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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活動預案

親子活動預案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總歸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親子活動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親子活動預案

  親子活動預案1

  一、安全保衞工作組織機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各班班主任

  二、人員安排及安全職責

1、場地安全:鍾情、石永鳳、楊加鳳負責。清除運動會場地障礙物,佈置和分配場地的使用,巡視各場地。如發生意外情況,楊加鳳負責協助老師處理,石永鳳負責瞭解情況以及彙報和現場處置、協調工作。

2、保衞安全:曾衍菊、鍾俊華負責。指揮幼兒家長把自行車、摩托車等放到國小部籃球場,到操場側門與幼兒園小門處接待家長,把好入門關,不讓社會閒雜人等進入幼兒園,不讓幼兒獨自離開。

3、交通與消防安全:由蔣太平負責。

4、電器安全:由安全員黃中林負責。

5、治安安全:由田玲、饒剛、張華、黃中林以及學校青少年維權崗、旌陽公安分局孝泉派出所幹警龍淵負責。

6、比賽安全:由各班的帶班教師負責。

(1)接待本班的幼兒、家長;並講請家長、幼兒要應遵守秩序,不推不攘,家長不坐孩子的小板凳,站在幼兒板凳後面。

(2)下樓時由一個老師走在前面帶隊,另一個老師在後面監督與把關,並注意時刻提醒幼兒摸着扶手下樓,不跑不跳,不擠不推,要特別注意樓梯拐角的安全。

(3)活動現場幼兒分班安排好小椅子,班上的兩位教師隨時看護幼兒,提醒幼兒不玩、不跨小板凳。

(4)如在活動中遇到安全問題,第一時間處理並彙報石永鳳老師及上級主管領導。另一老師詳細瞭解事件的起因和及時進行事故現場處理。

(5)幼兒與家長遊戲時,教師按順序邀請幼兒與家長,注意幼兒與家長要坐在或站在離比賽地1米以外,以免影響比賽的正常進行,防止因奔跑而撞傷參加比賽或是觀看比賽的幼兒。比賽項目以有趣、安全為主,裁判和發獎品時要公平公正、不要造成家長的不滿,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帶班老師要耐心地解釋、協調。

(6)活動結束後,幼兒依次帶上小板凳,由帶班老師一個前面一個在隊後面護送進入活動室。

(7)在活動室內帶班老師向本班幼兒發紅花,並講請下午回家跟爸爸媽媽玩,要注意不在路上、水邊玩耍,不要遠離父母親。向幼兒家長強調:幼兒由家長負責接回家,下午幼兒的安全由家長負責監護,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脱離家長的監護。

(8)幼兒在家長的帶領下離開幼兒園安全回家。

  三、防範措施及注意事項

1、幼兒園第五屆親子運動會的總指揮由蔣太平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幼兒園的教導副主任鍾情擔任,運動會比賽的安排、指揮由幼教輔導員石永鳳負責,安全總監由學校分管安全的黨支部書記、副校長蔣太平擔任,攝像和照相由鍾曉玲負責。

2、運動會前由各班主任向全班幼兒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對每個細節問題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

3、體育教師及班級裁判員應在賽前認真檢查比賽器械及場地,保證幼兒運動員和幼兒家長的比賽安全。

4、各年級(大、中、小班)在運動會期間設置教師安全責任崗,認真配合治安保衞人員以及學校青少年維權崗、旌陽公安分局孝泉派出所幹警龍淵等,加強對教室,自行車、摩托車停放區等的安全巡查工作。

5、各班班主任要向幼兒家長全面瞭解本班參加運動會同學的身體情況,結合幼兒以往體檢的情況,對身體原因不宜參加的比賽幼兒要建議家長不得讓其參加,以免發生意外的情況。同時要提前準備好一些必需的急救藥品和器械,以應對意外事故的發生。

6、各班班主任要教育幼兒來園後不許私自離開幼兒園,幼兒若有特殊情況,其家長應向該班班主任請假,班主任同意後方可帶幼兒安全離園。

7、運動員在點名後方能進入比賽場地,比賽完畢立即退場,不得在場內逗留圍觀。裁判員負責本場地的比賽安全,賽前指導運動員做好準備活動,向運動員講清比賽中應注意的安全問題,以減少運動傷害。及時清理閒散圍觀人員,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方能進行比賽。幼兒視自身身體情況可終止自己的比賽,任何人不得阻攔;裁判員應密切關注運動員身體情況,發現學生身體出現異常,可強制其停止比賽活動,以確保幼兒安全。

8、班主任、年級組長、保育員在運動會期間必須始終堅守崗位,隨時準備處理可能發生的運動傷害或其他安全問題。若有幼兒發生運動傷害,保育員應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救助,如果傷情嚴重可由老師陪同到醫院就醫,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校外人員觀看比賽如果故意起鬨,或破壞比賽秩序勸阻不聽者,可由保衞人員強行將其帶離幼兒園,與校內人員發生衝突且情節嚴重的,安全總監、治安管理人員應及時地予以制止,並視情況可向孝泉派出所報告。

9、保衞人員曾衍菊,門衞鍾俊華,幼兒園分管領導鍾情,安全總監蔣太平,治安管理學校辦公室副主任田玲、團支部書記饒剛、鼓號隊教練張華、學校安全員黃中林及學校青少年維權崗、旌陽公安分局孝泉派出所幹警龍淵,應加強管理,嚴禁非本校人員私自進入校內觀看比賽或滋事,嚴禁學生無故離校,以確保運動會圓滿成功。

  親子活動預案2

策劃活動的同時採取了以下安全措施和相關預案:

1、為最大限度保證活動的'安全,避免組織的分散性,本次活動採取委託成都野趣文化傳播公司(成長快樂大本營)承辦以及由承辦方包車統一出行的方式;

2、經過調查,本次活動承辦方成都野趣文化傳播公司是一家正規且主辦親子活動經驗很豐富的公司,所在車隊正規有資質,車況良好,駕駛人員具有長期駕駛活動車隊車輛的經驗;

3、家委會對活動場地等進行了前期考察,事先熟悉了活動地點的環境,瞭解了活動場地是否有安全隱患並和接待處工作人員進行了溝通,以排除安全隱患;

4、本次活動的所有安全事項和責任全部由承辦方成都野趣文化傳播公司負責(備註:安全責任指本次活動從當天早上在學校門口辦完交接手續開始到當天下午返回學校下車為止,同時在活動中含親子活動的安全責任。),承辦方有周到的安全措施並辦理了活動場地保險,活動開始前我方還將與承辦方簽訂安全協議。

除了上述家委會前期安全措施和承辦方將履行的安全責任外,我方在整個活動中還確定了以下安全預案:

1、安全分級負責制:根據學生和家長人數,分成小組,家委會設安全總負責人1人,自備專業醫生1人,專職安全引導、監控、處置人員4人,全面負責小組活動中的安全;每個家長還負責自己孩子和所帶孩子的安全。

2、活動前和活動中,嚴格強調“安全第一,比賽第二”的活動原則。時刻關注孩子在遊戲中的表現,發現異常,及時進行提醒。

3、坐車時提醒孩子乘車安全,勿將頭、手伸出窗外,家長要提醒自己的孩子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嚴禁起身打鬧。若車子出現故障,及時組織疏散到安全地帶,強調“任何人不得單獨離隊行動”。

4、安全衞生措施:準備好創可貼、消毒液、繃帶等基本急救衞生用品,備好活動地就近的醫療機構的電話。

5、本次活動的整體安全措施和責任由承辦方負責,活動中有的項目是家長可以和孩子一起體驗的,有的項目孩子們自己可以獨立完成,要求家長服從組織方教練的安排,不要擅自行動,以確保安全。在教練統一帶隊的前提下,教練對參加活動的孩子及家長進行安全保護。在自由活動或休息的時間段,要求家長監護孩子的安全。

6、家長和孩子都穿平底鞋、運動服,方便運動也安全。

7、家長要給孩子帶上水杯和乾毛巾,活動中及時給孩子補充水分,擦汗,避免感冒等。

8、為了養成孩子良好的飲食衞生習慣,孩子不帶零食 ,活動過程中也不要擅自購買零食,組辦方會在活動場地準備水果。

9、我們要求參加活動的家長遵守所有安全事項,簽訂安全承諾。

  親子活動預案3

為了確保Xx幼兒園幼兒園第一屆親子運動會的安全、如期、順利、成功地進行,保障運動會期間安全和事故的有效處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職責明確,機智應變。經園內研究決定,特制訂本屆運動會安全預案。

  一、人員安排及安全職責

1、場地安全:任聰民負責。清除運動會場地障礙物,佈置和分配場地的使用,巡視各場地。如發生意外情況,任老師負責協助各老師處理,何雪珂負責瞭解情況以及匯現場處置、協調工作。

2、保衞安全:何社社負責。指導幼兒家長將自行車、摩托車等放到幼兒園門口適宜地方,並在幼兒園大門處接待家長,把好入門關,不讓社會閒雜人等進入幼兒園,不讓幼兒獨自離開。

3、電器安全:任聰民負責

4、比賽安全:由各班的帶班教師(舒霖、李寧 、何丹 )負責。

(1)接待本班的幼兒、家長;並告知家長、幼兒要應遵守秩序,不推不攘,家長不坐孩子的小板凳,站在幼兒板凳後面。

(2)活動現場幼兒分班安排好小椅子,班上的兩位教師隨時看護幼兒,提醒幼兒不玩、不跨小板凳。

(3)如在活動中遇到安全問題,第一時間處理並彙報任聰民老師及上級主管領導。搭班老師老師詳細瞭解事件的起因和及時進行事故現場處理。

(4)幼兒與家長遊戲時,教師按順序邀請幼兒與家長,注意幼兒與家長要坐在或站在離比賽地1米以外,以免影響比賽的正常進行,防止因奔跑而撞傷參加比賽或是觀看比賽的幼兒。比賽項目以有趣、安全為主,裁判和發獎品時要公平公正、不要造成家長的不滿,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帶班老師要耐心地解釋、協調。

(5)活動結束後,幼兒依次帶上小板凳,由帶班老師護送進入教室。向幼兒家長強調:幼兒由家長負責接回家,下午幼兒的安全由家長負責監護,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脱離家長的監護。

(6)幼兒在家長的帶領下離開幼兒園安全回家。

  二、防範措施及注意事項

1、幼兒園第一屆親子運動會的總指揮由邢文婷擔任,副總指揮由幼兒園的任聰民擔任,運動會比賽的安排、指揮由各班教師(舒霖、 李寧、何雪珂、佘長青、何丹 )負責。

2、運動會前由各班主任向全班幼兒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對每個細節問題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

3、班級裁判員應在賽前認真檢查比賽器械及場地,保證幼兒運動員和幼兒家長的比賽安全。

4、各年級(大班、中班、小班)在運動會期間設置教師安全責任崗,加強對教室,自行車、摩托車停放區等的安全巡查工作。

5、各班班主任要向幼兒家長全面瞭解本班參加運動會同學的身體情況,結合幼兒以往體檢的情況,對身體原因不宜參加的比賽幼兒要建議家長不得讓其參加,以免發生意外的情況。同時要提前準備好一些必需的急救藥品和器械,以應對意外事故的發生。

6、各班班主任要教育幼兒來園後不許私自離開幼兒園,幼兒若有特殊情況,其家長應向本班老師請假,經同意後方可帶幼兒安全離園。

7、運動員在教師點名後方能進入比賽場地,比賽完畢立即退場,不得在場內逗留圍觀。裁判員(各班老師)負責本場地的比賽安全,賽前指導運動員做好準備活動,向運動員講清比賽中應注意的安全問題,以減少運動傷害。及時清理閒散圍觀人員,裁判員應密切關注運動員身體情況,發現學生身體出現異常,可強制其停止比賽活動,以確保幼兒安全。

8、在運動會期間必須始終堅守崗位,隨時準備處理可能發生的運動傷害或其他安全問題。若有幼兒發生運動傷害,應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救助,如果傷情嚴重可由老師陪同到醫院就醫,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校外人員觀看比賽如果故意起鬨,或破壞比賽秩序勸阻不聽者,可由保衞人員強行將其帶離幼兒園。

9、應加強管理,嚴禁非本校人員私自進入校內觀看比賽或滋事,嚴禁學生無故離校,以確保運動會圓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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