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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國小防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實驗國小防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實驗國小防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範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驗國小防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範文

實驗國小防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範文1

為確保全體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防範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發生時損失減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消防事故,根據上級有關部門文件與會議精神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校消防環境建設的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自行啟動的原則。一旦發生火災後,我校立即自動按照預案實施火災應急救援和救災工作,及時處置學校內的突發事件。

2、分組負責並協調一致的原則。我校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機構下設通信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傷員救治組,在學校防火救災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互相配合、協調一致地開展災害緊急救援工作。

3、緊急處置的原則。在突發事件發生後,如不及時處置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時,各組可採取緊急措施進行處置,防止災害或次生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二、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應急領導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發生火災後,學校防火減災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指揮和組織實施學校防火救災工作。

2、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組長負責各組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學校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領導組各成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全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三、消防安全工作預案

1、發現火情,在場人員要立即引導室內人員進行有序疏散,並迅速利用室內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爭取消滅於火災初級階段。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採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3、在場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領導組成員彙報,儘快增加援助人員,協力救火。

4、領導組成員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到達火情現場,並視火情撥打報警求救。

四、師生疏散及逃生預案

火情發生後,按照預案,管理人員及各工作人員要立即通知學校領導小組領導,儘快增加援助人員,如發生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並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逐個區域通知人員撤離。

學校發出火災預警後,全校師生必須服從指揮,聽從命令,立即快速、安全進行疏散。在教室內上課的所有學生直接按座位次序並排兩列(不整隊),迅速從預定的安全出口(前後門同時)撤出教室。由護導老師指揮,學生在教室門口排成兩列縱隊後撤離,撤離時靠右依次快速、安全下樓,護導老師在後頭組織壓隊。確保學生做到不搶先、不推搡、不擁擠,互相幫助。

學生撤離後,必須服從於學校和相關人員的統一指揮,迅速到操場按出操隊列站好,班主任老師應迅速清點人數,然後向學校指揮中心彙報。

當緊急疏散時,當場在教室的教師是該班的直接負責人,教育學生要冷靜,穩定學生情緒,嚴禁高聲喧譁、製造恐慌,有序組織學生從教室撤離,按學校規定的分流路徑疏散,由學校安排的其他教師在樓梯口規定位置指揮學生撤離,直到學生撤離後才能隨學生一起撤離。

五、全體人員注意事項

1、當某處發生火災時,全體人員應保持鎮定,及時報警並迅速依據任務分工和組長的命令擔負起搶救工作,不可袖手等待消防人員前來搶救而延誤時機。

2、迅速切斷配電箱總電源。

3、消防人員抵達現場後,除參與搶救工作外,其餘人員應從速遠離現場,以免影響或妨礙搶救工作的進行。

4、現場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應迅速搬離。

六、火災原因調查

火災發生後,學校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關查明火災原因,提供必要的信息,屬人為的火災事故,堅持做到“三不放過”(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不放過,沒有落實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嚴肅處理。

實驗國小防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範文2

為加強對學生進出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校門口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根據我校實際,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保障

為有效地做好學校防交通事故的安全工作,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建立學校防交通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應急辦公室主任:

成員:安全科相關人員

二、具體措施

第一條各班主任要經常向班級的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提醒學生進出校園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到警鐘常鳴,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所有教職員工如果遇到我校學生在校門外馬路發生交通事故,都要及時撥打電話(110)報警,對發生傷害的學生進行處置,或者打電話120給醫院,派車將受傷學生送往最近醫院救治,還要報告給學校領導及相關班主任。

第三條學生一旦在馬路上發生交通安全事故時,學校教職員工都要負責地保護好現場,電話報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現場勘察。

第四條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經過現場的教職員工要對學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證交通的暢通與安全。

第五條學校門衞要對學生進出校門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對違反交通安全規定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對不聽從教育的學生要將其報告給相關的班主任進行批評教育。

第六條學校門衞要在學生進出校門的時間做好組織工作,要指導學生擺放好自行車等交通工具,以防止阻塞交通。

第七條在出現緊急情況的時候,在場的教師和領導要注意按照應急疏散指示、標誌和圖示進行合理正確的疏散學生。

第八條未依法履行安全職責,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或違反本規定的,經校行政會議及有關部門的認定,由學校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罰。因瀆職、失職或者管理失控發生事故,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有關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規定解釋權限在學校行政辦公會議,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在每年進行一次審視和必要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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