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合作投資協議書模板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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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協議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作投資協議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1
投資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投資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投資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經投資人共同集資聯合經營_________火鍋店及相關合作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總則
聯營企業名稱:_________(最終以工商部門實際註冊名稱為準)。
企業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資金額及股權構成:
1、本次總投資以人民幣現金形式投資。若後期品牌調整或裝修,其投資額的比例按各股權的比例再投資。
2、聯營合夥人的出資金額及股權構成:
股東:_________,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佔_________%股權。
股東:_________,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佔_________%股權。
股東:_________,出資額_________元(人民幣),佔_________%股權。
三、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1、本聯營餐廳為有限合夥企業,由聯營股東共同出資、共同經營,並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2、聯營餐廳在正常經營範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股東承擔民事責任。
3、在執行聯營業務過程中,因合夥人或員工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聯營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4、聯營財產在房屋合同期內不得分割,不得提出退股請求。
5、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須經其他合夥股東全體同意。
6、聯營負責人需保證聯營企業正確、正規、正常經營。
7、聯營企業賬目需公開、公正,任何股東有權在任何時候查閲賬目。
8、本店面房租費用為每年______元整,具體由本店面產權所有人按其各占房產的比例對租金負責。
四、分工負責
為避免管理混亂,各股東在同意以上條款後做如下具體分工:
股東:__________,全面負責該店面的安全經營管理工作。
股東:__________,負責店面日常採購和收貨管理,負責採購以及各項單據的審計工作。
在以上分工範圍內,其他股東不直接參與管理,但有權對具體負責的股東發表意見及建議,意見不一致時由全體聯營股東表決。
五、財務制度
1、錢賬分離,設會計、出納,每月向股東會上交上月財務報表。
2、利潤每個月進行分配一次,每月5日結清上月賬務,股東成員每月召開管理及單據審查會。
3、報銷單據有效,會計做好憑證。單據須保留三個月,以備查用。
4、餐廳採購執行菜品及酒水送購制度,各股東做好定期市場調查,監督到位。
5、火鍋底料由公司統一配送。
6、各股東在店消費,享受總餐費打折優惠,員工消費以總餐費折計。
六、其它約定
1、該店全體股東或被委託人,若在經營期間有徇私舞弊者,查證屬實後按所獲利金額的____倍處罰,情節惡劣者,其股權作廢。
2、聯營餐廳作為連鎖店,必須服從總部統一管理,把其做成精品形象店。
3、聯營餐廳的調料必須保密總部配方。
4、未經各股東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開設分店,各股東承諾絕不私自發或變相發展連鎖分店和技術支持店。若因發展需要,必須由全體股東商議認可後,由各股東共同出資方可。以本店名稱對外加盟,其收益按股權分配。
七、經營期限
1、本聯營餐廳經營期限初定______年,以租房合同和品牌經營時間為準。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全體聯營股東表決。
八、 入夥與退夥
1、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原則上不得聲明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1)合夥人死亡、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____內出現虧損;
(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
(4)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九、解散和清算
1、因下列原因之一可以合夥解散:
(1)經營期滿,合夥股東或房東不再要求延期;
(2)經營不善,難以繼續;
(3)合夥股東一致同意解散;
(4)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
(5)其它各方認可的原因。
2、解散清算
(1)清償後的剩餘部分,按比例分配給合夥股東;
(2)清償後的債務,按比例由各股東個人財產清償。
十、爭議解決辦法
1、全體合夥人內部協商裁定,擁有一票否決權。
2、協商不一致時,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可以退夥。
3、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作聯營協議由全體股東一致制訂,生效後對全體合夥人具有約束力。
2、經全體股東協商一致,就未盡事宜和以上條款修訂、補充合作聯營協議。
3、本協議經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份。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2
甲方: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先生
(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户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户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户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業信譽或客户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公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3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20xx年 月 日簽署於***省**市。
甲方:_________ _________營業執照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三方合作投資 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丙三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 公司(以下簡稱 )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佔出資總額的____%;乙方出資______,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有限責任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有限責任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有限責任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
(2)在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持股比例半數以上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有限責任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乙、丙三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 __
法定代表(簽字)_ 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 _____ 日
丙方(簽字):____ 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期貨投資合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原始出資
甲、乙兩方共同出資在丙方處開設期貨交易賬户,交易賬户的名稱為:___(即甲方名稱,以下簡稱“該賬户”),該賬户的賬號為:___。甲、乙兩方的原始出資總金額為人民幣萬元整,其中:甲方出資____萬元整,乙方出資____萬元整。
第二條 合作的期限
甲、乙兩方基於該賬户進行期貨投資合作,雙方合作的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交易權限
除本協議書及其附件中約定的特殊情況出現外,甲方同意乙方為日常交易的唯一交易指令下達人。甲、乙兩方均同意,除本協議書約定的情形外,在合作的有效期內,乙方的交易指令下達權不可撤消或變更。
第四條 出入金
鑑於該賬户中的資金涉及到本協議書中甲、乙兩方的原始出資或權益,甲、乙兩方共同授權丙方對該賬户的出入金進行監督並執行本協議書中的相關約定。在合作的有效期內,除本協議書約定的情形外,任一方均不能提前申請出金。
第五條 風險控制
甲、乙兩方約定:在合作的有效期內,該賬户所產生的資金虧損(如有)全部由乙方承擔。
為控制該賬户的交易風險,甲、乙兩方共同制定了《賬户交易風險控制協議》作為本協議書的有效補充。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風險協議》中的全部約定。
如該賬户發生虧損,且賬户權益不足____元,則乙方必須立即對全部持倉進行平倉,並在____個交易日內追加出資,直至賬户資金達到萬元。在資金追加完成前,乙方無權繼續進行交易。
如該賬户發生虧損,且賬户權益不足____元,則乙方必須立即對全部持倉進行平倉,並在____個交易日內將賬户資金至少追加至____元。
第六條 通知事項
本協議書首頁中所記錄的通訊地址、電話、傳真等信息是本協議書各方約定的唯一有效通訊方式。
甲、乙兩方均有權要求丙方提供該賬户的結算數據,丙方有義務使該賬户的結算數據客觀、準確。
在合作的有效期內,甲、乙兩方另行達成的任何約定,如涉及丙方權利或責任,必須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丙方並獲得丙方認可。
第七條 賬户盈利分配
如該賬户發生盈利,則盈利的部分按以下約定進行分配:甲方佔____%,乙方佔___%。如該賬户未發生盈利,乙方無需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賬户清算
本協議書各方共同確定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賬户的最後清算日。在最後清算日之前的最後一個交易日,乙方必須對該賬户的全部持倉進行平倉。
該賬户的盈利或虧損的確定以最後清算日(如遇節假日則順延為其後的第個交易日)丙方出具的交易結算單為準。如交易結算單的“客户權益”項金額大於該賬户原始出資和乙方追加出資(如有)的總額,則超過的部分為盈利;如“客户權益”項金額小於賬户原始出資和乙方追加出資的總額,則減少的部分為虧損。
在最後清算日當日或其後的____個交易日內,甲、乙兩方應同時(如本人不能前來可書面授權代理人替代辦理)到達丙方交易場地辦理清算、出金事宜。
如在最後清算日後的____個交易日內,甲、乙兩方或其授權人不能同時到場辦理出金手續,則丙方可根據本協議書的相關約定,為已到場的一方進行清算並辦理出金手續。如清算的方法和結果均符合本協議書的約定,未到的一方不會因此而向丙方或另一方提出任何異議。
第九條 合作的終止
在合作的有效期內,如發生下述情形,合作自動終止,各方提前開始賬户清算:
1.發生不可抗力,且造成本協議書無法執行;
2.該賬户的賬户權益小於____元整,且乙方未能在____個工作日內補足資金;
3.該賬户的賬户權益小於____元整,且乙方未能在___個工作日內將賬户資金至少追加 ____元整;
4.甲方或乙方未能遵守《風險協議》中的約定;
5.該賬户的盈利達到或超過____萬元整;
6.本協議書的甲、乙兩方另行達成協議,共同要求提前終止合作。
第十條 協議的變更
對本協議書及其附件的任何變更,均需本協議書的三方另行達成協議。
第十一條 協議的附件
《賬户交易風險控制協議》是本協議書的附件一,是本協議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書具有相同的約束力。
第十二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期貨投資合作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三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式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權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
2.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投資協議書 篇5
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微信號:
聯繫電話: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微信號:
聯繫電話:
丙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聯繫地址:
電子郵箱:
微信號:
聯繫電話:
見證方:
公民身份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職務):
第一條 合作宗旨:甲、乙、丙三方本着自願公平,誠信共贏的原則合作經營。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二)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三)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齊。
(四)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作期間各合作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出資金額為依據,三方按各自出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金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進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進入:①新合作方入夥,必須經全體合作方的同意;②承認並簽署本合夥作協議;③除協議另有約定外,進入的新合作方與原合作方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並且對進入前的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出:
1、自願退出。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方可以退出: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出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作方同意退夥;③發生合作方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方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方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出,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方。合作方擅自退出給合作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出。合作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出: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方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合作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方退出後,其他合作方與該退出作方按退退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方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方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方以外的第四人轉讓,第四人應按進入對待,否則以退出對待轉讓人。合作方以外的第四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方。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作方共同執行合作企業事務。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方決定,合作方均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4、支付合作債務。
第八條 合作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方的權利: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方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2、合作方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3、合作方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方共有;4、合作方有退出的權利。
(二)合作方的義務:1、按照合坐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作方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方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方參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方同意外,合作方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方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出的情況下,其餘合作方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方進入經營。
(二)在合作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方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選擇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經全體合作方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方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作期限屆滿;2、全體合作方同意終止合作關係;3、已不具備3個合作方;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銷;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企業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方擔任或經全體合作方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委託第四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方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日常支出;返還合作方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合作方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方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方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方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7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出處理。
(二)合作方未經其他合作方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方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出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方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並作為退出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方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方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方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方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方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合作企業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方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合作進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第四方見證方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銀行賬號: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見證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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