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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制度13篇

企業管理制度13篇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企業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管理制度13篇

企業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薪酬管理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建立合理的薪酬管理體系,是企業經營與發展的需要,是應對外部競爭和內部激勵的有效手段。為適應現代企業發展的要求,結合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薪酬管理原則

本薪酬管理制度必須貫徹按勞分配、獎勤罰懶、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以及根據激勵、高效、簡單、實用原則,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綜合考慮社會物價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員工所在崗位在公司的相對價值、員工貢獻大小等因素。

第三條薪酬增長機制

1、薪酬總額增長與人工成本控制

薪酬增長要建立與企業經濟效益、勞動生產率與勞動力市場相應的薪酬增長機制。

薪酬總額的確定要與人工成本的控制緊密相聯,加強以人工成本利潤率、人工成本率和勞動分配率為主要監控指標的投入產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約束機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長,使企業保持較強的競爭力。

2、員工個體增長機制

對員工個人工資增長幅度的確定在根據市場價位和員工個人勞動貢獻、個人能力的展現來確定,對企業生產經營與發展急需的高級緊缺人才,市場價位又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對本企業工資水平高於市場價位的簡單勞動的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薪。對貢獻大的員工,增薪幅度要大;對貢獻小的員工,不增薪或減薪。

第四條根據聘任、管理、考評、薪酬分配一體化的原則,直接聘請的員工的薪酬分配統一由企業人力資源部管理,並實行統一的等級工資制度。

第五條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企業正式聘用的員工;

第六條職能分工

1、薪酬與總經辦

根據公司的戰略發展規劃,提出本制度的制訂與修正原則,以及本公司收入分配的原則方案;組織討論並批准本制度的實施。審批人力資源部上報的薪酬方案及薪酬調整方案。

2、人力資源部

負責組織本制度的修訂和實施過程中的解釋,負責本制度的執行和監督;

根據本企業各部門上報的考勤、考核資料,計算工資與獎金;

負責組織和指導各部門擬訂薪資年度預算;

負責審議各部門提出的員工薪酬調整議案;

負責提出各部門員工薪酬調整方案,並上報薪酬與總經辦審批;

第二章薪酬結構

企業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制定本制度目的與範圍

1.目的:為保障公司員工的權利,保證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二級公司參照此管理辦法)。

第二條人事申訴的條件:公司員工因對公司對自己的獎懲、晉升、降級、調動等處理過程和結果有以下異議的可以進行人事申訴:

1.對有知情權的事情原因、經過詢問仍不清楚的;

2.發現獎懲、職務變動標準沒有被嚴格執行的;

3.發現處理過程或結果存在嚴重不公的;

4.其他違反法律或公司原則和制度的。

第二章人事申訴組織與權限

第三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受理人事申訴,並負責調查申訴發生的原因,並查清事實;人力資源部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進行人事申訴的處理或調解。

第四條總裁和相關分管領導對人力資源部調解不成或責任中心負責人提出的人事申訴進行商議,作出最後裁決。

第三章人事申訴流程

第五條人事申訴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當事人向人力資源部門遞交書面形式的申訴要求,申訴書應寫明事由,並儘量詳細列舉可靠依據;

2.人力資源部接收申訴之後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訴事實的調查,並進行處理或者調解;

3.如果調解不成功(或責任中心負責人提出)的人事申訴,人力資源部門在認為屬實的申訴書上籤署意見並將申訴書和調查材料交公司分管被申訴部門的分管領導(或總裁)審閲;

4.公司分管被申訴部門的分管領導(或總裁)根據調查材料和申訴書與當事人、人力資源部門核實,必要時另外組織調查;

5.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公司分管被申訴部門的分管領導(或總裁)根據公司制度作出裁決;

6.對人力資源部門的申訴可以直接上交給公司分管人力資源部門的高層領導,但必須附有詳細符合事實的證明材料。

第六條對申訴不屬實的,人力資源部門給予申訴人必要解釋,以消除誤會澄清事實。

第七條對假借申訴蓄意製造事端,無事生非、挑撥離間、陷害他人的,其行為將不被認定為申訴,同時公司將給予當事人嚴厲處罰。

第八條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對申訴人進行打擊報復。若發現對申訴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公司將嚴厲懲罰相關人員。

第九條有關因考評和薪酬產生的申訴,見《員工績效考核手冊》和《薪資制度》。

第四章附則

第十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和修訂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企業管理制度 篇3

為創造一個整潔有序的辦公環境、增強員工對公司的責任感和歸屬感、推進公司日常工作規範化、秩序化、樹立公司形象,經研究制定公司值日製度。

1. 每位同事應講衞生,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保持辦公室內外清潔美觀,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2. 各位同事自己的辦公用品和各種用具存放整齊有序,桌、椅保持清潔,不要在室內堆放雜物,亂貼亂畫。

3. 各位同事輪流值日,兩人負責一天,按值日表的順序循環,形成制度。

4. 值日同事負責辦公室當天的保潔工作。

5. 值日人員職責及範圍如下:

(1) 到崗時間:要求每天早上、中午均需要打掃衞生。具體要求早上提前10分鐘上班,開始打掃衞生;中午提前10分鐘開始打掃,14:10之前衞生清掃完畢。

(2) 負責本辦公室當天的清掃、整理工作,保持辦公室潔淨、 整齊。 要求: 1. 注意地面清潔,死角的清掃,桌、椅清理乾淨,電腦及所有線路、器械等無灰塵。

2. 適時提醒同事使其辦公桌椅及桌上的辦公用品擺放整齊、有序、合理,桌椅隨時保持清潔、無塵土、無破損。

3. 書櫥、書櫃內各類書籍、資料分類擺放整齊,便於檢查。

4. 衞生工具用後及時清潔整理,保持清潔、擺放整齊。

(3) 公共衞生環境:門窗乾淨、無塵土、玻璃清潔、透明;(公共衞生環境包括洗手間)

(4) 安全:要求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下班後負責關好門、窗,切斷電器。

6. 若當天值日人員應事不能完成值日工作,應提前向行政部進行申請, 並主動找其他同事協商,通過同事同意後經行調換。如果自主調換失敗,則由行政部安排。

7. 各高層辦公室由行政前台負責每日的衞生,各部門辦公室自行負責其衞生情況。

8. 未按值班表進行值班或者值班不合格者樂捐20元/次。

以上規定即日起生效,請各位同事配合執行!

企業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加強公司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促進石化通訊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安全法和總廠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2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3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4條要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發生。

第5條凡本公司職工除必須熟悉並嚴格遵守本制度外,還必須同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以及總廠制定的職業安全衞生的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

第二章組織管理體系

第6條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其組成成員:

主任:

副主任:

委員:

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7條公司下屬各站(中心)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公司通訊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擔任,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房、維護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脱產的安全員。

第8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公司經理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生產副經理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生產運行部部長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9條生產運行部是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應對公司實現安全、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上級領導負責。

其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和總廠有關企業安全監督方面的政策、法規、標準及公司指示、規定。

2、負責公司安全管理,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對各類安全隱患提出整意見,落實整改措施,並向上級報告。

3、負責起草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能源管理等有關管理制度、規程、實施細則等的擬訂、修改、檢查、監督及實施執行。

4、負責做好安全生產基礎管理工作,重視安全生產記錄、台帳、報表的管理工作,及時編制上報年、季、月度安全生產管理台帳等有關報表。

5、負責協調解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持續改進意見。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10條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法和石化總廠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實行各級行政領導負責制,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3、經理任期目標要有安全生產內容,把安全管理納入公司工作計劃。每年應從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術改造資金,用於安全技術措施項目。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親自主持死亡、重傷、火災及重大事故的原因分析,制定防止再次發生類似事故的措施。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定期召開公司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安全、防火、勞動保護問題及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審核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重要安全技術問題。

7、經常組織教育幹部和技術人員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各種安全教育情況。對查出的問題組織分工解決。

8、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對重大事故責任者給予處分。

第11條生產副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在經理的領導下,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貫徹落實總廠各項安全管理,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本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規程,並認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和採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

4.負責組織制定審批公司安全教育計劃,參與並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工作。

5.審批公司生產運行、檢修、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方案,審查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安全技術問題。

6、負責組織上報和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7、定期召開生產安全會議,分析公司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8、根據總廠安排、組織公司各種安全活動。總結經驗及時上報,表彰先進單位和個人。

第12條生產運行部部長安全生產職責

1、協助公司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彙總和審查公司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7、根據總廠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8、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9、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13條站長、中心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站長、主任是站、中心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及健康負全面責任。

2、貫徹執行總廠及公司有關安全規定和指示,並嚴格組織檢查落實。

3、擬訂、修訂本單位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職工進行批評教育,直至停止工作。

4、定期召開安全員會議,聽取安全生產工作的彙報及意見。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5、計劃.佈置、檢查、彙報、總結工作同時進行,把安全生產工作列為重要內容之一。

6、根據總廠有關規定,組織對本單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教育,定期進行考核,保證職工持證上崗。

7、組織站或中心級的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防護設施處於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單位無力整改的要採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並及時向公司書面報告。

8、負責檢查動火的措施落實,審批三級動火,並組織動火時安全措施的落實。

9、負責組織調查、分析本單位所發生的各類事故,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上報公司主管領導,事後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並及時上報。

第14條生產副站長、中心生產副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生產副站長、中心生產副主任是站、中心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堅持抓生產,必須首先抓安全的原則。

2、協助站長或中心主任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3、組織本單位生產的同時,必須考慮和安排安全、勞動保護等問題,確保生產、施工、運行與維護過程中的安全。

4、在討論技術問題或做技術決定時,同時要提出安全技術措施。

5、在進行各種技術改造、技術革新研究試驗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6、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要及時報告和處置,並負責保護事故現場。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原則。

7、定期召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分析會,制定防範措施,杜絕安全隱患。

8、對新工人、變動崗位或復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定期參加班組每週二的安全學習,及時採納職工提出的正確意見。

9、經常檢查、佈置本單位安全員工作,支持他們工作,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第15條站、中心安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1、站、中心安全員在站長、中心主任的領導下,負責本站或中心的安全生產工作。

2.協助站、中心主任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參與擬訂、修訂本單位安全技術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做好本單位職工安全思想、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考核工作,負責新職工的二級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並檢查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情況。

4、檢查動火措施落實情況,負責三級動火的審批及檢查落實安全措施,確保安全動火。

5、深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報主管領導處理。

6、參加本單位各類事故調查處理,做好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

7、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監督並檢查各班組每週二的安全學習情況。

8、負責安全設施、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監督並檢查班組每週二的安全學習情況。

10、資料員和保管員在站、中心主任指定的工作範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第16條站、中心技術員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做好本職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做到安全生產和工程技術統一。確保各項技術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根據上級規定負責擬定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程。在起草設備檢修、網絡改造、工程施工等方案前,必須擬定相應的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組織職工熟悉掌握,並檢查執行情況。

3,參加本單位職工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講課,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意識。

4、參加本單位有關事故調查、分析,並提出改進措施。

5,經常深入各崗位、班組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提出措施予以消除。

第17條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對班組安全生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和健康負責。

2、貫徹執行各級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發現有違章行為的應及時制止。

3、發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和上報。並採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

4、發生事故,立即組織搶救,並負責保護現場、及時報告,參加對傷亡事故、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工作。

5、組織本班職工堅持每週二的安全生產學習例會,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後總結安全。

6、對新工人、變動崗位或復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有權拒絕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的職工獨立上崗。

7,搞好安全和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工作,保持靈活好用。檢查職工合理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8、組織職工參加安全生產競賽和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第18條班組安全員(兼職)安全生產職責

1、協助班組長做好本班組的安全工作,接受站、中心安全員的業務指導。

2、嚴格行行各級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違章操規程的行為有權制止,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3、負責對新參加工作職工的崗位安全教育工作。

4、負責組織本班組開展各種安全教育活動,並做好記錄,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和意見。

5、負責監督檢查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各種防護器材、消防器材。

6、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瞭解情況,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負責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運行設備、工具儀表等安全檢查、維護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19條職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參加安全活動、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及安全生產規定。

2、加強設備維護,保持工作場所整潔,搞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保證設備平穩運行。

3、精心操作,認真作好各項記錄,交接班時必須交接安全情況。交班為接班創造良好的安全條件。

4、按時巡迴檢查,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中。如果發生事故,要及時報告並果斷正確處理,保護好現場,作好詳細記錄。

5、上崗必須按規定着裝,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保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6、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20條公司負責組織一級安全教育。其內容為:

1、國家有關安全法令,法規和規定及總廠的有關安全規定。

2、公司的概況,工作的性質,特點及有關安全生產製度、規定,注意事項和要求。

3、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和消防常識等。

4、本廠的典型事故及教訓,同類型單位有代表性的典型事故。

第21條站、中心負責二級安全教育。其內容為:

1、本單位概況,生產或工作特點。

2、本單位的安全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本單位及事故教訓及注意事項和要求。

4、安全設施、工具、消防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

第22條班(組)負責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其內容為:

1、本崗位流程及工作特點和注意事項。

2、本崗位(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3、本崗位(本工種)設備、工具、儀器儀表的性能,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5、本崗位(本工種)事故教訓及預防措施。

第23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24條對電氣、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五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第25條安全檢查是做好安全工作重要手段之一。要堅持領導與羣眾相結合,普遍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的原則。

第26條定期開展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地進行各種不同的安全檢查,由各級領導負責,有關人員參加,以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第27條安全檢查內容包括:查思想、查領導、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

第28條總廠組織每季度安全大檢查,公司負責組織每月檢查,站、中心負責組織每週檢查,班組負責每日檢查。

第29條安全檢查可分為日常,定期,專業、不定期四種檢查形式。

第30條日常檢查內容:

1、班組和崗位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迴檢查。檢查當班的設備運行情況和存在的`問題。

2、非生產崗位的班長和崗位人員,根據工種、崗位的特點,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進行檢查。

3、主管安全領導和各級安全人員,在各自分管的職責範圍內,經常深入生產運行崗位和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解決。

第31條定期安全檢查內容:

1、季節性安全檢查:

(1)春季安全大檢查:以通訊電纜杆路及防風、防火為重點。

(2)夏季安全大檢查:以防暑降温、防汛、防塵等為重點。

(3)秋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火、防凍保温,安全防護設施為重點。

(4)冬季安全大檢查:以防煤氣中毒,防凍、防凝為重點。

2、節日前安全檢查:

以崗位責任制、出勤安排,勞動紀律及檢修備品備件和消防、保衞為重點。

第32條專業性安全檢查內容:

1、檢查防火、動火管理以及消防設施。

2、檢查安全設施、人身安全,勞動防護用具、通風空調、塵毒噪聲危害。

3、檢查電氣防爆、防觸電、防靜電、防雷接地。

4、檢查設備、儀表、車輛、安全聯鎖、安全警報儀器、安全部件等。

5、檢查環境衞生,環境保護,文明生產等。

第33條不定期檢查內容:臨時性專業檢查以及運行設備出現問題必須組織的安全檢查。

第34條各級不同的安全檢查都必須認真填寫記錄,除上報外,抄報總廠安全處一份。

第35條各級組織的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分為三級管理,即公司、各站(中心)、班組。要逐項落實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拖延。

第36條對查出的隱患,要做到“三定”、“三不交”。“三定”:定措施、定負責人、定完成日期;“三不交”:班組能整改的不交到站或中心、站或中心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到總廠。

第37條凡是重大隱患在未徹底解決之前,各單位主管領導都要提出保證安全生產的權宜措施,並監督站或中心執行。

第38條凡是檢查出的隱患,務必做到條條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第39條凡是查出的隱患,因沒有及時整改而造成的事故要追究單位領導和有關人員責任。

第五章線路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第40條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xx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41條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鑑定。

第42條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第六章消防安全生產製度

1、各單位主管安全的領導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2、建立義務消防隊,定期組織消防預案演練。

3、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有效。

4、消防器材必須放在明顯、取用方便的地方,位置固定,不得隨便挪動。

5、崗位人員必須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維護方法及注意事項。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7、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對火險隱患提出治理方案和整改計劃。

8、認真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定期對職工進行消防培訓。

8、禁止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工作需要確需動火作業的,必須嚴格執行火票管理制度。

第七章職工安全衞生保護制度

第40條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第44條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必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第45條公司應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做好女職工月經期、懷孕期、產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特殊保護工作。

第46條公司應做好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工作,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和在校學生,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第47條公司應通過衞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職工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八章獎勵與處罰制度

第48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49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50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51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52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53條對事故責任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刑律者依法論處。

第54條對單位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並處行政處分。

第55條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訂,並組織實施)。

第56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衞生部公佈的職業病名單的規定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57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一個工作日以上,低於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標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58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製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對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59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二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併送交安委辦。

2、駕駛員因公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之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均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並處行政處分。

4、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5、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二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6、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准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60條事故原因查清後,如果各有關方面對於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61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權利、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62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幹部、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3、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4、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5、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6、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7、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8、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9、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九章安全生產考核制度

第63條公司出現特大職工傷亡事故,承擔管理責任扣1000元。

第64條公司出現重大職工傷亡事故、特大火災事故,承擔管理責任扣500元。

第65條公司出現一般職工傷亡事故、重大火災事故,承擔管理責任扣300元。

第66條公司出現職工傷亡小事故、一般火災事故,承擔管理責任扣100元。

第67條公司出現特大交通事故(主要責任),承擔管理責任扣500元。

第68條公司出現特大交通事故(次要責任),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主要責任),承擔管理責任扣300元。

第69條公司出現重大交通事故(次要責任),發生一般交通事故(主要責任),承擔管理責任扣100元:

第70條違反總廠安全管理規定,視情節扣200—1000元。

第71條施工作業現場未按要求執行HSE“兩書一表的,扣100元。

第72條違反總廠環境環保管理制度和職業衞生管理制度,扣100元。

第73條加強電力等設備的運行管理,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沒能及時制止而造成設備損壞的扣500元,有人員傷亡或由此引起的火災的按本細則之第62—65條執行。

第74條禁止使用不合格保險裝置、電器設備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嚴禁使用電爐子、電熱鍋、大功率燈泡。一旦發現或得到舉報務須進行制止、糾正。否則,扣500元,由此造成設備損壞、引起火災及人員傷亡,按本細則之第72條執行。

第75條發現隱患不報或不及時按排解決,扣500元,造成設備損壞的按本細則之第72條執行。

第76條施工用火、檢修動火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工作票,並且在使用噴燈及其它火源時,火焰距高壓設備1.5米,動火防火措施齊全,有專人看火。一旦發現或得到舉報務須進行制止、糾正。否則扣500元,由違章而造成的設備損壞、引起火災及人員傷亡的按本細則之第72條執行。

第77條施工用電,要有嚴格審批的臨時用電票、電器設備有可靠的接地、接零手續、電動工具必須加裝合格的漏電保護。一旦發現或得到舉報務須進行制止、糾正。否則扣責任單位500元,由此違章而造成的設備損壞、引起火災及人員傷亡按本細則之第72條執行。

第78條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帶工具袋、嚴禁高空拋物。一旦發現或得到舉報務須進行制止、糾正。否則扣500元,而由此違章造成的人員傷亡按本細則之第七十二條執行。

第79條嚴禁酒後駕駛、超速行駛、把車交他人駕駛、違章駕車。一旦發現或得到舉報務須進行制止、糾正。否則扣500元,由此而造成傷亡事故的按本細則之第66---68條執行。

第十章附則

第80條各單位可根據本規定製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81條本制度由生產運行部負責解釋。

第82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第83條公司所屬各站、中心的有關各項安全生產製度、規定,不得與本制度相牴觸。

第84條凡本公司職工必須熟悉並嚴格遵守本制度。

第85條本制度條文如與上級頒發的有關規定相牴觸時,則按上級規定執行。

企業管理制度 篇5

一、每月生產工作例會:

每月上旬召開,由公司全體人員參加。

會議內容: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文件精神和會議要求,對公司重安全決策進行具體落實,總結安全工作經驗和教訓,針對性地分析近期的安全勢態,研究決定對策,部署本月或下階段的安全工作重點。

二、年度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每年年初召開,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人員和全體職工參加,會議內容:總結上年度安全生產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簽訂新一年的安全生產責任書。

三、安全生產緊急會議:

根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精神或針對發生重特事故而召開的臨時安全生產緊急會議,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人員及確定的其他對象參加。

會議內容:傳達貫徹上級安議精神或安全事故情況,針對情況部署,階段性的安全生產任務。

四、會議由公司安全副主管主持。

會議內容應做出會議記錄,形成會議記錄材料存檔,到會人員必須進行簽到登記。

參加會議的對象無特殊情況下不得請假,不得遲到、早退。因故無法參加會議的,應向公司經理請假,對無故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將給予批評教育和經濟處置,並計入會議記錄材料內。

企業管理制度 篇6

1、生產調度受分管經理、主管直接領導和管理,日常生產工作指揮、協調、管理行使生產經理權力。當班工作中應按公司管理制度,以全局利益為出發點,抓好安全、穩產,促進系統長週期安全運行。

2、認真執行“生產管理標準”,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加強生產調度指揮,搞好安全生產,促進當班中的生產作業和經濟指標完成。

3、負責當班中各崗位設備、工藝正常運行,抓好煤、水、電、汽、氣的平衡調度,指揮協調。生產過程中,有權減量,無權超標。

4、加強巡迴檢查,全面檢查、瞭解各工序指標變化,發現設備、工藝有不正常時,要組織解決,並反饋有關領導。

5、認真組織大班班前會,將生產調度例會主要精神傳達給員工,並作好當班生產的安全注意事項安排。

6、負責當班中系統開停車及設備的停機檢修,倒機開車。

7、確保安全第一,加強各車間、工序的聯繫,對生產運行中有疑難問題,有權通知有關車間,部門協同處理。對當班中出現的事故要通知所在車間召開分析會,並拿出事故處理意見。

企業管理制度 篇7

為了保障企業職工在遭受生產、工作事故傷害後及時獲得醫療救治,妥善處理善後,並明確事故部門應承擔的責任,預防工傷事故再度發生,促進安全生產。根據杭州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1、公司對職工承擔工傷保險責任。職工發生工傷事故後,車間(部門)領導應立即組織送往醫院救治,並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2、事故部門領導應及時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填寫工傷事故認定表,並將事故調查報告報公司企業管理部。同時幫助工傷者處理醫療事項。

3、公司(企業管理部)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根據工傷認定資料,十五日內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工傷報告和工傷保險待遇申報。

4、工傷職工的治療費用和工傷津貼,由公司先墊付。醫療終結後,由企業向社保機構統一結算。

5、因工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醫療期內,領取工傷津貼,企業停發工資。

6、工傷造成傷殘或死亡的,其有關待遇依據杭州市有關法規規定執行。

7、公司財務會計部會同企業管理部負責為職工辦理工傷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費)的繳納(認購)工作。負責工傷發生的費用墊付和向社會保險機構統一結算的工作。

8、對於因主觀原因致使工傷的發生,給企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扣除保險賠償後),主要責任部門和領導以及與事故有直接因果關係的責任人,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具體規定如下:

①對因違章指揮(操作)造成的工傷財產損失,與工傷事故負有直接因果關係的責任人,承擔直接經濟損失20%。

②對發生工傷財產損失的車間(部門)領導,承擔直接經濟損失5%。

③對發生工傷財產損失的車間(部門),承擔直接經濟損失10%。

④對發生工傷財產損失的班組,承擔直接經濟損失5%。

⑤對發生工傷財產損失的作業小組,承擔直接經濟損失10%。

注:不設班組和作業小組的車間(部門)由車間(部門)承擔班組和作業小組的經濟責任。因不可預見的客觀原因造成的工傷財產損失,責任由公司承擔。

9、工傷職工無故拒絕治療、檢查、誇大或隱瞞重要情節影響事故調查或勞動鑑定結論的、或多領工傷保險待遇而損害公司利益或信譽的,公司在其工傷治癒後視情節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10、本實施辦法中未予明確的,依從杭州市政府的有關法規規定執行。

11、本辦法自下文之日起施行。解釋權在公司企業管理部。

企業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

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第一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每週一至週五為正常工作日,週六、週日休息。

若有特殊情況,可另行安排作息時間。

2.上班時間為:早上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中午12:00至13:00為午餐時間,每天打卡四次。

如有因季節變化,時間以調整後為準.第二條打卡規定

1.打卡地點:各辦公司室及園區辦公和生產場所.

2.打卡要求:

1).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須在當天向上一級領導陳述原因(出差者除外),並由部門領導簽字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以曠工論處。

2).所有員工上下班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違反規定者,一經發現,打卡者與持卡者每次各罰款50元。

3).每月5號前各部門統一將原始考情和打卡記錄進行如實彙總,經部門主要負責人審定簽字後報辦公室彙總。

4).全體員工的年度考勤情況,由公司辦公室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做出公示。

第三條違紀界定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在超出上班時間的第一分鐘都視為遲到.遲到1分鐘至10分鐘扣10元、11分鐘至30分鐘的扣20元,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扣除1.5天工資),超過60分鐘按一天曠工處理(扣除3天工資)。

每月累計遲到3次以上.(含3次)或有曠工記錄,扣發當月滿勤獎。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經批准而無故不到崗位的,視為曠工,曠工以事假標準的三倍扣罰。

連續曠工三天公司予以辭退,並扣發當月工資200元。

未經請假,私自不來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扣除3天工資,一個月內累計三次將予以辭退。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請假制度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

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1.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3.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婚假必須提前一週申請,超出時間按一般事假進行計算.

4.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女員工享受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員工產假結束後,在其嬰兒一週歲以內,應給與授乳假,一日兩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每次一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的帶薪假期.)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直系親屬/3天,旁系親屬/1天)第五條批假權限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按照審批流程後方可請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

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領導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第六條外出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台處登記方可外出。

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第七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

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

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

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第八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

2.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

《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企業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和適用範圍

1.1目的:規範公司薪酬結構、薪酬標準、薪酬發放管理、福利管理。建立科學薪酬及福利制度,從而激勵員工改善工作表現,加強和提升員工的工作績效和公司的經營業績,以實現公司發展的戰略目標;

1.2適用範圍:除集團公司考核的領導班子成員(實行年薪制)及公司內營銷口人員外所有員工。公司聘請顧問、兼職人員、外借人員薪酬待遇按有關協議辦理。

2.制定原則及依據

2.1原則

2.1.1根據公司內部各職位之間任職資格的相互比較,結合市場薪酬調查結果,形成的各崗位之間的相互比較,確定薪酬的具體分配,以期達到對內相對公平和對外具有競爭力的薪酬體系;

2.1.2員工薪資依據本崗位任職條件所需的工作能力、經驗、文化程度、專業知識並結合市場水平等因素確定;

2.1.3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公平競爭,突出貢獻;

2.1.4員工收入與企業整體效益掛鈎,與其工作績效掛鈎;

2.2依據

2.2.1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政策、法律、法規;

2.2.2公司董事會相關薪酬、福利制度、文件精神;

2.2.3行業、公司所屬地區薪酬水平現狀;

2.2.4公司自身發展戰略及企業自身經營管理定位特徵。

 3.管理職責

3.1公司實行集中統一的薪酬管理體制,並採取“二級分配”管理模式。第一級分配是公司對各部門進行的額度分配;第二級分配是由各部門對其所屬員工進行的明細分配;

3.2人力資源部是公司組織、實施薪酬管理的主要職能部門,負責根據公司的薪酬政策制定、實施薪酬分配製度;對各部門薪酬分配進行指導、審定;負責對各部門關於公司薪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和監督;組織、指導各部門員工薪酬的建檔工作,並進行相關統計分析,為公司制定、調整薪酬政策提供依據;

3.3各部門在職責範圍內負責貫徹、落實公司薪酬制度,並具體負責本部門員工薪酬的日常管理工作。

4.薪酬結構

4.1非計件員工

4.1.1非計件薪酬人員薪酬構成:固定工資+績效獎金+補貼津貼+福利+年終獎金;

4.1.2固定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基本工資:是員工的保障性工資,滿足員工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據員工的供職崗位、崗級確定;

崗位工資:根據工作崗位、教育背景、工作經驗、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職稱、發展潛力、特定人力資源的稀缺性等因素確定,崗位工資體現公司對員工自身素質、工作素質、素養的承認和勞動成果的尊重;

4.1.3固定工資作為各類保險、個人所得税、員工福利費、工會經費、教育培訓費等計提和繳納的依據,含員工應繳納的個人部分。固定工資按月發放;

4.1.4績效獎金:是指公司根據當月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結合分配係數及員工績效考核成績對其計發的績效獎勵。用於鼓勵員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既與企業經濟效益有關,又與個人績效有關;

4.1.5補貼津貼:包括誤餐補貼、通訊補貼、高温補貼及其它特殊補貼等;

4.1.6年終獎金: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完成情況和績效考核情況年終發放;

4.2計件員工

4.2.1計件薪酬人員薪酬構成:計件工資+補貼津貼+績效獎金+福利+年終獎金;

4.2.2計件工資:員工按公司管理制度彙編文件精神、要求完成可量化計算工資工作量公司所支付的工資;

4.2.3計件工資包含了非計件員工薪酬構成中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各種補貼津貼及績效獎金等;

4.2.4補貼津貼:包括交通補貼、誤餐補貼、高温補貼、特殊工種津貼、職業技術津貼、班組長津貼及其它補貼等;

4.2.5年終獎金: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完成情況和績效考核情況年終發放;

4.3協議制員工

4.3.1協議工資只對經總經理辦公會認定的、部分重要或特殊崗位人員適用;

4.3.2協議工資按協議約定標準按月發放。

 5.薪酬標準

5.1非計件員工

5.1.1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標準:按員工供職崗級、供職職務分別確定其基本工資、崗位工資;

5.1.2誤餐補貼:員工因工誤餐補貼。員工不分崗級、職務,統一確定標準;

5.1.3通訊補貼:按公司《費用報銷管理制度》執行;

5.1.4高温補貼:員工在法定的高温天氣下作業公司給予發放的補貼(現金或實物)。

5.1.5其它補貼:根據人事具體情況經總經理批准確定。補貼金額範圍為100元一一1000元/月;

5.1.6崗位係數:按員工供職崗級、供職職務,結合員工本人技術、技能、行業經驗、崗位與產量直接關聯度綜合確定崗位職級;

對尚未完全達到崗位任職要求的員工,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調差執行;

對於新增加的崗位,人力資源部在參考類似崗位工資標準、徵求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擬定崗位職級建議意見報公司領導審批後執行;

績效獎金係數K,計算公式為:

主營產品月度完成入庫噸位x噸單價×係數K(工資係數);

員工績效獎金比重為:

當月公司產量×噸單價×係數K(工資係數)×50%=產量獎;

當月公司產量×噸單價×係數K(工資係數)×50%×考核分數=考核獎。

.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副總經理、總工、總會計師)每月績效獎金的50%按月發放,另外30%根據考核情況發放;

部門經理級每月考核獎的5 0%平時按月發放,另外5 0%根據考核情況發放;

每月產量數據由生產部提供;

公司主營產品達到規定基礎產量月產量(按產成品入庫重量統計),予以計發績效獎金,低於規定基礎產量不計發;

5.2計件員工

5.2.1實行計件薪酬人員部門工資總額標準;

5.2.2交通補貼:員工上下班,統一確定交通費標準;

5.2.3誤餐補貼:員工因工誤餐,不分崗級、職務,統一確定標準;

5.2.4高温補貼:公司給予法定高温天氣下作業的員工發放的補貼(現金或實物);

5.2.5特殊工種、職業技術津貼:針對特殊工種、特殊崗位、特殊技術人員或額外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收入;

5.2.6班組長津貼:按照管理幅度和權責大小,對各部門內經公司批准設立的班組長崗位按月度計發的崗位補貼;

5.2.7其它補貼:根據具體人事情況經總經理批准確定;

5.3年終獎:公司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按員工崗級職務及當年度實際工作月份計算髮放年終獎,發放標準如下:

5.3.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副總經理、總工、總會計師)年終獎標準應發年終獎=1 0 0 0 0元×係數M(年終獎係數)×實際工作月數×考核計發係數(見《目標管理責任書》);

5.3.2公司部門經理年終獎標準

應發年終獎=5 0 0 0元×係數M(年終獎係數)x實際工作月數×考核計發係數(見各部門《目標管理責任書》);

5.3.3非計件員工年終獎標準應發年終獎=1 0 0 0元x係數M(年終獎係數)×實際工作月數×考核計發係數;

5.3.4計件員工年終獎標準應發年終獎=5 0元/月×係數M(年終獎係數)×實際工作月數×考核考核計發係數;

5.3.5係數M(年終獎係數)標準由總經理辦公會根據年度實際情況確定;

5.4若公司未達到年度計劃目標,考核年終獎不予發放,只發放過節費;若持平(±5%),則按考核發放;若超額完成公司年度目標,則在發放考核年終獎的基礎上,再以其年薪總額的8—1 5%發放超額獎(其發放辦法由總經理辦公會根據年底實際情況報董事會批准執行);

5.5其它獎金

5.5.1安全獎:公司根據《安全、安全、文明生產考核條例》規定,給予無安全事故集體、班組及員工所發放的獎勵;

5.5.2非例行獎勵:公司視業績增長及個人貢獻程度而實施非例行獎勵,如特殊貢獻獎、先進獎、合理化建議獎、發明創新獎、單項技能獎等。

 6.員工福利

6.1員工基本福利公司根據國家地方、行業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公司董事會文件精神,結合公司自身特點向員工提供法定保險、培訓、節日、帶薪年假及其它非貨幣類報酬外,將視其經濟效益,臨時增設其它福利;

6.2員工社會保險公司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為員工辦理社會基本保險,具體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6.3公司為員工提供培訓和發展機會,包括在職輔導、公司內脱產培訓或公費外派培訓等;

6.4法定節假日、員工結婚、生育、因病、因事、親屬死亡,員工可按規定休

假,休假期間薪資給付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6.5公司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用品保護。

6.6公司提供交通車接送員工上下班;

6.7其它福利其它福利包括非貨幣性福利,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適時按需決定執行。

7.薪酬發放管理

7.1薪酬發放時間

7.1.1薪酬結算起止日:上月2 6日至當月2 5日;薪酬發放日:次月1 5日~1 8日;

7.1.2年終獎金:按年度考核發放。每年農曆春節發放上年度考核核算的年終獎,以實際在冊在崗員工為準;

7.2試用期薪資

7.2.1入職培訓期員工:員工入職培訓期,公司給予10元/天生活補貼,員工入職培訓未超過5日,主動放棄培訓,不計發每天10元生活補貼;

7.2.2所有新入職的員工均需經過3個月的培訓試用期;

7.2.3新入職員工,按員工薪酬標準靠級定薪,試用期按職級發放固定工資,不計發績效獎金。計件薪酬員工由部門或車間考核執行;

7.3員工依法享受婚假、喪假、年休假和工傷停工留薪期間工資的計算基數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

7.4異動情況薪資

7.4.1公司內部調動的:崗位調動、工資如有變化的,當月工資以調動前後的實際工作時間、崗位分別計算;

7.4.2員工升遷或降職的:當月中旬(15號)以前員工升遷或降職的,當月按升遷或降職的崗位重新計發工資;當月中旬(1 5號)以後升遷或降職的,次月按升遷或降職的崗位重新計發工資;

7.4.3部門經理級及以上管理人員因特殊原因較長時間離開公司不能正常履行其職能的採取代理制,代理期幹部按代理崗位計發工資;

7.4.4員工自動離職、辭職,自員工自動離職、辭職之日起不再計發工資。當月工資按天結算。離職後不再計發年終獎;

7.5扣薪

7.5.1病假、事假:病、事假期間按規定扣除固定工資,績效獎金按實際考核情況發放,假期超過7天的,超過期間無績效獎金;

7.5.2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按規定在當月工資及績效獎金中扣除相應罰金;

7.5.3代扣項;

各項保險金需個人交納部分;

員工各項薪酬收入,按國家税法規定,除允許扣除額外,均由收入主體個人承擔個人所得税,由公司核算代扣代繳;

7.6超時工作;

7.6.1公司不鼓勵員工超時工作。如果確屬工作需要臨時性的工作安排,導致員工超時工作,應詳細填寫《加班申請表》按審批程序報主管領導,並於超時工作發生一個月內安排員工以時間補休;

7.6.2未能及時安排的補休,如果沒有加班員工直接上級及時的説明,將視為員工自動放棄。員工本人亦有責任提醒直接上級及時為其安排補休,補休時需填寫《請假申請表》完成請假程序;

7.6.3如超時工作無法以時間補償,需發放超時工作薪資時,應在《加班申請表》上註明,交主管領導批准;

7.6.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作加班處理;

因個人原因延長工作時間的;

利用下班時間討論工作和召開會議的;

利用下班時間對外聯絡的;

利用下班時間宴請客户的;

各級主管利用下班時間檢查工作的;

出差、培訓;

7.7考核獎二次調整分配規定公司規定按各單位、各部門對所轄人員月度產量獎,各部門主任提出方案,經分管公司級領導批准,可按公司核算的實發績效獎金計提4 0%進行二次分配,以利部門內調控激勵,“獎優懲劣’’(詳見該部門績效考核辦法);

7.8月度薪酬發放具體實施細則;

7.8.1月度生產量編制報批:每月28日(節假日提前),由成品庫編制上月2 6日至本月25日《公司xx月主營產品入庫重量表》、《公司xx月外協產品經本公司發運出庫重量表》、《公司xx月外協鍍鋅產品入庫重量表》。經包裝車間主任上報、生產部主任審核、生產副總審核簽字、常務副總批准送人力資源部;

7.8.2月度獎懲扣款考核編制報批細則;

每月28日(遇節假日提前)由各部門報《xx部門xx月人員考勤名單》交人力資源部;

每月2 8日(遇節假日提前)行政事業部編制《公司xx月應扣水電費人員名單》交人力資源部;

次月1日(遇節假日提前)人力資源部編制《xx部門xx月考核薪酬總額表》交各部門;

次月3日(遇節假日提前)各部門編制《xx部門xx月員工工資核算表》及《xx部門xx月員工考核獎二次分配名單》報分管領導批准後送人力資源部;

次月6日(遇節假日提前)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考核情況及公司考核管理制度的考核結果,彙總編制《公司xx月考核獎罰統計表》,報分管公司領導批准執行;

次月8日(遇節假日提前)由人力資源部校對、核算、編制《公司xx月非計件員工薪酬發放表》,《公司xx部門xx月計件員工薪酬發放表》報分管領導審定,送資產財務部編制業務憑證工資表,資產財務部報總經理批准後於次月10日~18日以銀行卡或現金形式發放員工薪酬;

7.9年終獎金髮放具體實施細則;

7.9.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於每年元月10日前書面提交《xx年度述職報告書》至人力資源部,由總經理召集總經理辦公會根據《目標管理責任書》對其逐一考評記分。考評結果由總經理批准,資產財務部造表於春節前發放年終獎金;

7.9.2公司部門經理年終獎金:由各目標責任人於每年元月10日前書面提交《xx年度述職報告書》至人力資源部,先由各部門互評,再由總經理召集總經理辦公會根據《目標管理責任書》對其逐一考評記分。考評結果由總經理批准,財務部造表於春節前發放年終獎金;

7.9.3其他公司人員年終獎金:每年春節前1 0天(遇節假日提前),由人力資源部按公司薪酬制度及各部門考核辦法編制、彙總《公司xx年度年終獎人員名單》報副總審核,總經理批准,於春節前發放。

 8.薪資保密規定

8.1各級人員不得探詢他人薪資,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

8.2各級人員的薪資除公司人力資源部人員、資產財務部及公司級領導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8.2.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資,如有泄漏事件,調整崗位或辭退;

8.2.2探詢他人的薪資者,通報批評,並處罰款100元;

8.2.3吐露本身薪資者,通報批評,並處罰款100元;

8.2.4評論他人薪資者,通報批評,並處罰款200元。

9.附則

9.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年度持續修訂,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9.2本制度制定及修正改進,在與公司工會討論協商後,交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總經理批准執行。

企業管理制度 篇10

1、按時巡視檢查全園各處,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及時解決的要及時報告領導,與有關方面聯繫,防止事故發生。熟記火警、匪警、急救站等電話。

2、工作時間負責來訪接待,詢問及解釋工作,重大問題及時與園領導聯繫。對外來的文件、報刊、雜誌負責登記後,發放各處。

3、每天清掃院落、草坪和大門外的環境衞生,搞好草坪的管理、保潔、定期拔草,保持園容整潔。及時清除活動場地危險物品,(磚塊、石子、玻璃、小刀、鐵絲、有毒物品等)防止事故發生。發現活動場地玩具、用具有隱患或險情,及時報告領導,採取措施。

4、園內大件物品出園門,必須履行檢查,確保財產安全。

5、衣着整齊,禮貌待人,工作時間不聚眾聊天,不擅離職守,嚴防幼兒個人跑出園門。

6、每天清掃、消毒衞生間,隨時用水沖洗,保持清潔、通風。

7、工作時間無特殊情況,一般不傳私人電話。

企業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加強工藝管理,最大限度地滿足顧客要求,創造最佳經濟效益,根據公司生產管理的特點和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開展生產工作的指引,適用於公司生產系統包括輸入、生產轉換過程、輸出和反饋四個環節的計劃、組織、指揮、控制和協調等方面管理活動。

第三條公司必須遵循效益化、科學管理、以銷定產和組織均衡生產的原則開展生產管理活動。

第二章工作職責

第四條總經理負責對公司生產管理的總體策劃、授權、監督工作。

第五條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公司生產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計劃的製作、發放、生產進度的控制,負責設計技術工藝文件,編制工藝流程,並監控生產按計劃和技術標準進行操作。

第七條市場部負責編制銷售計劃、接受顧客合同、組織合同評審及履行合同等相關工作;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原料採購計劃、實施採購,確保物資的正常供給。

第八條採購部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設備及備品配件、輔料採購計劃、實施採購,確保物資的正常供給。

第九條質檢部負責從原材料入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質量檢驗工作,分析和改善全過程的質量問題,負責按要求進行成品的收發工作。

第十條倉儲部負責按要求進行備料、發料、貯存、保管工作。

第十一條辦公室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人力資源計劃,提供滿足生產需要的人力資源。

第十二條財務部按生產需求,編制資金使用計劃,確保資金的正常供給。

第十三條企管部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監督生產管理的實施。

第三章生產訂單管理

第十四條市場部應依據產品銷售業績和市場調研報告,編制年、季、月銷售預測計劃,經總經理批准後發給生產技術部,生產技術部根據銷售預測計劃及時安排生產計劃和組織生產。

第十五條市場部收到顧客的合同、口頭訂單、書面訂單或要貨通知後,應立即組織生產技術部、質檢部進行訂單評審,確定技術要求、產量和發貨日期,評審報告經總經理批准後,以銷售計劃單形式發給生產技術部,同時分發給質檢部,生產技術部根據銷售計劃單組織生產,質檢部根據銷售計劃進行質量檢驗和發貨。

第十六條市場部應隨時跟蹤生產,掌握各車間生產進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映,或與相關責任部門進行溝通協調,作好顧客與生產部門的信息傳遞工作,以期隨時回覆顧客的詢問,確保交期準時,如顧客有驗貨要求時,應予以按排。

第十七條市場部應經常保持與顧客進行溝通與聯繫,針對其反饋的信息,應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確保準時出貨和顧客滿意。

第十八條訂單、合同或要貨通知在執行期間,如果公司未能按顧客要求完成或顧客要求變更時,市場部應及時與顧客進行溝通與聯繫,所作的任何變更都必須經與顧客書面確認,同時,將顧客的信息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十九條市場部組織編制與安排月、周出貨計劃,確保交期準時,顧客滿意。

第二十條市場部應作好每月產品出貨情況的統計工作,於每月月末向總經理提交月份產品銷售統計表、貨款回收彙總表,及時反饋市場動態。

第四章生產計劃管理

第二十一條生產技術部收到市場部的年、季、月銷售計劃後,應作好產能分析,依據本公司的生產能力和技術條件,合理安排年、季、月生產計劃。

第二十二條生產技術部應於每月28日依據市場部的月銷售預測計劃,在充分預測產量及庫存量的基礎上編制下月生產計劃,月生產計劃經副總經理批准,並將生產計劃指令下達給相關責任部門和各車間。

第二十三條月生產計劃的制訂,必須與生產能力相適應,如超出生產能力,應考慮適當應對措施的可能性,如遠低於生產能力,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以便作適當的對策與決策。

第二十四條各車間根據已下達的月生產計劃,制定本車間的周生產計劃。周生產計劃的制定,要與各車間的生產能力相適應,並根據工藝流程和各車間的生產能力大小,合理考慮車間之間的生產能力匹配與銜接,並且滿足最終產品交付的交期要求。

第二十五條如在月份生產計劃制定後,又接到新的合同或訂單,必須在當月落實,否則不能保證交期時,其數量增加後,不超出制定月度生產計劃已預估的預測量時,則月度生產計劃毋需調整;若其數量增加後超出制定月度生產計劃已預估的預測量時,則月生產計劃須調整。計劃的調整依其制定時審批權限與程序審批,並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第五章生產物料管理

第二十六條生產技術部依據市場部月銷售計劃、訂單、合同或要貨通知,審核半成品、成品的庫存動態情況,提出物料需求計劃。物料需求計劃與生產計劃一同下達。

第二十七條物料採購部門依據生產計劃排程及公司規定倉庫物資的最大儲存量和最少庫存量標準,審核倉庫庫存動態情況,編制物資採購計劃,經有關領導逐級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二十八條物料採購部門應與生產技術部、倉儲部根據進貨和生產週期共同協商設定安全存量,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倉庫應及時將物料出庫情況進行記錄、存檔、上報,便於有關部門或上級領導隨時掌握倉庫物料儲存情況。

第三十條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掌握物料到位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或通知採購部門,或上報公司領導,儘量避免停工斷料現象。

第三十一條物料採購部門應時刻掌握物料到廠情況,掌握車間物料控制情況和倉庫儲存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分析和糾正或通知相關部門,做出跟蹤整改,或上報公司領導尋求對策。

第三十二條各車間依據周生產計劃的安排,並且依據材料定額標準,填寫領料單,經車間主任批准後,向倉庫領取物料,倉庫憑批准的領料單核發材料。

第三十三條各車間嚴格控制物料的使用,杜絕損失浪費現象,努力降低產品消耗。

第三十四條生產技術部根據確定的物料消耗定額,加強對車間物料工作進行管理和考核。

第六章生產進度管理

第三十五條各生產車間接到生產部下達的生產指令後,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分析研究,作出合理的生產安排。

第三十六條各車間對於工藝疑難問題及產品交期、物料異常問題,應立即通知生產技術部。

第三十七條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掌握、督導、檢查各車間的生產進度、質量、成本控制、物料到位和成品庫存情況,合理調配人力、物力資源,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相關部門或上報領導,便於其做出改善措施。

第三十八條各車間應每天將生產情況統計於生產日報表中,並與生產計劃進行比較,如發現總生產進度落後於計劃時,應報告生產技術部予以協調解決,生產技術部每月應將生產情況進行統計,對於出現較大差異的情況應分析原因,必要時要實施糾正措施。

第三十九條各車間在生產進程中,如出現斷料、設備故障、停電停水等意外情況,且影響到其它車間生產或影響總的生產進度時,應及時向生產技術部彙報,由其召開生產協調會,研究對策,落實措施。必要時,生產技術部向副總經理報告予以協調解決。

第七章生產過程與現場管理

第四十條生產技術部應加強生產過程和現場管理與監督,制定現場作業標準,指導各車間按照規定的要求實施生產過程控制和有效地進行現場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車間主任應按進行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第四十二條各車間班長依據車間主任所佈置的當天生產任務進行領料,合理安排班組成員進行作業。

第四十三條各工序操作人員工應自覺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並經常進行自檢和互檢,發現生產異常問題,應及時糾正,或上報有關領導予以協調解決。

第四十四條各工序操作人員工應按規定如實做好操作記錄。

第四十五條各生產現場應及時進行清掃,做到物品排放定置有序,衞生清潔。

第四十六條各車間主任和班長應每天按照安全生產檢查表規定的內容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和整改,本車間無法整改的應立即上報。

第八章生產工藝管理

第四十七條生產技術部應根據生產實際變化的需要,及時制定和修訂工藝大綱,為公司各生產提供規範的工藝規程。

第四十八條當顧客的特殊要求需要公司變動工藝或工序要求時,生產技術部應針對特殊要求及時制定和下發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工藝標準或生產作業指導書等文件資料,供生產中遵循。

第四十九條各車間應嚴格執行公司工藝大綱和操作規程,及時檢查操作人員執行工藝情況,未經批准不得擅自變動工藝和操作規程。

第五十條生產技術部應經常督導、檢查各車間工藝技術管理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產品質量穩定。

第五十一條針對新產品、新工藝投入生產,生產技術部應進行跟蹤管理,對各工序出現的工藝疑難問題,及時研究分析,現場指導,現場改善,並隨時提供全方位工藝信息諮詢。

第九章生產設備管理

第五十二條生產中的所有設備都應進行編號,填制《設備管理卡》,並將此卡粘貼在設備上,且做到一機一卡。

第五十三條所有設備均應制定設備日常保養方法、規定日常保養項目、內容及頻率等事項,並定期檢查設備日常保養狀況。

第五十四條設備管理人員每年初應制定《年度設備保養計劃》,規定設備保養週期和責任人,報總經理批准後發放到相關部門和各車間。

第五十五條設備維護人員根據年度保養計劃制定當月生產設備保養計劃,經生產技術部綜合平衡後實施。

第五十六條生產技術部應制定操作規程,規範操作步驟、日常點檢項目和安全事項等,作業員工每次操作前必須按操作規程實施點檢,確保設備一切正常方可操作,每天負責對設備進行外部清潔,如點檢發現異常時,操作人員應維持停機狀態,並立即通知主管或維修人員處理。

第五十七條設備維護人員對於生產設備故障應無條件地進行檢修,保證生產正常運轉。

第五十八條各車間應為設備維護人員檢查和維修設備提供方便和保障。

第十章生產調度管理

第五十九條公司在生產副總經理領導下、以生產技術部為中心、對全公司的生產活動進行集中指揮、統一調度,最根本的任務是負責全公司生產組織,組織協調物料平衡,依據生產計劃,保證生產均衡、有序、順暢的進行。

第六十條生產技術部根據各部門、各車間的彙報,認為將影響到總的生產進度時,應及時召開生產協調會,研究對策。必要時,須向生產副總經理報告,予以協調解決。

第六十一條生產協調會依據實際情況由生產技術部組織召開,必要時由生產副總經理主持,並根據會議內容需要確定參加人員。

第六十二條每月28日為公司生產調度例會日,公司領導、各部部長、各車間主任、設備維修負責人或其他指定人員應到會。如有事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生產技術部部長請假,准假後指定其他人員準時參加會議。

調度會由生產技術部部長主持,主要內容為通報當月生產質量情況和安排下月生產計劃,各部門總結匯報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安排相關工作事宜,各車間提出生產經營及其它方面需要協調解決的重大事宜,協調解決生產經營及其它方面重大事宜。

第六十三條各部門和各車間應認真執行生產協調會和生產調度會決定的事項,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檢查落實情況。

第十一章售後服務管理

第六十四條生產技術部配合市場部進行售後服務工作,接到顧客的異議,應進行確認和分析,找出差異,妥善溝通和處理。

第六十五條針對顧客退貨,應立即安排人員重新發貨,確保顧客滿意。針對顧客送回的不良品,應安排人員返工。

第六十六條生產技術部收到的質量信息後,應和生產車間進行確認和統計分析,找出主要問題,予以改進。

第十二章生產統計管理

第六十七條公司生產副總經理負責領導生產統計管理工作,生產技術部具體組織生產統計,並認真做好公司統計及其基礎工作。

第六十八條各部門、各車間負責人是本部門、車間的生產統計責任人,應對本部門、車間各類生產統計數據的上報時間、正確性和統計報表的質量負責,建立好原始資料和統計台帳,資料要全面、準確、及時,確保統計報表的報送時間和質量。

第六十九條統計人員收集填報的生產統計數據必須交由直接領導審核確認後方可報出,以確保各類數據來源的可靠性、真實性和客觀性以及生產統計數據計算技術的準確性。

第七十條生產統計工作包括如下內容:生產統計數據(生產計劃進度、產量完成情況包括各等級完成情況、產品等級率、成品率、回收率)、物料消耗數據(包括水、電、氣能源消耗)、設備維修與保養數據包括設備完好率和利用率、存貨與發貨及退貨等。

第七十一條各部門和各車間應撰寫月度、年度生產統計分析報告。生產統計分析內容應包括:同期統計數據的對比、統計數據與計劃的對比、相關變量數據的對比分析;影響統計數據主要因素的分析;對主要統計量的趨勢分析和判斷;對重要統計量發展的控制建議。

第七十二條生產統計分析報告應運用統計學的基本原理,結合公司經營活動特點,預測發展趨勢,撰寫統計分析報告的基本要求是堅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地分析問題。

第七十三條在每個統計時段的統計工作完成後及時建立以報表、文字形式的分類生產統計檔案。在統計工作中主動保護使用的計算機及其應用程序不受損壞,維護統計工作安全性。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由生產技術部和企管部負責解釋。

企業管理制度 篇12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定代表人負責經營許可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員1人,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彙總、等工作。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並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企業管理制度 篇13

一、起牀。在集中軍訓期間,聽到起牀號聲後,全體參訓學生應立即起牀洗漱,整理好內務,穿着規定的服裝,到指定的操場集合,做好出操的準備。

二、整理內務。各自整理內務,打掃衞生,使內務整齊劃一、衞生清潔。日常用品要放置有序,符合軍訓內容規定要求。

三、早操。早操一般為一小時,早操內容主要進行隊列訓練,體育鍛煉。

四、訓(課)間休息。應在就近就地活動,不許影響其它同學上課,不準回宿舍或到商店買東西吃。

五、用餐。學生要按規定的時間準時就餐。就餐時要自覺遵守食堂規則,打飯排隊,保持安靜,講究衞生。

六、訓練。學生要準時操課,嚴守課堂、訓練場的規定。操課時要嚴肅認真,不準講話,不準會客,做到不遲到、不早退,聽從指揮,服從命令,按訓練的規範要求去做。

七、午休。午休時間由個人支配,不準在宿舍裏大聲喧譁,個人動作要輕,注意不要影響他人休息,午休起牀後,迅速整理內務,準備操課。

八、自由活動。一般由個人安排,也可以集體為單位組織體育活動、文化活動,必要時可組織公務勞動,寓教於樂。

九、晚點名。以連隊為單位進行,其內容是清點人數,進行簡單的生活、學習講評,表揚好人好事,傳達上級指示,佈置工作。每週2~3次。

十、就寢。應按軍訓團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就寢,按時熄燈,保證第二天有足夠的精力投入訓練。

教學管理要求

軍訓是集教育和訓練於一體,時間性強,要求嚴格的教學活動。

軍訓課列為必修課,共計2學分。要求20xx級學生除個別因病重(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校醫務室出具相關證明,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不能參加軍事訓練外,不得無故缺勤。

因故不能參加軍訓者,均須參加補訓(與下一年級一起),否則,不得畢業。

能夠參加軍訓但不能進行劇烈運動的學生,持校醫務室證明,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後,納入直屬班管理。

軍訓結束後,教務部教學運行管理中心按照集體的成績和個人獲獎情況給予評定個人的軍訓成績,計入學生成績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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