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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合同範文5篇

物流公司合同範文5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物流公司合同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物流公司合同範文5篇

物流公司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液化天然氣運輸合同

託運方:新奧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承運方:黑龍江農墾北大荒物流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二〇一〇年 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託運方和承運方雙方友好協商,就有關液化天然氣運輸事宜在廊坊市經濟開發區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為:自20xx 年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日止。

2. 本合同簽訂方式為每一年簽署一次。

第二條 託運貨物

1.本合同約定的託運貨物為液化天然氣,英文簡稱“LNG”。

2.託運方交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應符合中國國家GB17820-1999Ⅱ類天然氣氣質標準。

第三條 運輸區間和方式

1.本合同約定的運輸區間為:託運方指定符合安全運營條件的氣源地和客户之間的運輸線路。

2.運輸方式:承運方以公路運輸的方式為託運方運送液化天然氣。

第四條 運輸計劃

1.運力數量

1.1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承運方負責督促掛車生產商掛車的生產進度,第一批不少於20台完整運力最晚於20xx年10月30日全部投入運營;

1.2 第二批車輛30台完整運力最晚於20xx年11月30日投入運營;

1.3 合同期內,託運方為承運方提供運輸任務量應保證承運方單車年平均運營重駛里程≥90000公里(由於承運方原因無法達到該標準的情況除外)。

2.運輸計劃:車輛開始運營之後,承運方調度人員每天上午11:00之前,將未來48小時之內可用車輛上報至託運方調度中心,託運方調度中心根據承運方上報可用車輛信息將具體運輸計劃提前24小時通知給承運方調度人員(首批運輸計劃應至少提前48小時通知)。

3.運輸計劃傳送方式以書面方式為主,包括但不限於傳真、電話、網絡、電子平台或其它信息化系統。

4.日常聯繫:雙方應各自設立有人24小時值班的生產調度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協調確定月承運量和監控協調月承運量的執行。雙方應在運輸起始日開始的十(10)日前將各自設立的生產調度管理機構名稱、負責人、正常聯繫電話、應急聯繫電話等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條 運輸價格

1.根據雙方約定,基礎運輸價格為0.75元/噸/公里。

2.如遇國家行政政策調整、燃油價格變動,如柴油價格上調300元/噸,噸公里上調0.01元,如柴油下調300元/噸,噸公里下調0.01元,柴油價格調整幅度低於300元時不予調價(300元/噸為一個調價基數,以合同簽約時為油價基準日)

第六條 交付和計量

1.承運方運輸的液化天然氣的交付地點為:按託運方運輸計劃中指定的接收站。

2.液化天然氣採用汽車衡稱重計量方式,如卸車量與承運方在液化天然氣工廠的裝車量的計量差在正負200公斤(含200公斤)範圍內時,以裝車量為結算依據。

2.1 當卸車量小於裝車量偏差超出負200公斤時,由承運方向託運方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價格正常收取運輸費,結算量=裝車量-200公斤,同時按照託運方當天銷售給送達門站的到岸價格由託運方向承運方收取超出200公斤部分氣量的氣費。

2.2 當卸車量大於裝車量偏差超出正200公斤時,超出200公斤部分由承運方向託運方依據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價格正常收取運輸費,結算量=實際卸車量-200公斤。

第七條 安全管理

1. 由於承運方新進入LNG運輸行業,缺乏LNG運輸安全操作經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由託運方為承運方制定LNG運輸司機安全知識操作培訓方案,並承擔相應課程的知識培訓。

2. 承運方所投入車輛統一安裝新奧能源物流的GPS監控系統,並編入新奧車隊的監控網絡體系。

第八條 結算

1.承運方在每天10:00前將前一日的裝卸車磅單傳真(或者電子台賬形式)給託運方指定聯繫人進行結算數據的核對,核對無誤後的結果作為此後雙方結算的依據。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以半個月為結算和付款週期(特殊情況除外),以每月10日和25日為結算日(節假日順延),承運方於結算日後運輸費(該運輸費按照第五條第1款約定價格核算)發票,並於結算日後 3 個工作日內將開給託運方的運輸費發票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寄出。

3.託運方的開票信息為:

公 司 名 稱: 新奧能源物流有限公司

納税人識別號:131011780822987

郵 寄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新源東道

郵 編: 065001

第九條 付款

1.託運方在收到運輸費發票後個工作日內,將發票金額90%的運輸費匯入承運方指定銀行的賬户,剩餘10%的運費作為承運方後期履行合同的保證金。。

2.承運方的銀行賬户信息為:

公司名稱:

銀行帳號:

開户銀行:

第十條 託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託運方按裝車磅單的數量將貨物交由承運方運輸,託運方應向承運方明確貨物

運達地點,如運達地點發生變化時託運方應即時通知承運方。如承運方無故不按託運方指定的卸氣地點卸氣,託運方有權拒絕支付本趟次運費,並追究因託運方沒按指定地點卸氣而造成限氣或斷氣的一切損失。對於因託運方變更運達地點而產生和增加的運費由託運方承擔。

2.託運方為承運方指定的接收門站必須具備使車輛調頭、倒車、會車、轉向、行駛等符合要求的硬件場地。

3.託運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向承運方支付運費款項。

4.託運方有權對承運方的承運車輛運行情況進行監控,承運方如不服從調度,託運方有權扣除合同約定的保證金並解除合同。

5.託運方有義務協助承運方對車隊駕駛員進行槽車安全操作培訓,承運方對駕駛員行為規範負責,如若發生駕駛員違反安全操作的生產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經濟賠償。

6.如果本合同結束之前,遇到國家政策調整、管道氣鋪設範圍延伸或者其他原因導致LNG運輸業務大幅度下降造成運輸資產長時間閒置,則託運方有義務協助承運方對合同約定的投資車輛進行處理,以降低承運方運輸資產投資的風險。

第十一條 承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運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和託運方的要求做到及時的運輸和交貨。

2.承運方為託運方承擔運輸任務的車輛須具備國家要求的各種證件,做到手續齊全,符合國家危險品運輸法律法規的要求。

3.承運方應負責運輸貨品的安全,由於突發性事件引起承運方的運輸車不能按託運方的運輸計劃到達指定的接收站時,承運方應在2小時內通知託運方,並有責任提前確定應對措施。

4.根據託運方的運輸計劃,承運方有義務在接到書面通知當日內予以反饋,並服從託運方的調度計劃安排,對於不能滿足託運方計劃的情況,必須給予書面答覆;對於託運方安排的緊急二次調度,承運方有義務積極協助執行。

5.承運方每月為託運方提供符合運輸液化天然氣要求和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約定數量的完好車輛(包括車頭和罐箱牌照號),如因泥石流、大雪封路、惡劣天氣、道路維修等因素導致車輛不能正常返回,或車輛需要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年檢、二級維護、罐體檢驗等導致承運方每天為託運方承運的車輛達不到第四條第1款約定數量的情況除外,但要以衞星系統信息為準,並且承運方要盡力為託運方提供支持,以減少上述事項給託運方帶來的損失。

6.承運方應向託運方提供以下資質證件:①營業執照(複印件)②經營許可證明文件③行業資質證書④税務登記證(複印件)⑤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⑥牽引車及槽車行駛證(複印件)、罐體使用證及槽車壓力容器使用證(複印件)、⑦駕駛員及押運員相關手續複印件,複印件上需加蓋公章。

第十二條 履約保證金

1.託運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條收取保證金後,如承運方在次月為託運方承運的車輛數達到第四條第1款中約定的數量或者未發生其他違約行為,則託運方在後期結算時將上月保證金一併支付給承運方;如承運方在次月為託運方承運的車輛數未能達到第四條

第1款中約定的數量或者違反合同其他條款的約定,則作為違約金,彌補託運方的損失,不再支付給承運方。

2.合同履行期滿以後,如託運方和承運方沒有爭議事項,在雙方賬目核對清楚後個工作日內,託運方返還承運方的保證金。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託運方的行為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給承運方造成實際損失的,託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2.因承運方的行為不符合本合同約定,使運輸物品不能及時到站發生限氣、斷氣事故,造成實際損失的,承運方應當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超出當事一方控制、致使該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任何事件或情況,該事件或情況是上述當事一方所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

2.當事方應在其由於不可抗力原因未能部分履行本合同義務的程度內,和在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期間內,免除其履行本合同部分或全部義務。

3.一旦不可抗力事件得到消除/停止,則受影響一方應重新開始履行其合同義務。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五條 保密

1.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至期滿後的2年內,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及相關信息均應依照本款的約定予以保密。非因法定事由或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該期限內將本合同的條款全部或部分透露給第三方。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將全部或部分合同信息透露給以下人員或機構,無須經過另一方同意。即提供給該方主管、董事、僱員、關聯機構,但該方應要求上述人員保密;提供給對方具有管轄權的政府部門或機構、或答覆司法傳訊等法律程序。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中任何一方均可向各自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承運商服務行為規範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於開頭載明日期簽訂本合同

物流公司合同 篇2

甲方(承租方):

地址:

乙方(出租方):

因甲方業務發展,貨物來往增多,意與乙方就運貨、轉貨、卸貨等事項建立租車合作關係。現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因業務發展,現包租乙方 汽車 輛,型號為:,車況良好。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車輛進行核實,如不符合合同約定可拒絕使用,並要求乙方改換與合同約定相符的車輛。

二、甲方包車期限為一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用車地點為 。

三、甲方主要權利義務:

1、由甲方提供叉車壹台供乙方使用,叉車所用燃料費用、維修費用以及駕駛員工資由乙方承擔。

2、甲方按其所使用的車輛大小與乙方結算費用。具體收費標準為:8.6米的車,費用為人民幣300元/車;9.6米的車,費用為人民幣360元/車;13米的車,費用為人民幣480元/車。包車的駕駛員工資由乙方承擔。包車費用以 方式每半個月結算一次,以每月15號、30號為結算點,如遇節假日,結算日順延;其他特殊情況無法正常結算的,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的,可推遲結算,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如約按期足額支付包車等相關費用,不得無故拖延。如無特殊約定,遲延支付費用 日的,且經乙方 日合理催告仍拒不支付的,視為違約。

3、甲方對乙方的規範操作有監督權、建議權,經甲方合理催告或建議仍拒不改正且無正當理由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基於雙方友好合作精神,受乙方之請求委託,甲方可為乙方相關人員提供住宿及作業日中餐及晚餐作優惠政策支持。

四、乙方主要權利義務:

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保證車況良好、設備齊全、無安全隱患且合法手續齊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要遵守工作規範守則和工作流程,因乙方不規範操作引起的貨物及人員等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工作時要注意輕拿輕放,如因個人不當操作行為造成貨物毀損的,應照價賠償,並且要杜絕錯裝、混裝、漏裝。乙方作業時應嚴格注意工作安全,嚴禁違章操作,否則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每晚不遲於時需派出2名員工到漢西負責轉貨,遇有返貨的情形,乙方有協助卸貨的義務,並且白天零擔貨多的時候(注:需要明確界定零擔貨多的界線),乙方也應當協助卸貨。

3、為保證作業安全和貨物完好, 上班期間,乙方工作人員不得穿託鞋、不得酒後駕駛,嚴禁在車上及工作場所抽煙,如發現有上述違規情況的,將每人處以人民幣100元/次及以上的罰款。乙方自行承擔車輛的停放安全、保養、保險、年檢以及有可能面臨的交通違章罰款等與車輛及駕駛人相關的費用及責任。

4、乙方下班前要做好善後工作,作業工具應擺放到指定位置,應保持工作場地的清潔衞生和安全,注意防火防盜。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如有違反本協議之行為,且經甲方於合理期間內建議整改仍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以其未結算的裝車費用作違約金處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地址:電話:日期: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2

物流公司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

勞動合同

甲方:

住所:

乙方:性別: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地方性規定,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乙雙方先前有關勞動關係權利義務的任何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終止,雙方的勞動關係權利義務之履行以本合同、本合同之附件及甲方合法制定公佈的規章制度為準。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為:

□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限為 壹 年,自 20 11年 8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7月 31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月日起至法律規定的終止之日止。

□ 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期限,完成的標誌事件為。

1.2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任何一方未提出異議的,按本條第一款約定的期限自動續簽。符合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的,自動續簽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內容為 。

2.2 雙方可另行簽訂《崗位協議》,此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應按照《崗位協議》切實履行崗位職責,遵守甲方合法制定公佈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2.3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實際經營情況、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身體狀況和專業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

技能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2.4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寧波市彩虹南路11號A 座12B 樓4號 ;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因業務經營需要而變更前述地點的。

第三條 工作時間

3.1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根據乙方的工作性質,對乙方實行的工時制度為: □ 標準工時制: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時;

□ 根據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按綜合計算工時制;

□ 根據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3.2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根據勞動行政部門的批准,改變工時制度,對乙方適用的,甲方將根據規定及時告知乙方。

3.3 若由於工作需要甲方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甲方將支付乙方加班工資;若甲方要求乙方在休息日加班而又不能安排乙方補休的,則將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但若乙方在甲方沒有批准的情況下自行延長工作時間或在非工作日自行上班的將不視作加班。

第四條 休息休假

4.1 乙方可按政府規定享受停工醫療期。

4.2 乙方可按政府規定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等法定假期。

4.3 乙方可按政府規定享受產假(僅限女員工)、陪產假(僅限男員工)等法定假期。

4.4 乙方可按照《員工手冊》的規定享受甲方提供的帶薪年假。

4.5 乙方可按照《員工手冊》的規定享受甲方提供的其他假期。

4.6 假期的申請根據《員工手冊》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執行。

第五條 勞動報酬

5.1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提供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勞動報酬。

5.2 乙方的每月工資在次月日發放。

5.3 法定假期工資的計算按政府規定執行;非法定假期工資的計算按《員工手冊》的規定執行。

5.4 加班工資按政府規定計算。

第六條 社會保險

6.1 甲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為乙方依法繳納各類社會保險。

6.2 乙方的社會保險繳納地為 。

6.3 乙方參加的社會保險為:

□ 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 小城鎮社會保險;

□ 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

□ 農村社會保險。

6.4 乙方的個人所得税、社會保險個人承擔部分、住房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均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代扣代繳。

6.5 由於乙方已在其他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甲方無法為乙方再行繳納的,不適用本條的其他款項。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7.1 甲方將確保乙方在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下工作。

7.2 甲方將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7.3 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做好職業危害防護工作。

7.4 乙方的工作內容有職業病危害的,甲方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履行相關義務。

第八條 福利待遇

8.1 乙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外,還可按《員工手冊》或甲方的其他補充福利計劃享受補充福利。

第九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9.1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9.2 乙方的工作內容涉及行業職業操守的,乙方應嚴格遵守職業操守。

9.3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合法制定並公佈的各項規章制度,該規章制度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9.4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其工作相關的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0.1 經雙方協商一致,

可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10.2 有以下情形的,本合同解除

10.2.1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10.2.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錄用條件》詳見附件);

(2) 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3) 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4)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5)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10.2.3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30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無法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0.2.4 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裁減人員的法定情形出現的,甲方在履行法定程序後可解除本合同。

10.2.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10.2.3、10.2.4 款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滿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1)按國家關於工傷保險規定執行外,本合同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1)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 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乙方在甲方處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的';

(5) 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 法律、政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10.2.6 乙方在試用期內欲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試用期滿後乙方欲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0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0.2.7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2) 甲方未按勞動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

(3) 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4) 甲方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 甲方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甲方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0.3.1 本合同期滿;

10.3.2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10.3.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

10.3.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

10.3.5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10.3.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4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涉及經濟補償的,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特別約定

11.1 乙方的工作內容涉及甲方商業機密或技術機密,雙方應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11.2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為乙方提供培訓並符合約定服務期條件的,雙方應另行簽訂《服務期協議》。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1.1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實際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當根據損失的大小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物流公司合同 篇4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的完成甲方交予乙方的貨物運輸任務,使貨物的運輸更加安全及時準確,貨物運輸的信息溝通及時及儘早發現延誤信息並立即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保證第三方物流業務的有序進行,針對甲方貨物情況制訂以下操作流程。操作流程的制訂是為了更好的優化運輸過程,甲方與乙方的頭腦與手足的關係做到令行禁止,使乙方的運輸資源得到更合理有效的運用。

一、 下單

甲方向乙方下達運輸任務,甲方根據貨物的情況(數量,體積,重量)向乙方下達運輸任務,為了更好的完成運輸任務,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貨物的運輸情況及提貨時間,以便乙方能夠更及時的調動運輸資源,完成運輸任務。下單的方式可由甲方以電話和傳真提貨單的形式完成,在這個過程當中,甲方需確切的通知乙方貨物的情況(結構,數量,體積,重量)以及提貨的準確地址,提貨時間,提貨時的聯繫電話及擔當人,以便乙方完成運輸任務,如甲方對提貨有特別要求(提貨車型的要求,提貨時間的臨時變更等)需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調整,有效完成運輸任務。

二、 受理

乙方根據甲方下單提貨通知,確定貨物情況,根據貨物的情況及提單要求合理按排提貨車量,乙方需注意貨物運輸的情況(數量,體積,重量)提貨時間,提貨地點,提貨車型及到貨時間合理安排,使運輸的過程有效,安全,及時。

三、 運輸作業

1)、 提貨

提貨人員到提貨現場提貨時注意貨物的核對,注意提單與實際提貨數量與型號的核對,尤其需要注意貨物目的地為幾家,貨物型號又繁雜的情況,要將目的地不同的貨物以標籤或標記區分,保證貨物運輸的準確。提貨時提貨現場發現意外情況如(貨物的實際數量與提單的數量,重量,型號不對時)要立即與公司業務受理人員聯繫,受理人員要與甲方確認,妥善處理。如發現貨物的包裝有破損時要即時與現場擔當人反映,調換貨物或在提單上註明破損情況。提貨人員要根據貨物的實際情況合理擺放貨物,依據最基本的重貨在下泡貨在上原則,裝車時應確認車輛在行駛途中貨物不會倒塌損壞,確保貨物在途的運輸安全。

2)、運輸

調度人員在貨物提回公司後要合理安排貨物的發車時間,保證貨物按照甲方的到貨時間要求,安全、準確、及時的到達目的地。如貨物在途運輸發生任何突發事件,使貨物不能夠及時到達目的地的,乙方需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以便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儘量避免損失。運輸車輛到達目的地後,目的地辦事處人員要按照運單要求及時通知客户提貨或安排送貨,保證貨物運輸的及時性。

3)、簽收回單

貨物到達目的地,收貨方對貨物驗收無誤後,要及時簽收回單,同時辦事處人員將回單帶回上海公司,運輸作業完成。

四、貨物跟蹤

乙方需對所承運的貨物及時進行跟蹤,保證貨物運輸過程安全,及時,準確,有序。乙方需將貨物的在途運輸信息及時告之甲方,如貨物因突發事件不能及時到達目的地時,乙方需及時通知甲方,以便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儘量避免損失。

物流公司合同 篇5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繫電話/傳真: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繫電話/傳真: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資質證件,主要有營業執照、道路運輸證、法人機構代碼證等複印件;

二、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需向甲方交付派車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該押金不計利息。

三、乙方車輛必須各種手續齊全,防護用品齊全,如因以上原因所造成的職能部門罰款、扣押及貨物丟失、淋濕、損壞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賠償;

四、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

五、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裝車和卸貨的數量一致,貨物完好,乙方籤甲方出庫單。

六、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方負責裝卸。

七、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按甲方出庫單收貨,確認貨物完好。

八、運輸費用、結算方式:運費: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___(轉帳或現金),貨到目的地日期起,________日內付款。

九、甲方不得自行租車,乙方按甲方需要指派車輛,如乙方不能及時派車,甲方可另行租車,如所租車租金超過雙方擬定價格,超出部分由乙方負責支付(在派車保證金中扣除);

十、乙方運輸貨物須在_________小時內安全到達甲方指定目的地;

十一、超過_________立方或_________噸以上貨物如在_________公里範圍內,乙方需協助甲方提取且不計運費。如超過此限甲方須酌情補助費用;

十二、權利義務

A、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甲方需要變更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所需費用。

2.甲方的義務:按約定向乙方交付運雜費。否則,乙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捆紮,遵守有關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B、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按貨物運輸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

2.乙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指定的收貨人移交託運的貨物。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十三、違約責任

A、甲方違約責任

1.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甲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甲方應償付乙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B、乙方違約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發運的,乙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元。

2.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乙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甲方。

十四、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運貨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十五、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並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仍未解決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企業法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附以下附件:_________

甲方:______(蓋章)乙方:____(蓋章)

代理人:_____(簽字/蓋章) 代理人:___(簽字/蓋章)負責人:_____(簽字/蓋章) 負責人:___(簽字/蓋章)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開户銀行、帳號_____

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開户銀行、帳號____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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