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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投資合同錦集5篇

項目投資合同錦集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項目投資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項目投資合同錦集5篇

項目投資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 _

甲方:________ 簽訂地點:_ 簽訂方式:__ ___ 乙方:_簽訂時間: 年_ _月__日

鑑於甲方正在就項目(以下簡稱“目標項目”)進行(股權/債權)融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全程融資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事項:甲方委託乙方就目標項目進行全程融資。

第二條 甲方對項目融資的基本要求:

1、 首筆融資額度: 萬元,可在此上下浮動。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有權在甲方的要求範圍內自主與投資商溝通和談判;

2、 乙方有權按雙方協議約定收取顧問服務報酬;

3、 原則上,乙方不能逾越甲方的要求,若在融資過程中,投資商或融資對象提出了

與甲方要求相違背的事項,則乙方不能擅作主張,應書面徵求甲方意見,待甲方正式回覆(傳真或正式文本)後,乙方再向投資方作出相應答覆。

4、 乙方的主要工作:

(1) 指派項目融資負責人,以全程負責該項目的融資;

(2) 對項目進行審慎調查;

(3) 根據審慎調查情況,制定該項目的融資策略與融資實施進度計劃;

(4) 製作項目推薦函;

(5) 精心挑選切合的投資商;

(6) 與投資商進行初步溝通和答疑;

(7) 協助甲方與投資商等的談判。

5、 乙方應就目標項目融資進展即時向甲方進行書面或口頭彙報。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有權獲得按協議約定的相應高質量服務;

(2) 甲方有權詢問並監督乙方在目標項目上的工作進展,乙方應如實詳細回

答。

(3) 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告知項目重大事項,不得隱瞞或虛報;

(4)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熟練準備有關針對投資者的提問,不得有誤;

(5) 甲方應對乙方在融資過程中提出的問題和要求在2日內作出書面正式回

復;

(6) 甲方應配合乙方與投資者的談判,不得無故推遲或拒絕;

(7) 甲方應友好、周到地接待重點投資商的考察事宜,不必鋪張,在分寸上

不卑不亢就可以了,可按乙方的指示決定是否要求當地政府部門有關領

導參加接見事宜。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正當考察費用(包括乙方陪同投資

商的差旅費,若投資商要求承擔其來回的正當交通費,甲方也不應拒絕)。

(8) 甲方應按協議要求向乙方支付相應服務費用

第五條 協議期限:自雙方簽訂融資服務協議之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共六個月

時間),因甲方原因導致時間的耽誤則相應期限順延。若在時間到期後,融資工作已進入實質性關鍵階段,則經甲方同意,期限可延長,具體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進行明確。

第六條 費用支付

1、該項融資服務費用總額按首筆融資額的 %,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費用支付方式:

(1) 前期費用,在雙方簽定全程融資合作協議和保密協議後2日內,甲方支

付10000 元(大寫 壹萬元)前期融資服務費。

(2) 在首筆融資資金到達有關帳户後7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首付費用

後的其餘款項。

2、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户。

第七條 雙方承諾

(1) 乙方應本着誠信、專業、高效的職業精神為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

(2) 甲方為所提供的一切資料負責,並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 甲方不應要求乙方做出有違強國家和行業法律、法規的事情。

第八條 補償條款

甲方承諾,因乙方在整個項目融資過程中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並制定了相關融資策略,給甲方的融資成功增加了較大的機會,若項目在約定期限內融資成功,但該投資方並非乙方直接介紹之結果,為給予乙方一定補償,甲方向乙方支付5萬元人民幣(大寫伍萬元)作為酬謝,支付時間為首筆融資資金到位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第九條 違約條款

(1) 若乙方收了費用後,無故不履行融資相關義務,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

已經支付金額的雙倍返還違約金。

(2) 若甲方不履行誠信義務,向乙方和投資者隱瞞、虛報相關資料和數據,

則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服務協議,並要求甲方支付首付費用兩倍的違約金。

(3) 若因甲方原因導致融資工作不能繼續進行、投資商資金不能到位,如甲

方破產清算;因種種原因甲方中途放棄本協議(如其它資金到位,被收

購等)等,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本協議,若甲方拒絕繼續履行,

則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支付首付費用兩倍的違約金,

同時保留要求賠償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因甲方違約造成乙方在投資商

領域失信於人的信譽損失等)。

(4) 若甲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相關款項,則自應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

按未支付金額的千分之五支付罰金。

第十條 甲方和乙方的選擇權

在簽約後的一個月時間內:

(1) 甲方的選擇權:甲方可以終止本協議,並以書面的方式通知乙方,甲方

已經向乙方支付的費用不能再要回,乙方也不能要求甲方賠償因合同終

止導致的前期投入等相關損失。本協議提前終止。

(2) 乙方的選擇權:若乙方通過一定時間的工作後,發現感興趣的投資商較

少,則乙方有權終止服務,並書面通知甲方,但乙方應全部退回甲方已

經支付的定金,甲方亦不應向乙方索賠。本協議提前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可申請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直接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生效,若距離較遠,也可傳真簽字,但需附上籤

字人的身份證或法人的營業執照傳真件。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程之日起生效。

此頁無正文。

項目投資合同 篇2

居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項目投資居間服務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及其具體要求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的投資項目,促其簽訂合作協議,成立“昆明泛亞股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二、居間期限

從20xx年1月20日至20xx年7月19日,若期限屆滿後仍未取得“昆明泛亞股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的,雙方合同即告終止,乙方與任何一方再成立任何公司,甲方均無權收取居間報酬。

三、居間的報酬計算方式

1、乙方及其關聯公司或指定人與甲方介紹的相關政府部門及其關聯公司就前述項目簽訂的合作協議,在該協議簽訂並在當地工商局遞交辦理“昆明泛亞股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的營業執照所須資料時,乙方應將甲方列入“昆明泛亞股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並佔公司股份15%,以後的分紅作為甲方此次的居間報酬。

2、在“昆明泛亞股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三年後,甲方應無條件將其所佔公司股份無償轉讓給乙方,否則甲方應按當時所佔15%股份的市價給予乙方補償。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

2、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投資項目信息,並保證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

3、甲方應忠誠勤勉,努力促成合同的成立,並如實向乙方報告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

五、保密義務

乙方承諾對本合同及其內容、居間過程中知曉的有關甲方的一切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依據本合同向乙方指明瞭合作方的身份或其他有關情況,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可撤銷本合同,但在3個月內合作無實質性進展的除外。

七、

在簽訂本合同3個月內,乙方與擬合作方就成立“昆明泛亞股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無實質性進展,實質進展包括但不限於雙方就成立簽定合作公司意向書、或者框架協議、或者已草擬完畢公司章程,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爭議解決條款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非因甲、乙方任何一方責任而致目的不能實現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本合同於年 月 日在簽訂,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項目投資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規定,中國浙江省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經營______________,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經甲、乙雙方認真友好洽商。於二00_年_月_日,在_____________達成如下意向:

一、項目名稱:

二、經營範圍:

三、生產規模:

四、總投資與註冊資本:該項目總投資____萬美元(折人民幣___萬元,匯率按1:8.3,下同)。其中,固定資產____萬美元,流動資金____萬美元。

項目註冊資本____萬美元(折人民幣____萬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萬美元(折人民幣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以________出資;乙方出資____萬美元(折人民幣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以________出資。項目投資合作意向書模板

五、產品銷售: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__%。由__方負責外銷。

六、技術、設備:

七、利潤分配:甲、乙雙方按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八、合營期限: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為__年。

甲方:

代表簽字:

乙方:

代表簽字:

項目投資合同 篇4

一、引言

在建設工程實施過程的合同管理中,常常伴隨工程結算價款得不到雙方認同、結算糾紛時常發生的問題,給合同雙方帶來了很大困擾。在簽訂合同時忽略了合同類型的選擇以及簽署各方對合同權利與義務的相關約定是造成工程價款結算糾紛的主要原因。因此,只有加強合同從簽訂到執行各個環節的管理力度,處理好工程建設實施中合同雙方的風險分擔,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為了達到更好地控制工程成本和更有效地控制項目風險的目的,合同類型的選擇就顯得至關重要。最常見的合同類型一般有3種:總價合同、單價合同和人工時計費合同。

單價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標時,按照招投標文件就分部分項工程列出的工程量表來確定各分部分項工程費用的合同類型。傳統的單價合同中單價是固定不變的,工程量是根據施工圖紙等資料預先估算出來的,工程結算是以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為依據並根據合同註明的支付比例來進行的。

我國於20xx年7月1日發佈實施的 《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實現了工程造價領域由“定額計價法”向“清單計價法”的重大轉變。單價合同計價方式被工程量清單模式所採用,因此在目前的工程招標中多使用單價合同。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合同執行中被普遍接受並認為比較合理的風險劃分原則為物價變化風險由承包人承擔,工作內容和工程量變化的風險由發包人承擔。這類合同的最大特點是發包人按承包人實際完成的工程量來支付工程款,發包人對工程量變化負責,承包人對價格變化負責,合同雙方可以將風險控制在所能承受的範圍之內,且實行風險的有效分擔。此外,這類合同的適用範圍較寬,既能幫助發包人規避物價變化的風險,又能鼓勵承包人通過提高工作效率和減少物料損耗等手段來節約成本,達到提高利潤的目的。

二、單價合同的分類及風險分擔(一)單價合同的分類單價合同通常被分為固定單價合同和變動單價合同。

固定單價合同是經常被選用的合同形式之一,採用綜合單價的計價方式,其中包含了完成一個規定計量單位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所需要的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和其他相關各項費用,以及税金、風險、利潤等。固定單價合同的工程量結算按照雙方確認的每月 (或每階段) 實際完成情況為依據結算工程進度款,在工程全部完成時以竣工圖確認的工程量為依據來結算工程總價款。無論任何影響價格的因素建設項目單價合同下的投資控制風險分擔研究馬霏霏55城市管理]發生,單價都是固定不變的,為了減小工程承包人的風險,該類合同一般適用於工程量變化幅度小、工期短的項目。

變動單價合同應在工程招標文件中明確表明,合同雙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條款,先約定預估的工程量,並在合同中籤訂單價。同時,還應約定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實際的工程量發生較大變化時可以對單價進行調整的具體辦法。該類合同一般適用於工程在招標或簽約時還存在某些不確定因素的情況,雖然在合同中進行了暫時約定,但進行工程結算時還可再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進行調整,並按照雙方確定的實際單價結算。因此,承包人的風險就顯得相對較小。

(二)單價合同的風險分擔在不同合同計價方式下,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的風險分配不一。在工程合同的簽訂中,選擇何種合同方式,既由工程實際情況確定,又由合同雙方所要承擔的風險確定。對於單價合同,發包人要對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正確性和充分性予以明確,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風險。因此,發包人應特別重視項目前期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好工程涉及領域的資料收集與整理,加強勘察設計階段的管理。一旦發生工程量變化情況,發包人可能發生的風險分為兩種:一種是若發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單,結算時根據承包人實際完成工程量及合同預先約定的單價計算,這樣工程量變化的風險將由發包人承擔;另一種是由承包人根據發包人所提供的建築工程項目的施工圖紙、勘探報告和前期所收集的工程相關資料等自行計算並編制工程量清單,這樣發包人通常(除非法律政策或不可抗力條件下) 不承擔工程量變化的風險,相應風險即分攤在承包人身上,發包人僅對提供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綜合上述情況,發包人為避免自身風險,應儘可能確保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從而在計算過程中將工程量變化的風險轉移給承包人,或依照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由雙方共同承擔工程量變化的風險。此外,在工程投標中,投標者在同一工程量清單基礎上通常採用不平衡報價法,承包人之間的投標競爭基本是單價的競爭,因此單價的風險主要是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所要承擔的風險就是其所提供資料的準確性而導致的單價調整的風險。

三、單價合同在應用中出現的問題及應對措施(一)單價合同在實際應用中出現的問題1.由於固定單價合同中決定實際工程總價的'因素是單位工程量的固定價格和實際完成的工程量。

很多建設單位往往誤認為其單價在整個過程中絕對不變,即便各項費用價格超出承包人所能承受的範圍也不作調整。一旦發生價格上漲過快,承包人將無力支付質量較好的材料和施工裝備,便會導致工程質量嚴重受損甚至工程無法繼續下去而拖延工期等。事實上,在單價合同中,即使沒有出現不可預見的環境和工程變更,如果發包人提交的工程圖紙與已標價的工程量清單之間存在明顯差異,這種差異也將直接導致承包方在編制清單項目時易發生數量錯誤和項目遺漏,這樣的錯誤所帶來的工程損害則應由發包方承擔,對於此類漏項和數據錯誤,承包人應在合同簽訂前予以指出並與發包方確定調整這些清單項目單價的方法和細則。

2.以往在工程實施中,建設人員由於缺乏造價兼合同管理相關知識,對合同中單價的確定問題存在着很大的隨意性。首先,很多承包人錯誤地認為在招投標中可以先低價中標,然後通過變更工程的方式來達到重新議價的目的,這樣就可以彌補低價中標所形成的單方經濟損失,因此就會出現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想盡一切辦法制造或慫恿發包人對工程局部進行變更的情況。這已成為承包人不正當牟取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帶來的危害不但會造成建設項目的投資失控,也對我國建築市場的發展產生不利影響。其次,合同雙方在發生真實變更需要重新議價的情況時,行業內通行的做法是參考預算單價進行協商,但預算單價和工程結算單價之間出現的差異往往被忽視。因此,採用合同和造價管理相結合的方式合理地確定新單價就未被運用到變更工程項目的實踐中。

(二)相關問題的應對措施針對前文所述的問題,國內學者提出了相應的措施,具有代表性的有:蘇田斌針對工程變更單價的調整討論了變更單價可以採用清單單價和協商單價 (即重新議價) 兩種方法,應選用哪種方法關鍵在於區分清單工程和新增工程,清單工程即便改變了某個部位的性質也要遵照報價單,對於變更工程書新增項目,承包人有一定的討價還價的餘地,故56[城市管理]採用議價方式為宜。穆雲紅提出了用“折扣預期利潤法”分析承包商預期利潤,並採用分期將利潤分攤到工程實際價款中的方法成功地處理了有關工程單價調整的問題。

四、關於單價合同的兩種新概念(一)單價合同是固定價格合同與成本補償合同的混合體馬佔勝在其研究中提出了單價合同也是固定價格合同與成本補償合同的混合體的觀點,該觀點認為單價合同與固定總價合同類似,買賣雙方可預先訂立單價費率,即在合同訂立時並不能確定實際單價,但一旦發生價格上漲或工程變更便可按照成本補償合同的方式為承包人追加補償利潤。

(二)單價合同下的“囚徒困境”李躍水認為單價合同設計下的項目組織實際上是一個競爭性的組織,不是一個為項目整體目標實現而協調工作的合作性組織。由於單價合同缺乏適當的激勵,導致承包人只會努力減少自身成本,而不會有動力去為發包人節約投資,不會提出合理化的改進建議來要求優化精簡項目的範圍和內容,甚至會滋生承包人的機會主義行為。而發包人為了防止承包商的機會主義行為,可能會過分壓低合同價格並加強過程督查,無形中提高了交易成本,從而陷入經濟學中由個體理性導致集體不理性的“囚徒困境”式的不利局面。

五、基於風險分擔的投資控制模型的構建工程項目合同中的風險分擔屬於合同雙方應對價格風險的策略之一。 《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 規定:“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的工程,宜採用單價合同。”在目前的工程實際中,大多數建設主體均偏向接受此項規定。然而,現階段合同的可操作性不強,出現特殊情況後,由於風險分擔問題,承包人和發包人出現了很多工程造價糾紛,因此在研究單價合同下投資控制風險分擔是很有必要的。

筆者在前文理論研究的基礎上,對基於風險分擔的建設工程單價合同的優缺點進行了對比分析,得到表1所示結果。

六、總結筆者分析了單價合同的適用範圍以及目前所產生的兩種新的概念,討論了單價合同模式在工程建設投資控制中的風險分擔機制,分析得出以下結果:1.固定單價合同可以被用於項目工程招標時間與施工工期較短,不能提供詳細的設計圖紙、不具備相關的條件,無法準確進行工程量清單編制的工程,建議在合同中對風險範圍、工程量確認和調整方法等進行相應的約定,在項目實際進程中減少結算和索賠的糾紛。

2.當擁有完善的設計圖紙並具備相關條件的政府投資項目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進行招標時,從發包人的角度建議選擇固定單價合同。這意味着發包方必須不斷提高工程量清單的編制水平。單價合同中價的風險由承包人承擔,量的風險則由發包人承擔,除了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外,還建議對合同中風險的範圍、違約、索賠和爭議的解對策進行必要約定,以便合同能夠順利履行。

同時,在建築工程項目的實施過程中,採用單價合同既可以實現項目管理目標,又可以維護承包人的利益。然而現階段的單價合同缺乏適當的激勵,對承包、發包雙方都會帶來不利影響,因此要求建設及造價管理人員既遵循市場規律,又要兼顧公平,不斷完善工程建設中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項目建設,培育日益健全的中國建築市場。

項目投資合同 篇5

甲方:

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實際現實情況,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投資甲方的茶葉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已經投資經營的“”項目。

第二條投資期限為簽訂之日起,至本茶葉停止之日止。

第三條投資出資額及方式

1.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大寫萬元。佔投資總額___%的股份;

2.甲方將在銀行開設一專用賬户(户名:,賬户:),用於本茶葉經營的款項使用;

3.乙方的出資金額,於簽訂本協議後分三期支付,第一期在3日內付清,第二期在第31天付清,第三期在第62天付清,投資款應匯入甲方指定賬户,逾期未支付,將按違約處理;

4.簽訂協議支付投資款後,原甲方茶葉的資產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本協議終止後,本茶葉的資產雙方協商處理;

第四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各自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但乙方不承擔第一年的虧損責任,第二年起共同分擔投資的虧損責任。

2.甲方同意在一年內可以退還乙方的投入資金,但應扣除乙方的利潤分紅。

3.利潤分配於每月的5日前,根據乙方結算的上月利潤報表進行分配,利潤報表必須有甲方的審核簽字,否則無效。專職參與茶葉經營管理的股東按************的工資發放。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①負責茶葉的經營戰略管理,乙方必須按甲方的經營模式對外開展業務;

②對財務的絕對控制權,所有支出必須由甲方簽字方可支出;

③所有的商品由甲方負責採購;

④甲方擁有一票否決權。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①負責茶葉的日常經營管理,包括月底的庫存盤點表、銷售報表、利潤報表和日常的經營費用等;

②向甲方彙報本月開支的情況,建議引進新產品等;

③全面負責茶葉的帳冊及資產的安全;

第六條投資的轉讓

1.在合作期間乙方不得向他人轉讓在本茶葉的股份,特殊情況必須經甲方同意;

2.乙方需要轉讓其出資額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七條協議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需要重新裝修時乙方不在投入的;

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

2.終止後的事項:

①甲乙雙方對合夥賬目進行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或乙方違反上述各條中有關各方權利義務的約定,給對方造成

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2.如乙方在經營管理過程中,給本茶葉造成重大經濟或名譽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的經濟損失和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同時甲方有權開除乙方的經營管理權;

第九條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本茶葉營業執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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