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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起走,迪克》有感

《我們一起走,迪克》有感

《我們一起走,迪克》有感1

《我們一起走,迪克》是由動物小説大王——沈石溪寫的,它是一本非常有教育意義的書,而且感人至深。

《我們一起走,迪克》有感

這本書講了一個盲少年和一隻流浪狗的經歷,迪克是一隻面容醜陋而內心善良的狗狗,阿烔是一個被母親遺棄的.盲少年,他們曾經互不相識,卻又陰差陽錯的遇在了一起,於是,這條流浪狗有了一個主人,也有了一個響亮的名字——迪克。他們成了一對好朋友,後來阿烔忍受不了後母和父親對他的虐待,一氣之下和迪克踏上了尋找親生母親的道路,一路上他們四處流浪、相依為命,迪克保護着小主人大戰攔路的狗羣、穿越雪山死亡之林、夜裏住宿橋洞、街頭賣藝、九死一生冒險比武······

讀完這本書,我已經被阿烔和迪克的感情深深地打動了。最令我感動的是當阿烔生病時,迪克為了讓主人住上醫院甚至不惜當別人練武術的活靶子,所以常常被打的遍體鱗傷。雖然迪克有着醜陋的外表,但是隻要有一顆純潔、善良的心,便是最真最美的。

讀完這本書,我懂得了一個深刻的道理,人不可貌相,動物也是。醜陋的面孔不一定有醜陋的心靈,只要我們與動物和諧相處,他們也會對我們好。要真心對待每一件事、每一個人。

《我們一起走,迪克》有感2

他在追尋,卻又害怕光明,他不想借過,只能回眸人羣。

他長得極醜,但對主人很忠一。記得那一次,他流浪在街頭,依舊人人喊打,但是當他在遇見了他——盲人阿炯,便將他視為主人。他們一路過五關斬六將,在幫主人尋找生母時與一隻名叫紅娜的“狗”擦出了幸福火花,不久紅娜便懷了孕,當迪克一行人雪山前進是卻無意中發現紅娜是一隻人類馴養的豺,紅娜正企圖咬死盲人阿炯,他不得已咬死了紅娜,危險關頭毅然決然的選擇了主人。

還有那個雨雪滂沱的日子裏,他為了給發燒的主人買藥,不惜用身體給別人當活靶子,他渾身是血鼻青臉腫,四肢已支撐不住千瘡百孔的身體,好幾次要倒下。

當他們歷經千辛萬苦,終於取得了成就,卻事不如意。阿炯打算用二胡演奏出他們不凡的經歷,可以亮相就使觀眾大驚失色。於是表演團就用一隻高價買來的狗代替迪克。迪克被鐵鏈束縛住了,在死亡的'邊緣掙扎。

最後盲人阿炯放棄了一切地位,和同生死的迪克一起走了。

我彷彿看見,在大海的襯映下他們衣袂飄飄,迪克顯得那麼美,大海的漣漪上泛來陣陣的月光,海風流淌在耳畔。他們沐浴在月光下微笑,流浪狗不再流浪,少年不再輕狂。

故事已經結尾,但我的心還隨着一起一伏,動物的感情遠遠超出了人類,只是他們不會表達,往往在人生經歷中有許多的不如意,避開荊棘,就會讓你知道下次的路線,躲開櫛風沐雨,從坎坷中爬出,在深淵中眺望。只要隨着陽光,隨着啟明星,彼岸還會遠嗎?

《我們一起走,迪克》有感3

今天,我讀完了動物小説大王——沈石溪寫的《我們一起走,迪克》,這本小説給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這本書講的是一隻擁有純正貴族獵犬血統但十分醜陋的狗,它被主人趕出家門。在野外生存了幾年後,它十分想擁有一位主人,於是到千家萬户去尋求幫助,但最後還是被趕出別人的家門。但在一天晚上,它遇見一位丟了枴杖的手拿二胡的叫阿炯的小男孩,便幫他把枴杖撿起,還不時汪汪叫,阿炯連聲誇獎“好狗,好狗!”於是收留了那隻醜陋的狗,取名叫迪克。阿炯的父母很早就離婚了,繼母胖菊對他很一般,阿炯把迪克帶回家,胖菊只允許收留迪克幾天。每天,阿炯在茶館中彈奏二胡,這件事平平常常,可是有一天,茶館買了錄音機,就把阿炯趕走了,迪克為此感到十分生氣,大鬧茶館,把錄音機砸壞了,害得警察也鬧到了阿炯家,警察還提出要罰款一千元,便當場殺掉迪克。阿炯知道家中已經呆不下去了,連夜與迪克前往自己親母親所在的昆明。到了昆明,他們也只能拉二胡乞討!但是每一天都有一位好心的阿姨給阿炯兩元錢,還常常陪阿炯聊天。過了很久,迪克才知道這位阿姨就是他的親生母親!阿炯母親現在的.丈夫是劇院的經理,他一見阿炯二胡彈得很好,就編了一首曲子——《瞎眼小孩與迪克狗》。在台上,曲子一直表演得很不錯,但當觀眾們看到醜陋的迪克時,都嚇壞了,害得只好落幕。後來,迪克被關了起來,劇院經理還買了一隻白獅狗當做迪克。阿炯惱怒萬分,想盡辦法,終於把迪克偷偷救了出來,又開始了充滿苦難的流浪生活。

看完了這本書,我最想説的是:動物是人類最誠摯的朋友!!!很多人之所以害怕動物是因為它們只看到動物的表面,只要對動物好,動物當然也會對你好,動物不是機器!它們也有感情!我希望更多人能來看這本書!我相信,害怕動物的人看了這本書,也會知道:只要關心動物,動物和人之間就是心有靈犀一點通!

《我們一起走,迪克》有感4

讀完了這本《我們一起走,迪克》後,我由此產生了許多真實的感受。迪克和主人,一人一狗之間居然有如此深厚的情誼。我不得不説這情誼,比天高,比地厚,比海深比花美。我為導盲犬迪克對小主人的忠誠而感動,我也為小主人阿炯堅苦樸素的精神而感動。

先説“醜”狗迪克。其實它並不是很醜,它醜,只是醜在外表而已。內心美,才是它的`特點。它,為主人討錢,為主人壯膽,保護主人……哪一樣不是可貴的?這些令人讚歎的舉動,哪一樣不是出自內心的?沒有。當然,不止這些事令你驚訝。再説一個:迪克為主人掙醫藥費,寧願被打得自己遍體鱗傷!這,實在是常人無法理解的!再説阿炯,迪克的小主人。從小父母離婚,他和爸爸在一起住。總是受繼母的欺負。於是,小小的他有了同情心,和師父一起學藝。但是……師父也走向了天堂……只剩下他和迪克。……總之他善良、活潑、十分有耐心,對迪克也很好。一次,宋叔叔認為小狗迪克是瘋狗要宰了它。他沒有靜坐別處,沒有哇啦哇啦一個勁地哭,而是拖住宋叔叔的腿,説:“不,我不要迪克死!不要!宋叔叔求你了。它不是瘋狗!”從這可以看出,阿炯多麼有情有義!

這一人一狗,從未對對方有半點私心,也從未有過拋棄對方的想法。他們和諧的精神如同一朵荷花開在生命的池塘裏。

《我們一起走,迪克》有感5

每當我看見牀邊的這本《我們一起走,迪克》總會情不自禁地翻開幾頁看一看,並想着迪克和它的主人阿炯會過得怎麼樣?有沒有看到迪克的忠心……

這本書主要講了這樣一個故事,在一個風雨如晦的夜晚,一隻才出生三個月的醜狗被人遺棄了,這隻小狗艱難地生存了下去。在一次偶然的事情中,它成了一個盲少年的.狗,盲少年阿炯便給它起名叫迪克。半年後,阿炯忍受不了繼母胖菊的“善待”,和迪克去尋找自己的親生母親。在死林裏,迪克因為看見它的妻子紅娜想咬殺自己的主人阿炯,一不小心失手咬死了紅娜。之後,在幾個好心人的幫助下,阿炯和迪克來到了昆明,可是卻沒找到阿媽。阿炯和迪克只好在街頭乞討。後來,小主人阿炯生病了,他的親生母親將他接回家裏,並想不動聲色地把他送回他的爸爸身邊。迪克為幫主人籌齊藥費,甘願成為練武人的拳靶子。結果,阿炯母親的老公老宋覺得阿炯是個人才,讓他成為演員。因為迪克太醜,老宋便找了個白獅狗代替它。最後,迪克也忍受不了假迪克的奚落,咬斷了假迪克的前腿。老宋讓幾個人過一天就把真迪克殺了燉湯喝。阿炯也知道了原來“好阿姨”就是阿媽。他當天晚上便離開了阿媽,救出了迪克,拿起胡琴,向太陽升起的地方走去……

讀完後,我感慨萬分,迪克那種忠貞的品質深深地打動了我。“當人的雙目失明後,他便只能用他的心去看世界,心看見的世界才是最真實最美麗的世界。”的確,心看見的世界才是最美麗的世界。為什麼只有盲少年阿炯才能“看”得見外表醜陋迪克的內在美和外表可愛的白獅狗中內在醜?因為他不是“看”它們的外表,而是感受它們的內心。

其實,我也犯過只看外表不感受內心的荒唐事。讀了這本書,我明白了內在美才是最美麗的!

感謝這本書讓我明白了這麼多。

《我們一起走,迪克》有感6

在我童年的書櫃中,書,那可以説豐富多彩:有記錄歷史故事的;有描繪神仙的;還有關於自然知識的;總之是內容繁多,數不盡呀!但最令我深有感觸的還是那本關於友誼的書―――《我們一起走,迪克》。

這本書的主人公是阿炯。阿炯雖然年僅四歲,但經歷的事可遠遠要超過我們每一個同齡人。他自幼失去母親,和一條流浪狗迪克流浪四方,相依為命。他的目的就是找回母愛。不料,自己身患大病,因此,迪克登場了。

迪克長相不秀,卻武藝高強,幼時便有撕咬的'好功夫。他為了給主人治病,甘願當人家的活靶子。最後,兩位悲慘而又引人深思的主人公找回了失落的母愛,消失在落日的絢爛晚霞之中。

阿炯和迪克,一個是人一個是狗,而他們的友誼卻深於任天長。何一位朋友:迪克為了救主人,不讓紅娜吃他,最後大義滅親,將自己的家人—紅娜給咬傷了。

僅從上一個故事中,我們便可知道阿炯和迪克的友誼比鋼鐵還硬,比大海還深。

友誼,是愛的基礎,有了真正的友誼就可以將任何東西一舉擊碎。

友誼,是一道堅固的城牆,無論你怎樣迷惑,怎樣攻擊,都無法從上面打一個小眼。

友誼是我們的信念,團結合作,互相信任,無論風風雨雨都無法將其颳倒。

友誼地久天長。願我們每個人都做朋友,讓我們互助互信,堅持不懈,無論多大的困難都不會害怕!

《我們一起走,迪克》有感7

去年寒假,我讀了一本書《我們一起走,迪克》,我被書中的主人公阿炯和迪克之間的純潔的愛深深打動了。

這本書主要講了一條狗和一個人發生的故事。一條被獵户遺失的醜狗——迪克,渴望得到新主人。一位盲童——阿炯,從小失去母愛,他和迪克結成夥伴,並相依為命。他帶着迪克一起尋找那份遺失的母愛。迪克用自己的身體,為小主人遮風擋雨,為能有錢給小主人看病,它甘願當人家練武術的.活靶子。當阿炯找到自己的親生母親後,他卻選擇放棄母愛,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被阿炯和迪克之間純正的愛深深地感動了!最讓我感動和欽佩的是阿炯最後的舉動。其實,他只要繼續管阿媽叫阿姨,不久他就會成為正式演員,一輩子做城裏人了,但是他選擇了至純的愛,選擇和迪克一起流浪。

我也想有一條像迪克那樣的狗,也想經歷那些事,但我更加地珍惜父母對我的愛!

《我們一起走,迪克》有感8

堅強是一種信念,在艱苦的生活中堅持鬥爭,才算是勇敢的人!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是沈石溪寫的《我們一起走,迪克》,裏面有兩個主人公:一個是從小失去母親、勇敢的小主人阿炯,另一個是可憐的獨耳醜狗迪克,它外貌醜、心靈美,也很勇敢。

這本書讓我愛不釋手,看了一遍又一遍,迪克在家裏鬧了事,阿炯又想找阿媽,所以逃到了昆明,一路上發生了許多讓人感動的事。到了昆明後,因為找不到阿媽,阿炯與迪克只好飢一頓飽一頓地在街頭賣藝。最後,他找到了阿媽,卻説不出話來,結果讓人很感動。

我真是無法跟阿炯比,他的阿媽與他分別了七年,如果換做是我,我根本無法做到。阿炯因為悲傷,眼睛也哭瞎了,又沒有媽媽,那是一種什麼樣的感受?再説那個時代與現在完全不一樣。今天,萬里無雲的晴空,到處能聽到鳥的歌聲,美妙極了!但那時阿炯的眼前一片漆黑,迪克又太得太醜,一人一狗相依為命。

我真想回到他們拉琴要飯的`時候,給他們點牛肉罐頭,讓他們吃得津津有味;我還想和他做朋友,天天在公園裏玩耍,讓阿炯不再覺得孤單;還想和他們一起去聽老人講故事……

科學在發展,科技在進步,知識也越來越豐富。大家可以想像現在的幸福生活:有空調、電扇、電視,可有人還不知足,當時沒有這些東西是怎麼過的?我認為金錢的攀比是無用的,才華的攀比才是真正的攀比。

我緩緩地合上了書本,閉上了眼睛,讓自己從書的世界“飛”了回來。

書,可以帶給我快樂,也可以帶給我知識,還可以帶給我感動,還可以……

《我們一起走,迪克》有感9

讀了《我們一起走,迪克》讓我感到人與狗也是的真情的,迪克寧願把自已的'愛人紅娜咬死,也不願讓小主人阿炯受傷。為了給阿炯治病,自已去當別人的練功稻草人,身上一塊塊的傷口。

迪克是一個從小出身天就被人拋棄的一條獵狗,當它在叢林中看到一條獵狗捉到一條獵物,主人非常高興,就輕輕撫摸它的背。它看到了非常嫉恨。它渴望有一位欣賞和理解自已的主人,能有間遮風擋雨的狗棚,能有一日三餐温熱的狗食。它廢盡了心思讓別人收留它,可是,因為它長得太醜了,別人都把它當成了狼了。直到它遇到了阿炯它的命運改變了。

它和阿炯每天都在客棧拉琴生存,直到有一天,客棧買了一台收音機。阿炯不能在那裏拉琴了。迪克為了阿炯把客棧弄得亂七八糟,闖下了大禍。而在無奈的情況下,他們離家出走,去昆明找他的媽媽

這本書讓我感受很深,迪克是一個忠心的狗,而阿炯是一個非常愛狗的人。

我建議大家要讀一下這本書,非常有趣。

謝謝大家!

標籤: 迪克 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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