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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司法《卷一》考試真題及答案

歷年司法《卷一》考試真題及答案

【真題精選】

歷年司法《卷一》考試真題及答案

因連降大雨,某廠設計流量較小的排污渠之污水溢出,流入張某承包的魚塘,致魚大量死亡。張某訴至法院,要求該廠賠償。該廠提出的下列哪些抗辯事由是依法不能成立的?

A.本市環保主管部門證明,我廠排污從未超過國家及地方排污標準

B.天降大雨屬於不可抗力,依法應予免責

C.經有關機構鑑定,死魚是全市最近大規模爆發的水生動物疫病所致

D.張某魚塘地勢低窪,未對污水流入採取防範措施,其損失咎由自取

【正確答案】 ABD

【解析】

根據《環境保護法》第41條的.規定,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有責任排除危害,並對直接受到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賠償損失。完全由於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並經及時採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環境污染損害的,免於承擔責任。

排污是不達標等違法行為並不是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故A抗辯不成立;

單純的連降大雨,但沒有配合採取合理措施,不能免責, 故B抗辯不成立。

C項抗辯可以成立,因為證明了污染與損害後果沒有因果關係,不屬於“直接受到損害”。

D項抗辯不成立,只有受害人自我致害的行為才能作為抗辯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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