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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儲物流部管理制度

倉儲物流部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制度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倉儲物流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倉儲物流部管理制度

倉儲物流部管理制度1

第一節總則

1、為加強倉庫管理,提高倉庫管理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的倉庫管理包括:貨物的驗收入庫、保管、出庫、發運、退庫、盤點、安全等工作,以及對倉庫人員的考勤和通訊、獎懲等管理制度。

3、本公司的倉庫管理依本制度執行。

第二節入庫管理規定

1、倉管員接到收貨通知後,安排好貨位,準備好必要搬運工具。

2、倉管員應會同相關部門人員對每項進庫的物品,應於貨到當日詳加驗收。入庫驗收:

(1)對新採購的物品,倉管員應依據相關提貨單、入貨單、供方送貨單,核對貨物的品名、編號、型號、規格、數量等內容;核對實物是否相符完好;貨物及包裝上是否貼有標識。

(2)倉管員在驗收貨物過程中,如發覺附件短少、數量不符或貨物破損時,應立即向倉庫主管彙報並在《倉庫日常記錄本》做好登記。貨物驗收過程中遇到無法解決的問題或出現異態,經領導批准後辦理相關憑證,進行入庫。如未辦理相手續,擅作入庫處理,日後發現貨物損壞等問題,視為倉管員管理不善,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3)已驗收入庫的貨物出現質量問題無法銷售,倉管員應即時通知倉庫主管,由反映情況後負責辦理更換或退貨。

(4)因公司內部借用、送樣、更換、銷貨退回、調貨等重新入庫的物品,於交回時應保持領用時的狀況。若有損壞,應由倉庫主管會同相關技術人員鑑定。鑑定為無法維修或重新銷售的,由實際借領人照價賠償;若零附件遺失或不全時,則應由借領人依據貨物價格賠償。

3、入庫物品驗收合格無誤後,須註明貨到時間,由倉管員簽字、倉庫主管複核簽字確認方可有效。

4、送貨入貨位,倉管員應及時填寫貨卡。

5、嚴格做到五點不收:憑單手續不全不收;品種規格不符不收;質量不符合要求不收;無批准不收;逾期不收。

第三節保管管理規定

1、貨物的儲存保管,以品種、車型規劃設臵倉庫,並根據倉庫的條件劃區分工。

2、物品堆放的原則: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五五推放,根據貨物特點,必須做到過目有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堆齊。

3、倉庫保管員對庫存、代保管的物品以及設備、工具等負有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有損失、貶值、報廢、盤盈、盤虧等,保管員應及時報告倉庫主管,分析原因,查明責任,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未經批准一律不準擅自處理。倉管員不得采取“盈時多送,虧時剋扣”的違紀做法。

4、保管物品要根據屬性,考慮儲存的場所和保管常識,加強保管措施。同類物品堆放,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迴旋餘地。因倉管員未及時採取相關防護措施,導致物品受潮、損壞,倉管員應負責任。

5、保管物品,未經倉庫主管同意,一律不準擅自借出。

6、倉庫要嚴格保衞制度,禁止非本倉庫人員擅自入庫。倉庫嚴禁煙火,明火作業需經領導批准。倉管員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識。

7、退回或換回的舊物品,必須貼上明顯的標籤,另行堆放。

8、進入倉庫物品必須保持乾淨整潔,庫房內配備常規潔具,應當每日進行清掃,保持倉庫整潔。

第四節出庫管理規定

1、出庫驗收:

(1)銷售部開具《出庫單》,派送至倉庫,倉管員按出庫單所列品名、編號、型號、規格、數量等內容準備貨物,等待發貨。若有內容不明確應即時與銷售部核對、確認。

(2)特殊緊急出庫時,業務人員必須開《物品借用單》將所需物品的規格型號、數量、發貨時間寫清楚並簽字給倉管人員。倉管人員根據借條,並報倉庫主管批准後方可發貨,並於上班後當日上午補辦手續,通知銷售部補開《出庫單》。緊急發貨時,原則上要求兩人(含兩人)以上簽字方可放行。

(3)凡屬公司內部人員借用物品,一律使用《物品借用單》。金額較高、較為貴重、或數量較大的物品需由所屬部門主管簽字或發短信同意後,方可借出。

(4)經申請批准同意拆件的機器或零配件,在元器件購回後應及時予以恢復,嚴禁將未恢復的整機或零配件出庫。嚴禁將已拆件缺件、已損壞、退回未經修復貨物出庫。

(5)嚴禁無任何單據貨物出庫,嚴禁倉管員無任何單據自提自發!

2、交貨期限:

(1)正常庫存產品接獲公司銷售部開具的《出庫單》,當日出庫。

(2)因缺貨等原因不能當日出庫的,倉管員應及時聯絡銷售部相關業務人員並説明原因,便於告知客户,協商發貨期。貨到時,應按協商過的日期即時發貨,如因倉庫延誤發貨導致客户取消定貨,倉管員對此負全部責任,倉庫主管負連帶責任。

3、物品出庫時,若無特殊要求情況下,須遵循先進先出原則。

4、為防止錯發、重發和漏發,要求做到:“三核對”、“五不發”,“三核對”:出庫單與實物相核對、出庫單與裝箱清單相核對、裝箱清單與實物相核對。“五不發”:無計劃不發、手續不齊不發、塗改不清不發、規格型號不對不發、未驗收入庫不發。

第五節發運管理規定

1、貨物的包裝:

(1)貨物出庫前,倉管員應仔細核對《出庫單》所要出庫物品的品名、編號、型號、規格、數量是否相符,經核實無誤簽字確認後方可出庫。

(2)所有物品必須按其性能、屬性包墊好,採取完好的保護措施,以防止貨物的損壞。

2、物品的搬運:

(1)按類搬運,搬運貨物時應小心輕放,不能猛撞,嚴禁一切人為可能損壞貨物的形為。搬運人為損壞,由相關責任人負責,並按貨物實際價值賠償。

(2)搬運時要注意人員和貨物的安全,避免人員傷亡和貨物損壞。

3、因客户業務需要,收貨人非訂購客户或其收貨地點,應備註好其地址、聯繫方式、聯繫人並要求籤名確認,其《出庫單》應經銷售部主管核籤後方可辦理交運。

4、倉庫接獲《出庫單》方可發貨,但有指定交運日期的,依其指定日期交運。

5、客户在需要日期上註明“不得提前交運”的,倉庫若因庫位問題需提前交運時,應先聯絡銷售部人員轉告客户同意後,並有銷售部門出具的《出庫單》後方可提前交運。若是緊急出貨時,應由銷售部門主管通知倉庫主管先予以交運,再補辦出貨手續。

6、未經辦理入庫手續的物品不得交運,若需緊急交運時需於交運同時辦理入庫手續。

7、若因工作失誤,發錯貨物或發錯地方,造成經濟損失。相關責任人應對來回運輸費用、及丟失、損壞的貨物承擔全部經濟責任,並視情節輕重處以1-2倍的罰款。

8、承運車輛調派與控制:

(1)由公司領導指定專人負責承運車輛與發貨人員的調派。

(2)如因公司車輛不夠調派的情況下,可另行僱車,但需經部門主管確認後方可生效。

(3)如承運車輛可能於營業時間外抵達客户交貨地址。貨物交運前,倉庫發貨人應將預定抵達時間通知銷售部門轉告客户準備收貨。

9、物品的交運:

(1)物品直接交運客户時,倉庫人員應開具《出庫單》的同時另開具《送貨單》,發貨人及承運人應於《送貨單》上簽字。物品送達客户時,請其驗收,並簽收《送貨單》回聯。《送貨單》客户簽收回聯由公司指定專人妥善保管。

(2)客户要求自運時,倉庫應先聯絡銷售部門確認。物品裝載後,承運人(客户)應在《出庫單》上簽字,並註明“自提”字樣。

(3)物品通過承運公司發運時,發貨人及承運人應在發運單據上簽字,並註明發貨日期。發運單據由指定專人妥善保管,便於查對和月底複核、結賬。

10、發貨通知:

(1)貨物發出後,倉庫相關責任人必須及時通過傳真、電話方式或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客户貨物到達的車次、時間和代理貨運公司的情況。

(2)如因未及時通知對方造成貨物遺失,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並且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100元-200元。

11、運費審核及控制:

(1)單次運輸費用在1000元(含)以上,應填寫《費用審核單》,報請部門主管審批。

(2)倉庫每月接獲承運公司送回的簽收單回聯,“運費明細表”及發票存根,應於5日內審核完畢,送至財務部整理付款。

(3)倉庫審核運費時,應檢查核對開具的回聯,是否有逾期送達或相關異常簽收(如貨物損壞等情況),均依合同規定罰扣運費。

(4)對運輸公司的選擇應遵循“貨比三家”的對比原則,對其價格、安全性、服務快捷進行綜合評估,選擇最適合的運輸公司和運輸方式。

(5)運費的控制:無論是公司付款,還是到付,發貨人都必須選擇最節省、最快捷、最安全的運輸公司和運輸方式,違“常規”者公司將嚴肅處理。

第六節退庫管理規定

1、辦理退庫手續時,應開具《退庫單》,並註明退庫原因。

(1)退庫物品外觀保持完好的,須由技術部門鑑定,確認完好並在《退庫單》上簽字,倉管員審核簽收,方可退貨。

(2)退庫物品外觀未保持完好,由銷售人員填具《退庫單》簽字後,主管確認簽字,倉管員審核簽收,方可退貨。倉管員應在物品上貼上標識及《退庫單》編號。

2、貨物報:

(1)退貨物品經技術部門鑑定為無法修復的,經部門主管簽字後,由相關退貨人員申請報損。

(2)客户遺留的無法修復、使用的物品,轉入報損物品入庫,報採購部入賬。

3、退回的物品如需特別處理的,倉管員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應督促相關部門及時處理。

第七節盤點管理規定

1、貨物盤點分為定期盤點與不定期盤點。

定期盤點即指每月中旬倉管員對常用物品自盤一次,月底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

不定期盤點即指公司對倉庫進行不定期的抽查。

2、貨物盤點的主要內容:檢查貨物的賬面數量與實存數量是否相符;檢查貨物的收發情況;檢查貨物的堆放及維護情況;檢查各種貨物有無超儲積壓及損壞;檢查安全消防設施。

3、倉管員的自盤:經常對出庫率頻繁、出庫量大的物品進行自盤;每月中旬對常用物品自盤一次;月底實行全面自盤一次。

4、對貨物的盤點一般採用實地盤點法,盤點時相關人員(財務、庫管人員)必須在場。

5、盤點後,應由盤點人填具盤存報告表,如有數量短少、品質不符或損毀情況,應詳加註明後由庫管人員簽名負責。盤點人員均應在盤點情況報告上簽字,並報公司主管領導和總經理審閲。

6、盤點後如有盤盈或不可避免的虧損情形時,應由倉庫主管呈報總經理核准調整,若為保管責任短少時,則倉管員對此負全部責任。

7、非人為原因造成的物品報廢,倉管員應將物品妥善堆放。若因倉管員未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使保管物品受潮、堆放不當造成損壞等,由倉管員負責。

8、如直接保管物品的庫管人員變動時,應查對庫存物品的移交清冊,交接雙方會同監交人員進行實盤存。

9、倉管員定期向採購部遞交盤點報告,隨時與採購部門溝通庫存情況,建立《最低存量基準》,貨物低於存量基準時,應馬上彙報上級主管和採購部門。

10、處罰:因倉管員不負責任,保管不善,未按期自盤等原因造成貨物丟失或損失,應當負有全部責任,並按批發價賠償。

第八節安全管理規定

1、庫房鑰匙僅限於公司指定人員保管。

2、除庫管人員和因業務、工作需要的有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進入倉庫。

3、因業務、工作需要進入倉庫時,必須先辦理登記手續,並要倉庫人員陪同,不得獨自進入。凡進倉庫人員工作完畢,出倉庫時應主動請倉管員檢查。

4、倉庫不準代私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應未經領導同意的其他單位的物品存倉。

5、任何人員,除驗收時所需要,不準把倉庫物品試用試看。

6、做好消防工作,提高對消防安全工作的認識,落實各項消防措施,應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等消防設備。

7、做到每月防火檢查,消除隱患,一旦發生火災,應沉着,冷靜,及時撥打“119”火警台,並正確使用滅火器,盡力控制火勢。

8、庫房內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吸煙、使用明火,經常檢查電線是否有破損現象。吸煙者每次罰款200元。

9、所有賬本、單據、記錄本等相關重要的資料應妥善保管好,做到人員離開時應鎖好。丟失資料,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責任。

10、人員離開庫房時,必須關閉所有電源,鎖好所有門窗,加強防患意識。

九節考勤/通訊管理規定

1、倉庫物流部考勤時間: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當日任務完成

以上考勤時間僅對員工的一種考核,非倉庫、物流部門的實際工作時間。因工作的特殊性及不定時性,所有倉庫、物流部門員工必須保證當日事當日畢,保證當日工作的及時、連貫完成後方可下班或休息。

2、嚴格遵守公司規章管理制度,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不得聊天,不得打私人長途電話、聲訊電話,非業務電話不得長時間佔線。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處以30元-100元的'罰款,或警告、記過等處分。

3、通訊管理規定:

(1)星期一到星期日9:00--21:00手機保持暢通。

(2)若因通訊原因,造成工作延誤,規定如下:手機關機一次扣款50元;月累計三次(含)以上扣除當月通訊補貼;情節嚴重者,根據實際情況嚴肅處理。

第十節獎懲管理規定

1、獎勵規定:

(1)全年發貨無錯誤,公司予以獎勵200元-500元。

(2)對倉管員所保管的貨物,全年盤點無丟失,無損壞,予以獎勵倉管員500元-800元。

(3)發現並能及時制止重大錯誤形為的發生,避免公司遭受經濟損失,視情況給予1000元-20xx元的獎勵。

(4)工作認真負責,恪守職責,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年終予以獎勵500元-20xx元。

(5)積極進取,努力鑽研。對倉庫的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議,為公司開源節流做出貢獻者。公司予以獎勵200元-500元。

2、懲罰規定:

(1)違反以上倉庫管理規定,造成經濟損失,倉管員對此負全部責任,倉庫主管負連帶責任。

(2)公司安排的工作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執行;如因特殊情況未能及時完成,應主動反饋溝通。

(3)情節輕者處以罰款100元-500元。

(4)多次違反規定、情節嚴重者按實際價值賠付,並給予警告、記過、降級、記大過、或調離工作崗位,辭退等處分。

本制度作為原制度的修正,自xx年8月1日起執行。本制度與原制度相悖之處,以本制度為準。公司保留對制度的最終解釋權和修訂權。

倉儲物流部管理制度2

一、倉管員安全操作規

1、倉管員作業時要按規定穿戴好安全帽,防護鞋及棉衣褲等勞保護具

2、現場作業工程中,倉管員必須維持好現場秩序,保障安全作業、如發現安全隱患,應現場排除或上報倉儲部長

3、倉管員指導相關人員在穿堂叉車通道(黃線)外行走,如需橫穿叉車通道,要明確告知注意躲避來往車輛,無關人員不準圍觀裝卸作業

4、倉管員嚴禁在叉車運行中靠近叉車,待叉車停穩後方可靠近,進行點數或傳遞票據等作業

5、進庫工作前,要認真檢查庫內設備的運轉和照明情況,正常後方可進庫作業

6、庫內貨物碼放整齊牢固,貨物要與各種管路、線路、設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無特殊情況下貨物碼放不準佔用叉車通道、如發現險垛、歪垛要及時調整,在險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員、車輛到險垛周圍作業

7、正確使用和精心愛護庫內的設備、設施,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有關人員維修,運用冷廊潮濕的電器開關必須戴好絕緣手套

8、倉管員每半月檢查一次庫門安全脱險手柄,保證其能靈活使用並做好記錄

9、工作完畢和下班前,確認庫內無人後方可鎖

二、叉車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通過安全生產監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並經公司同意後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2、嚴禁酒後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閒談、使用手機或對講機等有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3、車輛啟動前,檢查車輛、音響信號、電瓶電路、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於完好狀態、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後鳴笛起步

4、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起步、叉車在行駛時嚴禁任何人攀爬與乘坐,貨叉腿上嚴禁站人

5、除裝卸貨物外,必須靠右側行駛

6、空載時貨叉距離地面50—150毫米;載貨行駛時貨價離地高度不得大於500毫米起升門架須後傾到上坡限

7、應於其他叉車保持安全距離10米左右,叉車會車時除外

8、叉車在運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狹窄路口,應小心慢行,並按喇叭隨時準備停車

9、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非緊急情況下,不能急轉彎和急剎車

10、上坡載貨時需要貨叉向前行駛,倒退行駛下坡,這樣重心會落在前輪上,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或停車

11、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如需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12、嚴禁超載、偏載行駛、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必須啟動剎車

13、作業速度要緩慢,嚴禁帶有衝擊性的裝載貨物、停車後禁止將貨物懸於空中,卸貨後應先降貨叉至正常行駛位置後再行駛

14、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遮擋駕駛員視線或易滑的貨物時,應倒車緩慢行駛,如遇上坡則不應倒車行駛,應有一人在旁指揮貨叉朝上前進、

15、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托盤等

16、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範圍半徑1米內禁止站人

17、運貨上貨櫃車前,應先觀察貨櫃車與裝卸平台是否靠緊,車廂裏是否有人,落實貨車的承重能力和貨車與踏板的傾斜度,確認安全後再進行裝卸

18、儘量避免將叉車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則應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車輪,拉緊手剎車並熄火、停放時應將貨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緊手剎車,切斷電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於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將叉車停靠在緊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等地方

19、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嚴禁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準":

不準將貨物升高後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於500毫米)

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不準叉一托盤貨物頂撞另外貨物或頂撞其他物品

不準將叉車交給無駕駛證人操作

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用單貨叉作業、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不準用貨叉載人作業,貨叉升起後下方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不準用叉車拖拽其他車輛,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過負責人同意

三、充電工安全操作規

1、充電室內禁止明火、火花,設立"禁止明火"標識,配備滅火器

2、充電室內應保持良好的通風、充電時應打開門窗或通風設備、充電室禁止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出

3、工作前必須穿戴保護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護鏡等

4、充電前須檢查蓄電池、連接線是否完好無損,並打開氣蓋

5、不許打開或拔出電池上的注液塞

6、須開啟蓄電池上的蓋板進行充電,充電前或充電時不許加液體

7、充電室嚴禁吸煙,杜絕任何可能產生火花或明火行為,蓄電池要遠離火源和熱源

8、充電時電池上不要擱置金屬物品、不要修理電池、電解液温度須低於55攝氏度

9、蓄電池充電環境必須通風良好,尤其隨車充電四周須強行排風、室温不要高於40攝氏度,避免電池充電時積聚氫氣氧氣混合氣體引起爆炸

10、充電完畢須蓋上氣蓋,擦淨外濺電解液,保持接頭清潔乾燥,並塗抹黃油、

11、蓄電池沖洗必須吊離車外進行,備用蓄電池應存放在通風、陰涼的場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計檢查比重作業時,不要讓電解液濺灑出來

13、每次充電前必須檢查電解液的額定液麪高度,按規定的液麪添加蒸餾水

14、如果因電解液太少而導致蓄電池發熱損壞,責任由當事人自負、蓄電池接近使用壽命終期時單格電池內的電解液消減得非常快,應每天補充蒸餾水

15、嚴禁為了延長加水間隔時間而添加過多的蒸餾水,以免因加水過多而導致電解液溢出

16、電解液泄漏應立即進行以下緊急處理:

電解液濺到皮膚、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然後接受專業醫生治療、

電解液濺灑到衣服

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沖洗後再用弱鹼性皂液沖洗、

電解液泄露到外部時

立即用石灰、碳酸蘇打等進行中和,並用大量的清水沖洗、

四、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A、行駛前準備工作

1、首先檢查上個班次的設備運行記錄,確認電梯有無問

2、開啟層門進驕廂之前,須確認轎廂在該層

3、進入轎廂後,打開照明燈,觀察電梯內有無異常

4、對電梯進行時運行,觀察有無異常,尤其要注意平層準確度有無明顯變化

5、廳門外不能用手扒啟

B、工作時注意事項

1、電梯裝卸貨物時,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險的貨物不得進入梯內,嚴禁超載,嚴禁裝運易燃易爆物品

2、貨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員外,未經允許,不許承載任何人

3、行駛中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停轎廂,再換向啟動、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啟動、

4、運行中如碰到停電,應將電源鑰匙關閉,待來電時開啟

5、若發現下列情況,操作人員應立即按急停警鈴按鈕並通知維修人員維修:

操作驕內發出指令並關閉層轎門後,電梯不能啟動

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按下轎內指令按鈕時,電梯啟動、

廳、轎門關閉後未加指令,電梯啟動、

內選、平層、換速、召喚等信號失靈失

電梯以額定速度運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鉗誤動作

超過端站而繼續運行

有異常噪音、較大振動和衝擊

電氣部件有燒焦氣味

6、有故障的電梯要在一樓廳門外設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夠正常使用後,及時撤掉

7、電梯使用完畢後,將轎廂停於基站,清理好機內外衞生,關閉照明開關,鎖好廳門,並做好運行記錄和交接記錄

五、裝卸平台安全操作規

1、平台必須由指定的操作人員負責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啟動

2、操作人員在升降平台時,必須告知他人遠離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區域內

3、車輛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時,操作人員不得啟動裝卸平台

4、裝卸平台出現故障或損壞時,操作人員不得強行啟動裝卸平台

5、裝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車廂板上100毫米處

6、正在裝卸貨物時,操作人員不得將裝卸平台緊急停止按鈕轉到停止位置

7、裝卸平台工作時,操作人員要關閉好電源,防止誤操作

8、作業結束後,操作人員要將裝卸平台恢復到原位置,關閉電源

9、維修人員每月按要求對裝卸平台進行保養,並做好記錄

10、對有故障的平台要及時設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維修"的安全警示牌,維修完畢後,及時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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