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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調查報告(通用15篇)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通用15篇)

我們眼下的社會,報告的適用範圍越來越廣泛,報告包含標題、正文、結尾等。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範文,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事故調查報告,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通用15篇)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1

XXX: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綿陽市開元建設有限公司,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屬房屋建築施工總承包二級企業。公司法定代表人汪軍,工程負責人蒲遠高;項目經理姚全波;技術負責人胡震(高級工程師);施工員左春梅、徐軍;質檢員毛順榮、鄧雲;安全員王明、劉後勤;材料員姜華;造價員劉海英。

二、項目主體單位概況:

(一)建設單位:四川廣旺能源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二)監理單位:四川元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鄭運春。

(三)施工單位:綿陽市開元建設有限公司,工程負責人蒲遠高,項目經理姚全波。

三、事故死亡人身份概況:

羅中英,女,漢族,1935年1月15日生,籍貫:利州區寶輪鎮寶興路99號,工作單位:寶輪煤礦。

四、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一)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3月24日 星期一,上午10:04左右。

(二)事故發生地點:廣旺礦區煤礦棚户區改造工程寶輪煤礦躍進小區7#樓基坑臨原有車行道路邊。

(三)事故發生過程描述:由於7#樓基坑臨

原有車行道路邊,在基礎開挖時堆棄土方堵塞原有道路交通,20xx年3月24日上午綿陽市開元建設有限公司派由何先軍(機械駕駛員)駕駛50型裝載機挖土,上午10:04在施工作業時,由於裝載機鬥未降落阻擋前方視線,在車前行時擦掛後當場碾壓致死正在機械前倒垃圾的當地居民羅中英(車輛碾壓致雙足、雙手、胸腹部傷害)。施工單位值班專職安全員王明在事故現場。

(四)事故處理過程: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認真積極安撫死者後事,通過保護現場、報警、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利州區建設局)及告知死者家屬等程序。大致情況如下:

1、寶輪派出所當場瞭解記錄案情後,將司機帶到派出所接受繼續調查。

2、施工單位派專人(蒲偉)看守事故現場並按當地民俗習慣對死者進行了必要程序(如:覆蓋屍體、放鞭炮、燒紙等)。

3、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積極主動配合主管部門調查,責其施工單位端正態度積極確保死者後事。

4、得到上報電話後,建設局質安站、利州區安辦、城建大隊、火化廠、地方政府等相繼到場指導事故後續工作。

整理單位:四川元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3月24日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2

20xx年5月4日中午12點左右,一輛由華坪紅磚廠自派的自卸翻斗車(雲P:13531)運送紅磚到由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施工的寧蒗縣新城區,在新區建設住宅二期工程30棟旁卸紅磚時,由於車輛後輪負荷太重,引起車輛後輪下陷,自卸車不能順利卸出車內的磚塊,司機就擅自安排下水泥的農民工沙爾哈等工人幫忙卸車,在工人卸車時,由於後車門未處置穩當,造成後車門下落,擊打到下磚的農民工沙爾哈的頭部,造成沙爾哈頭部重傷,該公司項目部接到電話後,立即啟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及時組織人員把傷員送到寧蒗縣醫院,由於傷勢較重,醫院全力搶救無效死亡。

12點37分,劉立國打電話到寧蒗縣工程安全監督管理站報案,稱工地上一人被下磚的車門打着了,在送往醫院搶救,不知道是否死亡。接到報案後,縣建設局分管安全的領導徐禮芳及安全監督站的兩位同志李金峯和楊志平趕到事故現場進行現場勘查;同時安監局的楊新紅副局長、毛應國、楊凱龍及大興鎮派出所的楊祖所長等單位同志到了現場,全面展開了“54”安全事故的調查工作和善後處置工作。下午,縣人民政府和軍強副縣長進一步做了批示。

5月5日上午9:00時左右,縣安監局召集了監察局、建設局、大興派出所、工會等有關部門,成立了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經過現場勘查,證人詢問、查看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各種資質證書和安全管理機構、制度、教育記錄等,到目前為止,事故情況已基本調查清楚,現將事故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發生的背景情況

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是經縣人民政府招商引資到寧蒗開發寧蒗新區建設的施工企業,具有《建築施工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書》等,安全生產機構和管理制度健全。發生事故的車輛雲P:13531是磚廠自派的,運紅磚到工地上賣磚給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與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沒有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該車車主是楊文華,與司機李勇(身份證:533224198602162117)是屬舅侄關係.

二、事故發生的經過

20xx年5月4日中午12點左右,雲P:13531自卸翻斗車運紅磚到由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施工的寧蒗縣新區開發建設住宅二期30棟旁,在自卸車翻斗車卸紅磚時,由於車輛後輪負荷太重,引起車輛雲P13531後輪下陷,自卸車不能順利自卸出車內的磚塊。

就安排下水泥的農民工沙爾哈等工人幫忙卸車,在工人卸車時,由於上翻的後車門未處理穩當,造成後車門下落,擊打到下磚的沙爾哈頭部,造成頭部重傷,該公司項目部接到電話後,立即啟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人員把傷員送到縣醫院,經醫院全力搶救,由於傷勢較重,搶救無效死亡。同時報告給安監局、建設局、大興派出所等有關部門。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54”事故造成一死一傷,其中:沙爾哈,彝族,死亡,身份證號:53322419671020xx56屬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農民工;李學華,彝族,輕傷,現已經出院,屬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農民工。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約30萬元。

 四、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和《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析規劃》的要求,“54”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1、運磚車輛雲P:13531的駕駛員李勇違章指揮,違章 作業;

2、死者沙爾哈和同夥違反操作程序,違反勞動紀律,在自卸翻斗車不能順利自卸出車內的磚塊時,沒有固定好後車門,就在後車門下作業,造成後車門下落,並擊打到沙爾哈的頭部,至使沙爾哈死亡。

二、間接原因

1、寧蒗縣建設局對該建築企業監管不到位,存在監管漏洞和盲區;

2、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對該公司所僱用的農民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該公司農民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識,安全生產意識淡薄,缺乏自我保護意識,這是造成事故的根源所在。

三、事故性質

通過調查、取證後認定:20xx年5月4日上午12:00時左右發生在寧蒗縣新城區二期工程事故屬違章指揮、違章違規作業造成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

四、事故責任的認定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罰

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寧蒗項目部有規範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但沒有按制度對現場的施工作業進行認真的管理、指揮和監督,在此次事故中負次要責任,根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之規定,對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寧蒗項目部處以罰款壹萬元人民幣。

沙爾哈及同夥違反勞動紀律,在沒有支撐穩定好後車門的前提下進行作業,造成生產安全事故,負事故的主要責任,但因沙爾哈已經死亡,同夥屬於弱勢羣體,其處罰由四川省瀘州市建設工程公司寧蒗項目部承擔,不再對其進行處罰。李學華等人重返生產一線前需要接受縣建設局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五、事故防範措施和建議。

1、建議縣建設局加大對建築施工企業的監管力度,結合“全縣安全生產隱患集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對建築施工行企業業現場管理混亂、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意識淡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嚴重等現狀,進行一次清理和整頓,嚴厲打擊現場管理混亂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等行為,杜絕“54”事故相類似的事故再次發生。

2、“54”事故的發生,暴露了該企業對作業人員管理混亂,監管不到位,特別是設備和人員監管不力,通過對“54”事故的認真分析,特提出以下整改建議:

(1)明確內部安全管理分工和職責;

(2)健全內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人;

(4)加強現場安全管理和設備檢修;

(5)加強安全生產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6)加強施工現場的封閉管理和人員來往登記制度。

(7)對原材料的往來管理進行專人指揮,並跟蹤督促落實。

(8)對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腳手架、施工機具、四口五臨邊的防護、施工現場等部位加強管理。

調查組成員簽字: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3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企業詳細名稱:ABC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區路X號

經濟類型:

行業分類:參考GB/T4754-20xx

隸屬關係:

直接主管部門:

組織機構代碼:X

法定代表人:

從業人員總數:X人

企業規模:

聯繫人:

聯繫電話:

二、事故概況

事故地點:ABC有限公司X廠房生產線機械

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X月日時分

事故類別:

事故嚴重級別:一般事故

事故損失工作日總數:天

事故原因:

三、人員傷亡情況:死亡人、重傷X人、輕傷人

姓名性別年齡文化

程度用工

形式工種級別本工種

工齡安全教育

情況

男/女高中合同XX年

傷害部位受傷性質損失工作日傷害程度備註

XX日身體某部分受傷情況籍貫

四、本次事故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1)直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①人員傷亡後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費及撫卹費、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等;

②善後處理費用:包括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性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及賠償費用;

③財產損失價值: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價值和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2)間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①停產、減產損失的價值:

②工作損失價值:

③源損失價值:

④治理環境污染的費用:

⑤補充新員工的培訓費用:

⑥其他損失費用:

五、事故詳細經過

事故調查組必須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事故經過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前,事故發生單位生產作業狀況;

(2)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

(3)事故現場狀況及事故現場保護情況;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情況。

  20xx年X月XX日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4

部門:烘乾車間

日期及時間:20xx年10月23日凌晨01:30時左右。事故地點:幹渣半成品庫庫頂輸送帶處。

事故受害者及工種:何阿夫(輔助工)

據目擊者供述事故經過情況:

事故發生於20xx年10月23日凌晨01:30時左右。烘乾車間傅祿平、餘道峯、何信華、何阿夫那天正好輪着上夜班,因半成品庫輸送帶經常出現跑位,必須隨時有人上去調節,凌晨01:00時點整,輔助工何阿夫上爬梯道庫頂調節輸送帶,接近半小時後何信華也上去調節,之後何信華準備下車間幹別的活時,對何阿夫説你的腳痛尚未完全好,上房不便還是讓你留在這裏看管調節吧!車間活由我下去幹,但你在這裏要注意安全,何信華説着就轉身下爬梯。

沒隔多少時間,何阿夫發現輸送帶滾筒上積着厚厚一層幹渣,並且輸送帶幹渣也向外泄露,何阿夫就赤手空拳沒拿任何工具,只套着手套,就伸出手去挖滾筒粘積的幹渣,剎那間,其右手就被輸送帶滾進並緊緊夾在輸送帶與滾筒之間,這時何阿夫就大聲呼叫,不行啦!不行啦!當何信華下爬梯沒幾格時就聞到何阿夫的呼叫聲,何信華感覺何阿夫肯定出事啦,就急忙轉身爬上庫頂,一看果然,阿夫出事啦!見其右手牢牢夾在輸送帶裏,對阿夫説,我馬上就下去叫傅祿平關電,那時何阿夫本人也用左手取出手機撥通傅祿平電話,説我手被輸送帶滾進啦!當傅祿平接到何阿夫電話時是凌晨1:36分,傅祿平就立即

切斷所有電源,那時餘道峯也聞聽有所不妙情況,很快飛奔過來一起上房頂,並拿過傅祿平手機(餘道峯手機在剷車上來不及拿)撥通120救護中心電話。隨即又撥通陳經理電話,彙報事故大致情況,特別是阿夫右手被夾在輸送帶裏是否採取割斷方法也作了彙報。約1:50時虞總、陳經理下令,叫我們用最快速度把輸送帶割斷,詢問何阿夫傷勢情況,要立即送醫院住院治療,當時磨機車間夜班全體同志也一起上庫頂想最好最快辦法,最終就叫機手割斷輸送帶取出何阿夫右手,從事故發生到救護車到現場約時隔1小時,那時我全體夜班員工真正發揚了團隊精神,用盡全力把何阿夫同志從庫頂背下到上救護車去舟山醫院住院治療。

本次安全事故分析、及吸取教訓:

由於何阿夫同志在這次安全事故中赤手空拳在輸送帶滾筒上用雙手挖粘積的幹渣,缺少自我保護意識,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公司希望全體員工在今後的工作中,要吸取這次事故的教訓,嚴格按照各工種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認真執行10月25日下午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精神。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對個人帶來精神和肉體的痛苦,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我們知道平安能帶來幸福和美好,每個人必須時時刻刻注意安全,使安全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特此調查

  舟山市匯邦建材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31日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5

一、題目

××單位“事故時間”事故類別事故等級調查報告

二、事故基本概況和調查組組成情況

1、事故基本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明確到分鐘,事故發生的地點要明確車間崗位,事故類型要具體描述,造成人員傷亡具體人數,直接經濟損失數。

2、調查組組成情況:哪一級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調查組以及成立的依據、日期,調查組誰任組長、副組長,調查組有那些成員單位組成,是否下設小組、幾個?是否聘請專家獨立參加事故調查?事故調查組堅持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對事故進行了認真細緻的調查、取證和分析,形成事故調查報告如下:

三、事故發生單位以及相關單位情況

1、事故發生單位

(1)名稱以及名稱變更説明

(2)成立的時間

(3)法人代表以及註冊資本

(4)經營範圍、生產能力、隸屬關係、生產工藝、從業人員數量。銷售額、利税情況。

(5)事故發生車間基本情況:人員、設備、工藝等。

2、相關單位情況:外包、外協、施工隊伍等情況

四、事故發生經過和事故救援情況

1、事故發生詳細經過

(1)生產過程;狀態

(2)事故中的當事人的行為、語言表述

(3)事故狀態

(4)事故場所機械、設備、狀況等

2、應急救援情況

(1)救援過程

(2)搶救地點、過程、結果。

五、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狀況

1、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

列表作為附件。載明姓名、性別、年齡、出生年月、參加工作時間、文化程度、工作單位、工作崗位、本工種工齡、用工形式、傷亡情況、身份證號、家庭住址;

2、直接經濟損失的統計範圍:

(1)人身傷亡後支出的'費用: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及撫卹費用、補助及救濟費用、歇工工資

(2)善後處理費用: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和賠償費用

(3)財產損失價值:固定資產損失價值、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六、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a)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為:根據GB5442-86A7規定。

(2)機械、物質或環境的不安全狀態:根據GB5441-86A6規定。

2、間接原因

(1)、技術和設計上的缺陷。

(2)、教育培訓不夠,缺乏安全技知識。

(3)、勞動組織不合理。

(4)、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指導。

(5)、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6)、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沒有落實事故防範措施等。

b)事故性質

1、是否為責任事故:概括描述該起事故是由於什麼原因而引發什麼等級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是否為非責任事故

七、對事故的責任認定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1??對事故單位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依據《條例》規定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2??對事故有關部門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依據《條例》規定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3??對有關責任者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提出個人行政處罰建議及黨、政紀處分建議,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八、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建議

九、事故處理結案後應歸檔的資料:

1、事故傷亡人員名單;

2、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及批覆;

3、現場調查記錄、圖紙(事故現場示意圖)、照片;

4、技術鑑定和試驗報告(人員簽字,註明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5、物證、人證材料;

6、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材料;

7、事故責任者的自述材料;

8、醫療部門對傷亡人員的診斷書;

9、發生事故時的工藝條件、操作情況和設計資料;

10、處分決定和受處分人員的檢查材料;

11、有關事故的通報、簡報及文件;

12、事故調查人員簽字名單,註明參加調查組的人員姓名、職務、單位。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6

一、工程名稱:慶陽銀隴嘉苑商住小區

二、施工單位:浙江中崙建設有限公司

三、事故過程:

20xx年3月29日上午9時20分,慶陽銀隴嘉苑商住小區工地11#樓第7層電焊作業人員在進行電渣壓力焊時,造成焊渣外濺,落至第二層西南角外架,引起外架隔離防護板燃燒,造成兩片毛竹片、一張安全網燒燬。

事故發生後,項目部管理人員在葉經理組織帶領下,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使用乾粉滅火器、消防水等成功將火撲滅,消除隱患。

四、事故類別及性質:

根據現場勘查和取證,認定是一起一般火災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發生原因:

根據現場分析,以及當天作業內容推斷,是電渣壓力焊作業焊渣外濺引起起火為直接原因。壓力焊作業人員在臨邊作業時未設置防護板防止焊渣掉落,防護措施不到位。其次由於當時風力較大是起火的間接原因。

六、對事故相關責任人的處理:

1、對電焊作業人員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其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規章制度和技術交底,按照正確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對壓力焊班組給予經濟處罰800元人民幣。

七、今後的防範和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崗前安全教育,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在進行下一步作業前,先有針對性的對其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加強現場安全巡查及監督力度,嚴禁存在隱患作業。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7

一:事故概況

事故發生單位:xx公司XX車間(或部門)

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XX月XX日星期X(:左右)

事故發生地點:XX車間崗位

起因物:

事故類別:

事故原因:

事故嚴重級別:

事故損失工作日總數:天

傷亡人員情況:

作業種類:

二、事故損失

總損失:XX萬元

(1)直經濟損失(元):XX萬元

①人員傷亡後所支出的費用:包括醫療費用(含護理費用)、喪葬費及撫卹費、補助及救濟費歇工工資等;

②善後處理費用:包括處理事故的事務性費用、現場搶救性費用、清理現場費用、事故罰款償費用;

③財產損失價值:包括固定資產損失價值和流動資產損失價值。

(2)間接經濟損失(萬元):XX萬元

①停產、減產損失的價值:

②工作損失價值:

③源損失價值:

④治理環境污染的費用:

⑤補充新員工的培訓費用:

⑥其他損失費用:

三、事故簡要經過

事故調查組必須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事故經過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前,事故發生單位生產作業狀況;

(2)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

(3)事故現場狀況及事故現場保護情況;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情況;

(5)事故的報告經過;

(6)事故搶救及事故救援情況;

(7)事故的善後處理情況;

(8)其他與事故發生經過有關的情況。

四、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質認定

(對事故發生進行詳細的原因分析,該部分為報告書核心部分)

(1)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指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它可分為三類:

①物的不安全狀態。是指由於設備不良所引起的,也稱為物的不安全狀態。所謂物的不安全狀態是使事故能發生的不安全的物體條件或物質條件。

②環境原因。指由於環境不良所引起的。

③人的原因。是指由人的不安全行為而引起的事故。所謂人的不安全行為是指違反安全規則和安全操作原則,使事故有可能或有機會發生的行為。

(2)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間接原因指間接原因產生和存在的原因。包括技術、設計上的原因和管理上的原因。間接原因主要有:

①技術的原因。包括:主要裝置、機械、建築的設計,建築物竣工後的檢查保養等技術方面不完善,機械裝備的佈置,工廠地面、室內照明以及通風、機械工具的設計和保養,危險場所的防護設備及警報設備,防護用具的維護和配備等所存在的技術缺陷。

②教育的原因。包括:與安全有關的知識和經驗不足,對作業過程中的危險性及其安全運行方法無知、輕視不理解、訓練不足,壞習慣及沒有經驗等。

③身體的原因。包括:身體有缺陷或由於睡眠不足而疲勞、酩酊大醉等。

④精神的原因。包括怠慢、反抗、不滿等不良態度,焦燥、緊張、恐怖、不和等精神狀況,偏狹、固執等性格缺陷。

⑤管理原因。包括:企業主要領導人對安全的責任心不強,作業標準不明確,缺乏檢查保養制度,勞動組織不合理等。

(3)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綜合以上原因,事故調查組認為事故的性質是一起事故

五、總結事故教訓

事故發生單位要認真總結事故的教訓,主要是在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條件等方面存在那些薄弱環節、漏洞和隱患,要認真對照問題查找根源:

1、事故發生單位應該吸取的教訓;

2、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該吸取的教訓;

3、事故單位有關主管人員和有關部門應該吸取的教訓;

4、從業人員應該吸取的教訓;

六、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是在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針對事故發生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薄弱環節、漏洞、隱患等提出的。

七、事故責任認定和對責任者處理的意見

通過事故調查分析,對事故的性質有明確結論。其中對認定為自然事故或非責任事故的可不追究事故責任人,對認定為責任事故的,要按照責任大小和承擔責任的不同分別認定下列事故責任者,確定事故主要責任者的原則是以事故的主要原因確定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1、直接責任者:是指其行為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係的人員。如違章作業人員等。

2、主要責任者:是指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的人員。如違章指揮者等。

3、領導責任者:是指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如有關部門的主管人員。對責任事故者的處理意見包括行政處分、紀律處分或者追究民事責任。

直接責任者就是指其行為與事故發生有直接因果關係的人,行為表現為:

(1)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冒險作業;

(2)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反勞動紀律、玩忽職守;

(3)擅自開動機器設備,擅自更改、拆除、毀壞、挪用安全裝置和設備、設施。

領導責任者就是指其行為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人,行為表現為:

(1)沒有按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或未經特殊工種考試合格就上崗操作;

(2)缺乏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或不健全;

(3)設備嚴重失修或超負荷運轉;

(4)缺少或沒有安全措施及安全信號、安全標誌、安全用具、個人防護用品缺乏或有缺陷;

(5)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或指導錯誤的。

主要責任者是指在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中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的人。

八、其他附件

1、事故調查組成員單位主管領導及參與事故調查處理的主要人員簽字表。

2、事故調查技術鑑定報告等重要證據材料。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8

XXX:

作為建築施工企業,多樣的電氣機械設施,多工種交叉作業,高空作業以及複雜的現場條件,形成了建築業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發生率較高的行業特點。雖然國家各級主管部門對該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確細緻的規定,企業也制定了各種各樣的規章制度和安全責任制,但是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仍屢禁不止。公司安全管理部經過對今年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調查研究,認為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是建築施工行業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礎。

高度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是建築施工行業從業人員的基本要求。每一項工作,都要人去完成,隨着機械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各種先進機械設備的利用,使人們的勞動強度逐漸降低,但對從業人員的責任心的要求卻越來越高,尤其是建築施工行業,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如果一個人的責任心不強,就有可能導致一連串嚴重的後果,甚至釀成大禍。所以説,高度的責任心是建築施工行業從業人員的基本要求。

良好的個人素質,是安全生產的必備條件。建築施工行業的特點是施工場所多變、人員的流動性強、作業條件複雜。每次項目中標後,都要根據項目的具體特點,組建項目部,選擇項目部管理人員和施工隊伍。調查發現,本公司在建項目的管理人員大部分都經過專業培訓和施工現場的鍛鍊,具備了一定的管理經驗和相應的上崗資格,熟悉施工工作的程序和各種規範、安全措施,是項目安全管理的中堅力量;但是選擇的施工隊伍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相當一部分人員為農村青年,文化程度不高,安全意識淡薄,未經過專業培訓,缺乏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防範技能。如何提高這一部分人員的綜合素質,是保證項目安全生產的關鍵。

做好施工協調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建築行業,各工種既要明確分工,又必須相互合作,這樣才能保證各項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實,形成安全生產的良好局面。各工種、各工序之間必須保持良好的合作關係,互為創造安全穩定的生產環境,做到不傷害別人的同時,也得到了不被別人傷害的回報,這樣就使得各項安全措施能夠得到有效的、徹底的落實,各種安全措施能夠持久有效地起到應有的保護作用。

積極參與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是安全管理工作逐步提高的重要方法。在建築施工中,由於多工種配合,交叉作業,難免要產生一些安全隱患,如不及時進行處理,就有可能釀成事故。但僅憑几個安全管理人員,要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理這些隨時隨地都可能出現的安全隱患,無疑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可能的。如果每一個從業人員都能及時識別安全隱患,並立即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如通知安全員、採取整改措施等,將能使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減少乃至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所以説,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是建築施工行業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礎。如何提高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哪?經過對今年幾個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調查總結,不外乎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要明確職責和獎罰制度,明白利害關係,提高從業人員的責任心;二是要認真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和班前會制度,特別是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專項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識別安全隱患的能力,保證安全隱患及時發現、及時整改;三是要做好協調工作,充分發揮各級管理人員的協調作用,制定安全有效的施工方案,落實各種防護措施,對安全防護用品要互相提醒,互相檢查,維護各種安全設施和安全標誌,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XXX

  20xx年X月XX日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9

“4.23”王氏明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井字架高處墜落死亡事故調查報告

xx年4月23日16時20分左右,在新陽工業區王氏明發打火機宿舍樓二期工程工地,廈門思明區建築工程總公司工人在施工時,有一個小工不慎墜落井字架井底,造成一人死亡。xx年4月24日16時左右,海滄區建設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接 到報案後,領導及工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責令事故單位停止施工,徹底查找隱患,做好家屬的安撫工作,並馬上成立事故調查組,進行現場檢查、筆錄、調閲相關資料工作。

一、事故單位概況

廈門思明區建築二程總公司註冊地址在曾唐安龍虎南二里20號,企業註冊號為:3502031070431,屬集體企業,經營範圍為房屋建築工程總承包二級等,康輝陽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氏明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造價為550萬元,建築面稱約為5221平方米,為框架6層結構,該工程項目經理為吳培紅,事故發生時該工程主體已封頂,外架拆除至2層半。建設單位為廈門王氏明發打火機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鄭州中興工程監理有限公司,該項目總監為楊海平。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搶救情況

xx年4月23日16時20分左右,思明區建築工程總公司承建的王氏明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工地,泥水班組小工陳良英(女,38歲,江西興國人,身份證號碼為:362xx3670505334)在二樓從事攪拌室內牆面貼磚使用的砂漿等工作時,沒有佩帶安全帽就到了二樓井字架卸料平台,二樓卸料平台安全門為自制簡易安全門,陳良英從二樓卸料平台(高度約4,5米)墜落到井字架底,並伴有 “砰”的一聲墜地聲,此時井字架吊藍己升到三層位置,目擊工人急忙喊 “出事了”,井架操作工何春梅急忙停機。項目經理吳培紅聞訊後趕快撥打”120”,由於工地位置比較偏僻,吳培紅怕耽誤事,直接叫甲方王氏明發打火機廠派車,安排死者丈夫曾憲才、馮文彪及其妻子等幾人把陳良英送到海滄醫院,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l)工人陳良英本人安全意識不強,沒有佩戴安全帽,致使其從二樓卸料平台安全門處摔至地面井架基礎時,直接造成頭部着地傷勢過重死亡。

(2)井字架卸料平台安全門設置不符合要求,這是管理不到位造成墜落的直接原因。

(3) 施工機械操作不規範,不能正確使用物料提升機的聯絡信號。

2;間接原因

(1)思明區建築工程總公司對王氏明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項目部安全管理措施沒有其正得到落實,是造成此事故發生問接原因。

(2)思明區建築工程總公司王氏明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項目經理吳培紅及泥水班班組長馮文彪沒有對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必要的安全技術交底,現場工人包括井架操作工均存在違章作業現象,是造成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

(3)施工單位現場安全員,對施工現場檢查不夠細緻,對施工現場違反作業操作規程的行為沒有及時制止。

四;事故性質的認定

該起事故是一起施工單位沒有對作業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現場管理不到位,工人自身防護意識薄弱,而引起墜落一人死亡四級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五、相關單位的責任情況及處理建議

1、思明區建築工程總公司王氏明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項目部小工陳良英,安全意識差,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對該起事故負直接責任,鑑於陳良英木人在該起事故中已死亡,不予追究責任。

2、泥水班班組長馮大彪對施工現場三機工何春梅明顯違反作業規程的舉動不能及時發現從而導致事故發生,建議公司給予處分。

3、思明區建築工程總公司王氏明發打火機廠宿舍樓二期工程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比較薄弱,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監督施工人員按操作規程作業,且事故發生後未按《福建省工程建設重大事故調查處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立即以最快方式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報告。建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思明區建築工程總公司在海滄區暫停承攬業務半年,並交罰金貳萬元的行政處罰。

4、施工單位現場安全員呂阿民,對施工現場檢查不夠細緻,沒有及時發現工人的違章作業,建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暫停執業資格一年的行政處罰。

5、公司項目經理吳培紅對施工現場的管理不到位,沒有及時制止未經安全教育及安全培訓的工人進場作業,沒有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關於工人要進行三級教育的要求,建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給予暫停執業資格一年的行政處罰。

6、鄭州中興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沒有落實到位,對龍門架井架物料提升機作業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不能及時提出整改要求井監督落實,對事故發生負有一定的監理責任。建議建設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的行政處罰。

六、事故教訓和總結

為了認真吸取達起重大事故的深刻教訓,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針對事故暴露出的問題,提出如下整改建議:

1、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要認真吸取這起重大事故的教訓,舉一反三,從思想上、制度上、管理上、措施上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切實加強現場施工管理,嚴格執行規範、規程及有關規定。健全和完善備項管理制度,加強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努力提高作業人員的素質。

3·加大施工現場的安全投入,使 “以人為木”的安全理念真正落到實處。切實加強工地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建設。

4、建議行政主管部門推行省、市推薦使用的提升設備和自動安全門在工地的使用

附:1、事故筆錄

2、所調閲的有關資料

3、事故調查組人員名單

4、調查組成員會議簽到單

5、思明區建築工程總公司提供的的該次事故的補充筆錄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10

【摘要】

校園安全是大學生在校期間人身財產的保證。本次我組採用隨機抽樣的方法,對大學校園存在的一系列安全問題展開了調查研究。主要針對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對我校學生進行調查,以瞭解我校大學生對於校園安全問題的認識、如何應對安全隱患以及幫助我校學生提高安全防範意識。

【關鍵詞】:大學生、校園安全、防範意識

【正文】

一、調查背景

校園安全是大學生在校期間需要關注的問題,更是大學生在校期間人身財產的重要保證。學生的生命健康高於一切。安全,是學校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礎。

鑑於安徽師範大學近段時間安全事故頻發,因使用大功率電器造成火災險情和多次出現的物品失竊等事件,危及到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此類事件引起了學校領導和學生的重視,並使校園安全問題得到了廣泛的關注。

在校園安全教育日益重要的情況下,我們組決定從大學生在校園中可能會碰到哪些安全問題,如何解決這些安全隱患,大學生對校園安全問題的看法及自身對校園安全的認識等幾個方面對我校大學生展開調查。我們希望能夠通過此次調查瞭解到大學生對校園安全的認知程度,從而結合大學生的實際情況提出意見併為大學生提供校園安全方面的幫助,以便大學生能夠更好地保護自身的人身財產安全,在此基礎上構建出一個安全文明的校園。

二、調查內容

此次調查主要圍繞大學生在校期間的日常生活中可能會遇到哪些人身、財產安全問題,大學生如何應對發生的安全問題,我校大學生對學校現有的安全防範措施的評價,以及如何增強大學生對於校園安全問題的防範意識四個方面展開。

三、調查過程

(一)調查方法

本次調查主要採用問卷調查的方式。此次調查共發放100份問卷,回收有效問卷97份,回收率為97%。

在此次問卷調查中,為了方便學生答題,問卷採用選擇題形式,只在最後一題以簡答的形式讓同學們對校園安全提出合理的建議。 問卷發放時間為20xx年4月20日到20xx年4月22日,地點在安徽師範大學南校區。

(二)調查對象

1、調查主體:安徽師範大學在校學生

2、樣本:隨機抽查的100名在校大學生。

(三)樣本分佈

抽樣分佈表

(四)調查統計

我們組成員對反饋回來的調查表每一題都進行了細緻的記錄和統計,經過彙總分析得出結論。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11

xx區安會:

本週我局繼續加安全隱患排查,組織人員對各部門進行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現將我局本週安全生產檢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恥執法隊對影響行人通行安全的亂停亂放、佔道經營、佔道施工等違法違章行為堅決予以糾正,通過排查未發現存在安全隱患。

二、市政處以保障市政公用設施安全為重點,對管轄範圍內的主幹道、人行道、過街天橋、城市照明、城市防洪、商業街棚等市政公用設施不斷進行認真細緻排查,未發現安全隱患存在。

三、環衞處以保障環衞公用設施安全為重點,加強環衞車隊駕駛安全管理,提高駕駛員的工作責任心。對管轄範圍內的中轉站、垃圾鬥、果皮箱等設施的維護不斷認真細緻排查,在查出存在安全隱患的中轉站設施管理及車隊駕駛員車輛安全行駛存在的安全隱患迅速落實整改。安全四、河道管理處以保障河道公用設施安全、汛期安全為重點,積極配合市、區水利等相關部門作好防汛抗洪應急準備工作,對管轄範圍內河道公用設施護欄鐵鏈、排污井蓋不斷進行認真細緻排查,通過排查未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管理五、垃圾填埋公司為保障每日垃圾安全正常進入填埋庫區,加強對進入庫區垃圾的填埋管理,加強進入車輛的指揮,保證了進入庫區所有車輛的安全。醫療廢物的處置人員配備相應防護裝備,通過排查未發現存在安全隱患。

六、規劃執法隊在違章建築拆除中,制定周密的拆除計劃,保證拆違現場、過往車輛和行人的安全;加強對市政公用設施和經營場所的檢查,發現違章現象和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七、園林綠化公園管理處在綠化工作中,加強工作人員安全知識培訓,採取一系列安全工作保障,切實防止重安全事故的發生。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12

1.工程名稱:金壁貫融3#、4#、6#樓

2.事故發生時間:xx年10月 27日 5:00到5:30

3.事故類別:

4.事故級別:

5.事故詳細經過:(填寫不下可另附紙)

中央花城4#樓18層料台處,由於工人在料台拉磚時,陽台與吊料台連接處,一塊模板沒有固定好,工人在拉磚時,不小心墜落到16層。一塊鋪在通道口模板落下,砸傷一個本班組,支廚房衞生間反樑模板工人,後送醫院拍片檢查,醫生診斷,沒有造成過大傷害。

7.事故原因分析(以專家分析為準)

操作時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痺,安全意識不強

8.事故的處理和預防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

通過這次安全事故,我們工地的每個工人的安全意識差,現項目根據3#、4#、6#樓,安全工作,提出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的安全教育;

2)整改樓層各項安全防護設施;

3)加強樓層安全防護巡查工作。杜絕各種安全隱患。

參加調查人員:

事故責任人:

負責人簽名:

製表人簽名:

製表日期:

河南紅旗渠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金壁貫融項目部(II)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13

編號:

企業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報告書

事 故 名 稱: XX廠“1.23”李X重傷事故

填表單位(蓋章): 北京XX化 工 一 廠

審核人:

填表時間: 20xx年2月4日

一、企業詳細名稱:XX化工一廠 通訊地址:北京市房山區XX路X號 企業委託法人姓名:XXX

聯繫電話:010-XXXXXXXX郵編XXXXXXX

二、企業經濟類型:全民所有制 國民經濟行業:石油化工行業 隸屬關係:中央在京企業 直接管理部門:中國石化

三、事故發生時間:

四、事故地點:XX廠低壓車間分離乾燥區(Ⅲ區) 五、事故類別:其它

六、事故的全部原因和直接原因:安全意識淡薄,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自我保護能力意識薄弱。

七、事故嚴重級別:重傷

九、本次事故損失工作日:90日 直接經濟損失:待計

十、事故經過: 低壓車間職工李X上第二個中班李X按規定對低壓裝置(Ⅲ)區進行正常工藝巡檢。23日0時5分,當從二樓離心機巡檢完,沿安全扶梯下樓後準備去B線乾燥機巡檢時,右腳踩到電纜溝蓋板斜面,失去重心滑倒。班組人員立即將李X送往醫院後轉至北京積水潭醫院就診。經醫院確診為右腿脛骨、腓骨骨折。

十一、事故原因分析:

1、低壓車間操作工李X,在經常行走熟知的工藝巡檢路線上時,思想麻痺,注意力不集中,巡檢時未注意到地面的不安全因素,右腳踩到電纜溝蓋板斜面,失去重心滑倒。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2、低壓車間在安全管理方面不到位,對本單位現場作業環境危害因素認識不足,事故發生地點的安全扶梯和地面的電纜溝蓋板存在不安全因素,沒有安全警示標誌設置,使職工在上崗工作中應具備良好安全行為準備不夠充分是事故發生重要原因。

十三、事故責任分析和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1)、李X安全意識淡薄,處於經常行走的工藝巡檢路線上時,思想麻痺,注意力不集中,自我保護意識薄弱,導致了事故的發生,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規定”,扣除李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並在全廠通報批評。

(2)、事故當時車間值班人員趙XX以及事故當日(1月23日白天)車間值班人張XX,未能按事故管理程序要求及時上報,甚至在廠值班調度會上也未反映此事故,造成了事故遲報,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規定”,分別扣除趙XX和張X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3)、低壓車間領導班子職工安全意識教育,特別是節前職工安全教育不深不細,對事故負有管理責任,特別是未能及時上報事故,加大了事故處理的難度,根據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事故管理規定”,對低壓車間領導班子成員分別給予相應處罰:

①.扣除車間主任宋X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②.扣除車間書記付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③.扣除車間副主任王XX一月份、二月份獎金;

(4)、根據經濟責任制考核實行安全否決,扣除低壓車間1月份綜合獎金。

(5)、安全環保部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監督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方案》,對安全環保部1月份經濟責任制考核實行安全否決,扣除安全環保部1月份綜合獎金。

(6)、副廠長温XX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獎金的75%。

(7)、廠長馬XX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獎金的50%。

(8)、黨委書記劉XX對職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負有管理責任,根據《廠內部經濟責任制考核方案》,扣除1月份獎金的50%。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14

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

20xx年7月11日,九州建築公司第一項目部在建設過程中,因上架工人違規操作造成1人受傷。由公司人事部組織專人對事故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事故發生單位是九州建築公司,位於南京市鼓樓區徐州路,是私有制生產經營形式,規模150到200人。

二、事故發生經過

20xx年7月11日下午4:50,第一項目部工人在地下室一層北區作業,因作業需要,在移動腳手架的過程中,因工人違規操作且腳手架下部建渣堆積,造成腳手架重心不穩,發生腳手架倒塌事故,致使工人李大三手臂挫傷。

三、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

1、事故發生後,第一項目部門經理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並將受傷工人送至醫院急救,同時對事故發生經過進行了解,並及時向公司領導、人事部進行報告,並等待進一步的指示。

2、善後處理。事故發生後,由公司領導主持召開公司內部所有在建項目安全協調會,對受傷工人安置工作進行落實。對今後在建項目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如下安排:

(1)在建項目每週必須進行至少一次班前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

(2)在建項目至少配備一名安全員進行現場巡視。

(3)工人進行有較大危險源的施工作業時,必須有專人進行旁站安全管理。

(4)各在建項目需進一步加強獎懲制度的管理力度。

(5)對發生事故的項目,項目經理必須做出書面檢討。

四、事故傷亡人數及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該事故中一個工人李大三手臂挫傷,並沒有人員的死亡。

初步估計這次的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為3000元.。

五、事故發生的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違規操作,未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工人安全意識較薄弱。

2、事故的間接原因:現場管理人員監管力度較弱,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無現場專職安全監管人員。

六、事故的性質

經公司人事部調查及分析認定,該是事故是違規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

七、事故責任劃分

1、事故直接責任人——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

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在移動腳手架作業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不按要求移動腳手架,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應承擔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

2、事故主要責任人——公司現場負責人

公司現場負責人,沒有履行好在建項目安全管理職責,進行安全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造成人員受傷,屬失職。公司現場負責人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八、整改措施

該事故發生後,公司內部高度重視,舉一反三,認真汲取事故教訓,在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產進行專項整治,做到防微杜漸,以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安全事故調查報告15

在黑龍江省建築工程公司文化產業園二期項目部在建設過程中,我單位職工李德輝於20xx年06月29日C14#與C22#基坑內吊運鋼筋時不慎被鋼筋砸傷,緊急送往醫大四院江北分院救治,於20xx年07月03日搶救無效死亡。由公司人事部組織專人對事故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事故發生單位是黑龍江省建築工程公司,位於哈爾濱市松北區,是集體所有制經營形式。

二、事故發生經過

我單位職工李德輝於20xx年06月29日在文化產業園二期C14#與C22#基坑內吊運鋼筋時不慎被鋼筋砸傷。

三、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

1、事故發生後我單位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在救護車未到現場過程中工地車輛將傷者送至李緊急送往醫大四院救治,在運送傷者途中及搶救過程中公司總經理親自多次到醫院探望並多次表示不惜一切代價搶救傷者,但傷者於20xx年07月03日搶救無效死亡。

2、善後處理。事故發生後,由公司領導召開公司內部所有在建項目安全協調會,對傷者及家屬進行妥善安置。

四、事故傷亡人數及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該事故中死亡一人。

五、事故發生的原因

1.事故直接原因:李德輝違規操作,私自掛吊鈎,安全意識薄弱。

2.事故間接原因:現場管理人員監管力度較弱,無現場專職監管人員。

六、事故的性質

經公司人事部調查及分析認定,該事故是違規操作、管理不善造成安全責任事故。

七、事故責任劃分

1、事故直接責任:李德輝及其配合隊友

李輝及其配合隊友在吊裝鋼筋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未能正確掛好吊鈎,是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應當承擔事故發生的直接責任。

2、事故主要責任人:公司現場負責人

公司現場負責人,沒有履行好在建項目安全管理職責,進行安全教育,加強工人安全意識,造成人員死亡,屬於失職。現場負責人應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八、整改措施

為了從事故中汲取教訓,提高防範能力,強化現場安全管理,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通過對事故的原因調查、現場瞭解分析,制定了以下防範整改措施:

安全處立即組織召開了各班組相關人員的安全會,加強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加強對全體員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水平,遵守公司的各項制度,明確責任,做到“三不違”、“三不傷害”、“塔吊十不弔”。

通過此次事故我們認真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在全公司範圍開展一次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查措施、抓整改、反違章活動,防止種類事故再次發生。提高各級人員安全生產及安全法規意識,完善各項制度和措施,防止種類事故發生。

黑龍江省建築工程公司

  20xx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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