、及時報警、報案,充分利用“119”、“120”等急救方式。

3、應急預案每年演練兩次,各工種崗位培訓每年兩次,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各項應急預案措施落實到具體責任人,保證預防為主,不出事故。一旦發生事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以上應急預案落實到機關、工廠、車間、班組,並遵照執行。

  安全生產應急預案6

一、總則

(一)目的

為進一步提高對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發生在我縣人防系統內恐怖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指導和規範各類恐怖、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保護公民生命和國家集體、公眾的財產安全,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迅速撤離,及時控制事態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和指揮原則。縣人防辦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應,高效、妥善地在全縣人防系統開展社會安全事件處置工作。

2、屬地管理原則。全縣發生在人防工程內的`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由人防部門協調公安、安全、消防部門組織處置,縣人防部門提供組織專家、技術支持。

3、重點部位重點保護原則。人防工程是國防設施,是戰時保護人民羣眾生命安全的重要依託,地下人防指揮所、地下通信樞紐是防範恐怖事件、安全事件的重點部位,平時做好防範工作,要做好可能發生的恐怖事件的準備,向不發生或者避免發生恐怖事件、安全事件努力,一旦發現恐怖事件、安全事件,要向公安、安全、消防和衞生防疫部門報告,迅速處置。

4、減少損失原則。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在人防工程內的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儘快恢復人防工程內秩序,維護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5、注意安全原則。發現恐怖事件和安全事件後,參與現場處置工作的人防部門人員,要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要聽從現場指揮員的指揮和安排,避免出現不必要的傷亡和給國家、人民的生命財產造成更大損失。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條例》、《黑龍江省處置恐怖事件總體預案》、《關於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專項治理的實施意見》。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合發生在我縣人防工程內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1、在人防工程內利用生化製劑、化學毒劑進行襲擊或者攻擊生產、貯存、運輸生化毒物設施、工具的;

2、在人防工程內以放火、決水、爆炸方式,或者以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盜竊、搶奪、搶劫、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物質等方式,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製造恐怖事件或者恐怖氣氛,有可能造成大範圍社會恐慌的;

3、在人防工程內投放虛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性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有可能造成大範圍社會恐慌的;

4、在人防工程內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羣眾身體健康、造成危害的;

5、人防工程內發生因電器、消防設施設備故障和人為放火或其他原因引發重大火災的;

6、人防工程發生冒水和決水、土質坍塌,雨水倒灌,給地面建築和人員造成影響和危害的;

7、人防工程內發生破壞活動,造成局部區域秩序混亂的;在人防工程內發生破壞活動,造成局部區域秩序混亂的;在人防工程內發生盜竊、搶劫和聚眾滋事等刑事案件造成一定危害的。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1、設立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作為全縣人防系統防範、處置突發事件的領導協調機構。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工作。

2、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人防辦。

3、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人防辦主任、公安局長擔任,成員由安全、消防、建設、安監和防疫等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組成。辦公室主任由縣人防辦主任兼任。

4、縣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職責是:

(1)直接負責領導縣人防辦所屬的人防工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協調、調動人防行業內反恐怖和社會安全事件各種資源,組織指導公安、人防、安全、消防和防疫等部門處置突發事件。

(4)新聞宣傳部門依有關規定開展對外新聞發佈工作。

(5)根據需要,依照法律、法規和程序協調調動公安和武警,維護、保護現場。

(6)組織相關反恐怖和安全工作專家組,積極開展現場研討、評估,為領導決策提供專家建議和決策依據。

人防工程設置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由事發地的人防工程使用單位法人任現場總指揮,相關成員參加。現場指揮設在當地人防指揮中心和公安指揮中心,以公安指揮中心為主,並確定備用指揮地點,也可以在事發地視情確定指揮位置。其主要職責是:

(1)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單位反恐怖、社會安全力量和資源,開展處置工作。

(2)隨時向領導小組報告處置情況,提出處置建議,負責總指揮部下達各項指示和任務的組織落實。

(3)負責指揮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的處置工作。

(4)特殊情況下,可先行採取緊急措施,後向領導小組報告。

(5)平時現場指揮部下設成立五個組(通信聯絡組、引導疏散組、消防滅火自救組、搶險救護組、待命組),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用各組,迅速轉入臨戰狀態,進行有效處置。

三、組織體系運作和處置措施

發生突發事件後,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部及屬地人防部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迅速開展處置行動,整個處置行動分為啟動預案,處置實施和行動終止三個階段:

1、啟動預案

接到上級通報和平時收集掌握的情況,適時判斷事件的真實性。

(1)己利用人防工程內發現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後,工作人員立即向中控室報警,並説明事發地點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值班人員必須快速綜合各項信息,立即做出判斷,視不同情況向現場總指揮和119、110、當地公安機關報告,並立即切入消防自動聯動程序,啟動本單位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已利用人防工程內發生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傳染病疫情,危及人民羣眾身體健康的,工作人員立即向中控室報警,並説明疫情事發地點及危害程度,中控室工作人員,必須快速綜合各項信息,立即做出判斷,視不同情況向現場總指揮和120急救中心報告,同時向當地衞生防疫部門報告,並立即切入消防自動聯動程序,啟動本單位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正在建設或早期建設的人防工程發生冒水,決水、土質坍塌、雨水倒灌,給地面建築和人員造成影響和危害,屬地人防部門接到報告後,認真研究查找相關圖紙和資料,判斷人防工程歸屬,醖釀提出處置意見。

2、處置實施

從報警到現場專業組到達各自崗位以後為處置實施階段,該階段行動主要內容:

已利用人防工程內發現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後,現場指揮部及現場的五個職能組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迅速開展處置,待公安、安全、消防和防疫部門到來後,積極配合四個部門開展行動。

(1)有關部門到現場後,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協調和指揮下,按照任務分工,採取固定、移動方式對現場監測和勘察,人防工程工作人員要提供事發前後有關情況,為領導小組確定有效的處置行動提供決策依據。公安、消防迅速撲滅火災,實施工程搶險,排除險情,封鎖受污染區域,人防工程工作人員積極協助,密切配合,控制事態發展。領導小組可根據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及法律規定,實施局部地區的現場管制、交通管制,必要時關閉、封鎖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工作人員應聽從現場指揮部指揮,服從命令,採取各種預防性緊急措施,嚴防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再次發生。

(2)對發生在人防工程內非典疫情、禽流感疫情和其他重大傳染病疫情,在屬地衞生防疫專業隊伍到來之前,要保持鎮定,啟用人防工程使用單位制定的預防傳染病應急處置預案,待專業隊伍到來後,人防業餘專業隊協助衞生防疫專業隊進行搶救。

(3)正在建設或早期建設的人防工程發生冒水、決水、倒灌、坍塌屬於單位建設的人防工程,由屬地所在單位按照當地政府制定的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處理,當地人防部門負責督促檢查,必要時可提供專家進行技術指導;屬於人防部門直接管理的人防工程和公共人防工程,由屬地人防部門匯同相關部門解決,事後報上級人防部門備案。

3、行動終止

從事件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消除,至各專業力量回撤,指揮部終止工作為行動終止階段。該階段行動的主要內容:

(1)確立終止條件,適時做出決策

現場指揮部經綜合評估並確認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向領導小組提出終止處置行動建議。領導小組在全面分析處置情況和各方面的意見後,做出終止處置行動的決策。

(2)評估事件後果,妥善安排善後工作

參加處置突發事件的各部門、各單位對現場環境進行綜合評估,提出行動終止意見,履行相關的手續後,現場指揮部根據上述單位意見抓好落實。屬地政府根據領導小組的部署,認真做好各項善後工作,切實保障公眾生活,努力消除公眾的心理恐慌,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四、應急行動保障措施

1、信息與通信要順暢。為確保處置反恐怖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信息與通信渠道的暢通,保證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領導小組組織度現有人防通信手段,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時的通信需要,屬地人防部門、人防工程使用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通信設備,保證通信聯繫的暢通。

2、消防設施設備保證完好。現有的消防設備必須達到消防部門標準,取得合格證,採取日檢查、周分析、半月大查的有效措施,保證消防設施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3、物資器材準備要齊全。人防工程使用單位必須備有足夠的各種消防滅火器材、設備、用品,逃生器具、防毒面具和少量的防輻射器材。

4、後勤支援及時。屬地人防辦和工程使用單位要儲備一定工程維護資金,上級人防部門和財政部門要提供部分搶險救災的經費保障。

5、培訓與演練要常抓不懈。屬地人防部門和人防工程使用單位加強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特別對在地下工作的人員每年要進行最少二次消防安全知識、反恐怖和社會安全知識培訓,每年不得少於四次全員消防安全和反恐怖演練,掊養一批訓練有素,對消防安全、反恐怖、社會安全基本熟悉的業餘專業隊伍。

6、日常防範要經常。屬地人防部門和人防工程使用單位要加強對反恐怖、社會安全方面情報信息的蒐集工作,要充分發動並依靠羣眾,加強專門人力情報工作,發揮高科技手段作用,努力獲取預警性、內幕性、綜合性的情報信息,先發制敵,將各類恐怖活動制止在萌芽狀態。

五、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

突發事件結束後,現場指揮部成立善後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在突發事件後所造成的損失和損害遺留事宜,包括人員安置,經濟補償,受損失後重建,清理與處理現場等工作。

2、社會救助

對在突發事件後遭受損失和損害的相關人員,通過調查瞭解掌握基本情況,採取各種措施實施救助,針對每個人的不同情況,開展靈活多樣的救助活動,發動新聞媒體進行社會救助,民政和社會慈善組織開展捐贈救助活動。

3、認真總結

突發事件結束後,善後工作處理領導小組要寫出詳細的調查報告,總結在應急突發事件中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弄清事實,分清責任,妥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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