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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時尚作文錦集四篇

【精華】時尚作文錦集四篇

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許多人都有過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們把記憶中所存儲的有關知識、經驗和思想用書面形式表達出來的記敍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作文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時尚作文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華】時尚作文錦集四篇

時尚作文 篇1

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買阿瑪尼回家當抹布使。阿瑪尼,時尚吧?世界頂級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於是,時尚成了啥?成了只買最好的,只買最貴的。

於是,我給這種品牌時尚下個定義,時尚的本質就是綁架女人的頭腦,然後索求男人的腰包。因為女人嘛,就最懂這種時尚,且最愛時尚盛開的兩種“花”:一種是有錢花,一種是儘管花。

女人之所以稱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會花錢;二是花,花會凋謝的。

於是花期一過,這種時尚之花就凋謝了。別怕,時尚的大觀園裏的花兒趕着趟呢!

我聽見花開的聲音了,超級女聲想唱就唱,而且唱的這麼響亮,唱響了大江南北,紅遍了兩岸三地。於是,唱之時尚出現了。只要有了PK台,報了名,上了台,是騾子是馬都敢拉進去叫喚。聽的人嘖嘖讚歎:這真是天使的聲音。我問問你,天使的'聲音,你聽過這天使的聲音嗎?

於是,這種唱之時尚我也給下了定義:愚者自愚,娛者娛人。

還有,我補充一點,這種唱之時尚還附帶了一個時尚的小產物:爆炸頭。現在進理髮店,説我理一個板寸,或剪一個“莫西幹”,理髮師不笑得滿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後給條時尚的建議:來,咱們理一個流行的超女頭。瞧,多時尚。

頭之時尚,我也賜個定義:腦袋裏的東西越來越少,腦袋上的花樣越來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現在也是一種時尚呢!手之時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嗎?不就是揮一揮手,不帶走千萬點擊率嗎?

甭管是草根博客,還是明星博客,寫着寫着,就思念起文學。這裏嚴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學,博客要是文學,作協該不幹了,那一天該得進來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説:寫作,是一場暗無天日的自殺。我覺得,自殺未免太奢侈了。因為這世上滿是生了病卻不想死的。我説寫作,其實就是使屁股適應椅子的藝術。至於你那博客,至多也不過是個時尚的現象,乳名叫博之時尚。

於是這種博之時尚我還給配個定義: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個圈子裏去吐。

買之時尚,唱之時尚,頭之時尚,博之時尚,咱們也品出了那麼一點味出來了,剩下的,就是咱們自己去消化了。記住,品味時尚,所謂的時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萬萬不可以下嚥,就像嚼口香糖!

時尚作文 篇2

那是怎樣的一種感覺,就像飛鳥劃過整個頭頂,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長的笛,就像整個山坡開滿了鮮豔的花卻又迅速枯萎。我知道憂傷與寂寞又一次佔領了我的心房。

自從於偏僻的小村考到這個繁華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為開了花就會結出碩大的果,本以為下過雨就會有彩虹,本以為走出小村前路就會平坦無阻。這麼多的本以為藴含着我對於未來生活的無限希冀,就像火紅的鐵塊經現實的冷水一淬又變為了冷色。

我在這個城市的學習並不很順利。 同學們都很好,只是我總是感覺自己像個異類。時尚的他們光鮮動人,風風火火,而我?呵,還屬於八九十年代未經造化的呢!我開始冷靜地觀察着,時尚原來如此: 這裏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學説,“真時尚!” 這裏的.青年,有些人的頭髮比家裏老母雞的顏色還要黃。同學説,“時尚,帥!” 這裏的蔬菜,小瓜比村裏的肉還貴,同學説,“綠色食品,時尚健康!” …… 呦,時尚原來如此,趕明兒回去讓媽媽補丁別補了,這裏有個洞才時尚呢!

説這話,我心裏有點酸,同學們有些話又現了出來,什麼“菜鳥”、“蝦米”之類的我不甚瞭解。 説“菜鳥”是時尚,那我告訴你,想當年我在村裏上樹掏鳥蛋、下河摸河蚌別提多“酷”了! 可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們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聽到他們談論什麼遊戲球賽之類的,我都靜靜地跑開。他們的“時尚”是他們的,我什麼也沒有。 也許就不該憂傷,這些時尚又與學習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靈時尚就夠了。

想到這裏,我又釋然起來。時尚不過如此,經過我細細品味,還是咱們原先農村好啊! “農村生態遊”已成時尚,我估計我以後也就成時尚了。所以品味時尚,毋須憂傷嘛。 作為一個少年,我相信未來也許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時尚”吧! 如此一番,品味時尚,頗有收穫。

時尚作文 篇3

梵高作畫,用的是一副普通的調色板;托爾斯泰寫作,手中握的也絕不會是一支高價鋼筆。似乎對於這些歷史名人來説,時尚與他們的人生軌跡沒有太多的交集。那麼,對於我們這些普通人來説,是不是也就應拒絕過度的時尚呢?

誠然,適度的時尚的確也能給人帶來愉悦的情緒,展現不一樣的'氣度和神韻。一如旗袍,不僅僅滿足了當時女子對於美的嚮往,更體現了東方女子的典雅含蓄。但過度的時尚卻往往貽禍無窮。

過度的時尚似乎離不開被金錢役使。當時尚在一個人的內心佔據了太多的空間,便不是我們在支配時尚了。路易十六的王后瑪麗·安託瓦內特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當巴黎薰着香風的空氣引導着一次又一次的時尚風潮,這一切誘使着這位王后一步步走上因過度追求時尚而窮奢極欲,招致亡國的道路。不曾眼見她走上斷頭台的那一刻,但常常揣測她可曾後悔當初種種抉擇?如果因為時尚而變得本末倒置,淪為“物”的奴隸而迷失自我,後果可見一斑。

當代著名作家鄭淵潔以前也陷入過過度時尚的“怪圈”。不談他那一雙價格昂貴而作用不佳的“銀襪子”,就是風行至此刻的“手筆感應”,也曾讓他“心血來潮”。但是,清醒過後,才發現真正好用的莫過於一紙一筆這一對奇妙的組合。試想,假若鄭淵潔繼續沉迷於這些不實用的流行風尚之中,他是否還能給我們帶來那些清澈純淨的文字,是否能帶給我們無限的歡樂、開懷的思考呢?當作者的心靈被過度時尚害得千瘡百孔,他又憑什麼來感動我們讀者呢?愛因斯坦曾説過,簡單的生活給他帶來創作的不竭動力;古人也説過:“暖飽生淫逸。”當一個人的基本的物質被滿足之後,唯有避免時尚的過度干擾、侵擾、騷擾……才能持續一顆相對純淨的心靈,才能騰出空間為創作、思考留出一片後花園。

“非淡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蘇軾所追求的“遊於物外”的生活,《瓦爾登湖》中描述的除卻物質紛擾的生活,也許我們學不會;但是拒絕過度的時尚,的確能夠做到,也務必做到。只有這樣,才能永葆心靈的純淨。

時尚作文 篇4

今天,我在去東區逛街時,偶然看見一場“時尚潮人大賽”。其實只是一件很普通的事,可是我對“時尚”這個詞太敏感,就想了一些事情:

時尚,英文是Fashion,在現在已經很流行了。可有部分人,甚至很多人都錯誤地理解了這個詞。

時尚就是很酷、很前衞、跟上潮流,這也許是大家對時尚的看法。我不能説這錯,但也不能完全同意。舉個小小的例子:今年流行羅馬鞋,你也要趕時髦,買了一雙穿。但它不適合你,這能説得上時尚嗎?其實時尚的內涵很廣泛,單就穿着打扮來説,有句話説得好:“適宜自己的才是時尚的。”

時尚是一種生活方式。有人偏愛安寧平凡,有人崇尚卓越精彩,有人喜歡簡單隨意,有人夢想華麗高調……在這麼多生活方式中,若能找到一種能使你心情愉悦,——得到優雅的品位的生活方式,那你就是個時尚人。

時尚是一種心態,而態度是表達人內心的一種真實情感。所以時尚不是什麼高檔產品,高級服飾,也不是什麼前衞非主流,而是一種能令你輕鬆自然的態度。若你能安靜地、詩意地、幸福地活着,能對精緻的好東西表示讚賞時的人與世界的相遇。

時尚就是種自信。它不能僅來源於漂亮的衣服和美麗的容顏。當你自信、滿足時,你就擁有了時尚。而你過度追求潮流,將自己用前衞和時髦打扮起來,反而會離時尚越來越遠。請大家在穿上新款的衣服時自問一句:它適合我嗎?它能體現出我的個性嗎?

其實Fashion這個東西在生活中很容易得到。時尚並沒有那麼深奧,它取決於你究竟對它瞭解多少。

我長大以後希望能成為一名服裝設計師。若能將自己腦海裏對於時尚的看法設計成各式各樣或質樸,或華麗,或可愛,或精緻的服裝,那該是多麼令人憧憬啊!

在這個時尚已變成一種“時尚”的世界裏,已經沒有太多人真正理解這個詞的`意思了。或許我説的不完全正確,但倘若能使大家真正融入時尚、懂得時尚、享受時尚,我認為這些足矣。

你有沒有這樣的經歷:當你在媒體或報刊上見到了目前最新款最潮的一樣東西,但當你滿懷欣喜地買下它時卻大失所望。也許是它對你不合適,也許是它不符合你的風格……或者,是你壓根就跟它沒有交集——一點搭不上。

我在逛街時看到一個跟我年紀相仿的女孩,她梳着清爽的短髮,髮梢服帖地貼在耳後。上穿軍綠色的貼身泡泡短袖,有水鑽裝飾。下着米黃色七分哈倫褲,腳蹬牛仔魚嘴鞋。説實話這一套真的時尚到不行,可是——它不是我所適合的呀。首先我決不願剪去長髮,其次這身衣服只適合皮膚白皙的人。最重要的一點:我穿不出來這種英姿颯爽的感覺。我舉個例子,應該很容易理解。

生活中的時尚無處不在,也許只是一句話,也許只是一種個人的審美……也許,它只是自己的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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