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墳墓遷移通告【集合3篇】

墳墓遷移通告【集合3篇】

墳墓遷移通告1

寧波市《殯葬管理條例》,進一步規範全鎮墓葬管理秩序,根據(臨政〔20xx〕109號)文件精神,提升墳墓管理秩序,我鎮將對汝東村九龍山區域內(後嶴朝南山)的`墳墓開展集中搬遷專項行動,凡上述區域範圍內都屬必須拆遷的墳墓,由墳主在本通告之日起至20xx年4月20日前到汝東村辦理墳墓遷移登記手續,請知悉的親友相互轉告。對逾期不辦理登記的,則作無主墳處理,由村拆遷小組統一遷往騎龍廟墓園或九龍山墓園。

墳墓遷移通告【集合3篇】

特此公告

  xx鎮汝東村村委會

  20xx年3月26日

墳墓遷移通告2

為加快國家氣象觀測站搬遷項目的建設進度,縣政府決定對國家氣象觀測站搬遷項目範圍內部分墳墓進行搬遷。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搬遷對象

東至汝城大道,西至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南至官橋村通村公路,北至對門嶺的.所有墳墓。

二、搬遷時間

20xx年8月31日—20xx年9月30日。

三、搬遷實施人

被遷墳主的親屬。

四、搬遷補償標準

參照《郴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郴州市集體土地徵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郴政辦發〔20xx〕31號)文件標準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各被遷墳主的親屬要主動到汝城縣氣象局辦公室(聯繫電話:0735-82310或135745631)進行申報登記。凡在規定期限內未進行申請認定的,視為無主墳墓處理,並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進行遷移,統一安葬在縣公墓山或集體公山。

(二)各被遷墳主的親屬要積極支持配合遷墳工作,克服困難,顧全大局,服從安排,確保國家氣象站搬遷項目範圍內墳墓搬遷工作順利進行。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xx縣人民政府

  8月30日

墳墓遷移通告3

為認真貫徹執行寧波市《殯葬管理條例》,進一步規範全鎮墓葬管理秩序,根據(臨政〔20xx〕109號)文件精神,提升墳墓管理秩序,我鎮將對汝東村九龍山區域內(後嶴朝南山)的`墳墓開展集中搬遷專項行動,凡上述區域範圍內都屬必須拆遷的墳墓,由墳主在本通告之日起至20xx年4月20日前到汝東村辦理墳墓遷移登記手續,請知悉的親友相互轉告。

對逾期不辦理登記的,則作無主墳處理,由村拆遷小組統一遷往騎龍廟墓園或九龍山墓園。

特此公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標籤: 通告 墳墓 遷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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