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行政範例 >辦公行政 >

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6篇)

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6篇)

在現實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歡迎閲讀與收藏。

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6篇)

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規範化,以提升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檔案管理、保密原則、印鑑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行為規範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衞管理、後勤保障管理、獎懲制度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xx集團全體員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條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製作與發文管理。

第五條公文的簽收。

1.凡外來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認真查收簽字。

2.對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必須由行政人事部及時附“文件處理借閲單”後,報送有關領導籤批、審閲。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屬部門傳達時,行政人事部應及時、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據批件人指示,將文件送到承辦部門或個人,並對承辦部門承辦的事項負責催辦。

第六條參加上級相關召開會議帶回的文件材料應及時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處理,不得個人保存。

第七條公文制發程序。

主辦部門承辦人擬稿,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部部長核稿,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行政人事部負責登記、編號、打印、封發。文件中涉及到多個部門時,由主辦部門與有關部門協商、會籤,會籤稿以部門負責人簽字為準。

第八條行政人事部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及公司規定對文稿進行修改。內容不實,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擬稿部門。

第九條上級下發的文件應註明機密等級、急緩程度、發放範圍。

第三章檔案管理

第十條歸檔範圍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

第十二條檔案的借閲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人事部部長借閲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閲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閲檔案時,要經行政人事部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

第十三條檔案的銷燬

1.任何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在專人監督下銷燬。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條公司各種印鑑(除財務印章外)、介紹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實行登記審批制,專人負責保管。

第十五條日常業務用印,須經行政人事部部長審批,非常務性合同、協議等有關重要文件用印需總經理簽字、署名後方可蓋章,並留有原件存檔。如違反此規定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十六條外出辦事需帶公章時,應由總經理簽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備案後方可帶出,但至少有兩人攜帶並監督使用。並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否則,出現一切事故後果自負。

第十七條公司印信應嚴格保管,如有失職、差錯、丟失或違章使用,一經發現需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八條公司原則上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或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開出,未使用的回來後必須交回。

第五章會議管理

第十九條公司會議主要由辦公會議、業務會議、股東會議或董事會議組成。

第二十條每月初和每月中旬為公司例會中的最高級會議,就一定時期工作事項做出研究和決策。會議由集團總經理主持,參加人為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等領導班子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召開一至兩次)

第二十一條公司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

第二十二條公司每週五下午為辦公例會日,是為貫徹落實做出的決議、決定召開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

第二十三條公司各部門每週或每天早上開早會,針對前一週或前一天工作進行總結及分析。

第二十四條公司辦公例會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行政人事部應於會前一天將會議的主要內容書面通知參會的全體人員,並在會後24小時之內整理、發佈《會議紀要》。

1.會議紀要的形成與簽發:

①公司辦公例會會議紀要、決議,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紀要和決議的整理工作。

③會議紀要和決議形成後,參會的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簽字確認。

第二十五條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請假。

2.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況經主持人同意方可離開。

3.與會人員在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譁,不得來回走動。

4.遲到、中途離席者應輕聲入、出座位,儘量不干擾會議進行。

5.與會人員應坐姿端正,禁止吸煙,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

6.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聽取會議內容並做好記錄,要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處於振動狀態);會議期間不會客。

7.與會人員應保持會場整潔,不準隨地吐痰,扔紙屑,會議結束後將座椅整理好。最後離開會場者負責關燈、鎖門。

8.與會人員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不可對發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條公司機密涉及企業及員工的根本利益,全體員工都有保密義務,特別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條公司機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方向、經營規劃、開發項目及經營決策。

2.公司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3.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4.公司技術開發資料及計算機內的所有資料。

第二十八條嚴禁將公司任何文件進行抄錄、複製、傳遞出公司(包括利用網絡傳輸)。

第二十九條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權限的文件或資料,必須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條屬於公司機密產品研製過程中的原始載體,其保存和銷燬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委派不同工種的兩人共同執行。

第三十一條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機密事項必須獲得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二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的機密已泄露,應立即報告公司上層領導並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嚴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機密,嚴禁在公共場所討論公司機密。

第三十四條違反上述規定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公司保留訴訟法律的權利。

第七章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辦公及勞保用品的購發

1.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領導審批後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有計劃地分發給各部門並辦理好出庫手續及記錄。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時,須經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門主管領導簽字方可領回。

4.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並辦好出、入庫手續。出庫物品一定要由領取人簽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門主管簽字後方可辦理出庫。

5.勞保用品的購發,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並根據實際需要每月定期發放。

第三十六條公文打印、複印及傳真管理

1.企業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2.各部門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行政人事部審閲並籤批後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門所打字的公文或相關文件必須一式二份,並交檔案室一份留底存檔。

4.各部門嚴禁打印、複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檔案室接收傳真、複印材料的部門或人員要認真填寫接收傳真登記。

第八章車輛管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所有車輛均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管。服務各部門的車輛均由部門經理調派並負責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時,行政人事部有權調動公司一切車輛。

第三十八條員工未按規定出車或私事用車,出現一切後果,責任自負。並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條車輛在下班後或節假日應按要求入庫,並停放指定地點。

第四十條司機必須對車輛經常保養,保持車輛衞生和良好狀況。如需維修,由行政人事部審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衞管理

第四十一條安全保衞

1.為了保證公司有一個安全、良好、有序的經營環境,根據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各級單位要重視防火、防盜和生產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衞工作,要堅決貫徹“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的指示,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到有備無患,萬無一失。”

3.各部門要把安全保衞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佈置。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可行使公司領導的職權。處理臨時發生的事件及決定採取的應急措施。

5.值班人員應指揮、攜同、監督保安人員進行巡視、巡查。

6.負責預防火災、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7.值班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負責巡視,不得中途隨意外出,值班人員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員每天應認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並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詳細填寫在值班交接記錄中。

9、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擅自離職或酗酒,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條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2.公司所有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和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3.在上班期間,各部門的負責人要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4.公司全體員工要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員工需應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6.辦公室和經營場所設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設施,不得改為它用,應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有效和完好無損。

7.辦公室和經營場地等要按照消防規範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並按規定定期更換滅火藥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範要求完善有效,並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9.時行明火作業,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並經安全保衞責任人檢查合格後方可作業。

10.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嚴禁違反安全規範亂搭臨時設施和建築物。

11.全體員工不論是在工作區或非工作區,一律不許亂接電源。不準在辦公室使用電爐、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範的,應及時更換。

第四十三條安全生產管理

1.各部門都要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2.各種機器設備,電器設施的維修、維護,必須由專業維修人員處理。

3.維修用電線路和用電設備需要停電要有專人看護電閘,施工完畢方可合閘。

4.電工及維修人員要定期對公司內的所有電路設施及機器設備進行巡檢、維護。

5.電工及維修等技術人員要認真填寫設備維修保養記錄。

6.車輛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駕駛車輛的技術狀況做到心中有數,不違章駕駛,不酒後駕車,不帶病行車,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7.車間維修及電工等技術人員必須按規定穿着勞動保護用品,車間內嚴禁吸煙。

8.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9.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須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業結束後,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並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第四十四條安全保衞管理

1.公司大門設有門衞,保安24小時執勤,重點部位實行24時監控。

2.財務部、倉庫等重要部門要安裝自動報警器,下班要接通報警電源。

3.卷櫃、辦公桌不得放密級以上文件、資料和現款、印章、貴重物品。

4.出納人員必須按規定存放現金,不得超出限額。

第四十五條公司招聘的員工,要進行必要的審查;重要崗位員工和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門的證明,以保證員工隊伍的純潔性。

第四十六條安全保衞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要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衞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保安管理

1.保安人員必須在當班期間堅守崗位,禁止睡覺。杜絕空崗、漏崗、離崗等現象的發生。

2.非本單位的出入車輛、人員一律進行登記詢問。沒有領導同意或出門證一律不準放行任何拉公司貨物的車輛和人員。如發生此類現象後一律嚴肅處理。

3.因公需經常出入公司的內部車輛,須持有公司內部的通行證方可放行。否則,保安有權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後,對所有庫房、辦公室、車庫進行檢查,避免造成由於電源未關造成火災和被盜等嚴重後果。

5.夜間值班的保安必須對院內庫房進行巡視,必須保證一小時內巡視一次,不許值班睡覺、漏崗等一切有違公司規定的行為。

6.公司的車輛進行認真的登記,沒有領導的批示夜間一律不準外出。

7.交接班時對車輛登記表進行認真核對,出現差錯時及時查清並向主管領導彙報。

8.熟記公司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並及時發現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牆等是否有缺損。

9.負責門口的衞生,交接班時對門衞進行清掃,保證個人着裝的清潔,維護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條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司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詳細處罰條例請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章行為規範管理

第四十九條員工行為規範

1.員工在公司內一律穿工作服(副總級以上及試用期員工除外)。

2.員工上班必須佩帶工作卡。

3.保持辦公環境整潔。員工每天應提前5分鐘到崗,並做好清潔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時間整理辦公桌和抽屜,保持辦公環境的舒適和整潔。

4.工作環境有序。在辦公區內,禁止大聲喧譁,在工作時間內嚴禁串崗,嚴禁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禁止上網聊天、玩遊戲,嚴禁瀏覽與業務無關的書籍、雜誌、報紙。工作期間不準化粧、吃零食,嚴禁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煙頭等。

5.中午禁止飲酒。如因工作需要應提前請示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6.嚴禁員工在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接聽電話時以聊天寒暄方式影響工作及影響信息的暢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條聘用

1.招聘: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員工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核准後,然後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門無權聘用員工及臨時工作人員,凡未經請示用人者,一經發現集團立即辭退並追究部門領導責任。

2.應聘:(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應聘登記表》,並提交學歷、簡歷、身份證、各類職稱證書等應聘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齊應聘者材料後,會同用人部門管理者對應聘者資格進行書面材料初審。

(3)書面材料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或當場面試。

3.面試:(1)面試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與用人部門領導等人員進行,主管以上人員要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進行復試。

(2)面試內容:

a.審核應聘者是否具備專業素質及資格。

b.對應聘者是否具備正式錄用資格以及綜合素質進行評審。

(3)面試結果審核:面試結束後,由行政人事部對面試結果進行彙總,合格者將擬錄用者的材料,並報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准。

4.錄用:(1)錄用名單確定後,對面試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電話通知應聘者,並將其應聘表存入儲備人員檔案中。

(2)公司聘用人員在面試通過後,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試用外,應一律先經試用,員工試用期間以1個月至3個月為限,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應無條件接受延長試用期或解僱,不得提出異議。

5.轉正:新員工試用期結束後,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部門主管審核並簽署意見後交行政人事部,待評定後,報總經理批准並簽署意見。在轉正評定中不合格員工,將延長試用期或被勸辭職。(詳見附件一)

第五十一條離職

離職包括辭職、辭退、內部調動三種。

1.辭職,員工提出辭職,需提前15天向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待接交工作認可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部門經理級提出辭職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未按規定提前申請的員工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2.辭退、經部門主管考核,認為確實無法勝任本崗位者,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辭退報告”,行政人事部審核後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調任其它部門或辦理辭退手續。

3、內部調動:

員工因工作需要,發生升遷、平調或降職而離開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發的《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時,認真辦理交接工作,特殊崗位,如:財務,保管員、gps服務中心崗位等需有監交人。待一切工作辦理結束後,方可離職。

4.所有離職人員,薪資發放均按公司實際發薪日結算;因內部調動而發生工資變化的員工,新工資標準將按《員工薪資/職位變動表》的起薪日計算;未按公司規定自動離職人員,公司將不予計發當月工資。(流程圖詳見附見二)

第五十二條考勤制度

1.企業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凡企業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代理他人或讓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規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憑信息打卡作為考勤的基本依據。

2.所有員工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業務。特殊情況不能打卡時,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許可後,及時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節變化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時間開始十分鐘以後到崗者,計為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處理。無故提前十分鐘(含十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當月kpi考核工資。

6.員工曠工一日者,處以雙倍當日工資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者,予以辭退,不發工資。

第五十三條休假的規定

1.正常情況下員工每週休息一天,由部門經理安排串休(特殊情況除外)。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憑結婚證可休婚假七天。

3.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經批准可休假三天。

4.產假:正常產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況報請行政人事部另行批覆。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將根據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請假規定

1.員工外出辦事或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如遇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未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並於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批准。

員工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報行政人事部批准。

員工請假三天以上,報總經理批准。

3.請假批准後,請假存根由部門主管自行保留,請假單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並將請假單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除例行假日及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婚假、喪假、產假外,其餘一律按實際出勤計發工資。

第十二章培訓

第五十五條企業為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各種專業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六條員工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統籌管理。

1.職前培訓:新進員工應實施職前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針對企業簡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安全管理等內容的培訓。

2.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樸素砥礪;各級主管尤應相機施教,以求精進。

3.專業培訓:根據一汽-大眾,一汽-解放的培訓計劃,公司將挑選優秀員工參加專業培訓;或邀請專家學者來企業作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知識技能。

4.凡由公司選派的培訓人員,均須填寫培訓記錄。培訓回來後,須將相關的培訓資料、培訓證書上交行政人事部統一保管,留檔備查。

5.凡外派培訓人員,在回公司後要負責對公司相關人員進行內部培訓。

第五十七條培訓費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訓人員,培訓費用暫由公司代為支付。

2.為公司服務滿兩年者,培訓費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訓結束之日起,為公司服務未滿兩年而提出辭職者,培訓費用將按其為公司服務的月份所佔兩年服務期的比例剩餘部分而扣除相應的培訓費用。

第十三章後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條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的衞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要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無健康證者,禁止上崗。

2.食堂人員要在規定的開餐時間內保證員工就餐,員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員要以熱情、禮貌地接待員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費。

4.嚴格各項衞生制度,節約水、電,節約成本,做到營養合理,飯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乾淨、無污漬,對環境及餐具按時消毒。

6.計劃採購。嚴禁採購腐爛變質的食物,做到少採購、勤採購。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廚房;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第五十九條員工宿舍管理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轄區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員工。

二、凡有以下情況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辦理完理職手續的人員,必須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三、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1.所有住宿人員要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執行,並認真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

2.愛護房間設施,保持好宿舍衞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整潔美觀;不準往窗外丟雜物;垃圾用塑料袋裝好並及時清除。

3.員工所分配的鑰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如想調換房間需經行政人事部同意,並辦理登記手續。

5.注意安全,不準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電視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7.需要留宿的外來人員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入住手續方可入住,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宿舍管理員有權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員工在晚23:00前必須返回,23:00寢室必須熄燈。

9.要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發生。

10.宿舍內衞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11.員工不得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六十條保潔員管理規定

1.保潔員每日按日常保潔內容及標準重點打掃走廊、大廳、會議室及領導辦公室的環境衞生。以保證辦公環境整潔,舒適。做到隨髒隨掃,無污跡無雜物。

2.保證洗手間內乾淨、整潔無異味,定期進行消毒。

3.對所負責的區域,做到環境無死角,無沉漬。

4.做到節約用水,用電。

第六十一條如違返上述規定,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處罰條例詳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六十二條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1.嘉獎:每次加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放。

2.記功:每次加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放。

3.記大功:每次加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入。

4.獎金:一次性給予一定數額的獎金。

第六十三條有下列事蹟者,得予嘉獎:

1.連續六個月績效考核為優的員工。

2.連續三個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條有下列事蹟者,得予記功:

1.對於工作流程、維修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建議方案,經採行確具成效者。

2.年終考核中節約費用開支或對廢料利用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3.遇有事故或災變,勇於負責,並措置得宜,免於損失,或減少損失者。

4.發現有損害公司利益舉報而被查實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重大損失者。

6.年終考核,全年完成銷售任務的銷售員。

第六十五條有下列事蹟之一者,行記大功或頒發獎金:

1.年終考核十二個月績效考核均為優秀者。

2.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並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3.年終考核,被評為優秀的部門。

4.一年內記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條員工處罰分下列五種

1.警告:減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記過:減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記大過:減發當月全部工資。

4.開除:予以解僱。

5.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處以警告

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閲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時間內撤離工作崗位者。

3.因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衞生規定者。

5.違規駕車未造成嚴重後果者。

6.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絕保安或管制人員查詢檢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隊、不守紀律、無理取鬧者。

11.將宿舍鑰匙轉借他人未造成損失者。

12.未經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調換房間者.

13.經檢查宿舍衞生髒、亂、差者。

14.外出辦事車輛不拿出門證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禮貌,辱罵他人者。

16.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或使用電爐、電熱水器者。

17.進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經查獲者。

18.受指定受訓人員無故不參加行政人事部組織培訓者。

第六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以記過:

1.因疏忽或工作馬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2.如因巡檢、維護不及時等引發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時間,躺卧睡覺者。

6.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醬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者。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記大過:

1.泄漏生產或公司機密者。

2.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損失者。

4.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者。

5.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者。

6.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三日者。

7.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發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託人打卡者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9.惡言吵罵同事或慫恿相罵或打罵者。

第七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解僱除名:

1.工作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術上、營業上的祕密,致公司蒙受損害者。

3.無正當理由,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三日者,及年度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託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內積滿二次大過者。

第七十一條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追究刑事責任。

1、盜竊公司財務達300元(含)以上者。

2、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員工的獎懲應由部門主管填報,並由行政人事部調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或隨着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需要增加或刪減的,行政人事部將會補發相應的制度及規定。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2

1.員工考勤管理規定

1.1.工時制度

1).下列崗位員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

內保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值班人員等因工作性質需連續作業的崗位,以月為計算單位,平均工作時間每週不少於40小時。

1.2.定時工作制

1).除上述規定的人員,其餘崗位員工均實行定時工作制,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不少於40小時。

2).定時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時間):

上午工作時間:08:30-12:00

下午工作時間:13:00-17:30

午餐時間:12:00-13:00

1.3.各種假期的規定

依照公司發佈的《員工手冊》相應條款執行。

2.員工打卡管理暫行規定

2.1.員工出勤,執行上、下班打卡規定。

2.2.員工因公外出延誤打卡,須及時填寫'補卡單',月末按出勤統計。

2.3.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急診除外)或有事不能上崗工作須提前填寫《請(休)假申請單》,經批准後,免打卡。

2.4.月末出勤統計,以員工考勤卡及補卡單、請假單為依據進行考勤彙總。

2.5.凡出勤日未打卡者,同時也無請假單、補卡單,按曠工處理。

2.6.代他人打卡或委託他人打卡,及打卡中弄虛作假者,按《員工手冊》規定處理。

2.7.記錄及表格

yz-zg/bxr-f08-01《請(休)假申請單》

3.計算機使用管理規定

3.1.所有員工在使用計算機時需遵守本規定。

3.2.各部門的計算機原則上只供本部門員工使用,如有特殊情況需使用其它部門的計算機時應事先取得該部門經理的許可。

3.3.初學計算機的使用者在操作中遇到難題,不得擅自處理,應向技術人員求助。

3.4.在使用過程中,因事暫時停止使用時,應保存文件,並退出應用程序。

3.5.使用完畢計算機後,必須退出應用程序,以防止意外造成對機器的損害。

3.6.各部門使用計算機進行文件編輯處理時應建立部門子目錄,避免在根目錄下直接處理管理文件。

3.7.子目錄的命名用各部門名稱,如屬個人專用文件應另設子目錄進行處理。

3.8.文件名稱使用漢字,要基本反映文件內容。

3.9.文件處理應在硬盤上操作,並注意保存,文件處理完畢後存儲文件的同時應用軟盤備份,保證軟硬盤都有文件。

3.10.對硬盤上長時間不再使用的文件定期刪除,只保存軟盤備份。

3.11.使用軟盤時應確保軟盤沒有病毒,否則在使用前應進行病毒檢查。

3.12.軟盤中存儲文件時應在軟盤上做出標記,便於使用查閲。

3.13.遵守軟盤的使用保護規定,防止軟盤損壞時文件丟失。

3.14.各部門的計算機維護由公司設專人統一負責。

3.15.維護人員定期對計算機進行維護,包括檢查、處理病毒和硬盤整理等。

3.16.工作時間禁止在計算機上玩遊戲或與進行工作無關的作業。

3.17.計算機出現故障時,應及時請維護人員處理,嚴禁未明故障原因擅自處理。

3.18.凡因使用不當造成機器損壞的,據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處罰。

4.關於印章使用管理的暫行規定

4.1.印章種類

公司印章、公司業務專用章、部門印章、簽字印章和其他內部印章等。

4.2.印章使用

1).公司印章的使用

i.凡以公司名義發送的公文,須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後,方能送交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ii.重要的公文,如財務、人事和業務等方面或涉及面廣的公文,必須由公司總經理或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核籤後,方能送交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iii.公司各部門對外定期報送各類業務報表需加蓋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門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經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後,方能送交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iv.對外發出的便函、證明及對外聯繫工作的介紹信需加蓋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門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經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後,方能送交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v.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協議,按合同評審程序使用公司印章。

vi.各物管中心在所轄業務範圍內對外簽訂的經濟類合同、協議須加蓋公司印章的,按合同評審程序,以公司確定的合同金額標準為限,合同金額在標準以上的,須經中心內部審核,公司審批、總經理簽字後,方能送交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合同金額在標準以下的,經中心內部審批、中心總經理簽字後,可送交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合同原件要在公司備案)

vii.物管中心以公司名義對外發文、報送報表、辦理相關業務等需加蓋公司印章的,由中心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中心總經理審批,公司相關職能部門經理、公司總經理或主管領導簽字後,方能送交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2).各部門印章的.使用:

i.凡以部門名義發出的公文或便函,須經部門經理核籤後加蓋部門印章。

ii.公司部門不能以公司的名義加蓋部門印章對外發送公文。部門僅能向外發送本部門業務權限範圍內的公文。物管公司頒發的證書、獎狀等,經物管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後,加蓋北京物業管理公司印章。

4.3.印章的保管

1).公司的印章,原則上由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經理指定專人負責保管。遇特殊情況,由其他部門專人負責保管時,需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2).部門的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3).使用印章須有登記存底,隨用隨取,用畢即存,嚴防私用、盜用公章,以免造成損失。

4).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攜帶公司印章外出。

5).印章保管人員應嚴格執行本規定,履行加蓋印章的手續。對不符合程序或超出授權範圍的,印章保管人有權拒絕用印。

6).印章保管人員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印章丟失或誤用、錯用,須承擔關聯責任。不能為空白信箋蓋印。

4.4.記錄及表格

yz-zg/bxr-f09-02《印章使用審批表》

5.女職工勞動保護管理辦法

5.1.女職工的特殊保護,是指根據其身體、生理特點以及哺育教育子女的需要,而採取的對女職工在生產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實行的管理辦法。

5.2.本辦法所涉及的女職工係指公司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正常聘用程序正式聘用的女性員工,包括臨時聘用人員和環境保潔人員。

5.3.女職工月經期的保護措施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適當勞動強度的工作。

5.4.女職工孕期的保護措施:

1).女職工自確定妊娠之日起持醫院證明向人事部門及時報告備案。

2).女職工懷孕期間不得接觸超過衞生防護要求劑量當量限值的x射線、y射線和其他工業毒物和有急性中毒危險的作業及國家規定的三級強度的勞動內容。

3).妊娠女職工不應加班加點,妊娠滿7個月不得上夜班,並可根據個人身體狀況申請休假。

4).對不能適宜原工作的妊娠女職工,應根據醫務部門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安排其它崗位工作。

5).從事立位作業的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後,其工作場所應設立工間休息座位,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並允許孕婦在預產期前休息兩週。

6).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按勞動時間計算。

5.5.女職工生育期保護措施:

1).女職工生育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待遇。

2).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晚育者(24週歲及以上初育)增加15天產假;遇難產情況延長產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延長產假15天。

3).女職工懷孕期間流產的,根據醫療部門證明,給予北京市有關規定產假。

5.6.女職工哺乳期保護措施:

1).對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每班工作給予兩次授乳時間,每次半小時,可合併使用,並不得安排夜班及加班加點。

2).女職工哺乳期間不得安排從事接觸有毒物質的作業。

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3

1、公司按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擇優錄用員工。

2、為保證員工在工作中得到公平對待,如申請公司職位的員工在本公司中有親戚或正在交往的朋友,應在入職前向公司聲明。

3、員工試用期一般為六個月;公司有權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以及員工的表現延長試用期至六個月。員工完成試用期前十天,行政部會與員工所在部門一起對員工進行試用期績效表現評估,並請公司管理層審批。如通過試用期績效表現評估,行政部會發給員工正式聘用通知;如未能通過試用期績效表現評估,行政部會通過員工延長試用期或終止與該員工的勞動合同。試用期表現評估表存入員工人事檔案中。

4、行政部負責為每一位員工建立人事檔案,員工入職時需提供以下詳細資料及信息:

入職時間、家庭住址、聯繫人姓名、住址及電話,入職時的'職位申請表、4張1寸彩色相片、個人簡歷、學歷證書原件(公司保留複印件)、身份證原件(公司保留複印件)、正規醫院體檢報告(入職的體檢費用由員工本人支付)。

人事檔案屬公司機密資料,由專人負責保管,員工個人信息只有經過員工授權才可公開。員工個人檔案中個人資料如有任何更改,員工必須及時書面通知行政部,以作更正。

5、資信調查

在員工入職之前或試用期內經員工授權,公司保留在入職前對員

工進行資歷及信用調查的權利。如發現員工所填寫的資料不真實,公司保留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予以辭退而不作任何補償的權利。

6、勞動合同

每一位入職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中會列明工作崗位或職位、工作職責、薪酬福利待遇,以及其它要遵守的制度及操守等。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及員工各留一份。此外,員工手冊也作為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由員工本人簽字確認接受後,列入勞動合同的附件。

除公司特別安排外,公司與每位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合同期滿,由公司或員工屆時視情況決定是否續約,如不再續簽,雙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4

辦公用品管理規定

一、目的:規範公司辦公用品的請購、入庫、領取(發放)及使用,使之規範化、合理化並有效控制辦公成本。

二、範圍:適用於公司全體人員。

三、職責:行政部負責辦公用品的領取、保管、發放並登記;

四、內容

1、辦公文具的劃分

⑴A類辦公文具:圓珠筆、簽字筆、筆芯、筆筒、文件夾、文件架、橡皮擦、膠水、回型針、訂書針、透明膠帶、塗改液、磁盤、便條紙、燕尾夾、刀片、油性筆、熒光筆、裝訂夾等。

⑵B類辦公文具:啟訂器、直尺、打孔機、訂書機、白板擦、名片夾、電話機、計算器、資料冊、打印紙、檔案袋、墨水、印油、印泥、隔頁紙、裝訂環、封面紙、電腦鼠標、複寫紙等。

2、辦公文具的配置標準:

A類辦公文具根據需要各部門辦公室人員可領一個(套);(保安員及維修工除外)B類辦公文具根據需要各部門可配置一件(套)。

3、辦公用品的領取、發放及登記程序

⑴各部門每月8號上報文具領用申請(過期將延至下次),填寫《文具領用單》給部門經理簽名再交行政部審批,行政部憑審批後的單據派專人到華南城行政部領取文具,並於每月10號發放至各部門。其它時間原則上不再領取辦公用品,特殊情況除外。

⑵未交《文具領用單》的或未審批的《文具領用單》,行政部不受理,不領取文具。

⑶對新入職的員工行政部根據其崗位需要配置辦公文具(不限時間),辦公室人員配置標準:文件欄/架2個、軟皮文件夾3個、筆筒1個、簽字筆及圓珠筆、鉛筆各1支,筆記本1本、信紙1本、便條紙1盒;其它員工可發筆一支,筆記本一本。

⑷當辦公文具使用耗盡或需更換時,部門或個人應以“以舊換新、以壞換好”的原則到管理部領取或更換,耗盡品除外。

⑸離職人員的辦公用品(另有規定的除外)均應移交至工作接交人或部門負責人,不得佔為己有,並應在《離職表》相應欄中列出明細。

⑹各部門(包括各市場)所領的辦公用品均由行政部作帳登記,每個部門(包括市場)分別單獨核算費用。

公司工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為樹立公司對外形象,規範員工着裝的統一管理,特制定此規定。

二、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行政部負責公司全體員工服的款式設制、訂做、發放及回收;

2、各部門負責工服的領用、保管及回收;

3、個人負責工服的清洗及保管。

四、內容

1、工服的分類及制式

(1)管理人員着西裝:男士:灰色襯衣、灰色西服外套及灰色西褲,紅色領帶兩條每人二套。

(2)女士:灰色襯衣、灰色西服外套及灰色西褲一條、西裙一條、馬夾一件、紅色領帶兩條,每人二套。

(3)保安員着保安服,分為春夏裝、秋冬裝及訓練裝。春夏裝為深藍色短袖襯衣(配肩章一幅)、深藍色褲子、領帶及黑色皮鞋;秋冬裝為深藍色長袖襯衣,深藍色西裝式外套(配肩章一幅)、深藍色中褸一件、深藍色褲子、領帶及黑色皮鞋;訓練裝為迷彩服;每人一套。

(4)維修人員着維修工服,分為春夏裝及秋冬裝。土黃色夾克工作服、土黃色褲子每人二套。

(5)服裝統一分為大、中、小碼,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量身訂做。

2、工服的製作、入庫、發放、保管

(1)行政部負責選擇適合本公司企業形象的工服,並聯系供應商訂做。

(2)新入職公司的部分員工行政部在一個月內製作工服應根據工作崗位的特殊性,保安員、維修人員在入職時發放工服。

(3)工服由行政部統一入庫,辦理登記手續後,由各部門填寫《物品領用單》簽字領取。

(4)行政部應適當備存部分員工,如保安員等的`工服。

(5)發放到員工的工服應愛惜,工服上嚴禁做任何標識或隨意自行裁剪,且不得轉借他人穿戴。

3、工服的折舊、回收、賠償

(1)公司發放的工服統一收取押金,管理人員600元/人,保安員400元/人,維修人員70元/人。

(2)管理人員工服原則上不回收,因任何原因離職按服務年限折舊其制服款,並在其工資中扣除。

(3)服務期未滿三個月的按服裝採購價100%折舊。

(4)服務期未滿半年按服裝採購價格的80%折舊,扣還押金。

(5)服務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服裝採購價格的60%折舊,退還押金。

(6)服務滿一年不滿一年半:按服裝採購價格的40%折舊,退還押金。

(7)服務滿一年半不滿二年:按服裝採購價格的20%折舊,退還押金。

(8)服務滿二年:不折舊,退還押金,或領取新工服。

(9)離職的保安員及維修人員,無論服務年限,均歸還工服,由行政部統一處理。若未按規定退還,將按原價從其工資中扣除。

(10)工服若丟失將按折舊價進行賠償,若損壞視情況進行賠償。

4、着裝規定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着工服,非工作時間或工作時間外原則上不得穿着制服。

(2)員工着裝必須保持整潔、得體。配有帽子的頭髮露於帽外不得過長。

(3)工服一律係扣子,不得敞開穿着,着西裝的男士應系領帶。

(4)保安員着冬服時不得戴圍巾,女保安員着裝時不準戴過多手飾,頭髮要紮起來,不能露帽子外過長。

5、配戴工牌規定

(1)所有員工上班必須戴工牌。

(2)行政部、管理部、維修部的員工工牌統一掛戴胸前。

(3)保安員工牌統一佩戴左胸前。

存貨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為了使本公司的倉庫管理規範化,保障公司的庫存安全,提高貨品收發效率,加強核算與監督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對倉庫設置專門的管理人員,全面負責公司的庫存管理工作。

二、倉庫由公司財務部直接管理。

三、庫管人員負責辦理日常庫存物品的入庫登記與出庫登記。

四、入庫登記:凡屬公司各部門採購的物品均須倉庫庫管員驗收簽字。庫管人員根椐公司已批准的採購申請單和發票或採購清單(送貨單)及時對入庫實物進行核對驗收,辦理入庫登記,填寫入庫單,庫管人員簽名確認。入庫單一式三聯,第一聯為存根聯,留倉庫備查,每二聯為送貨單位,交送貨人。第三聯為會計聯,報銷部門統一憑倉庫入庫單會計聯第三聯到財務部報銷採購款。

五、庫登記:庫管人員根據員工物品領用需求填寫物品領用單,領用人員簽名,並報部門負責人確認簽名批准。

六、個人領用文具時填寫個人領用文具登記表;

七、個人領用其他物品時填寫物品領用表(如附表三),報部門負責人核實批准;

八、個人早領禮品貴重物品時填寫貴重物品領用批覆表,報部門負責人核實、簽名,報行政部負責人審批、簽名批准。

九、倉庫管人員應及時對庫存物資建立倉庫物日記賬,每日逐筆登記入賬,每月底對庫存物資進行盤存清算,做到賬實相符。

十、分類:

1、固定資產類:單價在20xx元以上的物品;

2、低值易耗品類:單價在800元至20xx元之間的物品;

3、文具類:辦公文具用品;

4、費用類:單價低於800元以下的物品;

5、維修耗材類:公共設備的維護耗材。

十一、倉庫管人員根據人類每月四號應向財務部報送分部門核算上月部門領用物資結存費用匯總表、並遞交庫存物資領用情況結存總彙總表,便於財務進行分類核算與核對,做到賬賬相符,真實反映公司存貨的情況。

十二、每月初第一個非領用物品的工作日,庫管人員需進行月清算、盤點。

十三、每季度末庫管人員應對公司全部庫存物資進行一次全面盤點清查工作,另有一名財務會計監盤。對盤點中發現的存貨盤盈、盤虧、毀損、變質等情況要進行原因分析,凡因保管不善,出入庫手續執行不嚴等人為因素造成的,應立即查找原因,填寫盤虧報告由公司領導審批,便於財務進行賬務處理。

十四、倉庫管人員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交接手續辦妥之後,方能離開工作崗位。

十五、倉庫管人員對庫存物資應進行妥善保管,減少不必要的損耗與浪費。

十六、倉庫管人員要嚴格執行倉庫的安全操作規程,切實做好防火、防潮、防盜等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十七、對於庫房重地,庫管人員應謝絕非庫管工作人員入內。

貴重物品管理規定

一、目的保障公司辦公自動化設備合理、有序使用,防止損壞,並控制使用成本。

二、範圍公司所有的貴重物品。

三、職責

1、行政部負責相關貴重物品的管理;

2、個人負責所屬貴重物品的管理;

3、信息技術部負責相關貴重物品的保養維護。

四、定義:

本規定所指的貴重物品包括電話機、傳真機、複印機、打印機、電腦、音響設施及其它設備如幻燈機、投影儀、數碼相機、電單車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辦公用物品。

五、內容:

1、電話機的管理:

(1)電話機的領用(借用):

1)公司根據各崗位的需要進行電話機配置,在原配置的基礎上,若需新增電話機或新員工崗位需新增電話機,填寫《物品領用單》交本部門經理或管理處主任審核,行政部批准後領取。

2)原則上一個崗位只配置一部電話機,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崗位可增加電話機,但最多不能超過三部。

3)借用電話機須填寫《借用申請單》交本部門經理或管理處主任審核後,交行政部批准後,由行政部借出;借用期限不得超過一週,若超過一週須辦理續借手續;備用電話機由行政部保管。

(2)電話機的使用:

1)電話機的使用詳見“公司內部通訊錄”中的説明。

2)為保障公司對外聯繫的暢通,員工在使用電話時通話應做到簡明扼要,通話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十分鐘。

3)無論上下班時間,未經許可禁止使用公司電話撥打收費、不收費聲迅電話以及私人長話,否則除承擔相應的話費外,行政部將視情況給予一定金額的現金罰款。

4)如員工有特殊情況需拔打電話,可使用自備200卡等,或在公司電話上拔打,由行政部統一登記,話費將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通話時間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分鐘。

5)接聽電話不得使用免提鍵,以免干擾他人工作。

6)未經行政部的許可不得自行拆裝、移動電話。

7)電話機的維修:電話機出現非人為損壞時

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5

(1)1.員工考勤管理規定

1.1.工時制度

1).下列崗位員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內保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值班人員等因工作性質需連續作業的崗位,以月為計算單位,平均工作時間每週不少於40小時。

1.2.定時工作制

1).除上述規定的人員,其餘崗位員工均實行定時工作制,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不少於40小時。

2).定時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作息時間):上午工作時間:08:30-12:00下午工作時間:13:00-17:30午餐時間:12:00-13:00

1.3.各種假期的規定依照公司發佈的《員工手冊》相應條款執行。

2.員工打卡管理暫行規定2.1.員工出勤,執行上、下班打卡規定。

2.2.員工因公外出延誤打卡,須及時填寫'補卡單',月末按出勤統計。

2.3.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急診除外)或有事不能上崗工作須提前填寫《請(休)假申請單》,經批准後,免打卡。

2.4.月末出勤統計,以員工考勤卡及補卡單、請假單為依據進行考勤彙總。

2.5.凡出勤日未打卡者,同時也無請假單、補卡單,按曠工處理。

2.6.代他人打卡或委託他人打卡,及打卡中弄虛作假者,按《員工手冊》規定處理。

2.7.記錄及表格y-g/br-f08-01《請(休)假申請單》3.計算機使用管理規定3.1.所有員工在使用計算機時需遵守本規定。

3.2.各部門的計算機原則上只供本部門員工使用,如有特殊情況需使用其它部門的計算機時應事先取得該部門經理的許可。

3.3.初學計算機的使用者在操作中遇到難題,不得擅自處理,應向技術人員求助。

3.4.在使用過程中,因事暫時停止使用時,應保存文件,並退出應用程序。

3.5.使用完畢計算機後,必須退出應用程序,以防止意外造成對機器的損害。

3.6.各部門使用計算機進行文件編輯處理時應建立部門子目錄,避免在根目錄下直接處理管理文件。

3.7.子目錄的命名用各部門名稱,如屬個人專用文件應另設子目錄進行處理。

3.8.文件名稱使用漢字,要基本反映文件內容。

3.9.文件處理應在硬盤上操作,並注意保存,文件處理完畢後存儲文件的同時應用軟盤備份,保證軟硬盤都有文件。

3.10.對硬盤上長時間不再使用的文件定期刪除,只保存軟盤備份。

3.11.使用軟盤時應確保軟盤沒有病毒,否則在使用前應進行病毒檢查。

3.12.軟盤中存儲文件時應在軟盤上做出標記,便於使用查閲。

3.13.遵守軟盤的使用保護規定,防止軟盤損壞時文件丟失。

3.14.各部門的計算機維護由公司設專人統一負責。

3.15.維護人員定期對計算機進行維護,包括檢查、處理病毒和硬盤整理等。

3.16.工作時間禁止在計算機上玩遊戲或與進行工作無關的作業。

3.17.計算機出現故障時,應及時請維護人員處理,嚴禁未明故障原因擅自處理。

3.18.凡因使用不當造成機器損壞的,據情節輕重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處罰。

4.關於印章使用管理的暫行規定

4.1.印章種類公司印章、公司業務專用章、部門印章、簽字印章和其他內部印章等。

4.2.印章使用

1).公司印章的使用i.凡以公司名義發送的'公文,須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後,方能送交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ii.重要的公文,如財務、人事和業務等方面或涉及面廣的公文,必須由公司總經理或主持工作的副總經理核籤後,方能送交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iii.公司各部門對外定期報送各類業務報表需加蓋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門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經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後,方能送交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iv.對外發出的便函、證明及對外聯繫工作的介紹信需加蓋公司印章的,由使用部門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經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後,方能送交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v.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協議,按合同評審程序使用公司印章。

vi.各物管中心在所轄業務範圍內對外簽訂的經濟類合同、協議須加蓋公司印章的,按合同評審程序,以公司確定的合同金額標準為限,合同金額在標準以上的,須經中心內部審核,公司審批、總經理簽字後,方能送交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

合同金額在標準以下的,經中心內部審批、中心總經理簽字後,可送交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

(合同原件要在公司備案)vii.物管中心以公司名義對外發文、報送報表、辦理相關業務等需加蓋公司印章的,由中心填寫《印章使用審批表》,中心總經理審批,公司相關職能部門經理、公司總經理或主管領導簽字後,方能送交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加蓋公司印章。

2).各部門印章的使用:i.凡以部門名義發出的公文或便函,須經部門經理核籤後加蓋部門印章。

ii.公司部門不能以公司的名義加蓋部門印章對外發送公文。

部門僅能向外發送本部門業務權限範圍內的公文。

物管公司頒發的證書、獎狀等,經物管公司領導簽字同意後,加蓋北京物業管理公司印章。

4.3.印章的保管

1).公司的印章,原則上由公司行政與人力資源部經理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遇特殊情況,由其他部門專人負責保管時,需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2).部門的印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3.).使用印章須有登記存底,隨用隨取,用畢即存,嚴防私用、盜用公章,以免造成損失。

4).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攜帶公司印章外出。

5).印章保管人員應嚴格執行本規定,履行加蓋印章的手續。

對不符合程序或超出授權範圍的,印章保管人有權拒絕用印。

6).印章保管人員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印章丟失或誤用、錯用,須承擔關聯責任。

不能為空白信箋蓋印。

4.4.記錄及表格y-g/br-f09-02《印章使用審批表》

5.女職工勞動保護管理辦法

5.1.女職工的特殊保護,是指根據其身體、生理特點以及哺育教育子女的需要,而採取的對女職工在生產勞動中的安全與健康實行的管理辦法。

5.2.本辦法所涉及的女職工係指公司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正常聘用程序正式聘用的女性員工,包括臨時聘用人員和環境保潔人員。

5.3.女職工月經期的保護措施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適當勞動強度的工作。

5.4.女職工孕期的保護措施:

1).女職工自確定妊娠之日起持醫院證明向人事部門及時報告備案。

2).女職工懷孕期間不得接觸超過衞生防護要求劑量當量限值的射線、y射線和其他工業毒物和有急性中毒危險的作業及國家規定的三級強度的勞動內容。

3.).妊娠女職工不應加班加點,妊娠滿7個月不得上夜班,並可根據個人身體狀況申請休假。

4).對不能適宜原工作的妊娠女職工,應根據醫務部門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安排其它崗位工作。

5).從事立位作業的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後,其工作場所應設立工間休息座位,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並允許孕婦在預產期前休息兩週。

6).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按勞動時間計算。

5.5.女職工生育期保護措施:

1).女職工生育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待遇。

2).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晚育者(24週歲及以上初育)增加15天產假;

遇難產情況延長產假30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延長產假15天。

3.).女職工懷孕期間流產的,根據醫療部門證明,給予北京市有關規定產假。

5.6.女職工哺乳期保護措施:

1).對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每班工作給予兩次授乳時間,每次半小時,可合併使用,並不得安排夜班及加班加點。

2).女職工哺乳期間不得安排從事接觸有毒物質的作業。

5.7.任何部門和專業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原因辭退女職工或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理順公司內部管理關係和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人事行政管理規範化、制度化,根據《公司法》、《勞動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第: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第三條: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四條:公司因生產、業務或管理需要招收新員工的,由各主管部門根據崗位要求和需求人數填寫《員工需求申請書》,經總經理批准後,報送人力資源部門予以招工。

第五條:公司招聘員工應以崗位要求、學識、能力、品德、體格等綜合因素為依據,採用面試、筆試兩種方式考查,公平競爭、擇優錄取。

第六條:招用員工的程序為:初試(人力資源部) 複試(主管部門) 筆試(人力資源部) 通知結果(人力資源部) 一個星期的培訓、考核(主管部門) 予以試用(主管部門) 予以轉正。

第七條:新進員工經筆試、面試合格和培訓考核通過後,由人力資源部門辦理試用手續。

試用人員辦理試用手續時,應向人力資源部門送交以下證件:

(一)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二)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三)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四)一寸照片4張;

(五)體檢表及健康證;

(六)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八條:新員工的試用期為1個月;在試用期間,由部門主管或經理對新員工的專業知識、工作能力、工作效率、責任感、品德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辭退或安排在其他崗位試用;

對於試用期內個別員工表現特別優秀的,試用部門主管可以提前結束試用期,並將《職員轉正考核表》報請人力資源部主管或經理審核,由總經理批准。

第九條:公司的人才理念為:結果導向,用人為賢,德才兼備。

第三章 人才培訓

第十條:為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工作技能,營造學習型企業,公司將舉辦各種培訓活動;並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和員工的表現選派優秀的員工參加其他專業培訓。

第十一條:公司各管理人員要高度重視人才培養與工作培訓,要從公司的戰略角度抓好人才培養和工作培訓,各部門要有計劃的安排員工進行培訓,要有準備的開展各項培訓活動;要深入領悟公司的用人理念和人才戰略,要努力打造能夠滿足公司不斷髮展、使公司在市場競爭當中處於絕對優勢的優秀人才隊伍。

第十二條:員工的培訓分為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一)崗前培訓:內容包括:

1、公司簡介、企業文化、規章制度等,具體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2、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説明、工作技能培訓等,由各主管部門負責。

(二)在職培訓:各主管部門應該根據工作需要,定期對員工進行培訓;在工作過程當中,各級主管應隨時因材施教,不斷提高員工的工作技能和綜合能力;員工本身也應該不斷地研究、學習本職技能,不斷地提高工作效率,不斷地創新。

(三)專業培訓:公司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挑選優秀的員工參加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回公司後將學習的內容傳授給其他同事;或邀請專家學者來公司做專題培訓;具體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十三條:凡被公司安排進行培訓的員工應該服從安排,準時、認真地參加培訓,不得無故缺席,確有特殊原因,應按有關請假制度執行。

第十四條:各部門應該將每次培訓的人員和內容以書面的形式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被指派到外面參加專業培訓的員工,應該對在培訓過程中所獲得和積累的技術、資料等相關信息交由人力資源部保管;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拷貝、傳授或轉交給其它公司或個人。

第四章 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第十五條:公司的發展離不開全體員工共同的努力,全體員工要不斷學習,萬眾一心、塑造卓越、共同成就未來;在工作過程當中應該遵循如下守則:

(一)熱愛公司,熱愛工作,熱愛生活;

(二)要有強烈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

(三)要有大局觀念和戰略思維,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

(四)要深入學習、充分了解、認真執行《公司企業理念》和管理制度;

(五)結果導向,用自己最大的努力,給出最好的結果;

(六)要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要充分發揮合作的力量,使“1+1>2”;

(七)不斷學習,敢於創新,有錯必糾,追求卓越;

(八)永不放棄,敢於挑戰,積極主動,不怕困難;

(九)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個人習慣,牢記“企業的修為從個人成員開始,成員的修為從培養正確的習慣開始”;

(十)要有時間緊迫感和危機感,謹記“世界第一與世界第二的短跑者只差零點零幾秒”;

(十一)牢固樹立服務意識。服務要做到主動、熱情、周到,全心全意為客户服務,全心全意為公司其他同事服務;

第十六條:企業的業績來自員工的努力,員工的行為代表着企業的形象,公司員工在工作的過程中應當遵守的行為準則有:

(一)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公司的安排與管理;

(二)工作認真,盡職盡責、務實求真;

(三)按規定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四)服裝整潔,舉止端莊,談吐得體;

(五)嚴格保守公司的人事、財務、生產、業務、技術等商業祕密;

(六)上班時間不得串崗聊天,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七)工作時間不得中途離開崗位;如需離開,須經上級主管人員批准同意後方可離開;

(八)不得損毀或非法侵佔公司財物;未經許可,不得把公司財物帶離公司;

(九)講究衞生,物品擺放整齊,不亂丟垃圾,維護公司辦公環境的乾淨與整潔;

(十)法律法規或公司規定的其它準則。

第五章 員工的考勤、請假、休假制度

第十七條:工作時間:公司辦公室管理人員每天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每週工作六天;每週星期天休息。

生產部、業務部的上班時間由部門具體安排制定。

第十八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員工進行加班,員工不得推辭;但對被安排進行加班的員工,公司應該給予補償合理的加班費或安排補休。

第十九條:公司上下班實行打卡登記制度,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

第二十條:上、下班而忘打卡者,應由主管部門領導在考勤卡上簽字,方能有效。

第二十一條:因公出差,應由主管部門出具相關出差證明,並辦理因公籤卡手續;沒有證明或不按規定辦理籤卡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二十二條:請假:員工因病、因事需請假的,應事先填寫請假條,先經過部門主管同意,再由上級領導審批後才能離開工作崗位; 1 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批准; 2 天以上的,由部門經理核准,報總經理批准。

第二十三條:以下情況視為礦工:

(一)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的;

(二)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的;

(三)工作過程當中擅自離開崗位的;

(四)法律法規或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規定的礦工情況。

第二十四條: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公司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組織放假。

第二十五條:帶薪年休假: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部門經理安排員工休年假時,需提前 3 日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第六章 績效考核

第二十六條:為了客觀的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提高員工自身工作水平,促進公司整體績效的提升,創造一種公平競爭的體制,公司定期對各部門員工進行考核。

第二十七條: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降級、提薪、獎罰的依據。

第二十八條:考核的內容包括: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工作業績、工作適應性、發展潛力等,具體安排如下:

(一)對於部門經理及主管,主要考核如下內容:領導能力、策劃能力、工作績效、責任感、協調溝通、授權指導、品德言行、成本意識、出勤及獎懲等;

(二)對於主管以下人員,主要考核如下內容:專業知識、工作績效、責任感、協調合作、發展潛力、品德言行、成本意識、出勤及獎懲等。

第二十九條:考核程序包括:自行評分、初核評分、複核評分。

(一)自行評分,由職員根據自身情況,實事求是填寫;

(二)初核評分,由部門主管根據平時考核記錄和印象,客觀公正地評分並寫出初核評語;

(三)複核評分,由部門經理根據上述考核結果,客觀公正地評分,並寫出複核評語;考核評分以總經理批准分數為最終得分。

具體的績效考核表由公司另外製定。

第三十條:每季度考核結束後,考核者、被考核者要相互溝通,面對面交流,並根據考核結果共同達成改進意見和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第七章 工資和福利津貼

第一節 工資

第三十一條:公司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津貼、職務津貼,加班費,業績提成以及福利津貼等,具體由《薪資福利津貼條例》進行規定。

第三十二條:工資自報到之日起薪,離職之日停薪。

第三十三條:加班費根據公司的相關規定或有關法律法規發放。

第三十四條:公司每月15 日發上個月工資。

第三十五條:在營業利潤提高時,公司會相應地提高公司員工的工資待遇。

福利津貼第二節

第三十六條:公司的福利津貼包括:獎金、保險、經濟補償、生活補貼、外出旅遊等內容。

第三十七條:獎金:對於工作表現優秀、為公司發展做出較大貢獻者,公司將給予相應的獎金獎勵,具體由《薪資福利津貼條例》進行規定。

第三十八條:公司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一定比例為員工購買社會保險。

第三十九條:生日補貼金:凡屬於公司正式員工,公司在其生日之日給予300元的補貼金。

第四十條:外出郊遊:為豐富員工的業餘生活,公司將根據需要組織外出郊遊活動。

第八章 獎懲

第一節

獎懲原則

第四十一條:公司在對員工進行獎懲時,應該遵守賞罰分明、公平、公正、民主、合理等原則,並做到:

(一)獎懲有據: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目標、員工業績表現等;

(二)獎懲及時:公司管理人員對有利於公司未來發展、業績提高的行為,應該及時給予獎勵;並及時發現、糾正、懲罰員工錯誤或不當的行為,減少公司損失,使獎懲機制發揮應有的作用;

(三)獎懲公開: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並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四)有功必獎,有過必懲: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嚴防特權發生。

第二節 獎勵

第四十二條:公司獎勵的形式包括物質獎勵、精神獎勵、物質和精神獎勵相結合等形式;公司獎勵的種類包括:年終獎,全勤獎,節約獎,優秀員工獎等。

第四十三條:年終獎:公司根據員工該年度的綜合表現以及業績情況發放年終獎。第四十四條:全勤獎: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事假者,公司將依據《薪資福利津貼條例》進行獎勵。

第四十五條:節約獎:公司對於節約用水、節約用電、節約公司其他資源、節約公司成本的員工,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獎勵。

第四十六條:優秀員工獎:對於工作表現突出,業績優秀,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公司將根據實際給予相應的獎勵。

第三節 懲罰

第四十七條:懲罰的目的'在於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並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懲前毖後,不斷改進,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公司懲罰的方式包括:警告、通報批評、罰款、辭退等形式。

第四十八條:代替打卡的處罰:對於代替打卡行為,代理人與被代理人均罰款50元,情節嚴重的作辭退處理。

第四十九條:遲到和早退的處罰: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遲到或早退時間在5分鐘內的,罰款20元;5-30分鐘的,罰款50元;超過30分鐘的,罰款100元;情節嚴重的作辭退處理。

第五十條:曠工的處罰:員工無故礦工的,曠工一天扣其三天工資,情節嚴重的作辭退處理。

第五十一條: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事情的處罰:在上班時間內,發現串崗聊天、玩遊戲等與工作無關的行為,每次罰款20元,情節嚴重的作辭退處理。

第五十二條:擅自離崗的處罰:工作時間,未經允可,擅自離開崗位者,每次罰款50元,情節嚴重的作辭退處理。

第五十三條:擅自離職的處罰:公司不允許任何人擅自離職,擅自離職者公司不發任何工資,並依法追究因此造成公司損失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四條: 破壞公司環境衞生的處罰:全體員工應該保持公司環境的衞生整潔,亂丟垃圾、辦公用品擺放不整齊者,每次罰款20元。

第五十五條:對未按照公司規定穿着工服、佩戴工牌的處罰:員工上班時必須依照公司的規定穿着工服、佩戴工牌;違者,每次罰款20元。

第五十六條:其他應該處罰的行為: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貪污、盜竊、詐騙、索賄、受賄、私吃回扣、經手錢財不清、拖欠錢財不償、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竊取、泄露、盜賣公司商業祕密者;

(三)恣意製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玩忽職守、敷衍塞責,行動遲緩,給公司生產管理帶來損害者;

(六)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或兼任其他企業職務者;

(七)損毀公司財物;未經允許,私自把公司財物帶離公司者;

(八)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責任人或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九)打架鬥毆、大聲喧譁,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者;

(十)依照公司制度或法律法規規定應該處罰的其他情況。

第五十七條:員工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公司有權對其做出處罰,或依法提起訴訟,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九章 檔案、公文打印管理

第五十八條:公司的檔案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指定專人負責,歸檔範圍包括:員工檔案、公司規定、年度計劃、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方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託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報、通知等文件材料。

第五十九條:人力資源部主管和指定專人應切實履行職責,確保原始資料及單據、表冊齊全完整。

第六十條:總經理借閲非密級檔案,可直接提檔;公司其他人員需要借閲檔案時,必須經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

第六十一條:借閲檔案必須做到愛護檔案,保持檔案原有整潔、整齊,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轉借或丟失,如因工作需要摘錄或複製的,需經人力資源部主管同意批准;凡屬於保密檔案,必須經總經理批准同意後,方可摘錄和複製。

第六十二條:檔案的銷燬:任何部門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一律要經過總經理批准同意,並列出銷燬清單,經手人簽字後,方可銷燬。

第六十三條:如需對外發送公文或其他資料及表冊的,必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方能打印和發送。

第六十四條:公司各部門打印的文件、制度必須一式三份呈報總經理辦公室,並經總經理閲示批准後,方能執行。

第六十五條:公司印鑑由總經理或人力資源部經理負責管理。

第十章 勞保用品管理

第六十六條:員工工衣分夏、秋兩季各兩套;上班必須統一着裝,並保持乾淨、衞生;員工未乾滿一個月的不發給工服,未乾滿一年的,工服費由員工自己承擔。

第六十七條:公司工牌由公司統一製作,並配發給每個員工;員工上班時必須將工牌佩戴在指定位置。

第六十八條:員工必須愛護勞保用品,節約公司財物,每次領取勞保用品應該做好領取登記、回收登記。

第十一章 離職與解聘

第六十九條:員工自願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寫出辭職申請書並填好辭工表,報經部門主管同意後,上報人力資源部審批,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第七十條:依據公司用工制度,因員工不能勝任崗位工作及各項要求的,由部門提出解聘意見,並填寫《解聘書》,報人力資源部備案,辦理解聘手續。

第七十一條:在試用期內,員工有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等行為,公司可以隨時停止試用,並由主管部門報人力資源部辦理辭退手續。

第七十二條:員工離職應該做好工作交接手續和離職手續,並交回工牌、工服等物品和相關文件資料。

第七十三條:辭職者或被解聘者在辦理完手續當天即可以到財務部門辦理工資結算手續。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由相關部門做出補充決定並報總經理審批;或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予以修訂。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xz/bangong/23wpq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