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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食品安全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區食品安全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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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食品安全工作情況調研報告

根據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安排,今年8月,教科文衞和民宗僑工委在盧華英副主任帶領下,就我區食品安全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本次調研共計走訪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區市場監管局)、區農業局、區衞生局,留下街道、雙浦鎮等單位,聽取了各方面的情況介紹和意見、建議,我們還書面聽取了區教育局關於校園食品安全和區住建局關於建築工地食堂管理工作的彙報。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基本評價

近年來,區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圍繞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浙江省實施食品安全法辦法》以及上級有關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規定,切實加強綜合協調、落實監管責任,突出重點環節、強化監督管理,在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全區食品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一)領導重視,監管新體系初步形成

一是機構改革有序推進。5月26日,XX區市場監管局正式掛牌成立。原市工商局西湖分局、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質監局西湖分局的職責整合劃入新組建的區市場監管局,並與XX市工商局之江分局合署辦公。食品安全從“農田到餐桌”的直接監管環節從原有6個部門減少到現有的農業和市場監管兩個部門。二是監管網絡基本建立。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部門各司其職,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監管原則,圍繞食品安全目標責任要求,將食品安全納入區政府年度綜合考評內容。轄區各鎮街建立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各村、社區均配備了食品安全協管員(聯絡員),層層簽訂食品安全目標責任書。三是環節監管得到加強。根據監管工作的不同環節,不斷完善農產品種養殖、食品生產加工、流通、餐飲消費等環節相應的監管措施,注重從源頭抓起,強化全過程監管。

(二)積極履職,人大建議意見得到落實

一是落實監管責任。落實xx年省、市、區三級人大食品安全“一法兩規”執法檢查和xx年“回頭看”工作中提出的“加強監管責任機制建設,消除監管空白,強化宣傳教育”等建議意見,不斷完善監管體系建設,始終保持強力監管的高壓態勢。二是抓好過渡期間工作秩序。做好職能調整前後工作的整合銜接。落實區人大常委會提出的“在機構改革職能調整到位之前,各有關部門繼續按照原有職責分工實施監管”的要求,確保過渡期內工作不鬆、不斷、不亂。機構調整後新組建的市場監管局迅速制定《改革過渡期間內部管理規定》等制度,開展全員業務培訓,穩定過渡期間工作秩序。三是推進議案實事辦理.認真抓好xx年區人大2號議案和區政府3號實事項目的辦理工作。目前相關農貿市場改造提升按計劃推進,完善食品安全檢測體系的設備採購已基本到位,檢測室提升項目正在進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食品檢測批次和人員培訓按預定計劃完成。

(三)強力整治,市場環境不斷淨化

一是積極開展專項行動。開展食品安全百日嚴打行動,積極營造氛圍、實施嚴打整治、實現難點突破。啟動農貿市場現場製售食品清源行動。對重點場所和重點品種開展檢查,約談違規企業,依法查處違法行為。部分鎮街結合整村拆遷、無違建村社創建、美麗鄉村建設等工作,大力開展無證無照小餐飲整治。留下工商所試點工商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三證聯辦”,方便羣眾辦事。二是積極應對突發事件。在媒體報道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後,迅速成立專項行動小組,啟動“涉事單位檢查,重點單位篩查,相關行業排查”的應急處置程序。查處問題包裝食品,封存問題原料,舉一反三健全管理機制。三是積極整治突出問題。根據《學生飲食放心工程xx年計劃》要求,對轄區219所各類學校食堂實施全覆蓋的監督檢查,加強建築工地食堂的管理,強化學校飲用水質量安全監管,不間斷開展水樣檢測。開展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排查證照不齊小餐飲(食品)店,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強監管。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監管要求落實上還存在差距。一是部分職能還未調整到位。雖然當前食品安全監管格局已經得到了有效優化,但部分單位職能雖然移交而人員和技術力量並未移交,導致相應監管區域處於空白。如監管職能調整後,農業部門的監管職能新增加了農產品儲運,生豬定點屠宰和私屠濫宰查處等職能,但具體的措施和保障力量並未相應到位。二是部分處置程序還未明確。如食物中毒事件原來由衞生部門牽頭處理,但機構調整後,在食物中毒事件調查處置上,消費者報告電話應由誰受理,涉事人員和餐飲場所由誰調查,相關程序流程至今沒有明確;又如由於職能調整,當前對餐飲許可證在發放之前的從業人員培訓處於放任狀態,這類必要的培訓工作要不要抓,由誰主抓,用什麼方法抓現在也沒有明確。三是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力度還不夠。儘管相關各部門在區食安委的統一指導下交流配合較為融洽,但在機構職能調整後,遇到一些程序不清、標準不明、責任難以落實、需要各部門相互配合的事務時,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統一領導和綜合協調方面的力度仍顯薄弱,交辦的主動性和權威性仍然不夠。

(二)監管人員和技術力量仍然薄弱

一是區級專業監管隊伍力量不足。區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尚處於組建階段,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審批還未通過,人員關係尚未完成編制劃轉,執法主體資格尚未確立,執法人員嚴重不足;我區至今無獨立從事農業行政執法的機構和人員,面對農業違法行為,執法效率偏低,難以形成打擊威懾力;區市場監管局成立後,計劃區屬11個鎮街分別組建11個市場監管所,目前還在推進中。二是基層網絡作用尚未完全發揮。區、鎮街,村社三級之間雖然都層層簽訂食品安全目標責任書,但由於區級對鎮街食品安全考核細則不夠明確,鎮街、村社對此項工作重視程度不夠,且基層食品安全管理力量絕大多數為兼職,崗位變動頻繁,相應的.工作責任不夠明確,落實不夠到位,工作還比較被動。三是檢測體系還不完善。隨着食品生產經營新技術的應用加快,特別是製假摻假的隱蔽性和技術化水平越來越高,原有“眼觀、鼻聞、手摸”的傳統監管手段已無法適應;當前我區農業、市場監管、疾控、農貿市場、農產品生產基地都各自承擔檢測任務,部門集中反映檢測任務逐年快速增長,但是人員和經費沒有相應增加;我區沒有農產品專業檢測機構,委託送檢經費也未完全落實,且委託送檢的週期在15-xx年增多,且很多存在虛假宣傳、無證無地址的現象,對監管工作帶來了新的挑戰。如近期媒體報道的翠苑街道九蓮莊地下快餐“黑作坊”事件,一些無證無照小餐飲店利用網絡點餐平監管漏洞,大量銷售沒有質量保證的快餐。

三、幾點建議

(一)強化組織領導,構建順暢有序的監管體系

一是加強對機構改革的領導。要緊緊把握這次機構調整的機遇,在認真貫徹國務院和省市指導意見,深入搞好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西湖實際,注重創新,着力構建順暢、有序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要研究細化改革的總體方案,對涉及機構重組、職能調整、人員劃轉的單位要從三定方案上給予重新明確職能,以適應新的工作要求。目前市場監管局機構職能已經明確,農業部門在承擔新的監管職能以後,機構設置和人員安排應有明確規定。二是切實落實監管責任。監管體制調整後,監管部門要主動適應,創新方式,強化培訓,落實各部門監管責任和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加強風險預警,完善食品安全監管各項機制;要密切部門間的協作聯動,按照無縫銜接的原則,建立農產品產地準出管理與市場準入管理的銜接;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與監管部門密切協作的聯動機制,嚴密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三是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充分發揮食安委食安辦“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作用,實現對各部門統一指揮,強化工作保障,落實工作經費,從體制、機制上保證食安辦的協調效率和協調權威性;要暢通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渠道,完善投訴舉報獎勵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健全督促生產經營者履行主體責任的長效機制;要認真總結留下市場監管所試行150平方米以下小餐飲場所工商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三證聯辦”中取得的經驗,適時在全區推廣;要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銜接,從嚴從重打擊食品違法犯罪行為。

(二)強化資源配置,落實專業高效的監管保障

一是加強監管力量整合。加強對普遍存在的人員力量不足情況的對策研究,根據相關法規、政策,對核編數量沒有到位的要儘快到位;工作職能劃轉時人員編制同步劃轉,做到“人隨事轉”;利用職能調整的契機整合各部門的人員隊伍,集中專業人員,開展針對性培訓,提高監管隊伍的綜合監管能力;原工商、質監、衞生等部門要及時將各自掌握的食品監管檔案信息資料進行整理,統一歸檔,確保信息資料的完整,實現信息共享,提升監管效能。二是加強基層網絡建設。按照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原則,理順鎮街、村社基層監管體系,明晰基層食品安全管理(協管)職責、工作要求和考核細則,提升鎮街、村社管理(協管)隊伍素質,形成基層食品藥品監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網絡。三是加強檢測體系建設。針對目前我區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不健全,檢測資源分散的現象,加大統籌協調和各類資源整合力度,完善檢驗檢測手段,充實專業技術人員,避免重複抽檢,增強綜合檢驗檢測能力;完善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對區級不具備檢測能力的產品及時送交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並給予資金上的保障;督促、指導食品生產、流通企業加強檢驗檢測設施建設,切實把好源頭安全關。

(三)強化難點治理,維護平安規範的監管秩序

一是加強對“無證無照”的監管。以農村地區、城郊結合部、校園周邊為重點區域,以規模小、條件差的無證無照食品生產經營場所作為重點對象,以羣眾舉報多、反響大的食品為重點品種,結合“三改一拆”、“美麗鄉村”、“無違建”村社創建等工作,聯合開展專項整治和執法檢查;對因各種原因無法獲證、短期內又難以取締的無證經營户(如住宅商用、違章建築、拆遷區塊等),要有針對性地提出更加科學合理、可操作的應對措施和管理對策;將現有無法取締、難以規範且必須保留的“無證農貿市場”、“小菜店”納入食品抽檢和日常巡查範圍,指導規範其進貨、銷售等各個環節,加強監管;進一步規範有證農貿市場經營管理行為,突出公益性本質,增強競爭力。二是加強對“低、小、散”食品生產經營户的監管。深化食品安全示範創建活動,涉農鎮街要提高對農產品生產、經營、儲運、銷售各環節的指導能力;加強農業標準化示範基地建設,進一步提高基地示範效果,以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組織為主要載體,提高種養殖的組織化程度,促進農業生產規模化、標準化發展;加大食品安全示範鎮(街道)、示範村(社區)、示範店和食品安全管理示範單位等創建工作力度,按照創建標準和要求,落實創建措施,擴大覆蓋面;創新思路,發揮基層網絡的作用,着力在問題發現和及時解決上下功夫,對不配合監管的生產經營户重點加強動態監督和檢查,督促其自覺按照食品安全要求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三是加強對“網購食品”的監管。加強對新情況新問題的研究,適應時代的變化,把網絡訂餐等一些新興業態納入管理範圍,督促與食品安全相關的網絡平台配合監管部門,加強對食品供應商資質和經營環境的審核、評估。同時加大對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懲罰力度,明確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和更嚴厲的懲處,嚴防食品安全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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