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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時尚作文集合十篇

關於時尚作文集合十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大家都接觸過作文吧,作文是人們以書面形式表情達意的言語活動。如何寫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時尚作文10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時尚作文集合十篇

時尚作文 篇1

爺爺與奶奶的婚姻全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們見過一面後便開始操辦婚事。奶奶每次談起她和爺爺的婚禮,滿布皺紋的臉總是紅撲撲的,眼睛總是亮亮的。奶奶的孃家沒有什麼嫁粧,便租了一頂紅轎子,讓奶奶的幾個兄弟抬着去。沒有紅蓋頭,滿村的人都看見了害羞的奶奶,臉兒比紅夾襖還要紅。爺爺説,那時的奶奶靚極了;奶奶説,那時的爺爺帥呆了。

姑姑出嫁的時候,奶奶竟孩子氣的想為她要一頂紅轎子,可在奶奶結婚時,轎子就已經是稀罕物了,更何況幾十年過去了關於傳統與時尚的作文關於傳統與時尚的作文。辦喜事那天,看着嶄新的轎車把姑姑帶走時,奶奶覺得很失落,她總想着那頂紅轎子。一直到現在,奶奶還唸叨着説,結婚用轎子多好啊!

不久後的一個星期天,爺爺奶奶一大早就起來了,仔仔細細的打扮了一番,爺爺颳了鬍子,奶奶將滿頭銀髮梳了又梳,對正在吃早飯的我招呼了一聲説他們要去拍婚紗照,幾欲噴飯的.我立馬尾隨而去瞧個熱鬧。我就説嘛,他們瞅見姑姑的婚紗照直誇漂亮一定有問題。

照相館裏,我推薦了白色的婚紗,奶奶一個勁兒搖頭最終選擇了一件紅色的旗袍。化粧時,奶奶愣愣地看着店主拿着各式的“筆”在她臉上塗塗畫畫,趁人不注意時還跟我嘀咕:“平時只看你寫字時用,怎麼還能在臉上寫?”畫完後,她在鏡子前看了半天,用手小心翼翼地碰了一下口紅,又使勁地抿了幾下,不好意思地笑。而爺爺則坐在一邊,手指不停地彈敲着椅背,我用胳膊肘碰了一下他輕聲説:“您緊張啊?”“才不呢。”爺爺邊説邊擦額上的汗。我也不停地擦汗,我一直教他們擺一個説得過去的Pose,可是他們硬是無動於衷,一臉的嚴肅。沒辦法我只好騙他們説照好了。他們同時吁了一口氣,爺爺牽起了奶奶的手開心地笑,奶奶也抬起手幫爺爺理了理衣領,兩人攙扶着向我們走來,在此期間,照相機一直不停地“咔嚓”着,終於大功告成。

爸爸怕他們待在家裏悶得慌,便幫他們到老年大學報了名。一個月後,爺爺竟提了個錄音機,在屋子裏和奶奶跳起了迪斯科,歪歪扭扭地邁着步子,像小孩一樣認真。哥一個勁兒地誇爺爺奶奶是與時俱進。不過他們白天跳迪斯科,晚上還是搬着小板凳坐到院子裏。爺爺會一邊拉着二胡一邊哼唱不知名的曲兒,奶奶拿着蒲扇輕輕地晃着,一邊跟着哼。二胡伴着咿咿呀呀的腔調,夾着拍打扇子的聲音,不知不覺中,我就進入了夢鄉。有時一覺醒來,看見他們還靜靜地坐在院子裏。奶奶説他們談戀愛那會兒就這樣一聲不吭,坐着地上。我想,這比起現在的花前月下海誓山盟怕絲毫也不遜色,這是怎樣一種的浪漫啊。

跨過世紀的門檻,年過七旬的爺爺奶奶一路走來,悠哉遊哉。

時尚作文 篇2

在這個飛速發展的時代裏,傳統似乎成了中老年人的代名詞,而時尚卻是青少年的專利。傳統與時尚,究竟誰更好?——

no.1 q版語文與中國文化

畫面一:“《小馬過河》中的小馬一生下來就在視頻聊天中遇見了小母馬,於是它們結婚了;司馬光砸缸後救出的是青蛙王子、流氓兔;白雪公主穿着高叉泳裝……”《q版語文》就這樣把故事篡改了。網上的一份報告顯示,有40%的人認為這樣做也無妨。文化就是這樣被毀滅的。

畫面二: 一個五歲的小孩朗誦着“日照香爐生紫煙,遙看瀑布掛前川……”上國小二年級的哥哥説:“不對不對,應該是“日照香爐生紫煙,李白來到烤鴨店。口水直流三千尺,一摸兜裏沒有錢。我們班同學都是這麼讀的。”一旁的媽媽愕然。

畫外音:某些時候,時尚代替不了傳統,代替不了我們心中那個不知深淺的小馬,機智勇敢的司馬光,美麗動人的白雪公主,多才的李白。所以我想,傳統更好。

no.2 寫信與電子郵件

畫面一 :一位白髮蒼蒼的老奶奶雙手顫抖地把一封信摺好,裝進信封,帖上郵票,走了一個多小時的路,終於把信件放進了郵局的信箱,可當她準備回家時,突然暈倒了。原來,這位老奶奶患有高血壓,由於走路太久又太累,於是突發腦溢血,不治身亡。

畫面二:一位年輕的小夥子寫了一篇論文,準備寄給某雜誌社,但後來又想,用e-mail不是很好嗎?他便在網上找到了雜誌社的郵箱,用 e-mail輕鬆地發了過去。

畫外音:電子郵件方便快捷,這是事實。它避免了寫信的麻煩,既然有人創造了信息高速路,就應當合理地利用起來。這個時候,時尚更好。

no.3 晚禮服與旗袍

畫面一:一位穿着華麗禮服的貴婦人,正匆匆忙忙地從一輛黑色寶馬車上下來,她的禮服可真炫:晶瑩剔透的`鑽石鑲嵌在胸前,下身是紫色的紗裙,裙襬上有數不清的水晶。看樣子,是要參加一個盛大的晚會吧?

畫面二:一位年輕美貌的女子矜持地坐下,她身着鮮紅的旗袍,上面繡着鴛鴦戲水,看上去格外好看。

畫外音:禮服代表華麗、高貴、典雅;旗袍,代表復古、莊重、素雅。一種是西式風情,一種是中式服裝。此時,傳統與時尚都挺好。

傳統與時尚,説不定誰好誰壞。如果説傳統的好,那封建迷信呢?如果説時尚的一定好,那流行性感冒呢?我們要揚其之長,避其之短,中西結合,我相信,生活一定會更美好!

時尚作文 篇3

英國一青年走路時不小心被化學工廠潑出的廢料弄髒了頭髮,花花綠綠,迫於沒錢無奈只能先留着。沒想到他這舉動竟被大街上的青年紛紛效仿,染髮便成了一種時尚。

並非刻意注重外貌,卻引領一股席捲全球的時尚。可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時尚,並有意無意間影響了別人,正如蝴蝶效應般微妙。

當你在盲目跟從明星的時候,可否靜下來,想象做一個真正的自己的感覺,其實做自己就是時尚。太多太多的人在潮流中被改造,好似出自工廠的模具,將自己放入了他人的世界,直至被同化了。當風格已離你漸漸遠去,你全身還剩下什麼真正屬於你自己的?

時尚也不是簡單的可以通過金錢購買大量的昂貴物品來實現。巴西一個老奶奶為她的孫女在褲子上繡了幾朵花,因為她實在沒錢來買新衣服給她的孫女。然而城裏的女人們卻正為“沒衣服穿”而發愁呢!當她們看見了褲子上的花朵後,感到十分驚奇,紛紛去服裝店定製。爭相追逐的華麗,到頭來卻被最簡單的藝術征服。這難道就是我們孜孜以求的時尚嗎?

現在的中國已成為世界第一大奢侈品市場,可怕的是購買奢侈品的年輕人比例正在直線上升。大家正在用品牌來衡量一個人是否時尚。暑假裏一次在外面吃飯,旁邊正好坐了幾個“時尚”的人。其中一個人遲遲不願脱外套,我一直很納悶。大概覺得自己也太奇怪了,終於聽見了他向吃飯的那羣人解釋:“昨天看見Armani的外套打了3折,我就狠狠心買了下來。你看今天為了給你們看看,裏面都沒穿。”……這大概就可以反映現在的人對奢侈品牌的熱衷度了。

其實一個時尚的`人,完全不需要華麗的外表,光靠其獨特的氣質已經完全可以令他人追捧了。古希臘犬儒主義的賢人們,穿着破舊的衣服,手持枴杖行走於城市之間,完全是人們眼中的落魄者。而他們卻用其獨特的文化使人折服,以至蘇格拉底對他們説:“我可以從你們衣服上的破洞看見你的思想。”這才是真正的時尚——由內而外。

時尚並不是刻意跟風,追求品牌。而是源於你自己獨特的氣質。放下心中的慾望,空出一片淨土,去容納無盡的知識。在不懈的追求中,使自己在世間昇華,用腳印給身後的人指明方向,這才是你的時尚。

時尚作文 篇4

時尚是什麼?

很多人對時尚存在誤解.尤其是我們的工薪階層,農民階層,一個會把時尚看作有錢人炫富的工具,一個把時尚斥之為與貧窮相對立的惡魔,但無論怎麼樣評價,我們都不懷疑裏面有吃不到葡萄説葡萄酸的感情.古往今來,人們總也停止不住對時尚的追求.時尚本來就是一個社會羣體發起的.試問,有誰能脱離羣眾的取向呢?我十分喜愛時尚大師香奈兒的一句話“人們常説,時尚的對立面是貧窮,但事實上,它不是的.時尚的對立面是粗俗.”也就是説,無論你穿什麼,説什麼,如果將你們的個性,品質很好的襯托出來,反映出你的精神面貌,那就時尚.毋庸置疑,香奈兒從一個農村小姑娘到時尚的代言人,靠的不是天生的洞察力,不是選取最花哨,最雍容的布條隨性混搭,而是她的經歷,她對人情世故的觀察,對社會觀念的挖掘.她的服裝,飾品之所以到今天還佔據着世界奢侈品的榜首,雖有品牌效應,有誇張之嫌,但它身上所反映出的文化特性和人類身上永恆的品質美才是關鍵.服飾,只有當人們的思想品質融入其中時,才能稱作真時尚.她那經典的黑色小禮服,那融入男人運動服特色的女式西服,讓人一眼便能洞察出她的思想—女人不是弱者,女人是與男人平等的生物.不難看出,為什麼世界上女人的時尚終級目標是香奈兒了,她們愛極了她的想法.

並不是沒有保鮮期的時尚就不能稱之為經典,服飾不像文字,它總有被人棄置的一天.二三十年代的中山裝和旗袍,是開放兼容的符號.宮廷服飾的紛繁和雍容,是高貴端莊的符號.雖然今天在大街上沒有人穿着中山裝和旗袍亂竄,只有拍藝術照時才有備選的宮廷服飾,可誰能否認,這些過去的`時尚儼然已成為了經典,經典的定義不一定要時時穿在身上,而是當你想起一個特定的年代,最先湧入腦海的是屬於那個年代的服裝,語言,繼而人們能由這些表皮看到時代內涵,那麼一個年代的時尚就已經昇華為永恆的經典了.

文字雖不像服飾有着迅雷不及掩耳的變化,但也被打上了時尚的烙印.“90後”崇尚的“火星文”就是最好的例子.作為一個“90後”,當我看到那些火星文,首先感覺讀懂費勁,進而覺得很搞笑,最後有一種恨想見的反感,我喜歡簡單的文字下流淌着有內涵的思想,費解為什麼有人喜歡雜亂的文字下平鋪着白痴般的想法,這不是很病態嗎?有人擔憂火星文會影響漢字的純淨度,照我説漢字不怕危脅挑戰,真正的經典是不怕社會上生出什麼橫枝末節擾亂它,經典在人們心中是一團永遠不滅的火種,是那些行走在消逝中的偽時尚不可比肩的.

真時尚是服飾、文字、藝術美的載體,是人類心中努力追求的美好品質.而火星文,非主流僅能被稱作偽時尚,是一羣人的寵愛,不是大眾的擁躉.真時尚經歲月的打磨最終會成為經典,而偽時尚最終會因毫無內涵消失在世界的視眼中.

時尚作文 篇5

提起時尚,人們會把它與眼下正在流行的網絡歌曲,80年代後期作家等一批新興概念聯繫起來。而説到經典,人們又多會想起《紅樓夢》、《白毛女》這些昔日流行的作品。那麼,從時尚到經典,究竟要走多少路程呢?它們又是否矛盾呢?

“下午茶”是英國維多利亞女王時期的一種社會時尚,當時貴族紳士、名媛、淑女都愛在下午三四點鐘品一小杯茶,吃幾塊點心,下午茶也就成為英國民眾普遍效仿的時尚。從倫敦地鐵的咖啡館到曼徹斯特的啤酒店,都可以找到下午茶的蹤跡。如今,有着百年曆史的下午茶早已成為都市白領的一種時尚。昔日的經典依舊時尚,昔日的時尚凝固成今日的經典。

好萊塢大片《泰坦尼克號》也算得上是從時尚走到經典的一個例子。拍攝於1995年的`《泰坦尼克號》是美國電影史上耗費最大的一部電影。上映後立刻風靡全球,大街上隨處可見它的海報,印有男女主人公畫像的服飾比比皆是。如今整整十五年過去了,那張男女主角站在船頭像鳥般飛翔的鏡頭早已成為電影史上的經典。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時尚與經典是不矛盾的,不僅如此,時尚與經典還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從時尚走到經典,也許需要經過數百年,也許只需短短的幾十年。但無論時間長短,時尚都得接受時間的考驗,只有那些經歷了歲月的變遷才能成為被人們津津樂道的時尚,才能積澱成經典,綻放出閃耀的光芒。

既然這樣,我們又應該如何對待現實中的時尚呢?

某個事物成為時尚,就必須有它的優點。比如網絡歌曲,因為它通俗易懂,朗朗上口而深受大眾的喜愛,但這並不意味着網絡歌曲就是好的。相反,多數人認為它缺少深刻的內涵而且製作簡陋,必定會成為“過眼雲煙”。因此,我們對待時尚既不能將其一棍子打死,徹底否定,也不能全盤吸收,而應該有選擇的利用。經歷了時間利斧劈砍之後,它們中間也可能出現經典的璧玉。

千年之前,宋朝民間流行宋詞與市井文學,如今成為我國文化的瑰寶,成為文學中的經典;俄國作家柴可夫斯基的《天鵝湖》如今成為巴黎舞劇經典……這一個個從時尚走到經典的事物,總是給我們以美的享受。我們期待着更多的經典從時尚中走出來,走向我們的生活。

時尚作文 篇6

低碳是一種綠色的生活方式,它不是一種能力,只是一種積極的生活態度。我們應該從節約用電、節約用水、節約用紙,開始做起,支持低碳生活。只有我們行動,就可以更接近低碳生活,甚至可以達到低碳生活的.模式。當然“低碳”不只是停留在嘴邊,我和父母就有這樣一段故事。

那一次,我和媽媽一起去浪潮百貨買些日用品,準備出門時,媽媽對我説:“晶晶我們騎車去,好嗎?這樣又快又舒服。”我連忙對媽媽説:“不用了,不用了!我們走路去吧!商場離我們加油不是太遠,我們就當作是散步吧!”媽媽聽了我的話笑着對我説:“對呀,我們少騎車,多步行,一起支持低碳生活。”離家不遠後,我發現我和媽媽兩手空空,我想起來了:我忘記帶環保購物袋了。我對媽媽説:“我把購物袋落在了家裏了。”邊跑回家拿袋子。

到了浪潮百貨,媽媽説:“家裏的一次性杯子沒有了!咱們去買一些吧!”我搖 了搖頭,説:"一次性杯子和筷子都只能用一次,多浪費呀!我們買一些瓷杯子得客人用吧這樣既環抱又省錢!”媽媽同意了我們挑了八隻小小的客人專用的杯子後。來到了專賣家電的地方,媽媽説:“家裏的 電燈燒了去買個電燈吧!”我拉着媽媽來到節電家櫃前。我問售貨員阿姨:“阿姨這兒有節電燈泡嗎?”阿姨笑着説:“小妹妹,你真是個環保小衞士呀。節能燈使我們節約了許多電,是現代社會很受歡迎的產品。”聽了阿姨的介紹媽媽買了一個節能燈。

買完東西,我們又走路回到家。那時,天已經是烈日當空了,回到家。我和媽媽已經是汗流浹背了,當媽媽正準備開空調時,我忙對媽媽説:"既耗電又不環抱還是開風扇吧!媽媽摸摸我的頭説:"你真是個低碳達人啊!我應該向你學習啊!"我看着媽媽笑了.......

時尚作文 篇7

時尚,似乎永遠代表着新鮮與前衞,它是燈光閃耀的舞台上那一首首流行歌;是巴黎酒醉的夜空下的浪漫酒吧;是街頭的塗鴉街舞與非主流那經典呢,真的就是落後與衰老了嗎?真的像人們所認為的,埋沒衝突着經典,而經典又批判着時尚嗎?非也,那我國的千年國粹京劇,那老北京地地道道的中國菜,那流芳千古的四大名著,那朗朗上口的唐詩宋詞,還有在北京即將點燃的奧運聖火,個個不都是歷史與時間沉澱下的經典?卻也讓生活在21世紀的我們也津津樂道!

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小時候和爺爺奶奶學種花,第一步就是選種,別看有些種子看着粒大飽滿,強經過一夜的清水浸泡竟小船樣的浮在水面上,奶奶説那是空殼,只有沉在水底的才是能發芽的種子。時尚又何嘗不是這樣,它就是那些看似顆粒飽滿的種子,卻有些發了芽,最後長成了參天大樹,有些卻只有順着時間的消逝而銷聲匿跡了。

80後的掌門人物郭敬明,紅透了大江南北,也逐漸走進了我的.視野,那個毫無城府的純靜中透着點憂傷的大男孩逐漸進入了我的視野,他的笑,他的淚,他的憂傷像蒸騰的水氣,瀰漫着世界,他就是文壇的新人,是文壇中的後起之秀,小四的書,銷量是日漸飛漲,可當他要加入作家協會時卻又引起爭議。他,究竟只算一個暢銷書寫手,還是堂堂正正的作家呢?時間會為我們證明一切!

人人有權保留自己的想法。可熟悉小四的人都知道,他號稱拖稿大王,經常在預定時間內交不出作品。難道作家寫文章還和中學生一樣在一再急趕交作業嗎?作品是什麼?是靈感的泉眼突然冒出的一股股清泉,難道一再施加壓力,它就能火山爆發嗎?

終究,我們從時尚到經典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要經得住時間的打磨,人們的思考,還有歷史的冶煉,時尚,是一個時期文化娛樂的潮流,漫漫長路,東流入海,路上那蒸發的又彙集的,最終成了永不褪色的燦爛瑰寶,不要怪潮流斷了流,假若時尚能更加經典,經典就會成為永恆的時尚。

後記

現在進行時還在進行着,過去完成時還是過去的,遠遠的。看到那個交點,再借英語一個語法,現在完成進行時,過去發生的事現在還在繼續對,那就是當時尚成為經典。

時尚作文 篇8

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買阿瑪尼回家當抹布使。阿瑪尼,時尚吧?世界頂級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於是,時尚成了啥?成了只買最好的,只買最貴的。

於是,我給這種品牌時尚下個定義,時尚的本質就是綁架女人的頭腦,然後索求男人的.腰包。因為女人嘛,就最懂這種時尚,且最愛時尚盛開的兩種“花”:一種是有錢花,一種是儘管花。

女人之所以稱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會花錢;二是花,花會凋謝的。

於是花期一過,這種時尚之花就凋謝了。別怕,時尚的大觀園裏的花兒趕着趟呢!

我聽見花開的聲音了,超級女聲想唱就唱,而且唱的這麼響亮,唱響了大江南北,紅遍了兩岸三地。於是,唱之時尚出現了。只要有了PK台,報了名,上了台,是騾子是馬都敢拉進去叫喚。聽的人嘖嘖讚歎:這真是天使的聲音。我問問你,天使的聲音,你聽過這天使的聲音嗎?

於是,這種唱之時尚我也給下了定義:愚者自愚,娛者娛人。

還有,我補充一點,這種唱之時尚還附帶了一個時尚的小產物:爆炸頭。現在進理髮店,説我理一個板寸,或剪一個“莫西幹”,理髮師不笑得滿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後給條時尚的建議:來,咱們理一個流行的超女頭。瞧,多時尚。

頭之時尚,我也賜個定義:腦袋裏的東西越來越少,腦袋上的花樣越來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現在也是一種時尚呢!手之時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嗎?不就是揮一揮手,不帶走千萬點擊率嗎?

甭管是草根博客,還是明星博客,寫着寫着,就思念起文學。這裏嚴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學,博客要是文學,作協該不幹了,那一天該得進來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説:寫作,是一場暗無天日的自殺。我覺得,自殺未免太奢侈了。因為這世上滿是生了病卻不想死的。我説寫作,其實就是使屁股適應椅子的藝術。至於你那博客,至多也不過是個時尚的現象,乳名叫博之時尚。

於是這種博之時尚我還給配個定義: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個圈子裏去吐。

買之時尚,唱之時尚,頭之時尚,博之時尚,咱們也品出了那麼一點味出來了,剩下的,就是咱們自己去消化了。記住,品味時尚,所謂的時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萬萬不可以下嚥,就像嚼口香糖!

時尚作文 篇9

100年前留辮子、穿長袍依然是“時尚”,然而這種“時尚”在新青年的振臂一呼中卻摧枯拉朽,人們迎來了科學與民主的新時尚。

60年前,城市鄉村的女孩子不愛紅裝愛武裝,那是人們迎接那個時代的特殊時尚;然而現在我的男女同學卻是西瓜皮頭、寫上KOBE的T恤衫、帶洞的牛仔褲,依然時尚。時尚,時尚,流行即時尚。

30年前,被禁錮了十年的人們不再被“階級鬥爭為綱”的舊時尚所左右,他們追求“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新時尚,才開創了改革開放的嶄新一頁。

10年前,八歲的我看到叔叔身別“WALKMAN",感到他特時尚,今天如果我的同學再這樣,肯定會被口袋裝着MPN的新新人類所恥笑“真老土,不時尚。”

因為追求科學、民主的時尚,我們的社會才會進步;因為追求富強、進步的時尚,我們的代代先輩才會融入社會先進時尚的洪流;因為自由、豐富的時尚,我們的同齡人才會呈現思想和行為的多元。

時尚,是時代符號。

有的時尚過眼煙雲、今尚明過;有的時尚一以貫之、歷久彌新。

那是一條清澈的河,漂母臨河而滌。韓信窮困潦倒,踉踉蹌蹌倒在河邊,善良的漂母給了他一頓飯。韓信狼吞虎嚥,揮手而去。幾年過去了,韓信功成名就、衣錦還鄉,來到那條清澈的河。想起了那位漂母,他讓當地官員給那位漂母送去萬兩黃金以示感謝。這個《一飯千金》故事所揭示出的知恩圖報、回報社會的道理,是兩千多年前的時尚,更是今天的時尚。

小河悠悠,時尚永留。

時尚作文 篇10

從小我不明白,為什麼奶奶説的話,無論對、錯,爸爸總是那麼聽話,甚至我會覺得爸爸沒有主見。直到有一天,我終於明白了,爸爸這樣做是孝順老人。

記得20xx年初冬的一天,我第一感覺雖然有些冷,但還是很爽的,所以我只穿兩件衣服,裏面穿一件打底衣,外面套一件厚外套,再加上一件鉛筆牛仔褲,這樣既漂亮,又保暖,我自信地走出房間。“哎喲,寶寶,這麼冷你穿得這麼少,會感冒的,快去加一件毛衣。”“奶奶,你幹嘛那麼大聲!被你嚇死了,我又不會冷,你別管我。”邊説邊向門口走去,奶奶卻不死心:“等一下,我去幫你拿衣服。”“我不穿啦,你煩不煩啊!”我有些不耐煩,迅速背起書包,打開房門,前腿剛邁出大門,就聽見爸爸喊道:“站住!奶奶跟你説話你沒聽見嗎?沒大沒小的,你什麼態度?”“我又怎麼啦!你們為什麼老按自己的要求來對我,我又不冷,幹嘛要穿這麼多衣服。”委屈的淚水情不自禁地奪眶而出。

“你別大喊大叫的,把寶寶嚇壞了。寶寶,不哭,奶奶幫你喔,來把衣服穿上。”“都是你……”我甩過頭,看到奶奶雙手捧着我的衣服,一臉擔心的樣子,不停地在責備爸爸,我突然説不出話了。爸爸也一言不發,默默地承受着奶奶的嘮叨。

“一大早的幹嘛不高興啊?都快遲到了,你為什麼還不去上學?……”老媽也聞聲而來。

“這孩子……”老爸把我的表現説給老媽聽。

還沒説完,奶奶打斷了:“你也是孩子啊,孩子説的'話你那麼較真啊,我看你比孩子還不懂事。”

“是,是,是。”爸爸連聲點頭。

“媽,寶寶是想看看你是更愛她還是更愛她爸,現在看來,寶寶在奶奶心中是第一愛喔!”還是媽媽有辦法。一句話,奶奶臉上的笑容立刻綻放成了一朵菊花。

“奶奶,您真幸福,您在爸爸、媽媽心中也是第一位喔!奶奶,對不起!把衣服給我吧!”我接過奶奶手上的衣服。

“我就説我寶寶最乖!”奶奶情不自禁地補上一句。

我放下書包,脱下外套,穿上毛衣、外套,背起書包,帶上奶奶幸福的笑容和爸爸、媽媽愛的教育,開心地上學了。

標籤: 十篇 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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