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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作文7篇

時尚作文7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寫過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組成,經過人的思想考慮,通過語言組織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文體。寫起作文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時尚作文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時尚作文7篇

時尚作文 篇1

我最大的夢想就是買阿瑪尼回家當抹布使。阿瑪尼,時尚吧?世界頂級十大奢侈品牌之一。於是,時尚成了啥?成了只買最好的,只買最貴的。 於是,我給這種品牌時尚下個定義,時尚的本質就是綁架女人的頭腦,然後索求男人的腰包。因為女人嘛,就最懂這種時尚,且最愛時尚盛開的兩種“花”:一種是有錢花,一種是儘管花。 女人之所以稱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會花錢;二是花,花會凋謝的。 於是花期一過,這種時尚之花就凋謝了。別怕,時尚的大觀園裏的花兒趕着趟呢! 我聽見花開的聲音了,超級女聲想唱就唱,而且唱的這麼響亮,唱響了大江南北,紅遍了兩岸三地。於是,唱之時尚出現了。只要有了pk台,報了名,上了台,是騾子是馬都敢拉進去叫喚。聽的人嘖嘖讚歎:這真是天使的聲音。我問問你,天使的聲音,你聽過這天使的聲音嗎? 於是,這種唱之時尚我也給下了定義:愚者自愚,娛者娛人。 還有,我補充一點,這種唱之時尚還附帶了一個時尚的小產物:爆炸頭。現在進理髮店,説我理一個板寸,或剪一個“莫西幹”,理髮師不笑得滿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後給條時尚的建議:來,咱們理一個流行的超女頭。瞧,多時尚。 頭之時尚,我也賜個定義:腦袋裏的東西越來越少,腦袋上的花樣越來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現在也是一種時尚呢!手之時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嗎?不就是揮一揮手,不帶走千萬點擊率嗎? 甭管是草根博客,還是明星博客,寫着寫着,就思念起文學。這裏嚴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學,博客要是文學,作協該不幹了,那一天該得進來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説:寫作,是一場暗無天日的自殺。我覺得,自殺未免太奢侈了。因為這世上滿是生了病卻不想死的。我説寫作,其實就是使屁股適應椅子的藝術。至於你那博客,至多也不過是個時尚的現象,乳名叫博之時尚。 於是這種博之時尚我還給配個定義: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個圈子裏去吐。 買之時尚,唱之時尚,頭之時尚,博之時尚,咱們也品出了那麼一點味出來了,剩下的,就是咱們自己去消化了。記住,品味時尚,所謂的時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萬萬不可以下嚥,就像嚼口香糖!

時尚作文 篇2

我的媽媽很愛漂亮。她不塗脂抹粉,可是特別注意保養皮膚。不認識我的人都不相信她有這麼大的兒子。

瞧!媽媽的梳粧枱上擺滿了瓶瓶罐罐:有洗面奶啦,養顏水啦,還有乳液啊眼霜啊什麼的,我搞也搞不清楚。每天早上和晚上,媽媽都要花上十幾分鍾來使用它們。

昨天晚上,我正在電腦前玩遊戲,只聽媽媽説:“不要跟我説話,好嗎?”我頭也不回地答應了,因為我正玩得高興呢!

一會兒,我玩到精彩處直喊道:“媽媽,快來看我玩!”可是媽媽只是“嗚——”地一聲。

我又叫道:“媽媽,你怎麼不説話呀?啞巴啦!”我轉過頭一看,大驚失色地喊道:“啊——白臉怪!”爸爸被我逗笑了,説:“你媽媽在做面膜呀!別吵她!”

我鬆了一口氣,轉過身去,嘴裏嘟囔着:“真是的,這時候做面膜,害我嚇了一跳。”這時,媽媽再也忍不住了,笑出來了,可是一邊笑一邊喊:“糟了糟了!這下要長皺紋了。誰讓你逗我笑的,痛死我啦!”説着,就到衞生間把臉上的牛奶面膜洗掉了。

媽媽還堅持每天吃水果,媽媽説吃水果對身體好,對皮膚也好。我的媽媽就是這樣一個愛健康也愛漂亮的時尚媽媽。

時尚作文 篇3

過年前兩天,天氣晴朗,我和媽媽去中國絲綢博物館參觀了“盛裝——三維科技時尚展覽”。參觀之後,我發現這場展覽的展品是女士們比較感興趣的內容,所以我來採訪一下我的媽媽,問問她的體會想法。

請問您覺得這場展覽怎麼樣?”

“這場展覽整體感覺華美、有氣質,就像她的名字一樣——盛裝。我原來以為3D打印的物品就是建築、模型、玩具之類的,沒想到還能3D打印衣裙、飾品、日用品等等物品,真是大開眼界啊!”

“請問您覺得這些展品有什麼特點?”

“首先,3D打印的衣裙因為材料不是傳統的絲綢棉麻,所以質感很特別,達到了傳統材料沒有的效果。其次,3D打印的領結、花邊、髮夾這些飾品都很精美,色彩豔麗,花樣獨特。另外,3D打印的餐具、燈具、裝飾品、桌椅等物品也很有特色,有藝術氣質,給人美的享受。”

“如果這裏的展品可以購買,請問您會購買展品中的哪一類物品?”

“我比較喜歡一些小物件,像髮夾、飾品之類的,會選擇購買。如果確定3D打印的衣裙材料對我的皮膚不過敏,我也會買一件試試的。”

我想,如果這場展覽上展示的3D打印服飾可以大量生產銷售,那麼女士們的衣櫃裏將會更加琳琅滿目、豐富多彩。

時尚作文 篇4

“56個星座,56枝花,56個兄弟姐妹是一家……!”大家都知道中國有56個民族。可近年來當今社會又冒出多個“民族統稱”時尚一族。現在讓我們一起瞻仰他們的風采吧!

第一個登場的“時尚一族”中人數最多的一族——“追星族”。“眼睛眯成一條線……!”看,歌迷小A又在講台上高歌了起來。他拿起板擦當話筒,邊唱邊陶醉在自己那“尺天地動泣鬼神”的音韻之中。但她卻沒料到教室一角那位平時頗為開朗的同學在那抽泣了起來,於是有人問其故。那同學抬起頭來回答説,他聽了小A的聲音之後,又想起他那死去多年的愛犬,他觸景傷情,不禁“感聲暗落淚,恨別狗驚心”,所以不能自抑地哭了。

另一個立景壇大俠更絕,他全身上下無一不“時尚化、明星化”,他説他的髮型是按照劉德會的髮型設計的(看上去,像剛從監獄放出來的犯人)。他還説自己的臉形像謝庭鋒(他的嘴巴差點大到和耳朵結盟為“共同體”)。更誇張的是他竟説自己有張柏芝一樣的身形(如果説像洪殿霞的腰倒還過得去)雖言語不多,卻不同凡響。可謂“不鳴則已,一鳴驚人”。不出幾分鐘,只見班裏數位同學已相繼倒下,其餘的也都口吐白沫在那苟延殘喘。緊接着幾車“120”呼嘯而來,然而接踵而來。一位被抬上單架的同學勉強睜開眼,吃力地抬起手指着這位“影壇大俠”問:“你……到底……到底和……和醫院……院長什麼關係?”説完兩眼一閉,“撒手而去”……

接着登場的是“時裝家族”。“時裝家族”的人穿衣服特別講究,而且大多數人的衣服都是坑坑窪窪,這兒一個坑那兒一個洞。有的人為了給家省一塊布料竟穿上了超短裝還有的人甚至大膽地露出肚臍,自以為可以用第三隻眼看世界,誰料這隻眼卻有眼無珠,引來的是眾多異樣的目光。那日,幾位“節約型”農婦在大街上遇見一位“時裝家族”的人,他穿了一套灰色牛仔褲衣。但多日未洗,而且又有幾個洞。這幾位農婦不禁感慨萬千,説她們應該給希望工程捐些錢,還有國家政策的不好,在當今的社會怎能存在乞丐呢?

居於當年中國最大的一個家族,就是“彩發家族”了。大街上,學校裏,商店中,處處是彩發飛揚。紅的黃的白的,五彩繽紛,令人眼花繚亂,真不失為一道“美景”。與“彩發家族”關係最為親密的就屬“臉面家族”了。所謂“臉面家族”就是以“化粧”為主要武器,靠臉吃飯的而且殺傷力極強的家族。這個家族在江湖上與“彩色家族”稱“最佳拍擋”。即人們常常“彩發”與“臉面”結合在一起,不過也常因此大煞風景。一月我遇如此一人,頭髮黑白相間,且黑裏透紅,白中有黃,臉上更酷。只見他兩眼發黑,嘴脣血紅,(此乃化粧之後尊容),不知道的以為他被人打了。甚至的人懷疑也吃人肉。不過他那副嘴臉確實令人望而生畏。

“長江後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高”。當今世界發展之快,在不久的將來定會有“後起之秀”興起,到時候會出現什麼家族,就無人知曉了。

時尚作文 篇5

在這個飛速發展的時代裏,傳統似乎成了中老年人的代名詞,而時尚卻是青少年的專利。傳統與時尚,究竟誰更好?

畫面一:“《小馬過河》中的小馬一生下來就在視頻聊天中遇見了小母馬,於是它們結婚了;司馬光砸缸後救出的是青蛙王子、流氓兔;白雪公主穿着泳裝……”《Q版語文》就這樣把故事篡改了。網上的一份報告顯示,有40%的人認為這樣做也無妨。文化就是這樣被毀滅的。

畫面二:一個五歲的小孩朗誦着“日照香爐生紫煙,遙看瀑布掛前川……”上國小二年級的哥哥説:“不對,應該是“日照香爐生紫煙,李白來到烤鴨店。口水直流三千尺,一摸兜裏沒有錢。我們班同學都是這麼讀的。”一旁的媽媽愕然。畫外音:某些時候,時尚代替不了傳統,代替不了我們心中那個不知深淺的小馬,機智勇敢的司馬光,美麗動人的白雪公主,多才的李白。所以我想,傳統更好。

寫信與電子郵件畫面一:一位白髮蒼蒼的老奶奶雙手顫抖地把一封信摺好,裝進信封,帖上郵票,走了一個多小時的路,終於把信件放進了郵局的信箱,可當她準備回家時,突然暈倒了。原來,這位老奶奶患有高血壓,由於走路太久又太累,於是突發腦溢血,不治身亡。

畫面二:一位年輕的小夥子寫了一篇論文,準備寄給某雜誌社,但後來又想,用E-mail不是很好嗎?他便在網上找到了雜誌社的郵箱,用E-mail輕鬆地發了過去。畫外音:電子郵件方便快捷,這是事實。它避免了寫信的麻煩,既然有人創造了信息高速路,就應當合理地利用起來。這個時候,時尚更好。

晚禮服與旗袍畫面一:一位穿着華麗禮服的貴婦人,正匆匆忙忙地從一輛黑色寶馬車上下來,她的禮服可真炫:晶瑩剔透的鑽石鑲嵌在胸前,下身是紫色的紗裙,裙襬上有數不清的水晶。看樣子,是要參加一個盛大的晚會吧?

畫面二:一位年輕美貌的女子矜持地坐下,她身着鮮紅的旗袍,上面繡着鴛鴦戲水,看上去格外好看。畫外音:禮服代表華麗、高貴、典雅;旗袍,代表復古、莊重、素雅。一種是西式風情,一種是中式服裝。此時,傳統與時尚都挺好。

傳統與時尚,説不定誰好誰壞。如果説傳統的好,那封建迷信呢?如果説時尚的一定好,那流行性感冒呢?我們要揚其之長,避其之短,我相信,生活一定會更美好!

時尚作文 篇6

閒着無事,打開了百度搜索新歌。出乎我意料,居排行榜首位的竟然是王力宏的《心跳》。就在前不久,居首位的歌曲是《北京歡迎你》,現在呢,屈居第十一位。反正沒事情幹,就點了那首《心跳》:

“想跟我吵架/我沒那麼無聊/想跟我道歉/我……”

恩,確實不錯,旋律簡單悦耳,節奏舒緩,歌詞富有感染力。其實《北京歡迎你》也是不錯的,但那只是首奧運歌曲,過了奧運會之後就不再流行,不再是時尚了。不時尚的歌曲最終只有兩個結果:要麼淘汰,要麼成為經典。我想,沒過多久,這首《心跳》也會和《北京歡迎你》遭遇同樣的經歷。

“時尚”,“經典”,“經典”,“時尚”,我徘徊在這兩個詞之間,陷入躊躇……

以前流行穿西裝,現在流行穿休閒裝;以前流行系領帶,現在不流行系領帶;以前流行三七分的髮型,現在流行額頭前削劉海;以前流行牛皮鞋,現在流行運動鞋……以前牛仔褲上剪大洞叫時尚,現在牛仔褲上剪大洞叫經典;以前唱《東方紅》叫時尚,現在聽《東方紅》經典,以前戴金飾品叫時尚,現在戴金飾品叫經典……時代在不斷變化,事物也跟着發生巨大變化。

“時尚”,“經典”,最大區別在於是否能經受得住時間的考驗,流傳下來,成為精粹。稱之為經典的,那必然是富有價值的,吸引不同階層,不同年齡,不同經歷的人們,被大部分人所接受的;而時尚,那便是在某段時間內出現頻率高的,隨波逐流的一種社會風氣,但是,有的人喜歡,有的人不喜歡。事過境遷,一些時尚的東西消失了,所有經典的東西仍舊經典。比如説那部風靡文壇的《紅樓夢》,雖已歷經200多年,卻仍是眾多學者手中愛不釋手的經典。同樣是寫愛情故事,與那些言情小説相比,它缺乏了情節的跌宕起伏,但是,讀百遍甚至萬遍都不覺得膩味,那種讀書的享受是漸漸的,遞進的,而不是一針見血的。

“時尚”,“經典”之間沒有絕對的界限。“時尚”也可以成為“經典”,而“經典”也可以成為“時尚”。鄧麗君的《甜蜜蜜》曾醉了好多人,在當時聽她的歌曲叫時尚,但20世紀90年代已成為了經典。最近,她的歌曲又被人翻出來傳唱,於是,又成就了時尚。滿大街都充斥着那熟悉的'旋律:甜蜜蜜,你笑的甜蜜蜜……

記得國中老師曾經説過:每件事物都有存在的價值。有的時尚的事物雖然短暫,就像是過曇花一現般,但卻也綻放了最美好的一瞬;經典雖然富有內涵,卻也不是完美,也會對着歲月的年輪被人所不能接受,就像用久了的肥皂,不耐看但耐用。“時尚”,“經典”不是絕對對立的,它們可以互補,我想,只有結合了才會更加完美吧!

讓我們貫穿“時尚”與“經典”,讓“時尚”一直“經典”下去,讓“經典”一直“時尚”下去……

時尚作文 篇7

從“歲月在牆上剝落,我看見小時候”的《東風破》,到“狼牙月,伊人憔悴”的《發如雪》,再到“素胚勾勒出青花筆鋒濃轉淡”的《青花瓷》,周杰倫的歌可謂老少皆知。它們為何傳播得如此廣和快,就是因為歌曲裏成功融合了傳統與時尚的因素。

新年裏,人們徜徉在喜氣洋洋的大街小巷中,爆竹聲此起彼伏,家家户户門上貼對聯,身邊不時掠過身着唐裝的少男少女,儼然一片魅力四射的中國紅。凝視着少男少女們被中國紅映出的笑靨,欣賞着時裝店裏傳統底色和時尚款式巧妙融合的中國紅喜服,摸着精品店裏一件件繡工精良的中國紅配飾,恍然想到,這流行的中國紅不正是傳統與時尚的完美結合嗎?

當我們行走在車水馬龍、熙熙攘攘的大街上,看見身着旗袍的女子,蓮步輕移,婉約清麗,從車流人海中穿行,好似一朵朵靜靜綻放的美麗木蘭,彰顯了現代女性的優雅和柔美,體現出東方女性的氣質和神韻。旗袍,帶領我們進入中國傳統文化與現代時尚的對話,演繹傳統與現代的共融。這似乎能讓我們聞到香爐中裊裊飄起的一縷輕霧,情不自禁地想起一些鏡頭:高挽的雲髻、纖手上沁涼温潤的玉鐲、耳畔點睛的珠墜、還有那隔着古木箱子散發出來的絲絲縷縷的千年幽香……令人陶醉和迷戀。

傳統是一種時尚;時尚,也是一種傳統。傳統世代相傳,如文化、道德、思想、制度等,它在不斷的借鑑和揚棄中繼承和發展。時尚是一時的風尚、一時的追求,它是一種特定的文化形態,具有一定的階段性和鮮明的時代特徵。傳統與時尚是新與舊的交錯,是留與守的彷徨。正如歌德所説:“所謂時尚就是目前的傳統。傳統都帶有某種必要性,使人們非向它看齊不可。”

我喜歡時尚的流行,也喜歡傳統的淡定自如。因為,傳統已不再能滿足現代人對多元化的追求,而時尚也不能完全作為我們的價值觀念和道德標準。我們所應做的,就是以傳統的根系滋養時尚的枝葉,最後結出豐碩有花朵。

我們既要向時尚邁進,但也不能拋棄傳統。我們需要時尚,也需要傳統。時尚,豐富了我們的生活;傳統,堅守着我們的精神世界。

標籤: 時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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