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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經典)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經典)

看完一本名著後,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此時需要認真地做好記錄,寫寫讀後感了。但是讀後感有什麼要求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歡迎大家分享。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經典)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1

世界文學名著是整個人類的結晶,具有巨大的思想和藝術魅力,這本書以深邃的思想精湛的筆觸and特別的視角給我們展現了主角如何去觀察,思考,審視。

這本書是英國的阿瑟 柯南 道爾著,他的寫作手法很獨特,他不是用一人稱來寫的,他是以華生的眼光去看這件事。以普通的眼光去看待這些事,出來更加反襯了福爾摩斯的獨特和聰明。

如果你看過其中的一章名字叫做“歪脣男人"你會發現你被他的寫作手法着了迷。這個故事大約講是:華生妻子的朋友來找他要她那個朋友的丈夫帶回去。在煙館他找到了那位朋友,並把它送回來家,然後一名老人叫住了他。其實就是老福,他叫華生一起去破案,他們遇到了很棘手的'案子:一個人差不多在房間奇異消失,只有一個瘸子在那裏面。那個人長得很英俊,黑色的頭髮。而那名瘸子的一隻腳完全瘸了,一邊的脣已經翻了出來,從眼邊到下巴有一道寬寬的舊傷疤,這傷疤收縮後把上脣的一邊往上吊起,三顆牙齒都露在外面,誰能想象這兩個人是同一個人?

他在大學的時候學會了化粧,且聞明於劇場後台。為了做好他現在的工作,他化粧成一個乞丐沒想到一天得了26個先令零4個便士。為了金錢,他開始不做原本來份工作,開始化粧成乞丐。

福爾摩斯很樂意為案子效勞,而且他甚至不需要酬勞,他認為他所在的職業給他的樂趣就是酬勞。

他有着非同凡響的力量,不僅改變了自己在某種意義上他還拯救了別人。

一本好書能帶給人美味的精神糧食,那麼它應該就是人生中更不應錯過的精神麪包。如果你有空的話,你應該去讀讀它。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2

我有一個精緻的胡桃木書櫥。一本厚厚的嶄新的《福爾摩斯探案集》夾在中間。就是這本《福爾摩斯探案集》把我領進了書的海洋,豐富了我的人生. 福爾摩斯,不用説你就知道。他是一位舉世聞名、家喻户曉的名偵探。那麼塑造他的是誰呢?是F.柯南道爾,(1859~1930),英國傑出的偵探小説家、劇作家。以《四簽名》、《歸來記》、《恐怖谷》等聞名於世。

《福爾摩斯探案集》主要講的是——福爾摩斯是一個鄉村紳士的後代,既懂得鄉村的風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爾摩斯通過不斷地學習、不斷地鑽研和不斷地實踐才使自己有了驚人的偵探能力。所以,他所進行的各種偵探既合乎邏輯,又合情理;他對各種案件的`解釋和判斷才會頭頭是道,才使一個個懸而又懸的問題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撥雲見日。

這本書不僅以裏面的生動故事引人入勝,結構跌延起伏,情節緊張曲折,扣人心絃,驚心動魄,使我愛不釋手,還體現出了一句意味深長的名言——“凡是勤奮的人,都有鍥而不捨的精神。”

福爾摩斯就是一個這樣的人。

他雖然那時在英國已成了名偵探,但是他還是在不斷地刻苦學習。他特意在大英美術博物館附近租了一間小房子,利用資料和機會研究有關偵探方面的科學和經驗,才能使他化解種種迷團案件,最終讓罪惡大白於天下。

我想:福爾摩斯一生都在學習,一直研究偵探方面的科學和經驗,他的這種不屈不撓的精神,值得我們廣大青少年學習。

我愛讀這本使我受益匪淺的《福爾摩斯探案集》。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3

我很喜歡《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在這本書我學到了很多品質。比如福爾摩斯辦案時的冷靜,只有一個人在冷靜的時候才會認真,頭腦清楚,寫作文也一樣需要冷靜,這樣才能寫得更好。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讓我記憶最深的就是“大魚脱鈎”這個部分了。主要講的是福爾摩斯與好友華醫生一起擒賊的故事。通過這一段讓我知道了他們不同的性格特點。福爾摩斯是一位才華橫溢,但性格孤傲,淡泊名利的偵探,他思維縝密,具有超強的邏輯推理能力,觀察力、記憶力也同樣驚人。

華醫生是一名醫生,自從認識了福爾摩斯,他們就成為了朋友,並且兼福爾摩斯的助手。他還是一位記者,記錄了他和福爾摩斯經歷的所有事情,並且十分仔細的為福爾摩斯查漏補缺,一生中能有這樣的一個朋友也是值得驕傲的一件事啦。

這個故事裏講福爾摩斯的神態十分豐富。比如,他在發現“大魚”不見了的時候,福爾摩斯臉氣得像個大蘋果,紅紅的,氣的耳朵一直在扇動,還不停地説:“該死,該死。”

還有一次福爾摩斯再次發現“大魚”,喜笑顏開,開心得皺紋都出來了。故事中的華醫生是一位十分有責任心的人,他無時無刻的為福爾摩斯記錄事情的發展過程,如果遇到問題他也提供自己的幫助,這兩個活生生的'人物讓我更喜愛這本書了。

因為作者的才華橫溢,才能把兩個皮包骨頭的人寫的有血有肉。我也要像作者一樣,把手下的人物寫得活靈活現,筆下生花。

這本書的人物描寫非常多,我也發現了很多詞語和一些獨特的語言,我會把他們記錄下來,為我的筆記本添加一處風景。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4

《福爾摩斯探案集》主要講的是福爾摩斯這個有名的偵探偵破謎案的故事,《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探案集中一共講述了福爾摩斯偵破案件中的,還把這些案件歸類,看起來更輕鬆了。書中的福爾摩斯有六英寸高,但身體非常消瘦,所以顯得格外瘦長,好像十分體弱的樣子,然而他有着鋭利的目光和"靈敏"的嗅覺,又使他顯得異常機警、果斷。他從不離開他的煙斗,出門也絕不忘記穿那件長跑並帶是那個木製的手杖彷彿離開了就不能探案一樣。在一共191頁的書裏,描寫了34個案件,使的書中的文字都有些簡單了。作者對案件的偵破過程描寫的.很"流水",幾乎每個重要的環節都十分直白的倒了出來。沒有讓我感到緊張、興奮。另外,對描述的探案過程中思想描寫也少而又少看真本書就像在喝白開水一樣。比如在第二章的第八個案件中,一個問題沒有詳細解答,使我產生了疑問,並且無法解決。如果是我,我會在案子的其他地方驚醒作答告訴讀者福爾摩斯是怎樣知道的,怎樣從蛛絲馬跡中尋找突破口。我用一個星期的時間看完了這本書。從中也明白了一個很深刻的道理:有時候,不能以為找到了大體就獲得了成功,那些最容易被忽視的細節,更是通向成功大門的金鑰匙。我們做任何事都要有嚴謹認真,一絲不苟的態度才行。最近幾天,我不知道為什麼,又把這本書翻出來。發現原來那些寫得很簡單的故事又有了新的味道。雖然不是很詳細,但我會隨着作者的文字展開推理了。慢慢的覺得看這本書也是需要動腦子的。於是我想:是不是第一次看的時候是因為自己看得太簡單了呢?不知道我看完第二遍之後還會覺得這本書寫的不是很好呢?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5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這是一本充滿了思維邏輯的書。這本書就是《福爾摩斯探案集》。

福爾摩斯是這本鉅著中的主人公,他是被譽為“偵探小説之父”的英國著名偵探小説家柯南。道爾精心塑造的一個形象。

讀完這本書,我對其中的一個比喻始終記憶猶新。福爾摩斯説:“人的頭腦最初就像一間空蕩蕩的小閣樓,不能碰到什麼破爛都一股腦兒地塞進去,應該選擇一些有用的傢俱。同樣,雜亂的、沒用的裝多了,那對他有用的知識就會被擠出去了。凡是善於工作的人,始終要謹慎地選取有用的知識裝進大腦這個閣樓裏,別的一概不要,這樣才會設施齊全,有條有理。所以,為了增加新知識,你必須學會忘掉,不能讓沒用的知識佔據了有用的空間。”

福爾摩斯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識方面,他的`學識淵博,他精通化學、較準確地掌握瞭解剖學,對驚險文學瞭如指掌,小提琴拉得很好,掌握了英國法律中充分實用的東西,對刀劍拳術也頗為精通。但是,他在文學、哲學、天文學、政治學這些方面的知識幾乎是一無所知。

福爾摩斯用他豐富的科學知識,嚴密的邏輯推理,細緻的觀察研究及不怕死的膽量與犯罪者鬥智鬥勇,破了一個又一個案件。

《福爾摩斯探案集》告訴我們:要想成功,我們就要多開動腦筋,靈活運用自己的思維能力,認真觀察周圍事物。遇到困難,不能退縮,要有不達目的不罷休的信心和勇氣,堅持不懈,最終才能成功。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6

在著名偵探小説家亞瑟·柯南道爾的筆下,歇洛克·福爾摩斯是一位斷案如神的、大名鼎鼎的私人諮詢偵探。在倫敦的各式各樣的離奇案件中大顯身手。今天我又津津有味地拜讀了這本《福爾摩斯探案集》。

福爾摩斯在平常的生活中,是一位性格古怪的紳士,他愛拉小提琴,對化學實驗很瘋狂,又很孤僻。但在一樁樁離奇的案件面前,他又是一位推理專家,破案能手。他接手的案件幾乎樣樣都離奇,詭異。其中的一個,充分的向我們展現了福爾摩斯的超強觀察能力。

這個案子名為“諾伍德的建築師”。案情是這樣的:一日上午,一名叫約翰·麥克法蘭的小夥子委託福爾摩斯幫助他,因為警方誤認為他是殺死了奧德克先生(一位很有錢的建築師)的兇手,要將他逮捕。於是,福爾摩斯便去搜集證據,來證明委託人的清白。他拜訪了委託人的.家屬,得知了他的母親與奧德克的仇恨。又去搜查了現場,但沒有什麼收穫,直到蘇格蘭場警官發現一個指紋,並確定指紋是麥克法蘭時,福爾摩斯就找到了破綻:麥克法蘭昨日在獄中,不可能跑出來,福爾摩斯昨天的觀察中卻沒在同樣的地方發現指紋,在這裏我感受到了福爾摩斯的敏鋭的觀察力,他那鷹一般什麼也瞞不過的眼睛着實讓我佩服。他還發現一樓的走廊比二樓短六英尺,根據這些現象,他假裝大叫救火,把躲藏在密室的奧德克先生“逼”了出來。原來,他是因為委託人的母親拒絕嫁與他而想出的壞招,——讓舊情人的獨生子被送上絞刑架,幸虧福爾摩斯看穿了他的詭計,沒讓他的陰謀得逞。

可惜,事實上世上沒有福爾摩斯。如果有,他便是英國最偉大的護法衞士!最嚴明的維和者!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7

他是一個小説中的人物,曾經破過許多撲朔迷離的案子。他非常幽默,總是喜歡叼着一支煙鬥,拿着一根拐仗。

他就是英國著名作家柯南道爾創作的名偵探福爾摩斯。人們都喜愛福爾摩斯,因為他已經成為正義、智慧、勇敢的化身,成為幫助人們戰勝罪犯、弘揚正義的偶像。 每一個故事中,福爾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華生一起,出乎意料的'把真相揭開在讀者面前。同時,他在面對複雜的案件時,通過對細節精確觀察,從而進行嚴密推理的方法,也讓讀者和專業偵探益匪淺。

福爾摩斯不但頭腦冷靜、觀察力敏鋭、推理能力極強;而且,他的劍術、拳術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當高超。譬如在《最後一案》中,福爾摩斯與他的勁敵莫利亞蒂教授雙雙落入懸崖,可是他本人沒有掉下去,由此可見他的功夫也相當不錯。福爾摩斯先生最有名的兩個辦案集是《血字的研究》和四簽名,小説揭露了人心的貪婪和險惡,從中可以看出他那敏鋭的觀察力。福爾摩斯常常説:“在平淡無奇的生活糾葛裏,謀殺案就像一條紅線一樣,貫穿在中間。咱們的責任1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從生活中清理出來,徹底地加以暴露。”這就是他的人生訓言!

看書的過程中我發覺,當福爾摩斯遇到困惑時,我也感到猶豫;當福爾摩斯順利破案時我心裏邊也是一陣輕鬆突然感覺偵探小説也對心靈是一種寄託。他能觀察不到的東西,再用自己所精通的科學知識去辨別、推理。福爾摩斯的一句話:“一旦你排除了所有不可能的事實外,那麼剩下的,不管多麼不可思議,那就是事實的真相。”是的只要我們排除所有失敗的機會,剩下的就只有成功,這樣我們就可以一往直前,戰勝困難,迎接美好的未來。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8

説到福爾摩斯,想必大家都知道。《福爾摩斯探案集》是一部優秀的作品,它是英國偵探小説家亞瑟·柯南道爾筆下的一個才華橫溢的偵探。自從這本書出世後,很多人都非常崇拜福爾摩斯,我近日讀來也成為其中的一名崇拜者。

誰不想自己成為天才,但事實上這是非常困難的,沒有辛勤汗水的付出,是不可能成為天才的。正所謂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天分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所以説天才源於勤奮。福爾摩斯是個優秀的偵探,他非常的努力。由書中的.描寫我們就能清楚的知道,福爾摩斯所擁有的廣博的知識與破案經驗,是他通過不斷地學習、不斷的鑽研與實踐 才使得自己有了現在這無人能及的偵探能力。

福爾摩斯他會因為案件沒有重要線索而徹夜不眠的分析問題所在,這種勤奮正是我們所缺少的。我們應該積極讀完後,我的思緒沉醉其中難以自撥,我還嘗試以福爾摩斯的思維來解決書中所描繪的案件,但是,我發現自己無法勝任這樣一個洞察細微,思維敏捷,精準推理的人物。原因便在書中被我所發現,書中有這樣一段話來描寫福爾摩斯的,它説:“當福爾摩斯心中有一個解決不了的問題時,他就會連續幾天,甚至更久不吃不喝廢寢忘食的反覆思考,重新梳理掌握各種情形,從各個角度來分析這個問題,直到悟出其中的所有,或深信自己搜索的材料線索還不充分時才肯罷休。”正是因為勤奮成就了福爾摩斯。我們都喜歡稱福爾摩斯為天才,這世上的向他學習。以後做事情一定要努力,不管是天大的事,還是芝麻大的小事。天才源於勤奮,即使我做不了天才,我也會更加勤奮的。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9

這本書寫得極為真實,我感覺就像人們身邊發生的事一樣,他的是一位非常聰明的人,他很善於觀察破案現場他連一絲的蛛絲馬跡多不放過這是他破案最大的好處,第二點他有一顆非常聰明的大腦,如果我是偵探假如我是一個非常細心的人我沒有他一樣的大腦我也不能破案第三他有一個最得力的助手華生。我想大家已經知道了他是誰了吧!對他就是福爾摩斯。一個知名度很高的偉大偵探。

我是一個毛毛躁躁的人每當老師叫我們觀察書中的細節我都是瀏覽一遍就沒事了。而福爾摩斯我可以説是一位非常細心的人他善於觀察,觀察是他破案是的重要武器。像我以前媽媽叫我到外面觀察動物啦、植物啦可是我一旦也沒有耐心就看看就跑出去找同學玩了。還有他的好朋友華生,華生是一位醫生可是福爾摩斯一有案情就和他在一起幫他出點子幫他跟蹤別人(別人就是指福爾摩斯認為可疑的人物)可以説是福爾摩斯最得力的`助手也是他業餘最好的朋友。

我看完了這一本書我還想再看一遍這本書實在是太好看了,我想這是在書裏如果世界上真的有這麼完美的人那該多好,我有一點很想説因為福爾摩斯最後抓住了這個殺人兇手就應該把他交給法庭而不是聽他幾句話就把他給放了而且還讓法庭抓不到這是為什麼呢我現在都搞不明白為什麼。

我要學習福爾摩斯善於觀察的精神,學習他刨根問底的精神!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10

這幾天,我剛剛把《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完,心中有許多感悟。

這部小説是世界著名小説家,偵探懸疑小説的鼻祖阿瑟·柯南·道爾的得意之作。這本書彙集了柯南·道爾筆下的大偵探福爾摩斯的所有案件。福爾摩斯是生活在“霧都”倫敦一座簡陋公寓裏的一位極具偵探天才的人物。他善於運用醫學、心理學、史學、邏輯學,重視調查和研究。他目光敏鋭,思維嚴密而獨特,是跨時代的名偵探。

這本書完整得記錄了福爾摩斯所破獲的所有案件,全部體現了福爾摩斯的敏鋭的觀察力,縝密的思維,和他那無人匹敵的智慧。

讓我們來看看福爾摩斯第一次見到華生的`瞬間推理——他如何在瞬間瞭解華生是從阿富汗來的:

“我的思路是這樣的:這位先生有行醫的特徵,但又有軍人的氣質,所以他顯然是名軍醫。他剛從熱帶地區回來,因為他臉色黝黑;但他手腕那裏白皙的膚色又説明那黝黑的臉色並非本來的膚色。他面容憔悴,説明他吃了很多苦,受過病痛的折磨。他的左臂受過傷,此刻還顯得僵硬不便。一位英國軍醫可能會在什麼熱帶地方吃盡千辛萬苦而且肩膀受過傷呢?顯然是阿富汗。’這一連串的思考過程但是一秒鐘,然後我就説你是從阿富汗來的。”

在這本書中,福爾摩斯總是能利用他敏鋭的觀察力發現案情的蛛絲馬跡,再透過他異常縝密的思維作大膽的假設,分析。

每當在案情的線索中斷時,當人們一籌莫展時,總是他那智慧的火花讓案情有了重大突破,最後成功地偵破案件。

我十分佩服福爾摩斯那判案的智慧!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11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是英國著名的偵探小説作家“柯南·道爾”寫的,他被譽為“英國偵探小説之父”。

在他的筆下出現了著名的“歇洛克·福爾摩斯”一個傑出、卓越的偵探。而他的作者曾經竟是一個軍醫。

這本書收入了“柯南·道爾”先生的九篇作品。例如:《血字的研究》、《跳舞的人》、《海軍協定》……其中寫的最長的是《血字的研究》,而我印象最深,也是最喜歡的卻是《跳舞的人》。

而這篇不是去推理罪犯是誰。而是去破解一種奇特的.密碼。從而引罪犯自己上鈎。

而這些密碼是由一些我們看不懂的小人組成的。

人們只把它當做小孩子亂塗亂畫的一串小人罷了。而十分之有偵探頭腦的“歇洛克·福爾摩斯”卻把這串密碼破譯了。大概的意思為我已到此後邊則是一個人名。

之後他知道了各個小人代表的意思並利用這些小人寫了一句話是:“快到這裏來!”罪犯看見了以後,以為是另外一個懂得此密碼的人寫的,便自投羅網了。

其次,便喜歡了《波希米亞醜聞》。他給我的印象極其的深,一向無一失敗的“歇洛克·福爾摩斯”這次任務沒有,成功讓一個女人跑了,不過結局還是很圓滿的一項嘲笑女士的他,他尊稱那個女人為“那位女士”

我讀完這本書我學到了很多,也見識了“柯南·道爾”的厲害,其中就學到不要放過每一個細微的細節。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12

最近我讀了英國著名作家柯南道爾所著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

福爾摩斯本來是一個在研究室裏熱衷於化學實驗的研究員。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裏,偵破了樁離奇的案件,從此號稱名偵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腦子,能觀察細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體能和武功。但是驕傲就會使人落後。福爾摩斯驕傲時也會出錯,在窗口的黃色臉孔那一案時,他下定論下早了,所以失敗了。

我覺得,無論是誰,也不能驕傲,驕傲使人落後。驕傲會使人粗心大意,讓許多你平時能覺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許多在平常看起來得心應手的事情,卻經常出錯。很多事情只要很細心就會幹成,哪怕你從沒有做過。所以千萬不能粗心,也不能驕傲。

但是驕傲並不代表沒有信心。如果福爾摩斯手裏已經掌握了許多有力的證據,也不敢去行動,不也白費了嗎?有信心是必要的.。如果沒有信心,再簡單的事情也做不成。因為你不敢去嘗試,無論什麼事情,只要敢於嘗試,才有可能成功,否則是一點機會也沒有的。

只有細心加上勇於嘗試才能成事。不能驕傲但要有信心。如果沒有信心,什麼事情也做不成功。

讀過《福爾摩斯探案全集》讀後感,是不是想更瞭解福爾摩斯?想感受他那睿智無雙的風采?那趕緊一起來讀《福爾摩斯探案全集》吧!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13

今天,我讀了《福爾摩斯探案集之五個橘核》,這個故事主要講了:一天,天還下着雨,華生來福爾摩斯家做客。就在這時,門鈴響了,走進來的是一位穿衣講究,彬彬有禮的二十來歲的年輕人,他名叫約翰·奧彭肖,他收希望得到福爾摩斯的幫助。事情是這樣的:1883年約翰的伯父收到一個信封。他剛打開信封,五個又幹又小的橘核“嗒嗒”地落在桌子上。約翰想笑,可看見伯父那恐懼的臉便馬上不想笑了,伯父嘴裏不停地叨唸着:“K、K、K!”之後在一天晚上,伯父喝酒後死在一個污水坑裏。而他的父親也遇到了同樣的事,摔死在一個白堊礦坑裏······

聽約翰講完故事,福爾摩斯急忙讓約翰乘火車回去,自己要在倫敦找點線索。第二天清晨,約翰就被殺害了。福爾摩斯只好向華生簡單介紹了自己調查到的組織,他們找到目標後,就會給對方寄橘核之類的東西以示警告。於是福爾摩斯拿出一個橘子,擠出五個核,和一張寫有3個K的紙寄給了“孤星”號的船長。沒過幾天,“孤星”號的殘骸就在海上了。因為福爾摩斯從孤星號的'行蹤看出來了,他們就是殺害約翰的兇手。

福爾摩斯能破這個案子的關鍵在於他有豐富的知識,他就明白了組織的特點,然後從此入手解決了這個案子。這個案子告訴我們,無論什麼時候,只要擁有豐富的知識積累,堅持不懈戰勝困難的精神以及細緻縝密的思考,這樣才能做到百戰百勝。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14

我有一本書,叫《福爾摩斯探案集》。有一篇講的是“歪脣男人”,我最喜歡這個故事。

有一個人叫艾薩,幾天前不知不覺的失蹤了,他的妻子向“我”和“我”的妻子求援,他們瞭解到艾薩經常去鴉片館,於是,他們去那裏尋找,果然在那裏找到了他,此時,一個老頭向華生的`下襬猛拉,原來是福爾摩斯。

原來福爾摩斯也在調查一個案件,也是跟這個鴉片館有關,一名叫內維爾·聖克萊爾先生的失蹤案,因為一次調查中得罪了店主印度阿三,所以他才化粧。聖克萊爾先生是一個有錢人。那天,他出去辦事,而且還答應小兒子給他帶回來一盒積木,可他出去不久,收到一封電報,説有東西去取,包裹已經到了。她正好逛了一圈,到了印度阿三的賭館的位置,突然聽到她丈夫的聲音,一看,她的丈夫正在三樓的窗台向她招手。突然,她的丈夫被拉了回去,她感到出事了,可她剛進煙館就被印度阿三的助手推了出來,幸好遇到了巡宮和巡捕,當他們到樓上時,只看見一個乞丐,他們把這個乞丐抓到了牢房裏。

福爾摩斯想來想去,怎麼想也不通。第二天,福爾摩斯把華生叫起來説,他知道了。他們來到巡捕房找到那個乞丐,乞丐髒得讓人難以容忍,他正在睡覺。福爾摩斯拿出海綿給他擦兩下,他立刻變得皮膚平滑,模樣俊秀。乞丐清醒過來後,被巡捕釋放了,這件案子就結束了。

我喜歡這本書,因為這本書充滿了驚險。刺激。想象。

《福爾摩斯探案集》讀後感15

假期間,我閲讀了一本由英國最著名的偵探小説家柯南道爾創作的《福爾摩斯探案》。這本書可精彩了,它的魅力,只有在你閲讀時才能完完全全地體會。讀後,我也十分佩服福爾摩斯。

這本書最讓人讚不絕口的是:它精妙絕倫,無微不至的細節描寫,讓我記憶最深刻的就是第一部中的第一次描寫福爾摩斯的工作環境:化驗室是一個高大的屋子,裏面雜亂的放着一些椅子,還有幾張又矮又大的桌子,上面放着許多蒸瓶、試管和一些閃動着藍色焰火的本生燈。這麼一寫,我就彷彿身臨其境,就好像,我也參與了這次案件的沉思。

福爾摩斯是那麼的有哲理性,對於化學知識、解刨知識、驚險文學領域有極高的造詣。他還學過心理學,拉小提琴的技藝也十分的高超,拳術也是那麼出色,可以説是一名出色的劍客,還是精於拳術的拳擊手。他對於英國法律方面的實用知識及其精通,比如説在《巴斯克維爾莊園的獵犬》中你會發現沒有一個人像是兇手。而在《四簽名》中你一開始會以為兇手會有四人,直到故事結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來只有一個。福爾摩斯和華生帶領我們解開了一個又一個謎團,就如成語接龍一樣,在謎底沒有揭開之前你絕對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斷兇手是誰。隨着“成語”的.接口不斷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繃緊,吸引着繼續讀下去,接下去的一個又一個精彩故事,讓我們一直把眼睛瞪得大大的。

讀完這書,我也從福爾摩斯身上學到了小心和謹慎。也讓我的觀察力有了大大提升,我喜歡這本書,也很希望將來能成為福爾摩斯那樣的偉大偵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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