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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文學和“文學時尚化”

時尚文學和“文學時尚化”

“文學時尚化”的用語含義相當的微妙。籠統而簡略地理解,也許可以將時尚表述為“流行的文化傾向”,但這種處理方式顯然不足以讓“文學時尚化”成為箭垛,因為我們熟知的文學經典多因時尚而產生並且廣為流傳。今天所説的時尚一詞包含了諸多不同的文化語彙,比如通俗文化,大眾文化,工業乃至於後工業文化,商業、消費性文化,個性張揚,性格反叛等等,幾乎每一種提法都與傳統文化或文學觀念存在思想衝突。然而,考察衝突過程,可以發現的是,真實的討論焦點並不在於所謂“時尚文學”處於上述提法指向的何種客體位置,而在於我們如何評價或規定文學創造和文學觀察活動。這才是引人關注的命題。

時尚文學和“文學時尚化”

通常情況下,受過良好傳統教育的人羣會認為時尚文化含義淺薄,而且文化製造者的製造態度浮泛。基於這一理由,批判者呼籲文化或文學應當追求“精神深度”的達到。精神深度也許是一個理想的但卻不一定是理性的話語形式。拋開技術性因素,一部文學作品作品得到“深”或“淺”的評價,可能只是出自於文學觀察個體的主觀感受。作家總是用自己熟知的方式和已有的體驗對社會生活狀態和人的精神狀態作出講述,就這一意義層面而言,每一部文學作品都只能被稱作精神活動個案。相應的,一位鑑賞者也只是就具體的作品作出個別的精神生活體驗。以活動方式的侷限性而希求產生普適性的效果肯定是較為困難的。亦即,個人詮釋的精神深度更多情形下只是為個人自身所贊同的某種“深度”,而不必然為他人接受,除非詮釋者掌握了文化指導資源,並且以不太適當的方式利用這一資源指導尚處於矇蔽狀態的受指導者。據此我們發現,實際上對一部作品是否具有精神深度的判斷僅僅取決於獨立鑑賞者的個人趣味,和這部作品的時尚與否沒有邏輯上的牽連;同時,我們個人認為某一部作品有無精神深度與這部作品是否真正具有所謂精神深度也是兩個無關的話語類型。

時下就時尚文化提出精神深度説,我想可能主要出於以下幾個理由:

首先是經典崇拜觀念的干預。尊經重典是東方傳統的思想習慣。不能絕對地認為它來自於思想上的懶惰,因為這種習慣的最早營造者是社會管理體制。當所有的社會意識形態都圍繞着某一宗族中的極少數人作出意思表決時,不是大多數社會成員懶於表達意見,而是他們根本沒有意思自治的權利。因此,阿附體制(或者至少是被體制所有效利用)的經典就成為思想上唯一要求人們接受的觀念體系,也是唯一能夠被解説得周密而深刻的思想體系。導致的結果是,我們逐漸形成泛化的範式崇拜習慣,繼而產生除政治治理之外的亞經典類型,比如宗教經典、文學經典、藝術經典等等。經典依詮釋而深刻,而不朽,它同時使得人們無暇,也沒有理由關注即時的,當下的文化事件,直到舊的經典的光輝消散,新的'經典的成立,周而復始;流行的、時尚的文化活動經常因為它們與經典之間的不協和而為士人所不屑,所鄙視,翻檢中國文學發展歷史,從古至今,案例比比皆是。另外需要補充的是,就我個人粗淺的社會文化經歷所能得出的理解,經典往往伴隨着強烈的即時政治意志和即時文化權力色彩。馬恩列,車杜別;魯郭茅,巴老曹之成為經典,並非完全出自於廣大社會成員的共同閲讀認知,而是跡近被強迫灌輸的結果,這就象任何一箇中國人都有可能認為《紅樓夢》是文學經典,但並非每一箇中國人都讀過《紅樓夢》一樣。這個討論中還不包括那些在某一時期內被有意忽視或封鎖了的作家和作品,比如沈從文,張愛玲。所以,重視經典和力求創造經典也許不是一個有意義的主張,文化工作者的責任更多地在於提供日常的快樂和趣味,以豐富我們的現世的文化環境,而非冷漠地面對即時的,現場的文化事件,沉迷於看似高雅的經典回味之中。

拒斥時尚文化的第二個原因是對於消費性行為,商業行為的反感。實質上,是對個人物質生活追求願望的蔑視。追求物質生活內容的豐富充足,引導人們嚮往優裕的物質生活方式沒有任何過錯,但傳統思想習慣並不象我們希望的那麼寬容。東方早期的思辨方式是將先驗的精神原則凌駕於物質利益需求之上,精神生活和精神追求受到格外的重視。在絕對二元價值判斷的語境中,為富必然不仁,義與利是君子和小人的當然分野,很少有調和的餘地,因而逐漸形成重情操持守,淡泊甚至蔑視物質欲求的思想習慣。物質欲求被認為是低級位階的對象,所以,逐利活動中所產生的諸觀念同樣處於低級位階,並且由於其濃厚的個人化、利己化傾向,被人們排斥於公共思想之外。習慣上認為,基於物質欲求而出現的思想,不具備深刻的公共思想價值,追求利益至少意味着必須放棄其他更為珍貴的觀念價值客體。在此我不便討論商業行為本身所體現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消費者的意思自治與當下意識形態領域中的壟斷霸權話語有着多麼大的區別;也不想討論商業運行過程中建立的一系列規則和秩序意識中體現的人文精神和社會理想境界是否具有充分而深刻的文化價值內涵(如果有興趣,可以系統閲讀WTO多邊貿易協定框架文本)等等。一個很明顯的判斷是,文學的商業化,商家介於文學炒作或者文學作品講述小資、白領生活內容及其消費觀念,不能決定文學作品自身精神訴求的是否缺席,是否深淺。有一個藝術事件或者可以説明某些問題。1960年代初期,我國版畫界開創了水印木刻這一畫種,極大地提高了木版畫的表現能力。但近10年來,從事水印木刻的藝術家鋭減,人員流失到了其他畫種,原因是版畫的可連續重複印製使收藏家視其為畏途。這一事件和商業利益的追求有着直接的聯繫,然而我們不能因此得出如下結論:現有的水印木刻藝術品就一定具有深刻的精神內容;而流失到其他畫種畫家的作品就一定是膚淺的、情趣卑微的。當然,我們更不能僅憑這一事件對上述兩類藝術家作出人格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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