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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學校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在平平淡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學校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

學校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1

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根據縣教育局關於加強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所自有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鎮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教師:測量幼兒體温;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辦公室: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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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並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縣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並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xx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xx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留校處理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責任任務:迅速瞭解情況、接應工作:負責向縣教育局彙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繫電話。機動應急組:年級組長班主任職務任務: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儘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儘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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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為加強校車運行監督管理,防範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確保乘車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及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學生車輛配備管理實施方案》、《關於成立校車管理工作委員會的通知》等有關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發生在接送學生途中(有學生在車上)的校車交通事故。

三、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學生宿舍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由學校分管領導負責協調指揮,包括:人員救護組、疏散引導組、通訊聯絡組、溝通協調組。要求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

2、人員救護組負責為受傷學生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並在第一時間就近送至區級以上醫院;疏散引導組負責疏散其他學生;通訊聯絡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彙報工作;溝通協調組負責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與交警部門、校車租賃公司的溝通協調等工作。

四、預警預防

(一)、分析可能引發事故的原因

1、環境因素,如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或道路濕滑等;

2、未按時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或日常檢修維護不到位,導致校車安全技術條件不達標;

3、沒有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

4、校車駕駛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未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駕駛;

5、校車駕駛人員素質不高,安全意識淡薄,追逐利益忽視安全,超速超員運營,不按規定路線行駛,酒後駕車等;

6、未配備隨車照管人員,或隨車照管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7、學生、家長交通安全意識不強,交通安全知識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車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採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1、校車應經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門審批備案,取得校車使用許可,辦理校車標牌,每半年進行一次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2、校車車主按規定做好校車的安全維護,建立安全維護檔案,保證校車處於良好技術狀態;

3、駕駛員必須為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思想素質好,安全意識強;

4、校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機動車道路通行規則和駕駛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5、校車載人不得超過核定的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員;

6、校車駕駛人嚴禁酒後駕駛校車;

7、嚴格按規定路線行駛,嚴禁隨意變更行車路線;

8、照管人員應隨校車全程照管乘車學生,認真履行職責;

9、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教育,堅決不乘坐拼裝車、報廢車、外地機動車、貨運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違規車輛及其他證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條件和超載的車輛,發現違規車輛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10、如遇惡劣天氣,學校及時提醒校車駕駛人、學生及家長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確保校車接送學生安全。

五、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一旦發生校車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10、120電話報警,同時向服務學校報告。

2、學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向中心校突發事件處理小組辦公室報告,鎮街學校應同時向當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學校、報告人、聯繫人和聯繫方式,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等。

3、學校要立即派人到達現場,瞭解傷者情況,判斷傷情,先行急救,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有傷亡要及時聯繫醫院救治,並及時通知家長或者家屬。

4、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

5、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取證。

6、及時通知校車保險機構,配合保險機構做好對交通事故的評估和理賠工作。

7、妥善處理好其他善後事宜。

六、善後處理

1、學生傷害事故的善後處置參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置預案",注意在與家長協調時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責任人(如:校車租賃公司等),一同參與協商解決。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門立案後,由交警部門依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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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車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起校車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疲勞駕車、超速、超載、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應變能力差、車容車況差、車輛安全性能差(特別是制動系統)等情況都是可能誘發的原因。

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加強對駕駛員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

3、選擇經驗豐實、駕駛技術熟練、駕齡較長、自覺守法的同志擔任校車駕駛員。

4、選擇認真負責的老師隨車,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5、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出車前要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檢查。

6、不準違法超載、超速。

7、有條件的`學校為低年級學生配備保險帶。

8、租賃的校車也適用本預案。

三、應急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報警並通知學校和家長家屬等。

2、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先口頭後書面)。

3、處置乘車人員。

(1)發生受傷者,要儘快及時送醫院救治。

(2)及時疏散人員,組織人員及時做好同乘學生或教師的護送工作。

4、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查,並參與調解。

5、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6、如有傷亡事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處理,教師車禍根據政策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7、保險介入。

學校交通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5

為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工作制度》,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交通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學校安穩辦,由xxx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學校交通安全工作。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相關工作,安排、檢查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交通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交通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校領導和教師值班,早上和中午都必須提前半小時到校,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交通事故,由帶班領導負責處理,一名值班人員把學生送往醫院,另一名值班人員通知其家長,並及時報警。

2.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必須有指定教師看護,值班人員及時檢查。若學生髮生擁擠踩傷事件,看護教師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值班人員、政教處、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政教處派人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體育教師、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3.各班選出一名交通安全監督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4.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政教處。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政教處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5.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政教處,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6.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體育組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體育教師負責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政教處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政教處專人處理,並及時上報(xxx老師負責)。

7.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四、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政教處、學生會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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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預防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識。

定期利用教職工例會、班會、晨會、升旗儀式等對全體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宣傳教育。

加強與交警部門的聯繫,定期請交警作交通法規講座。各班班主任要隨時提醒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利用學校、教室內板報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2、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共秩序。

3、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騎自行車,未滿16週歲的學生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

4、經常檢查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

5、集體行進時應排隊,穿統一的校服,安排適當數量的老師參與管理。

6、騎自行車不準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競駛、扶身並行及一手扶把、一手撐傘。

7、未滿12週歲的.學生不得乘坐兩輪摩托車。乘坐摩托車要戴好頭盔。

8、特別注意霧天、雨天、雪天、冰凍天的交通安全。

二、事故應急處置程序

1、獲得學生在交通事故中受傷信息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用最快方式向學校領導報告,報告內容最重要的是出事地點和人數,同時打110、120電話求援。

2、學校領導必須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並立即向教育局和鎮政府彙報。

3、學校應當及時與受傷學生家長聯繫,並派校級領導和班主任等到醫院探視、慰問。

4、學校應當配合交通民警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及時做好學生及家長的安撫工作,控制事態,維持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進行。

6、通知保險公司介入。

7、在事故原因沒有調查清楚以前,不得私自向外界發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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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預防我校校車發生交通安全事故,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範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特制訂我校關於處置校車交通事故安全應急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和江蘇省《校車安全工程的實施意見》根據區教育局、公安局的安全工作要求,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教育性原則;經常召開全體校車駕駛員安全工作會議,不斷強化安全行駛要求,使全體駕駛員高度重視安全工作。

2、預防性原則;堅持預防為主,防患於未然;一旦出現突發情況,即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儘可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統一指揮原則;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規範安全工作管理,使安全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堅持責任到人,強化安全督查。

4、緊急處置原則;

5、協調一致原則;

6、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xxxxxx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3、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佈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1、接警與通知: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我校所有在現場的教職工均有權、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或組員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成員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的事故現場,並馬上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武進經濟開發區領導、區教育局、區校車辦、交警、急救、消防等部門報告情況,請求支援。

2、學校校車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正副組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3、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四)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1、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學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後,應馬上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撥打“120”送醫院救治。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及校醫隨車參與救治。

3、政教處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

4、搶救小組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並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到達後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五)聯絡、教育: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後,當天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後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後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六)家長接待和後勤支援:

1、組長根據通知啟動本組工作及通知保衞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脱。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政教處、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後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學校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複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衞組織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區公安局依法處理。

(七)事故調查: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經發區領導及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佈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八)本預案在發佈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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