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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投資協議書範文合集五篇

實用的投資協議書範文合集五篇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投資協議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的投資協議書範文合集五篇

投資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現甲方與乙方本着誠信與合作簽訂本協議,協議的主要內容涉及乙方與甲方協商後願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投資理財服務等具體事項。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投資理財管理服務,理財產品為 (a國內期貨、b國內證券、c國內基金、d黃金投資產品、e其他產品)。乙方可自主選擇投資產品;在乙方認可的條件下,也可由甲方自由選擇。乙方必須明白從事任何各類的投資理財都是存在風險的。

二、乙方資金經由甲方管理並進行投資,乙方自行承擔投資過程中的風險。經雙方協商,乙方願意承受的風險為 (a.本金總額的10%、b.本金總額的30%、c.雙方的其他約定)。

三、甲方應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勤勉盡責地制定投資計劃和執行交易策略,合理利用乙方資金進行投資理財並在此過程中積極維護乙方的權益。乙方有權對投資帳户進行實時監督並要求甲方提供交易帳單。若甲方有違反雙方約定或違背職業道德的行為,則乙方有權要求取回本金及收益。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在投資理財中的必要工作。

四、該投資理財協議的期限以 (以年、月、周、日為單位或以雙方約定的具體時間)計算。協議簽訂後,甲方與乙方 (以年、月、周、日為單位或雙方約定的具體時間)進行結算。甲方與乙方約定,雙方的利潤分配比例定為 。結算時依據雙方的約定為準。

五、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內,若任何一方出現任何問題或者要對原協議進行變更,甲、乙雙方都有義務及時通知另一方,並協商解決問題。若任何一方出現重大失誤導致協議不能正常履行,則由該方承擔一切民事責任。該協議到期後,甲、乙雙方可選擇終止合作或者繼續合作並重新簽定新的協議書。

六、甲、乙雙方對協議主內容有補充的地方可以撰寫具體附件作為補充協議。

七、對於乙方帳户的最終收益情況,應以此協議起始日 至 協議終止日以單位日期累計的收益總和(除去相應的手續費和税)決定。

八、在甲方、乙方履行合作協議期間,乙方在沒有以任何書面通知的情況下,單方面決定撤出理財資金,從而影響到投資組合的最終收益,甲方根據《民法通則》及《合同法》有權向乙方索取其原先投入總的資金的5%作為違約金。

該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日 期:

補充協議書

補充協議主要是對主協議的內容進行補充和解釋,並記錄乙方在簽定該協議時的資金狀況及分配,方便甲、乙雙方在協議期限內的利潤分配及最終結算事宜。

乙方資金開户行/公司:

乙方帳户號碼:

帳户內可取資金總額:

帳户內可用資金餘額:

緊急時乙方的聯繫方式:

其它註釋(記載乙方帳户中已用資金的分配,例如在證券類投資上所投入的資金額度及其佔有總資金的比例等事項):

在主協議中,甲、乙雙方已對協議期限、結算時間、利潤分配這三項內容進行了協商並予以確認。補充協議對協議期限內的甲、乙雙方利潤分配進行具體的約定:

1、在協議期限內,每 時間(月、周、日)為一個利潤分配週期,即甲、乙雙方進行一次利潤分配,分配的主要內容是乙方在當期甲方盈利的基礎上,必須向甲方支付該期的利潤分成;若當期甲方處於虧損狀態,則乙方無需支付任何分成。

2、若在不到一個利潤分配週期的時間內,甲方對乙方盈利已達到乙方本金的20%,則乙方必須在得到甲方通知後的 日內,向甲方支付該20%盈利的分成;若在上述時間條件內,盈利超出20%,則以每20%為一次分成點。

3、主協議及補充協議中提到的盈虧比例都以乙方的本金為計算基數,而不以協議期限內每個利潤週期後的資金總額進行疊加計算。

4、甲、乙雙方的其他約定: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 期: 日 期:

投資協議書 篇2

本框架協議旨在規定 A 對 B 投資事宜的主要合同條款,僅供談判之用。 本框架協議不構成投資人與公司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保密條款 ] 排他性條款和管理費用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投資人完成盡職調查並獲……

時間:

本框架協議旨在規定A對B投資事宜的主要合同條款,僅供談判之用。

本框架協議不構成投資人與公司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保密條款”]“排他性條款”和“管理費用”具有法律約束力。在投資人完成盡職調查並獲得投資委員會批准,並以書面(包括電子郵件)通知公司後,本協議便對協議各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協議告方應盡最大努力根據本協議的規定達成、簽署和報批投資合同。

排他性條款

排他性條款規定目標企業B於投資者A進行交易的一個獨家鎖定期。在這個期限內,B不能跟其他投資者進行類似的交易談判。在創業投資業務中,這個鎖定期可能只有60天;而在一個併購業務中,鎖定期則可以很長。

保密條款

投資意向書中的保密條款和保密協議規定的是不同的保密內容。該條款下主要規定,在沒有各方一致同意下,任何一方都不應該向任何人披露框架協議所述的交易內容以及任何當事人的意見。對於那些其他當事人事先並不掌握,並且不為公眾所知的保密信息,各方都要承諾,僅將這些信息用於交易目的,並且盡力防止這些保密信息被其他人以不合法的手段獲取。各方也要保證,僅向相關的員工和專業顧問提供保密信息,並在提供保密信息的同時告知他們保密義務。

先期工作

在這部分內容中,應該記載雙方交易的前提。最重要的就是賣出方是否有權利出賣目標企業的股權。如果有權利,應該説明這種權利是如何獲取的。

時間表 .

在框架協議中,應該規定整個交易的時間表。通常,時間表主要包括三個主要的階段。第一個階段是A向B注入資金的階段;第二個階段是A與B共同合作,推進B價值提升;第三個階段是在A退出後,A與B也要共同努力建立長期友好的戰略合作關係,促進B的進一步發展。其中第三個階段的內容主要是為日後進一步合作鋪路,比較虛幻。但前兩個階段對於A、B雙方很重要。

投資條款

這一類條款主要規定投資總額、價格等內容,通常要包括以下條款。

1、投資金額。

該條款規定投資者投資的總金額,購買股數,以及這部分股份佔稀釋後總股數的比例。此外,這一條款中應該指明獲得股份的形式。因為投資者並不一定能夠總是以購買普通股的方式注資,投資者可以選擇的工具也可以是優先股、可轉債或者僅僅是貸款。即使是普通股,也可能是有限制條件的普通股,這些情況都應該作出説明。由於普通股擁有的權利最廣泛,所以,

在這接下來的部分中,我們主要以普通股投資為例,來設立這個框架協議。

2、購買價。 .

在這條款中,應指出投資者每股股票的購買價格,並且分別指出投資前後B的股票價格。

3、價值調整條款。

這一條款將規定:如果在規定期限內,B能能夠達到一定的經營業績,那麼A將獎勵B的初始所有者一定比例的股權;如果B不能達到,那麼B將以一個象徵性的價格或者無償地向A轉移一定比例的股權。

4、交割條件

這一條款規定雙方交割的條件。投資者應該根據A和B都能接受的投資協議進行,除了由B做出的適當和通用的陳述、保證和承諾以外,還可能包括其他的內容。

5、交割日期。 .

交割日期是A通過必要的工商登記,正式成了B股東的日期。

投資者權利條款

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投資者通常會在協議裏為自已獲取一定的權利。

1、增資權

這一條款主要賦予了投資者A這樣一個權利;在未來規定的時間內,投資者A有權利向企業B以一個約定的價格再購買一定數量的股份。這是一個權利,所以,A有權執行也有權不執行。

2、股息分配權 .

這一條款是為了避免B過度分配利潤而對A的投資價值產生不利的影響。通常規定,如果可分配利潤沒有達到投資者投資總額一定的比例,B在未經過A書面批准的情況下,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3、清算權

這一條款旨在當B發生破產清算時,保護A的投資利益。通常,在破產清算時,A將獲得一個優先於其他股權持有人的優先分配額。這一金額可以設定為A投資總額的一定比例。當投資者A獲得優先分配額以後,剩餘的部分將按照股權比例分配給包括A在內的全部持股人。

4、贖回權 .

該權利旨在解決投資者在投資若干年後無法退出的問題。這一條規定,當交割完成的一定年限後,投資者A隨時有權將其持有股份按照一定的價格賣給B。通常,這個價格是下列兩種情況下價值較高的那個:第一種情況,最近B的財務報表中所反映的A持有股份所擁有的淨資產;第二種情況,A對B投資總額加上A對B增資額加上上述投資到贖回日期間以每年一定的利息率(通常為15%~20%)計算的利息總額。 .

如果B無力支付贖回股份的金額,那麼B有義務儘快支付這一金額。如果B的現金不足以支付,那麼,A持有的股權將自動轉化為一年到期的商業票據(利息可以規定)。 . 而且在B完成贖回前,A仍有權利保持其在B董事會中的董事。 .

5、反稀釋條款

這一條款將保護投資者A不會因為B增發股票時估值低於A對B投資時的估值而造成損失。通常會在這一條款中規定:當B增發時,對公司的估值低於A對應的公司估值,A有權從企業B或者B的初始所有者手中無償或以象徵性價格獲得一定比例的額外股權。 .

6、新股優先認購權

這一條款將保證投資者不會因為企業發行新股而導致投資者控股比例的下降。在這一條款中通常會規定,投資者有權在新股發行時優先認購,且價格、條件與其他投資者相同。 .

7、最優惠條款 .

這一條款用於保證投資者A在於B的合作中居於有利的地位。在這一條款中通常規定,如果B在未來融資或者在既有融資中有比與A的交易更為優惠的條款,則A有權利享受同等的優惠條件。 .

8、首先拒絕權和共同出售權 .

在這一條款中賦予投資者A這樣的權利;如果其他的股權投資者計劃向第三方轉讓股權,那麼,投資者A有如下權利;投資者A有權禁止這種交易的發生;投資者A有權以同樣的條件向第三方出售股權。 .

但是,條款中應該規定投資者A的股權轉移並不在此限制之內。而且投資者A不必負擔在股權轉讓中把股權優先轉讓給其他普通投資者的義務。

9、上市註冊權 .

這一條款將避免投資者A在企業B上市後因為法律規定不能轉讓股票而導致的損失。 . 在這一條款中,通常會規定,如果投資者A在一定期限內(比如IPO4年後或交割日8年後)不能轉讓股票,則企業B的其他股東應該在投資者A的要求下儘量少出售或者不出售其持有的股份。 .

如果B需要重組而需要A放棄某些權利,那麼,當B重組結束後一定時間內,公司仍然沒有實現IPO,投資者A就有權利恢復所失去的權利和利益。 .

10、鎖定

這一條款規定,企業B的原始投資者或持股管理人員在未經投資者A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即使持股管理人員已經不被公司所僱用,他仍需要履行這一條款義務。 .

11、出售權 .

這一條款將賦予投資者A在企業B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上市的情況下將企業B出售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其他投資者無權提出異議。

12、信息權

只要投資者A持有企業B的股份,企業B應該向A提供A所認可的形式的信息。這包括每月的財務報告、預算報告、所有提供給股東的文件或信息的副本以及向其他人員、公眾或者監管機構提供的信息資料。

13、董事會席位與保護性條款

在這一條款中,應該規定投資者A可以向企業B的董事會安插一定數量的董事。而保護性條款則規定了B的交易需要得到相當比例的股權的支持,否則就無權進行交易。

14、權利的放棄

在這一條款中規定了在什麼情況下,投資者A將放棄上述權利。通常會規定,如果企業B能夠上市,且股價在一定水平之上,投資者A將放棄上述權利。

但通常,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所擁有的信息權和上市註冊權也不會喪失。 事務性條款

事務性條款規定了一些對企業B行為的許可與限制事項。

1、所得款項用途

這一條款將規定企業B可以在什麼範圍內動用資金。通常投資資只能用於經過投資者A許可的業務擴張、研發投入或者作為流動資金。

2、員工與董事會期權

這一條旨在規定企業B如何使用期權的獎勵。通常投資者A允許企業B預留一定比例的股票作為未來對員工和董事的獎勵。投資者A在這一條款中對B的限制主要是投資者要避免B通過期權獎勵的方式低價轉移企業的資產,或者分散A在B董事會中董事的影響力。所以,根據最優惠條款和反稀釋條款,B發放的股權的執行價格不得低於給A的價格,同時,當這些期權被髮放時,A在B中的董事也要獲得相當的比例,以在執行後保持其在董事會中的地位。

3、管理費條款

管理費條款是規定在交易中發生的費用由誰來支付的問題。按照慣例,企業將支付盡職調查的費用、為完成所有文件而產生的聘請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翻譯等專業人士而產生的費用。而投資者通常負擔投資決策中發生的費用,比如支付給顧問和專家的費用、諮詢費、代理費以及佣金等。

4、主管人員承諾與非競爭承諾

這一條款旨在避免主管人員B離開企業,甚至在離開企業後建立類似企業與企業B形成激烈的競爭。如果牛根生在伊利的時候做出過這樣的承諾,那就可能沒有後來的蒙牛,伊利日子肯定要比現在好過得多。

5、員工知識產權協議

這一條旨在解決投資者A投資前企業B中知識產權的歸屬的問題。通常將會規定,B應該在A注入資金前就和每個管理人員、研發人員簽訂為A所接受的保密和發明轉讓協議。

6、關鍵僱員保險

在很多企業中,關鍵僱員對企業的發展有重要的影響。所以,可以利用人壽保險來減輕關鍵僱員因為意外無法繼續為企業提供服務而造成的影響。通常會給那些關鍵僱員購買一定

數量的保險。在這個條款中就要規定有哪些人是關鍵僱員,而且每個人應該投保多少數量的保險。

7、尋找管理人

由於投資人A可能在未來為企業B引進新的管理人,所以需要在這一條款中賦予A為企業尋找管理人的權利。雖然不會在條款中寫明,但新管理人的薪酬通常可以作為投資金額中的一項開支。

8、股權結構

在這一條款中,將明確企業B的股權結構。

9、存留利潤

這一條款將規定投資者A有權分享全部的存留利潤。

其他條款

除了上述條款以外,還有一些小的條款也需要寫在框架協議中。這些條款有適用法律、爭端解決機制等等。

注:簽訂了投資意向書之後就要展開盡職調查,形成盡職調查報告。當投資人的審批完成以後,就會簽署正式的投資合同書。正式的投資合同書通常是在投資意向書的基礎上通過討價還價形成的,具體的形式與投資意向書差不多,但所有條款都將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投資協議書 篇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締約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等價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對乙方的債權轉為甲方對乙方的股權問題,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

甲方乙方之間原債權、債務關係真實有效,債權轉為股權後,甲方成為乙方的股東,不再享有債權人權益,轉而享有股東權益。

第一條、債權的確認。

甲乙雙方確認:

1、截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對乙方的待轉股債權總額為_______元。

2、如甲方債權在債轉股完成日之前到期,乙方確認其訴訟時效自動延期_______年,各方無須另行簽訂延期文件。

第二條、債轉股後乙方的股權構成。

1、甲方將轉股債權投入乙方,成為乙方的股東之一,乙方負責完成變更工商登記等必要的法律手續。

2、債轉股完成後,乙方的股權構成為:

(1)甲方以_______元的債轉股資產向乙方出資,佔乙方註冊資本的_______%。

(2)以_______元的資產向乙方出資,佔乙方註冊資本的_______%。

第三條、費用承擔。

因簽訂、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聘請中介機構費用及其他必要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義務給其他方造成經濟損失,應負責賠償受損方所蒙受的全部損失。

2、若在債轉股完成日前本協議被解除,甲方的待轉股債權、擔保權益及其時效將自動恢復至本債轉股投資協議簽訂前的狀態。

第五條、爭議解決。

因簽訂、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按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

第六條、其他約定。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後,並經乙方股東會決議通過後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份,各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投資協議書 篇4

甲方(出資人):

乙方(出資人):

為合作發展,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共同出資設立從事售電業務的公司,在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協議內容,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公司基本情況

1.1申請設立的公司名稱擬定為“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協議簽訂後三日內,甲、乙雙方(以下也稱為:全體股東)應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辦理公司名稱預核准登記,公司名稱以工商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為準。

1.2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

1.3公司的經營範圍為:電力銷售、維修等。

1.4公司的經營期限,暫定為______年。

第二條、公司出資人的基本情況

2.1甲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2.2乙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2.3甲方已知,乙方所持股份中,包含其他自然人股東之股份,由乙方代持股。甲方同意,無論何時,其他自然人股東要求將其姓名記載於公司章程並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甲方均不提任何異議並願配合出具相關文件、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第三條、註冊資本與出資

3.1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大寫:______萬元)。其中:甲方:認繳出資額為______萬元(大寫:______萬元),以實物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繳納。甲方出資實物應為甲方獨立所有、獨立使用的________配電網資產,出資實物由雙方共同委託的評估機構核實財產並評估作價,評估價值應經雙方共同認可,出資實物應附着清單。乙方:認繳出資額為______萬元(大寫:______萬元),以貨幣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繳納。

3.2全體股東應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日內共同開設公司銀行賬户並委託評估機構,辦理甲方出資財產的委託評估工作。

3.3全體股東均應按本協議第3.1條規定的出資期限,及時繳付出資,實物出資應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3.4全體股東均承諾本協議項下己方出資權屬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或第三者權益,辦理財產權轉移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3.5如以上資金不足以運行項目,則各方同意按照上述出資比例繼續繳納出資,並增加註冊資本。

第四條、公司登記與資質取得

4.1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為代表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

4.2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為代表作為申請人,向監管機構申請辦法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營業許可證。

4.3各方應保證向申請人提供的己方登記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五條、公司組織結構

5.1公司組織結構為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總經理。

5.2公司設執行董事1名,由乙方委派,執行董事為公司法定代表人。

5.3公司設總經理1名,由執行董事兼任或聘任。

5.4公司設1名監事,由甲方委派。

5.5股東會、執行董事、監事、總經理的職權範圍及議事規則參照公司法相關規定,以公司章程最終規定為準。

第六條、甲方用電

6.1鑑於公司從事售電業務且甲方為公司股東,故公司運行期間,甲方用電由公司全部提供,公司因提供甲方用電而產生的成本由乙方自願承擔。

6.2甲方實際用電量以公司計量為準。

第七條、紅利分配與風險承擔

7.1雙方同意甲方年度用電量的.購、售電差額所產生之可分配紅利,由甲乙雙方平均分配。

7.2甲方年度用電量購、售電差額的計算方法為:甲方年度用電電費(按公司交給電業局的電度電價計算)-線(變)損-購電成本(發電廠電價+輸配電價+政府基金等)。

7.3除上述7.1、7.2條所約定情況外,公司因其他經營所產生之可分配紅利,由甲乙雙方按股權比例分配。

7.4甲乙雙方以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股權比例承擔風險。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權利

8.1隨時瞭解公司的設立工作(含資質申請,下同)進展情況。

8.2簽署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文件。

8.3審核設立過程中籌備費用的支出。

8.4在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股東應享有的權利。

(二)義務

8.5及時提供公司申請設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8.6如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繳納出資的,除向公司補足其應繳付的出資外,還應對其未及時出資行為給其他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8.7公司成立後,任何一方均不得抽逃出資。

8.8公司成立後,全體股東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承擔股東應承擔的義務。

第九條、費用承擔

9.1全體股東同意在公司設立成功後,將為設立公司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公司的開辦費用,由成立後的公司承擔。

9.2在公司設立過程中,如因任何一方過錯,導致公司設立不能,則設立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和債務,由過錯方全部承擔。

9.3除上述9.2條所約定情形外,如因不可歸責於任何一方的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或者公司不能設立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按本協議第3.1條所約定的股權比例分攤。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任何一方未按協議規定如數繳納出資,則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逾期出資額的____%作為違約金。

10.2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的,則守約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一方式處理,違約方對守約方的任一選擇,均應予以完全同意及配合:

A、單方解除本協議,根據本協議有關約定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B、除按10.1條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外,另將違約方逾期繳納金額所對應的股份,轉為守約方應享有的股份比例。

第十一條、通知

11.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訴訟文書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電郵、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11.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本合同在簽訂或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由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其它

13.1簽訂本協議的目的在於對公司的出資、經營管理權等事務做出約定,並根據本約定起草相關章程。

13.2如根據項目所在地相關部門的要求,本協議的相關內容不能體現在章程中或者必須使用相關部門的示範文本等原因導致最終的章程與本協議不一致的,則章程中不能體現的部分按本協議履行;章程中可以體現的部分,如與本協議不一致,則以章程為準。

13.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13.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3.5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約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簽約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資協議書 篇5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及網絡管理的有關規定,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委託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籌建internet網站,設計製作網頁的合作項目,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雙方商定的網站結構,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中規定的內容。

2、甲方負責提供製作所需的一切資料(包括文字、圖片以及其他相關文件),並製作成電子文件。在乙方開始製作網頁時,甲方應備齊全部內容資料。

3、甲方應在網頁製作的全過程中給與乙方便利條件,並積極配合。

4、甲方有權對乙方設計的網頁提出修改意見,由雙方協商更改。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依據雙方商定的網站結構,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中規定的內容,乙方有權對甲方網頁的設計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2、雙方合作期間,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圖片資料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給第三方。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圖片資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一切法律問題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乙方所製作的網頁需兼容ie4、0版和netscape4、0版以上主流瀏覽器,並支持800*600分辨率。

5、在製作過程中,對甲方陸續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應盡力協助實現,並交甲方驗收通過。對有可能影響雙方約定的完成時間的要求,乙方有權提出延期請求,由雙方協商確定具體時間。

6、乙方負責在網站開通後10日內對甲方網站中由於乙方失誤造成的頁面錯誤進行修改。

三、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未及時提供資料而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乙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向甲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2、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合同所規定的內容,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索賠,具體額度由雙方協商確定。

四、爭議解決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產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知識產權的保護

1、甲方付清應付乙方的全部款項後,甲方正式享有網站的全部使用權。

2、雙方合作期間,網站構架、網頁版式設計等內容(甲方提供文本資料及圖形、音像資料未經乙方加工部分除外)之版權、設計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未經許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複製或交由第三方使用。

3、如因乙方原因出現第三方指控與站點頁面有關的知識侵權的事件,應由乙方負責並保證甲方權利不受損失。

六、合同的終止

1、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並説明正當終止理由,由雙方簽字代表協商終止合同。

3、由於戰爭、地震、火災等法定人力不可抗因素導致的工作中斷,雙方均不承擔責任,待條件恢復後,由雙方協商確定合同變更內容。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七、付款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域名申請費,服務器空間租用費,網站設計費,加急費,網站最終頁數的網頁製作費,以及網站後期維護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

2、乙方為甲方進行網站總體設計製作之前,甲方應付給乙方網站總體預算的_____%作為預付款。待乙方全部完成甲方網站建設後,根據乙方實際製作頁面數量,確定甲方網站最終建設費用,甲方應在三日內一次性付清剩餘費用。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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