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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獎勵方案通用

銷售獎勵方案通用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計劃。那麼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銷售獎勵方案通用,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銷售獎勵方案通用

銷售獎勵方案通用1

一、總則:

為了更好達到銷售目標,實現公平、公正、公開按勞取酬的薪金制度特制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於內蒙古傑茂房地產經紀公司各項目組項目在職銷售人員。

本辦法共分為兩章。分別為:基本佣金提成辦法、懲罰辦法、特殊貢獻獎勵辦法以及其他獎勵辦法。

二、概念:

1、基本佣金:為銷售人員在完成銷售部規定任務額及超出部分應得薪酬。

2、特殊貢獻:為銷售部在職人員對本崗位或部門特定工作有突出貢獻,或有重大立功表現,經公司及部門評議,所給予的`一定數額物質獎勵。

3、其他獎勵:為公司臨時性或不定期下發任務,在公司規定時間內完成,公司根據該任務獎勵辦法給予的薪酬。

第一章基本佣金提成辦法

一、基本任務額

基本任務額是銷售部根據項目開發進程、施工進度及銷售部銷售計劃。對年度銷售計劃進行月度任務分解後,下達給銷售人員的基本銷售任務。

二、基本提成比例:0.2%(此比例適用於完成銷售基本任務額80%及以上銷售人員。)

三、銷售提成獎懲性規定:

1、月銷售總額未達到基本任務額80%:0.15%;

2、月銷售總額達到80%至120%:0.2%;

3、月銷售總額超過120%至150%:0.22%;

4、月銷售總額超過150%至200%:0.25%;

5、月銷售總額超過200%:0.3%。

四、佣金結算規定:

1、按揭貸款銷售計入當月銷售業績,但不計入佣金。佣金結算時間為銀行將貸款打入房地產公司帳户當月。

2、分期付款銷售全額計入當月銷售業績,但佣金依據付款比例的80%結算。結餘佣金結算時間為業主結算全部房款當月。

3、每月28日前完成交易,銷售額計入當月銷售業績及佣金,28日及以後計入下月。

4、銷售人員離職未按規定提前預告者,離職當月及前一月銷售佣金不予結算。

5、佣金發放日期為每月20日。

6、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基本任務額80%以上者,停發第三個月佣金。

7、已結算佣金銷售額,在出現退房、變更等情況下,在退房、變更當月佣金中扣除前者已提佣金。

第二章懲罰辦法

一、基本規定:

1、基本任務:銷售業績達到基本任務額80%及以上;

2、考核期:每三個月為一個考核期。

二、懲罰辦法:

1、置業顧問未完成當月基本任務,當月根據完成基本任務額比例發放工資;(最低發放工資總額不低於項目所在地最低工資規定。)

2、置業顧問連續兩個考核期未完成基本任務者辭退;3、銷售主管未完成所在銷售部當月基本任務,當月根據完成基本任務額比例加發放工資;(最低發放工資總額不低於項目所在地最低工資規定。)

4、銷售主管連續兩個考核期未完成基本任務者降職為置業顧

問;

第三章特殊貢獻獎勵辦法

一、銷售獎勵:

1、月銷售總額超過150%至200%:當月加發基本薪金50%;

2、月銷售總額超過200%:當月加發一個月基本薪金,享受4天帶薪假;

3、年度銷售總額超過個人當年總任務額180%:年終獎勵總銷額0.05%;

4、年度銷售冠軍:獎勵5000元,給15天帶薪假。

二、貢獻獎勵:

1、銷售人員針對銷售推廣方案、廣告推廣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議,經公司及銷售部審議採納,並在工作實施中獲得成功及收益。一次性獎勵500至1500元。

2、銷售人員針對公司管理及運營中提出合理化改進方案,經公司審議並採納。一次性獎勵500元。

3、其他根據具體情況及公司有關決議執行。

銷售獎勵方案通用2

一、目的

1、為了企業銷售目標的實現,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與員工雙贏的局面。

2、體現員工的績效,貫徹多勞多得的思想。

3、促進部門內部有序的競爭。

二、原則

1、實事求是的原則。

2、體現績效的原則。

3、公平性原則。

4、公開性原則。

三、薪資構成

1、銷售人員的薪酬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獎勵薪資及其他組成。

2、基本工資每月定額發放,績效工資按企業《績效考核管理規定》發放。

3、銷售獎勵薪資可分為:

(1)銷售提成獎勵(簡稱提成):根據企業設定的銷售目標,對超出目標之外的部分,企業予以獎勵。其款項以實際到帳為依據,按比例提取在每月15日發放。

(2)銷售費用控制獎勵:根據地理區域及其他的不同特徵,以銷售收入(財務到帳)金額的一定比例(具體在銷售責任書上明確),作為銷售費用,以所節約費用的一定比例進行獎勵。每季度的最後一個工作日為結算日,次月的15日發放。

四、銷售費用定義

銷售費用是指差旅費、通訊費、業務招待費和各種公關費用等(展會除外)。

五、銷售獎勵薪資計算方法

1、銷售提成獎勵

(1)市場部經理銷售提成獎勵

時間項目類別計劃提成比例

計劃完成85%計劃完成90%計劃完成100%

(2)銷售員銷售提成獎勵

項目類別提成金額(元/人)四級銷售員三級銷售員二級銷售員一級銷售員經理級銷售員

注:所有新進銷售人員的級別核定為四級,以後按照其業績對其進行考核,每三個月進行一次,對業績達到上一級別者予以晉升級別。

2、銷售費用控制獎勵

(1)企業根據各區域的實際情況,對銷售費用按銷售責任書規定進行核定。

(2)費用控制獎勵的計算

a)按項目的銷售實際到帳收入的額度,以預先確定的比例記作銷售人員的銷售費用預算額度。

b)銷售人員的銷售費用包括:差旅、交通、補貼、通訊、業務招待等費用。

c)至結算日尚未進行報銷的,其借款額暫記為銷售費用進行結算,與實際報銷額的差額在下次結算時進行補差。

d)銷售費用額度在扣除銷售實際發生費用後,剩餘部分獎勵額為剩餘額度的30%,每月25日結算一次。

e)根據到款額計算銷售費用超過額度的,企業在銷售責任人的獎勵或薪資中以超額部分的30%的比例予以扣除,每月25日結算一次。

六、費用標準

1、銷售人員的差旅費按企業標準報銷。

2、電話費和出租車費、出差補貼按責任書定額確定,每月結算。

3、招待費使用應電話請示並獲得許可,否則不予報銷,費用自擔。

七、其他規定

1、年度結算截止日為12月25日,新年度重新計算。

2、員工個人所得税由個人自理。

3、員工對自己的`薪酬必須保密,違者將按辭退處理。

4、員工自己辭職的,在辭職之日尚未進行獎勵發放的,不再發放。

5、企業辭退的,在辭退之日尚未進行獎勵結算的或已進行結算但尚未發放的,企業將在發放日按規定繼續發放。

6、因違反企業相關制度規定,進行銷售責任人更換的,按本條第5款的規定發放。

7、銷售人員應嚴格按企業的銷售政策及管理規定執行,否則企業有權取消其激勵薪資。

8、銷售人員連續一個季度未完成企業銷售指標的,企業有權對其降薪。

八、附則

1、本方案的解釋權屬於企業人力資源部,修改時亦同。

2、本方案如有未盡事宜,從其企業相關的管理規定。

3、本方案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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