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校園範例 >考試 >

考試通知四篇

考試通知四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通知的情境愈發增多,通告是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在一定範圍內公佈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時,使用的下行公文。你知道通知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考試通知4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考試通知四篇
考試通知 篇1

根據省人社廳《關於做好20xx年統一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祕〔20xx〕72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5月參加全國統一鑑定(以下簡稱“全國統考”),全省統一鑑定(以下簡稱“全省統考”),全市統一鑑定(以下簡稱“全市統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職業工種

全國統考: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心理諮詢師、電子商務師、職業指導人員、企業培訓師、理財規劃師、勞動保障協理員等7個職業(工種)。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將另行通知。

全省統考:祕書、健康管理師、智能樓宇管理師等23個職業(工種)。

全市統考:保育員、汽車駕駛員、電工、中式烹調師、花卉園藝工等5個職業(工種)。

二、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20xx年3月20日—4月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考試時間:20xx年5月20日—5月21日(見附件1、2、3、4、5、6)

領取准考證時間:20xx年5月16日—5月18日

三、報名要求

(一)報名方式

在校學生到所在學校鑑定所統一報名。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到六安技師學院職業技能鑑定所報名;縣區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由所在縣區人社部門統一受理,審核後由縣區人社部門到六安技師學院職業技能鑑定所報名。其他社會人員報考的職業(工種)屬全國統考的到安徽國防科技職業學院職業技能鑑定所報名,屬省、市統考的到六安技師學院職業技能鑑定所報名。

(二)報考條件

各職業(工種)按《國家職業標準》執行,具體條件請登陸安徽省技能鑑定工作網()“申報條件”中查詢;同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還應符合《安徽省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職業技能鑑定實施意見》及我市有關規定。

(三)報名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填寫:《六安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職業技能鑑定申請登記表》(附件7);其它申報人員填寫:《安徽省職業技能鑑定報名登記表》(附件8);

2、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的原件、複印件各一份;

3、考生憑職業資格證書、工作年限或培訓合格證書報考的,還需提供上述證書的原件、複印件和工作年限證明原件(見附件9)各一份;

4、4張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照片背後註明報考職業、等級、姓名、身份證號);

5、論文:由市鑑定指導中心負責實施的二級及以上職業(工種)的論文,申報人員於4月30日前按報名機構要求提交(一式三份),其中國考職業(工種)還需提交電子檔,具體論文撰寫要求詳見附件(附件10);由省中心或其它機構組織實施的二級及以上職業(工種)的論文,將另行通知。

(四)資格審查

統考的職業(工種)由受理報名的職業技能鑑定所進行初審,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進行復核。

(五)報名地點

安徽國防科技職業學院職業技能鑑定所

聯繫電話:18063034882、13966280634

聯繫人:邊老師

地址:六安市新河東路2號(國防學院實訓樓二樓)。

六安技師學院職業技能鑑定所

聯繫電話:0564-3359028、3359027

聯繫人:吳老師 王老師 餘老師

地址:六安市佛子嶺東路汽車東站西側(技師學院實訓樓二樓)。

四、相關要求

1、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統一鑑定工作,大力宣傳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執行國家有關政策,積極組織符合報名條件人員參加統一鑑定,統一鑑定報名數據須嚴格按照時限要求上報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逾期不報的單位或個人將不再接收報名材料,不安排參加本次統一鑑定。

2、報名機構不得受理户口不在本市且不在本市轄區內的學制教育學生、就業人員、現役軍人、長期居住人員報名,不得委託或受理社會力量辦學單位代學員集體報名,不得降低國家職業標準規定的報名條件受理報名。

3、20xx年全省統考職業(工種)未列入今年統考安排的,且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可參加一次補考,在今年5月份統考日組織實施,其報名時間、報名方式、報名地點、報名材料等按統考相關要求執行。

4、受理報名的職業技能鑑定所在4月6日前將整理好的報名紙質材料和報名彙總表(紙質和電子版)一併上報市鑑定指導中心(見附件11)。

5、申報人員的工作年限、年齡,截止到20xx年5月31日;

6、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級別報名人數未達到5人的不開考。

7、全國統考成績於考試結束30日後,登錄安徽省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網()查詢;省考(職業)工種成績將在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告”中查詢。成績公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考生可通過報名機構按規定申請複核成績,並提供准考證、身份證複印件。

8、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於統一鑑定工作的全過程,申報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所要求的

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資格,並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9、其他相關事項請關注安徽省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網和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諮詢電話:0564-3376029、3376202

監督電話:0564-3376028、3376208

附件: 1.20xx年5月全國統考時間安排

2.20xx年5月全國統考考核方案

3.20xx年5月勞動保障協理員技能鑑定有關事項

4.20xx年5月全省統考職業(工種)時間安排

5.20xx年5月全市統考職業(工種)時間安排

6.20xx年5月全省統考考核方案

7.六安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職業技能鑑定申請登記表

8.安徽省職業技能鑑定報名登記表

9.工作年限證明

10.論文撰寫要求

11.20xx年5月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鑑定考試彙總表(一)、(二)

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考試通知 篇2

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關於做好20xx年全國統一鑑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鑑發〔20xx〕1號)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為做好雲南省20xx年全國統一鑑定工作,現將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職業範圍

20xx年實行全國統一鑑定的職業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安排對20xx年參加心理諮詢師、電子商務師、職業指導人員、企業培訓師、理財規劃師5個職業全國統一鑑定、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組織進行最後一次補考。補考僅針對20xx年參加鑑定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接受新的考生報名。

二、鑑定時間

20xx年全國統一鑑定日期是5月19日、20日和11月17日,補考日期為5月19日、20日(具體安排詳見附件)。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在規定日期組織實施全國統一鑑定工作。

三、考務管理

(一)按統一管理和分級負責的原則,雲南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統管全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工作,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的`全國統一鑑定工作進行綜合管理,負責本地統考組織機構的初審、數據上報、考務安排及質量督導。

(二)全省參加全國統一鑑定的統考組織機構必須經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審核認定後方能開展工作,省鑑定中心將通過網絡等媒體統一對社會公告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凡未經審核認定的機構,一律不得組織開展全國統一鑑定職業的報名工作。

(三)全省統一使用國家職業技能鑑定在線考務管理系統,網址為,實行統一考務管理、統一鑑定標準、統一試卷、統一考評人員和統一監考人員。

四、報名要求

(一)各統考組織機構在4月16日、10月17日前通過在線考務系統將考生信息報送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5月4日、11月2日前通過在線考務系統將考場安排數據報送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二)申報全國統一鑑定的考生,需詳細填寫《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申請表》,並嚴格按照職業標準報名條件申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全國統一鑑定工作。各州市要切實貫徹《關於公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xx〕68號)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全國統一鑑定工作及相關職業的補考工作,加強各環節的規範管理,工作要做實做細,確保鑑定質量。

(二)加強資料安全管理。各州市要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對全國統一鑑定考試資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將考試資料傳遞、分發等各環節的保密責任落實到人,杜絕泄密事件發生。一旦發現泄密行為,嚴肅查處並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三)嚴格考點管理和考務管理。各州市要按照職業技能鑑定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對全國統一鑑定考點的標準建設、安全管理;要通過嚴格審核考生資格、嚴肅考場紀律、實施現場督導和遠程視頻監控等措施,強化對鑑定各個環節的規範管理,杜絕舞弊行為。

(四)加強閲卷管理。除實行智能化考試的科目外,其餘試卷均由雲南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統一組織評閲。各組織單位在試卷裝訂時要認真核查,杜絕試卷錯裝、漏裝。

(五)成績查詢。全國統一鑑定考試成績公佈後,考生可登錄雲南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網站進行成績查詢。對成績有疑問的,可按《雲南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國家統一職業技能鑑定考核成績查分操作規程》進行查詢。

具體工作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聯繫。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考試通知 篇3

【提要】黑龍江祕書資格報名祕書信息 : 20xx年上半年黑龍江省大慶市祕書資格證考試報名通知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新區組織人事勞動局:

為做好大慶市 20xx年上半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工作 , 根據省人社廳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要求,具體報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國統一鑑定的職業範圍及申報條件

20xx年上半年鑑定考試的職業是心理諮詢師、理財規劃師、祕書、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物流師、職業指導人員、企業培訓師、勞動保障協理員等,具體職業等級、申報標準和條件請點擊查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職業管理網站,在“高級查詢”框輸入所要申報職業查詢。

二、鑑定時間

20xx年5月20、21日。

三、報名方式

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實行網上報名。

20xx年上半年大慶市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網上報名系統連接

(請各位考生在仔細閲讀通知後再於大慶網上報名時間內進行報名)

四、報名和確認時間及地點

網上報名時間:20xx年3月16日—3月26日;

現場確認時間:20xx年3月27日—3月31日

現場確認地點: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位於大慶市東風新村緯二路13號,大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4樓會議室)。

諮詢電話:0459-6292026

五、報考要求

(一)考生報名需攜帶證件及材料:

1.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報名審核表;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3.學歷證書(在校生為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1份;

4.同版二寸(與網上報名照片同版)照片2張(粘在審核表左側空白處);

5.《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1份;

6.考生所在單位開具的崗位工作年限證明1份(社會考生均須提供);

7.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8.申報二級以上級別的考生需要進行綜合評審。

(二)考生報名審核通過後,需在現場繳費,之後請關注報名網站按網站規定時間打印准考證,考生必須記住在報名網站註冊的用户名和密碼。

(三)需要進行綜合評審的考生,要詳細閲讀《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綜合評審辦法》,在現場確認時將論文或評審資料交到市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並做好論文答辯準備。

(四)祕書三級、四級,不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方式為考生下載填列《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考生報名表》1份及《全國統考申報彙總表》一式兩份及電子版,其他資料與網上報名提交資料的2、3、4、5、6項相同。考生需要提交同版免冠1寸近照2張(含報名表上粘貼1張),同版2寸照片1張(粘在報名表空白處),須提交大小在25K至30K之間的電子版照片。考生電子版照片需要按照其在《全國統考申報彙總表》中的順序命名,格式為:“序號-姓名-職業級別”,《全國統考申報彙總表》及電子版照片須在現場報名前發送至並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審核,考生准考證在考試前7日內到我中心領取。

(五)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逾期不予受理,考生網上報名後一定要按自己預約審核時間到現場確認審核,逾期將失效。

考生預約成功後又修改個人信息的,必須重新預約審核,否則為報名失敗。

(六)補考考生可用原註冊的賬號登陸申報。

附件:

1.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考生報名表(祕書三級四級使用)

2.全國統考申報彙總表(祕書三級四級使用)

3.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綜合評審辦法(報考二級以上級別考生使用)

4.工作年限證明(社會考生使用)

大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

考試通知 篇4

根據《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山西省20xx年度全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晉人考函〔20xx〕22號)安排,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xx年度全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定於10月15日舉行。

為方便應試人員報考,根據此次考試相關規定,編寫了《山西省20xx年度全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手冊》(以下簡稱《報考手冊》),內容包括考試時間、專業設置、考試收費、報名流程、報考條件、注意事項、考場規則、違紀處理等,應試人員須認真閲讀。

  二、報名時間

報名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台,考試前不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工作在考試成績公佈後進行;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在山西報名參加考試的應試人員現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須在山西,同時須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見《報考手冊》)。

考點設在太原市,具體地點見考試准考證。

網上報名:7月28日至8月11日

網上交費:7月28日至8月14日

准考證打印:10月9日至10月12日

交費發票領取:10月9日至10月13日

需要領取交費發票的人員憑準考證、身份證到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太原市體育西路317-1號302室)領取,逾期不再受理。

成績查詢:12月底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

  三、資格審核

報名資格審核工作由山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負責,資格審核對象為本年度考試中全部科目成績合格的應試人員,資格審核時須提供山西户籍或山西居住證。

成績公佈後,資格審核對象須嚴格按照《資格審核通知》要求的時間、地點,攜帶《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工作年限證明、學歷證明、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參加現場資格審核,逾期未參加的,按自動放棄本次考試處理,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

發佈審核通知:20xx年1月3日前

現場資格審核:20xx年1月8日至1月11日

聯繫電話:

山西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0351-8302522(報名條件諮詢、現場資格審核)

山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0351-7330283(網報諮詢) 0351-7339662(成績複核)

0351-7330067(考試收費)。

標籤: 考試通知 四篇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xy/kaoshi/rvn5o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