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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賠起訴書

交通事故索賠起訴書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起訴書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起訴書是指檢察機關對刑事被告人提起公訴,請求法院對刑事被告人進行實體審判的法律文書。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起訴書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交通事故索賠起訴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交通事故索賠起訴書

交通事故索賠起訴書1

一、交通事故索賠流程是怎樣的

1、公安機關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確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後,召集當事人和有關人員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2、損害賠償的調解期限為三十日,公安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延長十五日。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規定的辦理喪葬事宜時間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3、經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書,由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後即行生效。公安機關應當將調解書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調解期滿後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由調解人簽名,加蓋公安機關印章,分別送交當事人和有關人員

4、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機關不再調解,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交通事故索賠起訴書

甲方(肇事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交通事故基本情況

(一)事故經過:___年_月_日,發生了___駕駛___車輛在____________路段和___駕駛___(車牌號為___)相撞致______________的道路交通事故。後____交警隊趕赴現場處理,製作了事故現場圖,扣留了雙方車輛以備進一步調查。

(二)___交警隊對該事故的認定情況:___交警隊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作出如下認定。______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__條第__款之規定,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應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___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__條第__款之規定,是發生事故的次要原因,應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乘車人___無責任。

二、甲乙丙丁四方根據交警隊的事故認定,在交警隊的主持下,按照互諒互讓的原則達成如下調解交通事故協議:

(一)經雙方確認,本次事故造成雙方財產損失和人員傷殘所需費用情況如下:

甲方車輛維修費及其他雜費___元(人民幣,以下同);___受傷住院治療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住宿費、傷殘補償金、後續治療費等共計___元。

乙方車輛維修費及其他雜費___元;___受傷住院治療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傷殘補償金、後續治療費等共計___元。

丙方(乘車人)___受傷住院治療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傷殘賠償金、後續治療費等共計___元。

以上費用共計___元。

(二)經雙方協商,由甲方承擔上述費用的`60%,計___元;乙方承擔上述費用的40%,計___元;甲方在扣除自身損失費用外,尚需支付乙方___元;支付丙方___元。

(三)丁方需承擔甲方所需賠付費用的80%,承擔乙方所需賠付費用費用的75%,丁方照上述標準各自對甲乙雙方進行賠付,並代甲方支付須賠付給乙方和丙方的部分。

(四)以上費用賠付和結算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即時結算付清。

(五)甲乙丙三方需積極配合丁方辦理保險賠付事宜,及時提供丁方所需要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醫藥費用發票等資料。

(六)本協議履行完畢後,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乙丙三方的賠付責任即算完畢,其中任何一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對其他任何一方提出增加賠付及其他要求。

(七)如本案的受傷者確因事故引起的病情進一步惡化,治療費用大大超過本協議預計,超出預計1萬元以內,由傷者自行負責,1萬元以上費用由傷者出具省級醫院證明(包括醫療診斷書、醫藥費用發票、傷殘鑑定報告等)及其他可證明該病情惡化是由該事故引發的證據,可另行找甲乙責任方賠付,由甲乙方按照本協議確定的賠付責任標準(即甲方60%、乙方40%)分擔賠付。

三、本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四、協議各方如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糾紛,可先協商,協商不成,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本交通事故協議書範文共四頁,一式五份,協議各方各一份,______交警隊一份存檔備查。

甲方:

乙方: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丙方:

丁方(公章):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三、交通事故索賠需要哪些證據

1、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公民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户口本;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註冊登記資料、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後如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4)當事人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中死者親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

(5)提交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其相互關係的證明;

(6)提交受損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其相互關係的證明。

2、證明當事人民事法律關係成立的證據

(1)提交公安交管部門製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認定書》。因交通事故認定書是公安交管部門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後,根據當事人的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的因果關係,以及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對當事人責任加以認定而製作的法律文書。它能證實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且關係到當事人承擔責任的輕重。

(2)提交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終結書》。因調解終結書是公安交管部門在法定期限內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損害賠償事宜經調解後無法達成協議而製作的法律文書。當事人收到調解終結書後,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3、證明賠償事項的證據

根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賠償範圍通常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殘疾用具費、後續治療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營養費、住宿費、法醫鑑定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財產損失等16項。而上述賠償費用必須要有相應的證據來予以證實,否則難以得到人民法院的採信和支持。

交通事故索賠起訴書2

原告:陳,女,漢族,19xx年2月22日出生,xx縣人,住xx縣xx鎮。

被告:陳,男,漢族,19xx年5月24日出生,xx區人,住xx區。

被告:張,男,漢族,19xx年6月10日出生,xx區人,住xx區。

訴訟請求:

1、依法判令兩被告連帶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共計23825.5元,其中,醫療費7730元,繼續治療費5035.5元,住院伙食補助費720元、營養費720元,護理費4560元、誤工費4560元、交通費500元。

2、本案訴訟費用由兩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x5年xx月xx日11時25分許,原告乘坐被告張二輪摩托車前往公司上班,途經莆田市內荔城路與石室路交叉路口與被告駕駛的閩 輕型普通貨車發生碰撞,導致交通事故。2x年9月xx日,城廂交警大隊依法作出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兩被告負本事故同等責任,原告無責任。事故發生後,原告被送往莆田市第一醫院治療,共治療24天,由於兩被告不再支付醫療費。原告在病情好轉的'的情況下出院,醫生建議休息叁個月,並門診繼續治療。之後,原告多次與兩被告協調本事故的賠償事宜,兩被告拒不答應。兩被告的行為給原告共造成經濟損失 23825.5元,其中醫療費7730元(16785-9050元),繼續治療費5035.5元(16785元÷3),住院伙食補助費720元(30元/天×24天),營養費720元(30元/天×24天),護理費4560元(114天×40),誤工費4560元(114天×40),交通費500元。由於兩被告拒不償還原告的上述經濟損失,為此,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08條之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依法判如所訴。

此致

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陳

  二Oxx年十二月十三日

交通事故索賠起訴書3

原告:李某,男, 年 月 日出生,漢族, 省 縣人,現住,身份證號: 電話:

被告一:王某, 男, 年 月 日出生,漢族, 省縣人,現住 ,身份證號: ,電話:

被告二: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被告三:某保險公司,住所地:

負責人:,聯繫電話:

訴訟請求事項:

1、判令被告王某、某公司賠償原告誤工費、護理費等費用共計 元。

2、被告某保險公司在其保險責任範圍內對上述款項承擔賠付責任;

3、由三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x1年7月27日3時30分許,被告王某駕駛被告某公司所有的雲A6666號轎車在北京路倒車時,未確保安全,碰撞行人李某,致李某受傷的交通事故。該事故經 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出具 字[x1]第340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被告王某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見證據1)雲A6666號轎車已在被告某保險公司處投保交強險及第三者責任險,保單號分別為 。(見證據6)

事故發生後,被告王某在沒有標明現場位置、沒有報警的情況下,用雲A6666號轎車與原告李某家屬一起將傷者李某送往 醫院進行治療55天,被告王某已支付全部醫療費。經診斷,本次交通事故造成原告 骨折,醫囑出院後卧牀休息一個月。(見證據2)

原告李某於x1年12月1日經 神馬司法鑑定中心傷殘評定,確認“因道路交通事故致左手骨折,出院後需定期複查,並服用藥物治療,後續治療費x0元,自受傷之日起全休4個月。”(見證據3)。

綜上所述,此次事故給原告的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據此,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特請求貴院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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