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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需科目學習考試心得體會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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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司法從來都不追求時尚。博登海默講到“法律的‘時滯’問題會在法律制度的不同層面中表現出來。”説的是法律具有滯後性,法律面對時代潮流總會“落後半拍”。法律的滯後性體現的是法律具有穩定性和確定性,正因為此,才不會導致法律的朝令夕改,令人無措手足。然而,這只是其中一方面,另一方面法律也在不斷變化,在不斷跟上時代的需要或要求,只不過這種變化是緩慢而又漸進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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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今,互聯網已經誕生了幾十年。“舊時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互聯網已不再是科技精英的專屬玩物,而是已經滲入人們生活的每個角落。20xx年3月,總理首次提出了“互聯網+”行動計劃,將互聯網應用提升到國家發展戰略的層面。聯繫到司法領域,表面上看司法並不能從互聯網的發展中獲益多少,我們不能要求互聯網能夠馬上提升司法幹警的職業水平,也不能要求它能大幅提高司法辦案的效率,更不能指望它立竿見影地促進司法公正,讓人民周身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存在。但我們確實找到了通過互聯網促進司法公正的途徑。那就是以互聯網作為司法公開的平台,為人民提供司法服務,並接受人民羣眾對司法的監督。

20xx年以來,為貫徹中央關於司法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推進陽光司法,最高法院提出建立完善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台;檢察機關也將終結性法律文書公開作為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而互聯網剛好能在這些措施中展現優勢。通過互聯網公開,人民羣眾可以便捷地查閲案件流程和信息,諮詢相關問題,省卻了大量的時間和金錢。更為重要的是,通過網絡公開,案件的節點信息暴露在公眾視野,有力減少了違法辦案、不規範辦案的可能性。這一方面約束了司法人員,促進了依法依規辦案,另一方面案件當事人掌握了客觀信息,減少了其對司法機關的無端懷疑,有助於提升司法機關的公信力。這些措施看起來只是一個技術應用,也只是在程序上進行關鍵環節的公開,但其影響卻將是深遠的。程序的正義必將帶來實體的正義。我國一直都重實體而輕程序,而司法公開為程序正義施加了巨大的.壓力和推力。在人們的法治需求日益增長,黨和國家越來越重視依法治國的大環境下,互聯網的這個應用必將會引起我國司法水平的深刻變革,為法治的發展帶來福音。

司法改革正在緊張進行,改革任務眾多,關係複雜,最終要落到促進司法公正的目的上來。相比其他改革內容來説,司法公開不涉及利益關係調整,改革的難度相對較小,然而它卻能相對直接地規範司法人員行為,較快地提升司法公信力,是成本較小的改革措施。互聯網的應用在其中功不可沒,這是高科技時代給我們開闢的駛入法治快車道的便捷通道。我們要好好利用,以期在不遠的將來,法治水平得到較大程度提高,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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