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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投資協議書集合七篇

關於投資協議書集合七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投資協議書7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投資協議書集合七篇

投資協議書 篇1

投資人: 身份證:

現住址: 電 話: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並依據現代企業制度及所有參與者的意願,為實現共同合作之願望 ,特制定本協議各條款;

二、本協議所有參與者系自願參加;

三、本協議為組建福建會館而制定。

四、本協議規定投資額度按福建會館章程相關條例執行;

五、籌集的資金打入福建會館的專用賬户內,公司成立後轉入新公司賬户;

六、所有投資人享有同等權利;

七、所有款項的用途及有關福建會館的投資事宜,對所有投資人公開並可隨時查詢;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本次投資即為福建會館的入股本金,投資人將獲得相應股份並享有其權利義務。

九、如本協議因故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之清算條款進行清算。

十、本協議公佈後三日之內,將在福建會館招開投資人會議並舉行投資活動,選舉福建會館執行機構安排以後工作。其餘未盡事宜,由福建會館執行機構決定並報投資人全體會議備案;

十一、本協議規定,在正式成立公司之前,執行機構人員不領取報酬;公司成立之後,由投資人全體會議或董事會決定;最新投資入股協議書

十二、執行機構主要工作有:

1、 製作福建會館項目商業計劃書;

2、 精心挑選合作的投資人;

3、 與投資人進行初步溝通和答疑;

4、 組織重點投資人到福建會館實地考察;

5、 協助與投資人的談判;

6、 負責起草相關投資協議、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董事會決議等。

7、 協助安排簽約儀式。

8、 對新公司的組織安排提供建議。

十三、本協議規定,原則上執行機構不能逾越本協議的要求,若在福建會館項目進行過程中,投資人或投資人提出了與本協議要求相違背的事項,則執行機構不能自作主張,應徵求投資人全體大會之意見,待投資人全體大會有明確答覆後,再向投資方作出相應答覆。

十四、本協議規定,執行機構應每週就目標項目融資進展以書面向投資人全體大會進行彙報。

十五、本協議規定,如合同項目在執行過程中,隨着研究工作的深化,發現本項目或原定的內容、指標等確需撤銷或作必要調整、修改時,必須經投資人全體大會同意。如屬客觀原因和不可抗拒因素使得項目不能履行時,須經投資人全體大會同意才能撤銷或修改,並提交相應報告。

十六、本協議規定,執行機構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撤消或終止本協議,公司正式成立之日,本協議自行終止;

十七、本協議經投資人簽字(或)蓋章並繳款後生效,一式兩份,投資人與福建會館執行機構各一份在簽訂正式公司章程時作為附件,該附件與正式投資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投資有風險,入股需慎重。

十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全體投資人商議解決。

投資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身份證複印件:

投資協議書 篇2

甲 方: 身份證號:

乙 方: 身份證號:

丙 方: 身份證號:

經友好協商,甲、乙、丙三方在公平、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共同投資經營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將在珠海市投資 品牌服裝店5間(具體選址三方協商後作為本協議補充條款)。

第二條、三方各出資人民幣三十五萬元,合計出資一百零五萬元。該出資用於5間服裝店的經營,包括但不限於:商鋪租金、商鋪裝修、品牌使用、服裝進貨、商鋪設施購買、員工工資、水電費、管理費和工商税務等相關費用。

第三條、三方出資各佔5間服裝店股份三分之一,以後如因經營需要由三方以同等比例出資。

第四條、三方合作期限為年,即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 合作期間未經三方書面同意,任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合作協議、轉讓經營商鋪。合作期滿後,如需繼續合作,另行協商。

第五條、經三方一致同意,指定為共同投資事務執行人,管理日常經營活動。

三方可以指派營業人員負責管理、經營服裝店,具體安排需三方共同協商及任命。三指派的營業人員的職務行為對三方均發生效力。經營期間,所獲收益和所負債務由三方共同享有和承擔。

第六條、任一方或其指派的人員對外簽訂合同、費用的支出,應例行誠實守信,厲行節約,維護三方的共同利益為原則和宗旨。

任一方或其指派的人員在履行職責時,因故意、有明顯過錯或重大過失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自簽訂本協議時,三方共同指派出納人員,全權負責投資資金的管理,出納人員接受三方的領導。所有費用支付需經三方同意或簽字後,經出納人員處支出。

第八條、三方指派的業務員和出納人員在履行職責時,享有相應的勞動報酬,勞動報酬列入經營成本費用。

第九條、在合作經營期間,所需原材料統一由 方負責配送,方按原材料進價加收10%的配送費進行配送。所需費用列入經營成本費用。

第十條、甲、乙、丙三方合作經營期間產生的利潤每年分配一次,經三方協商可以另行確定分配時間。三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共同投資利潤,分擔投資虧損。

三方的共同出資、形成的財產以及利潤為三方共同財產,任一方不得擅自處置,未經出資三方一致同意不得抵押或質押。

第十一條、任一方向三方以外的人轉讓其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須經另兩方書面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另兩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二條、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虧損的,三方有義務按同等比例追加出資。三方合作經營滿一年的,如發生虧損,一方不願追加出資繼續經營的,經協商可解除本合作協議並進行清算。

第十三條、甲、乙、丙三方應遵守本協議,不得擅自違約,否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任一方不按時出資,應承擔延期出資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同時違約方向守約方承擔元 /日的經營損失。

任一方出資延期超過1個月致使無法經營,或任一方明確表示不再出資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再出資的,違約方除承擔所有經濟損失責任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第十四條、本協議合作期限內除出現本協議第十二條規定的情況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解除本協議。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將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

因政策調整、政府行為等三方訂立合同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三方均可解除合同。

三方經協商達成一致,可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本合同履行地為本協議第一條所明確的雙方共同投資的店鋪所在地。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應當本着精誠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身份證複印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以證明三方的合法身份。

第十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三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八條、本協議經三方簽字後即生效。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聯繫電話:

日期:

乙方(簽字):

聯繫電話:

日期:

丙方(簽字):

聯繫電話:

日期:

投資協議書 篇3

甲方:原股東(國內企業)住所: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

乙方:新股東(國外企業)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職務:國籍:

XX方:新股東(國外企業)住所: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國籍:風險提示一:

有限責任公司增資擴股,需要訂立增資擴股協議時,公司現有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有約定的除外。所以在引進新股東投資入股的情況下,需要老股東作出聲明放棄全部或部分優先認繳出資權利。如果沒有,現有股東提出異議,該協議將被認定無效。鑑於:

1、甲方現持有合營公司名稱(以下簡稱公司)

%的股權。風險提示二: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對增加公司資本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由表決權的股東通過。XX公司增加資本也必須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違反上述條件和程序,將導致企業增資的無效或撤銷。

2、乙方和XX方均為位於地點的。

3、乙方和XX方有意對公司進行投資,參股公司。甲方同意對公司進行增資擴股,接受乙方和XX方作為新股東對公司進行投資。同時,甲方進行同步增資。以上協議各方經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就公司增資擴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增資擴股

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增資擴股:

(1)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決定將公司的註冊資本由人民幣萬元增加到萬元,其中新增註冊資本人民幣

(依審計報告結論為準)萬元。風險提示三:

為了保護投資人的權益,順利通過驗資,公司應當開設驗資專户。驗資的目的是驗證公司註冊資本的變更事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註冊資本的增加是否真實,相關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2)本次增資價格以公司經審計評估確認的現有淨資產為依據,協商確定。

(3)新增股東用現金認購新增註冊資本,XX方認購新增註冊資本萬元,認購價為人民幣

萬元。(認購價以公司經審計評估後的資產淨值作依據,其中萬元作註冊資本,所餘部分為資本公積金。)

2、公司增資擴股後,註冊資本增加至人民幣萬元,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甲方持有公司%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的股份;XX方持有公司%的股份。

3、出資時間

(1)XX方應在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約定的認購總價一次性足額存入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户,逾期按應付金額日萬分之

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逾期____日後,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風險提示四:

XX公司通過增資擴股引進戰略投資者時,必須考慮有可能出現的募股不足情況。解決的辦法之一是在招股説明書中説明,如果出現募股不足,將由現有股東兜底(當然,前提條件是公司股東大會就此做出決議),這不但可以增加投資人認購股份的信心,而且可以確保增資擴股的成功。

第二條增資後的股本結構

1、增資後公司的註冊資本由萬元增加到元。公司應重新調整註冊資本總額及股東出資比例,並據此辦理變更工商登記手續,各股東的持股比例如下:股東名稱出資形式出資金額(萬元)出資比例簽章。

2、增資後XX方成為公司股東,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應由股東享有的全部權利。

第三條協議的履行期限、履行方式

1、增資部分的交付時間:甲方以

認繳出資,乙方和XX方以

現匯認繳出資。甲、乙、XX三方的認繳出資額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_____個月內一次性繳齊。

2、驗資:甲、乙、XX三方出資後,由公司聘請法定驗資機構對甲、乙、XX三方的出資進行驗證。

第四條公司註冊登記的變更

1、公司召開股東會,作出相應決議後____日內由公司董事會向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門申請工商變更登記。公司各股東應全力協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變更登記。

2、如在XX方繳納全部認購資金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仍未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則XX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一旦協議解除,原股東應負責將XX方繳納的全部資金返還XX方,不計利息。

第五條聲明、保證和承諾甲、乙、XX三方在此作出下列聲明、保證和承諾,並依據這些聲明、保證和承諾而簽署本協議:

1、甲、乙、XX三方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並已獲得本次增資擴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權、批准及認可。

2、甲、乙、XX三方具備簽署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各方構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3、甲、乙、XX三方在本協議中承擔的義務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會與各方承擔的其它協議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任何法律。

4、本協議生效前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負責承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新發生的債權債務由協議各方在出資範圍內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公司的組織機構安排風險提示五:

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後,公司即應召開股東會,增選董事、監事,修改章程;然後召開新一屆董事會,對公司管理層進行改組。為公司的日常經營提供良好的規範制度,控制公司內部風險。

需注意,公司應根據股東會決議,對股東名冊進行相應修改、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1、股東會

(1)增資後,原股東與XX方平等成為公司的股東,所有股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規定按其出資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2)股東會為公司權力機關,對公司一切重大事務作出決定。

2、董事會和管理人員

(1)增資後公司董事會成員應進行調整,由公司股東按章程規定和協議約定進行選派。

(2)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XX方選派

名董事,公司原股東選派名董事。

(3)增資後公司董事長和財務總監由XX方指派,其他高級經營管理人員可由原股東推薦,董事會聘用。

(4)公司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項,經公司董事會過

數通過方能生效,有關重大事項由公司章程進行規定。

3、監事會

(1)增資後,公司監事會成員由公司股東推舉,由股東會選聘和解聘。

(2)增資後公司監事會由名監事組成,其中方名,原股東指派名。

第七條新股東享有的基本權利

1、同原有股東法律地位平等;

2、享有法律規定股東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第八條協議的終止在按本協議的規定,合法地進行股東變更前的任何時間:

1、如果出現了下列情況之一,則乙方和XX方有權在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協議,並收回本協議項下的增資:

(1)如果出現了對於其發生無法預料也無法避免,對於其後果又無法克服的事件,導致本次增資擴股事實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甲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該違約行為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

(3)如果出現了任何使甲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在實質意義上不真實的事實或情況。

2、如果出現了下列情況之一,則甲方有權在通知乙方和XX方後終止本協議。

(1)如果乙方或XX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該違約行為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

(2)如果出現了任何使乙方或XX方的聲明、保證和承諾在實質意義上不真實的事實或情況。

第九條保密

1、本協議任何一方(接受方)對從其它方(披露方)獲得的有關該方業務、財務狀況及其它保密事項與專有資料(以下簡稱保密資料)應當予以保密;除對履行其工作職責而需知道上述保密資料的本方僱員外,不得向任何人或實體透露保密資料。

2、各方均將制定規章制度,以使其本身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和其它僱員同樣遵守本條所述的保密義務。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包括協議各方違反其於本協議所作的陳述與保證,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不止一方違約,則由各違約方分別承擔各自違約所引起的責任。違約賠償責任的範圍限定在法律允許的、相當於因違約而給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實際損失。

2、儘管有以上規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協議而就任何間接損失或損害對其它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1、仲裁凡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議,各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該項爭議在開始協商後____日內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仲裁委員會依據仲裁法、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其當時合法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繼續有效的權利和義務在對爭議進行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權利,並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

第十二條未盡事宜本協議為各方就本次增資行為所確定的基本原則與內容,其中涉及的各具體事項及未盡事宜,可由各方在不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前提下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生效本協議書於協議各方蓋章、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非經各方一致通過,不得終止本協議。

第十四條其他

1、生效本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是本協議的簽訂以及本協議全部內容已得到各方董事會或股東會的批准、主管部門批准。本協議自各方蓋章及其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轉讓嚴格按照《公司法》、國家宣傳和廣電主管部門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協議書一式份,甲乙XX三方各執份,其餘份留甲方在申報時使用。

甲方: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XX方: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協議書 篇4

一、協議單位

甲方:內蒙古興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二、簽訂協議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承包單位在我集團公司所屬企業(礦山)承包工程項目施工安全意識,發揮現場監督監察作用,提高共同的風險意識和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為安全生產奠定基礎,促進施工單位和集團公司所屬企業(礦山)共保施工安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此項協議。

三、協議內容

(一)、雙方共同遵守的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與環保法律、法規、標準、規章及興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

2、雙方都要共同遵守安全風險抵押金的管理規定,必須專款專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此款項。

(二)、甲方執行條款

1、甲方必須按照《20xx年風險抵押金管理規定》及興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檢查標準》《安全生產獎罰條列》上的內容對乙方考核。

2、對施工現場發生改變或存在安全隱患時有權制止乙方各種生產施工活動,並有權責令整改。

(三)、乙方執行的條款

1、必須按內蒙古興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安全生產合同要求,按規定數額交納和存留安全安生產保證金,

2、必須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指揮、檢查、監督,執行安全法規、規程和本公司各項安全制度。

3、必須服從興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檢查標準》《安全生產獎罰條例》考核標準。

四、違約與處罰規定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違章行為及安全事故均按照甲方《安全檢查標準》和《安全生產獎罰條例》進行處罰

2、如甲乙雙方任意一方違約安全生產抵押金協議書上的規定將以抵押金數額為準雙倍償還對方,

五、其他事項:

1、本協議書在執行過程中如需進一筆完善,經甲乙雙方協商後可進行改動。

2、本協議書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雙方協商解決,如遇其無法解決事項可上報相關部門仲裁。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書 篇5

XX投資人(實際股東,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

顯名投資人(名義股東,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向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投資,乙方則作為名義股東登記於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或其他工商登記材料之中。

公司的法定地址為: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其中以乙方名義在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工商登記中登記的出資額為________萬元,佔投資比例%,該項出資全部由甲方實際投入,乙方並不實際出資。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公司中的權利義務,保障XX股東的權利,經雙方友好協商,茲簽訂該XX股東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乙方的名義出資________萬元全部由甲方實際出資。甲方的出資在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全部到位並經會計師事務所驗資證明;甲方的出資方式為(現金/實物)。公司註冊資本的實際出資者為甲方。公司成立後,甲方不得抽回資金,逃避風險和責任。

第二條甲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參與權、股息和其他股份財產權益,並承擔投資風險。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參與權,也不享有股息及其他股份財產權益的分配,不承擔投資風險。

第三條乙方作為顯名股東作如下承諾: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單方面轉讓、出質股權,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佔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第四條乙方應向公司及其他股東披露甲方及本協議的存在,使公司認可甲方的實際股東身份行使權利。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東權益,乙方不享受股東權益。

第六條若公司與第三人出現糾紛時,由甲方承擔實際的股東責任,乙方不承擔實際股東責任。

第七條乙方應積極配合辦理公司登記設立及其他法定的相關手續,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八條如由於乙方的債務糾紛,而導致其名下的股權被他人通過司法途徑強制處分時。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遇見的間接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對此協議負有保密義務。除經甲方同意或本協議約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否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乙方不得利用顯名股東身份謀取私利,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侵佔公司財產和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佔甲方資產的相關刑事與民事責任。

第十一條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各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

由公司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本協議的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投資協議書 篇6

"旺企貸"合同編號:

投資服務協議

甲方:

證件類型:身份證

證 件 號 碼:

乙方:濟南旺企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證件類型:營業執照

證 件 號 碼:37010220014110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經濟信息諮詢服務、市場調查服務及風險管理服務等內容達成一致,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釋義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1 債權人:指通過乙方的互聯網平台(以下簡稱平台)、自主選擇出借一定數量資金於他人或以其他方式向他人提供融資的自然人。

1.2 債務人:指經乙方評估審查,在乙方的互聯網平台發佈融資需求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形式的經濟組織。

1.3 債權:指在債權債務關係存續期間債權人擁有的全部本金及利息或其他資金收益。

1.4 工作日: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的工作日。

第二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2.1 甲方有利用乙方提供的平台自由選擇資金出借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的權利;

2.2 甲方有權按照約定時間收取孳息和本金或其他資金收益;

2.3 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因甲方提供虛假信息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後果(包括但不限於民事賠償,行政處罰等)均由甲方承擔。

2.4 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操作平台軟件以及查收乙方發出的所有消息(包括但不限於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因甲方個人操作不當以及疏於查收信息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5 為了便於統一地向相關《借款協議》或其他融資協議項下的債務人主張權利,甲方授權乙方代其履行相應《借款協議》或其他融資協議項下的違約救濟措施,乙方有權利(但無義務)為了甲方的利益根據相關《借款協議》或其他融資協議的約定,積極行使相關違約救濟措施,但不對行使違約救濟措施的最終結果向甲方承擔責任。乙方為了甲方利益而行使違約救濟措施過程中發生的合理成本、費用將先於甲方可獲得的孳息和本金或其他資金收益而優先向乙方清償。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恪盡職守,以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原則為甲方進行服務;

3.2 乙方須對甲方個人信息,資產情況及其他服務相關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3.3 乙方有義務對債務人的資格進行形式審查,保證在平台上註冊的債務人真實存在並取得相關資質。保證債務人提供的抵押物(如有)真實存在並完成抵押手續。

3.4 除非本合同或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其他合同中另有明確約定,否則乙方不對甲方因在乙方平台上所做的任何交易而發生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單獨或連帶的補償或賠償責任。

第四條 風險提示

4.1 政策風險

國家因宏觀政策、財政政策、貨幣政策、行業政策、地區發展、法律法規等因素引起的政策風險;

4.2 信用風險

當債務人發生資金狀況的風險,或者債務人的還款意願發生變化時,甲方的出借資金可能無法按時收回;

4.3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動亂、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而可能導致甲方資產損失的風險。

第五條 税務處理

甲方在資金出借過程產生的相關税費,由甲方自行向其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繳納,乙方不負責相關事宜處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得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包括由此產生的訴訟費和律師費);如多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可以預見或應當預見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的處理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任何爭執或糾紛,且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他事項

8.1 如果甲方出現出借資金的繼承或贈與,必須由主張權利的繼承人或受贈人向乙方出示經國家權威機關認證的繼承或贈與權利歸屬證明文件,乙方確認後方予協助進行資產的轉移,由此產生的相關税費,由主張權利的繼承人或受贈人,向其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繳納,乙方不負責相關事宜處理;

8.2 本合同的傳真件、複印件、掃描件等有效複本的效力與本合同原件效力一致;

8.3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長期有效,如果甲方需要對本合同版本進行修訂,甲方有義務告知乙方後並經乙方同意後簽署新版協議;

8.4 雙方確認,本合同的簽署、生效和履行以不違反中國的法律法規為前提。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一條或多條違反適用的法律法規,則該條將被視為無效,但該無效條款並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8.5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投資協議書 篇7

本投資意向書不具備法律效應。且投資事件的'各參與方都是建立在互惠互利的條件下,如無其他特殊情況,本投資協議將在簽署60天后過期。

一.參與各方

甲方

乙方

投資金額

陳述和保證

二. 股權投資

乙方式

增資擴股

主要合同

購買價格

乙方董事

上市 A生物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或公司) 1) B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B)所管理的基金 2) 其他一致行動人 ¥30,000,000元人民幣 其中,B投資3000萬元 按照同類型增資交易的慣例, 甲方必須提供關於對甲方以及其子公司(“A”)的標準陳述、保證和承諾,包括 1. A(及其子公司)經審計的合併會計報表和賬户管理的準確性,並符合中國會計準則; 2. A的原有註冊資本無出資瑕疵; 3. A對其資產(包括知識產權)和投資具備有效所有權並對權利瑕疵做出了説明; 4. 除A各關聯公司之間,A未有對外擔保,也未有對外借款或者貸款; 5. 沒有未經披露的債務或訴訟; 6. 甲方原股東已經通過董事會和股東會決議,同意此次交易。 增資擴股 由甲方向乙方發行普通股票。 1.由乙方、甲方和甲方各股東簽署的增資擴股協議;(工商登記用) 2.由乙方與相關股東簽署的股東協議與附加協議(本投資意向書涉及的其他主要條款)。 甲方投資前的整體估值為1.0億元人民幣 乙方以3000萬人民幣認購甲方的增發股本,在增資完成後持有甲方23.08% 的股權。 本輪增資完成後,乙方有權委任一位董事(“乙方董事”)進入甲方的董事會。董事會由不超過(5 )名董事組成。 甲方實際控制人和甲方承諾,在將現有的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

公司(公司重組)後,力爭於20xx年12月31日(上市截至

日)之前使甲方在中國境內上交所、深交所(主板、中小板、

業績保證

估值調整

觸發事件

回購 創業板)上市。 乙方同意配合上市所必須的行為和要求,只要上述配合是合法的,並且在乙方看來,不會增加乙方的風險或改變其在甲方的經濟地位。 如果由於甲方故意不配合上市的各項工作而導致公司上市的不實現必須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如果由於乙方原因造成上市失敗,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從上市籌備開始的一切費用及由此引起的實際損失。 管理層股東和乙方共同為公司設定了20xx年度税後利潤¥1400萬元人民幣、20xx年度税後利潤¥1900萬元人民幣;或者20xx年和20xx年兩年經審計的税後利潤累計不低於¥3300萬元人民幣的經營目標。 公司有義務盡力實現和完成最佳的經營業績,管理層股東有義務盡職管理公司,確保公司實現其經營目標。 當甲方未來兩年承諾業績未實現時,乙方有權選擇: 1) 按照實際完成的淨利潤重新計算企業估值,但估值不得低於乙方投資前公司淨資產的總值;調整後各方股東所佔股權比例保持不變,但原股東須在20xx年度審計結束後三個月內退還乙方相應多付的投資款,乙方按照各自相應的投資比例獲得此部分退款。 計算依據如下:以20xx、20xx年兩年累計經審計的税後利潤之和為基礎,按照4倍市盈率(攤薄後估值)重新調整本輪估值;或 2) 調整股權比例,但調整上限為30%。剩餘不足按照現金返還(最高比例不得超過本輪投資額與增資完成後經審計淨資產總額的佔比)。 觸發事件包括: 1. 20xx年經審計税後淨利潤少於人民幣1000萬元(20xx年經營目標—1400萬元人民幣×70%);或 2. 投資後銷售額年增長低於30%,或者淨利潤年增長低於30%;或 3. 至上市截至日,由於甲方故意不配合導致沒有完成上市 但是,如果觸發事件是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政府行為、或者足以影響到國內普通人羣的日常出遊意願的重大疫情(比如非典、甲型HINI流感的大爆發並持續較長時間等)、及其他各方不可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各方同意,此時視為未發生觸發事件。 當觸發事件發生時,乙方有權要求管理層股東回購股份。回購

時限為六個月,超過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權利。

回購價格按以下兩者最大者確定:

1)乙方按年複合投資回報率(10)%計算的投資本金和收益之

和,剔除已支付給乙方税後股利;或

2)回購時乙方股份對應的經審計的淨資產。

管理層股東股權提前質押

超額現金分紅權

員工股權激勵計劃

強制賣股權

三、權利及義務

信息獲取權 公司或公司股東承諾在收到“股份回購”的書面通知當日起四個月內需付清全部金額(前兩個月付清50%,後兩個月分別付清30% 和20%)。 為了確保履行上述最低業績保障承諾,管理層股東同意預先將6.92%的股權質押給乙方(手續自股權由實質控制人過户到乙方名下即告完成),質押手續自本次增資完成後30個工作日內完成。 如果公司20xx 年度經審計的税後淨利潤低於1000萬元(即觸發事件1),乙方有權選擇:1)要求管理層立即回購;或2)立即將質押股權一次性調整,即B受讓6.92%的股權,佔股30%。 如果公司20xx 和20xx 年度兩年累計經審計的税後利潤之和高 於預定目標,則乙方於審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將上述質押股權無條件回撥給實際控制人。 如果20xx、20xx年兩年累計經審計的税後利潤之和高於預定目標,完成的淨利潤超額部分所對應的投資人份額將作為投資人對於公司管理層的現金獎勵。 管理層有權利決定現金分紅權的兑現與否。 乙方同意且經董事會批准,甲方可以行使股權激勵計劃,但該股權激勵計劃應符合以下原則: 1. 上市前股權激勵計劃累計總額增發股份不超過總股本的15%。 2. 該股權激勵計劃應在專業機構(券商或律師)指導下完成,不得對甲方上市有實質性影響。 當出現下列重大事項時,乙方有權利要求公司現有管理層股東提前回購投資人所持有的全部股份: 1)公司累計新增虧損達到乙方介入時公司淨資產的30%; 2)公司現有股東出現重大個人誠信問題,尤其是公司出現乙方不知情的帳外現金銷售收支時。 乙方將有權要求出售公司任何種類的權益股份給有興趣的買方,包括任何戰略投資者;在不止一個有興趣的買方的情況下,這些股份將按照令投資者滿意的條款和條件出售給出價最高的買方。 交易完成後,乙方將通過乙方董事按期獲得或要求提供所有信

息和資料,信息包括:

1. 每半年結束後的60天內,半年期合併財務報告

2. 每年結束後90天內,年度合併財務報告

3. 每會計年度結束後的120天內,年度審計報告

4. 每年二月份的最後一個日曆日以前,關於下一年度的

發展計劃(包括運營預算和資本開銷計劃)

如果乙方需要與甲方高管層當面會晤以瞭解公司運營情

需得到股東會和乙方同意

的事項

需得到董事會批准和乙方

董事同意的事項

實質控制人承諾

共同出售權

清算 況,應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的30天內,應當安排高管層與乙方會面,並就乙方所關心的問題提供回答。 基於報告和分析目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關於其經營、財務和市場情況的其它信息和數據,公司應儘可能提供,除非提供此類信息或數據會導致A或其子公司作為當事方違反某種協議或合約。 1. 在本輪增資後,股東會會議在作出公司經營範圍的重大變更決議時,必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且經乙方同意通過。 2. 在本輪增資後,股東會會議在作出以下決議時,必須經代表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且經乙方同意通過: a. 公司章程的變更;(由律師提出明確內容!) b. A或其子公司增資、減資或股本結構的變更超過15%時;或 c. A的解散。 在甲方上市前,以下主要事項應獲得董事會批准,而且必須獲得乙方董事投贊成票的事項有: 1. 委任和更換審計機構; 2. 公司向第三方提供超過人民幣200萬元的借款; 3. 公司及管理層股東中任何成員對外承擔超過人民幣200萬元的擔保或債務; 4. 6個月內累計超過人民幣200萬元的關聯交易,但不包括A各子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 5. 公司薪酬管理原則制度。 實質控制人承諾乙方,除經批准外,將不會在上市前轉讓或者質押其在公司擁有的股權。除公司進行下一輪私募股權融資導致實質控制人被動喪失第一大股東地位以外,實質控制人不主動謀求變更其公司第一大股東與實際控制人的地位。 乙方享有以下共同出售股權的權利: 如果除實質控制人以外任何原股東擬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權,其他股東可以先行行使優先購買權; 在各方均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前提下,乙方有權選擇按照現有的持股比例分享出售機會、劃分可出售股權的比例後一併轉讓所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的股權。 公司進行清算時,乙方有權優先於其他股東以現金方式獲得其

全部投資本金。在乙方獲得現金或者流動證券形式的投資本金

後,公司所有的股東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參與剩餘財產的分

配。

關聯交易 規範性要求

四、一般性條款 競業限制 保密性 費用和開銷 合同的約束力

法律管轄 實際控制人與甲方任何一家公司的所有交易(但不包括實質控制人與公司簽署的勞動合同)、實際控制人的關聯方與A任何一家公司的所有交易,應當要遵循正常商業原則,且均須在交易以前向公司董事會披露,特別是告知乙方委派的董事,並履行公司內部必要的批准程序。 乙方有權要求實質控制人配合,促使甲方符合中國企業境內或境外上市的各項規範性要求,包括公司章程、法律規範、財務規範、税務規範、內控規範及社保、環保等各類事項。 實際控制人與甲方承諾,將與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約定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在公司任職期間不得以任何方式從事與公司業務相競爭的業務(包括但不限於自己從事或幫助他人從事的方式);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因任何原因離開公司的,自其離開公司之日起兩年內,不得在與公司有業務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內任職或自營、幫助他人從事與公司業務相競爭的業務。 各方同意:該討論或任何相關信息均不會透露給第三方、公司員工(高管除外),除非各方為了估值和交易的實施,而將信息透露給關聯方、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機構的情況。 在相關各方適用法律的約束下,未經所有當事方的通知和同意,不得發佈任何公告。 各方應各自承擔自身的法律費用和開銷。 涉及本次投資相關的法律意見書的各項費用,投資成功後由甲方承擔(費用不得超過20萬元人民幣)。 涉及到乙方因本投資業務產生的其他第三方調查費用,投資完成後可以由甲方承擔。 本投資條款對各方不構成法律約束力,保密性條款和費用條款除外。 本投資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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