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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精選15篇)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精選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你知道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道路運輸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精選15篇)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預防、監測機制,提升我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預防水平。規範與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監管部門關於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事故信息的傳遞,提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中與各部門的協同處置能力。快速響應、指導各類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加強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促使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企業在車輛自救、控制事故惡化、防止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耦合等二次事件方面能力的提升,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

1.2 編制依據

編制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四川省人民政府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四川省交通運輸廳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管理局突發事件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四川省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管理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成都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成都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道路運輸管理處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制度》。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參與我市發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因爆炸、泄漏等威脅人員生命安全、造成環境污染的特大險情——I級、重大險情——II級和較大險情——III級突發事件所採取的預警預防和處置工作;適用於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快速高效處置一般險情——IV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突發事件。

1.4 工作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切實落實預防監測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率。在應急處置上堅持“統一領導、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專業處置”的原則,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與相關部門通力配合,快速高效地處置突發事件,減少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環境危害。

1.5 等級標準

按照交通運輸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突發事件分級標準,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突發事件等級分為四級:

(1)特大險情——I級:危及30人及以上生命安全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的環境污染的車輛載運危險貨物泄漏、火災等突發事件。

(2)重大險情——II級:危及10人及以上、29人及以下生命安全或可能造成重大的環境污染的車輛載運危險貨物泄漏、火災等突發事件。

(3)較大險情——III級:危及3人及以上、9人及以下生命安全或可能造成較大的環境污染的車輛載運危險貨物泄漏、火災等突發事件。

(4)一般險情——IV級:危及2人及以下生命安全或可能造成一般環境污染的車輛載運危險貨物泄漏、火災等突發事件。

2 領導小組

市交通運輸局設立全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 長:譚鳳君(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李 軍(局黨組副書記、機關黨委書記)

田 翔(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 員:張 揚(局辦公室主任)

宋 應(局安全監督科科長)

樑 勇(局運輸管理科科長)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負責領導全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中涉及本行業參與的工作,檢查、指導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應急救援相關工作。

2.1 應急辦公室

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運輸管理科,主任由其科長樑勇擔任,成員由局辦公室主任張楊、局安全監督科科長宋應及相關人員組成。

工作職責:在局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組織、協調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安排市交通運輸局應急值守,起草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應急演練方案,編寫總結和工作計劃並承擔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2.2 應急領導小組工作分工及職責

(1)現場協調組

組長:宋應

組員:冷梅、孔超、王波、李雙

主要職責:

①負責聯絡協調應急管理、醫療單位全力做好各類人員搶險工作,並運送急需藥品至事故現場,負責搶救、轉運和醫治受傷、中毒人員,及時聯繫120救護車。

②負責協調聯絡環保、水務部門,達到現場後開展應急環保、水環境污染監測。

③協調各危險貨物運輸公司提供專業危險貨物轉運車輛

④協調各貨運物流運輸公司提供運送搶險救援設備、物資車輛。

⑤協調各客運公司提供運送搶險救援人員車輛。

⑥完成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現場處置組

組長:樑勇

成員:羅江、苟陽、王進忠、阿兆金、楊成

主要職責:

①在事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配合參與其他部門職責開展的危險貨物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②協助事故現場的治安保衞及交通管制工作。

③負責聯繫相關部門設置警戒區域,保護事故現場。

④協助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的撤離。

⑤協助對事故的.處置,配合上級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

⑥協助其他應急救援小組搶救受傷人員。

⑦配合做好急救物資的運輸和發放工作。

⑧完成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3)後勤保障組

組長:張揚

組員:鍾靜思、李兵、李桃、曹麗、謝佩珊

主要職責:

①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險人員的工作所需保障。

②集中力量,保證搶險救護物資及生產生活急需物資的供應和落實。

③協助其他應急救援小組處理傷亡的救護工作。

④負責保持現場各部門之間、現場與外界之間的聯繫。

⑤統籌安排,保證現場指揮與上級及各級現場救援小組的及時聯絡,確保救援工作的不間斷。

⑥完成現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3 預防預警

3.1 防控重點

我市防控重點為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主要物質為,包括輕質燃油、酸鹼類、石油液化氣、油漆等10餘種;運輸企業6家,運輸車輛141輛(其中掛車35輛),駕駛員120名,押運員141名。

3.2 預防

3.2.1嚴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市場準入和審驗關。局運管科在初審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經營許可時,對其硬件設施、人員資質、應急物資及安全管理體系等方面從嚴把關,提高其安全門檻。對現有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除按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落實相應的硬件設施設備、應急救援物資外,還應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配備防泄漏設備或在危險貨物運輸專用停車場設置防污地溝,增設專用的轉運裝卸設備用於車輛事故應急處置,同時加大安全隱患排查督導力度,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限期停業整頓。

3.2.2督促危險品運輸企業嚴把車輛技術關,車輛狀況達不到要求、裝載罐體等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在隱患排除前暫停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嚴格落實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出車前、運行中、收車後的車輛技術狀況檢查。

3.2.3督促危險品運輸企業提升從業人員專業技能,加強從業人員培訓,督促企業積極組織從業人員參與相關部門和企業組織的應急救援、安全知識、專業知識、新技術應用等方面的綜合培訓,提高從業人員應急處置水平。

3.2.4強化過程和管控。強化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運行動態監控和電子運單管理系統的使用,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運輸組織和運輸過程實施監管,要充分利用危險貨物運輸電子運單系統實現對所運危險貨物理化特性和應急救援處置知識的掌握。

3.2.5根據危險貨物運輸量和車輛分佈結構,結合近年來的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統計,加大重點區域督導力度。

3.2.6加強督導企業預案編制工作,引導企業按照《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要求》(JT/T 911-20xx)規範編制預案,針對運輸的不同貨物製作並隨車攜帶《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組織開展具有針對性的演練,預防事故發生時的處置不當。

3.3 監測預警

3.3.1對所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車輛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儀功能的衞星定位裝置外,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應落實專人負責監控,對違規行為有處罰學習記錄,對監控人員有工作考核制度及獎懲記錄。

3.3.2建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電子運單管理信息系統使用管理制度,對車輛載運危險貨物的情況及時掌控,掌握各類運輸車輛運輸狀態,便於事故發生後及時準確調用應急車輛轉運危險貨物。

3.3.3建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制度,落實人員開展事故信息收集工作。

3.4 信息報送

3.4.1市交通運輸局設立的應急辦公室應急電話:82xx67x5,值班電話:8x27xx33,接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和社會公眾報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將收集到的信息進行分析和核實,初步判定突發事件等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要按照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493號令),建立事故報告制度,開展對駕駛員事故報告宣傳,掌握事故報告對象、程序和內容。

3.4.2信息核實的主要內容

(1)危險貨物的正確技術名稱和品名;

(2)聯合國編號;

(3)危險性類別;

(4)貨物生產廠家名稱,或收貨人或發貨人名稱;

(5)包件的類型,包括識別標記,具體説明是罐車還是罐式集裝箱,是普通車輛散裝還是專用集裝箱,或是其他裝有包件的運輸組件,包括運輸組件的正式註冊標記及所分配的編號;

(6)貨物的估計數量和大概狀況;

(7)所泄漏的貨物是否臨近水域,是否流入水域;

(8)泄漏是否仍在繼續;

(9)貨物泄漏的原因。

3.4.3信息報送流程及時效

駕駛員押運員在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報告事發地公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和本運輸企業,運輸企業在收到駕駛員押運員事故報告後,應第一時間報告註冊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事故發生地安監、環保、衞生等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收集到的事件信息除及時上報至當地政府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外,應按時限要求向上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送。

3.4.4信息的傳遞

局應急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報警信息後,應對報警信息加以記錄和核實,強化首報意識,嚴格執行直報制度,較大以上突發事件和敏感信息事件發生後或者收到消息後30分鐘內以電話方式、1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告,最遲不能超過2小時報送。報送程序簡化,不搞層層簽字,直接對帶班領導。按要求向可能受到影響的單位等有關部門傳遞相關信息。報送要求事實基本清楚即可報送,做到及時、準確、暢達,最初無需過度調查,不用把數據搞得過分清楚,允許一定誤差,可在之後續報中予以修正,決不能主觀上作假。對於上級單位要求核報的信息,原則上電話反饋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書面反饋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信息應報送當地政府或者有關部門的,應採取多線運行,同時報送。

4 應急處置

4.1先期處置

駕駛員、押運員在事故發生後,在向有關部門和企業報告事故的同時,應按照企業制訂的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和《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要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現場處置。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突發事件的事發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事發企業在發現或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應依據職責分工,派員趕赴現場,及時有效地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

4.2分級響應

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突發事件的不同等級啟動相應預案,做出應急響應。I級、II級、III級、IV級應急響應依次分別由國家、省、市(州)級和縣(市、區)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啟動和實施,上一級宣佈啟動預案,下級預案應同時予以啟動。

4.3響應

事發地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和現場人員應依照《危險貨物分類處置指南》(附件1)和《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進行具體處置或指導人員進行處置,自己不能處置的應立即通知專業人員進行處置。

4.3.1局應急辦公室響應

接到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突發事件後,局應急辦公室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同時向有關部門和上級運管機構彙報,並組織趕赴現場人員,攜帶照相機等取證設備,並負責聯繫局辦公室準備車輛,確定出發時間,同時增加值班人員,加強值班值守。

4.3.2局值班人員響應

值班人員除嚴格按《崇州市交通運輸局安全值班管理制度》進行值班外,着重蒐集反饋事發地環境及天氣信息、現場動態情況以及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具體指令,每小時至少應主動與現場電話聯繫1次。

4.3.3現場工作組響應

現場工作組應指導當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配合公安交警部門採取相應的道路交通管制措施,緊急分析、監控、綜合研判其發展態勢並向市處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彙報相關信息;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協調配合相關部門處置事件。

5 事件檢測與後果評估

參加應急工作後,各參加救援單位需完成撰寫應急進程和總結報告,標明救援消耗、設備損害情況,並將應急過程的影像與文件資料上報上級部門,並針對應急工作各環節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

6 應急解除

6.1應急解除判別標準

(1)事件已得到控制;

(2)功能已得到恢復;

(3)應急運輸任務已完成;

(4)現場搶救活動已結束;

(5)危害已消除;

(6)對周邊地區構成的威脅已得到排除。

6.2應急狀態解除程序

現場救援指揮部和事故發生地的區(市)縣政府確認事故災難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且無繼發可能後,現場救援指揮部向市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指揮部提交結束現場應急處置的報告,經批准後,宣佈應急響應終止。

7 應急保障

7.1有關人員、機構應配備必要的通信設施、工具,確保信息及時暢通。

7.2市交通運輸局和相關的危險貨物生產和運輸企業根據實際情況,應建立必要的應急機構,配備必要的設施裝備,包括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應急隊伍保障、交通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等。

7.3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規定,落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強制購買承運人責任險要求,並保障應急工作所需經費落實到位。

8 宣傳與人員培訓

市交通運輸局應加強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開展應急管理培訓、常規性培訓。

9 監督檢查

市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的應急工作並對本預案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10 附則

10.1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交通運輸局每三年對本預案進行評審,寫出評審報告。

10.2制定與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局制定並負責解釋。

10.3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2

為認真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省、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管理的規定》,切實加強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防止化學危險品的擴散,妥善處理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各類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最大限度避免事故中化學危險品的蔓延和擴散,減少事故損失,促進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三明市重大特大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化學危險品貨物運輸適用範圍

凡在本轄區從事爆炸晶、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易燃物品、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腐蝕品等運輸企業和在本轄區道路運輸地段從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發生交通事故適用本預案。

二、事故等級、標準

按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危害程度或直接經濟損失情況,將事故分為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

三、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機構和職責

在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機構的基礎上,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要親自掛帥,統一組織和協調對事故應急救援處理。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救援報告後,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聽從事故現場總指揮的指揮開展救援工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向外蔓延擴散和事故損失擴大。若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發生地不屬於本單位的應急救援處理範圍,應立即通報有管轄權的道路交通管理機構和相關部門,同時,報上一級交通事故管理機構。

四、組織領導和機構

我所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特性,成立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領導小組,其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

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將樂縣運輸管理所,由翁小斌任辦公室主任,統一組織和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處理工作,並確保通訊暢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饋現場處理情況。

五、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制度

凡發生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時,事故發生地的鄉(鎮)政府、車輛所屬單位或經營業户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化學危險品屬性、傷亡情況和初步估計的事故發生原因及經濟損失情況報告我所安監股、分管領導、(安監股電話:2265920),接到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報告後,應立即上報縣安監局,同時通知相關單位和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照化學危險品的屬性,開展現場搶險、施救I作,防止化學危險品外擴散,保護周圍環境。

六、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和事故應急救援

(一)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及時到負責化學危險品登記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技術、信息支持。

(二)化學危險品運輸企業應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隨時為應急救援提供保障。

(三)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運輸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啟動組織救援,並立即報告當地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交通運輸部門和相關部門。

(四)發生危險化學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按照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拖延、不推諉,採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化學危險品蔓延、擴散。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危害源,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

3、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協助有關部門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4、協助有關部門對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處置,直至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

七、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調查

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我所將積極協助、配合各級調查組,進行現場勘察,做好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調查處置工作,並協助開展事故調查.必須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

一是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

二是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

三是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

四是防患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八、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處理的獎勵和處罰

危貨運輸企業的領導和有關人員應盡職盡責,認真履行法定的職責和義務,對化學危險貨物運輸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做出顯著成績的,我局將予以表彰和獎勵;對事故應急處理過程中玩忽職守、擅離事故現場或無故拖延救援行為者,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損失擴大的,追究有關運輸企業領導和人員的行政責任。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3

一、應急演練的目的和任務

1、應急演練的目的:在緊急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能夠迅速、高效、有序的處置環境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減輕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做好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通過此次演練,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和處置能力,完善應急環境下局屬各部門協調配合機制。

2、應急演練的任務:污水處理廠鉻泥運輸過程中翻車,落地鉻泥可能對周圍土壤、環境造成污染。廠環境風險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立即時啟動《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在園區管委會領導和企業員工的共同努力下,及時採取更為有效的措施,用最短的時間控制了污染,最大限度地減輕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保護了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

二、應急演練時間

20xx年5月13日上午8時

三、事故應急演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工作分工:

1、組長主要負責:

a、全面負責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b、決定啟動應急預案;

c、指揮應急搶險工作。

2、副組長主要負責:

a、組織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b、協助組長做好各項後勤會務及有關演練物資準備等相關事宜。

3、副組長主要負責:

a、組織應急搶險救災工作;

b、協調各部門工作;

c、負責調查、監測及應急搶險工作的策劃

4、組員主要負責:

a、傳達聯絡各部門工作;

b、協助副組長做好各項搶險的具體工作;

c、負責新聞媒體報道工作。

四、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演練單位、部門

肇源縣環保局:環境監測站;

皮革工業園區:服務局、物業;

皮革園區污水處理廠:辦公室和各車間班組。

五、應急演練的步驟:

1、上午七時五十分全體應急演練單位和人員到指定位置侍命。

(1)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成員到皮革園區污水處理廠會議室;

(2)應急環境監察執法人員(以下簡稱應急小分隊)到縣環

2、七時五十五分副組長向組長彙報演練人員到位情況。

3、八時整組長下達指示:“請按《演練方案》開始演練”。

4、八時七分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上午八時五分,應急領導小組接到污水處理廠生產部門報到,車間工人在運輸鉻泥至貯庫過程中翻車,鉻泥散落道路你和綠化帶,如不及時採取措施將直污染周圍土壤、和大氣環境造成污染,請指馬上採取施進行處理。”

5、八時八分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將情況上報園區管委會主管領導,並建議啟動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經園區領導同意,“啟動環境風險事故應急預案”,成立環境風險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

6、八時十五分“環境風險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的各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9、八時二十分指揮部對下一步處置工作作出了部署,按照應急預案及時調整應急處置工作,制定有效措施:一是立組織人力物力,搶救受傷人員,扶正車輛;二是組織現場清理轉運組,徹底清理回收落地鉻泥;四是環境監測站迅速擬定應急監測方案並迅速開展監測工作,佈設環境空氣監測點位和廢水取樣,啟用快速水質測定儀,及時向指揮部提供科學、準確的數據,以有利於指揮部決

10、八時三十分經各成員單位採取強有力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了污水直排的事故發生,經環境監測站採樣分析,事發地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國家標準。

11、八時三十五分指揮部下達命令:解除應急狀態,演練結束。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4

一、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二、突發事件報告程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範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於事發後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型、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採取的措施。

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後,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四、應急車輛和設備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設備),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設備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五、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於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六、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信息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後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應急電話: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5

為切實做好春運應急保障工作,及時妥善處置春運期間突發性事件,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春運環境,確保春運工作順利進行。現結合交通運輸工作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安全便捷、服務至上”的要求,堅持“安全、順暢、優質、和諧、有序”的原則,針對春運期間可能出現突發客流高峯,重大交通事故,大雪、大霧、冰凍等極端天氣造成路阻、嚴重滯客等緊急情況,各單位要從大局出發,服從統一安排,以最快速度,盡最大努力,妥善進行處置,消除突發事件,及時疏散旅客,確保春運工作安全、平穩、有序進行。

二、應急機構

為及時處置春運突發事件,成立春運工作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春運期間應急管理工作。

組長:饒文志縣交通運輸局局長

副組長:高文偉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成員: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運管所,張連文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督促檢查各單位春運應急管理工作,協調處理各種突發事件。各成員單位要分別成立相應的應急工作機構,及時處理職責範圍內突出事件。

三、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一)負責《春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指揮、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二)研究制定春運突發重大事故應急處置以及緊急運輸保障措施。

(三)研究制定突發性羣體的'事件處置對策和措施。

(四)研究制定惡劣天氣、人為破壞、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應急處置對策和措施。

(五)接受上級應急指揮部指令,向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報送交通部門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情況。

四、應急處置

(一)局辦公室:及時傳達、報送春運期間各類突發事件信息,組織應急會議、擬辦應急文件,協調應急後勤保障、督辦應急處置方案、措施落實工作。

(二)縣道路運輸管理所:負責突發應急事件處置運輸保障。根據應急方案中的客貨運輸保障任務,及時調配客貨運輸車輛,組織、維護運輸秩序,滿足各類突發事件處置運輸需要。

(三)縣公路管理段:負責轄養道路搶修,清楚現場路障,開通應急迂迴通道,確保應急道路暢通,維護應急道路、現場秩序。

(四)客運企業及時掌握道路信息,如遇自然災害、客車停開要提前利用廣播、告示等形式向旅客、駕駛員通報災情,及時調整運力,疏散滯留旅客。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加強春運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統一思想認識,健全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制定春運工作應急方案,認真組織,科學謀劃,確保春運工作有條不紊進行。

(二)健全完善應急處置管理制度。各單位應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值班制度、應急報告制度和應急舉報制度,公佈突發事件報告電話,保證突發事件應急信息暢通。認真落實值班責任,實行“誰值班、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制度,接到緊急任務指令時,要認真、負責、冷靜、及時的開展工作。

(三)嚴肅工作紀律,確保春運各項工作有序開展。接到應急任務安排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的有關單位領導、直接負責人將依法處理;對執行任務中因工作不力或措施不當,貽誤時機,未能及時完成任務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6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全省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為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應急響應程序,科學、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預防和減少次生事故發生,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江蘇省行政區域內下列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江蘇省行政區域內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以下簡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

(2)超出設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跨設區市行政區域的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

發生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港口危險貨物事故(含港口經營企業涉及儲存、裝卸危化品的事故)、危化品運輸事故、石油天然氣管道事故等的應急救援不適用本預案。

1.4 事故分級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分為以下等級:

特別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5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省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相關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以事發地黨委和政府為主。省有關部門與地方黨委、政府密切配合,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必要時由省人民政府直接組織指揮。

(4)科學決策,依法處置。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決策。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加強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應急準備工作。

1.6 預案體系

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包括本預案在內的涉及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省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地方應急預案、化工園區應急預案、危化品從業單位(儲存、裝卸危化品的港口經營企業除外,下同)應急預案、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及為應急預案提供支撐的工作手冊和事件行動方案組成。

本預案應急工作手冊是預案涉及的有關部門和單位對自身承擔職責任務進一步分解細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門和單位應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操作指南。

事件行動方案是參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的救援隊伍、專家隊伍等按照應急預案、工作手冊或上級指揮機構要求,為執行具體任務並結合實際情況而制定的工作安排。

1.7 風險分析

根據江蘇省涉及的危化品類別、從業單位特點和分佈情況,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風險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危化品屬性風險。受危化品理化性質影響,如管理不善等原因可引發危化品火災、爆炸、泄漏生產安全事故。

(2)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風險。危化品從業單位在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化品過程中的火災、爆炸、中毒等風險,以及冶金煤氣中毒、爆炸和油氣輸送管道火災、爆炸風險。化工園(集中)區外危化品從業單位,基礎設施配套不完善,增大安全風險隱患。

(3)化工園(集中)區危化品集聚風險。化工園(集中)區內危化品從業單位生產工藝複雜、儲存量大、管道密集、人員集中、各類安全風險疊加,容易引起羣發、鏈發風險,存在因一起事故引發“多米諾”效應的重大風險。

2 組織體系

江蘇省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結構圖見附件1。

2.1 指揮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在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領導、指揮協調全省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總指揮與副總指揮由省人民政府指定。

成員:由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衞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糧食和儲備局、省總工會、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氣象局、江蘇海事局、連雲港海事局、民航江蘇安全監管局、江蘇銀保監局、省通信管理局、南京鐵路辦事處、省電力公司等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擔任。

省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領導、組織、協調全省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掌握事態發展,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決定啟動和終止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3)設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必要時協調駐蘇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4)向國務院報告事故和救援情況,必要時請求協調支援。

2.2 成員單位及其應急處置職責

在省指揮部的統一組織下,有關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1)省委宣傳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新聞發佈、報道工作意見,組織指導新聞發佈、報道工作,協調解決新聞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對外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的工作;負責現場記者的採訪管理、服務工作。

(2)省委網信辦:負責事故網絡輿情的監測、引導和調控管控工作。

(3)省軍區:根據地方政府需求,協調現役專業力量支援協助事故救援。

(4)武警江蘇省總隊:在省委、省政府的統一指揮下參加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協同公安機關擔負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安全警戒,維護社會秩序。

(5)省教育廳:協助做好各類學校實驗室和校屬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6)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應急救援有關物資組織和保障。

(7)省公安廳:組織指導應急救援的治安保衞、道路交通管制,組織提供施救所需的救援器材和其他救援裝備。

(8)省民政廳:負責事故遇難人員遺體處置工作。

(9)省財政廳:按照規定落實政府危化品安全生產投入,保障有關部門和單位危化品安全生產工作經費,為應對事故工作提供資金支持。

(10)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與事故有關的工傷保險政策落實。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11)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組織協調提供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測繪地理信息。

(12)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預警和環境損害評估工作,組織制訂環境應急處置方案,參與事故調查。

(13)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提供施救所需的施工機械、救援器材和其他特種設備。

(14)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組織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水陸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15)省水利廳:負責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水資源調配。

(16)省農業農村廳:協助做好農藥生產企業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17)省商務廳:協助做好加油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保障事故處置過程中生活必要品的供應。

(18)省衞生健康委:負責事故應急醫療救援和衞生防疫工作,併為地方衞生醫療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19)省應急廳: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相關物資、裝備的調配。

(20)省國資委:參與所監管企業的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置工作。

(21)省市場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與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等相關的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現場施救所需的技術支持和保障。負責提供搶救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信息,監督搶救傷員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

(22)省廣電局:負責指導省內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媒體加強事故應急救援新聞報道。

(23)省糧食和儲備局:負責省級應急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動用指令按程序組織調出。

(24)省總工會:參加事故中職工傷亡的調查處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25)省消防救援總隊:組織做好事故的火災撲救和搶救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應急救援工作。實施危化品處置、火災撲救、人員搜救、工程搶險、工程加固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險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為事故調查收集有關資料。

(26)省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報、預測,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開展因氣象災害引發的事故災害調查、評估及氣象分析等工作。

(27)江蘇海事局:負責組織協調長江江蘇段和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水上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水上搜救等工作。

(28)連雲港海事局:負責國家劃定搜尋救助海域的`水上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29)民航江蘇安全監管局: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所需的空運和物資、器械的空投保障。

(30)江蘇銀保監局: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對發生事故的參保單位及個人及時做好理賠工作。

(31)省通信管理局:指揮、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為事故應急救援做好公眾通信網的應急通信保障組織工作。

(32)南京鐵路辦事處:負責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鐵路運輸保障。

(33)省電力公司:負責應急救援的電力保障工作。

各成員單位應當建立應急聯動工作機制,明確聯繫人及聯繫方式,保證聯絡通暢,並加強與其他應急機構的銜接配合。

2.3 現場指揮部及其主要職責

省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負責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組織制定並實施應急救援方案,設立應急救援工作組,決定採取控制、平息事態的應急處置措施。協調、指揮有關單位和人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及時報告應急處置和救援進展情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提出處置建議和支援請求。

現場指揮部可設立綜合協調組、事故救援組、交通管制組、醫療衞生組、環境監測組、處置保障組、新聞發佈組、專家組、善後處置組等應急救援工作組。根據事故現場實際,工作組設置可適當調整,各工作組負責人由現場總指揮指定。各應急救援工作組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省應急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承擔現場指揮部的綜合協調,指令接收轉發,信息收集上報,調配應急力量和資源等工作;協調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工作;協調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和專家的調集工作;承辦現場指揮部各類會議,督促落實現場指揮部議定事項;審核把關信息發佈;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文件、影像資料的蒐集、整理、保管和歸檔等工作。

(2)事故救援組:省消防救援總隊、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實施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處置、火災撲救、人員搜救、工程搶險、工程加固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控制危險源,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為事故調查收集有關資料。

(3)交通管制組: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和警戒,維持現場秩序等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實行交通管制和疏導,開闢應急通道,保障應急處置人員、車輛和物資裝備的應急通行需要;組織協調儘快恢復被毀交通路線。

(4)醫療衞生組:省衞生健康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調度全省醫療隊伍,設立臨時醫療點,協調外部醫療機構,為事故受傷人員、救援人員提供醫療保障服務;做好現場救援區域的防疫消毒;向受傷人員和受災羣眾提供心理衞生諮詢和幫助。

(5)環境監測組: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衞生健康委、省氣象局、江蘇海事局、連雲港海事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對涉事區域進行環境監測工作,提出控制污染擴散的建議,防止發生環境污染次生災害。

(6)處置保障組:事發地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廣電局、省糧食和儲備局、南京鐵路辦事處、省通信管理局、省電力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根據事故處置工作需求,及時提供物資、裝備、食品、交通、供電、供水、供氣和通信等方面的後勤服務和資源保障。

(7)新聞發佈組: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應急廳、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統籌協調媒體的現場管理,做好事件輿論引導工作,組織新聞發佈工作;做好新聞應對發佈和集體採訪活動的組織工作;做好境內外媒體溝通協調和組織聯絡工作;向省指揮部和事故相關單位、轄區政府通報輿情進展,提出應對建議。

(8)專家組:省應急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衞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總隊、事發地人民政府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對事故的發展趨勢、搶險救援方案等提出建議,為應急搶險救援行動的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9)善後處置組:事發地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糧食和儲備局、省總工會、江蘇銀保監局等部門和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做好受災羣眾、遇難(失聯)人員親屬信息登記、食宿接待和安撫疏導等善後工作;做好遇難者遺體處置等善後工作;做好遇難和受災人員的經濟補償等善後工作;做好災後恢復重建等工作。

2.4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職責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加強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責任制,採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健全應急機制,編制應急預案,配備應急人員和物資,做好事故應對工作。事故發生時,其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立即採取先期處置,配合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善後和事故調查工作。

3 預防、監測與預警

3.1 預防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佈。

對化工園(集中)區內危化品從業單位存在因一起事故引發“多米諾”效應的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風險,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化解存量風險,落實管控措施,強化化工園(集中)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重大危險源監控能力等建設,推進應急救援能力提升。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針對可能發生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特點和危害,進行風險辨識和評估,制定相應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依法向社會公佈。

3.2 監測與預警

3.2.1 監測預警類型

(1)異常預警。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危化品從業單位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實現危化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風險的動態監測和自動預警,監測預警數據實現實時傳輸、上下互聯。發現監測數據異常時,預警信息同步傳輸至上級應急管理部門。

(2)事故預警。事發地啟動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尚未達到上級預案啟動條件時,上級人民政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或受委託部門、單位立即啟動相應預警。

(3)聯動預警。當危化品從業單位發生危化品生產安全預警信息時,及時上報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通報周邊企業,啟動聯動預警行動。當危化品從業單位所在地發生自然災害突發事件時,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根據突發事件牽頭處置部門發佈的預警信息,督促企業做好預警及防範工作。

3.2.2 預警信息的發佈

按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預警級別從高到低劃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發佈一級、二級預警信息應當由本級政府主要負責人、突發事件專項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或本級政府受委託部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簽發;發佈三、四級預警信息應當由本級政府受委託部門、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簽發。

預警信息內容包括:預警區域或場所、險情類別、預警類型、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災情概要、有關預防預警措施,以及工作要求和發佈機關等。

3.2.3 預警措施

宣佈進入預警期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根據預警級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採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範和應對工作。

(1)加強對事故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

(2)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並進行妥善安置;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人員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預警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加強公眾溝通,公佈信息接收和諮詢電話,向社會公告採取的有關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和勸告等。

(3)針對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組織應急隊伍和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的準備,視情預置有關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調集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並確保其處於良好狀態,隨時可以投入正常使用;採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4)其他必要的防範性、保護性措施。

3.2.4 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實行動態管理。發佈預警信息的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更新預警信息或者宣佈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並解除採取的有關措施。

4 應急響應

江蘇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流程圖見附件2。

4.1 信息報告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事發地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接到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後,應當立即核實有關情況,並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第一時間逐級上報至上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信息初報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類別、簡要經過、影響範圍和損害程度的初步估計、現場救援情況、事故已採取的措施等。

當情況發生變化時,需及時進行信息續報。信息續報的內容包括:人員傷亡、事故影響最新情況、事件重大變化情況、採取應對措施的效果、檢測評估最新情況、下一步需採取的措施等。

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中傷亡、失蹤、被困人員涉及港澳台僑、外籍人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涉外機構通報。

4.2 先期處置

發生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後,事發單位應當立即啟動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採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應急救援措施,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告事故情況:

(1)組織搶救遇險人員,協助救助傷員,根據事故危害程度,組織現場人員撤離或者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及時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

(2)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並採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3)維護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根據需要請求鄰近的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救援,並向參加救援的隊伍提供相關技術資料、信息和處置方法;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急救援措施。

事發地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疏散受到威脅的人員,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組織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應急處置,採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或者災情蔓延,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傷害,並向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報告;隔離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事故現場秩序;組織安撫遇險人員和遇險遇難人員親屬;採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避免或者減少事故對環境造成的危害;依法調用和徵用應急資源;及時發佈有關事故情況和應急救援工作的信息。

4.3 啟動響應

發生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超出設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跨設區市行政區域的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由省指揮部依據本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啟動應急響應後,省指揮部及相關部門應當服從統一指揮,全力做好救援工作。

4.4 處置措施

在省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現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事發地人民政府統一指揮、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科學處置,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工作。

(1)制定方案。根據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類型,研判現場信息,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2)搜救、疏散人員。立即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組織開展人員搜救工作,疏散、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受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3)搶險救援。組織開展事故處置、工程搶險、道路交通設施搶修和事故現場清理等工作;迅速控制危險源,採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4)現場管制。劃定警戒區域,在警戒區域邊界設置警示標誌,將警戒區域內與事故應急處置無關的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對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實行交通管制,嚴禁無關車輛進入;清理主要交通幹道,保證道路暢通;合理設置出入口,控制、記錄進入事故救援核心區的人員。

(5)醫療救護。組織開展現場緊急醫療救護,及時轉移危重傷員。根據需要向上級衞生健康部門請求派出有關專家和專業醫療隊伍進行指導和支援。

(6)環境監測。開展事故現場及周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環境監測,綜合分析和評價監測數據,預測事故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採取控制污染擴散的措施,提出現場救援工作建議。

(7)洗消和現場清理。在危險區與安全區交界處設立洗消站,根據需要正確使用洗消藥劑,迅速採取洗消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對相關人員造成的危害,對受污染的工具和裝備進行洗消;清除事故現場殘留的有毒有害氣體,統一收集處理泄漏液體、固體及洗消廢水。

4.5 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4.5.1 危化品火災爆炸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着火部位、蔓延方向、火勢範圍、對毗鄰威脅程度,生產裝置、控制路線、建(構)築物損壞程度,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火災爆炸發生位置、危化品性質,及火勢擴大或二次爆炸的可能性,綜合考慮事故發生區域的周圍環境及可能對周邊的影響,確定警戒範圍。將警戒範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並設立警戒標誌,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停火,並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現場指揮部根據燃燒範圍、燃燒物品、周圍物品危險性及火勢蔓延途徑等影響因素,選取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式,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在做好充分的救援準備及安全防護後,進入事故現場實施救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採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高温液體燙傷人員、化學燒傷人員等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往醫療急救機構進行救治。制止泄漏,切斷泄漏源,如若不能有效堵漏時,可採取倒罐輸轉、放空點燃、惰性氣體置換等方式進行泄漏處理。根據需要採取轉移可燃物料、切斷與裝置及管線設施的連通,利用消防水炮或消防水栓對火罐、設備進行冷卻。對周圍受火災威脅設施及時採取冷卻、退料、泄壓,採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築堤攔截飄散流淌的易燃液體或挖溝導流將物料導向安全地點,採用毛氈、沙袋等堵住下水井、陰井口等處等保護措施,防止火焰蔓延並對火場進行控制,當達到滅火條件時實施滅火作業。

(5)現場監測。實時監測事故現場氣象擴散和易燃易爆氣體濃度,監測泄漏物質和消防廢水是否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場所;明確泄漏危及周圍環境的可能性,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並根據現場氣體濃度及爆炸源的情況確定是否有二次爆炸的危險,確定應採取的處置措施。

(6)火災撲救過程中,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火災發展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滅火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並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指揮部。

4.5.2 危化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現場處置要點

(1)現場偵查。在充分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對現場被困人員情況,容器儲量、泄漏量、泄漏部位、形式,設施、建(構)築物險情及可能引發爆炸燃燒的各種危險源,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等進行初步偵查。

(2)實施警戒。根據偵查結果研判泄漏的危化品種類及性質、泄漏源的位置及氣象情況,確定警戒範圍,將警戒範圍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並設立警戒標誌,在安全區外視情況設立隔離帶。對警戒區周邊道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現場,警戒區內停電、停火,消除可能引發火災和爆炸的火源,並立即有序疏散警戒區內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

(3)制定救援方案。現場指揮部根據泄漏源的周圍環境(環境功能區、人口密度等),周圍區域重大危險源的分佈,以及預測的事故現場泄漏擴散趨勢等情況,確定主要的控制措施(如築堤導流、堵漏、倒罐轉移等),制定救援方案。

(4)實施救援。根據救援方案,在充分做好救援準備及個人防護的基礎上,進入事故現場。搜救受傷及被困人員,採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上風或側上風方向空氣無污染地區,對救出的中毒窒息人員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進行現場急救;將傷情較重者及時送醫療急救部門救治。根據現場泄漏情況,採取關斷料、開閥導流、排料泄壓、火炬放空、倒罐轉移、應急堵漏、冷卻防爆、注水排險、噴霧稀釋、引火點燃等措施控制泄漏源,防止泄漏物進入下水道、地下室或受限空間。稀釋泄漏物濃度,攔截、導流和蓄積泄漏物,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標或環境敏感區擴散。對於貯罐區發生液體泄漏時,要及時關閉雨水閥,防止物料外流。

(5)泄漏物清理。當存在大量殘液時,用防爆泵抽吸或使用無火花器具收集,集中處理;少量殘液用稀釋、吸附、固化、中和等方法處理。

(6)現場監測。加強對現場水質、大氣、土壤、氣象信息的監測,並採取措施防止泄漏物質進入大氣、附近水源、下水道造成二次污染。

(7)現場指揮部應根據危險區的危害因素和泄漏物質濃度擴散趨勢進行動態評估,及時提出指導意見,調整救援方案,並將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報省指揮部。

其他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處置,綜合參照上述現場處置要點,及時、科學、有效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4.6 信息發佈

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全面、客觀。發生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設區市人民政府在省委宣傳部的指導和事發地黨委宣傳部門協調組織下,第一時間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佈權威簡要信息、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後續信息發佈工作。

4.7 應急結束

相關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消除後,應急處置工作完成,省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組織應急隊伍和工作人員有序撤離。同時採取或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通知相關方面解除應急措施,逐步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5 後期處置

5.1 善後處置

在省指揮部的領導下,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由省相關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事發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配合。

善後處置主要包括人員安置、補償,保險理賠,徵用物資補償,污染消除等事項。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儘快消除事故影響,依據相關法律政策做好遇難者及其家屬的善後處理及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等;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人員及受影響羣眾,對應急救援中傷亡的人員及時給予救治和撫卹,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督促轄區內保險公司積極做好理賠服務工作;及時歸還調用和徵用的財產,財產被毀損、滅失、消耗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償;做好現場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疫病防治,事後恢復等工作。

5.2 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應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規和有關規定進行。

5.3 總結評估

重特大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結束後,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

6 應急保障措施

6.1 應急隊伍保障

全省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隊伍由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專業救援隊伍和社會救援力量等組成。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隊伍,及時將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並依法向社會公佈。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需掌握區域內應急救援隊伍資源信息情況,並督促檢查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準備情況。

6.2 資金保障

應急救援隊伍根據救援命令參加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耗費用,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費用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專款專用。

6.3 裝備物資保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根據本地區不同行業、區域的危化品事故種類、風險和特點,結合應急隊伍能力建設,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設施、設備及物資等,做好維護和管理,並及時更新和補充;保障轉移人員和救援人員所需的食物、飲品供應,提供臨時居住場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超出事發地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報請省有關部門提供支援。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危化品從業單位根據實際需求,配備必要的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器材,建立維護、保養和調用等制度。

6.4 醫療衞生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衞生資源信息,針對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健康危害,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提高醫療衞生機構對傷員的救治能力。

6.5 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交通運輸、海事、鐵路、民航等部門加強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交通運輸保障能力建設,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和應急通行機制,確保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和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依託解放軍、武警部隊、海上搜救、民航等水陸空資源,健全水陸空緊急運輸服務隊伍體系。

6.6 通信與信息保障

通信管理、廣電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督促相關企業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體系,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於公用通信網的應急通信系統。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通信主管部門組織協調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做好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在其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並保證處於適用狀態。

6.7 技術支持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應急信息數據庫,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研究用於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為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6.8 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加強危化品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和培訓,提高全民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應急避險能力。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等人民政府派出機關,應當至少每2年組織1次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危化品從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組織1次危化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演練,並將演練情況報送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法律法規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執行。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

省應急廳負責本預案編制,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7.2 獎勵與責任追究

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7

為了進一步加強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的領導和組織指揮,提高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處理能力,使事故發生後能迅速得到控制並儘可能排除事故造成的危害,將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現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寧國交運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災難應急預案。

一、應急處置和救援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指導思想:堅持“以人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救援”的思想,對轄區發生的危險品運輸事故能夠儘快有序的實施處置和救援,及時搶救和疏散人員,控制事故發展,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處置原則:預防為主,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自救為主,局部服從大局,下級服從上級。

二、組織領導

1.為了做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保轄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交運局專門成立了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成立應急救援小分隊。聽從指揮部統一指揮,迅速進行現場救援工作

第一小分隊:

隊長:

副隊長:

成員:

第二小分隊:

隊長:

副隊長:

成員:

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基本內容

1.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及分佈

種類:爆炸物品,助燃氣體,易燃氣體,易燃液體,有毒氣體,腐蝕品

分佈:江南、政捷危化品公司及外地通過我市區域危化品運輸

2.事故的主要類別:爆炸、泄漏、着火。

3.事故應急和救援的主要措施:堵漏、滅火、抑爆、疏散、冷卻、隔離、中和、回收。

四、各種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的具體措施

1.銨油炸藥

消防方法:燃燒或爆炸後着火可用水撲救。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紮、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2.爆破用非電管

消防方法:爆炸若起火,可用可用大量水撲救,但必須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充分利用掩蔽物,嚴禁擊打壓蓋。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紮、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3.導火索

消防方法:爆炸若起火,可用可用大量水撲救,但必須保持一定安全距離,充分利用掩蔽物,嚴禁擊打壓蓋。

急救:對外傷,要及時做好止血、包紮、固定和護送工作;危重燒傷病人,要保持呼吸道暢通,防止出現燒傷性休克。

4.石油氣、液化氣

泄露處理:首先切斷一切火源,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勿使其燃燒,同時關閉閥門等措施,制止滲漏,並用霧狀水保護關閉閥門的`人員,對殘餘廢氣或鋼瓶泄露出來的氣體用排風機排送至空曠地方。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儘可能切斷泄漏源。用工業覆蓋層或吸附/吸收劑蓋住泄漏點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氣體進入。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後再用。

滅火方法: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泄漏處的火焰。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二氧化碳。

急救:皮膚接觸:若有凍傷,就醫治療。吸入:迅速脱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5.汽油

泄漏處理: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可防酸鹼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揚塵,用潔淨的鏟子收集於乾燥、潔淨、有蓋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

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滅火方法:用水、砂土撲救,但須防止物品遇水產生飛濺,造成灼傷。

急 救:皮膚接觸: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洗至少15分鐘。就醫。食入:用水漱口,就醫。

6.氧氣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一般作業工作服。避免與可燃物或易燃物接觸。儘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後再用。用水保持容器冷卻,以防受熱爆炸,急劇助長火勢。迅速切斷氣源,用水噴淋保護切斷氣源的人員,然後根據着火原因選擇適當滅火劑滅火。

急救:迅速脱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7.氯氣

應急處置: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並立即進行隔離,小泄漏是隔離150m,大泄漏是隔離450m,嚴格限制出入。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儘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溶解。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如有可能,用管道將泄漏物導至還原劑溶液。也可以將漏氣鋼瓶浸入石灰乳液中。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後再用。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必須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離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切斷火源,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乾粉。

應急:皮膚接觸,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就醫。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迅速脱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呼吸心跳停止時,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壓術,就醫。

8.氫氧化鈉(液體鹼)

泄漏處置: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可穿防酸鹼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觸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楊晨,用潔淨的鏟子收集於乾燥、潔淨、有蓋的容器中。也可以用大量水沖洗,洗水稀釋後放入廢水系統。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滅火方法:用水、沙土撲救,但須防止物品遇水產生飛濺,造成灼傷。

急救:皮膚接觸,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眼睛接觸,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洗至少15分鐘,就醫。食入,用水漱口,就醫。

五、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報告

1、發生事故後,事故單位負責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向市交運局報告,聯繫電話:0563-4016629,聯繫人:周懇新13905639737,然後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2、做好事故的有關續報工作。

3、書面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發生時間和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的進展情況和措施;報告單位和時間。

六、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迅速組織現場人員採取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保護好現場。

2、交運局接到報告後,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和分隊必須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迅速開展事故救援工作。

3、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做好以下工作:

(1)組織有關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根據事故現場制定具體措施。

(2)統一安排部署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

(3)根據事故情況變化及時修改、調整和補充應急預案。

(4)負責緊急調集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

(5)負責事故地點的人員、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有關要求

1、局屬各單位、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

2、根據行業特點、單位性質,配備必要的救援設施。

3、加強宣傳,積極採取有效措施,提高交通行業預防意識。

4、局屬各單位要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報市交運局辦公室備案。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8

為切實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確保現場處置高效、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和《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關於印發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的通知》(粵府辦〔20xx〕14號)、《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粵府辦〔20xx〕1號)和《江門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制定本預案。

一、現場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配合、加強協作;快速反應、高效運轉;依靠科學、安全處置。

二、預案適用範圍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是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規定的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造成危險的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運輸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過程中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參照本預案執行。

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分級

根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3個級別:

(一)Ⅰ級事故:是指事態非常嚴重,事故造成危險、劇毒化學品嚴重泄漏、水體等環境污染,嚴重威脅到周邊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或者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需要立即疏散事故現場周邊居民,需實施跨區域交通組織分流。

(二)Ⅱ級事故:是指事態嚴重,事故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或處置時極可能造成泄漏,或導致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或者劇毒品可能污染周圍環境等,雙向交通中斷需要分流和事故周邊羣眾需要疏散。

(三)Ⅲ級事故:是指事態一般,事故沒有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但處置困難,有可能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燃燒、爆炸,對交通造成一定的影響。

四、應急指揮體系

(一)地市級指揮部:市政府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領導任副總指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相關的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領導參與處置工作。負責處置Ⅰ級事故相關事宜。

(二)市、區(縣級)級指揮部:各地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當地市、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領導任副總指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領導參與處置工作,負責處置Ⅱ級事故相關事宜。

(三)現場指揮部:由事故發生地的交警大隊或其上級公安機關領導,或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導擔任現場指揮官,安全監管部門領導擔任副指揮官,指揮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交通運輸、城管(燃氣辦)等部門領導參與處置工作。

發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現場指揮官由高速交警大隊或其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導擔任,如達到Ⅱ、Ⅲ級事故,需報所屬地段的轄區政府;如達到Ⅰ級事故,則需報江門市政府。

五、部門分組及主要職責

為使現場應急處置有序、安全開展,根據粵府辦〔20xx〕14號的要求和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各級指揮部設置以下相應工作組:

(一)現場交通組:由公安交管、公路路政等部門組成,公安交管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現場安全防護、協助搶救受傷人員、事故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控制肇事司機等;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設置事故現場警戒區,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實施交通管制和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和減少交通擁堵。

(二)搶救治療組:由衞生計生、消防、醫療、職防等部門單位組成,衞生計生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和落實相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救治工作;在事故達到Ⅰ級、Ⅱ級時,根據需要對受污區域做好衞生防護工作。

(三)安全評估組:由安全監管、消防、交通運輸、質監、城管(燃氣辦)、治安等部門組成,安全監管部門(涉液化石油氣和天燃氣則為燃氣辦)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對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承壓盛裝容器的安全性進行評估,提出安全距離(區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揮人員組織、協調、實施。

(四)交通拯救組:由交通運輸、質監、城管(燃氣辦)、公路管理等部門組成,交通運輸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和落實拯救、起重的車輛或相應的運輸車輛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統籌並落實對事故現場的危險化學品的駁載、卸載、轉移等工作;評估拯救作業量、難度、危險性和應急拯救費用處理。

(五)環境監測組:由環保、衞生計生、水務、城管、農業等部門組成,環保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對事故現場被污染的土壤、水體、大氣等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環境污染物監測結果,為正確救援和防止擴散提供依據。

(六)現場保障組:由屬地的市、區(縣級)政府及經濟和信息化、電力、通信等部門單位組成,由屬地的市、區(縣級)政府領導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應急電力、通信的保障,排除現場相關電力線路(設備)安全隱患;根據安全評估的情況,當地鎮、街負責疏散現場周邊羣眾,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其他事宜。

六、應急響應

根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達到的三個級別,對應實施Ⅰ級、Ⅱ級、Ⅲ級三個等級的應急響應:

(一)Ⅰ級響應:發生Ⅰ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開展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公安局,由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公安局報告江門市政府、市公安局,併成立江門市級應急處置指揮部;視情況及時通知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環境監測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並可通知現場保障組到現場協助。現場指揮官應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簡明報告處理情況及後續處理方案,並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意見繼續履行指揮職責。

(二)Ⅱ級響應:發生Ⅱ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啟動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開展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和公安局,並請求成立市、區(縣級)級應急處置指揮部;視情況及時通知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環境監測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現場指揮官應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簡明報告處理情況及後續處理方案,並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意見繼續履行指揮職責。

(三)Ⅲ級響應:發生Ⅲ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和公安局,並視情況及時通知相關的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

七、現場處置工作安排

(一)現場警戒。先期到達現場的公安交管、路政等人員要立即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秩序,協助搶救傷員;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

(二)交通組織。公安交管、路政部門要指揮應急工作車輛和執行搶險救援任務各種車輛通行;要根據實際交通情況,採取管控或分流等措施,疏導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現場對交通安全的影響。

(三)安全評估。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後要立即研究、分析,對安全性進行評估,提出安全距離(區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揮人員組織、協調、指揮和實施。

(四)環境監測。當事故達到Ⅰ級或Ⅱ級事故時,需及時對事故現場周邊環境的`土壤、水體、大氣等進行監測,提出意見供指揮人員協調、處置等。

(五)施救拯救。指揮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提供的方案,現場指揮相關職能部門搶救傷員、排除危險和施救拯救;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在現場協助指導拯救。

(六)羣眾疏散。當事故達到Ⅰ級或Ⅱ級事故時,根據安全評估專家提出的意見或方案,對一定區域內的羣眾組織疏散,保證現場周邊羣眾撤離到安全地帶。

(七)現場清理。公安交管部門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如屬爆炸、燃燒現場,應知會公安部門其他警種參與勘查;拯救作業完畢後,路政、公路養護等部門清理現場,必要時放置相應的安全提示設施,公安交管部門檢查後視路況安全程度再恢復交通。

八、落實預案的相關要求

(一)要落實部門職能責任。各地、各職能部門要根據本預案明確的職能職責,制定自身的應急處置預案或方案,明確和細化落實的人員、做法和責任,並適時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水平。

(二)要切實保障聯絡體系。應急處置的聯繫方式以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的分管領導報備的聯繫方式為準,因分管領導調動或調整沒有報備聯席會議辦公室(公安交管部門)或因其他原因無法聯繫而影響應急反應的,由相關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三)要提高指揮處置效能。對現場指揮官發佈的通知、指令,相關部門必須迅速響應及行動,落實應對工作措施或方案。各部門領導或專家等人員到達現場後要第一時間向現場指揮官報到。每次應急處置結束後,指揮部應就處置期間的各部門的聯繫報告、反應時間、反應措施、工作成效和改進方面進行總結,向政府及相關部門反饋。

(四)要建立技術專家信息。江門和各地都要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信息庫,由安全監管部門和燃氣辦實行分類管理,保證能夠調度相關專家人員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助做好現場處置工作。

(五)要落實救援裝備儲備。各級安全監管、質監、城管(燃氣辦)部門要掌握本市轄區和周邊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盛裝容器、儲存產品的種類、運輸車輛狀況的應急救援能力,配備必要的搶險救援器材等裝備,保證能及時調度和趕赴事故現場。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9

為切實做好我鄉交通安全事故防範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將交通安全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原則,提高交通安全事故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二、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羣防羣治;預防為主,有效控制;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區分性質,妥善處置。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鄉行政轄區範圍內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和需要及時報告的其他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包括:(一)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二)涉外交通事故。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任務

經鄉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石龍壩鄉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長由鄉長擔任,如有特殊情況鄉長不能到位時,由分管領導代任。副總指揮長由分管領導和交警中隊隊長擔任。成員由鄉各站辦所、交警中隊、派出所、保險站、財政所、衞生院、供電所、各村黨總(支)部等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鄉交警中隊,辦公室主任由交警中隊隊長擔任,副主任由公路站、農機站負責人擔任。以上人員若有變動,由相應職務的人員補充並作調整。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單位快速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並按照職能職責要求迅速開展救援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事故妥善處置後應及時歸還或者按規定給予補償。

(四)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五)積極向上級部門上報事故情況,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六)做好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七)適時發佈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通訊報道稿件必須經有關指揮長審定後方可向公眾發佈。

成員單位職責:

(一)鄉黨政辦、經濟發展辦參與安全事故救援指揮和協調工作,制定事故救援方案,負責召集相關成員單位參加搶險救援工作,牽頭負責專家顧問組,提供特大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持。

(二)派出所、交警中隊負責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現場補救及應急處置工作,加強事故區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組織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確定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住址,對事故直接責任人的.控制及逃逸犯罪嫌疑人員進行追捕,並牽頭負責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三)鄉應急辦積極配合上級部門負責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把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組織客運車輛參與對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運送,參加客運車輛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安置、善後處理及相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四)鄉農機站牽頭召集拖拉機、農用車、農業機械發生的特大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組織人員參與事故調查,提供肇事車輛技術支持和評估、鑑定,參加特大交通事故調查處理。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0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統一、規範、科學、高效的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時,全行業各單位能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縣運輸企業(包括客運企業、普通貨物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城市公交企業、出租汽車企業(下同)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四、啟動條件

(一)因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以及土壤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事件。

(二)因危險化學品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件。

(三)因汽車維修企業危險廢物管理、處置不當造成的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件。

(四)因客、貨運輸過程中誘發的其他嚴重環境污染事件。

五、組織領導

(一)指揮機構。縣運管局成立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並設辦公室,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的統一指揮,下達、啟動各級預警預案指令,深入現場指揮。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辦公室設在縣運管局維管股,在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主要負責統一指導全縣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綜合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收集、彙總、上報相關情況,控制相關輿情,統一發布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統籌協調各工作機構開展工作。

(二)工作機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分設應急處突組、應急運輸組、後勤保障組和事後處置組。

1、應急處突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後,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第一時間趕赴事發現場,協同環保、衞生、消防等部門實施現場施救。協助公安交警部門設置警告警示和限速標誌、減速帶以及避險車道等,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處置臨時事務並向辦公室報告現場情況,有權直接調度道路客貨運輸企業、維修企業各類機具和管理人員。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2、應急運輸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後,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組織搶險救援運輸車輛和人員,運送搶險救援物資和人員,快速趕往事發現場,保障運輸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運行安全。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3、後勤保障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後,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快速組織採購救援物資,統籌救援資金,安排後勤人員,協調急需專業救援人員,提供後勤保障,協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相關工作。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4、事後處置組。主要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後,按照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的指令,協助衞生部門搶救傷員,實施受污區域衞生防疫工作。協助環保部門控制環境污染。協助當地黨委、政府和民政部門做好安撫工作。調查處理突發環境事件的違規違紀、失職瀆職事件,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組長:xxx

成員:xxx

六、預警響應

(一)應急預警。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波及範圍、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發佈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實施相應的預警行動。

(二)應急響應。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符合預案啟動條件的,立即啟動預案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以及環保、消防、衞生、安監、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報告,及時下達應急指令,安排各工作機構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指導、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應急救援。

(三)現場控制。道路運輸企業、維修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後,應急處突組到達污染事件現場,快速與相關部門組織施救,初步分析污染事件原因、發展趨勢、影響範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協助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掌握引發環境事件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範圍,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誌。同時向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情況。

(四)安全防護。根據環境污染源的特點,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各工作機構要及時協調相關部門,在涉及到的範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誌,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範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相關部門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範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

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應急領導小組及其工作機構要協調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並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選擇有利地形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並配備具有防污染功能的救援器材。

(五)組織保障。分類建立儀隴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反應突擊隊,突擊隊員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分管安全、環保的領導和對應科(室)人員組成,突擊隊歸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統一調度指揮,隊長由縣運管局維管股股長戴吉龍同志擔任,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能迅速行動。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由相關客(貨)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在自由資金中單列,確保隨時調用。適時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培訓和演練,由縣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辦公室負責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範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

(六)後期處置。突發事件處置結束一週內,參與處置的各工作機構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運管局道路運輸行業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由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件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件原因分析、事件責任調查評估,形成內容包括記錄污染事件過程、污染範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書面報告提交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及時歸納、整理,形成全面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1

近年來,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較為頻繁,而且一旦發生事故,影響往往都很惡劣。因此,從業人員懂得發生事故時的應急處理措施就顯得尤為重要。筆者在化工領域工作多年,在工作中積累了一些比較實用的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的方法,供相關單位參考。

一、爆炸品

(一)滅火方法

用水冷卻達到滅火目的,但不能採取窒息法或隔離法。禁止使用砂土覆蓋燃燒的爆炸品,否則會由燃燒轉為爆炸。撲救有毒性的爆炸品火災時,滅火人員應佩戴防毒面具。

(二)撒漏處理

對爆炸物品撒漏物,應及時用水濕潤,再撒以鋸末或棉絮等鬆軟物品收集後,保持相當濕度,報請消防人員處理,絕對不允許將收集的撒漏物重新裝入原包裝內。

二、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一) 滅火方法

將未着火的氣瓶迅速移至安全處;對已着火的氣瓶使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火勢不大時,可用二氧化碳、乾粉、泡沫等滅火器撲救。

(二) 撒漏處理

運輸中發現氣瓶漏氣時,特別是有毒氣體,應迅速將氣瓶移至安全處,並根據氣體性質做好相應的防護,人站在上風處,將閥門旋緊。大部分有毒氣體能溶解於水,緊急情況時,可用浸過清水的毛巾捂住口鼻進行操作,若不能制止,可將氣瓶推入水中,並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處理。

三、易燃液體

(一) 滅火方法

消滅易燃液體火災的.最有效方法是採用泡沫、二氧化碳、乾粉等滅火器撲救。

(二) 撒漏處理

及時用砂土或鬆軟材料覆蓋吸附後,集中至空曠安全處處理。覆蓋時,要注意防止液體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污染環境。

四、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

(一) 滅火方法

根據易燃固體的不同性質,可用水、砂土、泡沫、二氧化碳、乾粉滅火劑來滅火,但必須注意:遇水反應的易燃固體不得用水撲救,如鋁粉、鈦粉等金屬粉末應用乾燥的砂土、乾粉滅火器進行撲救;有爆炸危險的易燃固體如硝基化合物禁用砂土壓蓋;遇水或酸產生劇毒氣體的易燃固體,如磷的化合物和硝基化合物(包括硝化棉)、氮化合物、硫磺等,燃燒時產生有毒和刺激性氣體,嚴禁用硝鹼、泡沫滅火劑撲救,撲救時必須注意戴好防毒面具;赤磷在高温下會轉化為黃磷,變成自燃物品,處理時應謹慎。

撲滅自燃物品火災時也要注意:此類物品滅火時,一般可用乾粉、砂土(乾燥時有爆炸危險的自燃物品除外)和二氧化碳滅火劑滅火。與水能發生反應的物品如三乙基鋁、鋁鐵溶劑等禁用水撲救;黃磷被水撲滅後只是暫時熄滅,殘留黃磷待水分揮發後又會自燃,所以現場應有專人密切觀察,同時撲救時應穿防護服,戴防毒面具。

撲滅遇濕易燃物品時也應注意:此類物品發生火災時,應迅速將未燃物品從火場撤離或與燃燒物進行有效隔離,用幹砂、乾粉進行撲救;與酸或氧化劑等反應的物質,禁用酸鹼和泡沫滅火劑撲救;活潑金屬禁用二氧化碳滅火器進行撲救,應用蘇打、食鹽、氮或石墨粉來撲救;鋰的火災只能用石墨粉來撲救。

(二) 撒漏處理

上述三類貨物撒漏時,可以收集起來另行包裝。收集的殘留物不能任意排放、拋棄。對與水反應的撒漏物處理時不能用水,但清掃後的現場可以用大量水沖刷清洗。

五、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一) 滅火方法

有機過氧化物、金屬過氧化物只能用砂土、乾粉、二氧化碳滅火劑撲救;撲救時應佩戴防毒面具。

(二) 撒漏處理

在裝卸過程中,由於包裝不良或操作不當,造成氧化劑撒漏時,應輕輕掃起,另行包裝,但不得同車發運,須留在安全地方,對撒漏的少量氧化劑或殘留物應清掃乾淨。

六、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一) 滅火方法

撲滅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火災時應注意:氰化物發生火災時,不得用酸鹼滅火器撲救,可用水及砂土撲救;滅火人員撲滅毒害品的火災時應根據其性質採取相應的滅火方法。撲救時儘可能站在上風方向,並戴好防毒面具。

(二)撒漏處理

固體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可在掃集後裝入容器中;液體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應用棉絮、鋸末等鬆軟物浸潤,吸附後收集,盛入容器中。

七、腐蝕品

(一) 滅火方法 無機腐蝕品或有機腐蝕品直接燃燒時,除具有與水反應特性的物質外,一般可用大量的水撲救。但宜用霧狀水,不能用高壓水柱直接噴射物品,以免飛濺的水珠帶上腐蝕品灼傷滅火人員。

(二) 撒漏處理 液體腐蝕品應用幹砂、乾土覆蓋吸收,掃乾淨後,再用水洗刷。大量溢出時可用稀酸或稀鹼中和。中和時,要防止發生劇烈反應。用水洗刷撒漏現場時,只能緩慢地澆洗或用霧狀水噴淋,以防水珠飛濺傷人。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交通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有效地防範事故的發生,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結合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指的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中突然發生的,傷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損壞設備設施,或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導致原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暫時中止或永遠終止的意外事件。

第三條本預案中的安全生產事故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事故。

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四條本預案適用於我縣交通運輸行業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的應急教授和處置工作。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物資經費、處置力量等各項應急措施的準備工作,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並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20xx年安全生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局長。

副組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局長、分管相關生產業務的副局長、局屬各中心負責人。

成員:各股室負責人和工作人員以及交通運輸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監督股。由安全監督股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第六條安全生產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省交通運輸廳、市交通運輸局、縣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審定交通運輸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及其相關政策、規劃,負責監督管理全局交通運輸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貫徹落實。

(二)決定啟動和終止道真縣交通運輸局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和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工作。

(三)根據需要,會同縣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和落實道真縣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聯合行動方案,並監督應急預案的實施。

(四)當安全生產事故現場由縣政府應急機構統一指揮時,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服從現場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當安全生產事故由局屬單位負責處置時,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局屬單位應急機構的請求,進行相應的應急指導或協調工作。

(五)負責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措施和各項應急準備工作,審定應急經費預算,統一調配人、財、物和其他資源。

(六)除履行好職責規範要求外,積極配合和協調縣政府及各相關職能部門,妥善、高效地處理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

(七)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第七條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一)組織起草、落實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組織起草、修訂與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相關的應急預案。

(三)指導局屬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

(四)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宣傳、培訓、演習。

(五)編制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草案。

(六)負責日常應急工作中有關信息的收集與處理。

第八條局屬各中心職責

組織或參與所管轄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按規定參加事故原因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九條局屬相關股室職責

(一)綜合辦公室:會同局相關股室協調交通行業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處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二)安全監督股:負責參與應急救援相關的工作規劃和計劃,參與協調交通行業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協調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具體實施規範的制訂和負責送審報批工作。

(四)工程股、養護股:參與交通建設施工、公路養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行動和事故責任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五)財務股:負責應急救援經費的投入,協助辦綜合公室做好後勤保障。

第十條交通運輸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職責

參與本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責任調查工作;根據需要,對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車輛、設備、人員、物資和技術支持。

第三章事故報告機制

第十一條事故報告

(一)事故報告程序

事故發生後,現場有關人員要立即撥打110報警,並向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生產經營單位在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報告道真縣交通運輸局,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同時,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險源,搶救受傷人員。積極開展現場自救、互救行動。

事故發生在異地的,事故單位和有關部門獲知事故發生後,應當立即趕赴現場,及時向當地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和有關部門瞭解前期情況,協助當地開展應急救援處置行動和後期工作事宜。

(二)報告的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發生的經過、人員傷亡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情況、天氣情況、道路狀況等環境情況。

2.事故及險情的控制、已經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事故險情報告單位、聯繫人及聯繫電話。

3.如是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應當報送事故車輛的.類型、車況、核定座(噸)位數、實載人(噸)數、經營線路、始發情況、貨物名稱及駕駛員的從業資格等情況。

4.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繫方式。

5.道真縣交通運輸局接到報告後,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事故情況。

第十二條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救援單位及其有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疏通救援通路、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妥善保存現場的重要痕跡及其他物證等。

第十三條應急響應

(一)在接到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啟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和應急組織機構,並立即安排單位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應按照規定要求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參加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好應急值守和事故信息的報送工作。

(二)事故現場如遇國家或縣政府統一指揮時,局應急機構要與相關單位派出的應急救援處置人員要密切配合、服從統一領導,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救援。組織領導要與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保持聯繫,傳達指令,收集整理事故信息,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有關信息。

第十四條指揮與協調

縣交通運輸局要根據事故發生的具體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在接到各級政府或上級事故信息的指揮命令後,按有關規定及時派出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案和處置規程,密切配合、相互協作,共同實施事故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一)傳達縣政府和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對應急救援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協調、配合、指揮分管行業事故應急救援處置行動。並與發生事故的單位和個人、現場應急力量及各有關單位保持聯繫,及時掌握事故動態。

(三)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事故情況和動態,並通報相關單位和部門。

(四)根據事故發生的情況,制定交通運輸行業事故應急救援處置行動的實施方案。

(五)調集運輸行業的運輸力量,做好應急處置人員、物資及撤離人員緊急運輸工作。

(六)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做好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

第十五條救助

(一)當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所在地應急救援處置力量無法有效控制事態發展,可能導致重大社會災害,或事故影響區域範圍擴大的,要按規定通過事發地政府請求有關部門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必要時,可以請求政府徵調社會力量參與事故應急救援處置行動。有關單位和個人,出於人道主義精神或應急事故單位的請求,經事故救援現場指揮部的同意,可以參加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行動。

第十六條新聞報道

事故發生後,各有關單位和個人要從講政治、保穩定的高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客觀公正地做好事故信息報道工作。

第十七條應急結束

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已經停止,傷亡人員、被困人員已經救出並得到妥善救治和基本安置,無次生、衍生、耦發災害發生,經負責處置的應急機構現場檢查,由縣人民政府決定結束應急行動,終止實施相關預案,應急救援撤離現場。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八條預案管理和更新

隨着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發生變化或人員工作變動,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各有關單位應將發現的問題和改進意見及時報縣交通運輸局。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各成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接任人自然為責任人,因特殊原因未達指揮崗位時,應按本預案規定的崗位順序自動替補人員承擔責任。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3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弘揚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為確保安全生產工作順利進行,充分做好本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險情事故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根據相關交通法規和上級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目的:全面提高本系統處理交通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持社會政治穩定和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編制依據:根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適用範圍:本預案所稱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消防安全事故、公共衞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在我局職權範圍內,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等應急活動,適用本預案。

工作原則:遵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工作原則,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交通運輸安全、穩定、和諧發展。

二、應急救援組織及應急啟動

應急救援領導組:

組 長:馬 鋭

副組長:餘利羣 王建暉 王 燕 胡先武 劉 輝

王立勝 王 濤

成 員:儲 宏 張永昊 金 峯 劉會兵 吳高尚

王 宏 張毅平 李學清 鄭相權 張 勇

程澤永 金 濤 呂紹瑚 李冬兵 許曉東

許遠勝 李 勇 胡 波 徐家麒 潘申好

胡 誠 洪永保 王紹華 胡啟雲 李金祥

肖 瑞 萬光明

應急預案的啟動

發生以下重特大事故之一時,啟動本預案:

1、發生交通客運、貨運和危貨運輸事故時;

2、發生公路橋樑事故時;

3、發生由於道路損壞、路障、山體滑坡造成的交通事故時;

4、發生汽車站嚴重滯留旅客,且汽車站無力安排運送時;

5、接到縣政府搶險救災緊急指令時;

6、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時;

7、遇極端惡劣天氣或特殊時期需要啟動應急預案時。

三、領導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

主 任:王建暉

副主任:儲 宏 劉會兵

成 員:任秀梅 許遠勝 後其龍 黃 靜

應急救援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搶險救援人員思想發動、開展搶險救援輿論宣傳、掌握事故災害及遇險人員情況、傳達救援命令、報道事故信息。

2、在應急指揮領導組的領導下,協調指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全系統緊急調用事故應急救援所急需的各類物資、設備、人員等事宜;

4、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及時解決救援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5、適時通報並向上級報告事故的原因、責任和處理情況;

救援組

組 長:餘利羣

副組長:張毅平 李學清 張 勇 金 濤

成 員:運管所、黃林交管站、斑竹園交管站組建應急救援一大隊,負責道路運輸應急救援處置;公路局、地方局組建應急救援二大隊,負責公路搶險保通應急處置;海事局組建應急救援三大隊,負責水上搜救應急救援處置。

主要職責:

1、接到指令後,要以最快的速度趕赴現場、投入工作,儘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採取有效措施使傷員得到及時救助;

2、搶修被事故或自然災害破壞的機械設備、道路交通設施及其它附屬設施,開通臨時通道,設立警示繞行標誌;

3、各單位負責人要保障應急人員到位;

4、執行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應急車輛保障組

組 長:胡先武

副組長:張 勇 鄭相權

成 員:潘申好 胡啟雲 洪永保 王紹華 李金祥

肖 瑞 萬光明

主要職責:

1、主要負責道路客貨運輸安全事故及人員遇險事故救援工作;

2、儲備應急車輛:客車15輛,貨車10輛,維修車輛3輛,出租車20輛,城市公交2輛。

3、接到指令後,要以最快的速度趕赴客貨運輸事故現場,投入救援工作,儘可能控制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採取有效措施使傷員得到及時救助;

4、交通運輸系統發生其他安全生產事故時,負責把應急救援人員、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

5、負責應急物資的疏散運輸工作;

6、執行上級賦予的其他任務。

應急機械及物資保障組

組 長:王建暉

副組長:張永昊 王 宏 呂紹瑚

成 員:全縣所有道班職工(含地方局、公路局養護中心)

主要職責:

1、儲備清障機械:剷車7輛,挖掘機3台,自卸車10輛;儲備應急物資:適量的沙粒和麻袋;

2、保障應急車輛、機械所需合格的駕駛員;

3、負責保障自卸車輛、機械、駕駛員隨時投入到事故搶險之中。同時要製作好搶險標誌,如:“總指揮”、“副總指揮”、“執行交通應急搶險任務”等。

後勤保障組

組 長:王 燕

副組長:儲 宏 金 峯

成 員:林 敏 遊 娜 何 麗

主要職責:

籌措救援過程中所需的資金,購置、保管、供應搶險物資,為現場救護人員及時提供衣食及必要的物質保障。

應急救援工作實行AB角制度

應急指揮領導組及下設的辦公室和各工作組,無論何時啟動應急預案,均以“應急預案”確定的人員擔任,A角為各組組長,B角為各組副組長。如組長不在崗時,由副組長自行接替,組長、副組長離崗時應做好交接事宜。

四、預警預防機制

1、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應及時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風險信息報送局安全應急領導組辦公室。根據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對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局應急辦應及時通報相關單位。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局安全應急領導組辦公室。局應急辦要立即上報縣安委會和市交通運輸局。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性質、危險程度、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報警人的姓名及聯繫電話。

2、預警行動

局應急辦接到可能或即將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後,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情況,並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在事態嚴重時,要及時報告市交通運輸局。

3、應急響應及處置

當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現場人員要根據本單位(部門)制訂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好事故現場。同時,撥打事故救援電話,向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領導組報告。

縣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領導組接警後,立即報告縣人民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迅速派出觀察組到達事故現場瞭解情況,各應急救援隊原地待命並進入應急狀態。接到事故信息和指令的單位,要按照應急預案,迅速組織職工、羣眾和有關人員開展自救、互救行動,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事態擴大,果斷控制或切斷災害鏈。觀察瞭解情況後,並立即向縣局應急救援辦公室彙報,縣局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迅速作出決策,依據事故性質及大小派出相應救援小組前去實施救援。

4、宣傳、培訓和演練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積極向幹部、職工宣傳安全生產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預案》中的程序及內容,努力提高全員職工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的管理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及幹部職工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應急知識的綜合或專項培訓,掌握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專業知識。

五、附則

1、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金寨縣交通運輸局應急辦牽頭制訂,是金寨縣交通運輸局針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和災難組織實施的應急救援準備工作,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調整。各股(室)、站、所應根據本預案制訂和完善本單位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局應急辦備案。

2、獎勵和責任追究

各單位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預案,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災難,必須按預案規定立即投入安全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積極有效地開展各項應急工作,盡力將人民的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對有突出成績的,將給予表彰和獎勵。如違反規定造成不良後果的,將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肅處理。因玩忽職守、造成應急工作重大失誤而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全市交通運輸系統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全市交通運輸安全、通暢、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由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社會安全四大類突發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運輸系統內外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大量人員需要疏散轉運、重要物質需要運輸,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應急處置的緊急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以及交通運輸保障需求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指事態非常複雜,對全市政治穩定、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等後果,需要市應急管理機構統一協調、指揮各方面資源和力量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指事態複雜,對一定範圍內的人身財產安全、行業穩定、社會政治穩定造成嚴重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等後果,需要市交通運輸局或市應急管理機構調度市有關部門、單位聯合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較大突發公共事件是指事態比較複雜,對一定範圍內的人身財產安全、行業穩定、社會政治穩定造成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環境污染等後果,但只要職能部門、基層單位和企業調度有關資源,必要時由市交通運輸局相關專業機構業務指導就能夠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是指事態比較簡單,僅對小範圍內的人身財產安全、交通行業穩定、社會穩定造成危害和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但相關科處室、基層單位和企業能夠處置的事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公路管理、道路運輸、水上交通、交通工程建設及三區城市公共客運、城市出租客運等交通運輸領域所發生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

1.5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切實把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和“一崗雙責”的應急管理體制。

(3)依法規範,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全面規範和健全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系統內各行業各單位的專項預案,建立統一指揮、專項負責、責任到人、處理得當的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模式,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聯動協調製度,整合資源,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質。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加強應急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1.6應急預案體系

市交通運輸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總體應急預案。總體應急預案是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市交通運輸局應對較大以上突發公共事件的規範性文件。

(2)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是市局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是總體應急預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3)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局屬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

(4)重大活動應急預案。較大規模的集會、慶典、會展等重大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由主辦單位負責制訂應急預案。

各類預案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不斷補充、完善。

2組織體系

市交通運輸系統應急管理機構包括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應急管理工作辦公室、應急工作部門、現場指揮機構、專家組等。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參照本預案,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成立應急管理機構,明確相關職責。

2.1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市交通運輸局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應急管理工作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見附件1。

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審定應急預案以及相關政策、規劃;

(2)決定啟動與終止應急狀態和應急處置行動,處置由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的突發公共事件;

(3)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根據請求,指導、協調縣(區)交通運輸系統應急工作;

(5)審定應急經費預算;

(6)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2應急管理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局應急辦”)。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管理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指揮中心主任兼任局應急辦主任。

局應急辦工作職責:

(1)組織起草、修訂市交通運輸局總體應急預案;

(2)指導、監督市級交通專項應急預案和縣(區)應急預案的制定、實施;

(3)編制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草案;

(4)指導、監督各類應急演練和應急培訓;

(5)負責警情信息的接報、分析、預警和上級指令的應急響應工作,按規定向上級應急指揮部門報送有關突發事件情況;

(6)統一負責對內對外的上傳下達和信息發佈工作;

(7)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調查分析和總結評估;

(8)承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宜。

2.3應急工作部門

市級交通運輸系統應急工作業務部門包括市鐵路交通和民用航空發展服務中心、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市交通運輸監察支隊、市出租客運管理辦公室、市公共客運管理辦公室、市農村公路養護中心、市地方海事局、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分別負責對口業務日常應急管理工作,職責如下:

(1)建立預警機制,收集、分析、提供預警信息;

(2)建立業務範圍內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信息數據庫;

(3)編制、修訂業務範圍內的專項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

(4)負責按照預案的要求開展應急救援與應急處置工作;

(5)承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宜。

2.4現場指揮機構

現場指揮機構是在事件發生地成立的臨時應急指揮機構,根據事件等級和類型,由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指定成立。

2.5 專家組

專家組由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專家組成,為非常設應急諮詢機構。其職責是提供有關應急處置技術支持及應急行動的諮詢和建議。

3運行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紅色預警(Ⅰ級):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已經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橙色預警(Ⅱ級):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黃色預警(Ⅲ級):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藍色預警(Ⅳ級):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的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各級交通應急機構負責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蒐集、整理及風險分析工作,對高風險區、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情形、造成危害的類型和規模、所需要的應急力量等,採取預警預防行動。

交通突發事件預警預防信息包括:運輸場站、鐵路、公路、民航設施,運輸場站、鐵路、公路、民航基礎設施建設,鐵路、公路、民航客貨運輸,城市公共客運,城市出租客運,社會安全信息等可能誘發突發事件的風險源信息;自然災害、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誘發風險因素的政府公佈信息、專業實測和預報信息等。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

按照預警級別的劃分,各級交通運輸應急機構應及時收集整理和分析由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部門監測到的可能引起交通運輸事件的預警信息,按照規定的級別和權限及時報告。

各級交通運輸應急機構在接到預警信息並經核實確認突發事件發生後,立即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對於I級、II級、III級突發事件,事發地交通應急機構在處置的同時,及時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最遲不超過2小時。

3.2.2信息發佈

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後,按照突發事件的級別,分別由各級交通應急機構組織新聞發佈。

3.2.3先期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事發單位在發現或接到社會公眾報告的突發事件後,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時,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

3.2.4應急響應

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不同等級啟動相應預案,做出應急響應。

特別嚴重事件(I級)、嚴重事件(II級)由省交通運輸廳報省政府同意後予以確認,啟動並實施本級交通應急預案。

較大事件(Ⅲ級)由市交通運輸局在市政府的領導下,啟動並實施本級交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省交通運輸廳備案。

一般事件(Ⅳ級)由區縣交通運輸局在區縣政府的領導下,啟動並實施本級交通應急響應,同時報送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除Ⅲ級預警或應急響應外,市局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響範圍等,還負責處置如下突發事件:

(1)特別嚴重事件(I級)、嚴重事件(II級)(根據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安排部署協助處置);

(2)較大事件(III級);

(3)根據縣(市)應急機構發佈的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和交通局掌握的突發事件信息,預測可能發展為較重、嚴重或特別嚴重的事件;

(4)根據縣級應急機構請求,需要交通運輸局協調處置的突發事件;

(5)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部署由交通運輸局負責協助處置的突發事件;

(6)交通運輸局認為需要處置的其他突發事件。

3.2.5應急救援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應急工作以屬地為主,由地方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實施應急響應工作,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選擇採取以下措施:

(1)根據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和處理規定的要求,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信息,並請示擬採取的行動;

(2)建立必要的應急行動機構,如派工作組和救援隊赴現場;

(3)組織協調應急運力進行搶運;

(4)發佈有關處置應急事件的措施;

(5)如有受傷人員,應首先予以救助。

交通運輸局啟動應急預案後,局應急辦與突發事件處置現場指揮機構保持聯繫,收集整理突發事件的信息,傳達領導小組的指令,及時向上級報送有關信息;當突發事件由交通運輸局負責處置時,局應急辦可派出工作組或在現場設立應急工作組;局應急辦可根據需要,組織調用跨縣(區)間的應急運力,發佈有關處置應急事件的措施,根據事態的進展,決定降低應急響應級別或解除應急狀態。

3.2.6應急結束

由局應急辦向新聞媒體提供應急結束的信息,宣佈應急響應結束。

應急響應終止條件:

(1)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

(2)險情已經消除,事件已得到控制;

(3)對周邊地區構成的威脅已經得到排除;

(4)被緊急疏散的人員已經得到良好安置或已經安全返回原居住地。

3.3善後處置

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後,當地人員需要安置時,請求當地政府支援,協同有關部門開展人員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傷人員由指定醫療機構實施搶救,直至脱離危險並安全出院。

3.4調查與評估

局應急辦在善後處置階段對交通突發公共事件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恢復和重建的建議、責任單位獎懲等做出綜合調查評估,並及時將工作情況報告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的單位和企業應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並書面報局應急辦。

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對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貢獻的單位、企業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企業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5補償

由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因應急而緊急徵用的物資給予補償,被徵用物資的單位應提交徵用物資使用情況報告,主要內容包括:

(1)被徵用物資投入使用的時間、地點、日程記錄或《行駛日誌》摘錄;

(2)投入的人力、設備、車輛、材料的數量、單價、計算方法;

(3)相應的物資管理費、交通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4)其他有關證據和證明材料。

被徵用物資單位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按徵用物資單位的記錄給予補償。

4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保障工作。

4.1應急隊伍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各企業要組織一批年富力強、技能熟練、素質較好的員工成立應急救援工作隊伍,確保在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能夠迅速集中,有效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2應急運力保障

局應急辦、市級交通運輸系統應急工作業務部門包括市鐵路交通和民用航空發展服務中心、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市道路運輸服務中心、市交通運輸監察支隊、市出租客運管理辦公室、市公共客運管理辦公室、市農村公路養護中心、市地方海事局、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等單位,要綜合各主要交通運輸企業單位的交通運輸工具建立動態數據庫,明確各類交通運輸工具調用方案,確保能夠滿足應急調動各種運力的任務。

4.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各企業要建立應急物資、裝備信息數據庫,明確物資、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應的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確保事發時能夠應急使用。

4.4應急經費保障

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各企業每年要安排應急工作專項經費,用於購置、完善、更新應急裝備設施和應急處置工作,確保應急工作的高效開展。

5監督管理

5.1宣傳教育

局應急辦要督促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有組織、有計劃地向基層幹部職工和社會公眾廣泛開展應急宣傳教育活動。

5.2培訓

局應急辦和交通運輸系統各單位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培訓班。

5.3預案演練

各級交通應急機構要定期組織預案進行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深入發動交通運輸系統幹部羣眾參與,達到普及應急知識和提高應急技能的目的。

6附則

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道路運輸應急預案15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確保春運期間旅客運輸工作安全有序高效進行,提高應對各類春運突發事件的能力,根據《南安市春運工作應急預案》,特制定《南安市交通運輸局春運工作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春運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發公共事件。

根據春運可能突發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將春運突發事件主要分為以下五類:

一類: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等。

二類:事故災難—主要包括鐵路、公路、水路等重大交通運輸事故及火車站、汽車客運站、碼頭渡口(以下簡稱客運站場)發生踩踏、火災等。

三類:公共衞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疾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動植物疫情,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四類: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爆炸事件、恐怖襲擊及規模較大的羣體性春運突發事件。

五類:大規模旅客滯留事件。主要包括因惡劣天氣、道路中斷等各種事件造成火車、道路客車等其他交通工具嚴重誤班、脱班,客運站場出現大規模旅客滯留事件。

各類春運突發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

I級(特別重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II級(重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III級(較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IV級(一般):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4適用範圍

適用於南安市交通運輸局局屬各單位和各運輸企業在春運期間發生自然災害、公共安全事件、大規模旅客滯留事件時應對處置工作,以上三類突發事件應急啟動,可單項也可多項合併啟動。

1.5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分工負責、快速反應、協調聯動、依法實施的'原則,將應急救援和交通疏導工作作為首要任務,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交通安全暢通。

二、辦事機構與職責

2.1安監科

安監科作為我局應急協調指揮機構,統一負責協調全局春運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對接市應急局,對應急措施等進行統籌安排。督促檢查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有關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春運期間全局預防和處置春運突發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導意見,統一協調局屬各單位、各運輸企業的春運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督促檢查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宣佈啟動和停止實施春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2公路分局、建設科、農路所

保障道路安全通行條件,對發現路面、橋涵損壞等要及時修復,一旦因惡劣天氣、自然災害等造成阻車,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搶通,確保道路安全暢通。

2.3市運管所

負責道路客運應急運力的調度工作。在實施《應急預案》的情況下,要及時調配應急運力,疏運汽車客運站、客運碼頭的滯留旅客。

2.4市交通執法大隊

負責客運站、客運碼頭及道路客運市場監督管理,及時掌握客運站、客運碼頭客流狀況等動態情況,要及時調配應急運力,疏運汽車客運站、客運碼頭的滯留旅客。並向安監科報告。

三、預警預防與信息報告

3.1信息監測預測

3.1.1局屬各單位、各運輸企業要充分開展春運突發事件隱患調查,監測並掌握可能導致春運突發事件的各種因素。

3.1.2局屬各單位、各運輸企業要遵循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對各類春運突發事件進行預測分析。預測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事件的基本情況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發生的時間、地點,所處的氣候條件,周邊的建築、交通和人口密度情況,以及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等。

(2)事件的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的危害。

(3)事件可能達到的等級,以及需要採取的應對措施。

3.1.3通過預測分析,若發生春運突發事件的機率較高、影響較大,要及早採取預防和應對措施,同時迅速報告市交通運輸局春運辦。

3.2信息報告

3.2.1春運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以各部門、各企業值班系統為主渠道。

3.2.2發生春運突發事件,局屬各單位、各運輸企業必須立即報告市交通運輸局春運辦,市交通運輸局春運辦接報後,立即報告市應急局(市政府應急辦),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

3.2.3報告的內容包括:事件種類、發生時間、地點、範圍、程度、隱患、採取的措施、請求幫助解決的問題等。

3.2.4信息報告分為基本情況報告和後續情況報告,基本情況報告要做到快速準確,後續情況報告要做到系統全面。

3.2.5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對春運突發事件的信息報告工作另有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四、應急處置

4.1自然災害應急處置

4.1.1受自然災害影響,出現長時間道路中斷無法通行情況。

(1)市交通運輸局春運辦協助氣象、地震等部門提供相關氣象、地質資料,情況嚴重時通過短信平台向廣大旅客發出短信,勸諭旅客暫停前往客運站場乘坐車(船)。

(2)市運管所、市交通執法大隊迅速向全市客運企業、汽車客運站、碼頭髮出緊急通知,密切注意沿途路況,情況嚴重時,汽車客運站、碼頭要立即停止預售客票行為,避免發生旅客滯留或受困。

4.2公共安全事件處置

4.2.1發生爆炸事件

(1)運輸工具、客運站場如發現可疑爆炸物品,現場執勤人員要迅速疏散羣眾,控制現場,及時向市應急局(市政府應急辦)和市交通運輸局春運辦及有關部門報告。

(2)發生爆炸事件時,立即向市應急局(市政府應急辦)和市交通運輸局春運辦及有關部門報告。市交通執法大隊要迅速調派力量前往現場協助交警進行處置。

4.2.2發生恐怖襲擊事件

客運站場、運輸工具、運輸道路、旅客等目標受到恐怖襲擊威脅時,現場執勤人員要迅速疏散旅客遠離襲擊目標,維護現場秩序,及時向市應急局(市政府應急辦)和市交通運輸局春運辦及有關部門報告。市交通執法大隊要迅速調派力量前往現場協助交警進行處置。

4.2.3發生羣體性騷亂事件

(1)如運輸長時間受阻,滯留客運站場旅客聚集鬧事,現場執勤人員要及時做好勸導和秩序維護工作,並立即向市應急局(市政府應急辦)和市交通運輸局春運辦報告。市交通執法大隊要迅速調派力量前往現場協助交警進行處置。對現場鬧事及故意破壞人員,要依法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審查處理。

(2)當發生出租車集體罷駛事件時。市交通執法大隊要立即與相關出租車公司一道趕赴現場,調查罷駛原因,對出租車駕駛員提出的問題儘快做出解釋或答覆,迅速平息事件。當罷駛人員不聽勸阻,出現暴力行為,罷駛事件升級時,立即向市政府及市春運辦報告,公安部門要迅速調集足夠警力進行處置,迅速平息事件。

4.3發生大規模旅客滯留事件

4.3.1當車站滯留旅客接近候車室容量上限、聚集站場人羣出現擁擠時應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市運管所、市交通執法大隊負責調配應急運力,緊急疏運滯留旅客至應急疏散安置點。

(2)各站場開通廣場廣播,説明旅客滯留原因和調配運力情況,穩定旅客情緒,並引導無票旅客改換行程或改乘其它客運交通工具。給需要退票的旅客及時辦理退票手續,最大限度地騰出站內場地供持票旅客進站候車。及時向市應急局(市政府應急辦)和市春運辦通報客運班車運行情況,並調整、增派運力,配合地方疏運旅客。

4.3.2主要汽車客運站、碼頭髮生超容量、超期旅客滯留事件,採取以下措施:

(1)市運管所、市交通執法大隊負責調配應急運力疏運旅客。調配客車數量根據各客運站場旅客滯留情況決定。

(2)運輸企業立即停止預售票,避免旅客的過度聚集。

五、預案演練與調整

5.1演練

各運輸企業要實施至少一次演練,按照預案要求排查隱患、演練報送、響應、處置內容。

5.2調整

對預案內容實際情況發生變化需調整,由市交通運輸局春運辦修訂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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