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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略合作協議

戰略合作協議

合作協議,只是一個簡單的在部分區域合作的協定。合作還是以各自的利益最大化為主,但不一定是整體的利益最大化。那麼戰略合作協議如何寫?以下是本站小編收集的關於《戰略合作協議》的範本,僅供參考!

戰略合作協議

範本一:戰略合作協議

甲方:xx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乙方:×××集團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郵編: 聯繫電話:

本戰略合作協議由上列各方於

鑑於: 1、xx 公司(以下簡稱某公司)是國內領先的 xx 產品(或服務)供應商。 2、×××集團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銷售磁條卡、智能卡、智能卡終端接口產品、校園系統集成、髮卡系統 及設備、 安全認證產品等, 向顧客提供該產品最為全面的基本卡及智能卡解決方案, 業務涉及金融、 公交、 社保、校園、電子政務、高速公路等領域。 3、雙方都擁有良好的品牌形象、銷售通路和客户資源,雙方產品具有較強的互補性和兼容性。 故此,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建立戰略合作伙伴 關係的規則等相關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戰略合作協議,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宗旨 雙方希望通過建立密切、長久及融洽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充分發揮各自網絡和業務特點,在業務捆綁、 市場營銷、產業推動等多個領域開展強強合作,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同促進雙方產品與服務的延 伸和發展。

第二條 合作領域 雙方一致同意致力於在以下產品或服務領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1、 2、

第三條 合作內容 雙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資源和專業技術及經驗為基礎,在前述產品或服務領域的宣傳推廣、產品開發與支 持、客户服務、網絡支持、信息轉接等方面進行廣泛合作, 共同開拓市場。 1、雙方認同對方為核心戰略合作伙伴,充分利用各自的資源開展業務創新和市場宣傳合作,共同策劃組織 市場營銷活動。 2、雙方同意將對方的公司信息鏈接到自己網站的“合作伙伴”欄目中,並在一切可能的宣傳渠道,如展會、 網站、分支機構、新聞發佈會等,加入對對方的產品與服務的宣傳推廣。 3、 雙方相互給予產品與服務支持和優惠待遇。 某公司向××公司提供××公司所需要的 ××公司向某公司提供其所需要的 產品(或服務) 。 產品 (或服務) , ; 。 年 月 日在 市訂立。 4、雙方在現有優勢業務間開展合作,將雙方的產品或服務設計成豐富的捆綁組合,並通過產品或服務的組 合或捆綁,為客户提供個性化增值服務。對方新開發的產品或服務,雙方均享有優先合作權。 5、雙方在市場營銷中相互支持,實現資源互換。一方接洽的項目需要另一方產品或服務配合時,應優先考 慮跟戰略合作伙伴的合作;對各自獲知的招標項目,如有合作的可能,向客户推介戰略合作伙伴的產品或 服務,並根據客户需求,以產品或服務的組合或捆綁的方式共同投標,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方便、更快 捷的服務,以實現客户資源的共享。 6、一方對於從市場或客户獲知的有關另一方產品或服務的信息予以及時的反饋,互相推進產品或服務的改 良。 7、為提升雙方的市場競爭力,雙方開展人才交叉培訓合作。

第四條 溝通渠道 1、為保證雙方合作的暢通以及信息的適時交流,雙方成立協調小組,負責溝通、聯絡等日常事務。 l 協調小組的組成: l 協調小組的職責: 2、對於具體合作項目,由雙方根據具體情況成立項目組,負責具體合作項目的運作。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本戰略合作關係不改變雙方各自的獨立地位和隸屬關係。雙方均有獨立進行經濟活動的自主權,以各自 的名義經營並對外承擔責任。 2、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從屬或代理關係。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或處分另一方的權益,否則,應承擔由 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雙方均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署協議。未經對方書面授權或許可,任何一方不得自認為並且對外稱其為另 一方的代理人,或擅自以另一方的名義對外作任何承諾,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雙方的產品與服務均具有相對的獨立性。雙方均以各自的名義向客户提供產品或服務,並對各自的產品 或服務引起的法律後果承擔責任。 第六條 知識產權 1、雙方對各自持有的專利、商標、版權、技術祕密等享有自主所有權與使用權,且不因合作而必然導致上 述知識產權的共享。未經一方書面授權或許可,任何一方不能自認為基於本合作協議而對另一方的知識產 權享有任何權益。 2、相互協作開展保護知識產權的合作。一方獲悉的任何侵犯戰略合作伙伴知識產權的行為,應適時告知另 一方。

第七條 保密 任何一方對因在合作期間知曉的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於合作期內以及合作終止後,只要該信息未成為公眾 信息,雙方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授權或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該商業祕密以任何方式披露給 第 三方或用作其它商業用途,否則,應賠償由此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作期限 1、雙方致力於建立一個長期的戰略合作關係,在雙方認為已無合作的必要或可能時,經協商一致可終止本 協議。 2、雙方同意終止本合作協議時,仍應繼續履行合作期內簽訂的各項目協議或協議,直至協議或協議履行完 結或經訂約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無自身過錯的情況下,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協議義務的,不負違約責任,但應盡一 切努力減輕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並且應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通知對方並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 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條 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效力、解釋和履行均受中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合作期間雙方發生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爭議,雙方同意提交××市仲裁委 員會,按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第十二條 陳述和保證 12.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12.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集團公司; (2) 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交易,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十四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協議附件 15.1 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5.1.1 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15.1.2 各方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15.2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 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 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七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 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八條 通知 18.1 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8.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 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18.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 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二十條 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 加蓋騎縫章。 本協議—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 元。

(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

年 月 日

範本二:戰略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共同促進發展的原則,就***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牽頭完成搭建平台的基本工作,完善規章制度的制定。

2、甲方幫助乙方爭取配套服務境等支持,協助解決乙方在行業發展過程中的問題。

3、甲方支持乙方與可以展開多種形式的互動交流與合作。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管理制度的構架下,參與事務,享有表決權和監督權。

2、乙方有義務執行雙發所達成的決議,遵守章程;維護彼此的合法權益。

3、乙方應充分利用雙方所搭建的平台,發揮自身優勢,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合作。

三、其它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2.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對方有權變更、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並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認可之時起生效。

甲方代表: 簽署時間:

乙方代表: 簽署時間:

範本三:戰略合作伙伴協議書範本

甲 方: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 方: 地 址: 負責人:

鑑於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實現雙贏的目標,建立戰略合作關係,成為戰略合作伙伴。

第一條 雙方基本情況

(一)甲方

致力於為機構和高淨值財富人羣提供資產配置規劃和為有融資需求的客户提供整合融資解決方案。已成功與數十家活躍的商業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併為數十億受託資金,設計與提供有競爭力的金融產品,為數十家融資方設計並完成實施融資解決方案;為機構和高淨值財富人羣提供多元化、專業化的產品和服務;幫助客户實現財富管理目標。

(二)乙方

面向整個金融市場篩選優質產品,進行嚴格的產品品質控管及金融供應商合作制度。作為中國精英人士的全套財富管理方案的提供者,為客户提供包括財務診斷、理財規劃、產品分析、市場追蹤、財商教育等在內的高端私人定製理財服務。 第二條 合作原則

(一)平等原則。 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前提下籤署本協議,協議內容經過雙方充分協商。

(二)長期、穩定合作原則。 雙方的合作基於彼此充分信任,着眼於長期利益,雙方致力於長期、穩定的合作。

(三)共同發展原則。 本協議旨在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條件開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四)雙方通過資源共享、優勢互補與業務創新,共同為客户提供更優質、更全面的金融服務,推動雙方業務實現跨越式發展

(五)誠實守信、市場化原則。 雙方恪守本協議中所作之承諾,確保雙方的共同利益,具體合作事項應按市場化方式運作。

第三條 合作內容、方式

(一) 產品設計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共同設計與開發金融產品。

(二)財務諮詢服務

甲方在同意接受乙方委託的情況下,對乙方的產品進行分銷; 乙方在同意接受甲方委託的情況下,對甲方的產品進行分銷。

(三) 其他業務合作

甲乙雙方在品牌推廣、客户服務與調研、產品營銷、人才培訓等各個方面加強合作與交流。

第四條 合作機制

(一)建立信息通報制度。一方及時向另一方提供產品設計、產品動態等方面的資料和信息。

(二)雙方各自指定具體牽頭機構,負責日常協調、傳達、佈置、彙總、反饋和跟蹤有關事宜。

第五條 附 則

(一)雙方約定:本協議內容,以及在雙方具體合作過程中可能相互需要提供專有的具有價值的保密信息,未取得提供方事先書面同意前提下,須各自遵守保密義務,不以任何理由或目的向第三方披露(各自的諮詢顧問、代理人除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

(二)本協議為雙方戰略合作的框架性協議,在開展具體合作業務時,另行商洽簽訂具體合作協議。

(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法律效力均等。

(四)本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所商定事項僅作為雙方今後業務戰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構成協議雙方互相追究違約責任。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標籤: 協議 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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