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投資移民和省提名不同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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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主動投資移民項目(省提名計劃),獲得身份登陸後2年內落實投資計劃,否則保證金不能獲得返還;
一個是被動投資項目(加拿大魁北克投資移民和加拿大聯邦投資移民----即通常所説的加拿大投資移民),完成投資要求後只盡投資義務,不需要參與經營管理。
下面就舉曼省和魁北克投資移民為例對他們的區別進行分析:
曼省提名計劃與魁北克省投資移民項目(或聯邦投資移民項目)比較:
曼省項目要求申請人,按照商業計劃實際投資15萬加幣以上,落實商業計劃,並親自參與運作和經營管理;魁省投資移民項目為被動投資,申請人按照指定的投資方式,只盡投資義務不需要參與資金運作和管理。
魁省項目可通俗的'理解為,花錢買身份,申請程序辦理比較簡單些;
曼省項目在申請過程中,需要申請商籤、到當地考察、參加面試,對於申請人來説,過程稍顯繁瑣。
兩個項目的共同點,都是在申請通過後就可以獲得全家人綠卡身份。
曼省項目以創業為目的的投資,因此商業計劃書的可行性非常重要,是能否通過面試的重要文件;而魁省投資移民除了有能力完成投資要求以外,移民官更重視申請人的創業經歷、財富積累及其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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